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从慧 曾静
摘要:《谏太宗十思疏》是高考必背篇目。第一段开头两组比喻正反对比,正面先“木”后“水”,反面却先“水”后“木”。对举错位,逻辑失常。这篇奏疏堪称国学经典中之经典,这里的“比喻之变”有何深意?细读文本发现,这个“比喻之变”在文体上应“章表”之变,在内容上应“重心”之变,在形式上应“顶真”之变。魏征所创造的奏疏“章表体”,其行文灵动多变,摇曳多姿。
关键词:《谏太宗十思疏》;章表体;文本细读;比喻之变
“木”“水”之喻在《谏太宗十思疏》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通过正反类比推论,归结到“怨不在大,可畏惟人”,指出凝聚民心的重要。“木”“水”之喻共出现四次,成对出现三次,“水”喻单独出现一次。前两次在第一段段首,前后两句,两组比喻,正反对比。正面先“木”后“水”,反面却先“水”后“木”。对举错位,逻辑失常。《谏太宗十思疏》堪称国学经典中之经典,这里的“比喻之变”有何深意?
一、文体上应“章表”之变
《谏太宗十思疏》用骈体文写作而成。骈体文是一种以字词句两两对应而成篇的文体,以双句为主要格式,讲求对仗工整和声律和谐。这篇奏疏显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骈体文,魏征一扫六朝浮华陋习,最大限度突破骈体文常格。
作者改造骈体文体式,创造出一种骈散相间的“章表体”。这种体式灵活多变,对骈体文革故鼎新。打破了平行的两句话两两对举配对的骈体文常格。比如,文章开头首先用“……木之长者……流之远者……国之安者……”的排比句从正面论述,紧接着用“源不……根不……德不……”的排比句从反面论述,这是骈体文常格所不允许的。打破骈体文一“整”到底的常格,灵活多变地适时使用散句。比如,用“臣虽下愚,知其不可,而况于明哲乎”告诫唐太宗要明白事理,这个句子语言不对仗,不工整,且平白浅明。打破骈体文四六对仗的常格,改用多种句式作对仗。比如,五字句对仗“董之以严刑,振之以威怒”,八字句对仗“竭诚则吴越为一体,傲物则骨肉为行路”。打破骈体文声律及句子首尾回避虚字的限制。这些都体现了魏征“章表体”崇尚质朴自然的创作主张及不拘一格的创新精神。
“求木长必固根本,欲流远必浚泉源”“源不深而望流远,根不固而求木长”,这两组前后句相连的正反对比表达,所写对象却对举错位,虽违背逻辑常态,但却切合魏征“章表体”灵活多变的创作风格。其实,这里的“逻辑失常”不止是应“章表”文体之变,同时,作者也在新的意义层上建构起了新的逻辑关联(见后文论述),使得表象层面的“逻辑失常”找到了应有的“逻辑归宿”。
二、内容上应“重心”之变
唐太宗李世民在贞观初年,谨记隋炀帝灭亡之教训,生活俭朴,勤政图治,国渐强,民渐富。在取得巨大政绩后,他逐渐自骄自满,生活日趋奢靡,喜听“顺旨之言”,排斥“逆耳之意”。魏征数次上奏据理力谏,《谏太宗十思疏》在作者给太宗的奏疏中最为著名。由此可知,“木”“水”之喻,喻有所指,指向唐太宗的正己与廉政。
奏疏开篇第一组比喻旨在正向类比,以此推论出“思国之安者,必积其德义”;第二组比喻旨在反向類比,以此推论出“德不厚而思国之理……知其不可”。据此,指出“人君”当“居安思危,戒奢以俭”。至此,“喻有所指”生成了具体内容。“固根”喻指德行的积累,“浚源”喻指道义的传播,“木长”(木茂)喻指国家的兴旺,“源深”(流远)喻指国运的久长。“木”“水”乃平常事物,魏征却用来引出国之大政,平易而恰切。
对于唐太宗来说,他最为关注的当然是国运的久长,江山(帝位)的万代无疆。魏征清楚地明白这一点,故而在反面论述时将内容的“重心”(太宗的关注点)前置,即先说“源不深”,后说“根不固”。在奏疏反面论述时,作者特意颠倒了正面论述所用两个比喻的先后次序。巧妙的变化,出于唐太宗关注奏疏内容“重心”所作的改变。
同时,这里的“比喻之变”拉近了“浚源”与“源(不)深”、“根(不)固”与“德(不)厚”的空间(位置)距离,有关联的两者“贴近”了,联系“浚源”“固根”“源深”的比喻所指,则发现此处形式上的“比喻之变”,使内容上的逻辑关联更为紧密了。因此,魏征所作的这个“比喻之变”,使这篇奏表的文意灵动多姿而又逻辑有序。相反,“木”“水”之喻在前后句中,如果构成一一对应的关系,则将失去这样的表达效果。
三、形式上应“顶真”之变
最早的骈体文以四六句为主,讲究对仗,两两相对。魏征所创造的“章表体”打破了这种严格的“两两相对(对举)”格式,在遣词造句上凸显随“意”(作者的立意与构思)驱动、样态多端的灵活多变而又暗含讲究的选择,使这篇奏疏为世所传诵,宋明清三代君主,常常讽读此文,用以规戒自己的言行。这里的“木”“水”之喻,在形式上究竟有着怎样的讲究呢?
将奏疏中四处比喻前后的内容(文字)去掉,重新依序剪裁、组接这四处比喻:“求木之长,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必浚其泉源”“源不深而望流之远,根不固而求木之长”“伐根以求木茂,塞源而欲流长”“载舟覆舟”。再细读这四个比喻词句,即可发现:第一处始于“木”(木长)终于“水”(泉源),第二处始于“水”(源不深)终于“木”(木长),第三处始于“木”(伐根)终于“水”(流长),第四处又回到“水”(“载舟”之水)。至此,我们观察到这个“木”“水”之喻比喻群,始于“木”终于“水”,像一挂串珠联缀于奏疏之中。魏征将这挂比喻的串珠植入据理切谏唐太宗的奏表中,“水”“木”首尾相接,交错顶真,在形式上生成了一种特有的顶真回环之美。
《谏太宗十思疏》中“水”“木”顶真回环,或许并非作者主观上刻意为之,但在客观上却催生了读者“发现美”的阅读效应。这并非笔者的过度解读。倘若这个“顶真回环”纯属巧合,则更能说明魏征所创造的“章表体”彻底冲破了骈体文的多种束缚与严苛限制。开拓了奏表创作的空间与自由度,作家创作才情得到了最大发挥,作品形式与内容的“智慧火花”必将随时随处闪现。
[本文系重庆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渝教规办[2016]11号)“高中语文课时课程建构的实践与研究”(编号:2016-30-006)后续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