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邓小平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生涯中始终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对改革开放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使命,苏联解体、东欧剧变的深刻教训,以及部分西方国家对我国实行“和平演变”战略的现实情况,邓小平从我国实际出发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反腐败的重要论述,为新时期推进反腐败斗争提供了重要遵循。邓小平始终从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来认识反腐败斗争,强调要依靠各方力量进行廉政监督,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反腐败,提出“一靠教育,二靠法制”的反腐败路径。邓小平关于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对我们党在新时代持续推进反腐败斗争依然有重要启示意义。
〔关键词〕邓小平;反腐败斗争;党风廉政建设;从严治党
〔中图分类号〕A8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921(2024)02-0055-12
〔作者〕罗喜郎, 四川省纪委监委党风廉政建设研究教育中心助理研究员, 四川成都610072
邓小平关于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取得胜利的法宝。在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征程的关键时刻,重温邓小平关于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对于我们践行“三个务必”重大要求,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具有重要启示意义。
一、邓小平关于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生成的深刻背景
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我们党与腐败水火不容,党从成立之日起就始终坚定开展惩贪治腐。1926 年,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这是党内第一个腐败治理的专门文件,由此拉开了我们党反腐败斗争的序幕。新中国成立后,中央和地方相继成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反腐成为党内一项重要任务。“文化大革命”期间,党的纪律检查机构被取消,相关工作陷入停顿。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邓小平的推动下,我们党恢复和重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并明确提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基本任务就是维护党规党纪,切实搞好党风。随着世情、党情、国情不断发展变化,特别是在改革开放进程中,我国反腐败斗争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形势、新问题,不同时期呈现出不同的阶段性特征,如果处理不好,会对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造成阻碍,这也是邓小平继续坚定推动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时代背景。
(一)不断发展变化的国情给中国共产党带来新的考验和挑战
改革开放不仅给中国社会和经济发展带来深刻变化,也给党的自身建设带来不小考验。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形形色色的社会思潮、价值观念、理论流派和生活方式日益波及更多的人群,黨员干部的思想观念受到冲击,部分党员干部因理想信念不坚定而腐化堕落。邓小平对此有着非常清醒的认识。1980 年8 月,他就指出:“我们一定要把思想政治工作放在非常重要的地位,切实认真做好,不能放松。”①同年12 月,邓小平围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出:“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国家,不但要有高度的物质文明,而且要有高度的精神文明。”② 面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和开放环境下的消极思想影响,只有加强党员理想信念教育,才能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精神支撑。正如邓小平指出:“不加强精神文明的建设,物质文明的建设也要受破坏,走弯路。光靠物质条件,我们的革命和建设都不可能胜利。”③“有了共同的理想,也就有了铁的纪律。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这都是我们的真正优势。”④
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推进,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现象也大量涌现。金钱诱惑着一些党员干部滥用手中的权力,贪欲使他们走上犯罪道路。在全国范围内,走私贩私、贪污受贿、投机诈骗、盗窃国家和集体财产等严重犯罪活动明显增多。1982年4 月10 日,邓小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尖锐指出,党员干部队伍中“卷进经济犯罪活动的人不是小量的,而是大量的。犯罪的严重情况,不是过去‘三反、‘五反那个时候能比的”⑤。邓小平告诫全党“要足够估计到这样的形势”,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应该提得更高一点,看得更深一点”⑥。1983 年1 月17 日,原广东省汕头地委政法委副主任兼海丰县委书记王仲,被依法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作为改革开放后第一个因贪污腐败被判处死刑的县委书记,王仲案也被称为“改革开放反腐第一案”。这一案件的处理表明了党中央反腐败的坚决态度,也凸显了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
(二)苏联解体、东欧剧变深刻警醒了中国共产党
苏联解体、东欧剧变是20 世纪末深刻影响国际政治格局的重大事件。它不仅使世界共产主义运动遭受前所未有的重大挫折,而且也标志着苏联社会主义模式的失败,给世界社会主义发展留下了深刻的历史教训。而苏东剧变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执政党严重腐败,严重脱离群众,导致党心涣散、民心背离。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一直对可能出现的腐败问题保持高度警惕。1989 年政治风波后,邓小平曾对改革开放后我们党的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反思。他指出:“多年来,我们的一些同志埋头于具体事务,对政治动态不关心,对思想工作不重视,对腐败现象警惕不足,纠正的措施也不得力。”① 因此,他提醒中央领导集体“要扎扎实实做几件事情,体现出我们是真正反对腐败,不是假的”,否则“就会丧失人心,使人们以为我们在包庇腐败”。② 1989 年6 月24 日,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我们党当时迫切要做的四件大事,其中之一就是大力加强党的建设,加强民主和法制建设,坚决惩治腐败。我们党决不会让腐败成为伟大事业的拦路虎,正如邓小平指出:“我相信,随着经济的发展,随着科学文化和教育水平的提高,随着民主和法制建设的加强,目前社会上那些消极的现象也必然会逐步减少并最终消除。”③
(三)西方反华势力持续对中国实施“和平演变”
20 世纪末,国际局势发生深刻而复杂的变化,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在曲折中发展,而西方国家对中国“西化”“分化”的图谋始终没有改变,一刻也没有放松。他们不断运用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等手段对中国进行综合渗透。邓小平深刻指出:“ 帝国主义搞和平演变, 把希望寄托在我们以后的几代人身上。”④ 在国际大气候的作用下,一些鼓吹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分子趁机兴风作浪,打着反腐败的口号大肆攻击党和政府,抹黑党和政府的形象。经历过政治风浪考验的邓小平对这一思潮产生的国际、国内背景有着清醒而深刻的认识。1986 年9月,邓小平在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上严肃指出:“自由化本身就是资产阶级的,没有什么无产阶级的,自由化本身就是对我们现行政策,现行制度的对抗,或者叫反对,或者叫修改。实际情况是搞自由化就是要把我们引导到资本主义道路上去,所以,我们用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这个提法。”① 在新的形势下,随着中国开放程度愈加广阔,我们面临的“和平演变”挑战愈加严峻,邓小平对此保持高度警惕,充分认识到西方反华势力渗透的新形势和新特点,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粉碎了西方国家对我国实施“和平演变”的战略图谋。
二、邓小平关于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
根据改革开放后的反腐形势,邓小平从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依靠力量、实施重点及实现路径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真知灼见,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反腐倡廉理论体系,其内涵十分丰富。
(一)从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来认识反腐败斗争
邓小平把反腐败斗争置于改革开放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大背景中予以考量,并将其提升到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前途命运的高度来认识。
一是反腐败斗争关系党的生死存亡。腐败是古今中外各国都需要面对的社会毒瘤与棘手问题,历史和现实中因腐败而导致人亡政息的案例不胜枚举。为了确保红色江山永不变色、无产阶级政党永不变质,邓小平对于腐败问题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改革开放伊始,邓小平就鲜明指出:“现在是什么形势呢?我们自从实行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经济两个方面的政策以来,不过一两年时间,就有相当多的干部被腐蚀了。”② 他强调腐败问题不是一般性问题,必须把反腐败斗争作为重要工作来抓,“这个问题要认真地搞,而且在近期要抓紧,处理要及时,一般地要严,不能松松垮垮,不能处理太轻了”③。 在他看来,腐败和经济犯罪“这股风来得很猛。如果我们党不严重注意,不坚决刹住这股风,那末,我们的党和国家确实要发生会不会‘改变面貌的问题。这不是危言耸听”④。而要“刹这个风,没有一点气势不行”,必须“从快从严从重”⑤,他提醒全党同志要充分认识到反腐败斗争的极端重要性。
二是反腐败是一项长期性的斗争。邓小平坚持底线思维并有高度的危机意识,认为搞改革开放必然会有风险,要尽可能地防范和规避风险。他深刻认识到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持久性与艰巨性,反对运动式、一阵风式的反腐,要求持之以恒、坚持不懈、一以贯之地开展反腐败斗争。由于改革开放初期各项制度尚不完善,一些党员干部在市场经济发展进程中迷失了自我,遭受到腐蚀。经济犯罪活动和干部腐败往往纠缠在一起。对此,邓小平主张坚决打击经济犯罪活动,严查党员干部的腐败行为。他指出:“我们要反对腐败,搞廉洁政治。不是搞一天两天、一月两月,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①“开放、搞活政策延续多久,端正党风的工作就得干多久,纠正不正之风、打击犯罪活动就得干多久,这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要贯穿在整个改革过程之中。”② 邓小平始終将反腐败斗争摆在事关党和国家事业成败的高度来进行考量,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三是社会主义制度可以取得反腐败斗争的最终胜利。邓小平对取得反腐败斗争最终胜利充满信心,他坚信只有坚持社会主义制度才可能最终消除腐败。虽然腐败会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出现一些新表现和新特点,但是“我们的社会主义政策和国家机器有力量去克服这些东西。所以事情并不可怕”③,“共产党能够消灭丑恶的东西”④。邓小平站在历史和时代的高度指出:“我们为社会主义奋斗,不但是因为社会主义有条件比资本主义更快地发展生产力,而且因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消除资本主义和其他剥削制度所必然产生的种种贪婪、腐败和不公正现象。”⑤
(二)要依靠各方力量坚决进行反腐败斗争
重视监督在防范和克服不良风气、清除腐败现象方面的重要作用,是贯穿邓小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的重要内容。在邓小平看来,监督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党内监督,这也是最直接的监督;二是群众监督;三是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的监督。
一是加强党内监督。党要接受监督,党员要接受监督,这是由党的执政地位所决定的,更是由党的历史使命所决定的。在1957 年4 月的西安干部会上,邓小平就以“共产党要接受监督”为主题进行了系统阐释。他指出:“我们党是执政的党”,“ 党要领导得好, 就要不断地克服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宗派主义, 就要受监督”。⑥ 邓小平很重视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他指出:“对于我们党的各级领导人(包括党委会的所有成员),应该有监督。”⑦ 对于领导干部的监督,“来自上面,来自下面(下级),来自群众,也来自党小组生活”,但“最重要的监督是来自党委会本身, 或者书记处本身”,“ 我们要重视党委内部的互相监督作用这个问题”。① 改革开放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党内不良风气逐渐出现新的表现形式,经济领域的违法乱纪和腐败现象日益突出。对此,必须通过加强监督切实维护党的纪律,及时发现和揭露不良风气,坚决惩治和纠正党员干部的腐败行为。加强党内监督,一要健全制度建设,健全党规党法,使党内监督有章可循;二要“有专门的机构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检查”②,这也是最重要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们党迅速恢复了中央和地方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党内监督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纪律检查委员会以相对完整和独立的监督权力发挥了规约党内不良风气和腐败行为的关键性作用。
二是依靠群众反腐。团结依靠群众是中国共产党长期保持的光荣传统,也是我们党鲜明的政治优势。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取得胜利的根本法宝。就反腐败斗争而言,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曾多次采取群众运动的方式进行反腐败斗争,包括“三反”“五反”运动等。邓小平基于“文化大革命”的深刻教训,对运动式反腐进行了反思。在邓小平看来,反腐败斗争是长期的过程,必须遵循社会主义法制原则,依靠制度化、民主化的方式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邓小平指出,“要有群众监督制度”③,“ 要把国家的形势和困难、党的工作和政策经常真实地告诉群众”④,“让群众和党员监督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凡是搞特权、特殊化,经过批评教育而又不改的,人民就有权依法进行检举、控告、弹劾、撤换、罢免,要求他们在经济上退赔,并使他们受到法律、纪律处分”⑤。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群众信访制度也逐渐恢复。1982 年2 月国家召开了第三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通过了《党政机关信访工作暂行条例(草案)》和《当前信访工作的形势和今后的任务》等文件,这也标志着我国信访制度逐渐走上了正规化道路。群众信访和举报制度调动了人民群众监督干部的积极性,促进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三是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的监督。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就是我国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监督力量。1956 年邓小平在《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中指出:“党外的民主人士,能够对于我们党提供一种单靠党员所不容易提供的监督,能够发现我们工作中的一些我们所没有发现的错误和缺点,能够对于我们的工作作出有益的帮助。”⑥ 因此,“我们的任务就是继续扩大同党外人士的合作,使他们在我们的反对官僚主义的斗争中,和在国家各方面的事务中,发生更大的作用”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继续发挥在改革开放事业中的监督作用。邓小平指出:“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继续需要政协就有关国家的大政方针、政治生活和四个现代化建设中的各项社会经济问题,进行协商、讨论,实行互相监督,发挥对宪法和法律实施的监督作用。”② 邓小平高度重视发挥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的监督作用,我国检察机关、监察机关也聘请民主党派人士担任特约检察员、特约监察员,为权力监督和制约增添了新的力量。
(三)反腐败斗争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
邓小平非常重视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高级干部在反腐败斗争中的带头和表率作用,并对领导干部的作用发挥和反腐败问题提出了要求。
一是领导干部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带头不搞特殊化。社会风气不正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党风不正,而党风不正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干部搞特殊化。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就指出:“当前,也还有一些干部,不把自己看作是人民的公仆,而把自己看作是人民的主人,搞特权,特殊化,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损害党的威信,如不坚决改正,势必使我们的干部队伍发生腐化。”③ 特权是腐败产生的重要根源和条件。而特权问题的产生,根子是党员干部权力观扭曲。特权破坏公平正义,诱发腐败,如果任其泛滥,将对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带来严重不良影响。邓小平曾在党的八大上严厉指出,“任何功劳、任何职务的党员,都不允许例外地违反党章、违反法律、违反共产主义道德的规定”, 抱有“ 特权” 想法的人就是在“帮助党的敌人腐蚀我们的党”。④ 改革开放后他进一步指出:“要讲特殊化,恐怕首先表现在高级干部身上”⑤;“有些高级干部不仅自己搞特殊化,而且影响到自己的亲属和子女,把他们都带坏了”⑥。邓小平清醒地认识到,人民群众对干部特殊化很不满意,干部特殊化会严重损害党群关系,“如果我们高级干部首先把这方面存在的问题解决了,就能理直气壮地去解决全国在其他方面存在的这类问题”⑦。
二是反腐败要从高级领导干部抓起。领导干部尤其是高级领导干部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立梁架柱”的重要作用,“党是整个社会的表率,党的各级领导同志又是全党的表率”⑧。高级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这是因为,“高级干部能不能以身作则,影响是很大的。现在,不正之风很突出,要先从领导干部纠正起。群众的眼睛都在盯着他们,他们改了,下面就好办”①。严肃处理领导干部的腐败问题,对于取得反腐败斗争最终胜利意义重大。正如邓小平所说:“越是高级干部子弟,越是高级干部,越是名人,他们的违法事件越要抓紧查处,因为这些人影响大,犯罪危害大。抓住典型,处理了,效果也大,表明我们下决心克服一切阻力抓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②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邓小平对于领导干部腐败问题愈加重视,他警告全党:“要整好我们的党,实现我们的战略目标,不惩治腐败,特别是党的高层的腐败现象,确实有失败的风险。”③
(四)反腐败斗争要靠教育,更要靠法制
关于如何治理腐败,邓小平认为,一方面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另一方面必须加强反腐败制度建设,这也是最为根本的建设。1985年10 月,美国时代公司总编辑格隆瓦尔德询问邓小平:“中国共产党一直教育人民要大公无私,为人民服务。现在经济改革,你们教育人民要致富,出现了少数贪污腐化和滥用权力的现象,你们准备采取什么办法解决这些问题?”④ 邓小平回答说:“一个是教育,一个是法律。”⑤ 这一论述精辟地总结了我们党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根本途径。
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加强反腐败教育,在反腐败斗争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邓小平看来,腐败是党内各种不良因素长期积累、持续发酵的集中体现,是对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的严重破坏,反腐败就是同各种弱化党的先进性、损害党的纯洁性的病原体作斗争。改革开放后,邓小平要求“进一步恢复党的实事求是、群众路线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不然的话,我们的现代化建设就有可能产生腐败,受到阻碍,出现“大大小小的乱子”。⑥ 他还强调:“应该保持艰苦奋斗的传统。坚持这个传统,才能抗住腐败现象。”⑦ 作为执政党,黨风建设还与社会风气息息相关。党的优良作风将直接影响并引导着社会良好风气。邓小平强调,“为了促进社会风气的进步,首先必须搞好党风”⑧,而“对大多数党员来说,是通过思想教育,增强党性”⑨。因此,加强对党员的反腐倡廉教育,能够对整个社会的反腐败斗争发挥重要作用。
邓小平一直非常重视完善法制和健全制度,认为这是反腐倡廉的保证和关键。“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①,重视制度反腐也是邓小平对党的廉政建设理论的重大贡献。1986 年6 月,他在中央政治局讲话中专门强调了法制建设的重要性,主张“在全体人民中树立法制观念”,“纠正不正之风、打击犯罪活动中属于法律范围的问题,要用法制来解决”。② 他反复强调要通过加强法制建设去解决各种问题,包括不正之风、特权和贪污受贿等,推动反腐败斗争走上依法治理轨道。1992 年南方谈话中,邓小平进一步强调:“在整个改革开放的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对干部和共产党员来说,廉政建设要作为大事来抓。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③
三、邓小平关于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对新时代持续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启示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决不能有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必须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④ 充分汲取邓小平关于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的智慧力量,永葆“赶考”的清醒和坚定,以严的主基调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对于我们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具有重要启示意义。
(一)必须加强党对反腐败斗争的领导
治理腐败问题既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牵扯面大,涉及领域广,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反腐败斗争取得胜利的关键所在。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能形成反腐败斗争的整体合力。对于改革开放过程中出现的消极腐败现象,邓小平认为这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我们的社会主义政策和国家机器有力量去克服这些东西”⑤。我们党在领导人民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始终把反腐败工作置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强调把反腐败斗争和经济建设相结合,“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⑥,取得了反腐败斗争和经济建设的重大胜利。事实证明,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能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才能凝聚人心,汇聚社会各方力量,才能保证反腐败斗争在长期复杂的社会环境下始终走在正确的政治道路上。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旗帜鲜明强调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从根本上改变了党的领导被弱化削弱的状况,消除了党、国家、军队内部存在的严重政治隐患,化解了党面临的严重政治风险”①,坚持“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②,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取得了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胜利。因此,新时代反腐败斗争克敌制胜的关键在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二)必须不断完善反腐败制度规范体系
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治国理政的独特密码。邓小平提出“制度问题不解决,思想、作风问题也解决不了”③的重要命题,指明了制度反腐的前进路径。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完善反腐败制度建设。习近平强调:“没有健全的制度,权力没有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腐败现象就控制不住。”④“ 铲除不良作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 根本上要靠法规制度。”⑤“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更多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⑥ 习近平关于反腐败斗争的系列重要论述为新时代新征程我们党的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根本遵循。首先,要紧紧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目标,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推进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党内民主集中制、领导干部选拔制度、党内监督制度等,“保证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坚持民主集中制,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督促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⑦。其次,要完善党内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尽力压缩权力寻租空间,对于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该完善的就修改完善,该废止的就废止,该制定新的就制定新的。织紧织密制度笼子,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努力“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⑧。最后,要围绕一体推进“三不腐”,纵深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围绕主动投案、立功、做思想政治工作等,推动出台相关立法、司法解释,发布指导性案例,促进监察工作与立法、司法实体贯通、无缝衔接, 切实从法律法规层面打通各类监督贯通衔接的堵点。
(三)必须聚焦“关键少数”推进反腐败斗争
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要在正风肃纪中发挥关键作用。邓小平指出,“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以身作则非常重要”①,“高级干部办不到,就会一风吹,一切照旧”②。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带头作用,要求中央政治局首先要坚定落实“八项规定”。他深刻地指出:“党风廉政建设,要从领导干部做起,领导干部首先要从中央领导做起。正所谓己不正,焉能正人。”③ 可见,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严起;彻底开展反腐败斗争,必须从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抓起,做到关键少数以上率下,实现管出常态、化风成俗。这也是新时代以来我们党取得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重要经验。正如习近平所说:“只有关注‘关键少数特别是高级干部和各级主要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才有震慑力和说服力。”④ 新征程上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要继续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深化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等重点领域的腐败,坚决清理风险隐患大的行业性、系统性、地域性腐败,坚决惩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坚决防止领导干部成为利益集团和权势团体的代言人、代理人,坚决杜绝政商勾连、资本向政治领域渗透,避免破坏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正如习近平指出:“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的同志们更要在时代洪流中成为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的中流砥柱。”⑤
(四)必须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党纪国法教育
强化教育,在思想上筑起黨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城,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政治优势。在邓小平看来,教育是反腐倡廉的第一道防线。他在1989 年曾指出,最近十年“最大的失误是在教育方面,思想政治工作薄弱了”①。针对社会上出现的“一切向钱看”的言论,邓小平认为这是缺乏理想信念的表现,强调一定要“教育全党同志发扬大公无私、服从大局、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的精神,坚持共产主义思想和共产主义道德”②。这启示我们要始终把思想教育作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新时代以来,我们党积极探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其中实现不想腐的高阶目标离不开“不断夯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③。只有坚持完善法规制度和加强思想教育双管齐下,“才能有效铲除腐败现象的生存空间和滋生土壤”④。新征程上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一是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开展案例教育、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从思想源头上消除贪腐之念。二是要学习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中蕴含的对党忠诚的大德、为民造福的公德、严于律己的私德,不断提升道德认知,强化道德自律,砥砺道德实践,增强拒腐防变的行动自觉。三是要始终加强法治纪律教育,加大法治宣传教育的力度,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构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不断筑牢不想腐的思想自觉。
(责任编辑 付国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