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诗译诗:翟理斯《曲江二首》其二译本韵律研究

2024-06-26 19:09青沛霖
青年文学家 2024年15期
关键词:音步律诗译诗

青沛霖

中国古典诗歌声韵和谐、语言精练、意境深远,无疑是世界诗坛中的灿烂瑰宝。韵律是诗歌体裁的重要构成因素,体现了诗歌的节奏感和音乐美。在韵律上,中英诗歌既有所异,又有所通,翻译中对韵律的处理显得尤为重要。本研究选取杜甫经典七律《曲江二首》其二,以主张韵体译诗的代表人物翟理斯译本为例,研究中英诗歌的韵律特点和古诗英译的韵律处理。

何谓诗也?《辞海》有云,诗是“按照一定的音节、声调和韵律的要求,用凝练的语言、充沛的情感、丰富的想象,高度集中地表现社会生活和人的精神世界”的文学体裁。袁行霈先生也曾说过:“诗和乐像一对孪生姐妹,从出生之日起就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诗不仅作为书面文字显诸人的视觉,还作为吟咏或歌唱的材料诉诸人的听觉。”(《中国诗歌艺术研究》)

诗歌之美,美在韵律。所谓韵律,是指诗歌的音韵和格律。中英文诗歌有着截然不同的韵律体系:“汉诗的韵律系统体现在平仄、顿歇以及韵脚等要素的和谐组合上,英诗的韵律系统则体现在抑扬、音步、尾韵、头韵、行内韵、谐辅韵等要素的和谐组合上。”(张保红《古诗英译中西翻译流派比较研究》)

格律诗的一个突出特征就在于其音乐性,讲究铿锵顿挫、节奏分明。中国格律诗以平仄体现节奏感,英文格律诗则以抑扬来呈现。前者指的是语音音调上的变化,而后者则以轻重读音来区别。

一、汉诗的韵律

中国古典诗歌可分为古体诗和近体诗,前者形式自由,不受格律束缚,后者则需遵守格律规范。近体诗以律诗为代表。

律诗是中国传统诗歌的体裁之一,得名于严格的格律要求。律诗在字句、押韵、平仄、对仗等方面都有严格规定,常见类型有五言和七言。

(一)字数

律诗讲究方方正正、整整齐齐的“建筑美”,通常每诗八句,两句为一联,四联分别为首联、颔联、颈联和尾联。五律每句五字,共计四十字;七律每句七字,共计五十六字。

(二)押韵

古代汉语中有四个声调,分别是“平声”“上声”“去声”“入声”。诗歌中的韵,指的是汉语拼音中的韵母,凡是韵母相同的字,便可叫作押韵。《说诗晬语》中有云:“诗中韵脚,如大厦之有柱石。此处不牢,倾折立见。”便说明了诗歌押韵的重要性。押韵使诗歌声韵和谐、朗朗上口。律诗押平声韵,要求一韵到底,不得换韵。但对于律诗中的首句是否押韵,则没有严格要求。

(三)平仄

四声又被分为平仄两大类,平即平声,上、去、入三种声调有升降变化,故称为仄。现代普通话的“一声”“二声”“三声”“四声”分别对应为“阴平”“阳平”“上声”“去声”。通常说来,普通话的“一声”和“二声”为“平”,“三声”和“四声”为“仄”。但由于“入声”后来的消失,部分“入声”演变成“阳平”,即普通话里的“二声”,所以不能完全按照普通话四声的标准判断平仄。

在律诗中,每一句的平仄都有严格规定。平仄相间,才能使句子声调铿锵,富有节奏感和音乐美。

(四)对仗

诗歌中的对仗也叫对偶,指用字数相等、结构相同、意义相称的一对句子来表达两个相同、相近或相对的意思,以形成一种整齐、平衡之美。例如,“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杜甫《登高》),对仗严谨,实为千古佳句。在律诗中,对仗是必须的,对仗的位置也是有规定的。通常,律诗的对仗用在颔联和颈联,首联可用可不用,尾联基本不用。

二、英诗的韵律

和汉诗一样,英诗也有自己的韵律体系。英诗中最常见的步格便是抑扬格,其中又以五音步抑扬格居多。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便是五步抑扬格诗作的代表。

(一)音步

音步是诗行的节奏单位,由两个或三个音节组成。根据轻、重音节的排列形式,可分为不同类型的音步。常见的音步有:抑扬格、扬抑格、扬抑抑格、抑抑扬格。其中,抑扬格由两个音节组成,第一个音节为轻读音节(抑),第二个音节为重读音节(扬);扬抑格由重读、轻读两个音节构成。英诗中的抑扬和汉诗中的平仄有异曲同工之妙,使诗歌读起来抑扬顿挫,富有节奏感。

(二)格律

英诗的格律由诗行所含的音步数量和轻、重音节的排列方式共同决定。例如,每一诗行中有十个音节,分为五个音步,每一个音节的重音都落在第二个音节上,即为抑扬格,构成英诗中最常见的格律五音步抑扬格。若以抑扬格为基调,每一行有六个音节、三个音步,则这种格律为三音步抑扬格。以柯勒律治的《爱》举例,诗行“And par / tly twas / a bash / ful art”为四音步抑扬格;“The swe / lling of / her heart”为三音步抑扬格。

(三)韵

和汉诗一样,英诗中用韵的目的是使诗歌具有循环往复、不绝如缕的音乐性。相比于汉诗,英诗中的用韵种类更为丰富,用法更加复杂。

根据韵在诗歌中所处的位置,英诗中常见的韵可分为尾韵、头韵、行内韵。顾名思义,尾韵是指诗行末尾的韵,头韵的押韵词在诗行开头,而行内韵是指押韵的单词出现在同一诗行内。

三、翟理斯的译诗观

翟理斯(1845—1935)是英国著名翻译家、英国汉学界的领军人物,曾供职于英国驻中国外事局达二十六年,对中国语言和文化颇有了解。翟理斯倾其一生潜心研究汉学,出版和翻译了大量汉学著作,致力于传播中国传统文化,尤其致力于中国古典诗歌的英译。翟理斯汉学研究成就斐然,“在英国本土,他获得了当时一位汉学家所能得到的所有殊荣”(吴伏生《翟理斯的汉诗翻译》);在法国,翟理斯两次获得汉学家最高荣誉“儒莲奖”。翟理斯在中国古诗的英译实践中尤有建树,朱徽教授曾评价其研究与翻译成果:“为20世纪初叶的西方文化界认识和了解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理解和欣赏中国古典诗歌,进而推动在西方学习和翻译中国古诗的第一次高潮,做出了重大的历史性贡献。”(《翟理斯汉诗格律体英译探索》)

诗论家吕进说过:“诗的基础是形式(而不是内容),因此,体式就比其他文学样式更加重要。没有诗体,何以言诗?”(《中国现代诗体论》)这不仅是在谈诗歌创作,同样也适用于诗歌翻译。作为译者,切不可让诗歌之美在翻译中丢失。倘若以散体译诗,意思、意境上虽可传递,但丢失了诗体的韵律美,便也叫不得诗了。在诗歌翻译领域,翟理斯是韵体译诗的坚定支持者和践行者。之所以有这样的主张,翟理斯在其著作中作出了解释。其一,翟理斯认为汉诗都是抒情诗,要入乐歌唱,且都押韵。其二,他认为英国抒情诗的根本特征是押韵,不押韵的抒情诗是残缺不全的。由于中英诗歌各自的韵律,翟理斯主张“以诗译诗”,用英诗的诗体来翻译汉诗。翟理斯的汉诗翻译选材广泛,影响深远,被视为韵体译诗的典范。

“文以时迁,诗以代变”,文学作品和诗歌创作随着时代的变迁而呈现出不同的特点,诗歌翻译也不例外。受其所处时代背景影响,翟理斯在英译汉诗时,遵循维多利亚时期的格律体系诗歌规范,多以五音步抑扬格来翻译中国律体诗。朱徽称其以西方传统重构中国古诗,将中国古诗装入维多利亚时期的英诗模式中,让英美读者感觉不到是在阅读翻译的中国古诗,给读者以阅读源语作品的体验,便更能达到和原文读者相同的阅读效果。

四、古诗英译实例研究

朝回日日典春衣,每日江头尽醉归。

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

穿花蛱蝶深深见,点水蜻蜓款款飞。

传语风光共流转,暂时相赏莫相违。

—杜甫《曲江二首》其二

翟理斯译文:

From the court every eve to the pawnshop I pass, (a)

To come back from the river the drunkest of men; (b)

As often as not Im in debt for my glass; (a)

Well, few of us live to be threescore and ten. (b)

The butterfly flutters from flower to flower,(c)

The dragon-fly sips and springs lightly away,(d)

Each creature is merry its brief little hour,(c)

So let us enjoy our short life while we may.(d)

《曲江二首》其二是唐代大诗人杜甫的诗作,写于盛唐晚期。诗人寓情于景,以曲江的盛衰喻大唐的盛衰,表达世事变迁之境与内心感伤之情。杜甫长于律诗,《曲江二首》其二在体裁上属于七言律诗。译诗中,翟理斯坚持一贯译法,采用了五音步抑扬格,与汉诗中的律诗在形式上形成对照。

原诗中“归”“飞”“违”押“ei”韵;首句和颔联押“i”韵。译诗则依据译语文化的诗歌语言规范,采用隔行式押韵,基本韵式为“ababcdcd”,即英诗中常见的“交韵”,整体上再现了原诗的韵式,还原原诗回环往复的音乐美。原诗中“深深”“款款”叠音词的使用很难在译入语中再现,但作者用flower to flower和sips and springs巧妙转译,改押头韵,使译文读起来音调谐和、顺口悦耳,尽可能保留和体现了原诗的音韵特点。

前文已经说过,无论是汉诗中的平仄,抑或英诗中的抑扬,其目的都是使诗歌读起来音调丰富、节奏鲜明。在译诗中,翟理斯采用了维多利亚时期典型的诗歌体式,以抑扬译平仄,用五步代七言,将中国古诗的铿锵之美融入英语读者所熟悉的韵律和形式之中。

原诗的颈联是写景的千古名句,“穿花蛱蝶深深见,点水蜻蜓款款飞”,“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无论是平仄、形式,还是内容、意境上都堪称绝对。对于对仗这一特殊的修辞手法,用目标语言几乎不能在保留原意的基础上,找到相同的修辞技巧,以达到和原诗一样的阅读效果,但翟理斯的译文仍作出最大程度的还原。译诗“The butterfly flutters from flower to flower,The dragon-fly sips and springs lightly away”除用押头韵的方式来重现叠字效果,还用句式相当、字数相同的两个句子还原汉诗中的对仗。两句诗均为主谓结构,名词butterfly和dragon-fly相对,动词flutters和sips也可视为对仗。上句中的flower to flower,下句中的sips and springs皆呈现整齐、平衡、规范的格律美。在差异巨大的中英语言和诗歌体裁中,翟理斯的译文不失为韵体译诗的成功典范。

从诗到译诗,翟理斯借英国传统诗歌体式重构中国古诗,尽可能还原汉诗韵律特征,让西方读者领略中国古典诗歌音韵和谐之美。以诗体译诗,无疑大大增加了译者的工作难度,但就译本的韵律性和读者的审美效果而言,这份努力显然是值得的。

译诗也是诗,应达到娱目、娱耳、娱心的效果。韵律作为诗歌体裁的关键要素,在翻译中的转换处理尤为重要。要想提高译诗质量,译者需对中英诗歌的韵律形式进行深入探究,准确把握原诗音韵、节奏特征,采用符合时代特点、目标语言规范和读者期待的形式进行翻译。只有读者接受和欣赏的译作,才能发挥原作的审美和教育功能,再现原诗的诗意和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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