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扬
摘 要:汽车直营模式下为吸引客户,各大汽车厂商采取多种多样的营销方式,各种赠送项目繁杂,形式多变,核算困难。文章探讨了赠送项目各个阶段的会计处理方法,账务处理时首先应分清赠送方式,活动赠送和销售赠送应按不同的方式进行账务处理。也单独探讨了现金等价物积分的会计处理方式。
关键词:直营 赠送项目 积分 会计处理
近年来,伴随着新能源汽车的蓬勃发展,汽车直营的销售模式也越来越被各大汽车厂商和用户所青睐。与传统经销商模式不同,直营模式下汽车厂商在各地人流密集地区开立门店,直接对接终端客户。因此,在该模式下,为了吸引客户,打开市场,汽车厂商往往需要采取多种多样的营销活动和商业折扣,如卖车赠送积分、赠送免费充电桩、赠送五年免费充电、免费保养等等。新模式下汽车厂商以满足客户、抢占市场为目标,营销方式灵活多变,客户体验良好,与此同时,营销活动产生的赠送项目价值较高,其准确核算对于真实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意义重大。本文将从赠送项目来源的角度分别探讨各类赠送项目的会计处理方式。
赠送项目的发放来源可以分为两大类:活动赠送、销售赠送。活动赠送为汽车厂商举办各类营销活动时赠送,如为了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社区活跃度,举办的征文活动、摄影活动等等,活动获奖者能得到一定的实物或权益奖励。另一类是销售赠送,为促进销售,汽车厂商会推出一系列的促销政策,如买车赠送太阳膜,免费充电权益等,车辆购买者在促销期间购车可获得额外的实物或权益。
1 活动赠送项目的会计处理方式
营销活动赠送为公司的营销行为,不与单次销售挂钩,而与公司整体品牌、知名度相关,其成本应计入销售费用。活动赠送在内容上可分为实物、权益、积分,三类赠送项目会计处理区别较大,下面将以案例的形式分别讨论。
1.1 活动赠送实物的会计处理方式
活动赠送实物如太阳膜、车载保温杯等,赠送即完成义务,仅在赠送时需做会计处理。下面将以案例的形式说明其会计处理方式。
例1:某款新车发布前,汽车厂商在其APP上举办征文比赛:“我和我的第一辆新能源车”,全体APP注册用户可参加,比赛一等奖获赠全车太阳膜一件,该太阳膜厂商售卖价格为2,825.00元(含税价),实际购买成本价1,000.00元。
这类活动与整车销售没有必然联系,可看作一次营销活动,相关成本应计入销售费用。厂商将购买的太阳膜用于自身营销活动,应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其记账分录应为:
借:销售费用 1,325.00
贷:库存商品 1,000.00
应交税费—增值税 325.00 (2500*0.13=325)
1.2 活动赠送权益会计核算方式
活动赠送权益如免费保养、终身免费充电等,赠送时客户并未使用,仅为汽车厂商的一次承诺,后续客户使用时,汽车厂商才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同时赠送权益还存在过期未履行的情况,在会计上各个时间节点都需要做相应的账务处理,较为复杂。案例说明如下:
例2:某年7月,为增强客户满意度,汽车厂商开展针对车主的摄影活动:“我与**(品牌名)”,该摄影活动一等奖将获赠一年内免费保养一次,该免费保养包含三电检测、底盘检测、灯光检测和轮胎检测,不包括零部件更换,保养工时费成本500元。当年12月,摄影活动获奖客户到厂商的授权门店使用其保养权益。
权益发放时,保养义务尚未履行,仅为汽车厂商的一项现时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财务上应确认为一项负债,其记账分录应为:
借:销售费用 500.00
贷:其他应付款 500.00
12月,客户使用其保养权益后,汽车厂商完成现时义务,应记账:
借:其他应付款 500.00
贷:应付账款—供应商(代执行的供应商) 500.00
如果一年以内该客户一直未使用权益,即权益作废,厂商不再承担现时义务,应在权益作废时冲减销售费用。
借:其他应付款 500.00
貸:销售费用 500.00
1.3 活动赠送积分会计核算方式
赠送项目中有一类特殊的项目—积分,积分可视同现金等价物在厂商的网上商城里兑换礼品,由于涉及销项税,账务处理与前述赠送项目存在一定的区别,案例说明如下:
例3:某款新车发布前,汽车厂商在其APP上举办征文比赛:“我和我的第一辆新能源车”,全体APP注册用户可参加(不限定为车主),如征文比赛一等奖获赠积分10,000.00分,等价于现金1,000.00元,可在汽车厂商的APP上兑换客户想要的商品。赠送时应记账:
借:销售费用 1,000.00
贷:合同负债—积分 1,000.00
次月,客户用该积分兑换了一款价值1129元(含税价)的旅行箱,补差价129.00元,该旅行箱成本为800元,厂商将购买的物品用于营销活动,为避免虚增利润应按成本价出库,但税法上应视同销售计征销项税,收到的对价与成本和应纳税之间的差额应冲减积分发放时的销售费用。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129.00
合同负债—积分 1,000.00
贷:库存商品—备件—旅行箱 800.00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 129.88(1129/
1.13*0.13)
销售费用 199.12
即赠送积分时,按积分的名义价值计入销售费用,客户实际使用时再按公司的实际成本调整实际销售费用。
2 销售赠送项目的会计处理方式
销售赠送如买车赠送终身免费充电、五年内免费保养等。该赠送与单次销售紧密相关,仅能通过购车取得。对于汽车厂商而言,客户购买某款车辆,实际交付物为车辆和赠品,车辆和赠品可明确区分,转让该商品的承诺在合同中也是可以区分的,根据新收入准则,应视为多项履约义务,按照汽车和赠品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汽车和赠品。同样的,赠品可以为实物、权益或者积分,三者处理方式不同,以下将分别讨论:
2.1 销售赠送实物的会计处理方式
销售赠送实务为随销售赠送的一系列实务产品,如买车送全车太阳膜、充电桩等,交付汽车时一并交付赠品。案例说明如下:
例4:汽车厂商某款车辆标价339,000.00元(含税),制造成本为240,000元,某段时期营销政策为购车即随车赠送全车太阳膜。该太阳膜单独售价为含税价2,825.00元,不含税价2,500元。
本例中汽车和太阳膜交付均为汽车厂商出售车辆的现时义务,根据新收入准则,应将收到的对价339,000.00元,在汽车和太阳膜之间按比例分摊,其记账分录应为:
借:银行存款 339,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整车 297,520.66 (300,000/
(300,000+2,500)*300,000)
主营业务收入—备件 2,479.34(300,000/(300,000+2,500)*2,500)
应交税费—增值税 39,000.00
同时结转该整车和备件的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整车 240,000.00
主营业务成本—备件 1,000.00
贷:库存商品—整车 240,000.00
库存商品—备件 1,000.00
实物在赠送时已完成合同交付义务,履约完毕,无后续处理。
2.2 销售赠送权益时的会计处理
销售赠送权益即随车辆销售赠送免费保养、免费充电等和车辆相关的权益,在汽车销售时汽车厂商承诺给予车主该权益,但并未在交付汽车时履行。交付时汽车厂商形成一项履约义务,后续履约时才能确认相关的收入成本。案例说明如下:
例5:汽车厂商某款车辆标价339,000.00元(含税),制造成本为240,000元,某段時期营销政策为购车即随车赠送仅针对第一任车主的终身免费充电权益。假设根据数据测算,终身免费充电权益平均使用年限为6年,估算价值为10,000元,该权益不单独出售,无单独售价,汽车厂商内部核算确认该权益利润率为8%,成本按实际电费确认,第一年年末时客户实际使用电费1,500.00元。
同样的,根据新收入准则,终身免费充电权益也应视同单项履约义务,赠送时,应将收到的款项在整车和权益间分摊。
借:银行存款 339,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整车 290,322.58
(300,000/(300,000+10,000)*300,000)
合同負债—终身免费充电 9,677.42
(300,000/(300,000+10,000)*10,000)
应交税费—增值税 39,000.00
同时结转整车的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整车 240,000.00
贷:库存商品—整车 240,000.00
由于权益赠送时,已统一缴纳增值税,后续权益消耗时不再计算增值税。第一年年末,应客户客户实际使用电费结转收入成本:
借:合同负债—终身免费充电1,620.00
(1500*108%)
贷:主营业务收入—终身免费充电1,620.00
(1500*108%)
借:主营业务成本—终身免费充电1,500.00
贷:应付账款—电网 1,500.00
由于电价的变动,和会计估计的变动,每年都应对长期权益的剩余价值进行重估。
终身免费充电权益适用对向仅为第一任车主,即如果更换车主,则不再享有该权益,可视同权益过期作废。假设该车主第一年实际充电电费1,500元,结转合同负债1,620元,第二年更换车主,该权益对应的合同负债剩余价值为8380元(10000-1620),应全部结转,分录如下:
借:合同负债—终身免费充电 8,38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终身免费充电8,380.00
该情形没有对应的成本,不用结转成本,由此可见,存在大量权益作废的情况下,该项目毛利率会显著提升。
2.3 销售赠送积分时的会计处理
除随车赠送实务和权益,部分汽车厂商也会赠送积分,积分视同于现金,可在厂商的APP上兑换物品或者权益。案例说明如下:
例6:汽车厂商某款车辆标价339,000.00元(含税),制造成本为240,000元,某段时期营销政策为购车即随车赠送积分10,000.00分,(等价于现金1,000.00元),考虑到积分兑换礼品时需要缴纳销项税,实际赠送价值1000元的积分应为含税价值。整车和积分可明确区分,且合同中承诺可以区分,应视同为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整车和积分商品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整车含税价格应分摊金额为338,002.94元(339,000/(339,000+1,000)*339,000),即整车不含税价格应分摊299,117.65元(338,002.94/1.13),增值税38,885.29元(299,117.65*13%);积分应分摊的含税价为997.06元(339,000/(339,000+1000)*1000)。
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339,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整车 299,117.65
(300,000/(300,000+884.96)*300,000)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 38,885.29
合同负债—积分 997.06
同时结转该整车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整车 240,000.00
贷:库存商品—整车 240,000.00
次月,客户用该积分兑换了一款价值1129元(含税价)的旅行箱,补差价129.00元,该旅行箱成本为800元。由于是销售赠送的积分,属于单项履约义务,该旅行箱应按销售出库,积分和现金共同组成该旅行箱的实际销售含税价。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129.00
合同负债—积分 997.06
贷:主营业务收入—备件—旅行箱996.18
(129+997.06-129.88)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 129.88(1,129/
1.13*13%)
2.4 赠送积分与销售积分混合使用时的会计处理
对于汽车厂商而言,积分来源不同其性质不同,账务处理也不一样,但对于客户而言,无论来源,积分可统一使用,例如某客户通过征文活动获取积分10,000.00分,后又通过买车获取积分10,000.00分(假定分摊后记账价值为1000元),然后在商城上使用积分20,000.00分和现金899.00元兑换2899元(含税价)的大疆无人机一件,厂商购买该无人机的价格为2500元。积分根据不同的来源应分别做账,其中活动赠送积分占比34.49%(1000/2,899.00),结转库存商品成本时应按该比例结转。
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899.00
合同负债—积分(销售赠送) 1000.00
合同负债—积分(活动赠送) 1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备件—无人机1693.22
(2899/1.13*(1000+899/2899))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 333.51
(2899/1.13*0.13)
库存商品—备件—无人机 862.37
(2500*1000/2899)
销售费用 9.90
同时,销售部分应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备件—无人机 1637.63
(2500-862.37)
贷:库存商品—备件—无人机 1637.63
3 提升赠送项目核算效率的主要措施
直营销售模式下赠送项目形式多样,核算时首先应分清赠送来源,区分活动赠送或者销售赠送,不同来源财务上性质不同,账务处理也不同。此外,还应根据赠送项目的类型采取合适的方式对赠送项目计价核算。本文对赠送项目核算方法的探讨仅从会计准则角度考虑,实际执行中有诸多困难,如,终身免费充电权益计价的准确性存疑、积分使用时无法准确区分活动赠送部分和销售赠送部分、库存系統无法对单一存货拆分出库等。
为提升核算效率,汽车厂商可从规范业务和优化系统两个方面进行:
首先,从规范业务角度而言,规范赠送业务有利于建立高端稳定的品牌形象,也有利于提升管理效率。尽管赠送形式的多样化可以满足客户的多种需求,但也会给客户带来比价的工作,尤其是销售赠送积分的情况下。积分可兑换多种物品,等同于现金,可视同车辆折扣,客户购买车辆时会对比每个月的车辆“折扣”。如果购买后发现“折扣”力度更大,则会引起客户的反感。为了更好的提升客户满意度,建设品牌形象,汽车厂商应规范赠送项目,尤其是销售赠送方面。如,可规范销售赠送仅赠送与车辆相关的物品,如全车太阳膜,充电桩等;积分仅通过活动赠送,用于提升品牌知名度等。在规范赠送项目的情况下,对应的各类支持辅助系统更易开发,也有利于提升财务核算和内部管理的效率。
其次,从改造系统方面而言,改造销售支持系统有助于更好的跟踪各项赠送业务,提升客户体验,业务系统和财务系统对接也有利于提升财务核算效率。传统汽车厂商一般欠缺销售系统,或者销售系统不能满足直营模式的需求,各项赠送业务的跟踪和记录信息化程度不高。汽车厂商可利用新型技术,如财务云、财务机器人、物联网等新技术,加大对系统软件的投入,有利于提高业务处理效率,响应客户需求,同时业务系统与财务系统对接后也有利于提升财务核算和管理的效率。
参考文献:
[1] 张戈. 汽车行业销售返利的会计处理探讨[J].商讯,2022(21):49-52.
[2] 张淑雯.魏修建.李瑞. 新收入准则在河南联通公司赠送业务的应用[J]. 财务与会计,2021,(15):4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