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建设高质量课后服务体系是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课后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结合课后服务研究和实践状况,高质量课后服务体系主要包含政策法规体系、经费保障体系、师资队伍体系、课程内容体系、质量评估体系、数字化应用体系和家校社协同体系。与之相应,建设高质量课后服务体系的实践路径应包括:完善课后服务政策法规,加强课后服务顶层设计;建立健全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加强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加强课后服务师资队伍建设,提升课后服务师资保障能力;加强课后服务课程建设,丰富课后服务内容和形式;做好课后服务质量评估,推动课后服务提质升级;加快数字化应用步伐,推动课后服务数字化转型;完善家校社协同机制,构建课后服务协同育人格局。
关键词:“双减”政策;高质量课后服务体系;现实动因;基本构成;实践路径
中图分类号:G639.2" " " 文献标识码:A" " " "文章编号:2097-0692(2024)04-0003-08
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政策),明确提出要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和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1]。随着“双减”政策的深入落地,当前我国中小学课后服务已基本实现全覆盖[2]。而在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如何推动课后服务高质量发展,成为摆在当前的一个紧迫性难题。建设高质量课后服务体系既是回应和解答这一难题的根本之策,也是“十四五”时期乃至更长时期内我国课后服务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主题。本研究分析建设高质量课后服务体系的现实动因,探究其基本构成,明确其实践路径,这些对于进一步推进“双减”政策落地和课后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建设高质量课后服务体系的现实动因
(一)建设高质量课后服务体系是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战略目标和战略任务。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是党和国家对未来教育发展做出的重大决定,为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描绘了蓝图,为迈向教育发展新征程指明了方向,对于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重大意义[3]。从属性上看,课后服务具有可选择性、非强制性等特征,因而不属于义务教育的范畴[4]。虽然课后服务不属于义务教育范畴,但却与义务教育紧密相关、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由于之前对课后服务的内涵及其属性认识不清,以往我们谈论的高质量教育体系常常并未将课后服务纳入其中。从这个意义上讲,建设高质量课后服务体系是对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补充与完善,使高质量教育体系更加丰富、更加完备。此外,高质量的课后服务体系不仅可以有效减轻学生和家长的负担,还可以反哺和推动高质量义务教育体系建设,进而推动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因而,从这个角度来说,建设高质量课后服务体系还会深刻地影响高质量义务教育体系的建设。基于上述分析,本研究认为,“十四五”时期乃至更长一段时期之内,我国应该也必须建设高质量课后服务体系,并使之成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建设高质量课后服务体系是推动课后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
在“双减”政策的驱动下,全国各地普遍开展了“5+2”形式的课后服务。随着课后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当前我国中小学课后服务发展的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群众对高质量课后服务的需求与课后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与人民群众对高质量课后服务的需求相比,课后服务在实践中面临着配套政策不够完善、经费保障机制有待健全、课程内容不够丰富、教师负担加重、社会力量难以参与、质量评估缺失、数字化支撑不足、家校社协同机制不够健全等难点和痛点。这些问题的存在,一方面反映了我国课后服务供给保障总体偏弱;另一方面也反映了课后服务体系的不健全和不完善。建设高质量课后服务体系,应秉持系统观念和系统思维,着眼于课后服务整体,对课后服务各环节和各要素进行整体规划和系统设计[5],从整体上推动课后服务高质量发展。
(三)建设高质量课后服务体系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
长期以来,在社会起跑线竞争观念、升学考试压力及竞争筛选机制等多重因素作用下,广大中小学生每天奔波于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之间。他们不仅背负了过重的学业负担,还极易在培训机构过度应试培训下产生厌学情绪,丧失对学习的渴望和原动力。在以参与校外培训为代表的课后成长模式下,学生专注于应试技巧和解题训练,身心健康被严重忽视,片面发展问题突出。在此背景下,国家大力推行“双减”政策,强化学校教育的主阵地作用,部署各地开展课后服务。课后服务的实施正是要逐步取代校外培训,成为学生课后生活的主要内容,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服务。从这个意义上讲,课后服务的质量直接决定了学生课后成长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中小学人才培养的质量。推动课后服务实现高质量发展,不仅可以通过课后服务指导学生高质量地完成作业和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辅导答疑与学习拓展指导,反哺学生的智育发展;更可以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活动课程和综合课程,弥补常规课堂教学的不足,推动学生德、智、体、美、劳五育融合、全面发展。学生实现了全面发展,其身心自然也就得以健康成长。因此,我国应着力构建高质量课后服务体系,推动课后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高质量课后服务体系的基本构成
从党和国家近些年出台的系列教育方针政策来看,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一直是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基本追求。因此,所谓“高质量课后服务”,应最终指向更高质量和更加公平的课后服务,是更高质量与更加公平的统一体。结合构建高质量课后服务体系的目的,即为了推动课后服务高质量发展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本研究认为,高质量课后服务体系是为推动课后服务高质量发展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对课后服务各环节和各要素进行系统设计与整体谋划,形成的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体系。高质量课后服务体系以追求课后服务高质量发展为核心要义,以更加公平和更高质量为基本追求,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最终旨向。
目前,学界关于课后服务体系要素的研究多集中于经费保障[6]、师资队伍[7]、课程内容[8]、质量评估[9]等方面,对于与课后服务相关的配套政策法规、数字化应用和家校社协同则关注较少。首先,完备的政策法规是开展课后服务和保障课后服务有效运行的依据与前提,因此,高质量的课后服务体系还应包含政策法规体系;其次,随着数字化的快速发展,数字技术已深度融入教育教学,课后服务也不能回避数字技术的融入与应用,因此,高质量的课后服务体系还应包含数字化应用体系;最后,课后服务的开展面临学校资源有限、难以满足学生多样化与个性化需求的现实困境,急需家庭和社会力量的协同参与,因此,家校社协同体系应成为高质量课后服务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综上所述,高质量课后服务体系应至少包含政策法规体系、经费保障体系、师资队伍体系、课程内容体系、质量评估体系、数字化应用体系和家校社协同体系。其中,政策法规体系是前提,经费保障体系和师资队伍体系是关键,课程内容体系是核心,质量评估体系是动力,数字化应用体系和家校社协同体系则是重要支撑。
高质量的政策法规体系,即课后服务政策法规更加完备、成体系,基本能满足课后服务实践发展的需要,并根据课后服务实践的不断发展进行动态调整与完善。从微观层面来说,这里的政策法规应具体到学校的实施方案。学校应根据课后服务发展情况,动态调整和优化实施方案。高质量的经费保障体系,即课后服务经费来源相对充足、稳定,经费使用真正落到实处,经费监督管理体制基本建立健全。高质量的师资队伍体系,即课后服务师资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专业化水平较高,能较好满足课后服务的需要。高质量的课程内容体系,即课后服务的内容以课程形式展开,课程丰富多样,能够基本满足学生多样化与个性化需求。高质量的质量评估体系,即课后服务质量评估机制更加健全,以评促改的作用更加彰显。具体来说,为了做好课后服务质量评估工作,有关部门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建立健全质量评估机制,加强质量评估结果反馈与质量改进。高质量的数字化应用体系,即数字技术在课后服务中的应用更加科学有效,数字技术赋能课后服务高质量发展的优势更加凸显,课后服务数字化转型加快推进。高质量的家校社协同体系,即家庭和社会更加充分地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并在课后服务中发挥更加显著的作用。家校社在课后服务中协同目标更加一致,协同机制更加高效,协同效果更加显著。
三、建设高质量课后服务体系的实践路径
本研究主要从高质量课后服务体系的各个子体系出发,结合当前实践中课后服务存在的问题,通过探究提高各个子体系质量的思路,进而提出带动整个体系质量提高的实践路径,从而推动课后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完善课后服务政策法规,加强课后服务顶层设计
政策法规是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的依据和遵循。只有根据课后服务实践的需要,不断完善有关政策法规,才能使课后服务的开展更加有据可依、有路可循。在“十四五”时期乃至更长一段时期内,有关部门应根据课后服务实践的变化,完善课后服务政策法规,努力构建更加完备、更加有效的课后服务政策法规体系。
从长远发展看,我国未来可以考虑推动课后服务专门立法。首先,从国际上看,美国、日本、韩国等主要发达国家基于保障儿童公共福利的立场,普遍推动课后服务立法,较好地保障了课后服务运转[10],这为我国提供了一定的启示和借鉴。其次,从我国课后服务自身未来发展看,课后服务作为落实国家减负政策、满足双职工家庭看护需求和学生课后成长需求的重要依托,必将长期存在且常态化运行,而通过立法进行保障则是根本举措。再次,推动课后服务立法,不仅可以从法律层面厘清课后服务的内涵及属性、经费来源、实施主体等,有助于统一社会各界的认识和行动举措;更有助于课后服务获得稳定和充足的经费、人员和其他社会资源。最后,推动课后服务立法也是完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彰显政府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
从当下和近期看,我国更需完善课后服务配套政策。当前,课后服务在实施过程中面临着学校资源有限、经费保障机制不够健全、教师负担加重、社会资源难以引入、质量评估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亟待政府从制度和政策层面加以解决。首先,国家有关部门可以深入调研了解各地课后服务面临的突出问题,加强研判,从整体出发,适时更新和完善课后服务指导政策[11],以加强对各地课后服务的指导。例如,针对课后服务实施过程中部分地区和学校出现的一些不规范行为,2023年12月,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五个严禁”,并要求各地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措施[12]。其次,各地方政府也应根据课后服务实践需要,完善经费保障、教师减负、引入社会资源机制、开展质量评估等配套政策,加强政策保障。最后,学校应切实发挥主体作用,不断完善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教师激励办法、社会主体参与课后服务管理办法、课后服务质量评估办法等配套办法,并依据学校课后服务实践的变化,动态调整和优化课后服务实施方案。
(二)建立健全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加强课后服务经费保障
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经费保障机制是保障课后服务高效运行的重要举措。中小学课后服务的准公共产品属性决定了“政府财政补贴+家庭合理负担”是当前世界各国较为主流的经费负担模式。我国应在借鉴世界主要发达国家课后服务经费负担模式的基础上,结合本国国情,努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课后服务经费负担模式。受制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和政府财政负担能力的差异,当前我国课后服务主要有两种经费负担模式:一种是由政府全部负担的模式,如上海、北京、天津、深圳等地;另一种是政府补贴和家庭负担相结合的模式,如山东、浙江、江苏、广东等地[13]。课后服务不仅是一项教育活动,更是一项惠及万千家庭的民生工程。为了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我国应逐步提高财政拨款负担课后服务经费的比重,发挥政府在负担课后服务经费中的基础性作用。当前,我国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还不够健全和完善,难以满足课后服务实践的需要。政府与学校应加强合作,协同建立健全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
第一,有关部门应加大公共财政对课后服务的投入力度。有关部门应从制度建构层面入手,建立公共财政投入长效机制。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完善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明确政府负担比例,并将课后服务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管理。公共财政对课后服务的投入应重点向农村和偏远地区薄弱学校倾斜,对其予以合理补偿,以缩小课后服务质量在城乡、学校之间的差距。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有关部门应依据认定结果,减免相应的课后服务费用。
第二,有关部门应构建科学合理的经费负担模式。有条件的地区可由政府全部负担课后服务经费。采取面向家庭收取课后服务费用的地区和学校,有关部门应加强成本核算,明确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示,做到收费有理有据。有关部门应联合加强对课后服务收费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督促和指导各校依法依规收费。
第三,有关部门应加强对课后服务经费的管理。课后服务实施虽已有较长时间,但在一些地方仍不同程度地存在教师无偿劳动、未能获取相关报酬的现象。有关部门应加强对课后服务经费的使用管理,确保经费真正用于教师合理取酬。有关部门应将课后服务经费列入专项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并应加强对经费的监督与督导,使课后服务经费真正用到刀刃上。
(三)加强课后服务师资队伍建设,提升课后服务师资保障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14]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高素质和专业化的课后服务师资队伍,是做好课后服务工作的关键举措。当前,从各地开展的课后服务实践看,课后服务师资建设还面临四大难点:一是部分学校专业教师短缺;二是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权益难以保障,激励机制欠缺;三是参与课后服务的师资专业性不强;四是教师工作负担加重。有关部门应把课后服务师资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加以推进,切实提升课后服务师资保障能力。
第一,有关部门应建立健全社会资源引入机制。课后服务之所以出现这些难点问题,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课后服务的实施让许多本就资源匮乏的学校更加独木难支。唯有通过引入社会资源来缓解学校开展课后服务面临的人、财、物等不足,才能较好地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明确的是,学校不是课后服务实施的唯一主体,而且学校资源有限,单靠自身力量难以保障课后服务质量。学校应合理用好校内外资源,并建立健全社会资源引入机制。学校可充分运用家长力量和社区、少年宫、科技馆、博物馆等力量参与课后服务,如在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合理引入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或通过外聘专业教师参与课后服务,以此缓解专业教师短缺、教师工作负担加重的困境。
第二,有关部门应切实保障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权益。一方面,有关部门应切实落实参与课后服务教师补助发放,并逐步提高课后服务课时费的补助标准,进一步激发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积极性。课后服务课时费的补助标准应不低于常规课堂教学课时费的标准,否则课后服务课时费过低,很难激发教师参与的热情和积极性。教育行政部门可通过“一校一案”形式推进教师补助发放,真正让课后服务补助落到实处。教育督导部门应重点加强对参与课后服务教师补助发放的督导,充分发挥以督促改作用。另一方面,学校应建立多样化的激励措施,将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表现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尤其是要制定相关办法明确标准,让奖励、激励落到实处。
第三,教师教育机构应逐步提高课后服务师资的专业水准。在教师职前培养阶段,各师范院校可将课后服务有关内容融入师范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和优化课程设置,加强对课后服务师资的职前培养与储备。在教师入职前和入职后,教师教育机构应加强关于课后服务相关内容的培训,注重实践参与,突出培训实效,提高教师开展课后服务的业务能力。中小学可加强与属地师范院校的合作,引导和支持师范院校实习生积极参与课后服务,并将其表现作为实习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四,学校应高度重视减轻教师负担。除了引入社会资源减轻教师负担外,学校还应切实增强为教师减负的意识,大力清理与教学和课后服务无关的事项,使教师能够安心专注于教学和课后服务。同时,学校还可探索实行弹性上下班制及数字技术赋能教师减负。学校可积极打造课后服务智能管理平台,减轻学生报名、安排分班等日常事务给教师带来的负担。
(四)加强课后服务课程建设,丰富课后服务内容和形式
“课程化”不仅有助于创造性地落实国家课后服务政策,还有助于缓解课后服务“高耗低效”困境,提高课后服务质量[15]。当前,课后服务在实施的过程中存在课程内容不够丰富、课程建设不成体系等问题。学校应加强整体谋划,以系统化思维抓课程体系建设,并将其与常规课堂教学相衔接,使二者相互联系、相辅相成,应努力构建从课程目标、课程内容到课程实施和课程评价全流程相衔接的课后服务课程体系。
第一,学校应明确课后服务课程目标。课后服务是学校在上课日及完成国家规定课程和学校教学计划之后开展的,旨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育人活动。因此,课后服务课程也应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根本目标。课后服务课程的设计和开发应围绕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展开,注重课程之间的相互联系与相辅相成。
第二,学校应丰富和完善课后服务课程内容。依据《通知》的要求,课后服务内容既包含丰富多彩的德育、体育、美育、劳动、阅读、科学、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等“兴趣类课程”,也包含指导学生利用在校时间认真完成作业、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辅导答疑和学习拓展指导等“课业指导类课程”[12]。为了满足学生多样化的兴趣发展需求,学校应因地制宜地探索和开发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兴趣类课程。学校应充分利用校外资源,按照有关规定,有序引进具有资质、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和专业人员参与课后服务,发挥好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场所在课后服务中的作用。学校应加强整体谋划,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导向,系统整合和优化课程设置,使课程之间既相互联系,又相互补充。此外,学校还可充分用好线上课后服务课程资源,将其作为线下课后服务课程的有益补充。
第三,学校应抓好课后服务课程实施。课后服务课程实施可分阶段进行。一方面,学校应抓好作业指导与辅导答疑,帮助学生在校高质量地完成作业和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辅导答疑或学习拓展指导。为避免增加学生课业负担,学校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组织学生刷题备考、讲授新课或集体补课。另一方面,学校应在充分调研学生兴趣发展需求的基础上,结合本校资源实际,为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兴趣类活动。在实施过程中,学校应尽量避免出现只注重作业指导与答疑,或只注重开展兴趣类活动这两种偏误。
第四,学校应做好课后服务课程评价。学校可组建包含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家长、校外专业人士等在内的评价团队,结合本校实际,研制评价指标,定期对课后服务课程实施情况开展评价,并依据评价结果调整课程设置,优化课程实施,不断提高课后服务课程质量。
(五)做好课后服务质量评估,推动课后服务提质升级
做好课后服务质量评估是提高课后服务质量的关键动力。课后服务质量必须通过质量评估来检验。当前,我国仍有一些地区和学校尚未对课后服务进行质量评估,评估机制亟待健全和完善。“十四五”时期,我国应更加注重质量评估机制建设,充分发挥课后服务质量评估以评促改的重要作用。
第一,有关部门应构建课后服务质量评估指标体系。构建一套科学合理的课后服务质量评估指标体系,既是做好课后服务质量评估的前提,也是做好课后服务质量评估的核心。目前,学界关于课后服务质量评估指标体系构建的研究总体偏少,对于课后服务实践的指导作用不强。为了推动课后服务高质量发展,学界可重点加强对课后服务质量评估指标体系构建的研究,以期能够以高质量的研究成果推动课后服务质量评估的发展。各地也可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研制课后服务质量评估指标体系,为做好课后服务质量评估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学校应定期开展课后服务质量评估。学校作为课后服务的实施主体,应切实履行好质量评估责任。学校可结合本校课后服务实际,研制具体的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质量评估制度,定期开展课后服务质量评估。在质量评估的过程中,学校应注重多元主体评价,坚持自评与他评相结合,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
第三,学校应做好课后服务质量改进工作。依据课后服务质量评估的结果反馈,学校应逐步改进和完善课后服务工作,推动课后服务提质升级。学校要建立健全评估结果反馈和运行机制,根据反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症下药,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补齐发展短板。
(六)加快数字化应用步伐,推动课后服务数字化转型
随着以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和大数据等为代表的数字技术在政治、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的融合与渗透,教育也将经历一场系统性的数字化转型革命[16]。顺应教育数字化转型,我国应加快数字技术在课后服务中的应用步伐,推动课后服务数字化转型。
第一,各地各校应加强数字技术设施设备建设。这是夯实数字技术与课后服务深度融合的基础和前提。各地各校应加大对教育数字化建设的投入力度,深入持续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加快数字校园和智慧校园建设,加快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提高数字技术在课后服务中的支撑保障能力。
第二,各地各校应促进数字技术与课后服务深度融合。一是各地应利用数字技术打造课后服务智慧管理平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各地可引进优质市场主体,建设区域内统一的课后服务智慧管理平台,实现课后服务一站式管理。各地可利用平台开发出家长端、学校端、政府端等软件,家长可通过家长端,进行在线预约与报名、在线选课选餐、缴费和退费、评价课后服务等;学校可通过学校端,实现学生报名登记、汇总分班、教师排班、课程管理、了解家长评价信息等;政府可通过政府端,实现对课后服务的实时监测与动态管理。二是各地应利用数字技术,丰富和共享课后服务内容。各地可利用数字化优势,系统研发线上课后服务课程,并推动区域内课后服务优质资源共建共享,帮助农村和偏远地区薄弱学校解决师资、课程不足等难题,缩小课后服务区域、城乡和校际差距,促进教育公平。三是学校应利用数字技术完善课后服务评价。学校可利用数字技术手段,动态采集学生在课后服务期间的成长表现过程性数据、家长评价数据、教师评价数据等,不断优化课后服务质量评估。
第三,学校应大力提升师生的数字素养。在当今数字化社会中,数字素养已成为人们学习、工作和生活必备的一个基本素养。学校应在教师培训、日常教学、教研活动中,有意识地培养和提升师生的数字素养,提高教师利用数字化开展教育教学的能力,以及学生利用数字化进行自主学习和信息获取等方面的能力。在课后服务开展的过程中,学校可设置一些与人工智能、大数据、5G等有关的数字技术体验活动或课程,提升师生的数字素养。
(七)完善家校社协同机制,构建课后服务协同育人格局
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在根本上离不开家校社的协同实践[17]。办好让人民满意的课后服务,学校、家庭和社会都有责任。有关部门应完善家校社协同机制,充分凝聚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力量,这对于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第一,有关部门要厘清家校社在课后服务中的职责与作用。这是有效发挥家校社协同作用的前提。从课后服务政策来看,学校是开展课后服务的主渠道和主阵地。因此,学校在课后服务中应发挥主导作用。家庭和社会都是课后服务的利益相关者,应充分发挥自身作用,协助学校开展好课后服务。具体来说,家庭应发挥好参与者、支持者与监督者的重要作用,社会应发挥好参与者与补充者的重要作用。
第二,学校要成为课后服务家校社协同中的桥梁和纽带。一方面,课后服务应深化学校与家庭的合作。当前,从学术研究和实践看,家校共育都集中在教育教学上,很少涉及课后服务。因此,未来应将家校共育的研究和实践拓展到课后服务中,充分发挥家校共育在提高课后服务质量中的作用。学校应自觉承担沟通家庭与社会的桥梁和纽带职责,凝聚课后服务合力。学校应鼓励和支持广大家长参与课后服务的实施、管理与评价,汲取家长的智慧。学校可积极鼓励和吸引有意愿和有资质的家长参与课后服务,拓宽师资来源渠道。学校要建立与畅通课后服务意见建议反馈渠道,认真倾听家长意见和诉求,不断改进课后服务相关工作。学校还应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及时向家长反馈学生在课后服务期间的表现状况,指导家长合理安排和有效利用学生在家时间,做好课后服务与家庭教育的衔接。另一方面,课后服务应深化学校与社会的合作。学校应积极主动与社区、少年宫、科技馆、博物馆等社会主体建立联系,搭建常态化合作平台,建立常态化学校、社会协同机制。在此基础上,学校要切实增强引入社会力量参与课后服务的意识和能力,建立引入与管理机制,充分用好社会资源,缓解校内课后服务资源不足的困境。
第三,家庭和社会也要主动发挥作用。在家校社协同机制中,家庭、社会与学校的地位是平等的,家庭和社会不能一直处于被动状态,而是要化被动为主动,积极参与家校社协同育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后,家长更应转变自身观念,积极加强学习,掌握一些科学的育儿知识和育儿方法,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家长要积极参与和支持学校课后服务,帮助学校排忧解难。家长还可积极对课后服务建言献策,积极参与课后服务监督与评价,帮助学校提高课后服务质量。社会力量也应积极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社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公益性组织、志愿服务团体等社会力量可充分利用自身优质资源,协助或配合学校拓展课后服务内容或形式,助推学校课后服务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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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aculty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in Education, Central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Wuhan Hubei 430079;
2.College of Educational Science, Nanjing Normal University, Nanjing Jiangsu 210097)
Abstract:The construction of high-quality after-school service system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construction of high-quality education system. It is also an urgent need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high-quality after-school service, and an inevitable requirement to promote the comprehensive development of students. According to the research and practice of after-school service, the high-quality after-school service system mainly includes the policy and regulation system, the fund guarantee system, the teacher team system, the course content system, the quality evaluation system, the digital application system and the home-school-community collaboration system. Accordingly, the practical path of building a high-quality after-school service system should include: improving after-school service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strengthening the top-level design of after-school service; establishing and improving after-school service fund guarantee mechanism, strengthening after-school service fund guarantee;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of after-school service teachers and improving the ability of after-school service teachers; strengthening the construction of after-school service courses, enriching the content and form of after-school service; doing a good job of after-school service quality assessment, promoting after-school service quality upgrading; accelerating the pace of digital application and promote the digital transformation of after-school services; improving the coordination mechanism of family, school and communityand building a pattern of after-school service coordination and education.
Key words:“double reduction” policy; high-quality after-school service system; realistic motivation; basic composition; practical path
收稿日期: 2024-01-26
基金项目: 华中师范大学信息化与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协同创新中心重大委托项目(xtzdwt2021-004);华中师范大学国家教师发展协同创新实验基地建设专题项目(CCNUTEIII2021-17)
作者简介: 付卫东,男,湖北浠水人,华中师范大学教授,教育学博士,博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教育经济与教育政策研究;郭三伟,男,安徽界首人,南京师范大学教育领导与管理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教育领导与教育管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