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建
〔内容提要〕辽宁省是工业大科教大省,工业门类完整性居全国领先水平,综合科技创新水平居东北首位,产业基础扎实、创新优势明显,两院院士数量、院所数量、国家级创新平台数量均居东北第一、全国前列,在共和国工业史上创造了1000多个第一。近年来,随着辽宁省产业转型振兴发展的不断深入,一些关键技术、基础材料、核心零部件受制于人的问题日益显现,严重影响了数控机床、机器人等传统装备制造业的优质发展,也影响了集成电路装备等新轨道的培育。辽宁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亟须依托产业主导产业链条上下游创新资源和能力的优化整合,打造科技创新联合体,围绕重点优势领域开展协同创新,以技术的群体性突破,提升产业整体竞争能力。
〔关键词〕科技创新;科创联合体;建设思路
注:本文系辽宁省科学技术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B类(项目编号:2023JH4/10600028)
一、引言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在发展新赛道、在发展新动能中不断塑造新优势。创新成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坚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坚决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是党中央对科技创新的重要部署。面对百年未有之变局,面对国内外环境的新变化,辽宁要依托新材料、精细化工、智能制造芯片制造装备等领域的创新基础和产业优势,加快科技创新联合体建设,通过重构技术创新的组织模式,进一步激发创新潜能,把辽宁的担当和作为体现在关键技术攻关上,体现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上。
二、辽宁省构建科技创新联合体的基础和条件
(一)产业实力雄厚
辽宁省工业门类齐全,在国民经济行业的41个工业大类中拥有40个,207个中类中拥有197个,666个小类中拥有500余个。装备制造业体系完整、底蕴雄厚,在国家产业布局中占有重要地位,具有显著的科研攻关能力和技术工人储备优势,飞机及发动机、机器人、数控机床、大型船舶和成套装备的研发设计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是国家装备制造业重要的科研和生产基地之一;原油加工能力约1.3亿吨/年,占全国总量的15%,烯烃、芳烃原料供应能力居全国前列;重组后的辽宁省粗钢产能位居国内第二、世界第三,成为拥有完整产业链的中国乃至全球钢铁工业基地。雄厚的产业实力,培育了一批能够主导科技创新联合体建设的科技型产业龙头。
(二)创新资源丰富
辽宁拥有两院院士57人,中科院驻辽科研机构6个,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34个,综合科技创新水平居东北地区首位,化学、工程学等相当一批学科在国内已处于领先地位,沈阳材料科学国家研究中心等平台代表了国际相关领域的最高科研水平,近年来获得的国家级科技奖励数量屡创新高,具有深厚的科研底蕴。辽宁省创新载体优势突出,沈大两市获批东北首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沈阳、大连、营口3市先后获批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全省国家级高新区达到8个,数量居全国第6位,初步形成沈大高新技术产业带。丰富的创新资源催生了一批具有实质性意义的产学研联盟。截至目前,辽宁省运行1年以上典型实质性产学研联盟200个,已组建各类创新平台143个,实施科研项目1636项,攻克关键技术847项,转化科技成果1233项,获得发明专利2691项,制定标准1160项,获得各类奖励325项,在构建科技创新联合体方面进行了初步的尝试。
三、外省构建科技创新联合体的具体做法与经验
(一)聚焦地方特色产业
河南省优先布局汽车、轻纺食品等传统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等新兴产业,以及量子信息、氢能源、储能等未来产业,首批将组建12个科技创新联合体。江苏省以数字经济、“碳达峰碳中和”等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主导产业为重点布局,首批组建10家科技创新联合体。总的来看,各地坚持少而精的原则,结合自身发展基础,围绕当地主导产业,组建科技创新联合体,以科技创新带动创新链产业链的融合发展。
(二)联合攻克关键技术
科技创新联合体的重要作用是进行技术联合研发,攻克核心技术难题。海南省、陕西省、河南省、湖北省、宁夏等省明确,科技创新联合体就是要紧紧围绕相关产业和牵头单位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需求,广泛聚集产学研等创新资源,建立联合技术研发的实质性运行机制,组织优势创新力量开展联合研发和协同攻关,着力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和产业共性关键技术,提升产业核心技术竞争力和产业创新效率,形成高水平的科技成果,推动新技术产业化规模化应用。
(三)签署联合共建协议
科技创新联合体必须联合产学研各方,确保各方利益在协同攻关过程中得到保障。海南省、江苏省、河南省、陕西省均明确强调,牵头单位共同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科技创新联合体组建协议,明确各成员单位技术创新目标任务分工和责任权利义务、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归属、技术开发成本承担以及技术转让、许可、咨询、服务产生的收益分配办法,形成定位清晰、优势互补、分工明确的协同创新机制。
(四)加强机构组织管理
海南省、湖北省、河南省、浙江省等省要求科技创新联合体设立决策、咨询、执行等组织机构,建立有效的决策和执行机构机构,配备必要的专职工作人员。有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建立资金使用内部监督机制,按规定落实政府资助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监督。通过合理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确保科创联合体高效运转。
(五)探索设立首席科学家
湖北省、陕西省、河南省、厦門市等多个省市提出,科技创新联合体实行首席科学家制度。科创联合体首席科学家必须是本领域领军企业技术带头人或高层次人才,科研经验丰富,自主创新能力强,善于研发转化先进技术成果,创造国际国内技术标准。首席科学家在项目研究方向、科研经费和人员选聘等方面具有决定权。
(六)政府积极组织推动
2021年,陕西省、浙江省率先启动组建省级科技创新联合体。2022年,江苏省、河南省、海南省相继启动这项工作。从上述省份来看,政府发挥顶层设计的作用,自上而下、科学规划,统筹推进科技创新联合体建设,制定出台政策文件,明确建设科技创新联合体的任务目标、组建程序等具体内容,指导各地市和县直各单位进一步抓好落实。
(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各省都强调,在科技创新联合体建设过程中,一定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浙江省通过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加强科技项目支持、派驻工业科技特派员、组建市县科技创新联合体等四种方式予以支持。陕西省制定相关政策,鼓励科技创新联合体培育建设自主知识产权体系,支持组建或参与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海南省进一步鼓励境外专家团队、科研院所和企业在提供资金支持平台的基础上,积极加入科技创新联合体。
四、辽宁省构建科技创新联合体的思考
(一)总体思路
围绕辽宁省精细化工、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芯片制造等优势产业,组织推动具有较强创新资源整合能力的龙头企业等相关企业、高校和科研单位共同参与、分工协作,以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问题为目标,以承担重大科技专项为主要任务,用3年左右时间,构建30个左右科技创新联合体。以市场机制为纽带,采取政府协调引导、企业自发组织的方式,加强上下游协同,整合平台、项目、人才、资金等创新要素,打造高效开放的创新微系统,赋能产业链中下游,形成体系化、任务型的创新合作组织和利益共同体,探索突破关键技术“卡脖子”的新路径,为辽宁坚决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作出贡献。
(二)建设原则
(1)任务牵引,目标导向。以重大工程建设任务、型号装备研制任务、重点新产品研发任务为牵引,集聚产业链上下游优势资源开展协同创新,突破相关产业“卡脖子”问题,实现国家重大工程任务突破技术封锁、打破产品垄断、替代进口、增強承接和配套能力的目标。
(2)企业主体,整合资源。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高校院所创新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形成协同创新生态大格局,促进全产业链共同提升。
(3)协同创新,开放发展。加强对跨领域创新力量的优化整合,集聚项目、平台、人才等创新资源,促进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融通创新,打造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多元协同的创新共同体。
(4)政府推动,分步推进。发挥政府统筹协调作用,选择若干具有一定基础的重点领域,引导有条件的龙头企业聚焦产业创新重大任务,整合产业链上下游创新资源,先行试点组建科技创新联合体,成熟一个,组建一个,分步推进。
(三)组建要求
(1)科技创新联合体要以重大体系化任务为牵引。围绕破解“卡脖子”难题,抢占前沿技术制高点,以关键工艺、核心材料、零部件(含软件系统等)、进行整机的技术突破,建立系统化、高效化研发攻关机制,实现产业链自主可控。
(2)科技创新联合体要制定系统可行的开发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关注某一特定任务目标,涵盖未来3-5年的研发项目计划、成果转化目标、资金筹集(含政府拨款)计划、研发投入预算或概算等内容。
(3)科技创新联合体要有清晰的组织架构和管理团队。科技创新联合体要有相对明确的参与单位构成,各参与单位要共同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制定包括但不限于进入和退出机制、运行服务、资源投入、收益分配等制度在内的内部章程或规章制度。可选聘科创联合体首席科学家,负责领导科创联合体的科技创新工作。
(4)科创联合体要具备与任务目标相配套的基础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一定数量的高层次研发和工程技术人员,必要的研发和成果转化物理空间,相应的研发、检测和试验验证设备,具备相应的研发和生产资质。
(四)管理方式
(1)备案管理。省级科技制定科技创新联合体管理办法,对备案申请进行常态化受理和评估评价,对符合相关要求和条件的科技创新联合体进行备案并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2)强化服务。各市科技主管部门建立常态化的科技创新联合体沟通联络机制,在需求收集、技术协作、成果转化、金融资金、人才交流等方面为科技创新联合体对接提供必要帮助。
(3)考核评价。省级科技制定科技创新联合体考核评价办法,定期组织实施情况评价,发现存在问题的,反馈相关意见并提出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撤销备案。成员单位如涉及违规行为,将被列入诚信黑名单,对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进行限制申报。
(4)打造样板。对科技创新联合体建设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总结经验,复制推广到全省。对在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发展上成效显著、形成长期合作模式的科技创新联合体,支持其组建实体法人,如新型研发机构等,给予更大的政策扶持。
(作者单位:沈阳航空航天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