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数字劳动与数字资本剥削的中国应对

2024-05-14 05:27彭鸽崔平
重庆社会科学 2024年3期
关键词:中国方案数字经济共同富裕

彭鸽 崔平

摘 要:数字时代,数字资本扩张与数字劳动异化现象凸显,疾呼破局良方。数字劳动作为新时代典型劳动范式,在促进社会劳动生产率提升与世界经济革命性发展的同时,也为数字资本剥削提供了血液。在资本主义下,资本剥削的秘密在于通过与数字技术的合谋以更隐蔽、更合理的方式控制数字劳动,进行资本增殖。为兴利避害,我国从批判与建构双重视角提出了遏制数字资本野蛮扩张的中国方案,即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将数字资本纳入到共同富裕的战略框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经济发展立场,以调整数字劳动生产关系,凝聚数字经济共建合力为基本前提,以完善社会主义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作为重要路径,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关键词:数字劳动;数字经济;数字资本主义;共同富裕;中国方案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文化气质与文化竞争力关系的哲学研究”(18BZX014);教育部人文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马克思‘两种生产理论与我国包容性生育政策构建研究”(21YJC710075)。

[中图分类号] F0-0 [文章编号] 1673-0186(2024)003-0045-011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码] 10.19631/j.cnki.css.2024.003.004

数字技术的发展带动了人类劳动形态的重大变革。数字劳动作为数字经济时代的一种新型劳动形态与数字生产方式,打破了以实体劳动与物质生产为症候的传统劳动形式,呈现出生产的虚拟性与非物质性。在数字经济发展的社会浪潮中,数字劳动创造了巨大的经济价值,已经成为新时代驱动世界经济增长的新生力量。然而,在资本逻辑控制下,数字资本以数字技术为支撑,一改以往公然剥夺与强行占有方式与途径,柔和且隐匿地从数字劳动中悄然地攫取剩余价值,实现资本增殖。数字资本通过数字平台进一步强化了对数字劳动的盘剥与全面控制,加剧了劳资双方的对立与社会财富分配不公,严重阻碍了数字经济的发展。如何从建构层面规范与引导数字资本的有序运行,充分激活数字劳动变量,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成为世界范围内亟需破解的时代难题。

一、数字劳动的进场与形式表征

数字劳动出场,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与必然结果。马克思指出劳动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始源性活动,其具体形态随着生产技术的变革不断演进更新,他指出“科学就是靠这些发明来驱使自然力为劳动服务,劳动的社会性质或协作性质也由于这些发明而得以发展”[1]。王永章指出,生产技术的改进与变化引起经济发展方式的深刻变革,人类的劳动方式和劳动形态也必然发生一系列变化[2]。人类自原始社会以来,先后经历了采集和渔猎经济、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与数字经济四种经济形态。在采集和渔猎经济形态下,人类的劳动生产方式以打猎与捕鱼为主;在农业经济时期,人类的主导劳动类型是农产品生产;在工业经济时期,人们主要劳动形式转变为工业产品生产。当今社会,数字技术开启了新的生产力,在信息技术的不断演进和推动下数字经济迅猛发展,数字劳动出场成为与数字经济发展同频的新型劳动模式。韩文龙、刘璐从生产方式的视角,认为数字技术出现与应用必然影响人类生产劳动过程[3]。

作为一种新劳动形态,数字劳动的概念、内容与形式都发生了变化,呈现出完全不同于传统劳动的新特征。目前,学术界尚未形成对数字劳动的统一严格释义,其中比较集中的观点有:克里斯蒂安·福克斯(Christian Fuchs)从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立场对数字劳动进行了界定,他认为数字劳动隶属于文化产业劳动,指出数字劳动是与数字化相关的,广泛涵盖硬件生产、信息生产与软件生产的生产性劳动[4]。佟新在《数字劳动:自由与牢笼》一书的序言中指出数字劳动是“依靠数字平台建立的劳动模式”[5]。蓝江认为数字劳动作为一种生产性劳动,是在数字生产方式下生产数据或流量的活动[6]。总体而言,他们主要是从数字劳动生产的一般特征来进行概念界定的。

邢海晶认为新时代数字劳动不论从外在形态与内在结构,还是从运行逻辑上都与传统的劳动具有本质上的差别[7]。从外在形式上来看,传统的劳动以“有形的”物质产品生产为主,这类劳动可以归结为一种有形的物质劳动。而数字劳动具有“比特”基因属性,它突破了传统劳动的时空界限,是一种抽象的、虚拟的“非物质化”数字劳动形式。蓝江认为,从内在结构上来看,数字劳动以信息数据作为劳动对象,以互联网平台与移动终端设备作为劳动工具,这种数字化生产方式,不同于以物质资源作为劳动对象、以工厂和机器设备作为劳动对象的传统商品生产方式[8]。从运行逻辑来看,传统劳动高度依赖土地、设备、原材料等物质生产要素进行商品生产与价值创造。数字劳动以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术为支撑生产数字产品或提供数字服务,推动传统经济组织与发展模式重构,释放数据要素乘数效应,创造巨大的经济价值。刘雨婷、文军认为,“数字”劳动在数字化生产方式下逐渐拓围,其在与数字经济共振的过程中逐渐被构建为一种超越“工业劳动”的历史性表征,从而获得了新的价值与使命[9]。

数字劳动蕴藏着助推数字经济发展的巨大动能。崔平、彭鸽从数据要素参与分配的视角,认为在数字经济时代,原始数据表现为一种“价值潜力”,其本身并不能直接进入生产领域创造价值,它必须在高投入的创造性劳动之下,在互联网、计算机、云计算等新技术范式支撑下,深度融合其他生产要素才能创造出巨大的经济价值[10]。生产要素的变革是社会经济发展变革的关键,当前通过数字劳动所生成的数据要素已进入生产函数,成为数字经济发展的第一驱动力,其不仅催生了新产率優势,催生了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而且数据要素进入生成领域大幅提升了传统生产要素的配置与全价值链协作效率,数字劳动的进场打通了各生产要素,实现不同生产要素间高效协同,极大地提高了社会生产力。另外,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疫情交织叠加的大环境下,数字劳动成为驱动经济增长的新动能,是促进世界经济复苏和发展的关键力量。为发挥数字经济的发展优势,不仅需要从生产要素与支付工具的角度考虑数据要素参与分配与数字人民币发展,更需要从人民主体视角发展数字经济,保障数字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资双方劳动关系和谐,构建规范有序的数字经济发展环境,保障数字生产力的可持续发展。

二、数字资本剥削的秘密和危害

数字经济时代,建立在技术变革之上的数字劳动在极大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同时,也遮蔽了资本的逐利本性与其对劳动的剥削。在数字生态中人的主体性与能动性不断提升,制造了民众在数字生活世界中的自由假象,这也恰是数字劳动剥削的“陷阱”所在。数字资本剥削的秘密在于以“自由”之名,行“剥削”之事,技术资本的融合与新型用工方式,使资本不但榨取数字劳动者的非生产时间为自己生产剩余价值。同时,数字资本还以更隐蔽的方式将剥削的触角延伸到人们日常生活领域,将数字用户的劳动全部作为剩余劳动无偿据为己有。

(一)数字劳动剥削的秘密:以“自由”之名行剥削之事

在数字技术日益发达,数字经济迅猛发展的互联网时代,人们在享受生产生活数字化便利的同时,却悄然深陷数字劳动的雇佣剥削与非雇佣剥削之中,不断为数字资本积累贡献力量。与数字技术伴生的数字劳动在不断改善人类社会生产生活的同时,也使得必要劳动时间与自由时间的界限日益消减与模糊,数字劳动日益被数字资本绑架,成为数字经济时代新的剥削与奴役对象。一方面,雇佣劳动的去场化与弹性化,在数字技术的裹挟下,数字专业劳动者深受资本剥削之害;另一方面,非雇佣劳动的潜在性与隐蔽性,在便捷愉悦的消费与娱乐过程中,使数字用户不知不觉地沦为资本的免费劳工。

1.雇佣劳动的“弹性化与去场化”,使数字劳工深受资本操控

数字经济呈现出一种新的劳动面貌,被互联网企业或平台雇佣的数字劳动者,他们通过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范式,将零散的无序的原始数字信息,经过“采集—处理—存储—分析”的递阶过程,使资源化的数据用于企业牟利,数字劳动者在从中获得一定劳动报酬。同传统雇佣劳动剥削路径相同,数字雇佣劳动并未改变资本家通过攫取剩余价值以实现自身利润最大化的牟利本质,资本家所获得的剩余价值来源仍是来自劳动者的实际劳动时间对必要劳动时间的超过。与传统雇佣劳动所不同的是,资本搭载数字技术以弹性时间,灵活劳动等新工作模式,假借居家办公或移动办公等劳动自由之名,对数字劳动行剥削之事。

数字劳动以网络化、数字化特性,突破了传统的劳动时空限制。劳动者可以在远程工作形态下,在规定的工作时间之外的任何时间延续工作与劳动,与此同时,人们的工作场域也变得更加灵活自由,数字劳动不再局限于固定的“血汗工厂”或“工位格子”。只要具备网络与设备条件,劳动者可以随时随地进行数字劳动。从表面上看,在数字技术的支持下,劳动者在“去场化”“弹性化”的数字工作中获得了更大的自主权与更多的自由。实则,在数字生产劳动现实中,数字劳动者的自由时间在资本与技术的合谋之下日益削减,数字资本依托数字技术将剥削从劳动时间延伸至生活时间。资本家虽未明确要求劳动者延长劳动时间,但是却利用恶性KPI考核、项目工作制甚至通过各种成功学话术等隐形方式,使劳动者挤占自己的私人时间进行劳动,自发地进行自我剥削。劳动者上下班、工作日与节假日之间的分割与区分正在被侵蚀,假期、睡眠等私人时间日益转化成数字劳动者的“工作时间”,“996”工作制成为企业的常态。

在技术控制之下,数字劳动者非生产时间被雇佣者所占用,无偿劳动时间被潜移默化地拉长,除了员工吃饭和睡眠等必要生存时间,都进入了数字资本的压榨范围。数字技术的发展与应用,使得资本盘剥场域日益扩展,数字劳动者被迫陷入无间断的、高强度的数字劳动之中,最终沦为生产剩余价值的“工具人”。资本家在数字技术的加持下,以灵活、弹性的用工方式,不易察觉地增加数字劳动者的剩余劳动时间,从而增加剩余价值的生产,获取更多超额利润。

2.非雇佣劳动的“潜在性与隱蔽性”,使数字用户沦为资本的免费劳工

数字经济时代,网络娱乐、消费与交易支付成为当下人们的主流经济活动方式。新冠疫情背景下的“无接触式”经济进一步强化了数字经济形态。数字经济凭借数据、互联网与移动电子支付等的强大优势给人类生活带来了极大便利,但与此同时也为数字资本渗透与劳动剥削打开了“方便之门”。

对数据资源的无偿占有是数字资本逻辑的起点。数字用户网上活动所产生的各种数据,对数据平台而言是价值密度最高的资源。数字用户点击、浏览、购买、支付等一系列经济活动所产生的“数字痕迹”都会被数字平台所记录,并形成价值转换属性的海量原始数据。在生产领域,这些数据作为“原材料”经过专业数字劳动者资源化处理之后,可以继续进入生产循环,并产生巨大的经济价值。从数字用户价值创造的内在机理来分析,数字平台在掌握个人“信息地图”的基础上,通过加工与处理,分析用户偏好,预判新的市场需求,实现对潜在客户的锁定与精准投放,不断优化与开拓新的、高经济价值的产品与服务,间接地为互联网平台创造更多的剩余价值。然而,在分配领域,在这数字链条中由数字用户“劳动”所产生的高经济价值的数据信息,却被互联网平台无偿占有与利用,由此所产生的巨额利润也被平台上的资本家所独享,数字用户参与了价值创造却未得到资本家任何的劳动力补偿。

数字资本依托数字技术将剥削的范围从雇佣劳动延伸至非雇佣劳动,非雇佣的数字用户也遭受着平台资本家的高度剥削。数字技术的应用同时改变了资本的生产与分配方式,在“众包”运营理念下,庞大的用户信息生产呈现出潜在性和隐蔽性双重特征,数字用户的生产劳动都以“休闲娱乐”的外在形式呈现,实则人们所有的网络行为都以数据的形式,间接地为平台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获取高额利润。从外在表象来看,平台资本家与数字用户关系“平等”,并且二者在数字技术的支持下形成“双赢”格局。但究其本质,数字用户作为数据生产者,其日常经济活动都是为资本增殖的一种数字“劳动”。在数字技术的掩盖之下,大多数人并未意识到自己消费与支付活动等日常网络活动的“劳动”属性,并且为平台资本创造了巨大的经济价值,更遑论确认自己劳动过程的物质性,主张自己作为数据生产者的利益分配权利。在非雇佣机制下,数字用户进行了生产参与与价值创造,但最终依然无法避免在分配中出局的资本安排。

(二)数字资本剥削的危害

数字资本剥削与掠夺既是催生新型贫富分化与加深社会矛盾的祸根,也是制约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11]。资本作为数字经济平台的幕后推手,控制着数字经济的生产与分配,资本的逐利性与剥削性不仅直接在分配端改变了社会财富分配机制,导致社会财富占有的两极分化,而且在生产端数字劳动剥削与数字平台巨头垄断破坏了社会再生产所需的正常比例关系,严重挫伤了数字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与创造性,破坏了良性的市场竞争秩序,严重威胁数字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1.改变社会财富分配机制,加剧贫富分化

数字劳动,解放发展了数字生产力,创造了巨大的经济价值,但是,在资本扩张逻辑之下,同时也造成了社会财富分配不公与劳资对立。数字经济时代,“数字鸿沟”正在加剧数字不平等,由此导致的发展不平衡与收入分配差距问题,非但没有得到缓解,反而在私有制与数字资本逐利本性之下变得愈发严峻。数字平台及其幕后的资本通过技术优势,攫取了数据劳动者所创造的大部分利润,导致社会财富聚集在少数数字平台巨头手中,导致数字经济活动收入分配的两极分化比传统经济时代更为严重。

数字资本在发挥其“生产性”,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同时,也带有明显的“剥削性”。数字资本家通过对数字生产资料的占有,攫取剩余价值的方式来进行资本增殖。从马克思的资本构成理论来分析,数字资本同样由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组成。其中,数字平台建设与设备的运行维护部分是不变资本。另外,以工资形式支付给数字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是可变资本。马克思指出“一定的价值额,只有在它利用自己造成剩余价值时,才变成资本”[12]。数字劳动者的剩余劳动是数字资本家攫取剩余价值实现资本增殖的来源。雇佣的专业数字劳动者与非雇佣的数字用户同是数据资源的生产者与创造者,而数字平台资本家通过对数字生产资料的占有与垄断,成为最终的数据资源的占有者和受益者。

在数字资本控制下,社会财富的按劳分配机制被按资分配所取代。在资本的推动下数字平台形成垄断并主导价值分配,造成了数字资本和劳动之间的分配不均衡,加剧了贫富两极分化。剖析数字资本的生成逻辑:一方面,资本主义私有制导致雇佣机制下的专业数字劳动者异化成了谋生的工具人,他们在劳动中沦为数字资本增殖的工具,资本家在数字技术的支持下,得以不断延长无偿劳动时间来增加绝对剩余价值生产,实现资本增殖,然而,数字劳动者并未从他们所生产的新剩余价值中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另一方面,作为生产者的庞大的数字用户进行了数字劳动,产生了高经济价值的数据,但是所产生的数字剩余价值贡献没有得到法权意义上的确认,其全部价值作为剩余价值为数字资本家所无偿占有,并进一步资本化。同时,数据商品具有可复制性让其可以用之不竭,它摆脱了时空限制可以进行高效率传播,由此进一步加速了数字资本的积累与增殖,导致剩余价值最终都流向了数字平台巨头,导致财富分配的极度不平等,由此带来的新贫富分化也就越来越严重。

2.破坏社会再生产,危害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数字经济时代,数字平台成为生产力新的组织方式。然而,在资本逻辑的控制下,数字平台也滋生出诸多新问题。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视角分析,数字资本剥削以牺牲数字劳动者的合法利益为代价,平台资本家的过度盘剥,使得数字劳动者日益陷入生存窘境,劳资关系日益恶化。这种分配不平等挫伤了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与创造性,严重损害社会再生产,进而危害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

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平台资本家凭借对数据信息这一关键生产资料的占有,把劳动者所生产的数据资源无偿占为己有。数据作为新时代的新型生产要素,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是数字劳动者的劳动消耗与凝结,资本家对数据资源的占有从实质上而言就是对数字劳动的占有。数字用户的数字活动是生产数据的直接来源,是数据作为生产要素参与社会生产的基础,也是数据进行价值创造的本源。数字用户所产生的海量原始数据,仅是数据作为生产要素参与生产的开端,原始数据获得生产资料的属性,还必须经历专业数字劳动者的创造性劳动。资本家通过数字技术不仅增强了数字劳动剥削的隐蔽性,提高了剥削强度还拓展了剥削范围,其不仅使数字劳动者在雇佣制度下深陷数字血汗工厂,而且使数字用户沦为免费劳工。从生产关系的视阈看,这种非正义分配严重影响数字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从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反作用来看,将会抑制与阻碍数字经济的发展。

当前,头部数字平台企业的“霸权垄断”对良性的市场竞争造成了结构性破坏,阻碍了数字生产要素的价值实现[13]。迅速扩张的数据平台巨头围绕数据不断开展“圈地运动”,逐渐形成数字垄断与数字霸权。数字平台对数字剩余价值的高度掠夺与快速积累,严重偏离了数字经济规范健康的发展轨道。数据要素的有序流通是促进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要件,然而,数字平台垄断导致条块分割,数据壁垒现象严重阻碍数据生产要素的共享与流通。数字平台巨头凭借其规模经济属性、数据资源优势与强制“二选一”恶性的竞争手段,形成了“赢家通吃”的超级垄断格局,并进一步通过其垄断力量攫取更多的利益,这加剧了数字资本的掠夺与社会控制,遏制了市场创新与发展活力,恶化了数字经济发展环境,阻碍了数字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三、应对数字资本剥削的中国方案:共同富裕

在資本主义语境下,资本与数字技术的共谋深化了数字资本对数字劳动者的全面控制和剥夺,加剧了社会的不平等与贫富两极分化,并给数字经济的规范健康发展带来巨大风险。我们从批判与建构双重视角提出了遏制数字资本野蛮扩张的中国方案,在全球数字经济发展大势中,将数字资本纳入“共同富裕”的战略框架,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经济发展立场,以调整数字劳动生产关系,凝聚数字经济共建合力为基本前提,以完善社会主义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作为重要路径,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一)根本立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数字经济

数字劳动,既是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因子,也是资本逻辑的进一步深化与拓展。为规避数字资本弊端,发挥数字劳动的积极效能,我国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在资本主义语境下,数字经济以“资本”为中心,以榨取劳动者的剩余价值,追求利益最大化,实现资本价值增殖为劳动生产目的。马克思深刻指出“资本只有一种生活本能,这就是增殖自身,创造剩余价值”[14]。与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发展与数字生产劳动立场与目的截然不同,我们以人民为中心,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根本立场与价值目标。

在社會发展进程中,我国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发展数字经济促进共同富裕作为重大经济发展战略。发展数字经济既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依托,也与我国共同富裕的目标要求高度契合。我国从主体视阈抓住了人民群众需要的历史性跃升与实现共同富裕的共同期盼,一直以来,我国高度重视数字经济的财富创造属性,并积极推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大数字经济“蛋糕”夯实共同富裕的基础。我国在国家战略层面高度重视发展数字经济,充分体现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积极在宏观经济发展规划和建设中激活数字劳动变量,充分释放数字经济的巨大潜力和强大动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加快我国数字化发展,充分激活数字劳动变量[15]。在“十四五”规划中,又提出加快建设数字中国,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16]。党的二十大提出,建设网络强国与数字中国,尤为强调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其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17]。这一系列重要发展规划与战略部署,为我国数字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与制度环境,也指明了我国未来数字经济的发展方向。

另外,我国充分发挥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加强数字基础设施的建设。数字经济‘新基建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底层支撑,从优先序列而言,要发展数字经济必须优先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但是,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属于高新技术领域,具有资金密集、投资规模大的特点。为服务数字中国发展战略,我国集中经济力量加大数字基础设施投资力度,优化升级信息网络基础设施,统筹推进云网协同和算网融合发展,为数字经济生态体系的发展完善奠定了深厚基础。

(二)基本前提:调整数字劳动生产关系,凝聚数字经济共建合力

“共建共享”是社会主义中国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路径,其中“共建”是共同富裕的前提和基础,它依赖于全体社会成员的建设合力。在遵循马克思主义“群众创造历史”的唯物史观基础上,以及在“共建—共享—共富”的发展格局下,我国摒弃数字资本主义“见物不见人”之弊,在数字经济发展新形势下不断创造发动与组织人民群众的新方式与新方法,确立数字劳动者的主体地位,限制与监管数字资本,维护数字劳动者与数字用户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数字劳动关系,最大程度凝聚数字经济发展合力。

尊重数字劳动者主体地位,加强劳动者权益与健康保护。从数字经济的构成与发展规律分析,数字劳动者是数字经济的重要主体,是激活数字劳动变量、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与核心驱动力。数字技术发展和生产领域的应用变革了生产技术、生产方式以及产业生态,数字人才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刚需”。为适应我国对数字人才的新需求,构建数字经济发展的“生态圈”,“十四五”规划纲要强调在数字经济成为世界经济增长新动能的时代背景下,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积极推进中国数字专业人才培养及数字教育发展。在劳动就业保障机制上,为限制数字资本的无序扩张,加强数字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出台了《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强调突出数字劳动者的主体地位,在监管端规范从业,建立合理规范的数字劳动规则,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18]。从“以人为本”的劳动价值理念出发,通过体制改革和机制完善积极改善数字劳动条件与生态环境,创造有利于数字劳动者身心健康与充分调动劳动者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劳动氛围,从而激发数字劳动生产活力,增进数字劳动者参与“共建共享”的内在动力。

强化对数字资本的限制与监管,确保数字用户的合法权益。资本控制下的数字平台凭借其技术优势,剥夺性攫取和占有数字用户的海量信息数据,抢夺数据资源,通过数据“圈地”形成数字寡头,成为新的数字“帝国”。这种“数据殖民”不仅在微观层面威胁着个人信息安全,而且在宏观层面形成了资本平台赢者通吃型的生产关系,加剧了财富分配不均[4]。为回应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平台垄断、资本无序扩张、算法共谋等新问题,我国在制度供给侧注重统筹“安全”与“发展”两方面,在发展端,我国在促进市场经济良性发展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框架下,重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范和引导平台资本健康发展,构建健康有序的数字劳动市场环境,塑造多元主体合作共赢的经济发展格局。同时,为改变数据的条块分割与巨头垄断状态,使数据为人类福利所用,我国进行了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数字人民币,将用户信息和所有交易数据全部集中在中央银行,有利于促进数据资源流动共享,助力数字经济更好发展;在安全端,构建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为基本框架的数据安全法规体系,规范数字平台的数据采集与合规运用,在保障数据安全与主体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促进数据信息流通共享,从而凝聚发展合力,释放数据资源价值。

(三)重要路径:以完善社会主义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共享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价值遵循,是现代经济发展伦理的“中国式表达”,是有效规避数字资本主义弊端的重要路径与方法[19]。在价值观念上,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实践中始终强调社会财富分配方式要突出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让社会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以促进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在方法论上,我国提出实现共同富裕必须在经济高度发展的基础上,通过完善的分配与社会保障制度,不断优化我国收入分配格局。

首先,在“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基本分配制度框架下改革和完善现有收入分配格局,构建数据要素参与分配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数字经济助推共同富裕,调节与数字劳动者劳动价值和贡献相适应的收入分配机制,将数字劳动纳入社会主义劳动价值论框架之内,厘清数字劳动成果的合理归属,对数字劳动者进行价值支付[20]。在制度保障上,我国主动适应数字经济时代的新问题、新矛盾,发展与创新马克思主义分配理论,将“数据”增列为新的生产要素,并将其纳入收入分配框架,构建了数据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收入分配机制,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保障所有数据要素贡献者获得相应的收入分配份额。

其次,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通过三种分配方式协调联动,促进共同富裕[21]。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将基于道德感召的第三次分配补充到基本收入分配制度框架,形成了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分配制度安排,优化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促进了效率、公平、自愿的有机统一。第三次分配作为中国特色公益慈善道路,依靠“精神力量”,奉行“道德原则”,是我国在社会主义新时代缩小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我国促进全体人民共享经济成果的伟大社会实践。

最后,通过建设高质量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共同富裕。社会保障作为我国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在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过程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国作为社会保障体系规模最大的国家,坚持在发展中推进全民保障体系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形成人人享有的合理分配格局。社会保障制度是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制度保障。在推进全体共富的目标指向下,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探索数字技术的向善应用,在数字赋能社会保障创新实践中形成了中国经验,为世界提供了规避数字资本弊端,跨越“数字鸿沟”的中国方案。

四、结语

数字劳动作为数字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引擎,释放了巨大的数据价值。然而,数字技术的生产应用与数字企业崭新的平台组织模式,为数字资本隐匿剥削提供了新的载体。数字资本与技术合谋通过“自由假象”形成了数字经济时代新的奴役机制,其不仅打破了劳动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性约束,使数字专业劳动者在虚拟化、隐蔽化的劳动过程中深陷“技术牢笼”,而且使数字用户的消费性与娱乐性数字活动成为新的生产劳动形态,其生产的全部剩余价值毫无察觉地被数字资本无偿占有。在数字资本主义之下,资本剥削与数字劳动主体的退隐,造成了新型的贫富分化进一步加剧了社会矛盾,严重压制了数字经济的发展活力。在数字经济发展实践中,社会主义中国形成了党的领导、人民至上等一系列宝贵发展经验,探索出了一条尊重数字劳动者价值,变革数字资本价值剥削,规范数字经济健康发展,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发展道路,绘就了以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应对数字資本剥削的中国方案。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184.

[2]  王永章.数字劳动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分析[J].思想理论教育,2022(2):52-58.

[3]  韩文龙,刘璐.数字劳动过程及其四种表现形式[J].财经科学,2020(1):67-79.

[4]  FUCHS CHRISTIAN, Digital Labour and Karl Marx[M]. New York:Routledge, 2014: 22.

[5]  佟新.数字劳动:自由与牢笼[M].北京:中国工人出版社,2022:前言.

[6]  蓝江.数字时代的平台资本主义批判——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出发[J].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22(9):76-83

[7]  邢海晶.数字劳动的新变数及对中国的启示[J].人民论坛,2021(23):66-68.

[8]  蓝江.数字劳动、数字生产方式与流众无产阶级——对当代西方数字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学蠡探[J].理论与改革,2022(2):60-72.

[9]  刘雨婷,文军.“数字”作为“劳动”的前缀:数字劳动研究的理论困境[J].理论与改革,2022(1):117-131.

[10]  崔平,彭鸽.数据要素参与分配:价值、困境与路径[J].上海经济研究,2022(6):27-35.

[11]  夏明月,周沛统,王忠汉.数字经济资本化的弊端及其公有化趋势[J].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22(5):44-51+108.

[1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359.

[13]  付新华.论超级平台数据垄断的法律规制[J].学习与探索,2022(2):63-71+185.

[14]  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269.

[15]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公报摘译(一)[J].中国翻译,2021(1):187-189.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N].人民日报,2021-03-13(1).

[17]  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22年10月16日)[N].人民日报,2022-10-26(1).

[18]  人社部等八部门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J].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2021(8):6-7.

[19]  谢章典.论维护数字劳动正义的理论逻辑与实践路径[J].人文杂志,2023(7):13-22.

[20]  毛勒堂.数字劳动正义:出场语境、基本要义及实现路径[J].江海学刊,2023(4):40-46.

[21]  蔡继明,曹越洋,刘梦醒.推进共同富裕的现实基础和制度保障[J].政治经济学评论,2024(1):3-18.

Common Prosperity: China's response to Digital Labor and Digital Capital Exploitation

Peng Ge1   Cui Ping 2

(1.School of Marxism, Hangzhou Dianzi University  Hangzhou 310018;

2.School of Philosophy and Law and Politics,Shanghai Normal University  Shanghai 200234)

Abstract:In the digital era, the expansion of digital capital and alienation of digital labor are prominent, and the prescription for breaking the situation is called for. As a typical labor paradigm in the new era, digital labor not only promotes the improvement of social labor productivity and the revolutionary development of the world economy, but also provides blood for the exploitation of digital capital. Under capitalism, the secret of capital exploitation lies in the proliferation of capital through the collusion with digital technology to control digital labor in a more subtle and reasonable way. Our country puts forward a Chinese plan to contain the savage expansion of digital capital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riticism and construction for benefit and avoid harm. That is, we give full play to the advantages of socialist system, bring digital capital into the strategic framework of common prosperity, adhere to the position of "people-centered" economic development, adjust the relations of digital labor production and gather the joint construction of digital economy as the basic premise. We will take improving the socialist distribution and social security systems as an important path to achieve common prosperity for all our people.

Key Words: Digital labor; Digital economy; Digital capitalism; Common prosperity; China's plan

編者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资本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生产要素,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规范和引导资本发展,既是一个重大经济问题、也是一个重大政治问题,既是一个重大实践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理论问题,关系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关系改革开放基本国策,关系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发挥其作为重要生产要素的积极作用,是党领导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习近平经济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期开设“资本治理”专题,邀约西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王丰教授就相关问题进行研讨,现刊出有关成果。

猜你喜欢
中国方案数字经济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
Palabras claves de China
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
金湖:美丽生金,让共同富裕看得见摸得着
OECD国家数字经济战略的经验和启示
从数字经济视角解读欧亚经济联盟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对接
数字经济对CFC规则的冲击探究
应对数字经济下的BEPS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