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文化主体性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百年文艺的理论经验与历史经验的深刻表达,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研究中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第二个结合”与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存在历史逻辑和理论逻辑的相通性,对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文化主体性塑造起到重要作用。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文化主体性在主体性的文化精神与文化实践意识、本土化的理论塑造与文化建构努力、中国特色文艺理论的思想凝结与理论锤炼三个方面展现内蕴与特征,并对新时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创新创造产生重要启发。
关键词:“第二个结合”;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文化主体性;文化创新
中图分类号:I209" " 文献标志码:A" " 文章编号:1001-862X(2024)03-0155-007
习近平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指出:“中国共产党人深刻认识到,只有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坚持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才能正确回答时代和实践提出的重大问题,才能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的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1]2023年6月2日,习近平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进一步强调,“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文化,新时代我们在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的基础上增加了文化自信。文化自信就来自我们的文化主体性”[2]8,这一主体性“是通过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建立起来的”[2]9。“第二个结合”是新时代以来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的重要理论成果,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发展的新成就。马克思主义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契合”在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有充分的体现,既体现在理论和思想发展的历史逻辑和理论逻辑上,同时也体现在具体文艺活动、文艺实践、文艺批评中,这种“契合性”是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文化特征。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具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供的精神和思想底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一种思想基因深埋于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话语逻辑的生成过程,使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具有突出的主体性文化精神与文化实践意识,并在本土化的理论塑造中展现出文化建构的努力,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这种文化主体性特征对中国特色文艺理论的思想凝结与理论锤炼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本文在“第二个结合”的理论和思想视域下,思考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内在的理论精髓与文化品格,突出中华文化主体性立场与精神,探究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本土性理论特征与文明形态特征。
一、“第二个结合”与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文化主体性的生成
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文化主体性生成于中国社会独特的历史语境之中,是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双向链接中生成的,突出展现了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社会实践功能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主体实践精神。因而,从生成逻辑来看,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文化主体性既是一种主体的文化实践意识,又是一种主体性文化精神的凝结,并深入贯通于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发展历程之中。毛泽东曾提出:“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3]这是一种历史条件的概括,也是历史逻辑的形象化比喻,同时预设了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特有的文化语境,即这种主体性是一种西方与中国、传统与现代视野中的文化主体性。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国资产阶级革命中“首先觉悟”[4]559的一批知识分子如马君武、朱执信、杨匏安等,最早开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程,成为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理论先导,同时他们也是深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沁润的一代学人,他们对马克思主义的接触、介绍与对中国命运的思考有密切关系,同时也是基于中国传统文化的视野与情怀对当时中国社会现实做出的思考。马君武在《社会主义与进化论比较》中提出:“以今日中国文化之程度,因而与之言社会主义,其不惊疑却走也几希。虽然欧罗巴之世界,既有此种奇伟光明之本义,而忍吾国之人,昧昧然不知何物,则亦非以输入文明为己任者之本心也。”[5]在他看来,不能因为当时中国社会还没有完全具备社会主义的条件就不谈马克思主义,更不是说只是将进化论直接照搬到中国就能解决当时中国的“实际”,所谓“输入文明”是在充分重视中国语境、在中国文化的充分反思情况下做出的,这就是一种理论逻辑与发展路径的“契合”,体现出一种理论逻辑上的主体意识,本身也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
当然,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文化主体性还需要一种客观上的“出场”语境,即是指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论是如何在“文化”的语境上生成的,是如何在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契合”中形成文化主体性的“文化”表征的。这里面包含三个层面的内容,即生成动力、生成逻辑、生成指向,体现在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主体文化实践过程之中,凸显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底蕴,内化于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百年文艺的历史经验中。
首先,从生成动力上看,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文化主体性生成于主体的文化实践意识,它构成了文化主体性的动力根源。从主体层面上来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程中早期的理论触及者马君武、朱执信,以及李大钊、陈独秀、李汉俊、邓中夏、李达等理论传播者,都是中国优秀知识分子代表,他们的优秀之处不仅在于接受、传播了马克思主义,更在于学识、智慧,在于对中国社会与文化处境的重视,在当时“西学东渐”的大文化语境中,他们的学识、智慧与对待新事物、新思想的敏锐性、前瞻性同时迸发,奠定了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文化主体性的文化实践要素。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强调:“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运动。”[6]他向世界发出“阶级新纪元”的强音,在主体层面上体现了为全人类的历史与未来思考的意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经过了五千多年的发展,也具有这种深刻的主体意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孕育而生的“天下为公”“天下大同”“九州共贯”“多元一体”等思想,同样是一种全人类主体意识的表达,而且这种主体意识不是显性的而是内在的,是使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间产生“化学反应”的文化要素。
在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这种文化要素同样起到重要的作用。为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建立和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李大钊、陈独秀、鲁迅、茅盾等,他们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推进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建设,在他们思想和意识深处,同样具有这种文化主体意识。对马克思主义,他们作为中国“第一代”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家,表现出了理论上的认同;但他们毕竟是中国人,而且是在中华文明的思想熏陶和精神沁润下成长的较早觉醒的中国知识分子,他们自身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深刻的体察,他们在中国语境下开展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研究,在主体层面上自然具备这种主体性的文化根基。在文艺理论观念上,他们从中国社会的历史和现状出发,深入思考中国社会的发展与命运,体现了一种现代意义上的忧国忧民之识。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在文艺与现实、文艺与政治、文艺与生产等方面均展现了这种主体性特征,自“五四”前后开始的“文艺先行”[7]的历史与传统就是这种主体性的充分表现,并在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发展中起到内在鼓舞的作用。
其次,从生成逻辑上看,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文化主体性在于它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某种共同的文化特质积淀发展的结晶,体现了中华文化立场。“文化主体性”中的“文化”既是宽泛意义上的文化,也是具体意义上的“文化”。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具有“中国”的内容、元素与精神特质,这方面是宽泛意义上的文化语境决定的,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就展现了这种“文化”,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因而也成为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文化主体性的重要前置条件。而另一方面,自“五四”前后,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开启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现代进程,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文化特质,如人类解放精神、重视个体精神的品格、文化现代性发展意识以及重视审美感性功能的特征,为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文化主体性的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打开了理论和思想视野。马克思主义理论著作的翻译、传播不仅使“第二个结合”有了基本理论层面上的支撑,而且构成了一种深刻的文化参与意识。“五四”前后,马克思主义理论著作,包括《共产党宣言》《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资本论》《哲学的贫困》《哥达纲领批判》《德意志意识形态》《费尔巴哈论》《国家与革命》《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等被广泛译介到中国,翻译、传播不仅仅是理论层面上的工作,从中国近现代社会文化发展来看,它更是一种重要的文化参与活动,体现了“觉醒年代”中的文化创造与文化革命,毛泽东对此评价是:“自有中国历史以来,还没有过这样伟大而彻底的文化革命。”[4]700在这种文化创造与文化参与活动中,“中国实际”既是文化创造、文化参与的源发现场,同时也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的重要对象。李大钊发表了《我的马克思主义观》《Bolshevism的胜利》,陈独秀的《马克思学说》、李汉俊的《唯物史观底概要》、蒋侠僧(蒋光慈)的《唯物史观对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解释》、邓中夏的《唯物史观大意》、李达的《马克思学说与中国》等也是这样,它们既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介绍研究之作,也是通过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考“中国实际”的“思想作业”。李达在介绍马克思主义时提出:“目前的中国可以应用马克思学说改造社会吗?”[8]430他从马克思的唯物史观解读马克思的社会革命观点,认为“无产阶级欲促使社会革命的实现,第一步事业便是组织起来实行政治革命”[8]433 。陈独秀与蔡和森关于中国无产阶级展开通信讨论,对马克思主义与中国无产阶级的发展表达关切,“感国内言论沉寂,有主义有系统的出版物几未之见(从前惟《星期评论》差善),至于各国社会运动的真情,尤其隔膜得很”[8]341。他们对马克思主义的兴趣与研读、介绍,不完全是被其理论所吸引,更是“第二个结合”的思考的动力使然,这说明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在“出场”语境上就孕育并生成“第二个结合”的理论思考了。
再次,从生成指向上看,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文化主体性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百年文艺的理论经验与历史经验的深刻表达,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研究中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文化主体性建设构成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重要内容, 表达了中国式现代化所担负的文化使命。”[9]自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发端以来,在百年来的发展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提供了宝贵的文化和思想资源,赋予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内在的文化生命力,使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充分融入中国的发展经验,展现出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间的思想融汇与贯通。在“文化”层面上,这种文化主体性的生成就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华文化传统相遇中激发出了新的理论创新空间,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视野下知识分子关心社会、心系大众的家国情怀找到了恰当的表现方式,并以一种“文化现代性”的方式表达出来,从而对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形成一种理论上的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经历五千多年文明史发展的“中国哲学”“中国思想”“中国精神”的精华,“蕴藏着解决当代人类面临的难题的重要启示”[10],这些启示对中国现代社会与文化的发展有重要影响,在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发展中也产生积极作用,同样构成了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文化主体性的“根”和“魂”,是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文化主体性中的文化特质、文化元素,也是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文化主体性生成的内在动力。
二、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文化主体性的内蕴与特征
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在中国特殊的文化语境中生成,它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程相伴随,并形成文艺层面上的理论建构,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文化主体性也是在这个过程中产生的,在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过程中孕育理论观念,深化理论形态,展现文化主体性的内蕴与特征。具体而言,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文化主体性的内蕴与特征可以概述为如下三个方面。
(一)主体性的文化实践意识与文化精神
自19世纪末马克思主义开始在中国传播以来,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始终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哲学依据,在最初的翻译、传播方面,翻译最多的也是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基本理论;在20世纪30年代,普列汉诺夫等的著述被鲁迅等人所关注、译介。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自马克思主义“传播—接受”开始,始终没有脱离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哲学阐释基点。在这个过程中,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始终坚持强烈的文化实践意识,在文化实践中展现主体性的文化精神。
首先是在对中国实际与中国命运的关切中展现文化实践意识。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生成与发展、阐释与研究与“中国实际”分不开,对“中国实际”的关切构成了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实践的核心,也是主体性文化精神的重要体现。无论是中国资产阶级革命派的朱执信、马君武,还是“五四”时期一批知识分子,他们是理论家和思想家,更是有着强烈文化实践意识的知识分子。中国资产阶级革命派曾提出“文界革命”“诗界革命”“小说界革命”等鲜明的具有文化实践色彩的理论主张,在他们看来,小说以及文学已不单纯是书斋里的学问,而是思考中国实际问题的载体与中介,这也是他们能最早敏锐地“发现”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潜源所在。“五四”时期,李大钊等推崇马克思主义,但也深受来自俄国革命和俄国文学的启迪。李大钊提出:“俄罗斯的革命,不过是使天下惊秋的一片桐页罢了。Bolshevism这个字,虽为俄人所创造,但是他的精神,可是二十世纪全世界全人类人人心中共同觉悟的精神。”[11]虽然马克思主义在俄国具有不同的实践语境,但李大钊等人还是从俄国革命和俄国文学中看到了马克思主义带给中国未来社会发展的希望,他将马克思主义引入关于中国社会发展的思考之中,体现了从理论与文化实践的结合中译介、接受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张力形式。
其次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各自思想内部具有自己的文化实践意识,这种文化实践意识客观上也构成了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主体文化精神特征。一方面,马克思、恩格斯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创立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现了一种为全人类服务、为人类文明探索的文化实践意识,是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文化主体性理论上和思想上的来源;另一方面,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文化实践精神构成了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文化主体性的文化根基。这种文化根基在现代发展中以不同的形式表达出来,陈独秀在介绍马克思主义的同时提出了“文学革命”的主张,强调“文学革命”是“开发文明之利器”[12];在20世纪20至30年代的“革命文学”论争中,鲁迅积极推动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译介,翻译出版了片上伸的《无产阶级文学的理论与实际》、藏原惟人的《文艺政策》、普列汉诺夫的《艺术论》、卢那察尔斯基的《艺术论》等重要著述,其中也包含对中国文化的思考;冯雪峰提出“社会的,革命的,现实主义的,前进的文学”[13]口号,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在文化实践中凝聚和充分表达主体性的文化精神,构成文化主体性的内在思想意蕴。
(二)本土化的理论塑造与文化建构努力
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在“第二个结合”的导引和启示中积极开展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本土化理论塑造,本土化理论塑造既体现理论研究效力,更是一种文化主体性的形式,是在文化建构过程中展现出的主体性价值。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在理论发展中积极以本土化的理论实践为基本理论形态,产生了本土化理论塑造的重要标本,即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以下简称《讲话》)。毛泽东的《讲话》本身是在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本土化实践中展开的,也是在实践性中展现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文化主体性的。
毛泽东强调:“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伟大力量,就在于它是和各个国家具体的革命实践相联系的。对于中国共产党来说,就是要学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应用于中国的具体的环境。”[4]534这一理论观念在毛泽东《讲话》中以一种鲜明的理论标识展现出来。在《讲话》中,毛泽东提出:“革命的文学艺术运动,在十年内战时期有了大的发展。这个运动和当时的革命战争,在总的方向上是一致的,但在实际工作上却没有相互结合起来……但是到了根据地,并不是说就已经和根据地的人民群众完全结合了。我们要把革命工作向前推进,就要使这两者结合起来。”[14]《讲话》的背景、理论观念及其思想导向都与毛泽东所说的“实际工作”有关。《讲话》在背景上包含了国际国内的政治经济军事形势、“五四”以来革命文艺的发展、《讲话》发表时延安文艺界现状等多方面的情况,这个“中国实际”在当时被毛泽东称之为“黎明前的黑暗”。在《讲话》中,毛泽东分析和提出了各种充满中国实践特色的文艺问题,如文艺如何结合现实、文艺如何为大众服务为工农兵服务、文艺如何发挥“团结人民,打击敌人”的功能,以及如何对文艺作品进行评价等等,这些问题在理论上形成了“文艺大众化”“文艺与生活的关系”“文艺的‘二为’方向”“文艺批评的标准”“文艺的民族形式”等重大理论问题,这些理论问题更多的是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特殊“中国问题”“本土问题”,是构成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文化主体性的理论实践。这种实践一方面来源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理解和阐释,更主要的是关于中国本土文艺理论发展的思考,这种“本土化”的理论塑造对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文化主体性影响深远,使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文化主体性问题融入了中国文学经验的理论表达,以这种方式,毛泽东提出了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本土化的实践方式,“既把文学艺术视为社会变迁和社会变革服务的上层建筑力量,在上层建筑意义上提出了艺术和审美领域的‘文化领导权’问题,同时又把这种‘文化领导权’的确立过程融入人民大众审美经验的现实需要和历史变化之中,从而展现出了一种全新的理论形态”[15]。这也是一种文化主体性在“中国问题”“中国理论”“中国经验”上的充分表述。
(三)中国特色文艺理论的思想凝结与理论锤炼
“第二个结合”是一种思想观念与理论形式的“契合”,这种“契合”对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文化主体性而言是一种思想的凝结与理论的锤炼,也强化了文化主体性的思想和理论形式。晚清到“五四”时期中国近代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新民思想、“五四”新文学运动中新文学家平民意识的觉醒,在这些思想观念与理论形式中均可以看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影响;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的语言形式研究、民族文艺观的讨论等,也体现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变革以及转化,展现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在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文化主体性层面上的理论传承以及更新;鲁迅、茅盾等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态度,也曾经影响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观念的发展与演变,他们对民族语言与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也构成了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特殊之处,对民族文艺以及文艺民族性的重视,展现出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民族性与本土性观念的创造,并在理论形式上转化成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特有的文艺大众化、“革命文学”观、“中国作风”“中国气派”等理论学说,使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更加具有“中国语境”“中国特色”。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五千多年来中华文明的结晶。习近平指出,中华文明具有突出的“连续性”“创新性”“同一性”“包容性”“和平性”。[2]2-4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智慧与创造,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文化主体性是从这种智慧与创造中激发出来的。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层面分析:首先,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在理论上遵循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强调中国文艺思想的理解与阐释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与原则,同时坚持美学的和历史的相统一的批评标准。其次,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还遵循“第二个结合”的理论逻辑,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文艺本质论、文艺功能论、文艺人民性、文艺大众化、文艺意识形态性、文艺社会学等观念,创造性转化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天人合一”“文以载道”“文以明道”“民为邦本”“立言三表”“以意逆志”“穷而后工”等理论观念;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政治”蕴含和政治传统在创造和转化中以新的话语系统表达出来,构成了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文化主体性的重要理论内容;中华美学精神中的“兴观群怨”说、意境说、传神论、美刺论、讽喻说等对后世美学和理论产生重要影响,也对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文化主体性的塑造产生积极启发;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在发展与建构中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儒家政治”美学等有新的理解阐释,并在文艺本质论、文艺认识论、文艺功能论上体现出理论上的相适性和文化主体性意识。
对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而言,“第二个结合”是一种内在的理论逻辑的“契合”,是文化主体意识的根源所在,它不断推动“有中国特色文艺理论”发展。“有中国特色文艺理论”虽然是在新时期以来才提出的理论命题,但在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发展中一直走在探索的路上,是“站在新的时代高度,汲取最新的成果,总结新的经验,对马克思主义文艺学体系进行一次新的描述”[16]。从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在中国开始翻译、传播以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始终在追求“中国特色”,也在展现“中国特色”。“中国特色”体现于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对中国文学、艺术问题的分析实践中所展现出的“中国”的理论研究特性,这种特性曾经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初期展现出来,同时也在20世纪30年代左翼文论、40年代毛泽东《讲话》、新时期以来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创新实践、新时代以来习近平关于文艺问题的系列重要论述中有鲜明表现,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历史发展与理论演进以更加鲜明的文化主体性强化了中国特色文艺理论的发展,构成了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本土化实践的主要内容。
三、文化主体性与新时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
理论的创新
“第二个结合”对新时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发展与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是新时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创新创造的思想指南与理论指南。“从实践上说,‘第二个结合’能够全面激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因,使传统文化的潜在资源转化为中国式现代化的现实精神力量。”[17]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互相成就”中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实现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新飞跃,这是“第二个结合”对新时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提出的新任务。在“第二个结合”的理论指引下,新时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面临新的使命任务,同时也展现出卓越的文化创新追求与发展。从历史上看,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在每一个历史发展阶段都与“两个结合”产生复杂的历史语境关联,特别是“第二个结合”激发了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文化创新的动能,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在把握新问题、体察新情势、创造理论新形态方面展现文化创新。
在“第二个结合”中,进一步坚定文化自信,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是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发展的内在动力,也是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文化创新的重要路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哲学体系和思想系统与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唯物史观、审美实践观念、艺术生产观念等存在“契合性”,这种契合不能是单纯比附,而是哲学体系和思想系统上有可以对同一文学理论问题进行深入把握的地方,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可以在这些内在契合之处的把握上推动新的理论创造,为此,在文化主体性的立场上,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创新创造也孕育新的理论发展路径。
一是深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整体哲学观、文艺观研究。特别是中国儒家思想体系中的“知行观”“文道观”“经世观”等与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实践观念、生产观念存在相通性的文艺问题研究,这种相通性可以在文艺观、美学观上反映出来,如孔子讲“兴观群怨”,韩愈等提出“文以载道”,白居易提出“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均与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的唯物史观、文艺实践观有理论上的契合之处,可以为进一步构建中国文化主体性提供思想资源。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文化主体性在传统与现代、西方与中国、文化与社会的视野中生成,但其理论与实践的指向应该是现代的、中国的、社会的,文化主体性最终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观、历史观与中国传统文艺理论观念的融合发展。在理论上,这种融合发展可以在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研究中的文艺本质论、文艺发展论、文艺创作论、文艺批评与接受论等理论维度展开,同时在“第二个结合”的理论语境中,中国特色文艺理论也可以在文艺与社会、文艺与政治等理论路径上升华与发展,让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观、文艺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资源在当代文艺理论研究中找到融合发展的新视野、新路径、新方法,并在理论上和思想上真正展现“第二个结合”对中国当代文艺理论的整体推动效应。
二是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提炼与转化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标识概念与批评范畴,这是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文化创新的重要路径。中国传统文论,美学中的概念、范畴以及相关批评观念,如风骨、传神、意象、知音、比兴等与马克思主义文论对文学作品的理论解析与鉴赏批评有一定差别,但不排除对一部文学作品,我们可以用马克思主义的典型观来解释,也可以用传统“诗文评”中的感悟鉴赏、传神写照来阐释。比如路遥《平凡的世界》中的人物形象与自然场景的描写所传达的内蕴也是可以感悟的,也有传神性:“1975年二、三月间,一个平平常常的日子,细蒙蒙的雨丝夹着一星半点的雪花,正纷纷淋淋地向大地飘洒着。时令已快到惊蛰,雪当然再不会存留,往往还没等落地,就已经消失得无踪无影了。黄土高原严寒而漫长的冬天看来就要过去,但那真正温暖的春天还远远地没有到来。”[18]我们细细读来,这不正有杜甫说的“不薄今人爱古人,清词丽句必为邻”的内蕴吗?刘勰在《文心雕龙》中讲“时运交移,质文代变,古今情理,如可言乎”,他总结道:“蔚映十代,辞采九变。枢中所动,环流无倦。质文沿时,崇替在选。终古虽远,僾焉如面。”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也充分突出文学的时代性、社会性,“时运交移,质文代变”也正是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文化创新的时代语境与历史契机。
三是在美学精神层面的“契合”中继续强化与凸显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文化主体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通过中国传统文论、美学中的概念、范畴、理论批评方法创造了中华美学精神,蕴涵着崇高之美、信仰之美、伦理道德之美、自然器物之美、人文感性之美,等等。马克思强调“感觉在自己的实践中直接成为理论家”[19],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关于人的感性与实践的分析,对神话问题的美学思考,在《lt;政治经济学批判gt;序言》中对艺术的意识形态问题的阐释,都是从社会历史与人的实践层面阐发的理论问题,交织着人与社会、感性与理性、文化与历史、审美与实践的美学精神蕴涵。无论是中国传统文论、美学,还是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他们都存在一种阐释文学艺术的人文美学与哲学实践精神,尽管二者有来源和立论上的差别,但也存在思想上的相互启发之处,这恰恰是“两个结合”“相互成就”的重要表征。因而,在“第二个结合”中促进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学科性、学理性和问题性的发展,从马克思主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文化主体性三个维度形成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创新创造的三重聚焦,是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文化创新创造的结果与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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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黄胜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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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经典阐释与当代发展研究”(23VRC075)
作者简介:段吉方(1975—),辽宁建平人,文学博士,博士后,华南师范大学审美文化与批判理论研究中心、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主要研究方向:文艺理论、美学、马克思主义文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