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主要着力点

2024-06-16 07:22:42王雪珍
湖南行政学院学报 2024年3期
关键词:治理现代化

收稿日期:2024-02-21

作者简介:王雪珍,女,湖南攸县人,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公共管理、公共经济。

摘要: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将会直接影响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整体推进。湖南省L市勇于改革、大胆创新,在基层治理方面积极探索,多次获得全国性的表彰和肯定。当前L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思想观念多样、社会结构多变、群众利益多元趋势日益突出,L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依然面临很多考验,存在诸多问题。在新形势下应重点从转变治理理念,增强治理主体凝聚力;强化系统治理,健全治理结构;坚持党建引领,构建多元协同机制;重抓三治融合,创新基层治理方式;加强科技创新驱动,提高基层治理质效等方面着手,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关键词:基层治理体系;基层治理能力;治理现代化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605(2024)03-0071-09

一、引言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治理体系中一个重要范畴,起着基础基石的作用,直接决定着经济社会是否能持续发展、繁荣和稳定,关乎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基层治理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提出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强调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丝毫不能放松。为此,《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指出:“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统筹推进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治理,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1]这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行动指南。

基层治理主要是指在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场域中,各类组织及社区居民,通过民主协商、协同合作的方式,处理本场域内的日常公共事务,提供相应公共服务,解决民生问题,以维护公平正义,化解社会矛盾,保持社会稳定,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过程。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最后一公里”,与群众的联系最为直接、紧密,基层治理的效果直接影响到群众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基层治理是涉及基层发展与治理、活力与秩序双向互动的系统性工程。基层治理体系的要素包括空间、规模、人口的适配性;规划、建设、管理的周期性;生产、生活、生态的宜居性;改革、发展、创新的驱动性;科技、文化、艺术的互动性;政府、社会、居民的协同性等。[2]基层治理体系现代化是各治理主体为实现基层治理现代化目标,根据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的各项任务,适应时代变化,推行基层治理体制机制改革与创新,构建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治理体制机制。基层治理能力是指运用国家制度做好基层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和公共安全的能力。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指在基层治理场域中,以制度为基础,正确处理治理主体间的关系,厘清各主体责任边界,通过协商合作、资源整合、技术支撑,使各治理主体共商共管基层公共事务和公共服务的能力适应现代化要求。

二、湖南省L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探索

过去几年,湖南省L市勇于改革、大胆创新,在基层治理方面积极探索,多次获得全国性的表彰和肯定。2017年“建立村级微权力清单体系”被评为全国十大“年度改革案例”,是湖南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城市。2018年L市在村级试点的“村级事务管理积分制”是湖南省唯一被评为“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的城市。2019年“查风险、防事故、保平安”群防群治守护家园基层社会治理探索获评全国“年度十大改革案例”。L市的X县“创建村级远程医疗体系 打通健康扶贫最后一公里”改革入选国家卫健委发布的2020年度全国“互联网+医疗健康”十佳创新应用典型案例。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L市在全市范围内用很短时间构建起网格化管理体系,并将其固化为一项制度,在应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加强基层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多元聚力强组织,全面提升引领力

近些年来,L市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五化建设”,推进乡镇(街道)班子年轻化、落实村支两委“一肩挑”等举措,使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乡镇工作重心下沉至村(社区),全面配强村级工作力量,建强村级班子,充分发挥了村级组织引领基层发展的“头雁”作用。

1.推行联村制度,加强工作指导。推行乡镇工作人员联村制度,向所有村(居)派驻联村工作组,乡镇党政班子成员或中层骨干担任组长,配备联村工作队员,保障每个村常年驻村办公的工作队员3人以上。实行组长负责制,以基层党建为统揽,统筹推进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乡村振兴和政务服务等重点工作,加大村级工作推进力度。

2.选优配齐两委班子,加强能人带动。在较好落实农技专业人才定向培养工程、大学生村干部选用政策的同时,积极探索村干部定向培养工作。全面坚持党的领导,推进村级班子年轻化、落实村支两委“一肩挑”等举措,选优配强村干部,全面实现“三升两降”。

(二)多层融合强载体,全面提升服务力

通过2016年的“并乡合村”改革,L市乡镇数量和建制村数量分别下降11.25%和 39.63%。2020年的乡镇机构改革,进一步精简了乡镇机构,理顺了职能职责,较好化解了乡镇“权责不对等”的治理尴尬局面。L市简政放权工作有序推进,《L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指导目录》,涵盖乡镇(街道)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173项、村(社区)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111项,基层政府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有了显著提高。同时,加大村级设施配套力度,搭建和完善好服务平台,拓展乡村发展“舞台”。

1.实现便民服务平台全覆盖。打造一台(“互联网+监督”平台)一微(村务监督微信群)一栏(村务公开栏)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平台,通过建立“小微权力”清单和流程,使村干部对自己的权与责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在办理村级事务时更加公平、公正,村干部用权由“任性”变“规矩”,净化了政治生态。

2.实现文艺活动平台全覆盖,大力倡导良风美俗。L市S县村村组建新时代乡村业余文艺宣传队,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开展宣传演出,弘扬优秀家教家风,倡导生态宜居理念,推动移风易俗。

3.实现电商服务平台全覆盖,集中连片兴产业。电子商务进农村,每村建立村级电商服务站,实现了“网货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带动了农产品生产和销售,拓宽了农产品网上销售渠道。

(三)多措并举强管理,全面提升防控力

L市着力发挥农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治安防控网延伸到群众家门口。

1.成立党员志愿服务队,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全面推行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合理划分基础网格,由党员担任网格员,用网格管理提升治理水平,L市区共划分网格1053个,配备网格员1053人,建立微信群1404个,入群人数达18万。网格员进村入户开展禁毒宣传、创文管卫、疫情防控、反电诈、防溺水、排查安全隐患等工作,激发了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增强了群众获得感和对网格化建设的认同感。

2.配备法律顾问,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依托村部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每点配备一名法律顾问,开展法律宣传,解答法律咨询,进行法律援助,组织人民调解。家家户户发放民情联系卡,村村建立“村民微信群”。自2020年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以来,基层矛盾明显减少,L市S县没有发生规模性集体上访,据统计,2023年上半年,群众到县、到市、赴省、进京上访人数分别减少37.6%、30.9%、52.7%、48.7%。

3.建好治安巡逻队,实现干群联防联治。乡镇(街道)不断充实网格志愿者队伍力量,以解忧助困为核心,通过治安巡逻方式,掌握网格内的大事小情,及时解决群众困难,达到联防联治的目的。L市S县由驻村辅警、村干部牵头,组织党员、组长、退伍军人3~6人,每村成立治安巡逻队,推动治安力量下沉,开展干群联防联治,最大限度挤压违法犯罪分子在农村地区的藏身空间。

(四)多方参与强主体,全面提升自治力

充分利用“互联网+政务”“互联网+监督”,广泛开展线上线下互动,充分调动群众主动参与村级治理。不断推出“微改革”举措,群众自治的积极性越来越高。

1.发动群众参与乡村治理。村级公共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一律实行“四议两公开”。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基层协商格局。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和社会组织党群活动中心,激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活力,推进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联动。公开29项村级“微权力”清单、36幅权力运行流程图,全面推广三湘e监督APP,让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通过移动终端查询村级民生保障、事项办理、财务收支等数据,开展网上咨询问政、建议、举报。

2.鼓励群众管理乡村事务。通过积极推行“屋场会”群众工作法,形成“群众说事、屋场共治”新格局,把“屋场会”作为农村“自治、法治、德治”融合的重要载体,运用村民议事会、乡贤理事会、红白喜事理事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自治机构及时、就地、依法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实行积分制,进行积分登记、审核、公示、评奖等,根据积分情况,村民参与村级集体收入分红,从而引导村民积极参与村庄建设、文明创建、产业发展等各项事务,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

3.引导群众搞好自我服务。发挥农村“五老”和新乡贤编外人员的作用,通过制订村规民约,健全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红白理事会等方式,提升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

三、L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面临的主要问题

虽然当前L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思想观念多样、社会结构多变、群众利益多元趋势日益突出,L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中依然面临很多考验,存在诸多问题。

(一)治理“碎片化”问题普遍存在

随着专业分工的强化,条块分割使得各个部门在治理过程中逐步形成比较固定的部门利益,于是部门与部门之间“各自为政”,遇权就揽,遇责就躲。同时由于部门职能交叉、权限不明,治理边界不清晰,责任归属不明确,造成“政出多门”或无人负责等治理怪象。这些问题在食品药品监管、安全生产等领域表现尤为突出。

(二)基层组织责权失衡

基层干部普遍面临“责任无限、资源有限”的问题。长期以来,市县两级政府主要精力放在工作部署方面,责任落实基本上靠乡镇和村(社区)。特别是在“重心下移”理念的指导下,基层任务大幅度增加,但却没有做到“权随责走”“财随事迁”,各种管理、处罚、考核等权力仍牢牢掌握在职能部门手中,致使很多工作在乡镇和村(社区)无法落实。以信访工作为例,基层政府对很多涉访工作实际上没有任何处置权力,更谈不上督促第三方进行处置,为了避免被“问责”,被迫选择“花钱消灾”。特别是村(社区)一级,法律明确将其定位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各级政府却往往把村委会、居委会当作行政组织来布置、考核工作,村委会、居委会日常工作往往不是从事群众自治,而是承担了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管理等大量行政性事务,村(社区)把大量的精力都用在完成基层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和检查上,自治能力和效果可想而知。

(三)诉求机制尚不健全

面对群众诉求,一方面,回应不及时。面对群众诉求,职能部门往往相互踢皮球,造成诉求回应“真空”,导致问题悬而不决。加之司法程序复杂、时间长、成本高,甚至还存在司法不作为、司法腐败现象,影响了司法的公信力,群众被迫选择上访。另一方面,事前引导缺乏。随着社会发展,群众诉求呈现多元化、个性化趋势,产生的矛盾越发复杂,从“家庭小矛盾”“邻里小纠纷”等个体小事件到“劳资冲突”“医患纠纷”“非法集资”等群体性事件,解决矛盾的难度日益加大。[4]面对这些新问题,因缺乏事前引导,基层总是处于被动应付状态,问题、矛盾也就不断“往上跑”。

(四)社会参与严重不够

总的来说,L市的社会治理基本还是政府在唱独角戏,普遍存在政府部门不放心、不放手的心态和现象。同时,L市的社会组织多数规模较小、专业化程度较低,缺乏承接政府职能、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形式、渠道、方式、方法等也不规范。社会组织定位难、信任难、参与难,导致L市社会治理长期停留在满足基本公共需求而得不到更深层次的提高。社会组织没有发挥应有的主体作用,尤其是前期政策制定参与度低,造成社会治理中政府“一家独大”。

(五)法治意识不强

一方面群众缺乏依法维权、依法行事意识,信访不信法。另一方面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不强。个别地方政府领导把“官”和“管”画上等号,甚至出现权大于法、以权压法现象。比如个别法院依法判决的案件,群众通过信访或者找到上级领导批示之后,往往就能够翻案,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四、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主要着力点

L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出现以上问题的原因是比较复杂的。一是基层政府重眼前、轻长远,不注重源头防范,往往等到问题出现后再去解决,日积月累,矛盾复杂化。二是重管理、轻服务,基层政府喜欢在公共事务和行政事务中大包大揽,习惯用命令式的行政管理思维来应对社会问题,导致治理效果不佳。三是重责任、轻保障激励,基层任务重、压力大,权责不对等,相关待遇保障不足,大大影响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其中,权责不对等、问责扩大化等问题最为突出,现在乡镇(街道)的国土、规划、环评、财政、税收等工作,所有权力都在上级职能部门,乡镇没有行政许可权和行政执法权,但相关工作一项也不能少,还要被问责,让基层干部感到困惑。因此,着力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应结合当地实际,以法治为保障,以共治为路径,以创新为抓手,从治理理念、体制机制、科技驱动等方面抓实抓好。

(一)转变治理理念,增强治理主体凝聚力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要从转变治理理念出发,从过去的管控理念向服务理念、从一元管理理念向共建共治共享理念转变,使各基层治理主体能凝心聚力,形成强大的治理合力。

1.切实强化人民至上与服务优先理念。基层政府要从过去的管控思维向服务理念转变,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的执政理念,做到心中有人民。一要强化基层干部主动服务的责任心。责任心是基层干部更好践行“人民至上”价值理念的保障。从单纯的行政管理者向群众的“服务者”转变,从过去的被动服务向主动上门服务转变,真正将人民答不答应、高不高兴、满不满意作为衡量服务群众成效的重要标准。二要有主动服务群众的真心。基层干部作为人民公仆,要做到真心实意服务群众,做一个有担当有作为的好服务者,经常深入群众调查研究,主动倾听群众心声,精准把握群众需求,抓住关键问题,精准施策,及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基层干部服务的真心真情真诚。三要有一颗为民服务的公心。一方面要坚守初心使命,牢记为公不私的原则。基层干部必须明白,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用来为人民服务,而不是为自己的私利服务。因而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金钱观、物质观,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做一个清正廉洁、一心为公的好干部。另一方面基层干部在基层服务中要公平公正。公平公正是群众评价基层干部服务质量的重要标准。在提供公共服务和化解矛盾的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公道,不能因为私心或主观看法而有所偏颇。群众利益无小事,要及时、公平、公正地处理解决矛盾和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最终实现基层社会和谐有序的良性发展。

2.切实加强共建共治共享理念。在传统的社会治理中,基层治理任务更多的是由政府大包大揽,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基层利益格局多元化、社会矛盾复杂化,由政府一元治理,效果往往差强人意,难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使基层治理高效高质,必须从传统的一元治理理念向共建共治共享理念转变,通过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引领力,加强基层政府的担责能力,拓宽社会主体参与渠道,充分激发社会其他主体参与基层治理的主动性、积极性,推动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新格局。

(二)强化系统治理,健全治理结构

系统治理要求重视各治理系统、要素之间的关联性、耦合性与协同性,使各治理系统、要素之间保持相对的均衡与协调。基层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系统思维,聚焦现实问题,完善治理结构。

1.理顺条块关系,重构基层政府职责体系。一方面按照权责对等、简约高效原则,从明晰上级政府与基层政府间的权责边界、协调好与派驻机构之间的关系、规范属地管理等方面,理顺政府间的条块关系,加快构建职责明晰、上下畅通、一体联动的组织体系。另一方面,优化基层政府内设机构,促使内部运转畅通,按照协同高效原则,统筹优化党政机构设置,合理配置部门职能,加大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的力度,优化基层治理力量布局,以满足基层政府对经济社会事务、综合治理、公共服务等领域的管理需求。

2.扩权赋能,构建权责匹配的治理结构。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基层政府扩权赋能,将人员编制管理权、服务事项审批权、行政执法处置权等向基层政府下放,破解基层政府“权小责大”的困境,将资源、服务、平台下沉到基层,使基层政府有权、有钱、有人,接得住事、办得好事。通过各级政府向市场、社会放权,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控制与管理,明晰政府、村(居)委会、社会组织、市场主体治理权责边界,使科层机制与社会、市场这两种治理机制有效衔接、相互作用,共同促进基层治理水平的提升。

(三)坚持党建引领,构建多元协同机制

基层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坚持党建引领,强化党组织的组织力和凝聚力,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资源优势,通过建立合作机制、搭建交流平台等方式,引领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基层治理,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发展,推动共建共治共享基层治理格局的形成。

1.构建党建引领的民主协商议事平台,建立跨部门跨系统协作机制。由街道(镇)党工委牵头,搭建各种民主协商议事平台,对涉及多方主体的跨界事务,让各方主体平等参与、民主协商、凝聚共识、协同行动,调动整合多方资源,形成资源互赖、信息共享、协作共治的高效治理格局。

2.以党建活动促进条块协调和层级联动,推进基层治理的整体行动。通过部门间的党建协同和跨层级党建联建等方式,将党建活动与基层治理活动相融合,使各级党组织间的联系更加紧密、沟通更加顺畅,从而打破信息壁垒,确保上下联动“一盘棋”,部门协同“一条心”,促进国家权力在基层治理场域中的整体性行动,避免基层治理碎片化。

3.以党建联盟推动政企、政社合作,实现国家与社会的协同治理。通过党建联盟方式,发挥党的政治吸纳功能,将同一治理场域内的社会力量、市场主体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框架中。通过发挥党的枢纽型组织功能,推动信息互通,破除行政化治理的权力垄断和资源垄断,促进资源共享互赖,助推社会力量成长,推动政企、政社间的合作,激发基层治理新动能。

4.通过党员下沉,为群众提供更加精准、贴心的服务。通过驻村帮扶、结对帮扶、志愿服务、集体活动等方式下沉,增强党员与群众的联系,提高党员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为群众提供更加精准、更加贴心的服务。首先,下沉党员通过党建活动,深入群众调研,了解群众的真实诉求,拓宽国家与社会之间的政治沟通渠道,宣传好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避免垂直化、层级化的行政科层网络对群众利益诉求的选择性屏蔽。其次,下沉党员运用其组织关系向基层社会输入公共服务资源,促进组织资源共享,提升基层社会的公共服务供给能力。

(四)重抓三治融合,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式

“三治融合”是在社会治理实践中形成和发展并被实践充分证明科学有效的善治方式[5],它结合了自治、法治和德治三个方面的力量,旨在实现基层治理的现代化。推进自治、法治和德治的深度融合,有效地整合各方资源,可提高基层治理的效率和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和管理,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促进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发展。

1.以“自治”为切入点,夯实三治融合的群众基础。自治是指在基层群众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教育的过程中,形成一种自主管理的机制。通过自治能够有效地调动基层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增强他们的主人翁意识,让他们更好地参与到基层治理中来。因而要通过建立居民自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等组织,搭建社区自治平台,以社区议事会、居民积分制等形式,让居民自主参与社区事务,提高居民的自治意识和参与度,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教育。

2.以“法治”为着力点,强化三治融合的制度保障。法治是指通过制定和执行法律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在基层治理中,坚持法治能够为群众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和服务,规范基层群众的行为,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时,法治还能够为自治和德治提供制度基础和法律支持。因而要以“法治”为着力点,筑牢“三治融合”基础。一是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建立社会综合治理队伍。结合当地实际和基层突出问题,将城管、公安、卫生、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执法力量进行整合,在城乡社区建立专业化、区域化、综合性的执法队伍。二是提升“关键少数”依法治理能力。通过建立领导干部法律法规学习清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学习掌握履职所需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范执法程序,推进执法公开,健全依法行政监督与责任追究体系,把依法履职情况、法治素养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提高其依法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应对风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三是要提高民众的法治素养。通过村规民约强化民众规则意识、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的引领作用,通过集中培训、以案释法、实训观摩等形式,大力提高“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为群众提供好法律咨询等服务。定期开展“法律进小区”等宣传活动,组织村(居)民学习法律知识,用发生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在村(社区)形成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把依法治理实践活动与民众法治素养提升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其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与能力。通过法治教育进学校,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加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推广法治案例教学、实践教学,深入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宣传,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

3.突出“德治”创新点,加强“三治融合”道德支撑。德治是指以道德规范约束人们的行为,从而维护社会秩序的治理观念与方式。德治必须结合时代要求,对基层社会的道德规范进行创新,对群众进行长期的教育与内化,引导群众向上向善。一是要以文明乡风建设为突破口,传承与发展优秀传统文化,树立良好的道德典范,弘扬健康向上的道德风尚,培育文明乡风、淳朴民风、良好家风,增强村民的归属感、认同感,提高村民参与基层治理的意识和能力。二是积极引导乡贤参与乡村治理,化解社会矛盾。乡贤在乡村中德高望重,与群众联系密切,在化解矛盾纠纷中有着天然的优势,可为基层治理增添新动能。三是积极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鼓励村民用双手扮靓美丽家园,通过示范带动,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全民参与、全面提升,让庭院小美成就百姓生活大美,为基层治理营造良好氛围。

(五)加强科技创新驱动,提高基层治理质效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更多的技术手段可以用来提升基层治理的效率和水平。例如,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对基层治理的数据进行深度分析和挖掘,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同时可以探索利用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实现基层治理的智能化、精细化、透明化,提高基层治理的效率和响应速度。

1.建立基层治理信息化平台和数据库。在确保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的基础上,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实现信息共享、流程优化、快速响应等目标,提高基层治理的效率和水平。

2.探索“互联网+网格化”治理。通过互联网与网格深度整合,探索构建横向聚合、纵向畅通、闭环高效的基层治理“全科大网格”,实现信息化指挥、网格化管理、多元化联动,达到以“小网格”撬动“大治理”,从而精准落实基层治理目标。

3.学习和打造数字化“枫桥模式”。要积极探索推动数字化改革与新时代“枫桥经验”高质量融合,通过数字化手段打通公检法等部门的职能壁垒,整合社会各方力量,构建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社会矛盾化解体系,构筑“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基层治理共同体。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2021年4月28日)[N].人民日报,2021-07-12(1).

[2]姜晓萍.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N].光明日报,2021-08-17(6).

[3]陈成文,陈静,陈建平.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理论建构与实践路径[J].江苏社会科学,2020(1):41-50.

[4]卢芳霞.从“社会管理”走向“社会治理”:浙江“枫桥经验”十年回顾与展望[J].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15(6):64-69.

[5]张文显.“三治融合”的理论新解[J].治理研究,2023(6):5-7.

责任编辑:詹花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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