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寿奎,周润香
(重庆交通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重庆 400074)
发展经济必须把环境保护放在重要地位,中国历来重视生态环境保护。自1979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颁布以来,中国制定和修改了30 多部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有关的法律,生态环境法律体系日益完善。党的十八大以来,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总体规划,推进“五位一体”整体布局,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然而,根据《2018 年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在全国338 个地级市及以上城市中有217 个城市环境污染超标,占比为64.2%,海河和辽河流域仍为中度污染地区。由此可见,环境治理情况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政府仍需高度重视环境治理。目前,以政府主导的命令型环境规制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应用碳排放交易与流域生态环境横向补偿市场机制政策治理环境污染,形成了市场型环境规制;以公民和环保组织为代表的自主型环境规制成为传统命令型环境规制的有效补充。由于中国地域广阔,地区经济水平、产业结构与居民环保意识存在差异,需选择不同规制方式,因此研究不同环境规制方式以及产业结构对环境治理效率的影响机理,对环境治理决策有重要意义。
本文选取2004—2015 年(由于本文部分指标数据年鉴只统计到2015 年)中国30 个省域的数据,运用空间杜宾模型讨论命令型环境规制、市场型环境规制和自主型环境规制对环境治理效率的影响,再将政府环保投入能力纳入研究框架中,考察政府环保投入能力在异质性环境规制与环境治理效率之间是否发挥中介效应,并提出环境治理政策。
关于环境规制方式的研究。余泳泽等通过梳理中国式环境规制政策的演变,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方面研究了中国式环境规制的经济效应[1];赵玉民等将环境规制方式分为显性环境规制和隐性环境规制,其中把隐性环境规制界定为内在于个体的、无形的环保思想、观念、意识、态度和认知等[2]。肖权等将环境规制方式分为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以及自主型环境规制[3];孙慧等将环境规制方式分为正式环境规制和非正式环境规制[4]。
关于环境规制效率的研究。张明等采用空间滞后模型从环境规制本地效应和溢出效应的双重视角分别考察了命令控制型、市场激励型和公众参与型环境规制对雾霾污染的影响[5];孙慧等运用静态和动态空间杜宾模型分别探讨环境规制对环境污染的影响[4];张丹等采用动态空间面板模型实证分析异质性环境规制对经济波动的直接影响机制和外商直接投资间接影响机制[6];徐晓慧等运用面板数据模型,提出外商直接投资与环境规制对制造业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存在替代关系[7]。环境规制测度时采用不同测算方法得到的结果会使研究结论有所不同[8]。Ebenstein认为环境污染影响公众健康并诱发严重的疾病威胁,环境治理效率的高低是判断环境治理情况的有效指数[9]。杨俊等使用DEA 三阶段模型,研究了2004—2008 年中国区域环境治理投入效率[10];罗明等采用Stackelberg博弈—DEA模型分析环境社会治理效率与子系统效率及时空演化规律[11]。吕雪梅等运用SBM 模型和Malmquist 生产率指数,从静态和动态的水平研究2006—2016 年中国环境治理效率[12];曾贤刚基于DEA 方法和Tobit模型分析环境效率的影响因素,得出人均GDP和进出口贸易额对环境效率影响较大[13]。
关于政府环境治理能力的中介效应。现有研究从定性和定量的角度研究政府能力对环境治理效率的影响,认为地方政府通过获取、配置和整合各种有形和无形资源,提供满足社会能力需求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形成独特的政府行为模式等。谢秋山认为国内政府能力研究在广度与深度方面都取得了明显的进展,但是,亟需进一步分析政府部门治理能力的差异[15];田华文通过对江西省东阳乡和台湾省台北市两地的垃圾分类案例进行研究,提出地方政府能力是“强制”的先决条件[16]。定量研究方面。李靖使用熵值法,研究了吉林省政府治理能力[14];Ping Lei等采用三阶段博弈,提出当政府能力足够时,企业规模对环境规制没有影响[17];祁海军以治理主体、治理过程和治理绩效为评估对象,侧面研究了河南各地的治理能力,认为政府能力越强,环境治理效率就越高,招商引资能力也相对较强,企业间的竞争压力促使企业进行技术创新,进而降低成本和减少污染排放[18]。
综上所述,当前国内对环境规制效率以及政府环境治理能力中介效应的研究已经取得一定进展,给本文提供了理论与方法的借鉴,但仍存在研究方法和研究视角两个方面的不足。从研究方法来看,更多讨论0—1 权重和地理权重,较少讨论经济权重和经济地理权重,由于各地区经济情况不同,回归结果也存在差异,因此采用林光平等研究的经济权重[19],讨论经济空间外溢效应。从研究视角来看,产业结构升级、绿色技术创新和外商直接投资是研究热点,环境库兹涅茨曲线通过改变解释变量被反复验证,但很少研究由政府环保投入能力、环境规制与产业结构优化带来的环境治理效率变化。
学者对环境规制影响治理效果开展了大量研究。安锦等实证检验了强制性环境规制相较于市场型环境规制对污染减排的作用更显著[20];江三良等研究发现环境规制与碳排放效率呈现“U”型关系和负向溢出影响,且具有工具选择、地区差异以及资源禀赋异质特征[21];伊志宏等研究发现公众环境关注通过强化政府环境规制发挥作用,能够驱动企业绿色创新行为[22]。环境规制是中国省市环境污染治理关键要素[23],由此可假设各类环境规制对环境治理效率起作用。关于异质性环境规制与环境治理效率的关系假设:①命令型环境规制是依靠政府政策的刚性约束,强制实施政策文件,给予未遵守企业行政处罚;②市场型环境规制基于环境治理的补贴,污染排放征收碳税和碳排放交易等方法促使企业减少污染排放;③自主型环境规制是由公众和环保组织通过媒体网络问政、环保投诉和信访等方式,参与到环境污染治理中。
数据包络分析(Data Envelopment Analysis,DEA)是利用数学规划和统计数据确定生产前沿面,并判断决策单元效率高低的非参数技术效率分析方法[24]。为测算环境治理的效率值,本文采用非期望产出SBM 模型,SBM 模型由Tone 提出和发展[25],属于非径向和非角度的DEA 模型。SBM 模型弥补了传统DEA模型大多属于径向和角度衡量,并将投入产出松弛变量放入到目标函数中,使评价非期望产出下的效率问题更加有效。模型表达为:
式中:θ*表示效率值;投入、期望产出与非期望产出的个数分别为m、q、h;投入、期望产出与非期望产出的指标类型分别为i、r、k;x、y、b 代表松弛变量类型;投入、期望产出与非期望产出的松弛向量分别为表示第o个决策单元投入产出值;λj代表决策单元的权重。目标函数θ*在关于严格单调递减,0 <θ*≤1;当θ*=1 时,决策单元效率值位于DEA 最优前沿面;当θ*<1时,决策单元存在效率损失[26]。
本文采用的投入产出指标如下:①投入指标。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公共设施管理及水利业从业人员数;财政支出中科学和教育事业支出环境费用;②产出指标。地区GDP为期望产出指标。非期望产出:一般工业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排放量。
为了分析不同环境规制的效率,本文用空间杜宾模型分析环境规制的空间效应。在已有研究中,地方环境污染被认为存在一定的区域内空间自相关性和外溢性[27],空间杜宾模型通过考虑空间效应,调整模型空间因素导致的误差,以提高分析结果的准确性。模型设定如下:
式中:i表示省份;t表示年份;eff为环境治理效率;ER1 为命令型环境规制;ER2 为市场型环境规制;ER3 为自主型环境规制;x为一系列控制变量;W为空间权重矩阵;α、β、δ 为待估参数;αi和vt分别为空间固定效应、时间固定效应,是模型的可选项;εit为随机误差项。
在异质性环境规制影响环境治理效率的过程中,可能直接作用于环境治理效率,也可能通过政府能力来影响环境治理效率。因此,政府能力为中介变量,异质性环境规制通过政府能力来影响环境治理效率。本文借鉴温忠麟等的研究方法[28],具体设置的模型如下:
经济权重矩阵采用林光平等的研究[19],经济距离采用地区间人均GDP的差额,矩阵构建如下:
根据数据可获得性及连续性,本文测算2004—2015 年中国30 个省域的数据(因西藏样本数据缺失严重,同时部分指标数据年鉴只统计到2015 年,由于数据的不可替代性,无法舍弃,因此本文使用2004—2015 年的数据进行测度;因数据收集原因,故未包含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环境治理效率的投入产出指标、异质性环境规制的各项数据、政府能力和控制变量的数据都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环境统计年鉴》《中国环境统计年报》《中国环境年鉴》,个别缺失的观测值采用线性插值法补齐。
解释变量:从政府、资本和公众的角度将环境规制分为命令型环境规制、市场型环境规制和自主性环境规制[29]。①命令型环境规制(ER1)选取当年某省市实施行政处罚案件数、行政部门和监察机构总人数和当年完成环保验收项目数;②市场型环境规制(ER2)选取建设项目“三同时”环保投资、污染治理项目本年完成投资和排污费收入;③自主型环境规制(ER3)选取人大建议与政协提案数、信访办总结数和科研机构人数。本文采用熵权TOPSIS 构建3 种类型环境规制的综合指标,以解决各项指标量纲的差异。以往研究没有对数据进行正/逆向化处理,直接采用归一化或者区间化(将数据压缩成1—2 之间)。因此,将某些指标进行逆向化处理,再进行区间化。
中介变量:政府环保投入能力。政府环保投入能力考虑不同政府部门职能存在差异,要根据职能特征和面临的不同挑战制定差异化对策。例如环保部门关注环境执法,而组织部门则关注科学选拔任命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员领导干部等,所有政府部门都需具备协调能力[15]。《环境保护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所以考虑政府能力对环境规制的影响至关重要。地方财政支出能反映地方的财政实力,影响环保投入水平,GDP 能反映地区经济状况。因此,用地方财政支出占GDP的比重测算政府环保投入能力。
控制变量:①经济增长(gdp):选取各地区人均GDP来表示,为消除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以2010年为基期,换算成实际人均GDP。为验证环境治理效率与人均收入之间是否存在环境库兹涅茨曲线(EKC假说),在模型中引入平方项,如果GDP 估计系数为正,平方项估计系数为负,则EKC假说成立。②产业结构(manu):采用第二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③能源消耗(ene):采用人均电力消耗强度进行测度。④外商直接投资(fdi):采用各地级市外商直接投资(根据当年年平均汇率将美元折算为人民币)与GDP之比来测度。样本统计性描述见表1。
表1 样本统计结果Table 1 Sample statistical results
本文使用2004—2015 年各省区市的面板数据,采用非期望产出的SBM模型,对中国各省区市的环境治理效率进行测算,然后计算各省区市环境治理效率的均值并进行排序,结果如图1、图2、表2 所示。从图1 可见,2004—2015 年环境治理效率均值处于0.6—0.8,呈波动状。将其分为4 个阶段进行分析,2004—2008 年环境治理效率值下降趋势,2009—2010 年环境治理效率值上升趋势,2011—2013 年环境治理效率上升趋势,2014—2015 年环境治理效率有所下降。说明环境治理效率受经济发展水平、行政政策干预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环境状态与治理效率呈现一定波动性。
图1 2004—2015 年中国环境治理效率变化趋势Figure 1 Change trend of environmental governance efficiency in China,2004-2015
图2 中国各省代表年份环境治理效率Figure 2 Efficiency of environmental governance in representative years of each province in China
表2 中国各省环境治理效率与环境规制情况Table 2 Environmental governance efficiency and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of each province in China
由图2、表2 可知:北京、山东、广东、海南、青海、上海环境治理效率2004—2015 年期间一直稳定在1 左右,北京、山东、广东、上海4 个省份在观察期内的环境治理效率值为1 左右,为最优前沿面,主要是4 个省市在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存在优势;海南和青海的环境治理效率值为1,是因其自然资源禀赋;北京、山东、广东环境治理行政处罚数较高,说明命令型规制在这些地区发挥了作用;北京、广东、上海、青海单位产值污染治理投资、排污费收入为全国后5 位,广东、江苏、浙江、山东、上海在环境治理的人大建议与政协提案数,信访办总结数排名全国前10 名,说明市场型环境规制在这些地区没有发挥明显作用,自主型环境规制模式在这些经济发达地区表现充分。
安徽、新疆、甘肃、广西、山西、陕西的环境治理效率均值低于0.5,其环境治理成效不明显。这6个省区的第二产业占比较低,安徽、甘肃、广西的环境污染治理行政处罚数为全国后7 名,新疆、甘肃、山西、陕西4 个省区的单位产值污染治理投资为全国前7 名,甘肃、山西、新疆3 个省区的人大建议与政协提案数,信访办总结数排名全国后10 名。说明环境治理效率低的省份第二产业占比低,命令型环境规制使用不充分,市场型环境规制积极性高,自主性环境规制有待培育和提升。
内蒙古、辽宁、黑龙江、四川、贵州、宁夏环境治理绩效介于0.6—0.76 之间,辽宁、黑龙江、四川在2004-2015 年间的环境行政处罚数分别为全国第1、4、9 名,宁夏、内蒙古、贵州单位产值污染治理投资为全国第1、4、8 名,宁夏、新疆、内蒙古、辽宁单位产值“三同时”环保投资分别位列全国第1、2、6、10名,辽宁、内蒙古、四川的排污收入均在全国前10名,说明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命令型规制和市场型规制有利于提升环境治理效率。
各省环境治理效率变化。2004—2015 年,黑龙江、重庆、河南、湖北、贵州、湖南、江西、甘肃、山西环境治理效率有一定程度下降或者呈现波动,与经济发展有一定相关性;辽宁、内蒙古环境治理效率有一定提升,与加大环保投资相关。
为了分析环境规制效率的空间相关性,首先考察数据是否存在空间依赖性,需要结合上述空间矩阵测算出空间关联度,并对其加以检验,目前学者采用最多的是全局Moran′s I指数,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Ii为Moran 指数;xi为i 地区环境治理效率。
由表3 可知,在经济权重下,2004—2015 年内各省市环境治理效率的Moran 值基本上通过了1%水平上的显著性检验,只有少部分在5%和10%的显著水平上,经济权重下各年份的Moran 值为正。说明中国30 个省份的环境治理效率在经济空间上表现出显著的正相关性或空间依赖性。
表3 各年份的莫兰指数Table 3 Moran′I index by year
首先,进行Hausman 检验,对模型的效应类型进行选择,检验结果显示采用固定效应;其次,进行LR检验,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拒绝了原假设,说明SDM模型不会退化成SAR、SEM模型;再次,对固定效应模型中个体固定效应、时间固定效应和双向固定效应进行选择,其结果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拒绝了使用个体固定效应和时间固定效应的假设,表明将采用双向固定效应的SDM模型进行计量,其结果如表4 所示。
表4 空间杜宾模型的回归结果Table 4 Regression results for the spatial Durbin model
命令型环境规制ER1 的系数为正且在5%的水平上显著,说明命令型环境规制提高环境治理效率。究其原因在工业化初期,中国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是以出台法律法规为主且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政府自上而下治理模式和权威性一直影响着企业和公众。2008 年以后,在环境友好型战略的驱动下,中国将环境目标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并且发布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更是提出了环保考核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一票否决”制作为中国特色绩效评估体系中的一项干部考核制度,彰显了中央加大对地方干部减排绩效的考核力度,因此命令型环境规制有利于环境治理,整体上提高了中国环境治理效率,在环境状态没有根本转变以及经济发展较粗放时期需要命令型环境规制。
市场型环境规制ER2 的系数为负,但是不显著,说明市场型环境规制与环境治理效率不相关。原因在于市场型环境规制中碳排放交易会挤占企业的生产性投资,不利于企业进行创新投入减少排放,且技术进步本身难以调和企业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间的矛盾。在经济高速发展阶段,企业追求利润,粗放经营,如果实施没有严格行政指令的市场型环境规制,当碳排放交易成本低于企业污染环境增加的收益时,环境污染程度可能会随经济发展而加剧,在碳排放市场交易与环境监督机制不健全的情形下,市场型环境规制难以达到环境治理的预期目标。
自主型环境规制ER3 的系数为正且在5%的水平上显著,说明自主型环境规制促使环境治理效率有所提高。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环保投资增加,信息技术、区块链技术的推广,以及公众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公众和环保组织获取环境信息越来越便捷,公众通过公开信息平台,政府利用互联网信息平台对企业进行监管。同时,政府为了保护公众参与制度法制化、规范化,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办法》,在政府和社会公众双重作用下,自主型环境规制促进了环境治理效率的提升。
其他控制变量分析结果:①经济增长(gdp)的系数为正,平方项估计系数为负,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说明环境治理效率与人均收入之间存在环境库兹涅茨曲线(EKC假说),经济发展中高速时期环境污染可能加剧,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人们加大环保投入、重视环境治理,环境污染随着经济发展水平提高污染减轻。②产业结构(manu)的系数为正且在5%的水平上显著。表明产业结构有利于环境治理效率的提高。追求经济高质量发展背景下,降低高污染、高耗能产业的比重,提高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产业的比重,能够促使技术进步扶持新兴产业,鼓励环境技术研发和清洁设备投资,控制污染的产生和排放[30]。③外商直接投资(fdi)的系数为正,但是不显著,表明外商直接投资对促进环境治理效率没有明显作用,因为当一个地区加强环境规制后,为了降低污染控制的成本,污染企业将搬迁到环境法规较弱的地区,外商直接投资为部分污染企业提供了避难所,且污染排放具有空间溢出性,虽然外商直接投资地区经济增长了,但环境问题没有得到真正的改善。④能源耗量(ene)的系数为正且在10%水平上显著。表明能源耗量对环境治理效率起促进作用,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对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严格,使用风电、光伏等新能源或使用水电等清洁能源改善能源消费结构,促使生产技术不断进步,发展高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产业,降低单位产值能源消耗,间接减少了环境污染排放,环境规制与产业发展需有机融合,通过环境规制与环保政策引导产业发展,产业优化升级同时也需要动态调整环境规制,二者有机融合提升环境治理效率。
为了提高研究结果的可靠性,将上文中空间经济距离矩阵替换为空间地理矩阵,与上文实证结果相比,各解释变量对环境治理效率作用方向一致,表明本文得出的研究结论具有稳健性。空间杜宾模型稳定性检验结果如表5 所示(由于篇幅的原因,只展示了部分结果)。
表5 空间杜宾模型稳定性检验Table 5 Stability test of spatial Durbin model
表6 模型5 检验了异质性环境规制对环境治理效率的影响,命令型环境规制回归结果显著为正,系数记为总效用c1;市场型环境规制回归结果不显著为负,系数记为总效用c2;自主型环境规制回归结果显著为正,系数记为总效用c3。模型6 检验了异质性环境规制对政府环保投入能力的影响,命令型环境规制回归结果显著为负,系数记为a11;市场型环境规制回归结果不显著为负,系数记为a12;自主型环境规制回归结果显著为正,系数记为a13。模型7检验了异质性环境规制和政府环保投入能力对环境治理效率的影响,命令型环境规制回归结果显著为正,自主型环境规制回归结果显著为正,中介变量政府环保投入能力的回归系数记为b,b 不等于0,表明政府环保投入能力起到了部分中介效应作用。中介效应可以通过ab/c进行具体计算,命令型环境规制的系数为0.134 9,自主型环境规制的系数为0.1474,说明命令型环境规制和自主型环境规制通过政府环保投入能力提高了环境治理效率,分别为13.49%和14.74%。
表6 中介效应回归结果Table 6 Mediation effect regression results
本文采用非期望产出SBM 模型分析环境治理效率,使用空间杜宾模型,分析了异质性环境规制对环境治理效率的影响,最后分析了政府环保投入能力对环境规制的中介效应作用。主要结论如下:①全国各省环境治理效率存在显著差异,环境治理效率呈现波动。本文采用非期望产出SBM模型,测度了环境治理效率,分析结果表明北京、山东、广东、海南和青海的环境治理效率为1,产业结构优势影响这些地区环境治理效率,自主型环境规制数量在这些地区表现充分市场型环境规制在这些地区没有发挥明显作用;安徽、新疆、甘肃、广西、山西、陕西的环境治理效率均值低于0.5,环境治理效率低的这些省份命令型环境规制使用不充分,但市场型环境规制积极性高。②异质性环境规制呈现不同的治理效率。命令型环境规制与环境治理效率正相关,推行法律法规有利于环境污染治理;市场型环境规制与环境治理效率负相关但是不显著;自主型环境规制与环境治理效率正相关,公众积极参与有利于环境污染治理。产业结构与能源结构优化有利于环境治理效率的提高,环境治理效率与人均收入之间存在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外商直接投资对促进环境治理效率无明显作用。③环境规制模式通过政府能力影响环境治理效率。通过中介效应得出政府环保投入能力起到了部分中介作用,命令型环境规制和自主型环境规制通过政府环保投入能力提高了环境治理效率。
首先,强化环境规制适配力度,构建网格化环境治理体系,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在有限政府和社会无限需求的现实悖论下,不同层级政府的能力要求是有明显差异的,中央政府从国家层面出台环境保护政策,较高层级省市地方政府负责分解治理目标、分配任务和开展监督,较低层级区县地方政府着重于环保政策执行。需要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职责,细化环境规制政策与工具,提高政府能力和政策工具的适配力度,更好地开展环境污染治理。构建从国务院环保部门、省市环保部门、县区环保部门到街道及村社居民环境管理网络,基于大数据、环保信息平台及区块链技术,落实环境治理责任与绩效评价,提升环境治理能效。
其次,因地制宜实施不同的环境规制方式与产业发展模式。各地区因经济发展水平、自然资源禀赋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完备程度不同,以及受国家产业发展规划的影响,各地选择的环境行政规制与经济发展方式不同(图3)。①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及公众环保意识强的地区可重点使用自主型环境规制。相较于命令型和市场型环境规制,自主型环境规制政府可以减少相应的治理成本,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应该着重完善自主型环境规制的相关制度与内容。这些地区产业发展方向:率先实施“双碳”战略、积极推行新能源汽车及补贴政策、建立碳交易机制,完善第三产业发展政策,发展数字经济与智能产业。管理制度上,完善人大对环境监督与公众参与机制,建立多方参与环境管理智能化监管平台。②对中等发展地区一般选择命令型与市场型相结合的规制方式。生态保护市场体系需不断完善,加快推动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建设,推进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中等发展地区需要完善环境监督制度建设、加大监督力度,建立多方参与智能化监管平台,发挥市场规制机制作用,加大环保投入、排污收费,开展水权配置与水权流转,完善生态环境市场补偿机制,积极推进新型工业化与绿色高效农业,发展清洁高效能源项目。③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重点使用命令型环境规制方式。命令型环境规制依然是环境污染治理的中间力量,加强环保执法对于规范企业和公众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经济欠发达地区公众的环保意识不强,需要政府强有力的推动以提升环境治理效率。国家财政需要加大这些地区环境投资,完善环境治理的市场补偿机制;制定中西部发展低碳绿色产业及产业升级改造政策,培育城乡生态产品交易市场,发展绿色农业、乡村旅游,挖掘城乡特色文化价值,根据资源禀赋完善生态文化产品价格机制与市场交易机制,通过发展绿色产业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最后,建立社会投资者、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社会动员机制。环境治理有很强的正外部性,要实现“双碳”战略目标,中国各方面需要付出极其艰巨的努力,但政府在环境方面投资和监督管理力量有限,需要发挥自主型环境规制的作用,构建政府、社会投资者、公众多元协同参与环境治理的社会动员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污水治理、生态恢复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环境治理,落实环保项目付费机制和投资回报机制。同时,利用大数据与区块链技术建立区域环境状态信息管理平台,开展环境监督,建立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激励机制,充分动员社会公众及第三方对环保投资、环境污染及治理绩效进行监督,充分发挥自主型环境规制的优势,多方位提升环境治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