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认为,如果把规训理解为对学生的教训以便实施控制与操纵,那它自然违背了教育真谛。但如果我们能回归规训的本义,从发展性的角度来理解规训,规训其实也可以是促进学生道德发展的教育性因素。规训作为一种促進学生道德发展的教育性因素,集中表现为它能促进学生的社会化,通过规训能让学生过上有道德的社会生活。为实现规训的发展性价值,促进学生的道德发展,在实施规训时还应注意以下几方面。一是避免规训被“工具化”:具体来说,教师要明确规训是一种教育形式,而非控制和奴役学生的手段;教师要明确规训的直接目的是建构学生的纪律精神。二是合理确定规训的边界:要正确分析学生行为与倾向的性质;要正确认识规训与自由的关系。三是让学生感受到规训的道德权威:可适当采用惩罚的方式来确证纪律规范的道德权威;教师要为学生感受规训的道德权威性起示范作用。四是依据学生年龄特征确定规训实施的主体。
(刘德林:《规训的教育意蕴及其实现》,《教育科学研究》2018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