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方
- 美国扩大海外并购审查重点领域对中企的影响及应对
S不得公开披露当事方及第三方向其提交的任何信息,也不会确认或否认交易是否已通知CFIUS或是否已对任何特定交易进行评估、审查和调查。但是,可能会出现法律要求披露此类信息的情况。根据CFIUS官方网站信息,其仅分别于2018年和2019年公布过两起处罚案例,且未披露当事方。在2018年公布的案例中,因当事方违反一份2016年的CFIUS缓解协议,包括未能设立必要的安全政策和未能向CFIUS提供适当的报告,CFIUS决定对其处罚100万美元;在2019年公布的
中国外汇 2023年2期2023-05-04
- 论国际体育仲裁院对不可抗力的认定
由之一,常常被当事方援引以免除违约责任。但不可抗力并非所有国家的通用概念,即便是在那些成文法里规定了不可抗力的国家,其对于所发生的事件是否构成不可抗力的判断标准也不完全相同。面对债务人提出的不可抗力抗辩,司法裁判者需要清晰地判定哪些属于正当的免责事由,哪些只是债务人逃避应承担债务的借口。在体育行业愈发商业化的今天,涉及到不可抗力问题的纠纷也十分常见。由于体育存在特殊性,对其中不可抗力的判定除了遵循一般商事纠纷中的判定路径之外,还需要慎重考虑因体育特殊性所带
天津体育学院学报 2023年1期2023-04-06
- 国际商事仲裁中法院协助取证规则研究
方希望从非仲裁当事方的个人或组织获得文件,而该当事方不能自行获得该文件,则该方可在仲裁庭规定的时间内要求其采取法律允许的任何措施以获得该文件,或要求仲裁庭自行采取这些措施。当事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庭和其他当事方提出该请求,该请求应包括适用的第3.3 条所规定的具体内容。仲裁庭应就该请求作出决定,并在其认为适当的情况下,采取、授权请求方或命令任何其他方采取仲裁庭认为适当的措施,如果仲裁庭酌情认定:(一)文件与案件有关并对结果有重要意义;(二)适用第3.3 条
对外经贸 2022年12期2023-01-25
- WTO 争端解决机制上诉机构的审理期限制度改革研究
理需“取得争端当事方的同意”;三是对上诉机构运作中的漏洞与缺陷进行填补,优化上诉机构的工作程序。(一)改革审理限期天数中国、巴西等成员方认为,“90 日”审限的规定在20 世纪90 年代便已确立,且其确立依据是20 世纪80 年代关贸总协定时期积累的经验,而在关贸总协定时期并不存在上诉审理程序。在WTO 成立后,争端事项的复杂程度、案件的数量以及对法律论证的要求与以往相比都发生了实质性转变。随着近年来成员方上诉的案件不断增多,上诉机构的工作量也与日俱增。在
对外经贸 2022年8期2022-11-13
- 疫情视角下国际商事合同履行不能的法律分析
合同履行不能的当事方来说,其第一选择往往是援引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以免除责任。一般来说,大部分国际商事合同均包括了不可抗力条款,并在该条款中约定不可抗力情形的具体范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当事方的通知义务和暂缓履行或终止履行合同的权利。但因疫情导致合同履行不能而援引不可抗力条款亦有两个前提,一是合同的不可抗力条款中需明确列举传染流行疾病为不可抗力事件,进而方可主张本次疫情属于不可抗力事件,二是当事方需要证明其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系受疫情影响。就第一个前提而言,本
南阳理工学院学报 2022年3期2022-03-17
- 什么样才算是成功的危机公关?
,得到当事人或当事方,还有其他更多人的认可,并且赢得新的发展机会。讨论公关危机案例,或者为企业提供危机处置咨询的时候,我常常会被问及,到底什么样才算是成功处置了公关危机?就这个问题,我认为可以从4个层次进行评估:第一个层次是,解决引发危机的问题;第二个层次是,解决引发危机的问题,得到当事人或当事方的认可;第三个层次是,解决引发危机的问题,得到当事人或当事方,还有其他更多人的认可;第四个层次是,解决引发危机的问题,得到当事人或当事方,还有其他更多人的认可,并
国际公关 2022年1期2022-02-28
- 什么样才算是成功的危机公关?
,得到当事人或当事方的认可;第三个层次是,解决引发危机的问题,得到当事人或当事方,还有其他更多人的认可;第四个层次是,解决引发危机的问题,得到当事人或当事方,还有其他更多人的认可,并且赢得新的发展机会。四个层次,由浅入深,反映了解决公关危机由易到难的不同程度,同时也决定危机处置是否成功。其中第一个层次解决引发危机的问题,是最基本的着眼点,也是评估的基础。不少人会反问,“我已经采取了措施来解决问题,但媒体和公众要么是看不到我的行动,要么对我的措施不认可,怎么
国际公关 2022年1期2022-02-28
- “紧急仲裁员制度”研究
。两者作为救济当事方的一种措施,其目的是保全证据、保护资产和维持待决裁决的现状。因为仲裁其中一个当事方可能会拒绝合作指定仲裁员,所以仲裁庭的组庭时间便有了不确定性因素。与此同时,另一方可能迫切需要仲裁庭组庭来进行有效救济。这一过程中,资产或证据可能很容易就会消失,如果获胜方没有在正确的时间获得必要的措施,他可能只会得到得不偿失的胜利。毕竟,在紧急仲裁员制度被创设之前,仲裁庭无权准予临时措施。因此,对于当初选择走仲裁程序的当事方而言,法院便成了提供临时救济的
河北农机 2021年3期2021-12-07
- 第三方资助国际投资仲裁的仲裁费用分配
庭通常根据争议当事方的行为对仲裁费用进行调整,以避免投资者利用第三方资助滥诉。近年来一些区域贸易协定和主要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等对仲裁费用分配的适用原则以及第三方资助费用进行了明确。投资仲裁庭也应增强其分配仲裁费用的可预见性,并通过费用分配的惩罚和指导功能来规范第三方资助者参与仲裁的行为,以维持投资者和东道国间的利益平衡。国际投资仲裁高昂的仲裁费用对投资者和东道国而言都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投资仲裁庭对仲裁费用的分配会对争议双方的纠纷解决结果产生重要影响。投资者
法治社会 2021年5期2021-12-06
- 国际海洋法法庭管辖权扩张及其因应:法理分析与价值研判
海洋法律争端的当事方)可以在国际海洋法法庭、国际法院、仲裁法庭(根据《公约》附件七组成)和特别仲裁法庭(根据《公约》附件八组成)中任择一个或一个以上争端解决方法以解决争端,并且,仅国际法院在国际海洋法法庭成立之前就已经就“科孚海峡案”、“英挪渔业案”、“北海大陆架案”等多起海洋法律争端进行了审判,并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接受和认可,但是,国际海洋法法庭自1996年8月1日正式成立起,通过对迄今为止共29起海洋法律争端的审理,(2)International
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4期2021-12-02
- 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的调解:现状、困境与出路
国际投资争端的当事方很少会选择调解,因为调解在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的适用仍存在一些困境。鉴于此,笔者通过对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的调解制度的现状进行分析,指出调解适用于争端解决过程中所面临的困境,并对调解制度在ISDS机制的适用提出建议。1 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调解的现状1.1 在国际投资条约中明确了调解规则近年来,国际社会对ISDS机制给予了关注,同时对争端解决方式进行了逐步调整,具体表现为明确以调解或者诉诸第三方等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国际投资争端。例如,根据《美
扬州职业大学学报 2021年4期2021-11-30
- 涉外侵权中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规则与完善
第五十条承认,当事方在解决与其他国家/地区关系中侵犯知识产权的纠纷时选择法律,但法院的法律由当事人所选部分的当地法律严格执行,这种方法有些争议。被请求保护地和法院的地点不一定在同一国家,当事人可以在权利发源地和侵权以外的其他国家/地区提起诉讼。在某些情况下,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具有一定的司法管辖权。这可能导致适用于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案件的法律与适用于许多国家法律条件的案件之间的冲突。此外,各方若使用被请求保护地以外的区域,会产生法院对不在本国受保护的知识产权依
法制博览 2021年23期2021-11-24
- ICSID仲裁庭与国内法院之间管辖权冲突研究
的位于争端国家当事方以外的某个国家,或者可以对ICSID仲裁案件产生影响的程序可能正在第三国的国内法院进行时,当事方可能出于便利性考虑直接向ICSID仲裁庭之外的法院或法庭寻求救济。此外,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经常发生多重相互诉讼。例如,外国投资者以东道国违反了双边投资条约义务为由提起ICSID仲裁,而投资者的子公司依然受到其与东道国之间合同(该合同尚未终止且必须履行)的约束。于是,东道国与投资者子公司之间会发生不同性质的相互诉讼,而ICSID仲裁仍在进行。由
温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6期2021-03-06
- 深度报道中传统媒体记者采访突破技巧之探究
一事件中有多个当事方存在,那么这些当事方中处于弱势的一方会积极配合记者的采访工作,因为他们寄希望于社会舆论的支持;而核心采访对象有很大可能是强势的当事方,他们具有一定的封锁消息、拒绝采访的权利,当记者上门采访的时候,他们对所发生的事情闭口不谈,或者是东拉西扯,与记者谈论一些毫无关系的话题,这种现象经常发生。对于这种情况,采访要如何突破呢?可以将从弱势当事方获得的信息适当地告诉强势当事方,说清楚自己已经掌握的信息,讲明白该事件对他们的影响,如果他们继续选择拒
记者观察 2020年14期2020-11-17
- 船舶融资租赁中不可抗力与新冠肺炎疫情的关系
舶融资租赁中的当事方,出卖人、出租人和承租人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和影响,船舶融资租赁合同的履行深受阻碍。船舶融资租赁中当事方是否可以援引不可抗力法规,或合同中不可抗力条款作为不可抗力予以主张,作为解除合同,或减免、延付租金的免责事由成为船舶融资租赁中需要考虑的突出问题。船舶融资租赁涉及多方主体,融资租赁对象价值高,过程复杂、期限通常需要数年之久,因此船舶融资租赁极易受到类似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这类突发事件的影响,故船舶融资租赁合同履行中经常发生不可抗力或采用不可
中国船检 2020年3期2020-06-29
- 网络热点事件传播生命周期及应对策略分析
——以“腾讯广告错播奥迪微信朋友圈广告”事件为例
时09 分,当事方腾讯广告通过腾讯广告官方微博@腾讯广告发布《关于朋友圈广告视频素材错播的致歉函》针对错播广告情况进行说明及道歉,舆论持续发酵。11 月13 日18 时25 分,涉事方英菲尼迪通过英菲尼迪官方微博@英菲尼迪发布感谢奥迪内容,该条微博得到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认证微博@奥迪回复引发关注。持续期(11 月14 日0 时-11 月14 日24 时),11 月14 日9 时05 分,当事方奥迪通过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认证微博@奥迪发布《关于一汽
山西青年 2020年10期2020-05-28
- 国际司法裁判中“不超出请求事项”规则的多维考察
求事项规则维护当事方诉讼请求利益的充分实现。罗森(Rosenne)认为,不超出请求事项规则为国际法院最终判决的一般范围提供了可能的限定,它在本质上是为了防止法院判给胜诉方多于其在正式诉求中所请求的利益,③See Shabtai Rosenne,The Law and Practice of the International Court 1920-2005,576-577 (Martinus Nijhoff 2006).从而在尊重当事方真实意愿的基础上确保
武大国际法评论 2020年1期2020-01-01
- 律师参与调解群体性纠纷的思考
——以民商事件纠纷化解为例
体性纠纷当中,当事方很容易会出现集体上访、过激行为等冲击社会稳定的行为,以便使政府部门对其重视。(二)民商事案件此类案件即由民商事法律对社会关系进行调整的纠纷或者案件。从广义层面看,此类纠纷主要包含了财产以及人身案件、纠纷,具体上能够被划分成商事纠纷以及民事纠纷。有关民商事件纠纷的法律、法规,包含了《合伙企业法》、《合同法》、《继承法》、《婚姻法》以及《民法通则》等。二、律师参与调解群体性纠纷的可行性(一)专业律师的执业技巧以及法律知识在律师对纠纷进行调解
法制博览 2019年28期2019-12-13
- 论欧盟与美国关于兼并的反垄断合作
愿性的,取决于当事方的善意与合作的意愿。③Art V (4)of the Agreement provides that"nothing in this Agreement limits the discretion of the notified Party under its competition laws and policies as to whether or not to undertake the enforcement activitie
石家庄学院学报 2018年4期2018-04-02
- 医患冲突升级中各类主体作用研究*
——基于对150个案例的分析
的主体可以分为当事方和第三方两类。当事方可以进一步分为直接当事方和间接当事方。第三方可以分为中介第三方、媒体第三方和旁观第三方。本文基于2002-2016年发生的150起医患冲突案例,分析了医患冲突升级过程中各类主体的作用频数和作用方式,并发现间接当事方的作用频数超过了直接当事方,旁观第三方的作用频数超过了中介第三方和媒体第三方。医患冲突的有效治理要综合考虑各类主体的作用,特别要加强对间接当事方和旁观第三方作用方式的研究。医患冲突;冲突升级;冲突当事方;第
上海行政学院学报 2017年4期2017-08-16
- “一带一路”倡议争端解决机制的模式选择与构建
争论,不管争端当事方是国与国或者国与私人,均可由此模式进行处理。然而,正如硬币有正反面之分,此模式的利弊是同在的。对于此类模式而言,诚然,其并未专门设立程序性规则,或更为灵活,不受特定程序的约束,但也正是因为如此,争端当事方的权利难以得到强有力的保障,尤其是对于实力相对弱小的争端当事方。此外,若采取此种模式,透明度亦可能存在争议。参与解决争端的机构或团队更多是依需要而组建的,并不作为常设机构存在,且通过此种模式解决争端的过程中充斥着大量的博弈,出于对当事方
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7年5期2017-04-03
- 条约终止之情势根本变更
意义,仍需条约当事方结合案情进行主观答辩。总的来说,基于目前有关该原则的判例来看,判断一种情势之变更是否为条约当事国所预料者,很大程度上仍然依赖于国际法庭或仲裁庭结合案件事实,基于法律知识及经验,“主观”判断是否构成“非为预料者”。(二)何为“必要基础”?构成要件的第四项规定“变迁之情势须构成当事国同意受条约约束之必要基础”,多个案例及学者著述均提出某一情势是否构成当事国同意受条约约束之必要基础,与条约之宗旨和目的密切关联。④而条约的目的和宗旨则需通过条约
山东青年 2016年10期2017-02-13
- 论WTO争端解决机制中的中期审议程序
价值,该程序为当事方在专家组程序中提供了最后一次协商解决争端的机会,提高了专家组报告的质量。将中期审议范围限定在事实部分,优化中期审议程序,从而实现中期审议的价值。中期审议;争端解决机制;专家组程序一、中期审议简述WTO争端双方经磋商未能解决,申诉方可请求DSB设立专家组。专家组程序规定各方在召开第一次实质性会议前提交书面陈述说明案件的事实和依据,第二次实质性会议上对事实和依据进行辩驳,随后即进入中期审议(interim review)阶段。(一)中期审议
法制博览 2017年27期2017-01-27
- 常州毒地事件中有多少“无愧于心”
让人诧异。作为当事方,主动发声回应关切,确有必要。但纵观这则公开信,更像是一封自辩书。指责媒体的报道动机,不仅有转移视线之嫌,还构成了一种阴谋论。面对如此恶劣之事,媒体曝光后,当事方的处理应是抱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心态,加大追查力度,尽快给公众一个负责任的交待,而不是与媒体监督较劲。如此一副急于洗白的姿态,难道学校的名誉比学生的健康更重要?在这点上,校长真的“无愧于心”吗?从未批先建,到此前媒体多次就“常外”的学生中毒报道被压下,再到如今校方与媒体
宁夏画报 2016年4期2016-05-25
- 合伙与封闭公司中的点杀出局条款
——法律比较与经济理论的进路
证价格公平;各当事方有动力确定尽可能公平的要约价格,因为他们害怕不得不以一个不合适的低(高)的价格出售(或者购买)。[注]参见Heckschen,第104页脚注⑦,第§4部分,边码第190页;Hewitt,第104页脚注③,边码第10-26页;Schulte/Sieger,第104页脚注⑤,第29页;更为审慎的评论,参见Carey,第104页脚注③,第660页:“没有第三方收购者测验这个市场,定价是不确定的;这一背景潜伏着定价将会过高或者过低的风险,而启动
财经法学 2016年6期2016-03-27
- 中国公共冲突的化解和治理之道——评《创造性地解决公共冲突》
了冲突干预者与当事方需要注意的事项。二、扎根于实践需求的理论关怀本书的一大特色是扎根于实践需求。区别于大多以理论建构、技术分析为特色的学术著作,该书着眼于现实问题的认识与解决,以穿插案例的方式详细演示了创造性地加以解决的全过程,写作风格上也立足于让实践者与普通的大众读者“看得懂、用得上”。具体地,该书摒弃了“概念—理论—实践/运用”的惯常著述路数,以城市社区冲突、价格决策引发的争议和环境邻避冲突等三个故事作为开篇引子。其中:“竹衣巷中的风波”真实刻画出传统
公共行政评论 2016年6期2016-03-16
- 论CISG第79条第2款的免责
9条第2款关于当事方雇用第三人而违约可能获得免责的条款更是创设性规定。探讨和分析雇用第三人的界定及该款适用条件,对于解决国际贸易纠纷具有重要意义。CISG;第三人;双重障碍标准;免责随着经济全球化不断加深,国际货物贸易迅猛发展,相关风险也随之增加。免责条款作为管理、控制风险方式,对国际贸易起到重要调整作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Contracts for the International
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5期2016-03-07
- 经营者集中救济措施的委托实施机制研究
托人”,对集中当事方实施救济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干预的现象颇为常见。以我国截至2015年5月的统计数据为例,在商务部的附加限制条件批准集中的审查决定中,涉及委托实施的案件就超过了90%。作为这种委托实施机制的源头——由私人基于合同约定代行政府职能的现象,自20世纪中叶开始在美国盛行,现已广泛、多样化地存在于众多国家和领域。欧美学界从法理学、宪法和行政法学角度对其普遍性、基础性问题的探讨已较为深入,③See Laura T.Dickinson,Public
上海财经大学学报 2015年5期2015-05-03
- WTO争议解决中的当事方合作义务∗
——评加拿大—飞机补贴案
O争议解决中的当事方合作义务∗ ——评加拿大—飞机补贴案邓少君1,陈渊鑫2(1.武汉大学社会学系,湖北武汉 430072;2.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山东日照 276826)加拿大—飞机补贴案是关于WTO专家组程序中证据问题的典型案例。DSU及SCM协定未予明确规定的问题,如证据披露中的合作义务、不利推定、商业保密信息的保护,在该案中,上诉机构进行了澄清。这强化了WTO争议解决机制的有效性和可预见性。WTO;不利推定;商业秘密信息;合作义务加拿大—飞机补贴案是
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1期2015-03-18
- 试论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控制之皇冠宝石规则的构建*
的前提下,按照当事方提出的首选救济方案附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皇冠宝石规则的价值在于,破解反垄断执法机构和当事方对首选救济方案执行风险争议分歧的僵局,提高执法机构采纳首选救济方案的几率,顺利附条件批准并实施经营者集中并促使当事方积极主动实施首选救济措施。适用皇冠宝石规则也有其负面影响,如有观点认为适用皇冠宝石规则要么导致救济不足(首选方案),要么导致救济过度(替代方案)①认为皇冠宝石规则要么首选剥离资产过少导致救济不足,要么替代剥离资产过多导致救济过度的典型
社会科学 2015年10期2015-02-06
- 论欧盟的兼并救济指南
碍有效竞争时,当事方可以向欧盟委员会提供救济(被称为“承诺”)以解决这些竞争关注。与简单的批准兼并或禁止兼并相比,提供救济的可能性标志着更宽松的兼并控制,因而可以鼓励更多的兼并被提交给欧盟委员会。[1]17从1990年欧盟兼并规则实施开始到2009年4月30日,有271个兼并案采用了救济措施,相当于通报给欧盟委员会的兼并数量的7%。[2]救济措施可以在审查的最初阶段①规定在通报后的20个工作日之内。到第2阶段开始之前或第2阶段开始后的65个工作日之内被提出
石家庄学院学报 2014年5期2014-04-11
- 论国际投资仲裁中的多重程序
——以ICSID仲裁案件为例*
浪费,不论对于当事方还是对于整个社会。对于当事方来说,多重程序导致更高昂的费用。对于整个社会来说,相关案件分开处理也会导致缺乏效率,而国家要对这些法院或仲裁机构提供资金上的支持,这是一种司法资源的浪费。二是他们可能会引起冲突裁决。冲突裁决对当事方显然是有害的,它可能面临结果相反的多次执行或是同样的案件得不到一致的裁决,同时也凸显了司法秩序缺乏一致性,反复地出现不一致的裁决则会危及整个司法秩序的合法性和可信度,因而也对整个社会造成危害。因此,在一个司法制度内
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4年5期2014-03-12
- 常设仲裁法院与外空活动有关之争议的任择性仲裁规则 *
用;(四)肯认当事方选择独任、三人或者五人仲裁庭之自由;(五)对本规则第十条中述及的专门的仲裁员名录和第二十九条中述及的科学和技术专家名录的制作做出规定;并(六)为建立保密程序提出建议。本规则是任择性规则,强调灵活性和当事方意思自治。例如:(一)本规则以及常设仲裁法院秘书长和国际事务局的服务可供国家、国际组织和私人当事方使用;(二)本规则尤其可适用于一个与使用外层空间或进入外层空间有关的多边协议中,两个或两个以上缔约国之间就该协议的解释或适用而产生的纠纷。
仲裁研究 2014年1期2014-02-03
- 常设仲裁法院仲裁规则(2012)述评*
及强调灵活性和当事方的意思自治等目的作了相应修改。研读这一规则,推敲其逻辑结构及遣词用句,有助于把握仲裁规则之发展趋势。常设仲裁法院仲裁规则(2012) 国际公法因素 指定机构 国际事务局 灵活性作为1899年《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公约》(Convention for the Pacific Settlement of International Disputes)的产物,常设仲裁法院(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PCA)成立
仲裁研究 2014年4期2014-02-02
- 常设仲裁法院仲裁规则(2012)述评 *
及强调灵活性和当事方的意思自治等目的作了相应修改。研读这一规则,推敲其逻辑结构及遣词用句,有助于把握仲裁规则之发展趋势。常设仲裁法院仲裁规则(2012) 国际公法因素 指定机构 国际事务局 灵活性作为1899年《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公约》(Convention for the Pacific Settlement of International Disputes)的产物,常设仲裁法院(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PCA)成立
仲裁研究 2014年3期2014-02-02
- WTO争端解决机制问题研究
端出现时,争端当事方须先通过磋商去解决,不能直接诉请正式的争端解决程序,言外之意,磋商是整个WTO争端解决程序的起点。但要指出的是,DSU没有明确规定磋商程序是争端解决的必经程序,也就是说,磋商并非是设立专家组的先决条件[1]。同时,磋商可以适用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任何程序。但是WTO争端解决程序下的磋商与传统外交双边自行谈判的磋商不同,前者的磋商是通过DSB进行的,而后者的磋商是通过外交谈判进行的。前者类似于国内民事诉讼原告起诉至法院,后者类似于法庭之
财经问题研究 2013年6期2013-04-02
- WTO争端机制中的磋商制度论析*
值,其不仅保护当事方争端解决步骤的进行,而且也能够对当事方的实际利益予以直接关注,磋商的制度功能即可从实体与程序角度加以诠释。(一)合意方式化解纷争保护当事方利益从磋商相关规定看出,磋商的制度设计在实体性功能方面主要有两项,其一为合意性,其二为保护性。对于合意性,主要指通过磋商可以获得双方均为满意的处理结果。如DSU第4.5款提出,依据某一适用协定中的规定进行磋商过程当中,各成员在依据本谅解(相关步骤)采取进一步行动之前,须努力尝试对该事项作令人满意的调整
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3期2013-01-21
- ICSID中明显缺乏法律依据的审前异议制度研究
——对ICSID仲裁规则41(5)的剖析
的目的在于降低当事方的成本和节约中心的资源,“法律依据”应广义理解为包括管辖权依据,该条文具有独立存在的意义,“明显”的判断基础较为灵活但认定标准较为严格,“缺乏”的认定中还可能不可避免涉及事实问题,在确保程序公正前提下应有变通做法以适应加速处理程序的时间限制。投资仲裁 审前异议 加速处理程序 ICSID1965年3月18日,在国际复兴开发银行主持下,《解决国家与其他国家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简称“《公约》”)在华盛顿正式缔结。《公约》旨在为投资东道国与
仲裁研究 2012年2期2012-01-27
- 南海争端解决机制法律框架初探*
pute)是指当事方在有关法律或事实方面的争论、分歧,以及法律观点上的冲突。[2]只有当一方的诉求确定地为另一方所反对时,才能判定争端的客观存在。[3]与此相对应,广义的“国际争端”(International Disputes)就是指国家、国际组织等国际法主体之间所产生的争端,而狭义的“国际争端”则专指国家之间发生的争端。[4]“南海争端”主要是指中国与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文莱等东南亚国家联盟(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
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2期2011-03-18
- W TO 补偿规则之改革建议剖析
高。二、关于非当事方成员在补偿中的权利澳大利亚提出,非当事方成员应在可行之限度内与被诉成员就普遍适用的补偿措施寻求达成一致。而当补偿措施对于某一非当事方成员并不可行时,被诉方根据请求应同意援用DSU第25条仲裁,以确定第三方谈判补偿的权利以及补偿的水平。[13]从补偿实践来看,日本酒精饮料Ⅱ案和土耳其纺织品案中,补偿是在遵循最惠国待遇的基础上给予的,但美国版权案的金钱补偿只给予了申诉方。日本提出,当事方之间的补偿协议能否基于最惠国待遇原则适用于非当事方成员
上海财经大学学报 2010年6期2010-08-15
- 快车道仲裁规则的比较及借鉴
展,国际合同的当事方经常抱怨国际仲裁进程过于繁琐、成本高昂、时间过长等。基于此,自上世纪90年代起,在国际商会仲裁院、仲裁庭以及当事方共同努力下,快车道仲裁应运而生,并得以快速发展。晚近以来,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SCC)、伦敦国际仲裁院(LC IA)、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LMAA)、日内瓦商事和工业仲裁院(CCIG)、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 IPO)、美国仲裁协会(AAA)、日本商事仲裁协会(JCAA)、澳大利亚仲裁和调解机构(IAMA)等许多仲裁机构都采
政法论丛 2010年6期2010-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