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村改居”社区新老居民共融问题是城乡居民融合问题的缩影,也是社会工作参与“村改居”社区治理的重要突破点。文章以L市S街道管辖下城市扩张型“村改居”社区为例,从社区整体和居民个人的层面分析社区居民共融问题产生的原因,探寻社会工作通过联动多元主体共治、搭建居民互动交流的有效平台、培育居民共同体意识的路径,从而增强居民间的粘性,通过融合互动,共建共享美好家园。
关键词:社会工作;“村改居”社区;社区治理
文章编号:1674-7437-(2023)09-0020-03 中国图书分类号:D422.6;D669.3 文章标识码:A
“村改居”社区是在政府主导下推进快速城镇化进程的产物,依据“撤村改居”的政策将城市边缘的农村及纳入城市规划用地的“城中村”地区以“就地”或“就近”方式迁居进城的特殊社区,也是一类我国特有的由农村社区向城市社区转变的过渡型社区[1]。“村改居”社区既趋向于城市社区的组织形式和管理体制,却也保留了农村社区管理体制痕迹,其兼具农村社区和城市社区的特征也直接导致了“村改居”社区治理面临复杂境遇。
“村改居”社区基于商业化契约和利益关系集聚了本地安置农民、因工或置业入住的市民等多个主体,居民更容易陷入社区治理制度不健全,文化背景、生活习惯不同的困境中[2],加之“村改居”后涌入的大量外来人口,新老居民不得不在社区的发展中迎来碰撞,彼此陌生感难以消除,共融困难。在这一背景下,如何促进“村改居”社区居民共融,消除居民对社区和彼此的隔阂成为社区治理不可忽视的关键问题。社会工作具备赋权增能的专业力量和“服务型治理”的独特优势[3],可以通过链接多元资源,服务社区居民,共创共治,促进新老居民共融。在社会工作嵌入“村改居”社区治理的实践中,助力新老社区居民融入社区、彼此相融是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的工作重点。
1 “村改居”社区概况
L市S街道位于L市区中北部,下辖15个城市社区,9个农村新改城市社区,30个农村社区,20个行政村[4],外来流动人口数量占据常住人口数一半以上,S街道 “村改居”社区治理整体发展呈现出过渡性、复杂性以及不平衡性的特征。
首先,S街将辖区内的“村改居”社区统一纳入城市规划管理中,社区管理机制和居民户籍身份都归于城市社区,但受制于街道办事处管理能力和水平的限制,无法立刻完成所有社区的转变,社区面临农村和城市管理体制并存的局面。其次,S街“村改居”社区居民人员构成极为复杂,原住村民、外来租户、购买房屋的市民混合居住,大量耕地被征用,搭建商业用地吸引众多外来务工人员进入,流动人口数要遠大于原住民人数,导致社区治理面对更多的不确定和复杂性。最后,S街落实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政策,辖区内B社区、C社区和Q社区都利用自留用地和政府补偿款搭建材料市场、货运站、工业园等,吸引大型购物中心入驻社区,发展社区集体经济,但不同社区的经济情况有差异,社区发展不平衡。
2 “村改居”社区居民共融存在的问题
2.1 社区治理主体单一,治理水平较低
“村改居”社区在转型过程中将治理机制由原先农村社区的“单一管理”转为“多中心联动共治”,其治理主体包括政府、社区居民、社会组织、自治组织这几方面,通过链接整合各方资源,让多元化的主体共同参与到社区事务中去。S街道“村改居”社区在社区治理上习惯性沿用原有行政村以政府行政化管理为主导的组织架构和管理机制,下辖社区治理主体处于单一状态。虽然在发展中逐步加入了其它主体参与治理,但基层治理主体还是过多依赖于政府,社区服务都是由街道和社区居委发起,其它社会组织和居民组织主动参与社区治理较少。S街道学习其它“村改居”社区治理经验,在社区治理方面做出了一定的成效,但部分社区治理水平还存在着极大的改进空间。M社区、Q社区以及G社区都是由5个以上的行政村合并而成,合并时间较晚,涉及规模较大,各行政村原有的管理方式不同,直接导致现行的社区管理机制存在着一定的滞后性,公共管理体制混乱。
2.2 社区资源整合不足,排斥现象严重
社区资源可以分为物质资源与非物质资源,“村改居”社区物质资源水平是评判居民融合程度的重要依据,S街道社区资源整合有所欠缺,大部分社区还出现资源排斥的现象。在大量外来人口进入社区和城乡二元体制等因素制约下,原住居民会排斥与外来居民在社区物质资源尤其是经济资源上的共享,内心产生经济权利和利益的被剥夺感,虽然有针对流动人口的相关政策帮扶,但社区往往会更倾向于选择拥有本地户籍的居民,这种隐形的权益保护,大大加剧了双方的利益冲突,激化矛盾。非物质资源的冲突主要表现在教育和文化资源方面,外来居民子女办理入学手续复杂、限制条件多,受教育权难以得到保障。同时社区文化活动形式单一且组织次数较少,外来居民对于社区举办的文化活动参与程度低,居民整体精神文化生活匮乏,使得本地与外来居民间隔阂问题愈发严重。
2.3 居民缺乏认同感,难以融入社区
增强社区居民对彼此、对社区的认同感是实现社区共融的重要途径,“村改居”社区居民主要为原住村民和流动人口两大类,这两类人群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都不高[5]。S街道“村改居”改变了村民的居住空间、生产和生活方式,也导致绝大部分村民在转型期乃至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对自身角色转变缺乏认知,对新社区缺乏认同感和归属感。M社区和G社区中还出现了居民之间的“抱团”现象,居民习惯性按原住村庄来划分自身交往区域,对自己和他人的身份认知仍是不同村落的村民而非同一社区的居民,以此发展形成的小团体在极大程度上加深了社区居民间的隔阂与排斥。从社会心理学和领地意识的角度来看,任何稳定的社会群体对于任何新介入的外部因素都会在心理上产生不同程度的排斥感,原住居民潜意识中存在着领地被入侵的排外倾向,外来居民数量的增加也会加重原住民潜意识的焦虑心理。外来居民本身对于社区有天然的陌生感,不加以引导推进双方融合只会加剧这一冲突。
2.4 居民自治力量薄弱,自治组织发展缓慢
社区自治组织也是了解社区居民的实际需求,促进居民对话和协商,增进居民彼此间理解和信任的重要途径。S街道“村改居”社区面临着自治建设不足的问题,主要表现为社区居民缺乏自治意识、参与能力不足、社区自治组织发展缓慢等几方面。S街道“村改居”居民缺乏主动参与社区治理的意识,与上层管理的政府部门和基层组织缺乏沟通,难以获取并监督有关社区治理决策的公共信息。年轻人外出务工,社区内活跃的居民大多数为老年人和青少年,这两类人群普遍知识储备较少,在参与民主协商、志愿服务、组织管理等社区事务的主动性和能力上都有所欠缺。S街道村改社区的自治组织在数量和质量上都存在不足,资金和人才的短缺让社区自治组织的持续运行和发展都十分受限。
3 社会工作介入“村改居”社区居民共融的路径思考
文章通过引入社会工作介入“村改居”社区治理,从政府、社区、居民多角度出发,探寻社区居民共融的有效路径。
3.1 发挥政府与居民间桥梁作用,联动多元主体共治
S街道“村改居”社区内新老居民存在长期的权益和资源上的排斥,居民的实际需求也复杂多变,就更需要在政府与居民间通过搭建桥梁,实现上下层级的良好沟通,从而最大化发挥政策的导向与保障作用。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使社工组织作为中间团体嵌入到街道“村改居”社区中,精准主动地将政府的最新举措传递到社区居民中去,提升惠民政策知晓率,引导外来居民参与社区生活,并将政策落地社区产生的问题反馈给街道以便于政策的调整,充分发挥媒介作用,调适政府与居民关系。社会工作促进“村改居”社区居民共融的重要路径之一便是实现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多元主体协同共治需要探索有效的社区参与机制和切入点,挖掘社区在人力、资金等方面的潜在优势,主动与外来企业、社会组织、政府支持等合作,激发社区的发展活力。在社会工作嵌入S街道“村改居”社区治理和共融的实践中,应该通过对社区硬件和软件资源的充分整合,调动市政府、居民、社会组织和企业等多元主体的力量共同参与到社区服务中,预防和解决社区治理问题,促进社区发展。
3.2 优化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强化公共利益观念
S街道大部分“村改居”社区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仍习惯性沿用原有的乡村管理模式和思维,存在政策实施缺乏针对性,社区资源整合不足,公共服务供给跟不上且类型单一等问题,直接导致社区发展质量不高。社会工作者(以下简称“社工”)是社区公共服务重要供给主体之一,能够向社区提供更专业的服务来丰富社区公共服务,进而促进居民融入社区。社工可以通过协助S街道“村改居”社区建立集中生活共同体,将公共服务、社区管理和居民生活几大功能集中,打破原有的资源与利益边界,维护社区居民公共利益。此外,社工挖掘L市除政府和社区组织以外的社会力量,充分发挥社区公共环境卫生、社区公共文化服务、社区就业与福利保障等方面潜能,让更多样化和更精细化的公共服务真正下沉到社区内部。同时,培育“村改居”社区居民的公共利益观念是促进社区居民融入社区并打造社区共同体的基础,也是社会工作在已有政策框架下进一步完善社区治理的重要保障。社工发挥政策协调者的角色作用为社区居民和社区组织搭建平台来表达各自的利益诉求,畅通居民发声的渠道,让与社区居民相关的福利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3.3 培育社区共同体意识,增进居民心理认同
社区共同体是社区治理取得成效的重要基石,构建社区共同体的核心在于社区居民彼此的认同感,居民间彼此认同才意味着真正的共融,认同感是在互动与交流的基础上形成的。社会工作通过内部公共空间的营造激发居民的归属感,社区公共空间是社区居民能够随时相互交流、沟通的最便利的场所。针对M社区和Q社区出现的“抱团”现象,社工可以联合社区居委和社会组织来带动社区居民共同参与打造社区生活空间,通过物质奖励的方式吸引居民在社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社区广场等公共场所参与教育讲座、素质拓展等活动,设置互动环节鼓励居民相互交流。社工还把文化作为联结社区居民的有效媒介,挖掘当地人文历史并针对性地开展历史学习、美食品尝、本土手艺制作等主题活动,发掘社区志愿者,吸引外来居民参与社区活动,有效提升外来居民的文化认同感和原住居民的文化自豪感,新老居民在互动中形成共同的社区文化记忆,增强居民间的心理认同。
3.4 完善社区自组织建设,搭建居民互动平台
“村改居”社区自组织建设是有效提高社区居民自治能力和共同体意识的重要一环。社工在介入S街道“村改居”社區居民共融的实践中,因地制宜根据不同社区的特点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对W社区和C社区这类大型社区,社工可以整合社区内外资源,协助搭建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平台,完善社区自组织建设,重点关注社区内外来人口和困难弱势人群的参与,有意识地创造条件引导这几类人群参与到自组织的建设和社区事务中,解决这些群体在居民利益上表达缺失的问题。同时协助社区组织面向儿童、老年、妇女群体等不同类别的志愿服务队伍,在社区内开展居民对话、邻里互助、公益服务等活动。针对M社区和Q社区这类新老居民冲突较多的社区,为社区居民提供良好沟通的平台,提高居民的接触机会和互动频率。社工在社区内组织节日文化或党日主题活动,吸引居民参与其中,开展多样的游戏帮助居民破冰互动、相互熟悉。社工也可以利用智慧社区作为服务切入点,通过线上平台采集并管理居民信息,让更多组织充分利用数据,开展更多样化的活动,提供更完善的社会服务,有效畅通居民间交流渠道,拉近彼此间的距离。
4 结束语
新老居民从隔阂走向共融的关键在于政府政策的支持、社区居民间高频次的互动交流,打破血缘、地缘观念的隔阂进而加深对彼此的认同感以及对社区的归属感。实现“村改居”社区居民共融是一个长期的综合性发展过程,需要政府部门、社区、社区居民和社会组织等多方力量共同参与到其中。社会工作以第三方社会治理工具介入“村改居”社区居民共融,结合实际治理困境来因地制宜地创新社会工作的服务机制和介入方法,通过为社区居民搭建互动平台、提供公共服务、强化多元主体联动共治的方式转变社区治理理念,提高社区治理能力,进而有效扩大“村改居”社区居民交往的范围,提升社区居民互动的频次,加强社区居民交往的深度,同时对社区文化加以重构、社区资源加以再造,让居民对社区产生归属感,有效促进社区居民间互构共融,更好地融入社区生活。
参考文献:
[1]叶继红,庄晓丹.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农民集中居住问题研究述评[J].贵州社会科学,2011(01): 94-97.
[2]李艳营,叶继红.从区隔排斥到互构重塑:半熟人社区居民共融研究——基于结构二重性视角下S市F街道的分析[J].湖北社会科学,2022(04):47-56.
[3]王思斌. 社会治理结构的进化与社会工作的服务型治理[J].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4(06):32-39.
[4]兰山区人民政府.兰山区村 (社区) 一览表 [EB/OL].(2023-08-25)[2023-08-25]. http://www.lyls.gov.cn/info/1090/1232.htm.
[5]刘红,张洪雨,王娟.多中心治理理论视角下的村改居社区治理研究[J].理论与改革,2018(05):153-162.
作者简介:边雨昕(1999-),女,汉族,山东临沂人,在读硕士,研究方向为社区社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