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官

  • 花开年复年
    散心中愁绪,那么土官的花一定可以滋润心田。在昆明——楚雄——大理——丽江——香格里拉这条云南旅游黄金线上,素以桃花闻名的土官镇,似一座用花堆砌的码头,以艳丽的桃花和醉人的芳香,迎接八方游客在这里登船,载着她们在滇西旅游的大海中快乐徜徉。土官镇隶属于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市,明代以前就是迤西驿道上的重镇。曾被誉为迤西第二关的“老鸦关”坐落于此,因其以桃闻名,所以又被称为南方丝绸之路上的滇中桃园。出杭瑞高速三合邑收费站右转三公里左右,便远远看见一座由金黄色琉璃瓦搭

    金沙江文艺 2023年7期2023-07-25

  • 新中国初期中共对民族干部的培养与土司制度的根除 ——以西南为中心的考察
    有裨益。 由于“土官是土司制度内容的核心,集政权、军权、财权、文权于一身”[2],而土司制度的本质是世袭,“那种由土官和乡土衙门一体形成的‘世有其地、世管其民、世统其兵、世袭其职、世治其所、世入其流、世受其封’特点,反映了土司本质”[3],因此,探讨土司制度的废除, 不能离开土官及其接任者的探讨。 事实上,新中国初期,中共对土官及其继任者采取了有效措施,促成了土官民族干部化和新型民族干部的崛起,从而终结了土司制度。 有鉴于此,我们拟从土官及其接任者的角度,

    青海民族研究 2022年1期2022-12-29

  • 云南巍山彝族左氏土司家族文化研究
    ,是文献记载云南土官中统治时间最长,辖境较广,势力较强的土司之一。一、巍山彝族左氏土司的兴起和文化遗存巍山左氏土司是在南诏灭亡近500年后,在大理地区崛起的又一彝族统治势力。左氏土司是南诏王族蒙氏的后裔,南诏灭亡时,他的祖先为了免遭郑买嗣集团的杀害,将“蒙”姓改为左、茶、字、余等姓。据传“茶、字”二姓有不忘祖的意思,因二字保留了“蒙”字的上部草头和宝盖。“余、左”二姓是为免遭杀害而“蒙”改汉姓。到元朝后期,巍山的彝族又兴盛起来,左土司的先祖左政子先后在大理

    大理大学学报 2022年7期2022-11-24

  • 瑕瑜互见的《土官底簿》
     龚荫摘 要:《土官底簿》上、下两册记载明代西南六省土官共二百五十七家。该书虽存在错、别、掉字和记载混乱等问题,但其保存了明代洪武至嘉靖年间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大量史料,是民族历史学者的必读书。关键词:《土官底簿》;民族史;土官;土司一、土官与土司土官,是封建王朝封赐的独霸一方能世袭的官员或统治者。土司,是元、明、清时期于西北、西南少数民族地区设置的、由当地民族首领充任并世袭的官员。土官、土司,均是指的边疆少数民族为官的民族首领或在民族中有声望的人。在明代以

    文史杂志 2022年4期2022-07-02

  • 清代广西安平土州地权形态管窥
    粟冠昌把清代广西土官地区的田地从使用权的角度划分为官田、目田、役田和民田四类,并进而从“从所有制上”归纳为两大类:“一是封建国家的公有田产(土官膳田);一是私有田产。”[2]韦顺莉认为:“土司地区的土地,如果从经营者来看,大体可分为官田和民田。官田包括了土司的直营地、官族田、土目田、役田。民田是农户的私田,有如粮田、城田、造田等。”[3]澳大利亚学者Jennifer Took认为,土司社会并没有明确的法律制度界定土地所有权,因而赞同根据田产的占有和使用情况

    昆明学院学报 2022年2期2022-05-05

  • 明清西南土司承袭方式演变考论
    明史》亦言:明初土官“袭替必奉朝命,虽在万里外,皆赴阙受职。”(3)张廷玉等:《明史》卷310《湖广土司》,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7982页。以上记载均传达了一个颇为醒目的信息:明初西南土司无论其距离远近,待袭职之时均需赴京告袭或者说“入职受命”“赴阙受职”,即或亲自或遣人至京向明朝中央提出承袭请求,待获批准后,其承袭方为合法。很多学者关注到了明初土司赴京告袭这一方式,如贾霄峰、罗勇均指出该时期西南土司需要遣人赴京经过“朝命”方可袭职。(4)见贾

    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1年4期2021-12-04

  • 广西永顺长官司治理困境与乾隆朝的应对措施
    的辖区等措施,使土官受制于流官,比如清末广西庆远府就管辖着永顺长官司[2]。韦美兵、施铁靖在《清代宜山“改土归流”简论——以宜山永定土司为例》一文中认为雍正时期庆远府知府徐嘉宾在境内实行改土归流取得了成效,对永定长官土司采取“分而治之”的方式,使之适应地区的发展[3]。但上述文章未涉及庆远府永顺长官司的治理情况,故本文以庆远府永顺长官司为研究对象,探讨其在明清时期的治理困境与清政府的应对措施。笔者认为对清前期永顺长官司的土民起事事件不能孤立地看待,需要与时

    广西地方志 2021年6期2021-11-26

  • 明帝国的西南秩序
    罗勇僧侶·士人·土官——明朝统治下的西南人群与历史作者:连瑞枝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年:2020 年11 月简介:本书讲述明朝在大理周边设置府州县和土司,以管理当地百姓的大致过程。通过僧侣、士人、土官三个群体描写明朝大理的山乡社会,讨论明朝大理人群的身份认同问题。按照作者的建构,西南大理人群各有不同的族群、宗教、阶级类属,“ 国家”和“ 地方”各司其职并因应互动,“王朝秩序”由此得以在该地确立并维持。云南地处西南边陲,在中央政权羁縻政策、土司制度的

    廉政瞭望 2021年3期2021-05-07

  • 朝鲜王朝的土官制度
    朝鲜王朝;职官;土官;权力秩序朝鲜王朝职官系统从就职地点角度区分为三类,京官职、外官职和土官职,三类皆各分文武即东西两班。中国学术界对朝鲜王朝国家机关体系虽早有关注,但偏于概略介绍,缺乏对其设置方式、分支结构和职权功能等问题的系统研究。韩国学术界对京官职、外官职体系与职能所做研究较多且深入,1然涉及土官的研究偏于梳理设置过程,对其职能、地位和除授方式等研究多有不足。2本文基于朝鲜王朝文献,结合京官、外官情况,对朝鲜王朝土官的职能属性、权力地位、选任方式进行

    古代文明 2021年2期2021-04-09

  • 性别视域下的明洪武年间女性土官探析 ——以西南地区为例
    划土司管理地区,土官纷纷归附明廷, 其中,还有一部分为女性土官。明代在湖广、四川、云南、贵州等地设置土司,以少数民族首领管理自身事务。由于少数民族的特殊性,女性可以成为土司的继任者,并得到了明廷的承认。女性土官的承袭方式主要集中在以下四种类型:夫死妻袭。如“贵州宣慰使霭翠死,妻奢香代立。”[3]“摄赛系乌撒军府前知府实卜长女,军民府女土官知府姑胜古长男阿发娶为正妻。夫故,前知府姑胜古年老,明洪武二十年,钦依承袭知府”[2]66。子死母袭。如“至正德间其孙名

    文山学院学报 2021年2期2021-03-08

  • 晚清广西地方权力体系的变动
    庶而固边陲。各属土官多皆赋性昏庸,罔知礼法,其无能者则冥冥昧昧,如睡如梦,四境之事慒然不知。其不肖者则任性妄为,鱼肉土民,戾贪婪靡所不至。虽将不职土官随时撤任改,委官员署理,或委汉员弹压,而土属情形仍不能稍有起色[3]5469。广西土州县地理位置十分重要,然而各地土官多昏庸无能,即使经常将不称职的土官撤职,派遣汉人官员署理土司之职,但各土州县地方情形仍没有好转。随即,张鸣岐提出:“整顿土属必先造就土官,而造就土官,必先被以教育。”“就土官兄弟子侄中,择其年

    河池学院学报 2021年5期2021-01-15

  • “窥伺”元明清时期的土司制度
    作为开始向完整的土官土司制度发展的重要节点,唐、宋时期中央在边疆民族地区实行羁糜府、州、县,以加强对这些地区的有效控制,但是由于所处少数民族地区的民族形势复杂,势力范围较广,这种控制十分有限,“羁糜制”相对宽松、灵活的特点开始显现。羁糜制是当时朝廷对于边陲地区治理的有效创举,随着时间的推移也出现了许多弊端,由于当时疆域的不确定带来的骚乱比较频繁,羁糜制推行的地区范围广,以至中央派遣官吏多于当地首领勾结,为中央的管理带来很多阻碍。(一)元代的土官制度元代开始

    魅力中国 2020年32期2020-12-07

  • 明代初期土司子弟入监求学探析
    土司子弟被称为“土官生”。“土官生”与民生相比,享有更加优渥的学习条件与政策。土司教育历来是中国土司制度与土司文化研究的重要课题与领域之一。前辈学者从土司子弟进入诸如国子监等官学机构学习和土司地区儒学教育等方面,对土司教育展开研究,或将土司教育作为土司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展开讨论,认为土司教育对中央王朝加强对土司的有效管理,维护边疆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或从土司教育对重塑土司地区文化、促进土司地区社会发展角度展开研究,认为土司教育逐步推进土司地区由边疆转向内地

    贵州民族研究 2020年8期2020-09-25

  • 王朝与土司之间:明代黎族土官的国家认同
    辖,先后在此设置土官、土舍加以管控。据《明史·土司》载,“及楚庄硚王滇,而秦开五尺道,置吏,沿及汉武,置都尉县属,仍令自保,此即土官、土吏之所欤。”此说明土官亦为土司的具体表现形式。故与此前规模较大的土司形成对比,姑且不恰当地称之为“海南土司”。而实际上“海南土司”以“海南土官”的形式予以呈现。具有明显的特殊性。海南岛虽远离大陆,但区界于王朝与土司间的管理模式和治理方式亦凸显明代黎族的国家认同感。关于“黎族土官”的研究,吴永章曾在《黎族史》[1]中提及“明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学报 2020年2期2020-06-05

  • 国家治理视阈下元明清土官土司承袭制度的文书与信物
    制度的核心内容是土官土司承袭制度。随着元明清时期土司制度在西南、中南和西北地区的实施,国家权力与土司权力一直在不断地进行博弈。中央政府为了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和建立统治秩序,必须具有强制性和组织性的支配力;土司政权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以及维护地方社会稳定,也期盼获得更多、更大的影响力和支配力。因此,元明清中央政府与土司政权之间的权力争夺,就不时出现相对稳定且有步骤的嬗变,甚至会出现此消彼长的现象。但最终的结果是,国家权力越来越大,土司权力越来越小,直至中央政府

    贵州社会科学 2020年9期2020-03-11

  • 游离于家国之间:论明代贵州女土官的社会生活空间
    在朝贡大军中,有土官自己亲自来的,亦有土官委派亲信下属来的,其中不乏有一部分女性代表。贵州土司妇女中最先来朝拜的是普定府女土官适尔,洪武五年(1372年) 正月,“普定府女总管适尔及弟阿瓮等来朝,贡马。赐罗衣及文绮,以适尔为知府,世袭其官”[1](P1319)。之后,普定府袭替的女土官适贵亦于洪武十年(1377年) 七月乙酉(二十九) 前来朝拜:“普定府世袭土官女知府适贵来朝。命给告身”[1](P1870)。洪武十六年(1383年),“普定土知府者额妻子适

    贵州民族研究 2020年8期2020-03-03

  • “原官授之”考
    于前来归降的西南土官初次授职的基本准则。值得注意的是,在改朝换代的背景之下,归降酋领向新朝廷纳印归降并非始自明代,元代史料中已有相关记载,如:《元史》卷125《忽辛传》载:“广南酋沙奴素强悍,宋时尝赐以金印,云南诸部悉平,独此梗化。忽辛遣使诱致,待之以礼,留数月不遣,酋请还,忽辛曰:‘汝欲还,可纳印来。’酋不得已,赍印以纳,忽辛置酒宴劳,讽令偕印入觐,帝大悦。”[2](P589)由此看来,明廷对西南土司所实施的“原官授之”政策也属对前代政策的延续。关于“原

    贵州民族研究 2020年8期2020-03-03

  • 唐宋元时期滇南哈尼族地区地方行政制度演变研究
    政机构,形成了以土官土司制度为特征的滇南地方行政制度。一 原生形态:从“启波然”到部族时期唐宋时期,哈尼族先民处在一种从以村寨为单位但互不统属的“启波然”村寨自治和部族自治的原生态时期。(一)“启波然”时期1.唐宋时期哈尼族地区的行政归属唐代早期,滇南各“和蛮”部族大体上在羁縻州郎州、黎州、从州境内,主要是在黎州境内,[2]即今云南玉溪市元江县和今红河州建水、个旧、蒙自、红河、元阳地区。唐南诏后期,其辖地分为十赕、六节度、二都督。[1]这时期的“和蛮”各部

    红河学院学报 2020年3期2020-01-19

  • 宋朝在黎族地区的羁縻政策 ——以《宋史·蛮夷三》为例
    训,改而全面推行土官制,通过黎族土官对海南地区实行间接统治。”[9](三)实行羁縻政策的过程宋王朝并非从一开始就在黎族地区推行羁縻政策,而是海南岛内的汉人与黎人之间,海南岛的居民与大陆居民之间的政治、经济、文化不断密切的交往,促使了宋王朝不得不在黎族地区实行一种特殊的民族治理政策。在当时朝廷认为比较切实的办法就是,因地制宜,顺俗而治,以羁縻之。《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七十二记载,大中祥符二年(1009),宋真宗曾对琼崖等州亲下谕旨:“朕常戒边臣无得侵扰外夷,若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学报 2020年6期2020-01-18

  • 土官镇乡村旅游产业发展探析
    张兆龙(禄丰县土官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云南禄丰 651209)一、主要做法(一)加强领导,为发展壮大乡村生态文化旅游提供保障成立了土官镇发展乡村旅游产业领导小组,把发展乡村生态文化旅游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营造发展乡村生态文化旅游的良好环境。同时加强全镇乡村生态环境保护,对重要乡村旅游资源进行评估和开发指导,强化自身特色。(二)夯实基础,提升乡村生态文化旅游发展水平切实加强以交通、水利、电力、环保、林业、通讯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打

    云南农业 2019年2期2019-03-16

  • 乌龙潭的“美丽事业”
    乌龙潭村是禄丰县土官镇寨脚村委会的一个自然村,距昆明68 km。乡村旅游的兴起,使过去鲜为人知的山村热闹起来,周末或节假日,村中的道路边停满了云A牌照的小汽车,尤其春夏两季,赏花、摘桃、品尝农家菜肴的人络绎不绝。葱茏的群山、恬静的田园、盛开的桃花,昔日的贫困村走上了小康大道。山村贫穷,种桃可以帮补家庭部分开支,乌龙潭村的土壤气候也适合桃树生长,很快村民就在山间地角栽了上千亩桃树。2004年“彝州乡风文明示范带”的建设给村庄带来了福音。2004年至2007年

    云南农业 2019年2期2019-03-16

  • 土官镇葡萄产业发展现状及建议
    张兆龙(禄丰县土官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云南禄丰 651209)葡萄是当前云南省各地的主要栽培作物之一。有必要提高葡萄的产量和品质,增加产值,让葡萄在土官镇经济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使之成为土官镇经济支柱之一。本文通过对现阶段葡萄产业的发展调查与思考,找出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使之成为当地农民增收的一项主要产业。葡萄是一种用途广、营养价值高的水果,鲜葡萄、葡萄汁、葡萄干、葡萄酒,不仅含有大量的糖、一定的有机酸、维生素和多种矿物盐类,而且对人类病毒病具有一

    云南农业 2019年7期2019-02-25

  • 论明清时期的土司承袭立法及其特点
    ”[1],确立了土官可以承袭以及承袭人范围“宜从本俗”的原则。这与元代的统治方略一致,即要求少数民族地区首领臣服于中央,保证一方平安有序,对内部事项不予过分地干预,对土夷承袭允许按其本俗执行,中央不干涉具体由谁承袭。但因为土官的权限来源于中央,所以承袭必须报备行省和中央,由中央任命和发给印符等。明初土官来源于元归顺投诚的土官,“西南诸蛮夷朝贡,多因元官授之”[2]。明朱元璋奉行“以法治天下”“重典治吏”[3]的法治思想,把土官、土吏、与化外夷人视为“化外人

    贵州民族研究 2019年7期2019-02-09

  • 彝族插花节 ——带来幸福的马缨花
    个极其狡猾凶残的土官。他在高山顶上盖了座“天仙园”把抓来、骗来的姑娘关在里面糟蹋。土官派人到咪依噜家传话,“天仙园选中了咪依噜,必须在三天内送去。否则就要杀死她全家,烧光寨子。”咪依噜的阿妈哭得死去活来,要跳崖自杀,乡亲们也纷纷准备逃难。咪依噜决定不让乡亲们为难,也不让阿妈遭罪。她摘了一朵含有剧毒的白色马缨花,插在头帕上,毅然登上山顶,只身闯进了“天仙园”。土官高兴得立刻派人传酒,咪依噜面对凶残的土官,她面不改色取下头上的马缨花泡在酒里,举到土官面前说:“

    乡村地理 2018年1期2018-07-06

  • 定西岭李氏土官史话
    府赵州定西岭李氏土官,彝族,从其始祖李清宇自洪武十七年(1384年)时授土巡检起,世代相沿,直到清光绪末年,最后一任土巡检李永龄去世后,由于“未经地方官代为详请承袭”,无疾而终,历经明、清两朝,传承十七代、二十任,长达五百余年。而今,五百余年的纷华日盛,历经风雨沧桑而尘埃落定,化作墓草青烟,在历史的时光隧道中,忽闪忽闪,仿佛向人们诉说着什么。一昭武坡,在弥渡城南西山,是密祉下景东坡到弥渡城的必经之路,也是开南古驿道上的重要节点。明嘉靖初年,云南按察司副使、

    大理文化 2018年12期2018-03-06

  • 略论古代边疆民族政策
    族首领为官,授予土官土司诰敕、敕、印章、虎符、驿传玺书与金(银)字圆符等信物,又对土官土司设置、升迁、奖惩作了规定,建立起贡赋征调制度。历代中央王朝对边疆地区少数民族施行的政策,到元代形成了“土司制度”,明代达到鼎盛,清代渐次衰落。一、秦汉时代边疆民族政策(一)秦代边疆民族政策秦时,秦王朝对边疆地区少数民族施行的政策,即是只要边疆地区少数民族大小首领表示归附、忠诚,便除授“嗇夫”,赠封“君长”“君公”等称号。秦灭六国,统治中原后,硝烟未散,马未卸鞍,即向周

    贵州民族研究 2018年6期2018-02-22

  • 内外兼治:明代壮族土官岑瑛的施治方略及其影响
    些颇有作为的地方土官,较好地处理土属地方与封建国家之间的相互关系,实现王朝国家与地方社会之间的互为认同。壮族土官岑瑛堪称其中的典型代表之一。作为明代广西左右江地区势力最强的壮族土官之一,岑瑛在任思恩土官期间,对自己管辖的区域进行卓有成效的治理,其内外兼治的治理方略对思恩司域社会、政治、经济与文化发展乃至王朝中央在西南边疆地区的封建统治均产生了重要影响。笔者试图对岑瑛及其治理方略进行专门研究,从而深入透视土司制度全盛时期壮族土司的地方治理情况及王朝国家与地方

    遵义师范学院学报 2018年5期2018-02-08

  • 河湟制度文化(二)
    清时期河湟地区的土官土司一、土官土司制度源于汉唐羁縻政策我国西北、西南地区在元明清时期曾普遍推行过土官土司制度。元明称土官,清代以后称土司。土官、土司尽管名称不同,其内容和性质基本上没有本质的区别。由于各民族在政治、经济发展水平和文化习俗等方面与内地有着明显的差距和区别,因而对少数民族聚居区实行“因俗而治”,“以土官治土民”的统治体制和政策。任用少数民族头人、酋长为长官,代表中央封建王朝行使对当地的统治权。其特征是土官土司世袭其职、世有其地、世领其民,在辖

    群文天地 2017年2期2017-04-19

  • 明代土官政治角色转变与国家认同深化 ——以临洮土官赵安为例
    世,甘青地区各族土官“素有捍卫之劳,而无悖叛之事”[1]14303,这与明代在甘青地区实施特殊的土官制度有直接关系。明代土官制度可分为两类:一类为“土流参治”型土官制度,另一类为羁縻土官制度。其中“土流参治”型土官制度为明代土官制度的主体,该类型在西北地区的主要表现形式为流官为主、土官为辅。明代河、湟、岷、洮地区是“土流参治”型土官制度的主要代表。学界普遍认为在“土流参治”的体系中,土官常任卫所、都司副职,受流官节制;土官一般不参与卫所日常事务,无俸禄且不

    湖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7年4期2017-03-08

  • 元代土官朝贡及其制度化
    08100)元代土官朝贡及其制度化彭福荣(长江师范学院乌江流域社会经济文化研究中心,重庆408100)元朝继承政治文化遗产和制度文明,在大一统历史框架和地方行省管理体制下,以强大军政势能为基础,延续羁縻统治传统,地方治理中参用土人为官,允准、接纳和认可西南等地民族首领的主动朝贡,通过引导性朝贡带动元代土官朝贡实现制度化发展,成为元代土司制度的重要方面。但是,元代土官朝贡制度因政治吸附与文化吸引及制度草创而未充分发展,为明清土司制度与中国土司朝贡制度的健全完

    遵义师范学院学报 2017年3期2017-01-28

  • 壮族土官祖源记忆的重构及其历史意义 ——以广西思明府黄氏为例
    30006)壮族土官祖源记忆的重构及其历史意义 ——以广西思明府黄氏为例付广华(广西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广西南宁530006)广西思明府黄氏土官从明初即开始重新建构其祖源记忆,到清康熙年间,已基本上将其祖源定格为“狄青部将黄善璋”,土官及其属下土民也随之成为“南疆汉人”。这种重构祖源记忆的努力,与土官的承袭和获取执政的合法性密切相关。重构之后,思明黄氏土官在族群身份上与中原汉人没有了差别,再辅之以“分封”“赐爵”等说法,使其执政与世袭具有了“合法性

    遵义师范学院学报 2017年1期2017-01-27

  • 元代八百媳妇宣慰司使是否汉族
    例加深对于蒙元用土官来控制滇南、滇西南以及东南亚北部地区的理解,认为:在蒙元控制下的边缘地区中,土官采用如康旻此类官员,使其负责官方文书等以提高司署的行政能力,并且提出一个假设,就是此类基层官员由段氏总官选择人才供给各地土官。段氏总管;兰那国;八百媳妇宣慰司;土官司署基层官员明天顺五年(1461)二月《教谕康公墓志》中记载“前元至正年始”,有一位陕西人名叫康旻,“以绣衣征南”身份迁移至云南大理,定居赵州(今凤仪镇),授职为“八百宣慰司宣慰名职”①碑文称“教

    遵义师范学院学报 2017年1期2017-01-27

  • 定西岭李氏土官五百年
    大理府赵州定西岭土官李氏是一个彝族家庭,其始祖李清宇洪武十七年(1384)被授予“土巡检”,此后世代相沿,至清末最后一任土巡检李永龄去世,历经明、清两朝,传承十七代、二十任,长达五百余年。而今,五百年的纷繁只化作墓草青烟,在历史的时光隧道中闪烁。一昭武坡,是弥只到迷渡城的必经之路,也是开南古驿道上的重要节点。明嘉靖初年,云南按察司副使、澜沧兵备道姜龙在这里添置龙马塘哨,定西岭土巡检李淮受命招募土军,驻扎于此操练巡防,缉捕盗贼,保障驿道安全畅通。1693年夏

    云南档案 2016年9期2016-07-26

  • 下属的榜样
    领初到任时,当地土官都要来馈赠财物。将领如果收下了,就会被他们挟持。山云初到时,听说府吏郑牢刚直,便召他来问:“土官们的馈赠可以接受吗?”郑牢说:“干净的衣服穿在身上,一旦被污染就洗不掉。将军就如同新的干净衣服。”山云说:“如果不收下,土官们会生疑,怎么办?”郑牢说:“接受贿赂,依法当死。将军不怕天子之法,反倒怕当地土夷吗?”山云说:“说得好!”于是把土官们的所有馈赠全部辞掉,依规统御他们。因此土官们都很敬服,对于朝廷的调遣征发,没有人敢落后。山云所到之处

    决策探索 2016年7期2016-05-14

  • 清王朝不对甘青土司实施大规模“改土归流”的原因探析
    对土司*清代对于土官、土司的使用有一定的区别,为论述方便,本文一般情况下统称土司。的治理唯“改土归流”而已。这种认识对于研究南方土司而言有其道理,但清代甘青土司除个别外,绝大多数并未“改土归流”。那么清政府为何没有对甘青土司实施大规模“改土归流”?这在当时人看来是甘青土司但拥虚名而并无实权,“输粮供役,与民无异,俊秀读书,亦应文武试”;*乾隆《西宁府新志》卷24《官师志·土司附》,西宁:青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619页。《清史稿》的作者认为,甘青土司

    思想战线 2016年5期2016-04-11

  • 广西忻城土司施政对地域经济文化的影响
    济的发展。其中,土官推行以土司田制为核心的政策,积极修桥造路,建立学馆,极大地促进农耕经济的发展,推动了的社会进步。土司施政时期,伴生了丰富多彩的民俗,土司建筑群巧妙地呈现出了壮族的建筑特色,是土司制度下创造出来的灿烂文化。土司文化很大程度上表为其施政文化,这也是其有别于其他少数民族地域文化的重要特点。土司;施政文化;地域经济文化位于广西中部的忻城县,地处红水河下游,美丽的芝江、清水河蜿蜒境内,有壮、汉、瑶、仫佬、苗、回、满等15个民族,其中壮族人口约占9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学报 2016年6期2016-03-18

  • 明代烟瘴对广西土司区经略的影响
    前元归顺的土司、土官,均采取了原官授之的策略。对于广西土司区的分布,大家意见不一。《明史·广西土司》记载:“广西惟桂林与平乐、浔州、梧州未设土官。”[2]8202其他地区均有土司设置。《古今图书集成》记载:“广西布政司领长官司三,隶兵部武选司。土官一百九十七,其中知府四人,知州三十三人,同知一人,知县六人,县丞一人,主簿一人,典史二人,巡检十三人,副巡检一百二人;嘉靖初年,设知州一人,吏目一人,巡检二十八人,改流知州二人,流知县二人,以上均隶吏部验封司。”

    广西民族研究 2015年2期2015-12-12

  • 岑氏土司国家认同研究——基于《田州岑氏土司族谱》的历史解读
    实录》载:“所属土官,不能分别嫡庶,以致身死之后或同族异姓与应袭之子互相争立,核在职土官宗派嫡庶始末,详具谱图,岁造册籍,遇有土官事故,借此定之,事有定规,争端可息”[1]卷180,故土司地区开始修纂族谱。田州岑氏土官一族留下的族谱,其一是《田州岑氏源流谱》(以下简称《源流谱》);其二是《岑氏源流世谱》(以下简称《世谱》)。前者约成书于清道光年间(1821-1850年),后者约成书于清光绪年间(1875-1908年)。黄明标将这两谱点校,合成《田州岑氏土司

    长江师范学院学报 2015年4期2015-06-30

  • 左江流域土司制度下土地流转研究
    域大新县各土州的土官自己掌握和经营的上等私田。那梁田是土官将自己经营的比较集中的大片好田以份地形式分给土民代耕,土民向土官纳粮充租。那番田(役田):土官将那官田中那些生产条件较差、比较分散而不易管理的田地,分给一些村屯的土民耕种,耕种这田地的土民不用交租,代价是为土官服某种劳役。兵役田叫那丁,打柴田叫那焚,针线田叫那针美,打罗伞田叫那丈绢。土司年代的土地流转价格与土地肥沃程度、灌溉条件、交通条件、田地质量、地理位置、田地性质、田地所承担税赋有很大关系。19

    卷宗 2015年5期2015-06-10

  • 明清时期土司地方治理特征的研究 ——以忻城莫氏土司为例
    或其族人承袭;其土官之妻及婿,有为土民所服者,亦准承袭”[1]125-126,“嫡庶不得越序”[2]92。所以忻城土司在继承中严格遵循了中央的规定。据忻城宗谱统计莫贤、莫敬诚、莫凤、莫鲁、莫继清、莫延臣、莫应朝、莫镇威、莫志明、莫恩光、莫猛、莫元相、莫振国、莫景隆、莫若恭、莫秉经、莫绳武皆以长嫡承袭,莫恩达、莫恩辉、莫宗诏三人为兄终弟及,而莫若恭、莫昌荣则因土官无嗣以子侄袭[3]107-156。此外,土官承袭时只有获得国家的认可才能成为正式的土官,而忻城土

    怀化学院学报 2015年9期2015-04-18

  • 安南属明时期官员考述
    ,采用流官主导,土官辅助的方式共同治理。在交趾属明二十年间,明朝对交趾地方官员也实施考满与考察相结合的考核形式,但与内地又有差别。由于交趾官员的整体水平偏低,加上考核的作用有限,导致吏治腐败,激起民变,这些都是明朝失去交趾的重要原因。交趾;流官;土官;管理 ;影响明建文二年(1400)三月,安南陈朝外戚黎季犛废陈少帝自立为王,改胡姓,建元圣元,定国号为大虞,建立胡朝。此后,为巩固其统治,对内推行一系列新政,导致民怨沸腾;对外实施扩张政策,南侵占城,北掠明朝

    红河学院学报 2015年2期2015-03-28

  • 试论广西土司制度的发展历程
    ,世统其民,但是土官不能自立为王候,他们的官衔、职务由朝廷册封,否则就是非法的。羁縻州县长官可以拥有自己的武装,数量不限,但不得擅自行动,须听从朝廷调遣。羁縻州、县不仅享有政治、经济、军事方面的种种特权,法制方面还拥有“立法权”、“司法权”,他们可以按照自己族群的传统方式处理一切事务。因此在这种半独立的状态下,广西就崛起了地方豪强。如隋代时,岭南地区势力显赫的宁氏家族,拥有西至扶绥,北接南宁,东至博白县,南到北部湾,纵五百余里,横千余里的广大地盘,颇受朝廷

    戏剧之家 2015年2期2015-03-13

  • 试析明代土司承袭制度 ——以播州杨氏土司为例
    普遍的形式,即当土官去世或病重时,土司的职位由嫡长子继承,这是由于当时的土司地区已经确立了父系家长制。二是兄终弟及。《明会典》卷一百二十一记载:“洪武二十七年,令土官无子,许弟袭。”[2]P626三是妻婿承袭。《明会典》卷一百二十一记载:“洪武三十年,令土官无子弟,而其妻或婿为夷民信服者,许令一人袭。”[2]P626四是族属袭替。即当土官去世或病重,并且没有子嗣时,土官的职位可以选择土官的宗族、近族承袭。比如,有族弟袭替、堂叔公承袭、堂兄袭职等状况。除此之

    遵义师范学院学报 2015年5期2015-03-01

  • 《明史》与《清史稿》中的土司概念
    西南诸蛮,“此即土官、土吏之所始欤”,意指土司沿革源自土官、土吏。次言“殆有明踵元故事,大为恢拓,分别司郡州县,额以赋役,听我驱调,而法始备矣。然其道在于羁縻”,说明明代土官、土吏制度的趋于完备及其精神所在。再言“尝考洪武初,西南夷来归者,即用原官授之。其土官衔号曰宣慰司、曰宣抚司、曰招讨司、曰安抚司、曰长官司。以劳绩之多寡,分尊卑之等差,而府州县之名亦往往有之”,指出明代土官衔号源自元代的“五司”,“五司”之外,与府、州、县之名相结合的土官名称也很多,即

    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5年2期2015-02-14

  • 读毛奇龄《蛮司合志·序》
    。关键词:土司;土官;《蛮司合志》有关“土司”一词的考释辨析,学界已有许多论述,或考其源始,或释其意涵,或辨其与土官之同异,或析其历史之作用,虽皆有所据而云,惟异同互见亦在所难免。近读毛奇龄《蛮司合志·序》①本文采用《蛮司合志》版本为光绪16年会稽徐氏重刊本,台北:广文书局,1968。序文仅4页,以下征引时省略反复注明页码。,对“土司”问题略有所思,记之于后。毛奇龄,字大可,号初晴,浙江萧山人,清代著名学者,康熙十八年(1679)举博学鸿儒科,任翰林院检讨

    遵义师范学院学报 2015年6期2015-01-31

  • 元代海南“黎乱”与黎族土官制度浅析
    结为元朝重用黎族土官及黎兵万户府的设立,笔者认为元朝统治者迷信武力、残酷压迫是导致黎乱频发的根源。[关键词]元代;黎乱;土官;治黎政策至元十五年(1278年),元朝大将阿里海牙率大军渡过琼州海峡,裂杀宋琼州太守赵与珞,设立琼州路安抚司隶属湖广行省管辖,标志着蒙古政权正式开始对黎族的直接统治。相比前代,元朝采取一系列政治、经济、军事措施增强对黎人的控制,但有元一代,海南“黎乱”频发,阶级矛盾空前尖锐,直至元朝灭亡,仍未实现对黎族的有效统治。笔者不揣浅陋,试就

    黑龙江史志 2014年17期2014-11-11

  • 论明代云南的改土归流
    留部分级别较低的土官土目,这是不完全的改土归流,也属于制度变革;对于那些还具有强大政治力量的少数民族土司和不具备改土归流的地区,为了不引起社会的剧烈动荡,就不勉强推行改土归流;对于那些服从朝廷的调遣,并且与朝廷紧密合作的土司,朝廷则给予保留,暂时不进行改土归流。明朝;云南;改土归流;制度变革;文化冲突关于云南的改土归流研究,长期以来重点是对清代云南的改土归流进行比较深人的研究,而对明代云南改土归流的研究就稍显得弱一些,而且研究成果的数量也较少,比较有代表性

    思想战线 2014年6期2014-04-09

  • 中国土司制度源流新探
    变成为雄长一方的土官。其中牂牁爨氏兴起于战国,隋唐以后融入彝族。《新唐书·南蛮下》载:“两爨蛮。自曲州、靖州西南昆川、曲轭、晋宁、喻献、安宁距龙和城,通谓之西爨白蛮;自弥鹿、升麻二川,南至步头,谓之东爨乌蛮。西爨自云本安邑人…… (梁元帝时)有爨瓒者,据其地,延袤二千余里……既死,子震、玩分统其众。隋开皇 (581-600年)初,遣使朝贡……置恭州、协州、昆州。未几叛,史万岁击之……震、玩惧而入朝,文帝诛之,诸子没为奴。高祖即位,以其子弘达为昆州刺史,奉父

    长江师范学院学报 2014年4期2014-03-29

  • 明代云南土司袭职困境研究 ——兼论明末西南边疆控制的削弱
    括地方纷乱、土司土官叛乱、地方离心力加强,甚至影响到近代中缅划界等。影响土司正常袭职的主要因素是吏治腐败和土司纳粟袭职政策,其中吏治又包括官吏贪腐、积重难返及沐氏与三司矛盾等。各种因素共同使土司承担大量负担,影响土司正常袭职,而其长期性又使土司产生了离心倾向,甚至威胁到王朝边境的稳定,并造成近代以来中国西南疆土大量丧失等深远影响。明代;云南土司;吏治;地方管辖明代云南土司承袭问题,前人多有涉及,但多是在其它专题研究基础上展开,少有具体论述。①鉴于云南土司承

    文山学院学报 2014年1期2014-03-20

  • 土司制度基本概念辨析*
    念很多,本文仅就土官与土司,以及土职、土弁等名词的基本内涵及使用进行探讨。一、关于土官和土司任何一项制度都离不开一批反映其特定内容的名词术语,土司制度也不例外。应该看到,这些名词术语,有的是早已出现,随着土司制度的建立而逐渐成为土司制度的专用语,而赋予了新的内涵。“土官”即属于此类;*宣慰司(使)、宣抚司(使)等,亦属此类。有些则是土司制度建立后新出现的,既有约定俗成的,也有专设的,“土司”即属此类。*土知府、号纸、改土归流等均属此类。因此,有必要先搞清土

    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4年1期2014-03-12

  • 土官与夷官之别看明代土司的界定*
    即用原官授之。其土官衔号曰宣慰司,曰宣抚司,曰招讨司,曰安抚司,曰长官司。以劳绩之多寡,分尊卑之等差,而府州县之名亦往往有之。袭替必奉朝命,虽在万里外,皆赴阙受职。”[1]此史料为人所共见,而赘述于此,目的在于说明其所称“西南夷来归者”之意。故《明史土司传》所收录之土司,为湖广、四川、云南、贵州、广西五省而已。此当为有明一代土司之大概。以我们今日之理解,土司即少数民族地方之官署机构,如宣慰使司、宣抚司、发抚司、招讨司、长官司之谓也;土官即土司之官员,即宣慰

    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4年1期2014-03-12

  • 土司制度的封建割据性特征:面相与论评*
    封建王朝为了防止土官势力的膨胀,防止土官势力的联合,亦规定各土府、州、县、峒均不得侵越其他府、州、县、洞的地界,不得干预其他府、州、县、峒的内部事务。违者予以惩治,乃至征剿,有意维持壮族各土司的封建割据。这种封建割据状态持续达千年之久,直到清末民初,改土归流完成才告结束。”[6](P281)这是合乎历史事实的,也是颇有见地的。在当时具体的历史条件下,封建割据性显系土司制度本身所固有的内在属性之一。二从历史上看,土司制度本身蕴涵的封建割据性特征,早于其原起的

    楚雄师范学院学报 2013年10期2013-04-01

  • 元代广西土司的设置与分布态势探析
    西部地区普遍处于土官土司制度的统治之下。这是元代王朝中央从巩固多民族封建国家统一的目的出发,在继承历代王朝尤其是唐宋封建王朝在广西民族地区推行的羁縻统治制度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采取的一种有别于内地汉族地区的特殊统治方式,是历史的一大进步。元代桂西土司机构的建置及其规范化,是元代广西土司制度正式确立的重要标志,它表明元代王朝中央对西南边陲少数民族地区的管理与控制较之前代趋于强化。元代;广西;土司制度元朝统一全国后,在继承唐宋羁縻州县制度的基础上,在边疆少数民

    贺州学院学报 2011年1期2011-09-30

  • 明朝对乌江流域的治理方略与民族政策调整
    府则主要采用的是土官独治、土流参治、改土归流等调整性的民族政策,努力地维系着当地复杂的民族关系。明朝;乌江流域;治理方略;民族政策乌江流域,跨越贵州、云南、湖北、重庆四省市,幅员8万多平方公里,世代杂居着土家、苗、侗、彝、白、布依、哈尼等30余个少数民族。公元1368年,朱元璋建立的大明王朝继承了元朝大一统的局面,统治时间长达277年。在明朝的统治下,包括乌江流域在内的西南边疆地区有了很大的发展。明朝中央政府为了促成乌江流域等西南边疆地区的政治控制、经济发

    成都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6期2011-08-15

  • 明朝治理云南边疆民族地区的政治举措
    况,在元代设置的土官的基础上,制定并全面推行了土司制度。明太祖与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二月乙卯,敕谕傅友德曰“云南之地,其民尚兵,上古以为遐荒,中古禹迹所至,以别中土”,“云南诸夷杂处,威则易以怨,宽则易以纵,……其务威德并行,彼虽蛮夷,岂不率服”,“驯服之道,必宽猛适宜”,“朝廷致治,遐尔弗殊,德在安民,宜从旧俗”。“从秦汉至明清,对边疆地区开发和利用的价值,以及经营边疆对国家统一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认识,在封建统治者中经历了一个长期演变提升的过程

    法制与社会 2009年17期2009-07-08

  • 中央与地方在桂中山区的权力互动
    -1398年)任土官协理忻城至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土官莫绳武被革职,忻城莫氏土官传袭二十任。莫氏土官以协助朝廷平定地方祸乱起家,多次参与王朝镇压农民起义活动,获得朝廷赏识而不断承袭,直到民国十七年(1928年)忻城土县才进行改土归流,复为正县。在忻城莫氏土官的传袭大多是平稳承袭的。由于土官自行负责地方一切事务,因此莫氏土官便利用中央政府赋予的权力按照自身及宗族的利益来设置土县的各项事务。如从清朝初年起,朝廷便强令全国范围内编制和推行保甲制度,实行“连

    法制与社会 2009年1期2009-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