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法
- 必招项目中的承包人再招标的法律规制
。(二)《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我国招标投标规定散见于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政策指导性较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简称《招标投标法》)第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简称《实施条例》)第三条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限定于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和服务。《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2018〕843号
区域治理 2022年34期2022-12-27
- 法律视角下装配式建筑相关问题研究
发生冲突《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对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范围进行了详细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具体情况详见《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以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招标投标法》第十一条以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罗列了允许采用邀请招标的具体情形。以上法律和行政法规就是我国立法法中所谓的上位法,效力等级理应高于地方政府规章。但现实中,下位法超越上位法的情形也会出现。以下仅以三则实例说明,举例一: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规定,如果是政府投资的装配式建筑项目,采用专利
法制博览 2022年23期2022-11-22
- 《政府采购法》与《招标投标法》并存的困境与融合
购法》与《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两法”)并存,系我国公共采购交易领域立法的独创。根据何红锋等学者的考证,对公共采购立法的国家或者地区里,绝大部分仅立有名为《政府采购法》的法律。埃及、科威特两国的相应立法名称直译过来为《公共采购法》,仅从名称看,“公共”的涵义较广,但从其具体条款看,调整范围仍为财政资金,故其本质仍为政府采购立法范畴。“两法”并存虽有历史背景与出发点等诸多不同,但因其调整对象存在极大交叉,尤其是伴随着投资体制改革进程,国家对公权力行使范围的
公共财政研究 2022年1期2022-04-15
- 招标活动法律文件合法性审查探讨
,同时存在招标投标法律体系与政府采购法律体系。招标投标法律体系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为主干、包括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在内的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法律体系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为主干、包括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在内的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法律法规。考虑到实践中适用招标投标法律体系的招标活动更常见,且招标投标法律体系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规定更明确及详
法制博览 2022年6期2022-03-16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效力认定审计判断
约定。但《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那么后签订的补充协议法律效力如何,是否属于“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在审计中是否应得到认可?本文拟对这一问题进行初步探讨。一、建设工程投资审计中存在的法律适用误区在审计工作中,有观点认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应根据《民法典》的“意思自治”原则,认定为有效。
审计月刊 2022年11期2022-03-13
- 专题研究·政府采购法律问题
购法》与《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两法”)的关系问题。因为在政府采购的实务工作中,采购活动的法律适用,出现了许多“两法”相冲突的情况,有些学者也在呼吁“两法”合一。李德华和杨美琪对“两法”并存的现状、成因及弊端进行了分析,探索研究了“两法”融合的路径与措施。该研究建立在对现有法律制度分析和实务工作考察的基础上,对立法决策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其次,政府采购活动也是财政体制中最容易产生纠纷的领域,如何完善我国政府采购纠纷解决机制,也将是《政府采购法》修订工作的
公共财政研究 2022年1期2022-02-05
- 政府采购中工程采购行为的法律适用研究
年施行《招标投标法》,意在从立法层面堵住漏洞,但是由于法律监管须“以案触发”,覆盖面窄,上述问题虽略有改善但并没有根本性地解决。2003 年《政府采购法》施行后,政府依法获得职权集中的采购权力,自行采购、分散采购成为辅助模式。2017 年政府采购开始“放管服”改革,“放开”模式界限,“严管”市场秩序,“服务”参与主体。纵观我国的政府采购,呈现出由“分散自主”到“集中监管”再到“开放服务”的发展演进。1.2 政府采购分类政府采购包含三种模式:集中采购、分散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1年4期2022-01-25
- 真实意思表示对“黑白合同”效力的影响
年颁布的《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该规定确定了必须招标项目范围,体现了国家对必须招标项目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商业合同的意志。作为一部标准的程序法,《招标投标法》围绕如何对“必须招标项目”进行组织招标、投标、评标等事项展开,本质上属于一种规则的设置。通过该硬性规则的设置,确保对“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达到“保护国家利益、社
浙江树人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1年3期2021-12-01
- 律师解疑
项目,依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不属于强制招投标项目,属于发包人可以直接发包、签订承包合同的项目,可不经过招投标程序直接签订施工合同。2.签订第一份施工合同时,并不存在招投标程序在2016年7月签订第一份施工合同时,发包人并未确定要经过招投标程序选择承包人,更没有约定之后要进行招投标程序;双方也不会预测到施工两年后要进行招投标程序。3.签订第一份施工合同并没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双方签订第一份施工合同时,并没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不违反《招标投标法》的强制性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 2021年1期2021-11-27
- 建设工程黑白合同问题探究
式。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十条对招标方式的规定,招标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形式。公开招标向不特定对象发出招标公告,择优率更高。邀请招标,以投标邀请书的形式向特定对象发出,在专业性较强等特殊项目上能发挥独特优势。由此可见,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是符合形式要求的招标形式。只要建设工程项目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招标形式要求,就不能适用招投标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那么也就无法认定为黑白合同。(二)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同是认定黑白合同的关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对黑白合同的认
法制博览 2021年3期2021-11-24
- 投标中如何判定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作出响应
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投标法》)第十九条规定∶"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第二十七条规定,"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2021年正式生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六百四十四条规定∶"招标投标买
科技研究·理论版 2021年11期2021-10-25
- 修订《招标投标法》给通信市场带来什么?告别“白菜价”中标!
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自2000年1月正式实施已有二十年了,其在规范工程发包、提高工程质量、减少腐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我国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其中的一些内容已不再适应当前的实践需求。据《通信产业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国家发改委于2019年底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经过一年的广泛和定向地征求意见以及专家讨论,即将迎来《招标投标法》修订版的正式出台。此次修订,主要涉及一些招投标领域长期
通信产业报 2021年3期2021-02-24
- 国企工程总承包项目工程分包采购方式研究
否必须按《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要求进行招标,一直是困惑很多从业人员的问题。二、国有企业工程总承包项目工程分包采购方式的选择(一)承包商进行合理取舍这种情形下,因为工程的工作量还没有确定,总承包商可以和招标文件中所列的各分包商先分别进行谈判或询价,以确定工程分包的价格和条件。并且,总承包方有资格要求分包商对其分包工程报价做出有效期的口头承诺,这种承诺只是口头的协约,双方无须签订正式文件,总承包商还保留着自己中标以后再具体选择合适的分包项目分
环球市场 2021年18期2021-01-16
- 串标行为的处罚书影响投诉处理结果的案例分析
公司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和中标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取消A公司的中标资格。2 投诉处理结果2.1 第一次投诉处理在XX粮库工程中被投诉后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取证,认为A公司确实存在被某省住建厅给予两年不得参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已经不具备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取消A公司XX粮库工程的中标资格。2.2 第二次投诉处理在YY安置房工程中被投诉后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取证
安徽建筑 2020年10期2020-12-23
- 关于识别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方法的探讨
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以来,招标这种竞争性程序获得了越来越多的建设单位和采购人的认可,愈加广泛地在各行各业的工程建设和货物服务采购中推广实施,招投标制度也从推广运行期逐步走向稳健发展期。与此同时,与招投标相关的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也日渐丰富和完善,各行业的行政监督部门对招标投标的具体操作实践也制定了更加细致的指导规范。目前,制订有关必须招标的范规定的政府部门主要集中在发改部门、住建部门、财政部门和国内外贸易主管部门。因各
四川水泥 2020年12期2020-02-16
- 工程招投标过程存在问题及优化设想
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自200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2017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9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经过20多年的发展,招标范围不断扩大,法规日益完善,已经形成1套符合中国特色及基本国情的招投标流程。从招投标过程来看,形成了“招标人自主招标、评标委员会独立评标、行政机关依法监督”的机制。在现阶段工程建设招投标过程中,基本采用专家评审制度的设计理念,仍以分权制衡、预防腐败为前提,注重程序化的管理,形成招标人
有色金属设计 2020年2期2020-02-16
- 论《招标投标法》之完善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为视阈*
082)《招标投标法》的颁行标志着我国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法制化建设取得了重大进步。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该法弊端日显,法律实效不尽人意,18年来招投标市场之乱象实为明证。2017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招标投标法》进行了局部修改,但《招标投标法》的弊端尚未根除。目前,国家发改委已启动《招标投标法》的全面修订工作,学界和实务界对《招标投标法》的修订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建议。2016年12月,中办、国办联合印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提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2期2020-01-06
- 央行基建项目审计中的法律适用问题
同法》与《招标投标法》的衔接1.《招标投标法》。该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了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所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与中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与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且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因此,在《招标投标法》中,招标文件与中标的投标文件与其他合同文件一样,成为一组体现并约束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效力。2.《合同法》。但在《合同法》《建筑工程施工标准合同示范文本》中,均未提及招标文件。
审计与理财 2019年9期2019-12-16
- 供电企业招标实务常见问题浅析
定根据我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在我国境内进行特定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既包括建设工程本身;也包括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如设备和材料等;还包括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服务,如勘察、设计、监理等。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国家发改委在2018年6月相继发布的《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以及《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中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供电企业建设电力设施等工程项目,如属于必须招标的范围且达到一定标准的,依法必须
法制博览 2019年22期2019-12-13
- 律师解疑
为无效。《招标投标法》第43条规定,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第55条规定,上述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3项规定,中标无效,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亦无效。本案中,涉案工程为商品房,当时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承、发包双方在确定中标人前就签订了《补充协议》,对工程范围、工期、工程价款等做了具体明确的约定,属于《招标投标法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 2019年9期2019-09-26
- 下更大力气遏制招投标“黑幕”
路。最后,招标投标法等法律仍不完善,一些部门借机搞腐败乃至所谓的“合法腐败”。招投标领域的腐败黑幕危害严重,亟待各级各部门下更大气力,对症下药,标本兼治。第一是要深化从严治吏,斩断领导干部伸向招投标领域的“黑手”,督促领导干部管好自己、管好身边人。第二要完善招投标平台与制度,堵塞漏洞。招投标平台近几年呈现大整合趋势,招投标由分散在多个部门集中到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面对这种新形势,更需注意防止分散腐败演变为集中腐败。第三,强化与优化对招投标的监管。建
环球时报 2019-09-062019-09-06
- 建设施工领域中黑白合同效力的类型化分析
建设工程是招标投标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投标的建设工程,当事人也依据严格的招投程序进行了招投标,并根据招投标文件签订了用于备案的白合同,同时另行签订了一份在工程质量、工程价款、工程范围、建设工期等实质性内容上与白合同不一致的黑合同作为履行依据。第二种情形为,当事人存在串标、围标等违反招标投标法的情形,当事人根据违法的中标文件签订了用于备案的白合同,同时又签订了一份与白合同在实质内容上不一致的黑合同作为履行依据。第三种情形为,建设工程是招标投标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投标
法制博览 2019年35期2019-08-07
- 互持股权的供应商能否混用业绩
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法律后果。无论是参股还是控股,无论股份比例是多少,不同的供应商之间都不能混用业绩。然而,实践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铁则”。据了解,实操中常见的特殊案例为,子公司使用总公司的业绩,这也是不被允许的,但有业内人士表示,如果是分公司使用总公司的业绩,行业内普遍认为,只要得到授权,分公司可以使用总公司的业绩参与投标。混用业绩,投标法这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
山东国资 2019年13期2019-02-19
- 招标人自主决策权的明确与保障
要完善以《招标投标法》为核心的相关法律制度:一方面明确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给予市场主体以充分自主权;另一方面减少政府不必要的干预,创新监管模式。为了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联合发布的《“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中明确指出:“各级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依托行政监督平台,探索扩大招标人自主决策权并强化相应法律责任约束,加强对招标采购活动的监管和服务。”在实践中,为了落实简政放
天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年1期2019-01-13
- 律师解疑
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对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范围进行了明确界定;除此以外的项目,则属于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建设方可以自主选择工程发包方式,可以选择直接发包、直接签订施工承包合同,也可以选择公开招标。2.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一旦进行招标,如若招标合法有效则应当以中标合同作为结算依据《招标投标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对于非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 2019年12期2019-01-06
- 浅议招标公告发布和招标文件发售阶段风险控制
,我国的《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公告应在国家指定的媒介发布。因此,招标人在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时,招标公告必须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者项目所在地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如果出现未按法律规定在指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和处罚。2 不同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公告内容须一致为了保证意向单位中标,在实际招标过程中,某些招标人有时会采用在不同媒介发布的同
商品与质量 2018年36期2018-12-06
- 工程和法律英语(4)建设工程合同定义条款中的Tender
台了一部《招标投标法》,有文献将这部法律的名称译成The Tendering and Bidding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还有译成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Tenders and Bids的,甚至条文翻译将tenderer作为“招标人”对等词汇。两相对照,问题来了,tender到底是“招标”还是“投标”?还冒出了一个bid,则tender和bi
建筑 2018年4期2018-03-12
- 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活动的建议及复文
研究修改《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同时,按照急用先行、增强实效的原则,起草相关政策文件。相关意见建议,在修法和相关政策文件中也有体现。一是关于整顿招标代理机构。目前,工业和信息化部主管的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认定、商务部主管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以及财政部主管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已经取消。在取消有关资格认定的同时,加强监督检查。例如,2016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中共完成了对1538家代理机构执业情况的检查,对
中国经贸导刊 2018年4期2018-03-10
- 要 闻
01 《招标投标法》修订工作正式启动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组织召开招标投标部际协调机制会议,正式启动《招标投标法》修订工作。由于涉及领域和行业广泛、利益主体多元、运行机制复杂、监管链条较长,《招标投标法》修订工作将重点把握坚持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借鉴国际经验与立足我国国情相结合三项原则;在修订范围上,将尽量做到一次性修到位,使修订后的《招标投标法》能够适应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招标投标市场发展的需要,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按照时间安排,年内将争
建筑 2018年3期2018-02-14
- 非强制招标建设工程项目黑白合同工程款结算探讨
的法源是《招标投标法》,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作为《合同法》第十六章规定的有名合同之一,同样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本文的问题须结合《招标投标法》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才能正确解读。1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适用所有通过招投标程序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条规定了只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该法。因此,无论是否属强制招投标项目,只要采用招投标形式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
建材与装饰 2018年45期2018-02-14
- 关于建设工程中黑白合同的探析
现违背了我国招投标法所确立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这将使公开招投标失去意义,进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明令禁止[1]。2 黑白合同的定义与特征2.1 黑白合同的定义“黑白合同”又叫做“阴阳合同”,顾名思义即为“白合同”和“黑合同”两份合同构成。“黑白合同”是一种社会现象的概括称呼,指的是对于同一招投标形成的两种不同的合同,两种合同之间内容上存在较大差异,为在交易中达到某种目的牟取不法的利益而签订的两份合同。依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单位、投标单位签署的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2018年7期2018-02-07
- 招标投标法律问题及制度保障研究
国在实施《招标投标法》过程中,在推动市场经济制度对社会资源进行有效配置的过程中也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工程建设、货物买卖以及中介服务等领域受到了广泛应用。从法律层面上来讲,《招标投标法》对招标投标互动产生了规范作用,尤其是在制定规章制度方面,对招标投标双方的权益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招投标各方从招标投标策略上来讲都应该遵守相应的规则,通过采取某些积极的行为来实现自我效益的最大化;在分析投标信息的过程中,通过对全部的潜在投标方进行公布,对招标信息进行有
职工法律天地 2018年16期2018-01-23
- 我国政府采购中串通投标行为法律规制的路径
,特别是《招标投标法》(1999年)以及《政府采购法》(2002年)的现世,政府采购中串通投标行为在法律上有了专门性规范,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法律适用原则,《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在规制政府采购中串通投标行为时具有优先性。另外,《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的在规制措施或具体认定等方面完全涵盖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或《反垄断法》。因此,《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应是我国政府采购中串通投标行为法律规制的路径。四、结语2018年修订生效的《反不正当竞
法制博览 2018年6期2018-01-23
- 关于修改《招标投标法》及其条例(征求意见稿)的点评
关于修改〈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纵观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全部内容,笔者认为,其仅仅是对《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简要补充和修改。除《征求意见稿》已作出修改的条款外,尚有相关事项需立法机关作出进一步明确规定。一、对《征求意见稿》主要修改条款的点评(一)招标投标法的主要修改内容1.《招标投标法》第五条点 评该条款是关于开展招标投标活动基本原则的规定。《征求意见稿》首次在“基本
建筑 2018年1期2018-01-16
- 关于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探讨
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已经开始实施,在日常招标投标法活动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通过从投标人的取定方面、工程施工招标标底的审核、对投标预算文件审查、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中标价的法律效力问题、随意变动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人员问题等5个方面的分析讨论,对这些问题有一个了解,在今后招投标中间加以注意,以更好地完成各项招标投标任务。建筑工程;招投标;探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自2000年1月1日起实施,使工程招标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在日常招标投标活动中也发现了
大陆桥视野 2017年10期2017-12-23
- 关于我国联合体共同投标法律制度中几个问题的思考
我国联合体共同投标法律制度中几个问题的思考张炳文(天津昭元律师事务所,天津 300191)本文主要对我国联合体共同投标法律制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探讨。文章认为,应当允许自然人参加投标联合体;对联合体的资质要求不同于独立投标人的要求,应按照等级较高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另外还探讨了联合体中可能涉及的限制竞争等问题。联合体共同投标;资质要求;限制竞争对于联合体共同投标问题,我国的《招标投标法》第31条、《建筑法》第27条、《政府采购法》第24条都有相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科版 2017年9期2017-03-08
- 在双周协商座谈会上的发言经历
为《修订〈招标投标法〉 确保工程质量》的发言,发言中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自2000年实施以来,在具体的实施中存在不少问题 ;虽然2012年实施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对一些问题作了针对性制度安排,但有些突出问题仍未解决,在根本上影响着工程质量。因此,他建议,将《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修改为“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全部由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资格审查
民主 2016年11期2017-01-03
- 浅谈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审计
。根据我国招标投标法律的有关规定,工程建设项目可分为依法必须招标(强制招标)项目和自愿招标项目。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招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该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如果不属于强制招标项目,采购人也采用招标方式的,则称之为自愿招标项目。《招标投标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换言之,不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还是自愿招标项目,只要采购人选择了招标方式均必须遵守招标投标法的基本原则以及相关规
审计与理财 2016年3期2016-04-27
- 浅谈我国招投标法中的问题与对策
7浅谈我国招投标法中的问题与对策高 凡吉林财经大学,吉林 长春 130117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执行是我国工程建设项目进入招标投标正轨的重要标志,其在实际应用过程中最大限度的体现了工程建设的公开、公平以及公正性等基本原则,这对于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完善、社会资源的科学合理化配置以及招标投标活动的秩序等都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但是通过对现阶段我国招投标制度运用情况分析发现,它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本文将对当下我国招投标法中所存
法制博览 2016年32期2016-02-01
- 中标通知书的法律效力
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法律责任予以明确。所以导致了在司法实践中和理论上都对中标通知书的效力有很大分歧。专家学者对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法律效力的认定,有以下四种观点:2.1 合同尚未成立该种观点认为,既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且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故,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还未成立。①2.
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 2015年33期2015-10-21
- 《招标投标法》的法律制度问题研究
我国,以《招标投标法》为代表的法律制度规范着市场活动,并且具有发挥市场机制积极作用的内在功能,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市场交易规模的日益扩大,招投标被广泛应用于工程建设、货物买卖、财产出租、中介服务等经济活动之中,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订立合同的一种重要法律形式①毛亚敏:《论中标通知书的法律效力及毁标行为的法律责任》,《政法论坛》,2002年第4期。。招标投标制度在国外已经有200多年的历史,相关理论研究比较深入,这些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②赵娜:《我国招
东岳论丛 2014年2期2014-03-22
- 浅析施工合同纠纷的处理
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实行的一种方式,其对于完善我国建设市场秩序、规范建设市场行为具有科学性、效益性、公开性和公平性等优点。是否采取招标投标的方式订立合同,原则上是合同双方(一般是发包人)自愿选择的结果。一般来讲,不能因为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没有经过招标投标环节而认定合同无效,即使有些规章、地方性法规对此作出了强制性规定,但也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了三类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
交通企业管理 2014年6期2014-03-08
- 论政府采购投诉人的范围
年颁布的《招标投标法》和2002年颁布的《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 并非一部全面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立法,只是规范了我国境内实施的招投标活动,只是详尽规定了招投标程序规则。依《招标投标法》第3条规定,通过招投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包括相关服务和货物的招标采购) 应依该法规定进行。《政府采购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立法,全面规定了在我国进行政府采购时应遵循的基本规则、可选用的采购方法、 采购程序规则以及质疑与投诉等内容。公开招标是政府
行政与法 2013年7期2013-12-20
- 《招标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法律冲突成因及表现初探
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之间的横向冲突。一、《招标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法律冲突成因探析(一)部门利益驱动《招标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同为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法律,但前者是由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而后者是由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1994年6月,《招标投标法》进入后期审议工作,《政府采购法》也被正式列入立法规划,并成立了起草领导小组。但是,如此多的部门参与起草
财政监督 2013年14期2013-08-15
- 无效合同的结算
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3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3条规定,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属于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依法属于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2.本案中非备案合同是无法律效力的合同。本案中承发包双方先签订阴合同,然后工程开工,最后签订阳合同即备案合同,对此双方无争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43条规定,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该规定对实现《中华人民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 2013年9期2013-08-15
-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对铁路建设工程的影响分析
5)一、《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是国家用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调整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至今,对于规范招投标行为、促进公平竞争、保证招标质量、节约建设资金、预防和惩治腐败发挥了重要作用。经过十多年的实践,仍然有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规避招标、虚假招标、串通投标等问题。为此,国务院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3期2013-08-15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读后感(一)
一次提出《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09年8月19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针对我国工程建设领域依然存在的许多突出问题,一是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索贿受贿;二是一些部门违法违规决策上马项目和审批规划,违法违规审批和出让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提高建筑容积率;三是一些招标人和投标人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四是一些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操作,有的专家评标不公正;五是一些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
城市道桥与防洪 2011年6期2011-03-19
- 对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问题的建议—以天津市为例
文通过对《招标投标法》的讨论,与实际建筑工程招投标项目紧密结合,针对发包商、承包商、监督人三方在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不规范行为,指出在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的几点问题。并以《招标投标法》为依据,通过分析研究,提出了:培育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合格的市场主体;加强分包、转包的管理;加大执法力度等对策建议,从而达到规范建筑工程招标投标行为的目的。《招标投标法》;招投标;监督管理引言招投标是应用技术经济的评价方法和市场经济竞争机制的作用通过有组织地开展择优成交的一
中国科技信息 2011年9期2011-02-17
- 建设工程“黑白合同”法律效力问题探讨
单位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依据招投标文件签订的在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之相反,“黑合同”是双方为规避政府管理,私下签订实际履行的对“白合同”中实质性内容进行了重大变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 黑白合同的情形分类1.1 以合同中标时间划分“黑合同”的签订在中标之前的表现形式为在招标之前与潜在的投标人进行实质性的谈判,要求投标人写承诺书,对付款条件、工程取费、优惠方式等做出承诺。有的建设单位已内部确定施工单位,签署了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协议书
山西建筑 2010年28期2010-08-15
- 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中招标不规范问题对策研究
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并于200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后,招标采购方式逐渐为社会各方面广泛接受,依法招标的意识不断增强,招标行为趋于规范。目前,各类公共工程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达到国家规定的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的已经普遍实行了招标投标制度。同时,我国招标投标的法律体系框架也已初步形成。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地方政府,相继颁布了相关配套法规、规章和实施办法,在招标投标领域初步实现了从“行政管理”到“依法监督”的转变。招
水利建设与管理 2010年4期2010-04-14
-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招投标应注意的几个时间
本文结合《招标投标法》、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国资发产权[2009]120号)及其实施细则《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招投标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对企业国有产权转让采用招投标方式中应注意的几个时间进行分析。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文件发出之日起至停止发出之日止,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对于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招标投标法》和《实施办法》均未明确规定,而《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对此做出了明确
产权导刊 2010年5期2010-03-09
- 浅谈公正在《招标投标法》实施中的作用
张艳华招标投标法是指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法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保证项目质量,调整人们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法律行为的规范。招标投标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招标人的申请,对招标人,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所产生的招标、投标、评标、开标等四个环节的活动,进行审查,证明其真实性、合法性的一项司法证明活动。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市场经济体系不断完善,为了规范各种竞争机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它对工程建设项目
活力 2009年13期2009-11-17
- 超越政府采购法律冲突对策初探
李宏志《招标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并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政府采购法律体系的和谐统一。在日常政府采购实践中,政府采购当事人应该善于了解冲突、利用冲突,克服困难做好政府采购工作。[冲突表现之一]自然人投标资格法律冲突根据《招标投标法》第25条规定投标人应当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除非科研项目,其投标人不包括自然人。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21条规定:“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显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自然人投标行为有效
经济 2009年7期2009-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