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飞 王慧芝
摘 要:在当前国际格局发生重大变动、全球贸易治理规则遭到破坏的背景下,中国同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国家在全球贸易治理中的合作体现出南南合作的韧性以及发展中国家团结一致参与公共产品供给的贸易治理观。中国和拉美国家在双边贸易规模不断扩大的现实支撑下,积极开展自由贸易谈判,充分利用服务贸易、产能合作、数字贸易等新模式维持合作基础,共同推进互利共赢的多边议程。面对新一轮的保护主义和经济民族主义压力,中国和拉美国家应摒弃带倾向性的多边合作,强化发展中国家身份认同,维护多边规则,促进自由贸易制度这一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
关键词:全球经济治理;“一带一路”倡议;公共产品;WTO改革;全球南方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区域性公共产品视阈下中拉在‘一带一路框架内的金融合作研究”(19CGJ027)。
[中图分类号] F742 [文章编号] 1673-0186(2024)003-0070-012
[文献标识碼] A [DOI编码] 10.19631/j.cnki.css.2024.003.006
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球经济秩序大调整。美国前总统特朗普“退大群、建小群”使美国从世界上最大的公共产品供给方成为国际秩序的破坏者,美国拒绝再提供全球公共产品加剧了全球“治理赤字”。在全球贸易治理领域,作为国际公共产品之一的自由贸易制度随着世界贸易组织(WTO)改革的停滞不前而陷入困境。世界多边贸易体制以WTO为载体,确立了非歧视、开放、透明、公平的原则,管理贸易协定、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援助和培训、处理贸易摩擦纠纷等功能,更是赋予其国际公共产品的特点[1]。然而,WTO改革却面临上诉机构危机、发展中国家认定与特殊及差别待遇争议、透明度规则不明、国有企业竞争政策认定不一等问题,其根源在于作为霸权国的美国不愿再提供公共产品,转而成为“搅局者”,国际贸易秩序被破坏。
2003年,拉丁美洲和加勒比(以下称“拉美”)地区国家在中国强劲需求的带动下开启“黄金增长”,中拉贸易也进入快速发展期,中国已成为拉美多国第一大贸易伙伴。新冠疫情后,得益于双方经济的强互补性,中拉贸易总额连创新高,2022年达到4 832亿美元,距离2015年中国提出的构建中拉“1+3+6”合作新框架中力争十年内双边贸易额突破5 000亿美元仅一步之遥。作为发展中经济体集团中的代表性大国和代表性区域,中国和拉美国家贸易规模的动态变化为双方全球贸易治理合作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为全球南方国家联合打造真正的多边主义开创了新的机遇窗口。
一、相关研究进展与评述
去全球化、保护主义、民粹主义等思潮的兴起使全球治理的难度加大。新冠疫情深刻影响了全球供应链,全球经贸规则面临重塑。服务贸易规模扩大以及数字经济、技术转让等新贸易模式兴起后,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有被边缘化的风险。新形势下,如何争取对自己有利的规则成为包括中国和拉美国家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亟待解决的重要议题,也成为学术研究的前沿。本文涉及的相关研究包括两个方面。
(一)全球治理与公共产品的区域转向
全球治理中的合作以国家间“求同存异”为基础。各国发展基础不同、诉求差异导致全球性的合作平台难以发挥效力,治理从全球向区域演化[2]。特别是随着国家权力的流散和“空心化”使国际关系变量在区域范围内重新整合,区域治理日益成为国际关系中稳定区域合作机制的常态存在[3]。当前以区域为单位的全球治理新架构已经与早期以民族国家为单位的全球治理体系实现了共存[4]。同全球治理多层级、多领域和多行为体的多样性相比,区域治理可以成为一种补充性层级而存在[5]。基于全球治理的区域转向,区域合作机制给予发展中国家更多的筹码有助于其在相关领域同发达国家展开谈判[6]45-46。全球治理的区域转向引发了对国际公共产品区域转向的研究。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特征的公共产品这一概念由曼瑟·奥尔森(Mancur Olson)从经济学融合到国际关系领域当中[7]。进入全球化时代后,学者们集中对全球公共产品的理论边界、供给机制和成本收益分摊等内容进行了充分的研究[8]。理论上,全球经济治理就是提供一种全球公共产品[9]。随着全球经济治理赤字不断扩大,多边体系提供全球公共产品的能力日益衰减,新冠疫情更是放大了当前多边体系的深层次缺陷[10]。在推进全球公共产品和保护全球多边主义的进程中,世界各国应承担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全球规则可在确保各国自主发展方面存在政策空间[6]1-2。因此,在全球公共产品供给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有关国家为地区稳定和繁荣而联合起来共同提供区域性公共产品成为当前国际经济关系发展的特点之一[11]。
(二)公共产品视角下的全球贸易治理
全球贸易治理是全球治理的核心组成要素之一,学术界给予了大量关注。在公共产品视角下,目前的研究集中在贸易治理规则的供给和维护、享受国际公平贸易的成本与收益、多边贸易体制的演进等方面。例如,沈铭辉以中国加入WTO为例,刻画了中国从多边规则接受者到全球贸易公共品提供者的身份转变[12];肖光恩和冉小东基于全球公共产品的视角分析了全球数字贸易治理的赤字并提出了中国的应对方略[13];张帆则在全球公共产品的视角下解释了多哈回合的困境并展望了WTO的未来[14]。
国内外学术界对全球贸易治理的理论研究和区域转向实践探索仍处在深化当中,并且随着新贸易形态的诞生和分化、新贸易集团的产生和建立而不断丰富,这对于推动全球贸易合作、完善全球贸易治理体系有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以往的研究聚焦于发达国家主导的全球性或区域性贸易集团,但由于发达国家不断“私物化”全球贸易规则,广大发展中国家已经开始积极探索摆脱发达国家而建立区域性贸易集团的尝试,发展中国家联合起来的实践为理论研究提供了生动的案例。当前,美国等发达经济体主导的新一轮国际贸易规则重构进程体现出的高标准和全覆盖等特点对域外国家产生强排他性,违背了国际公共产品非排他性的特征,这为包括中国与拉美国家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对外贸易和产业结构升级带去挑战的同时,也为这些国家在南南合作框架下进一步联合创造了条件。显然,学术界对这一新现象的研究尚不深入。尤其在俄乌冲突进一步加剧世界的阵营化趋势后,如何在不利的国际环境中突出重围是所有发展中国家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公共产品缺位:中拉全球贸易治理合作动因
贸易领域的国际机制是一种公共产品[15]。多边贸易体制是经济全球化的产物,也是经济全球化的制度性基础。世界各国均不同程度地享受了经济全球化、特别是自由贸易的红利,利用较为公平的国际贸易规则实现了经济增长。但近年来,逆全球化和大国单边主义浪潮来势汹涌,全球多边贸易体制亦受影响,全球贸易治理结构和规则正发生深刻变化。这种变化主要表现为霸权国不愿承担治理成本而造成多边贸易体制作为公共产品的制度权威下降。
(一)全球贸易治理规则演进及现状
全球贸易治理机制源自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一系列制度设计。作为布雷顿森林体系三大支柱之一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构建了全球贸易治理的规则体系,其在长达半个世纪的运作过程中稳居全球贸易治理的中心地位。1995年WTO成立后取代GATT成为全球贸易治理的主平台,各种区域性贸易制度安排则成为国际贸易治理机制的补充。自1995年成立以来,WTO在推动全球贸易投资自由化及促进全球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自2001年WTO多哈回合谈判启动后,由于各方在农业等核心议题上立场分歧较大且竞争激烈,多边贸易谈判步履维艰,多哈回合谈判虽先后达成《贸易便利化协定》和《信息技术产品协议》,但其整体谈判至今仍未完成。WTO陷入困境后,原有国际贸易规则被打破,适应当前阶段的新规则尚未成形,全球经济的“治理空白”成为目前全球贸易治理的最大挑战。
WTO存在制度性缺陷,全球多边贸易治理体系陷入低谷。WTO实行“一人一票”原则,以投票多数通过完成决策,议事方式为“协商一致”,表决机制更加民主。这在理论上提高了占该组织成员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的发展中国家的影响力,但这又是极为困难的表决方式,存在低效率风险,会导致谈判的时间表不断被延迟,甚至使许多努力无疾而终。在美国、欧盟、日本及加拿大组成的“四方集团”主导多边贸易治理决策权的时期,WTO决策机制的低效问题并不显著,但随着主要决策群体和博弈格局的变化,以及谈判议题的日趋复杂化,协商一致原则的效率越来越低,多哈回合谈判久拖不决即是例证。此外,美国持续搅局导致WTO争端解决机制陷入危机,WTO被边缘化态势越发明显,全球贸易治理不确定性显著上升。
近年来,生产国际化以及全球价值链向纵深发展使世界各国经济的相互依赖性和竞争性同步提升,全球贸易治理格局发生深刻变化。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国际贸易受阻日趋明显。2012—2014年,全球贸易年均增速仅为1.18%,2015年则为-13.23%,打破了过去几十年来贸易增长持续高于GDP增长的发展格局。2017年特朗普执政后,各种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层出不穷,新一轮国际贸易规则加紧重构,贸易合作从全球化转向区域化。一方面,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经济体和经济集团通过双边或多边谈判等形式,增强各自在全球贸易治理中的影响力:美国、墨西哥和加拿大于2018年10月宣布达成新版《美墨加协定》(USMCA);日本在美国退出TPP协议后推动剩余11国于2018年3月在智利首都圣地亚哥签署《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日本同欧盟于2018年7月签署《欧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EPA),建立起一个覆盖6亿人口、经济总量占全球三分之一的自贸区。另一方面,发达经济体率先行动后,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也开始积极行动,在新一轮国际经贸规则重构过程中“有所作为”。2019年6月,经济总量之和约占全球四分之一的两大区域组织——欧盟与南方共同市场宣布达成自由贸易协定,在“开放、公平、可持续”的基础上,双方在自贸协定的传统关税减让内容之外还就政府采购、贸易便利化、卫生检验检疫以及知识产权等多领域达成共识。2019年7月,非洲大陆自由贸易区(AfCFTA)在非洲联盟特别峰会期间正式成立,并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启动。2020年11月,由东盟于2012年发起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签署。2022年1月1日,作为当前世界上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RCEP正式起航。俄乌冲突爆发后,全球价值链重构的方向趋向于短链化和地区化,此前由低成本和高收益驱动的全球自由贸易将被供应链安全导向和价值观贸易所取代,美国和欧洲向全球提供贸易治理公共产品的时代一去不复返。
(二)国际贸易规则重构特点
当前全球贸易的多边治理已站在高度不确定的十字路口,多边主义、单边主义和地区主义并行成为国际贸易治理新常態。尽管WTO作用明显弱化,但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在推动贸易自由化进程中的主导地位并未发生改变。新一轮国际贸易规则重构主要呈现以下三个特点。
首先,多边贸易体制停滞、区域合作进程加快,平行体系呼之欲出。多边贸易体制和区域贸易合作如同经济全球化的两个轮子,并不矛盾。多边贸易体制需要改革一致同意的议事规则,破解多边合作难题;区域贸易合作则要在守成大国和新兴大国的合纵连横中找到利益交汇点[16]。自2001年启动的多哈回合谈判深陷“僵持期”,结束遥遥无期,作为公共产品的多边贸易体制遭受重创。随着USMCA、AfCFTA及RCEP等区域贸易协定的签署,WTO所代表的多边贸易体制事实上被“架空”。自特朗普担任总统后,美国为降低全球化对其的不利影响,重拾贸易保护主义,拒绝再提供全球贸易治理领域的公共产品;拜登上台后致力于提升关键产业链的安全,在全球打造平行的产业链、技术圈和贸易区,在关键领域排挤中国、俄罗斯等“异质”国家,俄乌冲突使这一趋势更为明朗[17]。
其次,多边贸易合作仍未失势,小多边与区域合作齐头并进。WTO对全球贸易自由化的推动作用虽明显下降,但小多边方兴未艾,代表着区域间贸易公共产品供给的新模式。美国退出TPP后,日本推动其余11国在智利签署CPTPP,继续加强自由贸易合作;欧盟先后与日本、南共市达成自由贸易协定。这表明多边贸易合作仍是国际社会主流,开放的自由贸易仍是大势所趋。在此形势下,以双边贸易协定为基础的区域一体化也呈现出一定的活力,在促进区域贸易自由化和深化双边经济全方位合作中分量明显加大。不过,区域一体化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弥补多边贸易体系的不足,但同时存在削弱多边合作效果的负面效应,保持区域一体化及多边合作协调、互促态势是关键。
最后,美国出于一己私利,推动另立规则,加大全球贸易治理难度。无论是多边组织还是区域一体化集团,美国一直是国际贸易规则的主要制定者和维护者,其在WTO和G7中都发挥核心作用。然而,随着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积极参与全球化,其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显著上升,美国对全球贸易治理的态度发生根本转变,废旧立新意图明显。新形势下,美国认为多边谈判机制无效且削弱了美国的优势,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损害了美国主权,而特殊和差别待遇原则让发展中国家占尽了便宜。据此,美国从既有国际贸易治理机制的建设者转变为破坏者,特朗普任内退出TPP,重谈北美自貿协定,使国际贸易治理更加混乱,美国甚至直接阻挠WTO上诉机构法官遴选,致使WTO陷入困境。特别是俄乌冲突爆发后,全球多边贸易体制进一步撕裂。美国及其盟友纷纷在WTO中提出对俄罗斯的制裁,采取孤立和讨伐的做法试图将其逐出WTO。这种价值观贸易严重影响了全球贸易治理公共产品的供给。事实上,除美国和欧盟外,其余WTO成员国均倾向于抱团博弈,增强谈判能力。尤其是许多发展中国家就某一议题结成联盟,争取最大利益,如非洲集团、小岛国发展中国家等。WTO框架下不同利益集团博弈日趋激化,拜登上任虽带来和缓希望,但其在WTO改革问题上并无推进,全球贸易治理前景不乐观。面对全球挑战,世界各国利益休戚与共,比过去任何时刻都更加需要携手共进、共克时艰。
三、南南合作补位:中拉全球贸易治理合作基础与实践
新兴经济体的群体性崛起改变了全球贸易格局,它们是全球贸易自由化的受益者和推动者,也成为影响全球贸易平衡的主要力量。中国和拉美国家作为世界范围内新崛起的经济力量,承载着推动全球发展与治理的重任,是全球发展与治理的新引擎。中拉双方在全球贸易治理领域相互合作,有效表达自身变革要求并产生变革力量。中国支持多边贸易体制,强调大国的责任担当;拉美重视多边贸易体制,希望获得更多的贸易红利。
(一)中拉全球贸易治理合作基础稳固
中国和拉美国家是共同参与全球贸易治理、维护发展中国家利益的挚友。基于比较优势理论的南北国家间贸易是国际贸易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对象,也是过去主流的区域间贸易的理论基础。当前,这一格局正在发生变化,发达国家在全球区域间贸易和生产的中心地位受到挑战,南南贸易在全球贸易总额中的比重显著增加。贸易额和贸易流向的变化使南南合作改变全球贸易治理机制成为可能。基于发展中国家的身份认同,南南合作也成为中拉全球贸易治理合作的稳固基础之一,中国和拉美国家基本形成了总体一致的贸易治理观。
20世纪60年代起,发展中国家开始作为一支独立的政治力量参与国际贸易治理。1964年,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第一届会议上,77个发展中国家发表联合宣言,首次要求通过“普遍关税优惠制度”促进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1965年,GATT原则上规定了关税谈判的非互惠方式,为此后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和差别待遇”原则奠定了基础[18]。在1973—1979年的“东京回合”中,发展中国家曾联合推动多边贸易体制的发展。这是70多个发展中国家第一次作为一个具有凝聚力的整体参与多边贸易谈判,其基本诉求包括普惠制及“特殊和差别待遇”。发展中国家的联合对美国形成一定压力,体现了发展中国家对多边贸易规则的影响力,推动了多边贸易体系向发展导向规则的改革[19]。发展中国家通过团结合作已经成为国际贸易体系中一支新的力量,有过联合供给贸易治理公共产品的实践经验。
中国和拉美国家同属发展中国家,相似的发展阶段和共同身份认同使中拉在全球贸易治理领域的利益高度一致。中国支持多边贸易体系,促进自由贸易区建设,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中国的全球治理观就是共商共建共享,支持扩大发展中国家在国际事务中的代表性和发言权。长期以来,拉美一直是全球经济治理的积极参与者和相对活跃的贡献者,是多边主义的坚定支持者,但拉美的影响力和话语权相对有限,无力改变长期存在的“中心—外围”国际分工格局,务实成为拉美参与全球贸易治理的根本原则。
近年来,单边主义及贸易保护主义持续蔓延,以WTO为代表的多边贸易体系遭受重创。2018年11月,中国商务部发布《中国关于世贸组织改革的立场文件》,阐明针对WTO改革的三大原则和五项主张,体现出中国参与国际贸易规则重构的立场和态度[20]。拉美地区虽尚未有一个国家单独提出较为全面的关于WTO改革的建议或诉求,但均认可基于规则的多边贸易体制,支持WTO改革[21]。作为深受贸易歧视性措施损害的出口大国,中国的基本立场一向是反对贸易保护主义以及反对贸易问题政治化。拉美国家也都是贸易保护主义的受害国,特朗普单边贸易保护主义政策引发墨西哥等拉美国家普遍不满,美拉在贸易领域的分歧日益凸显。2019年,欧盟与南方共同市场达成贸易协议,结束了长达20年的谈判历程。同年,太平洋联盟第14届峰会通过《利马声明》,承诺深化区域经济一体化和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倡导多边贸易体系、反对贸易保护主义一直是中拉共享的全球贸易治理观。
中拉贸易的跨越式增长为双方在全球贸易治理中共同“发声”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因相距遥远,21世纪之前的中拉贸易联系较为有限。2001年中国加入WTO后,成功开启贸易大国模式,中拉贸易快速增长,拉美成为中国对外贸易扩展最快的地区。中拉贸易额从2001年的147.88亿美元飙升至2022年的 4 832亿美元,同美拉贸易额的差距逐步缩小。如果除去墨西哥,2022年中拉贸易额(3 882亿美元)高于美拉贸易额(3 804亿美元)。从经济体来看,中国已成为巴西、阿根廷、智利、秘鲁和乌拉圭等五个拉美系统重要性国家的第一大贸易伙伴、最大的出口目的地或进口来源国。具体到重点产业,中国和拉美能源及农产品的贸易联系日益密切,拉美采掘业出口的三分之一和农业出口的五分之一流向中国。随着贸易流向的变化,最初仅仅基于国家经济利益的商业网络正在成为中拉全球贸易治理的主要推动力。
“一带一路”倡议为中拉合作参与全球贸易治理提供了新抓手。尽管中国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地位有所提升,但仍面临自身发展水平欠缺、西方大国设置经济和非经济屏障、发展中国家对中国“新殖民主义”的质疑等问题。在同发达国家坚持“求同存异”发展之外,中国更应当与广大发展中国家深化战略合作,增强发展中国家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话语权。“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标志着中国经济全球化的重心开始转向南方国家,终端市场向南方国家的转移也为“一带一路”的实施提供了具体途径[22]。自2018年中拉论坛第二届部长级会议通过《“一带一路”特别声明》成果文件以来,已有22个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加入“一带一路”朋友圈。在命运共同体理念下,中国和拉美国家通过“贸易畅通”解决当前全球贸易治理失灵的问题,为全球贸易治理做贡献,这也是中国发展领导力的集中体现,重视以贸易促进中国与合作伙伴国的共同发展[23]。
(二)中拉合作为全球贸易治理指明方向
俄乌冲突为南方国家参与全球贸易治理提供了借鉴,为防止在多边机构中被孤立和排挤,广大南方国家要基于贸易利益形成合作团体,为全球贸易治理提供尽可能多的公共产品。拉美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能源和资源产品重要的来源地,且越来越成为中国制造业产品出口重要的海外市场。中拉贸易具有强劲的内生动力,中拉不断深化双边贸易联系,在WTO改革中積极协调立场,以实际行动践行自身的全球贸易治理观,为处于十字路口的全球贸易治理提供借鉴。
首先,以双边促多边,积极开展自由贸易协定谈判。近年来,中国与拉美国家的经贸合作不断加深,双边贸易增长迅速,拉美已经成为中国出口增长最快的新兴市场之一。截至2023年9月,中国与28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21个自由贸易协定(FTA),其中包括5个拉美国家(表1)。2022年以来,中国和拉美国家的FTA进展加速。其中,中国—厄瓜多尔自由贸易协定从启动谈判到最终签署仅用时一年,尼加拉瓜在同中国复交不到两年即签订自贸协定,萨尔瓦多和洪都拉斯等近期同中国建交的拉美国家也迅速同中国启动自贸谈判,这些都凸显出开放的中国的吸引力,中国的大市场具备了公共产品的性质。
当前,还有3个拉美国家同中国存在谈判中或正在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自由贸易协定。除正在进行中的中国—秘鲁自贸协定升级谈判外,中国和巴拿马自贸协定谈判已经完成五轮,内容涉及货物贸易、服务贸易、金融服务、投资、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贸易救济、贸易经济合作以及法律议题等。中国和哥伦比亚则早在2012年就启动了自贸区的联合可行性研究。
其次,服务贸易、产能合作加速推进,中拉贸易提质升级效果显著。中拉贸易虽具有强劲内生动力,但其发展并非一帆风顺。2012—2013年,中拉贸易连续两年低速增长,与此前近30年的高速增长态势完全不同,意味着中拉贸易已进入了增速放缓、结构调整、动力转换的新阶段。面对突如其来的挑战,中拉以合作为动力,加强沟通协调,照顾彼此利益关切,共商规则、共迎挑战,共促中拉贸易结构更趋均衡,以实际行动为全球贸易治理走出困境指明方向。近年来,服务贸易在中拉贸易中的重要性明显提升,中拉贸易多元化特征凸显。2017年8月金砖国家第七次经贸部长会议期间,中国和巴西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与巴西工业外贸和服务部关于服务贸易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两年行动计划)》,该计划的签署有助于推动两国服务贸易领域的互利合作,也将为彼此间加强服务贸易合作积累先行经验[24]。中拉在旅游、健康、信息技术、通讯、物流、金融服务、教育及体育等新兴领域合作潜力不断释放,服务贸易已成为中拉贸易合作的新亮点。拉美国家还积极拓展与中国的产能合作,以应对初级产品价格周期。拉美是世界上最重要的原材料商品生产地之一。由于初级产品价格的强周期性,再加上本就脆弱的汇率制度,拉美国家以初级产品出口为主的贸易结构制约了其保持经济韧性的能力。尤其是整个区域的经济发展趋同性高,在遭遇冲击时,极易在整个区域内传递。拉美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着旺盛的投资需求,而中国完备的产业体系和雄厚的生产能力恰恰能够满足这些需求。通过中拉产能合作,利用中国成套设备和先进产能,就地消化拉美地区的能源和原材料,弥补当地基础设施建设不足,能够有效加快拉美各国工业化进程的同时,助力中国经济结构调整以及构建开放型经济新格局。得益于相互经济互补,中拉产能合作成效明显,拉美现已成为中国汽车、轨道交通、通信、工程机械等产品的重要出口市场。
再次,中国向拉美开放市场,与拉美共享发展成果,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中国把开放本国市场作为与世界各国共享全球化福利,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方式。近年来,中国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相继举办,体现了中国对外开放的诚意。拉美国家积极参与其中,希望借此进一步提升拉美对华出口产品的多样性。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为例,巴西和墨西哥作为首届进博会的主宾国、牙买加和秘鲁作为第二届进博会的主宾国向中国展示其产品,搭乘中国经济的快车。智利、阿根廷、秘鲁、委内瑞拉、玻利维亚、古巴、乌拉圭、巴拿马、哥斯达黎加、多米尼加共和国及萨尔瓦多等国也都派团组赴华参加进博会。对拉美国家而言,进博会不仅意味着有可能增加对中国市场的出口份额,更意味着中国消费升级给拉美企业带来的新机遇。从全球治理角度看,中拉在进博会等国际贸易促进平台上密集互动,为发展中国家参与经济全球化、推动开放型世界经济发展提供助力。
最后,求同存异,中拉在全球贸易治理中的合作逐渐展开。中拉双方在诸多发展领域拥有共同利益和诉求,双方加强在传统治理体系中的协调,推动以WTO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发展既有必要性,也有可行性。虽然中国和阿根廷、巴西、墨西哥等拉美国家的利益并不完全相同,但中国和这些国家也有共同的利益。比如,在多哈回合谈判中,中国曾经和巴西站在一起,共同推动该谈判更多兼容发展中国家的利益。拉美地区的其他国家发展水平都不高,和中国也有较多的利益重合,并采取过很多一致行动。未来,中拉在全球贸易治理领域的合作潜力有待得到持续释放。以WTO改革为例,中拉在渔业补贴谈判、WTO日常运行改革、对接可持续发展目标等方面分歧较小,较易达成共识,有可能成为中拉全球贸易治理合作的优先突破领域;在具有分歧的领域,中国可以广泛利用WTO、G20及其他各种国际会议或联合行动平台,有选择性地与立场一致的拉美国家进行合作。
四、共克时艰:中拉全球贸易治理合作的应对之策
全球贸易治理的重心是规则重构,这不是否定或颠覆既有体系,而是改革和补充现有规则。中国和拉美发展阶段相似,均受国际贸易体系中不合理因素的冲击,双方有联合推动全球贸易治理体系改革的共同基础。俄乌冲突后俄罗斯在WTO等多边机构中被孤立、被挤压的教训也提醒南方国家要更加团结,改变不合理的全球贸易治理结构。中国成为经济大国之后,需勇于承担力所能及的责任,即承担起提供公共产品的角色。在国际贸易秩序方面,中国依托超大规模的国内市场和进一步全面扩大国内市场开放,吸引包括拉美国家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参与其中,并在服务贸易、数字贸易等新领域积极探索,为深度参与全球贸易治理创造更好的条件。
(一)中国和拉美国家需强化发展中国家身份认同,维护多边主义,坚持贸易自由化
规则的统一化是实现互联互通、加强合作的前提条件。近年来,拉美政局变化导致利益主体日趋多元,拉美同美国关系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拉美国家的贸易治理观也因此受到影响,这使中拉在发展中国家身份认同上出现不一致。根据一项对政界、商界和智库学者的调查,拉美对松散性贸易制度安排和双边贸易协定的偏好在提升[25]。例如,巴西前总统雅伊尔·博索纳罗曾在“特殊及差别待遇”等一系列问题上倒向美国,一改往日与中国、印度等其他金砖国家保持一定协调的立场。尽管反对博索纳罗的一派坚持巴西一贯的多边主义外交战略,认为“特殊及差别待遇”应该保留,保证巴西出口规模和国内政治经济稳定,但博索纳罗的表态已经伤害了发展中国家群体的联合度[26]。面对这样的分歧,中国和拉美国家应该团结尽可能多的发展中成员,寻找正确的WTO改革方向,维护自身发展权,避免合法权利被不合理地剥夺。
(二)中国应以自身开放促进同拉美国家的合作,寻求共识,共谋发展
世界贸易体制的目标不仅仅是提高民众的生活水平,更重要的是可持续发展。正如前WTO总干事迈克·穆尔所指出,帮助穷人最可靠的方法就是继续开放市场[27]。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从全球格局出发,主动适应国际贸易新格局,提出构建开放型新体制的战略部署。中国的开放型新体制在国际贸易领域集中表现为新一轮的高水平对外开放并参与全球贸易治理新规则的制定,贡献公共产品,提升中国在全球贸易治理中的制度性话语权,构建广泛的利益共同体。在新一轮全球贸易体系重构中,中国自主降低关税水平,平均进口关税从9.8%降至7.5%[28]。通过新一轮自主开放,中国为依赖初级产品出口的拉美国家提供以消费市场为代表的国际公共产品,由“全球消费品提供者”向“区域市场提供者”转变,在贸易领域实现“命运共同体”。面对美国在新版《美墨加协定》中写入“毒丸条款”,中国和拉美国家需立足共同利益,坚持多边贸易体系中的非歧视待遇原则,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中国还应通过自身改革,推动更多的拉美国家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并和更多的拉美国家签订FTA协定。中国还可以加入CPTPP,与其中的拉美成员国在该协定下积极对话,并加快与南方共同市场、太平洋联盟商签自由贸易协定。这是对多边主义和多边贸易体系坚定支持的表现,不仅有利于对冲美国的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势头,也为全球主要经济体之间贸易谈判注入了新活力和新动能,有利于塑造全球贸易新格局。
(三)中国和拉美国家可在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等新领域寻求合作突破,探寻公共产品供给新模式
一方面,服务贸易已成为全球贸易最具活力的组成部分,中国和拉美国家以开放的姿态促进国内服务业参与全球竞争与合作将带来巨大的开放红利。美国不满现有多边《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而于2013年3月启动了诸边的《国际服务贸易协定》(Trade in Services Agreement,TISA),希望達成覆盖服务贸易所有领域的、更高水平的协定,要求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消除服务贸易和投资壁垒。这是美国在服务贸易领域另立规则的体现,而智利、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墨西哥、巴拿马、秘鲁、巴拉圭7个拉美国家加入谈判也表明这些国家在全球服务贸易治理领域的态度。积极参与服务贸易谈判,参与规则的制定是中国全球贸易治理观的体现。因此,中国应努力把握话语权,在坚守WTO的基本原则下,积极同拉美国家展开对话及合作。互联网技术高速发展和应用标志着全球数字贸易时代的到来。数字贸易已经成为全球范围内多边、区域和双边贸易谈判的重要议题。中国是互联网大国,电子商务规模世界第一。拉美数字经济发展水平低,地区发展不平衡,但发展空间较大。全球数字贸易制度尚不完善,各国在经贸规则制定中的竞争也集中于此。提升中国在全球数字贸易和电子商务规则制定方面的话语权并坚持发展导向,和拉美国家一道参与全球数字治理,帮助拉美国家建立数字基础设施,是中拉数字贸易合作的重要内容。中国的大型互联网企业可以抱团进入拉美提供公共产品,在器物方面向拉美国家提供数字经济领先的产品和创新模式,在发展战略和模式上加强和拉美国家的数字经济交流以及数字经济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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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o-Latin American and the Caribbean Global Trade Governance Coopera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Public Goods
Wang Fei Wang Huizhi
(Institute of Latin American Studies, Institute of World History,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Beijing 100007)
Abstract: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significant changes of the current international landscape and the disruption of global trade governance rules, Sino-Latin American and the Caribbean Global Trade Governance Cooperation reflects the resilience of South-South cooperation and the trade governance concept of developing countries,which is to unite and participate in the supply of public goods. Supported by the continuous expansion of bilateral trade, China and Latin American and the Caribbean countries actively engage in free trade negotiations, fully utilize new models such as service trade, production capacity cooperation, and digital trade to maintain the foundation of cooperation, and jointly promote a mutually beneficial multilateral agenda. Faced with a new round of protectionism and economic nationalism pressure, China and Latin American and the Caribbean countries should abandon biased multilateral cooperation, strengthen the identity of developing countries, uphold multilateral rules, and promote the effective supply of the free trade system as a public goods.
Key Words: Global economic governance; BRI; Public Goods; WTO Reform; Global Sou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