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网格化治理的经验做法与实践创新

2024-06-16 04:41姚杨
客联 2024年3期
关键词:社会治理

姚杨

摘 要:网格化治理作为与现代科学技术紧密结合的治理模式,正逐渐成为新时代破解社会治理发展难题的关键之举,也成为落实党中央关于强化和创新社会治理决定的有效途径。近年来,宿迁市按照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积极推进城乡社区网格化社会治理和数据资源汇聚等工作,初步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基本适应治理实际的网格化治理模式。但在宿迁市网格化治理推进的过程中还存在网格化泛化虚化、人员配置无法满足治理需求、多元主体协同作用未有效发挥等问题。因此,宿迁市亟需针对这些具体问题,从治理体系、队伍建设、协同参与等方面创新网格化治理方式,提升网格化治理水平。

关键词:社会治理;网格化治理;网格员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利益深层分化的加快,对社会治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将网格化治理纳入到社会治理的实践,是创新社会治理的一项重要举措。近年来,网格化治理受到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党中央多次强调要“推动大数据整合共享”“把大量分散的数据汇聚起来,坚持大融合、大共享、大应用思路,对科技信息化建设统筹规划,推动广泛聚合共享内外数据,最大限度地发挥大数据效能”。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也指出,“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宿迁作为1996年建市的年轻城市,随着城市建设规模的拓宽,在发展过程之中,拥有很多城市发展的共性问题,也存在自身城市发展过程中的难题。网格化治理作为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成果,对解决城市化和社会结构转型带来的城市治理问题提供了有效的应对措施。

一、宿迁市网格化治理现状

推进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是十九届四中全会做出的战略部署。江苏省提出“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做法是务实性、系统性的考虑,在实战中取得了显著成效。围绕系列部署,宿迁市强力推进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着力打造“党建引领、部门联动、数据赋能、清单管理”的网格化社会治理模式,走出一条大数据支撑、网格化管理、铁脚板担当的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子。

(一)搭建科学组织架构

宿迁市通过搭建科学的组织整体架构,形成全市网格化社会治理“一盘棋”,全盘推动宿迁网格化社会治理不断科学化、标准化、信息化,并形成宿迁网格化治理体系。首先,明确层级职责。宿迁市县两级党委政法委作为牵头职能部门统筹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分别设立了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行使相关职能,市县级中心负责决策、调度、指挥、考核。同时,街道乡镇也相应设立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负责网格员管理、事件处理反馈等具体工作。其次,统一网格划分。全市按照人口规模适度、服务管理方便、资源配置有效、功能相对齐全的原则,在现行行政区划框架内,城市社区以居民小区、楼栋等为基本单元,农村以自然村落、村民小组或一定数量住户为基本单元,按照 300-500 户为一个网格规模,全市共计 1452 个村(社区)划分了网格 5160 个。同时,注重完善网格调整规程,各地区可以根据本地城乡发展变化情况,按照总体稳定、适度调整的原则,每年初提出地区城乡社区网格调整建议方案,经市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审查论证同意后即可实施。最后,规范管理模式。城市按照“一长六员”标准配备网格队伍,即 1名网格长+1名专职网格员+5 名兼职网格员;农村按照“一长四员”标准配备网格队伍,即 1 名网格长+4 名兼职网格员,通过规范科学的管理模式来实现装备标准化和服务标准化。

(二)细化网格工作流程

宿迁市为保障网格化治理的组织架构充分发挥效用,建立了四项基本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充分明确人员具体职责。首先,健全网格运行机制。宿迁市建立了网格岗位公示制度,在各网格内醒目位置设置公示牌,公示网格员和联系民警的姓名、联系方式、工作内容、监督电话等基本信息,便于群众联系,强化网格员责任意识。其次,建立巡查走访服务制度。宿迁市要求网格员对易引发和谐稳定的重点人员每天见面,对一般家庭每年走访不少于两次,落实“三清两到位”(底数清、情况清、去向清,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管理服务措施。再次,建立联动指挥机制。宿迁市依托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完善联动指挥机制,设立指挥服务坐席,统一协调处理本地区需要多部门联合处置的社会治理事项。最后,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宿迁市各村居(社区)每周至少召开一次网格员参加的分析会,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梳理,对群众诉求落实责任人员限期办理,乡镇(街道)做到至少每月一次召开网格工作例会,听取社区网格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推动网格化治理趋于常态化、规范化。

(三)强化人员队伍管理

宿迁市为充分发挥人员管理作用,最大限度保证网格化治理的制度设计得到充分的落实保障,在人员管理上也做出一定程度的努力。首先,建立人员队伍管理制度。宿迁市各县区均牵头制定专职网格员选拔聘用、教育培训、薪酬待遇、管理使用和激励约束等相关制度机制,报市委政法委备案,统一编写城乡社区网格员管理手册,规范全市网格员管理,着力提升网格员服务管理能力。其次,厘清人员职责清单。根据全省网格化社会治理标准体系,宿迁市梳理网格工作准入、事项责任清单、信息采集目录和数据标准,按照“职责法定、权责统一、边界清晰、运行高效”的要求,制定“2 张清单”,即网格事项清单和网格员清单,厘清网格主要承担的服务、管理事项和网格员工作职责,规范网格管理标准,使网格工作更加聚焦平安稳定,让网格员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发现问题、采集信息和服务群众上,推动基层减负增效,提高网格化工作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最后,建立人员考评机制。宿迁市为所有网格员配备手机并安装“网格通”APP,通过对网格员日常活动的轨迹分析、走访信息的采集处理等测算工作绩效。同时,结合不定期抽查、格内群众测评和领导打分完成绩效考核,根据考核成绩发放绩效。

二、宿迁市网格化治理过程中的现实问题

宿迁市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及学习借鉴其他市区经验的基础上,按照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的标准,全方面推进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建设。但在宿迁市网格化治理推进的过程中还存在网格化泛化虚化、人员配置无法满足治理需求、多元主体协同作用未有效发挥等问题。

(一)网格管理权限模糊不清

过去的治理都是针对具体治理问题,由各主管部门分别依职能进行处理。网格化治理推进后,业务职能被泛化,部分地区存在将“网格化”看做一个框,网格区域内的各项事物包括卫生、安全、矛盾纠纷调处、党建、社会工作服务等全涵盖,将部分不属于基层社会治理的所有难题都划入了网格内解决,不断增加网格员的工作内容,使“网格”的工作职能界限愈发模糊,更由原本的协调、协助工作变成了具体负责各项事物办理,超出了原本的职能范围。这种特殊性使网格化治理这一概念具有较多的公共管理职能。但网格尚未融入现行行政管理分级,且与村级行政单位有本质冲突,无法纳入行政体系,同时也不是单纯的居民自治机制,仅能作为多部门内部管理划分。这种矛盾性注定对网格这一概念的职能认定有所偏差,无法精确给予职能及责任划分。与此同时,虽然网格员由各乡镇、社区综治部门进行管理,但部分乡镇、社区其他职能部门存在逐渐将工作任务直接下达至网格员,致使网格员存在“多头管理”现象。

(二)人员管理无法满足治理需求

网格作为网格化治理的基础几乎承担了所有的社会职能和服务内容,对网格员的综合素质提出了较高要求。宿迁市采用直接调配和社会招聘方式配置网格员,进行专职化工作,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未能完全满足工作需求。当地派出所原先的社区民警分配与网格化划分未能达到完全重合,原有的警力资源无法满足每个网格均有专职民警,导致民警出现两个及以上网格多头分配的情况。网格员岗位特殊,但因工作内容及薪酬回报等方面因素,目前社会认同感不是很强,很多新招录的年轻网格员有能力的仅将网格员工作作为过渡跳板,甚至存在部分网格员不愿下基层走访群众现象。宿迁市现阶段网格化工作主要在于巡查走访、信息采集、矛盾化解等方面,现有数据来看,目前巡查走访率尚未达到100%全覆盖,数据采集上报质量及鲜活度仍未达到预期目标,矛盾化解、事件办结、帮办服务等方面表现仍有待提升。与此同时,在实际工作过程中,网格员普遍反映存在入户难情况,网格员最主要的工作之一就是入户进行信息采集,在这过程中经常遇到冷漠对待,导致网格员无法产生职业荣誉感和认同感。

(三)参与主体协同作用未有效发挥

宿迁市网格化治理在多元主体之间配合协作方面存在问题,影响和制约着网格化治理协同成效。主要问题表现在行政主体间协同欠缺和未充分发动社会组织力量两个方面。宿迁市现行的网格化治理尚处于初级阶段,主要靠政府推动治理改革。虽然各行政主体均能依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安排做好网格化治理的相关工作,但从实际来看,并未完全发挥协同治理的实际功效。从宿迁市情况看,各行政主体间虽然有着共同的治理目标,但更多从自身角度考虑并开展工作。目前,宿迁市网格化治理没有完全吸纳融合村小组自治体制、业主委员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大多群众自治组织仍直接与村居社区对接,与网格员仅处于部分数据共享阶段,相互之间未能形成合力,甚至部分职能和工作权限有所冲突。

三、宿迁市网格化治理的实践创新路径

宿迁市网格化治理实际运行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制约了网格化治理效能的提升,针对这些存在的具体问题,宿迁市亟需从治理体系、队伍建设、协同参与等方面创新网格化治理方式,提升网格化治理水平。

(一)加强网格化治理体系建设

网格化治理体系建设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新形势下提升社会治理精细化、科学化的必要举措。首先,优化信息平台。网格化信息平台建设是一项综合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协同运作,根据各自分工抓好落实。宿迁市网格化信息平台中的信息资源需要进一步优化整合,依托信息平台建成数据库,整合所有信息资源,形成信息共用共享格局。要提高信息平台的指挥调度功能,依托县级、乡镇、村社三级指挥调度平台,探索“智慧+”应用模式,构建“云计算+互联网+网格”的新型社会服务信息支撑体系,实现网格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其次,强化顶层设计。进一步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针对责任不清、管理混乱等难点问题,应在市级层面出台相关制度文件,强化规范指导,进一步理顺市、县、乡权关系,注重制定明确网格化联动机制服务规范、联动中心组织标准化建设等任务书和时间表,提升网格化运行规范化制度水平。最后,明确职责界限。合理界定网格内涵和功能,进一步明晰网格事务清单,完善事务入格机制和处理标准。注重解决相关部门任务转嫁随意、命令下达任意、多头管理等现象,在减轻网格员工作负担的同时确保聚焦主责主业,杜绝网格化工作虚化泛化的问题。

(二)强化网格化治理队伍建设

网格化治理队伍是网格化治理的中坚力量,关系着网格化治理的成效。强化网格化治理队伍建设,提升网格员综合素质,有助于增添网格化治理活力。首先,拓宽优秀人才渠道。一方面强化政府对接网格治理的帮扶力度。政府要考虑将公务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分配安排,由兼职网格员协助管理网格事项。另一方面积极号召群众来协助网格化治理。在社会上充分吸纳网格内先进模范、党员、离退干部等思想觉悟高、服务意识强的群众群体,充实网格内工作团体。同时,与大学等高校合作,作为社会实践甚至认可为工作经历部分,吸纳部分大学生作为兼职网格员,并根据表现情况作为学校评优加分项。其次,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激励制度。一方面打通晋升渠道。目前网格员的晋升渠道仅为在乡镇干部选拔及相关单位招考优先录取方面,根据现行体制人员选用及社会现状,通过工作方式实现岗位晋级难度较大。政府应考虑参照现行大学生村官晋升渠道,吸引人才参与网格化治理工作,激励网格队伍争先创优。另一方面完善奖惩措施。据调查发现,宿迁市网格员考核工作大多为粗放式的月度、年度绩效考核,考核方式多为考勤减分制。由于总额较少,惩罚力度不显,无法激发网格员工作热情,因此,应将网格员工作共性化、可量化的部分制定相关工作标准纳入考核体系,年终可根据每月奖惩情况作为主要评选依据,结合群众满意度调查、领导同事认可度等多方因素进行综合考评。最后,完善人才培训制度。宿迁市各地区网格化治理内容工作性质大同小异,各地区工作较为公开化、透明化,可根据不同时间段各岗位工作任务疏密度、各工作岗位的工作侧重点、各工作人员综合能力的不同,合理安排不同时间段、不同岗位、不同人员的培训计划。在制定培训计划的基础上采取多元化培训模式,注重培训授课教师和层次的多元化,强化培训成果转化。

(三)推动多元主体参与协同治理

网格化治理作为社会治理的一部分,也是公共服务的一部分,需要加大社会与市场的参与力度,达到共建共治的效果。首先,发挥政府的统领作用。一是持续落实部门帮联制度,将市级部门下沉到基层网格中,进一步密切各级部门与基层政府、基层群众的关系,让各部门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共建共享格局建设当中。二是督促职能部门发挥行业优势,统筹行业资金、人员、标准,全力保障基层网格化管理运行,规范网格化治理方式。三是逐步弱化政府在网格化治理中的主导地位,更好地实现群众自治。其次,发挥党组织引领作用。要把党组织建在网格之中,把党员下沉到网格体系里面,同时大力提升党组织的服务功能,树立党员网格化服务意识,提升党员网格化管理能力。此外,发挥社会组织共建作用。宿迁市在推进网格化治理过程中,要吸收社会组织的参与,全面梳理整合社会组织的数量、成员、作用发挥情况。同时将社会组织的资源库力量融入到网格中,发挥社会组织特有的作用。进一步创新培育新型社会组织,为社会组织进入网格化治理体系搭建桥梁。最后,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要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网格化治理的积极性,结合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不断提高群众自治意识和自治能力。宿迁市需要进一步探索激励机制与网格化治理相结合,开展类型多样的先进典型评选活动,从而激发广大群众参与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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