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梦川 龚荫
摘 要:《土官底簿》上、下两册记载明代西南六省土官共二百五十七家。该书虽存在错、别、掉字和记载混乱等问题,但其保存了明代洪武至嘉靖年间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大量史料,是民族历史学者的必读书。
关键词:《土官底簿》;民族史;土官;土司
一、土官与土司
土官,是封建王朝封赐的独霸一方能世袭的官员或统治者。
土司,是元、明、清时期于西北、西南少数民族地区设置的、由当地民族首领充任并世袭的官员。
土官、土司,均是指的边疆少数民族为官的民族首领或在民族中有声望的人。在明代以后,《明史》《清史稿》书中专门列有“土司传”,在地方志书中亦专门列有“土司志”。
二、《土官底簿》的错讹
《土官底簿》卷上、卷下两册,共计七万一千八百七十七字。《土官底簿》上、下两册记载明朝命名土官总计二百五十七家。土官分布在西南六省:云南土官一百四十二家、广西土官八十一家、四川土官十五家、贵州土官十五家、湖廣土官三家、广东土官一家。
《土官底簿》书中,错、别、掉字很多。如云南:《车里宣慰司》之“车里”,错写为“车‘黑’”;《云南县知县》一文中之“弘治”,别写为“‘洪’治”;《和曲州元谋县知县》一文中之“总兵官”,掉了“官”字。又如广西:《田州府知府》一文中之“总兵官”,掉了“官”字;《结伦州知州》一文中之“当政官吏”,错写为“当‘郎’官吏”;《太平府养和州知州》一文中之“养利州”,错写为“养‘和’州”。再如贵州:《镇远府同知》一文中之“前元”,别写为“前‘原’”,等等。大约统计,错、别、掉字近三十字之多。
《土官底簿》书中,记载甚为混乱。如云南的《广南府同知》和《宜良县汤池巡检司巡检》两家土官,记载入了广西省。广西省的《平乐府照平堡巡检习巡检》记载入了四川省。西南六省,各自的府、州、县的记载混乱情况也不少,特别是云南省的府、州、县的记载混乱情况是颇多的。
在《土官底簿》书中,有的土官仅记载有“职称”而无地址,不知该土官属何府、州、县,他所在何地址?如云南有八家仅记载“巡检”“判官”;四川有两家仅记载“同知”“判官”;贵州有两家仅记载“县丞”“判官”。这些土官,须得撰著者用心思考、花大力气,才能一一说明。
在《土官底簿》书中,有的土官“名字”很怪。如广西明嘉靖时新添置的土官中有“床甲巡检”“怕牙巡检”“古零巡检”等六家,贵州有“秦韩偏刀水巡检司巡检”“黄沙渡巡检司巡检”二家,等等。这些个土官,只有撰著者用心、用力,才能逐一明晰。
总言之,《土官底簿》一书,不足之处不少;但是,其可取之处也多。在明朝洪武初至嘉靖年间这个时间段内,其保存了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大量土官资料,这是不容争议的事实。
三、《土官底簿》的价值
《土官底簿》在《四库全书》第五百九十九册《史部》第三百五十册之第三百三十一页至四百二十页。重视传统文化,作为民族历史学者对于《土官底簿》一书,是必须阅检之书。重视文献典籍,作为民族历史的研究者,对于《土官底簿》一书,是值得研讨之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