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娜
(烟台大学 国际教育交流学院,山东 烟台 264005)
音步转型下ABB韵律结构与文体分布的变化
王永娜
(烟台大学 国际教育交流学院,山东 烟台 264005)
战国时期单音节音步和双音节音步的并存允准并列式ABB,但当单音节音步消失以后,并列式ABB便失去存在的基础,由此导致ABB与并列结构的不相容,并导致ABB结构由并列式向述补式转化,而这转变的实现是通过性质形容词取代状态形容词进入A位置来实现的。由于不同语言形式对韵律敏感度的不同以及诗歌强格式化的特点,因此在音步类型彻底转变之后ABB的结构关系彻底转变之前,并列式的ABB只见于韵文而不见于散文。
音步;形容词ABB;音节结构;文体分布
形容词ABB式历来是一个研究的热点,尤其是ABB的历时演变引起了很多学者的兴趣。如:陈鸿迈[1]、李海霞[2]、潘攀[3-4]等考察了历史文献中的形容词ABB格式;邢公畹[5]考证了某些ABB中的“BB”的来源;徐浩[6]在分析现代汉语ABB形容词的同时简述了ABB词的历时演变;而对ABB的历时演变进行详细深入研究的是石锓[7]。
学者们的深入研究,使我们对ABB性质和历时演变有了更加清楚的认识,但也存在以下几个疑点。
(1)已有研究认为,性质形容词取代状态形容词进入A位置从而导致了ABB在唐五代由并列关系向述补关系的转变。我们的疑问是:为什么性质形容词逐渐进入ABB,而状态形容词A被踢出该结构,并且这一转变发生在唐五代而非在春秋、战国时期?
(2)唐代还出现过“单音节性质形容词+单音节性质形容词的重叠”的结构,但为什么这一组合没有发展起来,而是随着并列式ABB的消亡而消失了?
(3)“单音性质形容词+BB”的结构猛增,A与BB的语义范围不等,导致了大规模的结构关系的变化,即语义的改变引起的结构的改变。但语义与结构之间的互动变化,到底孰为因孰为果,仅从语义和结构这两个角度来论极易陷于“鸡与蛋之争”,难有定论。
(4)唐以前形容词组ABB只见于韵文,而很少见于散文;唐以后则既可出现于韵文,也可出现于散文。这种状况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本文将从音步的产生发展以及ABB音步性质的改变这一角度来回答以上问题。
1.并列式形容词词组所要遵循的韵律规则
根据吴为善的推论,“任何一个词语组合片断,都蕴含着语义、语法、语音三个范畴的组合规则,而这三者之间又是相互制约的,相互关联的,在人们的语言交际中,无论是说者的语言生成或听者的语言识别,都是遵循或依赖于这三位一体的综合模式的”[8]。汉语中无关联词无标点符号的并列结构在这一点上表现得尤为突出,除了要求并列项在形式、语义和功能上必须具有平行性[9]以外,对并列项的音节数量也有严格的限制,要求“双+双”,若其中一个并列项为单,则为非法形式,如形容词性的AB+CD并列式结构,要求并列项均为双音节。例如:
(1)它有硕大粗壮的头骨,巨大强壮的躯干。(《中国儿童百科全书》)
它有*大粗壮的头骨,大强壮的躯干。
它有大而粗壮的头骨,大而强壮的躯干。
(2)有中华民族勤劳善良的忠厚乐观精神。(《人民日报》)
有中华民族*勤善良的忠厚乐观精神。
有中华民族勤而善良的忠厚乐观精神。
(3)姑娘穿着大红的上衣雪白的裙子,骑上“三枪”自行车美丽大方。(《人民日报》)
姑娘穿着大红的上衣雪白的裙子,骑上“三枪”自行车*美大方。
姑娘穿着大红的上衣雪白的裙子,骑上“三枪”自行车美而大方。
“硕大粗壮、巨大强壮、勤劳善良、美丽大方”为“2+2”,为合法形式,而其对应“1+2” 形式“大粗壮、大强壮、勤善良、美大方”为非法。
又如,现代汉语中的ABB均不为并列式,表现为:凡是通过并列组合而成的AABB,均可以拆开后加“的”并列,而“ABB”均不可。如:
斜斜歪歪的—斜斜的歪歪的 白白嫩嫩的—白白的嫩嫩的
斜歪歪的—*斜的歪歪的 白嫩嫩—*白的嫩嫩的
肥肥壮壮的—肥肥的壮壮的 麻麻辣辣的—麻麻的辣辣的
肥壮壮的—*肥的壮壮的 麻辣辣的—*麻的辣辣的
光光滑滑的—光光的滑滑的 干干瘦瘦的—干干的瘦瘦的
光滑滑的—*光的滑滑的 干瘦瘦的—*干的瘦瘦的
凡是属于并列关系的必须满足这一要求,凡是不符合这一要求的必不为并列组合。可见,汉语中无关联词的并列式对并列项具有严格要求。从表面看,是对音节单双的要求,而音节单双的实质就是“成音步”与“不成音步”的不同,即:汉语中无关联词的并列式要求两个并列项均为一个标准音步。其遵循着下面的规则。
“X+Y”→[XY]为并列式形容词词组∕[X]σσ+[Y]σσ
即:并列式形容词词组要求并列项必须为一个音步。因为当两个并列项均为一个标准音步时,一方面二者属于同一级韵律单位,因此满足了韵律语法的平行性要求,另一方面两个标准音步也能够满足韵律上轻重的平衡。相反,当一项为单音节而另一项为双音节时,一方面,并列项一个成音步,另一个不成音步,在韵律系统中不属于同一级韵律单位;另一方面,单轻双重,无法满足韵律上的轻重平衡。两方面均无法满足并列式的要求,因此不合法。要合法就必须补足一个标准音步,在汉语中形容词的并列式是依靠添加连词“而”来满足的,而不能依靠空拍,如上面非法例句加“而”便为合法。
2.音步类型转型前后ABB对并列结构关系的选择与排斥
再看ABB结构。李海霞认为:“形容词性的A,五分之四左右具有状态形容词的性质……从历代注疏家的训释来看,A和BB语义也相同、相近或相异,语义共同指向所描述陈述的对象。”[2]如:
烂昭昭(《东皇太一》)王逸注:“烂,光貌也。昭昭,明也。”
纷总总(《离骚》)王逸注:“纷,盛多貌。总总,犹,聚貌也。”
蓊湛湛(《高唐赋》)李善注:“蓊然,聚貌。湛湛,深貌。”
纷郁郁(《思美人》)朱熹注:“郁郁,盛也。”
杳冥冥(《山鬼》)五臣注:“杳,深也,晦暗也。”
溃淡淡(《高唐赋》)李善注:“溃,水相交过也。淡淡,以冉切,安流平满。”
A和BB,词性相同,语义相同或相近,均指向所描述陈述的对象,相互之间不存在修饰语被修饰的关系,A与BB构成并列关系形容词性词组。其并列性表现为,A与BB之间可插入连词,如:
深林杳以冥冥兮,猿狖之所居。(《楚辞》)
顺风波以南北兮,雾宵晦以纷纷。 (《楚辞》)
水波远以冥冥兮,眇不睹其东西(《楚辞》)
无法无仪,来而为之宜;无名无状,变而为之象;深哉睭睭,远哉悠悠;且冬且夏,且春且秋,上穷至高之末,下测至深之底。 (《淮南子》)
涕泣交而凄凄兮,思不眠以至曙。 (《楚辞》)
白露纷以涂涂兮,秋风浏以萧萧。 (《楚辞》)
无论从ABB内部的构成成分的性质及其语义关系来看,还是从其连词的使用来看,ABB的并列结构显然是确凿无疑的。但是ABB“单+双”的这种音节组合模式是否违背了并列式结构要求并列项韵律上平衡的要求呢?还是古代并列式组合所遵循的韵律规则与现代汉语不同?
冯胜利认为,上古汉语的音步类型和现代汉语的音步类型不同,上古是韵素音步型,而现代汉语则是音节音步型。这种类型的转变萌芽于上古,西汉时期双音节音步形成,战国时期是单音节音步和双音节音步交替的时期,三音节音步则直到东汉才成熟[10]。了解了这一历史事实,我们不难发现,尽管ABB结构的音节组合为“单+双”但仍可以满足并列结构韵律平衡的要求的原因了。战国时期特殊的韵律格局——“单音节音步和双音节音步”并存,允准了并列式ABB结构的存在。在单音节音步和双音节音步两种韵律机制共存的时期,A和BB分别被单音节音步机制和双音节音步机制识别为一个韵律自由的音步,韵律上A和BB具有等同的地位,均为一个自由的音步;ABB的组合实际上就是“音步(词)+音步(词)”的组合。其韵律结构如图1所示:
图1 两个音步组合而成韵律结构
这种组合在这种单音节音步和双音节音步并存的时期,其组合性质与现代汉语中两个双音节音步的并列如“漂亮大方”这样的组合,并无二致,既满足了语义和功能上的要求。也满足了韵律上的要求。因此,此时ABB结构与并列结构可以相容,而并不像现代汉语中的“A+BC”因无法满足韵律上的平衡而无法允准并列结构。
单音步和双音步并存的韵律格局允准了ABB与并列结构的相容,但是一旦单音步韵律机制消失,这种并列关系的ABB就很难存在了,由此导致结构关系的转变。
单音步消失以后,三音节在双音节音步和单音节音步的基础上被迫而生,一旦这一过程完成,ABB的韵律结构便发生了变化,由两个音步变成了一个音步。其韵律结构如图2。
图2 两个音步转化为一个音步的韵律结构变化
在这个三音节音步内,BB为一个双音节音步,A不足一个音步,A和BB在韵律语法性质上不同,轻重上也不相同,两方面均无法满足并列结构的平衡性要求,因此无法构成并列结构。这也便是 “单音节性质形容+单音节性质形容词的重叠”这一结构虽在唐代出现却并没有发展起来的原因,该结构随着并列式ABB的消亡而消亡了。
ABB成为一个自由的三音节音步以后,韵律上成为一个非平衡结构而无法再与并列结构相容,导致对ABB结构的重新分析。同时由于BB语义模糊的特点,ABB便很容易被分析为述补关系,而述补关系的真正确立和发展壮大,则是通过单音节性质形容词代替单音节状态形容词进入ABB结构中最终实现的。因此到了唐以后出现了很多“性质形容词+BB”的ABB。如:
青簇簇、静沈沈、绿萋萋、白茫茫、黑漫漫、乱纷纷
青蒙蒙、黄茸茸、白荒荒、醉昏昏、冷飕飕、红洒洒
由以上分析可见,三音步的发展成熟对ABB由并列关系向述补关系的转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这一转变发生的前提条件。音步性质的变化导致并列关系难以存在,由此引起结构关系的重新分析。结构关系的重新分析推动了单音节性质形容词代替单音节状态形容词进入ABB中的A位置。这一替换的发生又巩固了结构重新分析的结果,最终使述补关系的ABB真正确立并发展壮大,在唐五代成为占主导地位的结构关系。
上面我们分析了三音步出现以后,ABB音步性质的改变导致内部结构的变化。但这里仍存在一个没有解释的问题。冯胜利提出,三音节音步产生于东汉末年,但为什么动补关系的ABB却一直到唐朝五代才大量出现[11]?石锓又提出,在动补关系产生之前ABB主要见于韵文,并且韵文中仍存在并列式的ABB,而之后既可见于散文亦可见于韵文,但散文中“单音状态形容词+BB”的格式已基本消失,这又是何种原因所致[7]?此外,三音节音步产生后,韵文中的ABB在韵文中是否发生了某种变化?下面我们来依次分析。
三音节音步产生于东汉末年,韵律上的这种新的体式的产生必然会在语言上有所反映,但根据冯胜利的研究[11],各种语言现象对韵律的反映的敏感度并不相同,反映最快的是对韵律最为敏感的成分,其敏感度等级如下:
诗歌>连绵词>短语>固化短语>并列复合词>复合词
诗歌是对韵律最为敏感的语言现象,而短语等其他言语单位对韵律的敏感性则稍差一些。这也是为什么ABB结构没在三音节音步出现后,较早地按照三音步的模式成词或成语,从而出现于散文之中的一个重要原因。
由于诗歌对韵律很敏感,因此三音节音步产生以后,这一新的体式很快就在诗歌上得到反映,产生了五言。诗歌的一个重要韵律特点是,“古代诗歌的节律格式不可能脱离汉语的节律的自然属性,它必须植根于自然语言的节律特征,是对自然语言节律特征的规范化、格式化。同时这种规范化的格式在节律上具有强制性,压倒了结构,基本上不受句法干扰”[8]。五言亦是如此,具有很强的格式性,表现为对语句的长度有严格的要求,必须遵循“上二下三”。ABB结构从音节数量上来讲为三,与三音节音步虽本质不同但外形极其相似,并且ABB具有较强的描述功能,能够满足五言诗表情达意的需要。因此,在诗体的强制性作用下,两个音步并列而成的ABB便被纳入到了五言的“三字顿”,嵌入到五言诗的一个三音节音步之中。
被嵌入到五言的“三字顿”的ABB,在三音步格式迫使下,被重新解读为一个音步,但因这个音步内部A和BB语义相近并且语法属性均为状态形容词,因此其内部为并列关系,同时也正因A和BB的并列性,这一单位不具有独立性,必须依格式而存在。一旦离开了格式的作用,则会因此时韵素音步向音节音步的转型已经完成,单音节音步已经消失,A与BB无法满足并列式的要求而非法。因此,五言诗中的ABB不是一个独立自由的三音节音步,而是被五言的三音步格式逼迫而成的一个临时的三音节音步。此时期五言的ABB与战国时期的ABB相比,只是音步的性质发生了改变,由两个音步的组合变为被强制而成的三音节音步,但内部结构关系仍保持不变,其韵律结构和语法结构如下图3所示:
图3 韵律结构的变化
如:
还顾望旧乡,长路漫浩浩。(《古诗十九首》)
大谷何寥廓,山树郁苍苍。(《三国志》裴注本)
临河濯长缨,念子怅悠悠,志高而言壮,此丈夫之不遂也。(《文心雕龙》)
由于这类ABB结构,韵律的平行性要求与其句法结构相同冲突,因此自东汉至唐朝以前用例极少,更无法进入对语句长短没有严格要求,但对单位的语法性有严格要求的文体之中了。ABB要能够出现于散文之中,必须等到ABB成为独立的自由的三音节音步,而这一音步性质的实现则是由并列关系彻底转变为述补关系来完成。
尽管ABB实现为一个独立自由的三音节音步有待于并列关系向述补关系的转变,但是五言中的强制性的三音节音步的出现,却又是触发结构关系转变的一个重要原因。三音节音步在诗歌中运用以后,随着这种迫使而成的三音步ABB的大量运用,以及ABB结构与并列关系的不相容,ABB的结构关系便被第二代语言习得者重新分析,同时由于A和BB的语义特点,ABB结构便被分析为述补结构,这一重新分析出现以后,便导致了性质形容词逐渐代替状态形容词进入A位置,这一替代又进一步巩固了重新分析的结构,由此大量并列关系便向述补关系转变,ABB的音步性质也随着结构关系的转变而最终确立,由一个强制而成的非独立的三音步变成了一个独立的自由的三音步,其转变如下图4所示:
图4 韵律结构和语法结构的变化
至此,ABB成为一个自由的[1+2]的三音节音步,成为韵律自由的单位,从而不仅能进入韵文中,也能进入散文之中。这一变化是ABB转变过程的一个极其重要的阶段,使后来的成词成为可能。
由上面的分析可见,不同时期ABB的不同音步性质导致了ABB对散文文体和韵文文体的不同选择,而短语和诗歌对韵律的敏感性的不同,诗歌特有的韵律句法特点,以及ABB音步性质的彻底转变有待于内部结构关系的转变,导致了独立自由的述补关系的三音节音步ABB的出现远远迟于三音节音步的出现。
通过对以上问题的考察,我们可以窥探到历史上ABB形容词组在音缀式ABB产生之前其历史演变存在以下三个重要的阶段:
第一,东汉三音节音步产生以前,ABB由一个单音步和一个双音步的按照并列关系(A为单音节状态形容词,BB为重叠式状态形容词)或述补关系(A为单音节性质形容词,BB为重叠式状态形容词)组合而成。
第二,东汉以后三音步形成,并首先在诗体中运用。ABB在诗体中成为非自由的三音步,但结构性质尚未发生改变,仍为并列组合。但这一组合必需依靠诗体格式而存在,脱离了诗体格式便会因A为非音步,BB为音步而韵律上无法构成并列结构。
第三,由于ABB内部韵律平衡性要求与句法结构关系的矛盾性,于是引起了对该结构的重新分析。根据ABB的语义特点,重新分析为述补结构,并最终通过单音节性质形容词代替状态形容词进入ABB的A位置而确立,同时随着结构关系的转变,独立的自由的三音节音步ABB也就形成了,形成以后ABB为一个“1+2”按照“左向音步”构成的三音节短语。
在这一转变中,三音节音步性质的转变既是触发ABB结构关系转变的动因,又是结构关系转变的最终结果。东汉以后至唐以前并列式的ABB只见于韵文而不见于散文,是因为ABB正处于韵律性质发生了改变而句法结构尚未转型的特殊时期。这一特殊的文体分布是ABB历史演变过渡阶段一个很好的见证,以往研究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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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olvement and Stylistic Distribution of Adjective ABB Under the Change of Foot Type
WANG Yong-na
(SchoolofInternationalEducation,YantaiUniveristy,Yantai264005,China)
In the Warring States Period, single-structure foot and double-structure foot muturally existed in the parallel ABB, but after the dissapearance of single-structure foot, there was no existed basis for paralle ABB, which led to the incompatibility of ABB and parralle structure, and further led to ABB changing from paralle structure to complementary structure, and the transformation is realized by the shift of quality adjective to state adjective entering into position A. Because different language forms have different sensitivity for rhymes, and the poems have the charateristic of intensity, after the complete transformation of foot type, before the transformation of ABB’s structure relation, the paralle ABB is only seen in the verse, but not in the prose.
foot; adjective phrase ABB; structure relation; stylistic distribution
10.15926/j.cnki.hkdsk.2017.02.013
2016-07-02
基本项目: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13YJC740103);烟台大学博士启动基金项目(GJ11BO6)
王永娜(1978— ),女,山东海阳人,副教授,博士,主要从事语体语法和韵律语法研究。
H116
A
1672-3910(2017)02-006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