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挣扎中反叛:《简·爱》的女性意识与社会规训的冲突

2024-06-26 09:57李佳柠
青年文学家 2024年15期
关键词:简·爱罗切斯特规训

李佳柠

《简·爱》是夏洛蒂·勃朗特在1847年创作的长篇女性主义小说,也是一部用第一人称叙述的自传体小说。小说生动地描写了当时英国社会的阶级矛盾和女性困境,具有对于女性角色成长的分析价值。本文主要应用的科学理论为女性主义理论,同时也参考了福柯的社会规训理论,就社会规训如何塑造了简·爱的性格,她又是如何对其进行反抗的进行分析。本文就简·爱的童年、求学、爱情这三个方面进行阐释,分析简·爱性格形成与社会规训之间的紧密联系。经过对这三方面的分析,本文发现简·爱矛盾的性格形成与其童年和求学时期受到的社会规训相关,在这三个时期,简·爱身边的男性,甚至女性亲属、校长、爱人罗切斯特先生和表哥圣约翰都有意或无意地打压她的意志,在这一过程中,女性意识和男权规训发生了持续性的冲突,影响着她在婚姻和人生中的选择。

作为一部世界著名的女性主义文学作品,《简·爱》也受到过国内外许多学者的研究分析,比如在对《简·爱》的研究中,学者范予柔在《简·爱的身份困境与身份认同—再论简·爱形象之矛盾性》中关注的是女主人公简·爱的身份认同与她对不公平现象的个人反抗之间的关系,认为简·爱反抗社会不是以打破社会秩序为目的,而是由深陷身份困境而导致的对获得社会认同的渴望;学者毛竹生在《简·爱的出走与自我实现》中从马斯洛心理学理论的角度阐释了简·爱的心路历程,认为简·爱的天性和原则性世界构成了简·爱的心理动力系统,也构成了简·爱的价值体系;外国学者克里斯缇娜-米哈拉·布提加在《〈简·爱〉中的心灵创伤和情感操纵》中分析了一系列童年创伤性事件对女主人公持续的情感操纵和对她情感生活的影响。从女性主义的角度出发,一些研究者如谭春晓(《〈简·爱〉的反叛精神浅析》)、张静(《女权主义思想的表现形式研究—以〈简·爱〉为例》)等以女主人公的反抗意识发展来研究女权主义思想的表现形式;另一些研究者如王文惠(《从生态女权主义视角对〈简·爱〉的重新读解》)、外国学者伊尔兹·默·韦茨特尔克(《女性与大自然在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中的反抗》)等则从生态女权主义的角度对文本和其女性主义观分析了小说《简·爱》中男性对女性和自然的态度:作为工业革命的结果,男性把女性和自然视为客体,创造了女性与自然之间的亲密关系等。

简·爱成长于充满打压与磨难的原生家庭和寄宿学校,却在爱情婚姻中表现出坚定的意志与独立自主的精神,她无疑是一位极具特点和人格魅力的女性角色,她拥有独特的想法、坚定的信念,但又有着纠结和在服从与反抗之间的挣扎。简·爱在作品中的人生经历可以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阶段为童年生活,第二阶段为求学经历,第三阶段为走向婚姻。她性格形成的原因在于成长过程中社会规训在她童年时期和求学经历的影响,她的纠结和反抗源于追求平等和幸福的本性与社会规训对她的打压。

一、童年生活—追求独立和平等的萌芽

简·爱在童年时受到的苦难,一是因为在当时社会她一直处于失权状态;二是因为她不符合当时社会对女性的规范。她们想要被承认,要么服从社会约定俗成的规范,要么迎合约定俗成的两性规范—简·爱从性格外貌以及行为举止上都背离了这两种道路。童年的经历对于简·爱的性格形成是非常重要的,家庭帮助她认识自我,告诉她在社会中的地位与立足的方法,社会性别建构一定程度上来讲是在这一时期开始形成和完善的。然而,在社会性别建构的过程中,女性歧视以及对女性的伤害也在同时进行。简·爱的舅妈一家一直向她传达重复性的负面信息,不断贬低着她的人格。除此之外,舅舅去世后,按照当时的社会传统与社会环境,她的表哥约翰作为这个家里唯一的男性,掌握着极高的话语权,并且经常殴打简·爱,当她奋不顾身选择反抗时,却被仆人带到红房子接受惩罚。在此过程中,作者揭示了女性面对不公平处境的反抗意识和她们对尊重、独立和平等的渴望,体现了作品的女性主义色彩,但同时也体现了女性遭受的苦难与话语权的丧失。卢永欣认为话语“承载着一定的利益和权力”,“展现、加强、再生产着社会中的权力和支配关系,并使其合理化,或者对这种权力和支配关系进行质疑和颠覆”(《语言维度的意识形态分析》)。因此,当简·爱试图反抗这种身体上和心理上虐待、压迫自己的这种规范时,她和家人的争吵冲突越发激烈,这本质上是争夺话语权的斗争。福柯晚年的研究切入点“自我技术”是改变自我,其核心是“关注自我”,即“它使个体能够通过自己的力量,或者他人的帮助,进行一系列对他们自身的身体及灵魂、思想、行为、存在方式的操控,以此达成自我的转变,以求获得某种幸福、纯洁、智慧、完美或不朽的状态”(《自我技术:福柯文选》)。简·爱最终得以反抗就源于此—童年的经历让她的心中始终坚持着追求独立平等的幸福愿望,成为她性格中最深层的底色,让她在种种社会规训的影响下仍然保持着自我意识和主体性,最终实现了主体对规训的反叛。

二、求学经历—社会规训、暗示与教化

女性主义理论认为,女性通过社会规范,家庭和学校的暗示与教化等形成的女性特征、角色和行为,能够内化为一种固有的模式并产生自我认同感。由此可见,社会性别是一种制度。这种制度的建立离不开社会规训,以使其至少在表面上变得文明、理性。洛伍德学校的女孩们在社会规训的教育体系中,以是否遵守社会规范作为人格的评判标准,对社会规范产生了认同甚至崇拜。社会规训理论的奠基人福柯说:“完美的规训机构应能使一切都一目了然。中心点应该既是照亮一切的光源,又是一切需要被了解的事情的汇聚点,应该是一只洞察一切的眼睛。”(《规训与惩罚》)《简·爱》中洛伍德学校的校长勃洛克赫斯特先生,虽然不是经常出现在学校里,但他是学校所有规则的制定者,所有老师的行为都必须向他汇报,并征得他的同意,他是监视的中心,同时也是规范性裁决的中心。洛伍德学校有许多地方能够体现这种层级监视和规范裁决。勃洛克赫斯特先生让女生穿着和修女一样统一的衣服,强迫她们剪发,并由老师们与其他工人、理发师、洗衣工层层监视执行;同时,学生们被根据品德、能力等级划分为不同的等级。如果她们的缺点得不到改正,就会受到责罚;如果表现良好,符合这种道德规范,就会受到表扬,获得更多符合社会规范的知识。女主人公简·爱属于第二种境遇,她努力学习,获得了老师的称赞,升到了最好的班级,学到了绘画、音乐等技能,甚至留在洛伍德学校成为老师。在这个过程中,她不断地对自己原本的性格进行着压抑和修剪。这个过程无疑是一种社会规训,一种在男权社会中社会规范对女性的暗示和教化。

所以,简·爱在学校中学习的不是真理,而是对社会规训的服从。简·爱希望得到别人更多的认可,并在为之努力的过程中慢慢接受了社会规则,这也导致她在遇到不公平的事情时不再敢直率地指责对方,更倾向于审视自己的弱点。尽管简·爱脱离了洛伍德学校,决定追求外面变化无穷的世界,但她并没有脱离这里学到的规则给她带来的影响。高宣扬先生把福柯的真理观概括为:“真理,从本质上说,就是西方社会的主体性的基本原则,使每个人以它做判断准则,对自身进行自我规训和自我熏陶,把自己训练成为符合整个社会所需要的‘主体,同时,也以此衡量他人的‘主体性。”(《福柯的生存美学》)在其影响下,她去了桑菲尔德庄园,成为一名家庭女教师,成为“社会规范”中的一员。“社会规范”的眼睛在她心中审视着自己也审视着别人,影响着她的性格和以后的人生道路。

三、婚姻—在挣扎中走向新生

女权主义学者研究发现,社会性别是压迫女性的体制化的社会关系,是男性支配女性的一种权力结构。因此,在感情里,男性是话语权的所有者、社会规训的受益者与支配女性自由的主体;法律成了压迫宗教,控制、统治女性的工具。

当时的女性受到父权制度的影响,把爱情和婚姻建立在门当户对、金钱至上的基础上,实际上沦为维护父权社会家族利益的工具。简·爱因其追求自由、平等、独立进步的爱情观,在这个过程中遇到了很多坎坷。简·爱苦恼于对罗切斯特不合世俗的爱情,而罗切斯特尽管爱她,却并未真正尊重她的想法。他假装准备与英格拉姆小姐订婚,试探简·爱的感情。对于这种若即若离的试探,文章的一段经典表白可以清晰明了地表达简·爱的反感:“我现在和你对话,不是因为习俗、惯例,甚至不是通过凡人的肉体—而是我的灵魂在和你的灵魂对话;就像两个人都躺在坟墓里,站在神的足跟前一样,是平等的!”这一思想突破了男性为主体、女性为客体的藩篱,体现出作品鲜明的女性主义色彩。进而,她在发现真相后无法在一无所有、违背道德、抛弃底线的情况下追逐爱情,因此,简·爱最终坚定地拒绝了罗切斯特先生的诱惑,选择逃离。

简·爱的第二次感情经历,却在不知不觉中表现出极度的挣扎和迷茫,小说中有许多情节描绘了她的挣扎和对圣约翰的服从甚至畏惧。《圣经》中提及:“女人要沉静学道,一味地驯服。我不许女人讲道,也不许她管辖男人,只要沉静。因为先造的是亚当,后造的是夏娃;且不是亚当被引诱,乃是女人被引诱,陷在罪里。”由此可见,宗教信仰同样是社会规训的一部分。简·爱在潜意识中接受了男权社会对女性社会规范的暗示和教化,同时,圣约翰对上帝意志的坚定信仰,使得作为虔诚教徒的简·爱更加难以逃脱对方的控制。圣约翰甚至坦然承认自己并不爱简·爱,而是看中了简·爱身上的坚韧品质,于是决定用婚姻来作为对她的约束,利用她来实现理想。他说:“我需要一个妻子,我活着就能有效地给予影响,直到死也绝对保有唯一的伴侣。”“上帝和大自然希望你成为一个传教士的妻子。”“你天生是为了工作,而不是爱情。”他通过这些宗教规训一遍遍对简·爱进行洗脑,否定她的想法,要求简·爱彻底放弃自我,对他无条件服从。

在社会规训带来的影响与自身意志的交战下,简·爱的深情与追求幸福、自由的本性取得了胜利,最终她下定决心拒绝圣约翰的求婚,回到了自己真正深爱的罗切斯特身边,和失去一切的他缔结了婚姻。在这一时期,她拥有了财产与独立自主的资本,在罗切斯特面前,她不再是一个附属品,不再只能依附于对方的权力。与她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罗切斯特先生的失权,他因为火灾失去了自己的财产和健康,不再拥有凌驾于简·爱之上的权力。这种地位的颠倒有着许多巧合与戏剧性的因素,但的确突破了当时的观念,颠覆了当时的权力结构—她最终通过不懈追寻得到了属于自己的幸福—这体现了简·爱对当时男性压迫的反抗,体现了作品的女性主义色彩。

对简·爱的研究是英美女性主义文学研究的重点之一,不少研究者认为简·爱的性格存在矛盾性,表现出自爱又自卑,激进却又矛盾的特点。本文从简·爱的童年、学校生活及婚姻三方面进行思考,发现她的这一特点实际上来源于她所受到的社会规训与自身性格之间的冲突,根本原因是社会对女性角色本身的意志产生了压制扭曲。这部作品揭露了男权社会的规训与维多利亚时代男性在法律、道德、宗教的裹挟下对女性的压迫,创造了西方文学作品中经典的女性形象之一。这部作品为后来具有女性意识的作家和作品的出现作出了巨大贡献,作者的思想折射出维多利亚时代罕见的女性主义光辉。这部作品着眼于弱势群体,超越时代地揭示了被时代掩盖的女性困境,帮助现代女性对于自我角色的探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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