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共同富裕是鄧小平在改革开放时期提出的重要命题,在邓小平的理论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邓小平在晚年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深入思考,发表了一系列有影响、有启发的重要论述。深刻理解邓小平关于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可以从基本原则、战略举措和实现途径这三个相互关联而又有所区别的层次来分析和把握。其中,基本原则包括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党的领导;战略举措包括坚持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坚持“两个大局”的战略思想;实现途径包括保持必要的经济发展速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加快发展、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扶贫工作、着眼于改革和完善分配政策。
〔关键词〕邓小平;共同富裕;基本原则;战略举措;实现途径
〔中图分类号〕A8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921(2024)02-0040-15
〔作者〕李源正,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第三研究部编辑、博士,北京 100080
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从中国的现实国情国力出发,对为什么要实现共同富裕、怎样实现共同富裕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思考,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原创性的重要论述。邓小平关于共同富裕重要论述的内涵十分丰富,可以从基本原则、战略举措和实现途径这三个不同层次来把握,如此方能准确理解其精髓要义。邓小平关于共同富裕重要论述在理论上提出了一系列需要关注和探讨的重大命题,对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一、实现共同富裕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
社会主义社会的共同富裕问题是一个现实问题,也是一个需要进行探讨的理论问题。“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伴随着拨乱反正的历史进程,从理论上探讨这一问题开始具备现实条件。邓小平对共同富裕与社会主义两者的关系进行深入思考,既加深了对社会主义的理解,也深化了对共同富裕的认识,实现了两个方面的理论突破。在改革开放的实践中,随着中国经济的较快发展和中国社会的深刻变革,共同富裕开始具备实现的现实可能。与此同时,共同富裕需要恪守的原则也得到明确,即必须在社会主义条件下,通过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来逐步实现。这就指明了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条件和领导力量。
(一)坚持党的领导
在生产力水平落后的中国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漫长历程,需要进行艰辛探索。在社会条件和制度基础之外,还必须有坚强的领导力量来推动共同富裕。邓小平曾多次强调,要实现共同富裕,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既是因为党的领导是坚强有力可靠的,也是因为党的领导是提供中国发展所需要的稳定性的重要保证。
邓小平从组织和领导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角度来看待党的领导。他强调只有党实施正确和有效的领导,才能稳步推进现代化建设,进而为实现共同富裕创造必要的条件。早在改革之初,邓小平就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四项基本原则之一,强调“在今天的中国,决不应该离开党的领导而歌颂群众的自发性”①。1980 年1月,他在中央召集的干部会议上讲话指出:“从根本上说,没有党的领导,就没有现代中国的一切。”② 1986 年12 月,邓小平在同中央负责同志谈话时指出:“中国没有共产党的领导、不搞社会主义是没有前途的。”③
党的领导是确保中国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的重要保证,其作用不仅体现在促进现代化建设上,而且还体现在解决改革开放进程中贫富差距拉大等问题上。解决贫富差距问题有助于为中国发展创造稳定性环境,而这恰恰是近代中国发展所缺乏的。正如邓小平所说:“经济发展起来后,当一部分人很富的时候,国家有能力采取调节分配的措施。”④“一旦发现偏离社会主义方向的情况,国家机器就会出面干预,把它纠正过来。”⑤
中国要摆脱贫穷落后的局面需要很长时间的奋斗。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力量,党的领导直接影响到中华民族的复兴进程。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中国的现代化与西方现代化的不同。党能够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使中国发展起来,也能够解决发展之中和发展起来之后产生的各种社会问题,在推进改革开放中避免产生新的资产阶级,从而从根本上避免西方现代化进程中产生的两极分化。因此,实现共同富裕只能在党的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1992 年10 月,党的十四大报告明确指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同步富裕又是不可能的,必须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以带动越来越多的地区和人们逐步达到共同富裕。”① 由此,邓小平关于共同富裕重要论述就上升为中国共产党的集体意志,被党内广泛接受。
(二)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
实现共同富裕,既需要发达的生产力,也需要先进的生产关系。它既是一个经济社会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其牵涉面广且复杂。邓小平高度重视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选择和社会条件。他认为,中国必须在社会主义的基础上实现共同富裕,“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不同的特点就是共同富裕,不搞两极分化”②。在接见外宾时,他多次解释中国必须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原因,尤其是从分配的角度切入,强调资本主义解决不了两极分化的问题,而社会主义在分配原则上实行按劳分配,可以避免两极分化,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在邓小平看来,社会主义具有发展生产、公平分配的巨大制度包容性,适合中国这样人口基数庞大并且大多数人民处于生活贫困状态的国家的需要,社会主义制度能够提供经济发展空间、社会进步空间和制度创新空间。“不坚持社会主义,中国的小康社会形成不了。”③ 小康社会是中国要实现的阶段性发展目标,要解决长期困扰中国的贫困问题需要依靠制度力量,“只有社会主义制度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摆脱贫穷的问题”④。而贫困问题之所以必须解决,还在于打破中国历史长期上演的治乱兴衰的循环,进而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因而,“中国搞现代化,只能靠社会主义,不能靠资本主义”⑤。
只有社会主义制度才能真正成就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故而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重要体现。改革开放以后,邓小平把社会主义的制度优越性和共同富裕联系在一起,反复强调社会主义必须摆脱贫穷,贫穷不是社会主义。1979 年7 月28 日,他在山东青岛考察时就提出了“富的社会主义”的概念,认为生产力不发展,就没有社会主义优越性。⑥ 他号召人们,“要经过若干年的努力,体现出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体现出我们走社会主义道路走得对”⑦。
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邓小平也从生产力发展的角度对社会主义和共同富裕的关系进行论述,为社会主义条件下摆脱贫困、鼓励致富提供了理论依据。1987 年10 月13 日,他在会见匈牙利客人时指出:“社会主义发展生产力,成果是属于人民的。我们的目的是共同富裕。”① 1988 年5 月25 日,他在会见捷克斯洛伐克客人时指出:“社会主义的特点不是穷,而是富,但这种富是人民共同富裕。”②
基于长期的思考,邓小平逐渐把共同富裕与社会主义的本质联系在一起。1990年12 月24 日,邓小平在同中央负责同志谈话时指出,共同富裕“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③。社会主义本质论最终在1992 年邓小平南方谈话中得到了精辟概括,其内涵包括“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④。由此,邓小平对社会主义与共同富裕关系的理论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社会主义与共同富裕也紧密联系在一起,不可分割。
邓小平还从世界历史和人类发展进步的高度来看待中国的社会主义道路和共同富裕问题。1986 年4 月4 日,他在会见南斯拉夫客人时表示:“坚持社会主义,是中国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十亿人的中国走资本主义道路,对世界是个灾难,是把历史拉向后退,要倒退好多年。”⑤ 1988 年3 月1 日,他在会见赞比亚客人时进一步指出:“中国的发展对世界来说意义十分重大。因为中国人口占世界人口的五分之一还多,中国摆脱了贫困,就意味着世界五分之一的人口摆脱了贫困。”⑥
二、实现共同富裕需要采取的战略举措
在明确了实现共同富裕需要坚持的基本原则之后,邓小平也对如何在中国这样一个贫穷落后的大国实现共同富裕进行了思考,提出了具有现实指导意义的重要观点。其核心要旨就在于打破平均主义,允许差异化发展,激发广大社会成员的创造力,为实现共同富裕逐步积累条件。邓小平提出这些观点的同时,也要求在生产和分配领域作出战略安排,在宏观层面出台对较长时期具有深远影响的重大举措,因而具有鲜明的战略含义。
(一)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共同富裕作为一种经济社会现象,必须依托一定的经济体制才能实现,这种体制必须能够有效地激发人们的积极性、创造性,实现对资源的优化配置。中国的改革坚持市场取向,它在实践上的发展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在理论上的创新则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提出奠定了思想基础,从而使共同富裕获得了体制依托。邓小平关于中国能够发展市场经济的思想经历了较长时间的发展演变。
早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就提出过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的观点。1979年11 月26 日,他在会见美国客人吉布尼和加拿大客人林达光时肯定地表示:“我们是计划经济为主,也结合市场经济,但这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① 受历史条件的限制,邓小平这个时候谈论的市场经济,是从引入竞争、激发企业生产积极性的角度来讲的,并不涉及更复杂的所有制问题。但他毕竟由此破题,提出了“市场经济不能说只是资本主义的”②等重要观点,开始突破传统观念的桎梏。1980 年1 月16 日,邓小平在中共中央召集的干部会议上分析了当时的形势和任务,提出在发展经济方面“正在寻求一条合乎中国实际的,能够快一点、省一点的道路”,其中就包括“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相结合”。③
随着农村改革取得空前成功,农村商品经济逐步发展起来,为理论创新提供了实践沃土。1982 年9 月,党的十二大报告强调在经济发展中要“正确贯彻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并提出要“正确划分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各自的范围和界限”。④ 这就深化了对计划和市场两者的认识,在实际经济生活中市场调节的空间也逐渐扩大。在理论突破上,1984 年10 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在党的十二大报告的基础上继续前进,对价值规律的重视更为鲜明,对商品经济的认识更为科学,其中提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⑤。邓小平高度评价这个《决定》,认为它具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的政治经济学的理论意义,他解释说,文件“解释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有些是我们老祖宗没有说过的话,有些新话。我看讲清楚了”⑥。
邓小平关于市场经济的思考继续发展。1985 年10 月23 日,他在接见美国高级企业家代表团时进一步肯定了市场经济在解放生产力、加速经济发展方面的积极意义,认为“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之间不存在根本矛盾”⑦。这一论断是邓小平在总结改革的理论和实践突破基础上提出的,既继承了改革开放之初的观点,也为探索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的结合方式创造了条件。在此基础上,1987 年2 月6 日,邓小平在同中央负责同志谈党的十三大报告的起草工作时,开始从方法的层面来看待计划和市场,并明确表示“只要对发展生产力有好处,就可以利用”①。这次谈话还要求不再使用“以计划经济為主”的提法,这就为进一步的理论创新拓展了空间。1987 年10 月,党的十三大报告进行了新的理论概括,提出“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②。
1988 年,经济体制改革因为价格闯关受挫,被迫实行治理整顿,中国经济发展的速度明显放缓,再加上1989 年政治风波带来的冲击,质疑市场调节的声音再次出现。邓小平坚决反对否定市场作用的声音,不仅明确“继续坚持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这个不能改”③,而且提出“不要以为搞点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道路,没有那么回事”④,“两者都是手段,市场也可以为社会主义服务”⑤。
到1992 年发表南方谈话时,邓小平关于“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的观点已经比较成熟,它们之间的区别也“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⑥。在这一认识突破的基础上,党的十四大报告正式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⑦
在邓小平的思想脉络中,市场是一种经济手段,通过在机制上鼓励竞争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可以有机结合,这种结合的作用就在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由于共同富裕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当然也必须为共同富裕服务。由于中国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发达的国情决定了中国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是漫长的,必须通过大力发展生产力分阶段推进共同富裕。因而,邓小平在提倡人民共同富裕时首先着眼于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在变革生产力和调整生产关系时,注重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在处理生产与分配的关系问题上,强调生产的优先地位。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服务于共同富裕目标的关键性战略举措。
(二)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
邓小平对计划经济体制下“吃大锅饭”、平均主义、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弊端有着清醒认识,即这些是与共同富裕背道而驰的。他认为改革的目的就在于改变由于激励机制不够影响人们的干劲、经济缺乏活力的问题。
邓小平历来反对平均主义,强调在分配上要坚持按劳分配。早在1975 年全面整顿时期,他就要求正确理解按劳分配原则,不能“不管贡献大小、技术高低、能力强弱、劳动轻重,工资都是四五十块钱”①,这样不利于激發人们的生产积极性。他还提出通过实行差别化的收入来鼓励竞争,利用经济杠杆促进生产发展的观点,这其中就蕴含着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思想萌芽。但是,随着全面整顿的中断,这一主张未能得以实施。
1978 年12 月,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讲话中,邓小平明确提出要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收入先多一些、生活先好起来,认为这样将“产生极大的示范力量,影响左邻右舍,带动其他地区、其他单位的人们向他们学习”②。这就明确打破了平均主义、同等致富、同步富裕的传统观念误区,提出了分步骤、分阶段、分领域、分群体改变落后局面,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可行路径。邓小平从一开始提出允许先富,就是和共同富裕联系在一起的,不能在理论和实践上把两者割裂开来。
允许先富的观点,就是要求打破平均主义,尊重劳动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如果总是吃“ 大锅饭”,“ 人民生活永远改善不了, 积极性永远调动不起来”③。在现实生活中,不均衡发展是自然产生的,“总是有的地区先富裕起来,一个地区总有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④。这些观点很快落实到生产实践之中,有力推进了改革进程。由于包产到户的实施,农村的激励机制发生重大变革,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得到极大激发,农业获得了较快发展。1979 年至1984 年,我国农业总产值以年均7.7% 的速度增长,平均每年增产粮食171 亿斤。⑤ 城乡人民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有明显提高。1985 年全国居民平均消费水平由1980 年的227 元提高到406 元,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平均每年提高8.7%,大大超过1953~1980 年28 年间平均每年提高2.6% 的幅度。⑥ 一部分地区的群众开始富裕起来,在社会上产生了示范和带动作用。
基于实践的发展,邓小平关于共同富裕的思考也在继续深化。他指出:“农村、城市都要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允许先富“是大家都拥护的新办法,新办法比老办法好”。⑦ 在邓小平的大力支持下,1984 年10 月,允许先富、带动后富的指导原则在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中得到了确认,强调如此“才能对大多数人产生强烈的吸引和鼓舞作用,并带动越来越多的人一浪接一浪地走向富裕”⑧。
随着先富裕起来人群经济实力的增强,邓小平开始强调发挥先富群体和先富区域的作用,强调先富起来对共同富裕的先导作用。他认为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正是为了带动越来越多的人富裕起来,达到共同富裕的目的”①,“一部分地区发展快一点,带动大部分地区,这是加速发展、达到共同富裕的捷径”②。
邓小平提出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其核心要旨就在于在承认差异的基础上,最大程度地激发人们的主动精神,鼓励人们通过辛勤劳动、不懈努力创造美好生活。这是一种为实现共同富裕而采取的树立经济典型的关键举措,具有兼顾发展生产与实施分配的双重激励含义,因其能够为绝大多数群众认可和接受而具有现实可行性。但同时,邓小平始终是在共同富裕的原则下看待先富起来这个问题,把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视为途径和手段。考虑到中国普遍贫困的现实,邓小平十分清楚要在较长时期内采取允许先富的战略举措,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针对安徽“傻子瓜子”引发的争议,他主张不动“傻子瓜子”,而是把这个问题与中央政策的稳定性结合在一起,强调“城乡改革的基本政策,一定要长期保持稳定”③。可见,邓小平在强调共同富裕的同时,十分看重先富起来个体的带动作用,并认为这是一个涉及改革全局的重大战略问题。
(三)“两个大局”战略思想
中国的改革开放具有以点带面、梯次前进、逐步深入的特点。沿海地区由于自然条件优越、与国际市场联系密切,吸引国外的资金、技术、管理经验等更为便利,因此发展速度较快。内陆地区受到思想观念、体制机制、发展条件等因素的限制,发展相对滞后。经过一段时间的积累,沿海与内陆地区的发展差距就体现出来了。如何看待和应对这种发展差距, 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
邓小平构想的共同富裕涉及对分配问题的科学处理,内在要求实现区域协调发展。在改革开放政策红利释放下,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成为现实,但要真正发挥先富群体的带动作用,通过区域带动比个人带动影响范围更大,制定科学的区域发展政策比进行个体间的分配调节更能发挥作用。1984 年10 月,在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中就曾提出:“对经济还很落后的一部分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其他贫困地区实行特殊的优惠政策,并给以必要的物质技术支援。”④ 这里已经明确提出了支持欠发达地区发展的举措。
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邓小平对于不同区域如何实现共同富裕有了新的思考。他对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的设想,其政策立足点就在于“先进地区帮助落后地区是一个义务”①,在此基础上进而形成了“两个大局”战略思想,即“沿海地区要加快对外开放,使这个拥有两亿人口的广大地带较快地先发展起来,从而带动内地更好地发展,这是一个事关大局的问题。内地要顾全这个大局。反过来,发展到一定的时候,又要求沿海拿出更多力量来帮助内地发展,这也是个大局。那时沿海也要服从这个大局”②。“两个大局”战略思想的实质在于区域互助发展,通过区域带动分步实现共同富裕,之后这也成为中国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
“两个大局”战略思想在实践中得以丰富完善。在1992 年初的南方谈话中,邓小平对区域间实现共同富裕进行了较多阐述。广东省委主要负责同志在向他汇报工作时说,广东省按照经济发展的水平可划分为三个世界:“第一世界”指经济发展比较快的珠江三角洲地区;“第二世界”指发展中等的粤东、粤西平原地区;“第三世界”指大片的山区。广东省正努力缩小贫富地区的差距,力争21 世纪赶上中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发展水平。邓小平对此表示了充分肯定。③ 他希望“先发展起来的地区带动后发展的地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④。这就不再局限于沿海和内地,而是意味着,一切有条件先富裕起来的地区,有帮助带动欠发达地区的责任和义务。邓小平很有信心地表示:“就全国范围来说,我们一定能够逐步顺利解决沿海同内地贫富差距的问题。”⑤ 我国实施的“西部大开发”战略,就是落实“两个大局”战略思想、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党和国家为实现共同富裕采取的重要举措。
三、共同富裕的实现途径
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邓小平为中华民族的未来描绘的美好愿景,也是我们的奋斗目标。邓小平认为,共同致富“将来总有一天要成为中心课题”⑥。对于共同富裕,邓小平既从理论上進行了深入思考,也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客观而言,实现共同富裕需要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端发力。在20 世纪80 年代的改革开放初期,实现共同富裕主要解决的是如何使生产发展起来的问题,因而制定政策的主要出发点是坚持效率优先,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与此同时,党和国家也采取了扶贫开发等措施,支持落后地区尽快发展起来,为探索共同富裕的实现途径进行了积极尝试。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壮大,如何实现社会公平逐渐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现实问题,邓小平开始较多地从分配环节强调进行顶层设计,进而关注到税收调节的重要性。
(一)保持必要的经济发展速度
要实现共同富裕,根本途径还是要依靠发展,先把经济蛋糕做大,如此才有可能实现人民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改革开放之初,对中国这样一个国情复杂而生产力落后的大国来说,保持必要的经济发展速度特别重要。因此,邓小平一直很关心改革开放过程中的经济增长速度,并将经济增长速度与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直接联系在一起。他指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发展太慢也不是社会主义。”① 经济发展速度问题直接关系现代化建设的目标能否实现,影响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发挥。1983年3 月2 日,在完成对江苏等地的视察回北京同中央负责同志谈话时,邓小平指出:“现在的问题是要注意争取时间,该上的要上。”② 1986 年6 月10 日,他在听取中央负责同志汇报当前经济情况时也指出:“上半年经济发展速度比较低,……解决这个问题从何入手,要很好研究。”③
1988 年,中国启动了价格制度和工资制度的综合配套改革,社会上出现了较为严重的经济波动,人心也变得不稳,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治理整顿阶段。邓小平赞成边改革、边治理环境整顿秩序,但仍然强调要有一定的经济发展速度。1988 年6月7 日,邓小平在会见波兰客人时提到了改革成功的关键之一就在于“保持生产有较好的发展,不要勉强追求太高的速度,当然太低了也不行”④。
1989 年政治风波发生后,面对复杂困难的局面,邓小平十分强调经济发展速度的政治含义。1989 年6 月16 日,他在同中央负责同志谈话时专门强调,“经济不能滑坡”,“要在今后的十一年半中争取一个比较满意的经济发展速度”⑤。1990 年3月3 日,他在同中央负责同志谈话时再次指出,经济发展速度“不只是经济问题,实际上是个政治问题”,“要力争在治理整顿中早一点取得适度的发展”。⑥ 1991 年8月20 日,邓小平在同中央负责同志谈话时有危机意识地指出:“我们不抓住机会使经济上一个台阶,别人会跳得比我们快得多,我们就落在后面了。”⑦
在1992 年初的南方谈话中,邓小平再次强调经济发展速度对于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重要意义。此时,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正处于不进则退的关键时期,他告诫人们:“低速度就等于停步,甚至等于后退。”① 他要求“我国的经济发展,总要力争隔几年上一个台阶”②,并认为广东、江苏、上海等发展条件比较好的地区,应该比全国平均速度快。邓小平对当时发展速度的强调是经过了深入分析,是基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的增速以及一些国家的发展经验,事实证明是可以实现的。
(二)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加快发展
如果说共同富裕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彰显和维护,那么对于改革开放之初的中国而言,其实现途径就是坚持效率优先原则,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加快发展。这不仅有利于这些地区改变落后面貌,为区域内的共同富裕创造条件,也有利于对其他地区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 提高全国的经济增长速度, 为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创造条件。
邓小平一直对有条件的地区加快发展持支持态度。1983 年2 月9 日,他在浙江考察时,谈到1977 年到1982 年间江苏的产值翻了一番,到1988 年前后可以达到翻两番的目标。当得知浙江翻两番也不成问题时,询问浙江能否多翻一点。③ 1984 年2 月9 日,他在厦门经济特区视察时,鉴于厦门经济特区发展滞后于深圳的情况,特意为特区题词:“把经济特区办得更快些更好些。”④ 1985 年1 月23 日,他在谈到宁波的开放问题时指出:“宁波的发展速度可能不会慢,同大连展开竞争。”⑤ 1986年8 月21 日,他在视察天津新港和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时鼓励天津“可以胆子大点,发展快点”⑥。1992 年2 月20 日,他在视察南方回京时经过南京,在接见江苏省委负责同志时要求:“江苏条件好,应该发展得比全国平均速度快一些。”⑦
鼓励上海加快发展是邓小平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加快发展的很好范例。1983 年3月2 日,邓小平在同中央负责同志谈话时表示:“我主张不只是搞上海和山西两个经济协作区,也不要老是试点。老是在一些具体问题上试点,几年解决不了几个问题,这就太慢了。”⑧ 1984 年2 月14 日,邓小平在上海视察时谈到旅游、建筑、宝钢建设等问题时,多次提出要“加快速度”“上得快一点”。⑨ 1994 年春节,邓小平最后一次到上海。2 月19 日,他在离开上海时,还勉励上海市委负责同志:“要抓住二十世纪的尾巴,这是上海的最后一次机遇。上海有特殊的素质,上海完全有条件上得快一点。”①
浦东的开发是在邓小平直接推动下实施的。1990 年2 月13 日,邓小平在谈到建议开发浦东时说:“你们搞晚了。但现在搞也快,上海条件比广东好,你们的起点可以高一点。”② 在邓小平的大力支持下, 1990 年4 月, 國务院宣布开发浦东,此后邓小平仍然关心着浦东的发展。1991 年, 他在视察上海时还颇有遗憾地说:“浦东如果像深圳经济特区那样,早几年开发就好了。”③ 1992 年2 月17 日,他鼓励浦东开发借鉴广东的经验,“搞得好一点,搞得现代化一点,起点可以高一点”④。
(三)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扶贫工作
改革开放启动后,在各地区普遍有所发展的大背景下,区域间的发展差距开始拉大,如何扶持发展乏力的贫困地区,使更多地区的人们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党中央十分关心困难地区群众的生活,提出要对这些地区采取必要的帮扶举措。1979 年9 月28 日,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就提出要从财政、物资和技术上给西北、西南一些地区以及其他一些革命老根据地、偏远山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边境地区以重点扶持,帮助它们发展生产,摆脱贫困。⑤
从20 世纪80 年代开始,中央政府在全国范围内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扶贫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花大力气推动贫困地区加快发展,这成为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进程中的一个鲜明特点。1982 年12 月,国务院启动“三西”(即甘肃河西、定西和宁夏西海固) 农业建设专项扶贫计划,开创了中国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扶贫行动的先河。1983 年,国家设立“三西”地区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1984 年9 月29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帮助贫困地区尽快改变面貌的通知》,其中就指出,对贫困地区要有必要的财政扶持,但必须善于使用,纠正单纯救济观点;要进一步放宽政策,减轻负担、给予优惠,搞活商品流通、加速商品周转,增加智力投资。⑥ 1985 年12 月,50 余名各地专家组成科技服务小分队,首次登上吕梁山进行调查研究,开办科普知识讲座和技术培训班。全国各地还为山区几万群众组织了九个科普展览,调集了大批最新科教影片和科技图书,提供了几百条科技经济信息和“短、平、快”的技术项目。①
1986 年5 月14 日,国务院提出,争取在“七五”期间解决大多数贫困地区人民的温饱问题,彻底改变单纯救济的扶贫办法,确立了开发式扶贫的方针。当时确定绝对贫困人口划分标准为1985 年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06 元,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标准为1985 年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50 元。按此标准,1986 年全国贫困人口约为1.25 亿, 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为331 个, 同时划定18 个集中连片贫困地区。② 这就实现了中国的扶贫方针从救济式扶贫向开发式扶贫的转变,在全国范围内开始推进扶贫工作。经过接续努力,全国农村没有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1992 年底已由1978 年的2.5 亿人减少到8000 万人。③
邓小平对扶贫工作高度重视,他多次强调“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等观点,为扶贫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支撑。他非常关注扶贫政策的制定,支持探索扶贫的具体路径。1992 年1 月,在听取深圳支援落后地区情况汇报时,邓小平表示赞成深圳每年按固定比例从财政划出部分资金作为贫困地区开发“造血”型项目的基金的做法。④ 1994 年4 月,国务院印发《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提出从1994 年到2000 年,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力争用七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全国农村8000 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⑤ 这就延续了开发式扶贫的方针,在共同富裕的进程中迈进了坚实的一步。
(四)着眼于改革和完善分配政策
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前,邓小平就已经对经济改革进行了设想。他反复强调按劳分配的重要性,坚决批驳“左”的思想对贯彻按劳分配原则的干扰,肯定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坚持按劳分配原则的必要性和合理性。邓小平关于按劳分配的考虑,不仅是出于恢复正常经济建设秩序的考虑,还在于健全和完善经济管理制度。在为按劳分配正名之后,才有可能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现实可行的路径。而在提出共同富裕的命题之后,实际上也意味着完善制度迎来了新任务,即制度建设需要进一步跟进。邓小平认为,要在坚持按劳分配原则的基础上,不断改革和完善分配政策,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前进。
邓小平对改革和完善分配政策的具体做法有过考虑。1985 年3 月7 日,他在全国科技工作会议上对如何实现共同富裕提出了初步设想:“对一部分先富裕起来的个人,也要有一些限制,例如,征收所得税。还有,提倡有的人富裕起来以后,自愿拿出钱来办教育、修路。”① 在这里,主要的政策导向是引导先富群体承担更多责任,以带动更多的人富裕起来,涉及的举措包括税收制度、教育制度和公共服务制度的完善。而当时由于面临的主要任务还是提倡效率优先,动员人们尽快致富,邓小平并不鼓励过早地进行引导先富群体承担责任方面的宣传,相关领域的制度建设也因此没有急迫跟进。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以共同富裕为价值内核的制度建设成为题中应有之义。邓小平对此发表了一些具有启发性的观点,如:“到一定程度,国内也好,地区也好,集体也好,就要调节分配,调节税要管这个”②;“可以由沿海一个省包内地一个省或两个省,也不要一下子负担太重。开始时可以做某些技术转让”③;“解决的办法之一,就是先富起来的地区多交点利税,支持贫困地区的发展”④;等等。这些设想既涉及发挥市场作用的技术转让,也涉及以税收调节、转移支付为主要内容的财税体系建设,还包括依靠中央的权威来调节分配的政府作用发挥等,其内涵十分丰富。在1992 年的南方谈话中,邓小平就实现共同富裕进行了宏观展望,认为“在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⑤。
邓小平非常关注改革过程中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的问题。他以深邃的历史洞察力审视收入分配问题,指出解决这一问题的复杂性和必要性。他的观点集中体现在晚年的两次谈话中。1992 年12 月18 日,邓小平在读报时就分配问题发表了意见,认为中国的分配问题主要体现为区域差距问题,要研究提出分配问题及其意义。他强调,“我们的政策应该是既不能鼓励懒汉,又不能造成打‘内仗”⑥。邓小平作出这个论述时,正值党的十四大闭幕两个月,在明确了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之后,中国经济制度需要进行较大幅度的调整重构,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邓小平敏锐地意识到制度转轨带来的冲击,强调了改革完善分配制度的重要性。1993 年9月16 日,在编辑《邓小平文选》进入最后阶段时,邓小平在同弟弟邓垦的谈话中以政治家的深谋远虑更为明确地提到了分配问题。他的观点至少包含了四层含义:一是财富分配具有敏感性和复杂性。“解决这个问题比解决发展起来的问题还困难。分配的问题大得很。”⑦ 二是两极分化是自然出现的,解决起来难度很大。“要利用各种手段、各种方法、各种方案来解决这些问题。”⑧ 三是分配不公会导致两极分化,“这样发展下去总有一天会出问题”①。四是发展会带来新的问题,“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不比不发展时少”②。邓小平在这里进一步深化了对分配问题的思考,既指出了其敏感复杂,也提出完善多层次制度建设的必要性。他显然看到了转型时期微观领域促进共同富裕的制度供给不足的现状,警示后人要认真对待这个重大问题。
必须承认,由于历史条件和发展阶段的局限,邓小平关于改革和完善分配政策的观点只是初步的,主要是在指导原则上强调要采取必要措施,并没有在具体做法上进行详细论述,但他毕竟就这个问题提出了精辟见解,提出了需要后人继续思考研究的重大课题,并从原则上明确了通过改革和完善分配制度来推动共同富裕的设想。
实现国富民康一直是中华民族千百年来的美好梦想,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目标追求。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领导人们大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初步提出了实现共同富裕的设想,涵盖了基本原则、战略举措和实现途径等不同层次。邓小平在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对共同富裕的探索,将美好理想与现实实践结合起来,将战略举措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体现了尊重实际、尊重国情、尊重劳动、尊重人民首创精神的科学态度,改变了亿万普通民众的生活,也使中国人开始经历从“站起来”到“富起来”的伟大飞跃。
(责任编辑 付国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