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晚唐五代宋初军号刺面的变革意义

2024-08-27 00:00:00肖雷鸣
社会科学动态 2024年3期
关键词:社会认同集团化

摘要:唐末五代,军阀混战,为控制士兵逃逸,在刘仁恭、朱全忠等人的推动下,对军人强制刺面逐渐制度化,刺面文字与军队名号一致,士兵个人的身体与社会身份被打上了双重烙印。在中晚唐以来藩镇亲兵制的基础上,军帅选定的军号成为士兵难以摆脱的过往,个人名号被军号代替,刺面与文字的控制,使个人从属于集团,这是军号刺面的重大影响。赵宋立国后继承此制,由此在社会上产生了所谓“五民”之军人阶层,宋代的军人地位低下,与罪犯并无明显分隔,这无疑是晚唐五代发展的结果。

关键词:军号刺面;身体控制;集团化;社会认同

中图分类号:K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5982(2024)03-0083-06

晚唐五代混乱时期,出现了对士兵的强制刺面制度(1)。对此,学界研究集中于宋代军人刺配的法制考察,尤其是将军人与罪犯的黥面特征进行对比,同时以此为论述中心追溯唐代的文身现象(2)。前人所论已勾勒出刺面在唐宋间的发展演变,从而明确了这一制度的重要性与历史地位。从已有的成果来看,对于文身作为一种个人表达和集团控制的研究已经很充分,然而对于二者如何转化,其内部机制并未阐明。同时,现有研究对刺何字以及不同刺字下的军人集团极少关注,换言之,以关注文身的形式为主,而很少关注内容。以上所论对于解释刺面是如何由个人的反抗到身体的控制(3),是极为重要的。

从个人化的文身风俗到集团化的刺面制度,中间缺失了重要一环。笔者以为从文身的图像到文字图像的转变是刺面制度迅速流布的关键,文字承载着施名者的意志,化为外在军号,军号表面上只是施名者的一厢情愿,然而在刺面的加持下拥有着强大的控制力,从而塑造着共享军号的所有军人。如此拥有不同军号之兵团不仅与平民相区分,而且与侪辈其他军号军人相区分,这是图像刺面达不到的效果。文字刺面,军号显现,是风俗之所以变革为制度的重要缘由与产物。

一、健儿文字刺面的制度化

陶岳论朱全忠用兵之法严峻,因能常胜,然而“健儿且多窜匿,州郡疲于追捕,因下令文面,健儿文面自此始也”(4)。同期还有一则唐末朱全忠攻幽州的记载:“仁恭师徒屡丧,乃酷法尽发部内男子十五已上、七十已下,各自备兵粮以从军,闾里为之一空。部内男子无贵贱,并黥其面,文曰‘定霸都’。士人黥其臂,文曰‘一心事主’。由是燕、蓟人民例多黥涅,或伏窜而免。”(5)时间在天祐三年(906),苏洵《兵制》据此认为:“及于五代,燕帅刘守光又从而为之黥面涅手之制,天下遂以为常法,使之判然不得与齐民齿。”(6)二者大致同时(7)。后文将会指出,军人文面并非起源于二人,但可以明确,由于朱全忠的势力最强,所占地域最广,最终建立了新朝,作为一种制度的文字刺面应归于朱氏无疑。

一则东南地区的材料少有人注意,《吴越国武肃王庙碑铭》一文大赞钱镠的功绩,其中提到六合镇使徐约暴虐其民,称其“玉帛是求,征敛无度。长时习战,齐民因被雕黥。比屋为军,鲁儒亦遭翦削”(8)。因长时间的战乱,连平民百姓都遭黥面,被强征入军,甚至儒者都未能幸免,这些无疑表明了徐约的残暴严酷。徐约活跃于光启三年至龙纪元年(887—889),时间上较朱、刘黥面早10年左右,碑铭未特别着力鞭挞徐约的黥面制,可见作者并不认为徐氏是黥面的始作俑者,也暗示着这一制度当出现于更早时期。

乾符五年(878),唐末名臣崔安潜代高骈任西川节度,时南诏屡侵,军队不堪使用,其墓志载:“公以蜀兵脆弱,夜□刺以□北□□□□号,择良将统之,军声殷然。”(9)这是指崔安潜建立的以黄头军为主的新军,新军头戴黄帽,效仿崔氏前任职地的劲旅——忠武镇(陈许)黄头军,由陈许地区的募兵与蜀兵相杂而组建(10)。墓文中除了上引之处,没有提到著名的黄头军,而上引中缺失的数字,若猜测为黄头军字样,当不至大谬,则此句可释为刺以军号,若真如此,崔安潜此举实开唐末军队刺面风气。

另外,五代孙光宪《北梦琐言》中有相关黄巢之乱前的记载,发生地亦在崔安潜任职的西川。文载:“厉图南为西川副使,随府罢职。(吴)行鲁欲延辟之,图南素薄行鲁,闻之大笑曰:‘不能翦头刺面,而趋侍健儿乎!’自使院乘马,不归私第,直出北郭。”(11)厉图南其人史书不详,此事发生于吴行鲁西川节度任上(12),时咸通十一年至十二年(870—871),吴行鲁出身于神策军,是权宦西门思恭的亲信奴仆(13)。厉图南之所以看不起吴行鲁,就是因为他是军人的贫贱背景,“翦头刺面”正是其轻贱之身的外在标志。我们发现,“翦头刺面”恰与前文《吴越国武肃王庙碑铭》中“雕黥”“翦削”用词完全一致,可知这两词已成为军人的标志象征。如据厉图南之语,则刺面之常制当再提前数年,然而孤证不立,我们不能凭此,就认为在黄巢之乱前的相对安靖时期刺面制便已存在。但是这条史料充分反映了至少在孙光宪撰文时(14),文面健儿地位已甚为低下,为人鄙夷。

通过不断地追溯,朱、刘刺面制度前的相关历史轨迹已相对清晰,文字刺面制紧随黄巢起义后出现,这也符合当时的社会形势,彼时唐中央权威已无,地方各自为政,这种严苛制度仅存在于部分地区(从目前掌握的材料来看,以蜀地时间为早),并未普及。直到唐末天下沸腾,王土四裂,各地形成的割据政权互相征战,作为分裂局势下控制军队的一种有效手段,该制度随着战争广泛传播运用,蔚然成风,逐渐施行于四方。占据中原的朱全忠作为最大的割据势力,无疑对这一制度的最终形成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五代之始——后梁朱氏治下正式形成了文字刺面这一制度,该制为五代两宋继承,对后世有着深刻影响。(15)

作为实行于军人之中的一种制度,溯源似乎已到此为止,再向前联系则归于唐代文身之风,但是对于它们之间的关系,以及其间前后发生的变化,学界并未关注。那么,从表达个人好恶的文身到控制军人刺面制度,这中间发生了什么?

二、军号刺面:从文身到文字

让我们回到军人刺面本身,军人面部刺的是什么?刺的是军队的军号,如刘氏的“定霸都”、朱氏的各种繁杂军号(16)。前引史料都不约而同地揭示了此种制度的行为意图与权力关系。朱氏是防止军人窜逃,对士兵刺以不同的军号,重视的是士兵的控制与区分;刘、徐二氏是暴虐严酷,残害其民,无论是刺字的广泛度还是文字的内涵,都表明了刘、徐试图以外在的文字控制人民的企图,就连奚、霫部落也“皆刺面为义儿,服燕军指使”(17)。以后一情况的强制效果来看,士人臂上痕迹遮蔽容易,而面上文字则难免暴露于日光之下,引得旁人侧目而视,从外在打上了所谓“主”的个人烙印。

在刺面成为人身控制及身体耻辱的情况下,允许不被刺面继而成为一种宠遇。魏州军校赵思绾等原是府主赵在礼的“御士”,地位自然高于普通军人,赵在礼去世后,又继属于赵赞,作为近身亲信,赵思绾等人“本不刺面”,尽显厚遇。然而在契丹灭后晋,刘知远在后晋废墟上称帝后,事情发生了变化。赵思绾等人的主人赵赞,为安新主之心,自长安赴阙觐见新帝,后汉朝廷派遣王景崇、齐藏珍率领禁军前往长安,以安定局势。“景崇、齐藏珍既至京兆,欲令文面,以防逋逸。”(18)赵赞麾下军将赵思绾诸人已无当初的优待,并处在不被信任的地位,在王景崇等人心中,唯以文面方能防止他们逃逸。其后赵氏等人据长安为乱,文面是一个重要的导火索。(19)

细审朱、刘二氏刺军的意图,大致有二:一是防止士兵逃逸,进行人身控制;二是对外表明军队特征及背后人主赋予的内涵。为达成这两方面目的,首先需要的是将“兵”从“民”中明显区分开来,在面上烙印便是为此。刺面通过外在的显现来进行身体控制的同时,还将所刺文字赋予内涵,从而将个人意图扩散地更加广阔,而不需借助实体的文字或记号,文字是与刺面同样重要的一端,二者密不可分,而文字代表着军号,由此可合称之为军号刺面。借以文字以威远方,由个人化的“面上夸功雕作字”(20)跨步到唐末五代野心家的宣传一环。身体的强制改造体现出人主对军人的权力控制,改造完成的同时,在彼此两端也达成了一个新的联系,权力关系在文字刺面的整个制度中,都贯穿始终。(21)

从文身图形到文字的跨越,由个人的选择到上层的控制,文字产生了极大作用。文字的作用,众所周知,远比图像更能表达复杂的意图,名字作为符号的一种形式,将由没有质的规定性的无法分辨的任何人(anybodies),转变为属于具体阶级、有明确特征和恰当标签的某些人(somebodies)(22),在军号刺面实施后,一个新的军人团体诞生了,同时这个团体与赋予名号者产生了新的连结,人主与军人之间的权力关系在这里体现得淋漓尽致。在诸侯混战、相互征伐的时代,作为战争主体的士兵们也随着军政局势的变化而变易君主,这种军队常被授予与他们归化地位相符的军号与刺面文字,如宋太祖“黥李从善部下及江南水军一千三百九十人为归化军” (23)。可以说,对归化军队的军号起名与刺面最能体现人主意志。

“身体是一个人身份认同的本源……人通过它获取人生的主旨要义并将其传达给他人,为同一群体成员之间所共享的符号体系充当这一过程的媒介。”(24)刺面与军号的结合便是不同军人集团共享的符号,它在内部塑造凝聚力,但由于自身地位低下,在外部表现出更多的群体形象,在下文中我们将着重介绍两个方面。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普通军人地位的低下,史书中很少特意记载某军的成立、废置情况,更不用说刺面的相关信息,然而始于朱氏的军号刺面制度,一直在不停运转着。

三、制度的产物一:从个人到集团

唐末五代朱梁名将刘知俊,“始事徐帅时溥……唐大顺二年冬,率所部二千人来降,即署为军校。知俊被甲上马,轮剑入敌,勇冠诸将。太祖命左右义胜两军隶之,寻用为左开道指挥使,故当时人谓之‘刘开道’。”(25)刘知俊所领军队既有“开道”之号,按照朱全忠制定的制度,再加上其由归降军人为主体,则这支军队刺面“开道”二字,应无异议。朱全忠当初取此名的用意不言自明,而军队之号被冠于个人之上,呈现了由虚入实的进程。朱氏意图不仅在刘知俊四处征战中得以实践,而且他可能并未料想到,军主被抽象成为了这支军队的化身。刘知俊作为领军者是否被刺面,我们并不清楚,然而当他历经数职,且叛朱梁后,早已不是开道指挥使的他仍被称为“刘开道”(26),可见这一称呼已取代他的本名,推测他确被刺面当有相当把握,从另一方面来看,朱全忠开启的这一制度已广泛影响了时人的认知。

朱全忠所作并非空穴来风,是在与刘仁恭等势力征战中逐步成型的,更早一些时期,朱氏在扩张地盘之初,与兖、郓朱瑾兄弟交恶交攻,同样出现了文面与军号的踪迹:“梁祖之攻兖、郓也,朱瑾募骁勇数百人,黥双雁于其额,号为‘雁子都’。梁祖闻之,亦选数百人,别为一军,号为‘落雁都’。署汉宾为军使,当时目为‘朱落雁’。”(27)

“雁子”与“落雁”,两军号明显的对抗意义引人注目,在“落雁”的取名上,尤为显著地表明了朱全忠的取名倾向,而与朱瑾以图形入面的简易不同,“落雁”无法效仿,当以文字入面。(28)后周时,“周世宗志欲取蜀,蜀卒涅面为斧形,号‘破柴都’。”(29)世宗本姓柴,刺面取名则为斧伐柴之意,以意攻意,深入到了对抗的境界之中。

回到二朱争雄事,朱全忠受到了朱瑾的直接影响,且时间较早,故有人认为是黥兵制的始作俑者(30)。与刘知俊一样,“及汉宾贵,人犹以为‘朱落雁’”(31)军号给它所属的个体打上了烙印,即便时过境迁,军号不再,军号的影子依然紧随。军号拥有这样的重要特性,可以将自身加诸于个体之上,军主也不例外。从军号这里可以看到,作为紧密集团的象征,军号是如何发挥它的统摄作用。

后唐明宗李嗣源,因攻战有功,武皇李克用“即以所属五百骑号曰‘横冲都’,侍于帐下,故两河间目帝为‘李横冲’”(32)。“横冲”与“开道”二词相近,李嗣源因称帝而贵,故而史料中并无更多详细记载。李克用作为朱全忠的主要敌手,是否有与之相似的刺面制度呢?庄宗李存勖灭后梁后不久,于次年(924)亲祀昊天上帝,颁布南郊大赦,这是构建后唐正统与朱梁伪朝的重要一步,有着重要意义。(33)其中特别提到“男子曾被刺面者,给与凭据,放逐营生”(34)。刺面是军人的标志,只有给与凭据才能脱离政权强力控制,拥有谋生自由,同时可见,男子刺面在当时是极为普遍的现象,后唐将之作为所谓万象更新的重要内容而着重提出,当时的社会面貌可见一斑了。

表面上看,是“刘开道”“朱落雁”的个人武力受到夸耀,而细思可知,他们个人名号是由军号赋予的;似乎他们代表着自己,实际代表着军号所统摄的集团。当军号加之姓氏之后,原有的个人化称呼消失,代以包含军号取名者意志的集团名称,虽然史书只记载了豪贵个人向集团化嬗变的进程,然而普通士兵的个人特征在等级秩序中几乎泯灭,他们从属于集团,或者说本身成为了集团之一份子。这一转变无疑是军号刺面的直接结果,某军人团体在这一过程既与过去决裂,也与其他军人团体产生分割,这样的新团体的产生为后世提供了实践积累,是宋代军人阶层产生的重要因素。

四、制度的产物二:五代军人夷族与军乱模式

赵翼曾言:“五代乱世,本无刑章,视人命如草芥,动以族诛为事。”(35)伴随着战乱,此时常可见到尽杀全军及夷族的记载。后唐明宗时卢台戍军3000余人作乱,不论是在营还是邺都家属,共万余人全门处斩,甚是骇人听闻。胡三省评论道:“自帝即位已来,汴州张谏之乱、滑州于可洪之乱,以至卢台之乱,凡乱兵皆夷其家。”(36)他认为这是为了遏止流言,采取以乱止乱之法。魏博军长久以来有着骄纵作乱的传统(37),然而卢台事件后不论是否实际参与叛乱,哪怕是远隔卢台数百里外邺都军士亦被牵连,“以乱止乱”之说在这一关键问题上缺乏解释力。

不惟明宗,前帝庄宗时亦发生了类似事件(38),并最终导致庄宗兵败身死,在这里提供了更多细节。同光四年(926)二月甲辰夜,庄宗亲兵“从马直”王温等人杀军使,谋作乱被平定,而从马直指挥使郭从谦害怕牵连,惧而思乱,“阴谓诸校曰:‘主上以王温之故,俟鄴都平定,尽坑若曹。家之所有宜尽市酒肉,勿为久计也。’由是亲军皆不自安。”(39)其后明宗出征邺都,亦是从马直首先作乱,引发整个军队混乱。而当明宗军队倒戈,庄宗穷途末路时,也是郭守谦的从马直变起肘腋,庄宗死于流矢(40),庄宗王朝的崩溃无疑与尽坑从马直的谣言有莫大关系。

不论庄宗的是否有此意图,也不论郭从谦的挑拨离间,关键在于从马直士兵们是相信这个谣言的,在他们认知中,自己及同伴将会被皇帝“尽坑之”,须为身家性命早做打算。那么,这种认识的根据来自何处?笔者认为即来自于军人对自我团体的认同,刺面与军号的双重绑定,无法让皇帝排除所有军士都涉及叛乱的可能,惟有全部铲除,皇帝方能在卧榻安睡,这一思路或许就是从马直军人们的自我考量。明宗作为事件亲历者,从马直事件的发生强化了刺面军号共同体的认识,由此明宗在卢台军乱的处理上更进一步,不仅跨越了地理空间(从卢台到邺都),也跨越了团体界限(从军人到军属)。

后周郭威即位前夕发生了一件值得玩味之事,“三十日夜,御营西北隅步军将校因醉扬言:‘昨澶州马军扶策,步军今欲扶策。’寻令虞候诘其姓名,昧旦擒而斩之。其一军仍纳甲仗,遣中使监送就粮所。”(41)前此澶州马军作乱扶策,如今步军将校出此悖逆之语,虽属醉言,但足以让郭威惊心,该军士因此惹来杀身之祸,整支军队亦纳甲仗、被调远离。这里的一军人数不会太多,既然与澶州马军对应,则该军当为澶州步军,一人醉语导致全军皆有嫌疑,在改朝换代的关键时刻,军人的集团性质更为清晰地显现。

军人身担刺面与军号的双重痕迹,进入了身体与认同的双重限制中,军人不仅被从普通百姓中划分出来,而且在不同的军人组织间同样被作出明显的区分,如同在从马直军叛乱中,尽坑全军谣言虽未坐实,然在时人眼中,此类事件有着充分预见性。因而只要身属某一军,便于该军荣辱与共、与同僚同生共死了。后唐庄宗时的例子尽显同军号的军人共命运的特点。

如前文揭示的,军号刺面制度将施名者与刺面人紧密联结,既然与某人联系紧密,那反之则与他人隔阂,这种相互关系出现在君主身上,与此相关的一系列后果便会放大。当旧主厌代,登位新主对前主心腹或忌惮之,由此便有循着前人惯例建立自己嫡系的客观动力,五代王闽政权可见此情况:

“初,闽惠宗以太祖元从为拱宸、控鹤都,及康宗立,更募壮士二千人为腹心,号宸卫都,禄赐皆厚于二都;或言二都怨望,将作乱,闽主欲分隶漳、泉二州,二都益怒。”(42)

在今君主与前君主腹心军队的相互猜疑中,叛乱果然发生,闽惠宗及李后、诸子皆死。发生在闽地的乱兵模式与中原梁唐如出一辙。新旧主的交替,前主心腹军队处于嫌疑之地,这种或可称为新主与旧军的猜忌军乱(43),这种解释或许能为唐五代频繁的军乱理出一条新头绪。

五、研究结论

早在安史之乱前,兵农合一的府兵制已向募兵制过渡,在其后,以河朔藩镇为代表的地方势力崛起,长行健儿成为主流。(44)同时作为唐末五代“私兵募佣制性质的重大标志之一”的牙兵、亲兵制度广泛建立起来(45),士兵的私人化色彩极为显著。虽然这些私兵赋予了藩帅极大的军事力量,但亲兵制度一旦成长起来便会反噬(46),直到黄巢之乱后藩镇体制崩坏(47),朱、刘二氏开启了对私兵更强有力的身体控制,并使之制度化。刺面制度之所以迅速行之于大江南北,与中唐以后的私兵制密切相关,时人对此社会变迁并未大发议论,可见世人对此的接受程度,这无疑是中晚唐政治、社会发展的积淀。

从历史结构看,中晚唐以来的私兵发展是文字刺面制出现的前提,若无早已存在的地方势力及藩镇私兵制,唐宋时期文身演变为制度的历史本不会发生。即使奠基于一系列社会变革之上,这一演变本身仍然是具有重要意义的跨越。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所刻内容由个人的随意性到组织的统一性。《酉阳杂俎》汇集着众多关于黥的事例(48),里面人物文身的内容五花八门,令人炫目,在身体上留下何种痕迹明显取决于个人喜好,因而呈现出极大的随意性,是个人意志的体现。到了唐末,文身或文面已不再关乎个人好恶,而是将人主的意志加诸于一个军人组织之上,无论刻的是图形还是文字,都是人主意志的体现。这种共享刺面内容的军人组织有多大?从几则记载来看,人数多少不等,一般来说在千人左右,如上引的归化军1000余,宸卫都2000人,为保持相互制衡,不会过多也不会过少。

二是由图像的狭隘到文字的内涵外延。文身多图像,军号刺面则是文字,文字较图像更加统一,且可表达的内涵更加丰富,刻字跟军号的融合一体,则将施名者的意图传播得更远。后蜀士兵脸上刺斧头,内涵很不明显,虽与“破柴”意相配合,然而最终还是通过文字传达的刺面的深意,从这一角度来看,蜀兵刺图是较为落后的。晚唐五代军号数不胜数,并没有如此多的图像来相配,蜀兵的行为(包括早期的朱瑾)难以复制,史书中难觅更多,历史发展的主流最终选择的是文字刺面。

文字刺面制度的发展,如同《后汉书》记载的倭人社会一样,凭借他们的黥面文身,便可“别尊卑之差”(49)。赵宋建国后,该制度几乎原封不动地被赵宋王朝继承。北宋王禹偁上真宗奏疏文载:“夫古者惟有四民,兵不在其数。盖古者井田之法,农即兵也。自秦以来,战士不服农业,是四民之外,又生一民,故农益困。”(50)王氏此条谏言为淘汰僧尼而发,而非以士兵为对象,其所论虽很不准确,然而也充分说明了时人对于职业军人的看法,宋代军人使社会分工与社会阶层发生了演变(51)。士兵群体如何被世人区分,或者说如何明显地被旁人识别,在深刻影响社会结构之前,就已经从身体和军号中显示出来了。

注释:

(1) 刘敦愿:《中国古代文身遗俗考》(下),《民俗研究》1988年第2期。

(2) 较有代表性的是[日]曽我部静雄:《宋代の刺配について》,《文化》1965年第29卷第1号,后收入《中国律令史の研究》,吉川弘文館1971年版,第94—118页;魏峰:《从刺字看宋代军制》,《史学月刊》2005年第9期;相关研究梳理见Elad, Alyagon, Inked: Song Soldiers, Military Tattoos, and the Remaking of the Chinese Lower Class, 960-1279,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Davis, 2016, pp.16-17.

(3) 陈元朋将文身作为个人抵抗社会秩序的一种形式。参见陈元朋:《身体与花纹——唐宋时期的文身风尚初探》,《新史学》2000年第11卷第1期。

(4) 陶岳:《五代史补》卷1《太祖文健儿面》,《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407册,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643页。

(5) 《旧五代史》卷135《刘守光传》。

(6) 苏洵:《宋本嘉祐集》卷5《兵制》,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9年版,第77页。

(7) 马端临有过梳理。参见马端临:《文献通考》卷152《兵考四》,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4547页。

(8) 董诰等编:《全唐文》卷898《皮光业·吴越国武肃王庙碑铭》,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9373页。

(9) 吴钢主编:《全唐文补遗》第6辑《崔就·唐故□□□□□□太子太师上柱国清河郡开国公食邑二千户赠开府仪同三司太尉清河崔公(安潜)墓志铭》,三秦出版社1999年版,第203页。

(10) 《资治通鉴》卷253,唐僖宗乾符六年四月。

(11) 孙光宪:《北梦琐言》卷3《吴行鲁温溲器厉图南附》,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56页。

(12) 吴行鲁曾任东、西川节度,《太平广记》引《北梦琐言》称吴为东川节度。(李昉等编:《太平广记》卷275《吴行鲁》,中华书局1961年版,第2165页)然《北梦琐言》未说明。根据《北梦琐言》此条所记三事,均与西川有关,当时应任西川节度,《太平广记》所记当有误。

(13) 孙光宪:《北梦琐言》卷3《吴行鲁温溲器厉图南附》,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56页。

(14) 拜根兴:《〈北梦琐言〉结集时间辨析》,《文献》1993年第3期。

(15) 见魏峰:《从刺字看宋代军制》,《史学月刊》2005年第9期。

(16) “初,梁太祖令诸军悉黵面为细字,各识军号,五代至本朝因之。”见《嘉泰会稽志》卷第4《军营》,民国十五年(1926)刻本,第1—2页。

(17) 《宋史》卷264《宋琪传》。

(18) 《旧五代史》卷109《赵思绾传》。

(19) 后汉隐帝在诏书中总结赵思绾等叛乱的原因,认为其“比与国家素无雠衅,偶因疑惧,遂至叛违。”无疑,对这些具有优待的军士来说,文面对他们是个巨大的落差与打击,再加上府主赵赞已权力旁落,中央派遣禁军来临,他们因疑惧而反叛则是情理之中了。见《旧五代史》卷102《后汉隐帝纪中》。

(20) 诗句出自韦庄《秦妇吟》,见张涌泉:《敦煌写本〈秦妇吟〉汇校》,《中国典籍与文化论丛》第4辑,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323页。

(21) Michel Foucault: The subject and power, Critical Inquiry, 1982, 8(4).

(22) 克利福德·格尔茨:《文化的解释》,韩莉译,译林出版社1999年版,第428页。

(23) 《宋史》卷3《太祖纪三》。

(24) 大卫·勒布雷东:《人类身体史和现代性》,王圆圆译,上海文艺出版社2010年版,第3页.

(25) 《旧五代史》卷13《刘知俊传》。

(26) 两条不同的史料均有记载,一为“与刘开道为贼”,一为“刘开道作乱”。见《资治通鉴》卷269,后梁均王贞明二年十二月;赞宁:《宋高僧传》卷17《周洛京福先寺道丕传》,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432页。

(27) 《旧五代史》卷64《朱汉宾传》。

(28) 参见吴任臣:《十国春秋》卷116《吴》,中华书局2010年版,第1761页。

(29) 陆游:《老学庵笔记》卷1,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12页。

(30) 夏凌:《唐宋间之黥兵制及其评价》,《军事历史》2004年第5期。

(31) 《新五代史》卷45《朱汉宾传》。

(32) 《旧五代史》卷35《后唐明宗纪第一》。

(33) 王美华:《皇帝祭天礼与五代十国的正统意识》,《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4期。

(34) 《旧五代史》卷31《后唐庄宗纪第五》。

(35) 赵翼:《廿二史札记》卷22《五代滥刑》,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版,第422页。

(36) 《资治通鉴》卷275,后唐明宗天成二年夏四月庚寅。

(37) 毛汉光:《魏博二百年史论》,《中国中古政治史论》,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年版,第417页。

(38) 更早的有后梁末帝时的汴州捉生都将李霸等作乱,被“尽戮乱军,全营族诛”。见《旧五代史》卷64《王晏球传》。

(39) 《资治通鉴》卷274,后唐明宗天成元年二月。

(40) 《旧五代史》卷34《后唐庄宗纪第八》。

(41) 《旧五代史》卷110《后周太祖纪第一》。

(42) 《资治通鉴》卷282,后晋高祖天福四年七月。

(43) 学界对唐五代军乱的类型分析,见张明:《晚唐五代的军乱研究》,陕西师范大学2017年硕士学位论文。

(44) 张国刚:《唐代的健儿制》,《中国史研究》1990年第4期。

(45) 谷霁光:《泛论唐末五代的私兵和亲军、义儿》,《历史研究》1984年第2期。

(46) 藩镇叛乱多发生于内部。见张国刚:《唐代藩镇研究》,湖南教育出版社1987年版,第67页。

(47) 胡耀飞:《黄巢起义对晚唐藩镇格局的影响》,《文史哲》2017年第4期;新见まどか:《僖宗期における唐代藩镇体制の崩壊黄巣の乱と李克用の乱》,《史学雑志》2020年第129卷第9号。

(48) 段成式撰、许逸民校笺:《酉阳杂俎校笺》前集卷8《黥》,中华书局2015年版,第621—655页。

(49) 《后汉书》卷85《倭传》。

(50) 《宋史》卷293《王禹偁传》。

(51) 程民生:《简述宋代募兵制的根源及确立》,《史学月刊》1990年第4期;冯尔康主编:《中国社会结构的演变》,河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543—546页。

作者简介:肖雷鸣,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历史学院,北京,102400。

(责任编辑 刘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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