林宝儿 刘一隆 陈至珍
摘要:中职学校学生身体素质差以及意外伤害事故时有发生已是不争的事实,其中又以学校体育伤害事故为甚。在体育课中一旦发生伤害事故,必将对事故主体——学生家长、体育教师、学校造成影响。为此,探析体育伤害事故对事故主体——学生家长、体育教师、学校的影响因素后,在发生伤害事故的初期及时与各部门协调、联系,平息体育伤害事件发生后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有重要的现实和指导意义。
关键词:中职学校;体育伤害;事故主体;初期应对策略
1 前言
中职学校学生身体素质差以及意外伤害事故不可避免,又由于事故原因错综复杂,当事人可能涉及学校、老师、其它学生和非本校人员,因而在法律责任的认定和事故的处理上也会涉及多方的利益,处理难度加大,处理不好可能造成第二次伤害事故的发生。因此,探析体育伤害事故对学生家长、体育教师、学校的影响,并在事故发生的初期及时与各部门联系、协调,共同应对,及时、有效地平息体育伤害事件发生后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有重要的现实和指导意义。
2 中职学校体育伤害事故不可避免
中职学校学生身体素质差以及意外伤害事故时有发生已是不争的事实,其中又以学校体育伤害事故为甚。体育课是一门必修课,课程本身固有的特点,加上大多数学生由于中考升学的压力或其它原因,疏于体育锻炼,导致体质下降。体育的特点决定了学校体育活动中不确定因素存在着发生伤害事故的可能性。如体育课中,其中就有大量的身体接触,有对抗性强和竞争激烈的特点,也就更容易发生伤害事故。况且中职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受害者大多数是年龄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从生理学的方面看,他们的身心从未成年人向成年人过渡的阶段中,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和不具有准确预见后果的能力,也造就他们容易发生伤害事故,再加上不良的天气、恶劣的环境以及其它意外情况,也增加了体育伤害事故发生的几率。
3 中职学校体育伤害事故处理的难度大
中职学生在学校上体育课或课外体育活动中难免受伤。相对较轻的体育伤害涉及到利益攸关方一般不多。然而相对严重的体育伤害事故发生后,必将对学生家长、体育教师、学校造成影响。尤其是发生重大伤害事故的初期,虽然可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但在残酷的事实面前,加上媒体的炒作,学生家长很难保持理智,难免对当事人(体育教师)甚至对学校做出过激的行为,造成第二次伤害事故的发生。又由于事故原因错综复杂,因而在法律责任的认定和事故的处理上也会涉及多方的利益,既要使学生家长接受处理方案,又要兼顾体育教师、学校对处理结果的承受底线,况且还涉及第三人和校外的人员时,要妥善处理此类事故,究竟难度有多大,普通人是很难想象得到的。
4 中职学校体育伤害事故发生后学生家长的处理方式
随着人们的法律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学生家长对孩子在中职学校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中发生的体育伤害事故,首先是选择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尤其是出现学生严重伤残或死亡的情况下,学生家长的悲痛情绪会急转为怨恨,总希望责任人能够得到法律的严惩,特意借助资信发达的媒体和网络进行大肆炒作,引导社会舆论倾向;同时还结合不断上访、上告上级主管行政部门、组织不明真相的人冲击学校等方式,给学校加大压力,然后向学校提出无理大额赔偿要求。
有的学生家长率领不明真相的人围攻学校,也有的学生家长在状告学校无效的情况下,就转告事故责任人——体育教师,对体育教师本人进行人身威胁和攻击。
5 中职学校体育伤害事故发生后学校对体育教师的态度
既然中职学校学生体育伤害事故不可避免,体育教师的职业成为风险很高的职业。学生在体育活动中一旦出现意外伤害事故,有学校提出谁出事、谁负责的管理办法,特别是体育活动中产生的学生体育伤害事故,在没有调查清楚事故原因前就把事故的责任直接推给体育教师,体育教师甚至成为直接责任人而受到惩处,这会给一线的体育教师的心理带来无形的压力,加重了体育教师的精神负担,直接影响到体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6 中职学校体育伤害事故发生对事故主体——学生家长的影响
中职学校一、二年级的学生年龄大都在16—17岁之间,属未成年人。据统计,目前就读中职学校的学生90%为独生子女,其父母的年龄已过中年。众所周知,在所有的计划生育家庭中,独生子女家庭是风险最大的家庭。在独生子女家庭中,孩子是父母未来的希望,当他们的独生子女——因为体育伤害事故致伤、致残或死亡时,风险家庭就直接转化为残破家庭和困难家庭了。
至于那些在体育伤害事故中致残的人,付出的代价更沉重,他们要以残缺躯体面对人生,面临着屈辱、伤痛、诸多不便和不易,作为人父人母不得不思索,孩子的余生怎样度过?父母总有老去的那一天。基于人性本身的弱点,人们对于这些残疾人的不幸遭遇,并没有足够的重视和尊重,忽视对体育伤害事故致残者的细微关怀和帮助。
7 中职学校体育伤害事故发生对事故主体——体育教师的影响
7.1 体育伤害事故发生对体育教师心理的影响
考试周刊2008第16期 赵少雄的《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对中学体育教师心理健康水平的影响》研究表明:“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已影响到百分之八十的体育教师的心理健康水平。特别是年轻的体育教师所受影响更加显著”。
然而,文章所提及的仅是对体育教师心理健康方面的影响。从社会学的角度看,体育教师群体是一种特定社会人群体,需要承担起其对于体育教育的义不容辞的责任,承担起主导体育教育的使命。
体育伤害事故发生后,家长、学校、教师往往就责任认定相互指责,争论不休,引发了一系列的纠纷和索赔问题,这不仅给学生和家长带来痛苦和不幸,更是给学校、特别是体育教师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
7.2 体育教师规避伤害事故发生的措施及其后果
体育课是法律规定必须开设的课程,而中职学校学生体育伤害事故又不可避免,学校对发生体育伤害事故的处理形式多种多样,除了经济赔偿、行政处罚外,吃官司,受学生家长的人身威胁也同时存在。在这内外夹击中,体育教师为了避免体育伤害事故的发生,往往会采取消极态度,选择了一些安全性较高的项目开展教学。如激烈对抗易受伤的项目不敢轻易开展。使得现在体育教师在大力提倡有效教学的今天,不能以主动积极的态度来对待正常体育教学工作,又为学生体育伤害事故产生埋下隐患。越不敢开展体育活动,学生体质下降就越厉害,学生体育伤害事故发生的频率也就越高。
8 中职学校体育伤害事故发生对对事故主体——学校的影响
独生子女占90%以上的中职学校面对社会的压力本来就很大,特别是资信发达以及人们的法律意识日渐增强的今天,新闻媒体往往过于强调轰动效应,既不去了解中职学校教育的规律,也不去考虑中职学校教育的特殊性和中职学校的实际困难。更离奇的是,部分家长在不分清红皂白,不问事故的责任原因,先和媒体串通一气,从自身的好恶进行报道,造成了对中职学校不利的舆论导向,使中职学校工作变得被动,也不利于伤害事故的真正解决,处理不好还可能造成第二次伤害事故的发生。
9 中职学校体育伤害事故初期应对策略
9.1 紧急救助与现场保护
学校对学生的救助和对上级主管部门及学生家长的通知义务是不附带任何先决条件的。体育伤害事故难以避免,一旦发生伤害事故,就应快速有效处理,保护好体育伤害事故现场。同时按照应急预案制度的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救助措施及时终止或减少伤害的发展。有条件的学校,应当由专业的医务人员来实施。
9.2 成立专门的体育伤害事故处理小组
为了保障广大中职学生在体育活动中的人身安全,需要制定科学严谨的学校体育伤害事故应急预案。在应急预案中,应包括(1)成立体育伤害事故处置的机构:总负责人;发言人;医务组;安全组;联络组;资料组——负责有关体育伤害事故材料的收集、汇整;法律组。(2)处置的原则:遵循依法、客观公正、合理适当的原则,及时妥善地处理。(3)处置的程序:学校及时救助,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报告、调查事实,分清责任、教育主管部门对事故处理的指导与协助、事故处理的方式、做好受伤害学生和家长的安抚工作等。
9.3 组织专人处理体育伤害事故
中职学校体育伤害事故一旦发生,学校就要迅速启动体育伤害事故应急预案,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对于伤害事故的处理,学校领导的分工和处理的环节也要有所区别。最佳的方式是正校长退居二线,作为幕后总指挥,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和学生科长出面协调或处理。因为校长是主管学校全面工作的一把手,特别是处理该伤害事故出现僵局时,没有回旋余地。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和学生科长出面协调或处理,因为他们不是最后的决定者,处理时可以旁观者或第三者的身份出现,处理问题时比较客观公正,可获得学生家长的好感;由于正校长不在一线,为校长摆脱各方的纠缠,冷静地观察事态的发展,研究下一步应采取的措施和方法赢得时间。
9.4 密切关注新闻媒体对体育伤害事故的舆论导向
中职体育伤害事故不断增多,新闻媒体对体育伤害事故产生的纠纷报道也越来越多。人民法院受理的体育伤害事故纠纷案件也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一些受伤害者经司法程序得到了巨额赔偿,相应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受到了舆论的谴责,受到了法律的追究。所以,中职学校应对体育伤害事故纠纷时的初期,要高度关注新闻媒体舆论导向,及时沟通和主动联系,使媒体的报道能分清事故的责任,多做一些正面报道、引导,要为中职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圆满处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9.5 对体育伤害事故事态的发展要重视
中职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发生不是人的意志所能控制的,它的发生通常很突然。为防止事故的真实情况可能被传歪,瞎猜的发生。学校首先要落实的是按应急预案,由材料组同志负责有关体育伤害事故材料的收集。让当事人:体育教师、学生、目击证人,按报告内容要求: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的姓名、年龄,所在年级、班级;事故概况和事故原因;事故造成的损害及救助情况写出书面材料,经学校体育伤害事故处理小组研究,统一口径后,由校长向发生事故的班级和教师以及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传达学校调查的结果,让学生对该事件的过程有一个真实的了解,不乱猜疑,同时向新闻媒体公布事故的经过,让社会了解事件的真相,尽可能避免事态向不利的方向发展,不利体育伤害事故的解决。
9.6 体育伤害事故发生后,防止第二次伤害
体育伤害事故的发生,尤其是发生学生致残或伤亡事故时。首先,学校体育伤害事故处理小组的领导要从法的方面说服学生家长,使其冷静下来,打消报复的念头。当学校体育伤害事故处理小组与学生家长协商不妥,学生家长曾发出过要报复、闹事的苗头时,学校应在学校上级主管部门的协调下,与所属辖区及学生家长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街道政府、司法所取得联系,并把学校发生体育伤害事故的过程和处理意见以书面的形式告知以上的协助单位,请求他们在必要时协助学校共同应对危机的发生。
9.7 主动协商,慎重对待学生家长的承诺
中职学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与受伤学生家长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事故争议。协商是争议各方在自愿的基础上,直接进行磋商,互谅互让,依法达成协议。在事故的初期,先派出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和学生科长出面和学生家长主动协商,多听听学生家长的意见,对学生家长的要求,不要草率表态,随便承诺,而是把学生家长的意见、想法带回学校,在校长和事故处理小组讨论做出决定后,提出学校处理的意见,上报主管部门,并得到认可后,再进一步和学生家长协商。
9.8 积极准备,应付司法诉讼
为了在今后工作中加强防范和在诉讼时提供正确的证据,对于学生体育伤害事故的处理,学校应有专门的调查小组,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过程进行及时调查取证。所以,中职学校在发生体育伤害事故时,第一时间就应当重视各种证据的收集工作,这样既可以为解决协商不成,进行诉讼时提供有力证据,也可以使双方当事人在体育伤害事故发生后对自己要承担的责任做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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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医学院护理学院/广州卫生学校;
2广州市司法职业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