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

  • 受贿罪与“收受礼金”行为探究
    探究。关键词:受贿罪;收受礼金;刑法规制中图分类号:DF79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2)08-0159-03一、收受礼金行为概述我国是传统的礼仪之邦。据史料记载,最早的送礼行为出现在社会祭祀活动中。随着国家的建立,国家的统治者为了争夺土地而展开各种战争,战败方会被要求向战胜者送去食物、财物等,这可以说是真正意义上的对人送礼。送礼行为不仅存在于国家之间,更广泛存在于公民的人际交往中。中国社会是一种“差

    经济研究导刊 2022年8期2022-03-31

  • “感情投资”型受贿中“可能影响职权行使”的司法认定
    词:感情投资 受贿罪 实质要件 具体危险 判断基准一、问题的提出尽管针对受贿犯罪的保护法益,刑法理论存在廉洁性说[1]、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说[2]、职务行为的公正性说[3]以及公职的不可谋私利性说[4]等诸多不同观点,然而,正如山口厚教授所言,“无论哪一种学说,都认为贿赂罪的基本成立要件是设定了‘职务行为与贿赂之间的对价关系。”[5]质言之,职务行为与贿赂之间的对价关系,是认定贿赂犯罪必不可少的核心要件。一般而言,对于以往实践中的大多数贿赂案件,只要证实

    中国检察官·经典案例 2021年5期2021-11-27

  • “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法律适用检讨
    ”是被动收受型受贿罪必备要件的前提下,依次分析四种情形的认定标准和解释困境,便于在实践过程中妥善处理认定受贿罪方面存在的问题。关键词:受贿罪;为他人谋取利益;新客观说;对价关系中图分类号:D91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6916(2021)12-0054-04一、问题的提出为了适应反腐形势,促进司法公正,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刑九》),该修正案对贪污贿赂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正。为了正确理解与

    西部学刊 2021年12期2021-09-02

  • “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法律适用检讨
    ”是被动收受型受贿罪必备要件的前提下,依次分析四种情形的认定标准和解释困境,便于在实践过程中妥善处理认定受贿罪方面存在的问题。关键词:受贿罪;为他人谋取利益;新客观说;对价关系中图分类号:D91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6916(2021)12-0054-04一、问题的提出为了适应反腐形势,促进司法公正,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刑九》),该修正案对贪污贿赂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正。为了正确理解与

    西部学刊 2021年10期2021-08-05

  • 论职后受财行为的认定
    行为,是否成立受贿罪不能一概而论,应结合受贿罪所保护的法益及行为人是否具备受贿的故意,避免客观归罪。具体操作上,为避免不当扩大打击范围,需区分事先有无约定的职后受财行为,并且对受贿罪的实行行为进行严格解释,以实现刑法的法益保护机能与人权保障机能相结合。关键词:受贿罪;离职国家工作人员;职后受财行为;事先约定中图分类号: D924.39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672-0539(2021)05-0036-07一、问题之提出随着国家反腐败

    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5期2021-01-21

  • 浅析受贿罪“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要件的演变
    确了收受贿赂型受贿罪必须满足“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一构成要件。实际上,“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一构成要件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形式存在到实质消解的过程,特别是2013年《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扩大了受贿罪的犯罪圈。关键词:受贿罪;为他人谋取利益;主观要素说《刑法》第38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根据这一规定,受贿罪主要有两种行为类型:索取贿赂和收受贿

    西部论丛 2020年12期2020-11-28

  • 关于贿赂物范围的立法思考
    关键词 受贿罪 贿赂物 范围界定作者简介:邵秋燕,中共郓城县委党校。中图分类号:D92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0.07.083一、我國刑法理论学界对贿赂物范围的界定关于贿赂物范围的界定,我国目前理论学界主要有三种学说,即“财物说”“财产

    法制与社会 2020年19期2020-07-28

  • 收受干股的犯罪形态及数额认定
    ,是否能认定为受贿罪存在一定争议,且在审查过程中还面临着数额认定、是否既遂等审查难题。准确审查认定收受干股的案件事实,关键是要抓住权钱交易的实质,以犯罪嫌疑人是否实际获利来认定犯罪形态以及受贿数额。关键词:收受干股 实际获利 受贿罪[基本案情]2010年,孙某与王某经与港商李某协商,共同成立有限责任公司A,注册资本1000万元,约定李某占股48%,王某作为显名股东占52%(孙某作为隐名股东与王某各占26%)。孙某和王某各自应缴纳260万元出资额,由李某进行

    中国检察官·经典案例 2020年4期2020-05-12

  • 关于共同受贿犯罪问题研究
    查力度,其共同受贿罪此类贿赂犯罪案件的社会关注度也在显著大幅提升,共同贪污受贿贿赂犯罪案件作為共同受贿罪的一种特殊犯罪形式,为我国司法检察机关开展侦查工作带来了新的法律挑战。本文将法学理论与国家实践有机结合,通过对共同直接受贿违法犯罪的本质特征和犯罪构成基本要件以及在国家司法管理实践中可能存在的一些问题等等进行调查分析,提出相关完善政策建议,完善国家法律制度规制中的漏洞,提高国家司法机关办案处理能力,有利于更好地严厉打击违法腐败分子,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法治

    科学导报·学术 2020年62期2020-04-12

  •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司法认定分析
    国家工作人员 受贿罪 司法认定作者简介:邓晟,北京市中伦文德(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研究方向:民商事。中图分类号:D924.3                                                        文獻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0.02.142一、前言市场经济体制深入发展过程中,贿赂犯罪行为逐渐从公权力范围延伸到多个方面

    法制与社会 2020年5期2020-03-25

  • 受贿罪中的国家工作人员
    燕内容摘要:对受贿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界定,在方法论上需遵循融贯性与合目的性的双重要求。公务说的立场具有妥当性;但对公务应作限定理解,即必须是与国家有关的事务,需要体现国家的意志性。对受贿罪中“从事公务”的理解,应区别于贪污罪。受贿罪中的“从事公务”,在范围上不限于行使公权力的场景,也包括国家以私主体出现时的情形。公務与劳务并非对立的范畴,管理性并非成立公务的必备要素;只要相应事务具有国家性的面向,即事务的处理权限可追溯至主权者的委托,则劳务性的活动也可能构

    东方法学 2020年2期2020-03-18

  • 受贿类犯罪司法解释与刑法规定的协同问题
    增设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引入“关系密切的人”的概念。二者概念相近,若不将二者厘清,则会产生犯罪内部体系不平衡的矛盾,从而在实践中对于规制犯罪产生负面的效应。【关键词】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受贿罪 共犯 特定关系人 关系密切的人自2006年至今,贪污贿赂类的犯罪相关刑事法律始终处于不断变动、更新调整的阶段。其中,2006年生效的《刑法修正案(六)》修改了《刑法》中有关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及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规定;2009年生效的《刑法修正案(七)》加入利用

    大经贸 2019年10期2019-12-09

  • 受贿罪的共犯
    荷摘 要:当前受贿罪呈现出来的特点就是受贿罪共犯趋势明显,相对单独受贿而言,受贿罪共犯形式特殊、错综复杂。我国刑法对此规定不是法律拟制,而是注意规定。非公职人员与公职人员成立受贿罪共犯的情形有:一是二者串通受贿;二是非公职人员接受公职人员授意并受贿的;三是非公职人员为公职人员提供受贿帮助的,同时与介绍贿赂罪形成想象竞合,从一重处断,以行贿罪或受贿罪论。关键词:受贿罪;共同犯罪;职务便利中图分类号:DF6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 2234

    理论观察 2019年7期2019-10-22

  • 诈骗罪、受贿罪与职务侵占罪的比较分析及与相应民事纠纷的交叉研究
    常见,其中尤以受贿罪与职务侵占罪二者最为典型。本文以非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获取财物为例,结合刑法中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界定,针对当前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依托经典案例,并结合受贿罪以及职务侵占罪两个典型的个罪进行深入细致地剖析。【关键词】:非国家工作人员 受贿罪 职务侵占罪 职务便利一、案情简介陈文丽系深圳捷信担保公司派驻深圳市宝安区民治街道万众城协亨手机连锁店的销售代表。2008年12月至2009年1月期间,陈文丽与彭绍勇、刘刚(均在逃)相勾结,由彭

    新生代·上半月 2019年3期2019-09-10

  • 受贿罪适用“并处罚金”的一种例外情形
    四条的规定,对受贿罪的判决需“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并处”意味着一旦适用此条,则必须对罪犯处以罚金或没收财产。但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基于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的适用可能会受制于上诉不加刑原则和从旧兼从轻原则。在此情况下,《刑法修正案(九)》第四十四条需割裂适用。关键词:受贿罪;上诉不加刑;从旧兼从中图分类号:D925.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9)17-0162-02作者简介:杨繁(1987-),男,汉族,湖

    法制博览 2019年6期2019-08-13

  • 受贿罪认定若干疑难问题辨析
    题。因此,研究受贿罪认定的若干疑难问题,对案件的处理和预防打击贿赂犯罪方面具有重大影响。本文在借鉴相关研究资料的基础上,从多个角度探讨了受贿罪认定的难点问题,以期对司法实践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关键词 受贿罪 主体 职务便利 贿赂作者简介:孙琦,皖西学院法学院法学2014级本科生。中图分类号:D924.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12.018受贿犯罪在对我国国家机关履行正常职能和财产关系受到侵犯的

    法制与社会 2018年34期2018-12-26

  • 受贿罪的立法完善
    宏观层面上掌握受贿罪的总体情形,然后梳理犯罪行为的基本规律,剖析其原因,为预防和惩治犯罪提供建议;二是在对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的基础上,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为今后的立法或者司法提供完善建议。关键词 受贿罪 实证分析 立法缺陷作者简介:何佩韦,吉首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法学理论研究生。中图分类号:D924.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11.372受贿罪是一种对国家和社会具有紧迫危害性的犯罪。和西

    法制与社会 2018年33期2018-12-19

  • 受贿罪的着手
    具合理性。我国受贿罪着手标准有立足于形式客观说、折中说以及复合行为的多种理论,这些理论都以“开始收受财物”作为认定受贿罪着手的核心。基于对既有受贿罪着手标准的问题分析,结合实质客观说与受贿罪的保护法益,应当以行为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受贿合意业已达成作为受贿罪的着手。〔关键词〕 受贿罪;着手;受贿合意;未遂犯〔中图分类号〕D9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2689(2018)05-0099-07着手作为实行行为的起点,标志着行为已经进入了刑罚处罚的射

    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5期2018-12-19

  • 共同受贿案件中数额认定问题浅析
    分析。关键词:受贿罪;共同犯罪;检察实务一、相关案情介绍郭某某、施某某、顾某某、瞿某某、蒋某某、金某某在区房地产交易中心任职期间,利用各自在房地产交易登记办证中负责受理、初审、终审、缮证等环节上的职务便利,交叉结伙,接受房产中介人蒋某某、查某某、张某某等人请托,在明知相关身份证复印件、《上海市公安局户籍证明》《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房屋交易审核情况通知书》等材料系伪造的情况下,为不符合本市购房政策人员所购房产违规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另还私下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8年11期2018-12-01

  • 论关系犯罪学视角下对行贿罪的惩治
    罪学;行贿罪;受贿罪中图分类号:D924.392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2095-4379-(2018)29-0120-03行贿罪与受贿罪在刑法理论上被称为“对合犯”,两者具有密切的联系。近年来行受贿案件呈多发趋势,并不断增长。因此有学者指出,查处受贿犯罪应当以行贿犯罪为抓手,在立法上要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与打击范围,并对行贿罪中“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构成要件进行抨击,主张废除这一构成要件。本文将以近几年宁夏石嘴山市检察机关受理厅局级干部受贿案中的行贿人

    法制博览 2018年10期2018-11-29

  • 受贿罪中立功情节适用之乱象与纾解
    解释层面,完善受贿罪中立功情节的认定和量刑适用,明确立功情节的从宽标准,完善立功认定程序并建立裁判文书中立功情节规范释明制度。关键词:受贿罪;立功;适用乱象;实证分析;纾解路径中图分类号: D924.39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6720539(2018)040013072017年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全国代表大会在京顺利召开。十九大报告充分肯定了十八大期间我国的反腐败成果,同时强调要继续纠正各种不正之风,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近一两年内

    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4期2018-11-22

  • 贪污罪与受贿罪法定刑区分的实证研究
    法目前贪污罪与受贿罪采用的并轨制刑罚立法模式,以案例为基础该模式实证研究带来的问题,兼通过理论研究贪污罪与受贿罪在外部性轻重、违法成本等方面的区别,研究现有其它方案的缺憾,试图以贪污罪与受贿罪法定刑分离制为基础,作出制度构想。关键词 分离制 并轨制 贪污罪 受贿罪中图分类号:D924.3                                                        文献标识码:A                       

    法制与社会 2018年20期2018-08-21

  • 商业贿赂犯罪刑法完善问题的探讨
    业贿赂 刑法 受贿罪 行贿罪 宽严相济作者简介:邵永乐,浙江工商大学。中图分类号:D924.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4.030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和政府简政放权等一系列政策的实施,市场经济的固有弊端越来越需要一只宏觀的手来协调解决市场所不能解决的一系列问题。商业贿赂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环境,加大贫富差距,侵犯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严重影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为此,我国商业贿赂犯

    法制与社会 2018年10期2018-05-21

  • 司法证明视角下受贿罪死缓量刑之优化
    量时应首先满足受贿罪死刑情节,并伴有从轻处罚情形。当下,受贿罪从轻情节的认定具有较为稳定的司法规律,但《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受贿死刑情节的表述不具可操作性,这导致了受贿死缓与其下位刑罚裁量的宽严失据。司法解释应优化受贿死刑情节并使之易于证明,以期準确地运用死缓判决对最为严重的受贿犯罪进行惩处。关键词 :司法证明;受贿罪;死缓;量刑情节中图分类号:D924.392 文献标识码: 文章编号:1005-6378(2018)02-0146-09DOI:10.39

    河北大学学报·社科版 2018年2期2018-05-14

  • 计赃论罪:受贿罪社会危害性中的数额因素
    准的受贿数额在受贿罪大要案中节节攀升,受贿数额和受贿罪社会危害性大小的学理联系成为需要审视的问题。这一问题的本质是受贿数额何以能成为受贿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本文从受贿数额的规范属性入手,结合作为纯正数额犯的受贿罪的社会危害性展开分析,将受贿数额对受贿罪轻重的影响放置于刑法学和犯罪学论域审视,分析受贿数额中影响受贿罪罪行轻重的逻辑和实质进路。关键词:受贿数额 受贿罪 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 纯正数额犯一、问题的提出“计赃论罪”是我国传统刑事法制处置受贿罪的一个常规

    犯罪研究 2018年1期2018-05-08

  • 试论受贿罪中“退还”的认定
    意,就一定成立受贿罪的既遂,认定退还需要严格把握受贿人的主观心态。本文通过以刘某某受贿实际案例进行分析,以此来对受贿罪中“退还”的认定进行深入的探讨分析。关键词:受贿罪;收受财物;退还贪污贿赂犯罪是我国当前犯罪打击的重点,也是我国当前刑法理论研究的重点问题之一。2007年两高《意见》对受贿犯罪中及时退还、上交问题进行了规定,但在该司法解释出台不久后学界就围绕着及时退还、上交问题展开了诸多的论述。由于及时退还、上交的认定对受贿犯罪的成立以及量刑具有较大的影响

    世界家苑 2018年1期2018-04-27

  •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客观方面研究
    要: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确立符合国际立法潮流,它通过规制国家工作人员近亲属和关系密切人出发,防止相关主体利用立法漏洞以自身影响力谋私,对我国反腐建设有重大意思。本文从该罪的客观方面出发,借鉴整个受贿体系立法,对于影响力、获取不正当利益的标准加以界定,以求解决司法实践中相关概念认定模糊不清的问题,以保证司法权威。关键词:利用影响力;不正当利益;受贿罪中图分类号:D924.3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8)05-0069-02作者

    法制博览 2018年2期2018-04-23

  • 收受礼金入罪要审慎
    受礼金是否构成受贿罪,不能一概而论,必须具体情形具体分析。如果是特殊时日正常的人情往来,收受礼金不应认定为受贿;如果是钱权交易、权力寻租,无疑是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受贿行为。关键词:收受礼金;受贿罪;定罪量刑 ;情感联络一、 关于礼金的双重性质一方面,在《说文解字》中,礼被解释为“用来敬神致福的仪式”,即在社会生活中由于道德观念和风俗习惯而形成的仪节,进而泛化成表示庆贺、友好或敬意所赠之物,而礼金就是礼的货币表现形式。是故先人尚礼,形成了“礼

    山东青年 2017年11期2018-03-29

  •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及其共犯问题探讨
    要: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指的是非国家公务人员利用国家公务人员的权力地位,通过其职权,接受他人的钱财,为他人获取不当利益的犯罪行为。此项罪名的设立弥补了当前受贿罪的缺陷,表明了我国法律的与时俱进,完善了我国的法律法规。对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我们要准确把握其对密切关系人和共犯问题的认定。关键词: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共犯中图分类号:D924.3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7)32-0232-01作者简介:刘乃嘉(1985-),女,汉族,

    法制博览 2017年11期2018-03-02

  • 国家工作人员收受下属单位人员财物适用法律问题研究
    张明正摘 要:受贿罪以“权钱交易”为其本质特征,贪污罪以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取财”为其区分要点。实践中,国家工作人员受委派到其下属单位工作后收受下属单位人员财物的行为较为常见。排除合法事由后,对这类行为适用法律,要从目标财物性质、行为方式特点、主观方面内容等方面进行分析。具有“权钱交易”特征的适用受贿罪的相关规定,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取财”的適用贪污罪的相关规定。“权钱交易”与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取财”相互交织的情况下,适用刑法关于法条竞合的规则。关键词:受贿罪

    中国检察官·经典案例 2018年10期2018-03-02

  • 浅谈受贿罪被告人翻供原因分析与对策
    预案。关键词:受贿罪;翻供;审查起诉;出庭翻供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辩护或者自我归罪的表现,由于受贿犯罪证据的特殊性,受贿案件和一般刑事犯罪案件相比,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司法实践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口供是否稳定对受贿犯罪的认定会产生重大影响。因此,重视并研究犯罪嫌疑人的翻供问题,对于准确认定犯罪,保证公诉案件质最意义重大。一、受贿罪嫌疑人翻供的常见情形受贿案件一般发生较为隐秘,证实犯罪嫌疑人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证据比较单薄,多为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7年12期2018-02-26

  • 浅议受贿罪未完成形态
    要 正确处理受贿罪,对与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具有重要意义。受贿罪存在预备、未遂和中止三种未完成形态。本文认为受贿方式的复杂性需要具体分析,适当类型化有利于准确认定受贿的形态,依法区别处理,有利于刑罚功能实现。关键词 受贿罪 未完成形态 区别对待作者简介:范建华,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胡爱国,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检察院民行科科长。中图分类号:D924.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1

    法制与社会 2018年36期2018-02-18

  • 受贿罪司法认定中的疑难问题研究
    了较好的贯彻。受贿罪属于当前较为高发并且典型的职务犯罪。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受贿犯罪的手段也在不断地更新变化,增加了办案人员办案的难度。本文主要就在司法实践中关于受贿罪司法认定的疑难问题进行探讨。关键词:受贿罪;司法认定;疑难问题;研究中图分类号:D924.3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7)29-0116-01作者简介:刘小军(1971-),男,汉族,湖北人,本科,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一、关

    法制博览 2017年10期2017-11-04

  • 受贿罪量刑研究
    定,希望通过对受贿罪量刑的完善,来更科学的处罚受贿行为人及有效预防犯罪“余烬复起”。关键词:受贿罪;量刑;完善建议一、白某受贿案案情白某,女,1959年8月出生于江苏省某县,曾担任南通市交通局副局长,兼任江苏省交通厅调研员。因涉嫌受贿,于2012年3月11日被逮捕,10月25日合肥市人民检察院以受贿罪提起公诉。公诉机关在诉讼过程中,主要针对白某在担任南通市交通局副局长和江苏省交通厅调研员期间的受贿行为进行了指控。2001年至2011年白某数次收受张某、闫某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7年10期2017-09-23

  • 用刑法遏制国家工作人员灰色收入
    域外经验,调整受贿罪立法模式、降低入罪标准,对灰色收入犯罪化处理,从根本上遏制灰色收入。【关键词】灰色收入 刑法 受贿罪 【中图分类号】D914 【文献标识码】A在我国,即便是在高压反腐的严峻态势下,灰色收入仍然存在,阻碍廉政建设,影响政府公信力。对此,刑法应当作出调整,为遏制灰色收入进行机制创新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灰色收入具有隐蔽性与权力依附性“灰色收入”一词并非法律概念,一直在民间被广泛使用,但缺乏官方的权威解释。有学者将灰色收入定义为“来路不明、没有

    人民论坛 2017年20期2017-08-09

  • 唐代受贿制度解读
    现今我们所指的受贿罪的具体罪名57个。《唐律疏议》对于现今刑法对于受贿制度规定“厉而不严”的特点,有很大程度的借鉴意义,对于我国受贿制度立法改善有很大的帮助。关键词:受贿罪;《唐律疏议》;六赃;严而不厉唐代是中国文化发展的一个辉煌时代,随着魏晋南北朝三百多年的分裂、战争、民族迁徙与融合,中国南北不同地域、不同民族的文化亦在冲突和交流中实现了大融合。随着国家的空前统一和经济的空前发展,中国的法制也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经过隋朝大一统局面的沉淀,唐代的法律体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7年4期2017-06-07

  • 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之研究
    摘 要 受贿罪作为一种常见的、多发的贿赂犯罪在职务犯罪中占有极大的比例。十八大之后,随着反贪腐运动的高涨,一大批“老虎”、“苍蝇”纷纷被查处,反腐运动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我国刑法在关于调整受贿犯罪方面的立法漏洞也逐渐显露出来,最典型的如在受贿犯罪中关于“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的设定。关键词 受贿罪 职务犯罪 反腐作者简介:渠永超,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研究方向:刑法学。中图分类号:D924.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

    法制与社会 2017年14期2017-06-06

  • 浅谈受贿罪的行为类型
    势。文章尝试对受贿罪的概念进行剖析,并对受贿罪的行为方式进行探讨,提出笔者的观点。关键词:受贿罪;概念;行为方式一、受贿罪的概念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公私财物所有权。受贿罪严重影响国家机关的正常职能履行,损害国家机关的形象、声誉,同时也侵犯了一定的财产关系。受贿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索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6年3期2017-05-23

  • 试析受贿罪客观方面问题
    摘 要:文章从受贿罪的行为方式入手,分析索取型受贿和收受型犯罪在犯罪客观方面界定上的差异,阐述理论界对“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一构成要件是否应当保留的不同观点,并从理论、实践、立法原意、法的继承等方面对“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否必要进行详细分析,最终提出废除“为他人谋取利益”之建议和理由。关键词:受贿罪;索取型受贿;收受型受贿;为他人谋求利益受贿罪是直接危害公权力运作公正性和廉洁性的职务犯罪,它以权钱交易为核心内容,是公共权力异化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近年来,国家不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6年3期2017-05-23

  • 从六赃到德日财产犯罪 ——我国贿赂犯罪的分层立法建言
    刑法理论中关于受贿罪的法益之争分为“不正当必要说”与“不正当不要说”两大阵营。前者将不正当行使职权视为受贿罪一般情形,正当行使职权的行为视为危险犯;后者将行使职权的行为作为基本犯,而不正当行使职权系加重受贿罪。无论采用何种学说,枉法受贿罪与不枉法受贿罪界限分明,且在德日刑事立法中均有所体现。我国将受贿罪侵犯的法益定位为“廉洁”,但这样的定位不仅模糊不清,且未体现出受贿罪中“不正当行使职权”与“正当行使职权”的界限。我国应当区分受贿罪与枉法受贿罪,并在法定刑

    河南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4期2016-03-16

  • 新型受贿犯罪司法解释的适用范围问题探析
    内容不是仅限于受贿罪的适用范围,而是扩展到了受贿罪之外的其他贿赂型罪名,这是由于受贿罪与单位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相同性,受贿罪与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对外国公职人员和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的对合性,以及受贿罪与介绍贿赂罪的关联性,从而就决定了两高《办理受贿适用意见》应当适用于包括受贿罪在内的所有贿赂型罪名。新型受贿犯罪;受贿罪;行贿罪;单位受贿罪2007年7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

    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2011年6期2011-08-15

  • 受贿罪理论探究》
    结合实际,围绕受贿罪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等四个犯罪构成要件,以刑法规定、司法解释等为参照,从不同角度对受贿罪理论进行深入研究,开展了大量有益探讨,成果丰硕。但总体而言,以往这些研究多侧重于理论探索,在结合司法实践解决受贿罪前沿性问题特别是新型受贿犯罪方面稍显不足。本书是作者在反腐败斗争一线工作经验的总结,是一部迄今为止较为系统、完整的有关受贿罪研究的理论专著,填补了受贿罪研究领域一些空白点,解决了实践中的某些难点,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与实践价值。

    领导文萃 2011年3期2011-08-15

  • 论非国家工作人员在共同受贿中的角度认定
    410082)受贿罪作为典型的身份犯,在我国目前的司法实践中仍存在对受贿罪共犯认定的困难,非国家工作人员当然可以成为共同受贿罪中的教唆犯或帮助犯,但非国家工作人员能否成为共同受贿罪中的共同实行犯仍有待商榷。受贿罪;身份;共同实行犯一、非国家工作人员能否成为受贿罪中的共犯由于1997年刑法没有明确规定共同受贿罪的主体,因此在刑法学界,有学者主张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成为共同受贿罪中的主体。其理由如下:第一,受贿罪是典型的身份犯,我国1997年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明

    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年4期2010-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