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奕鑫,叶士琳,王佳韡
(1.福建师范大学 福建省亚热带资源与环境重点实验室,福建 福州 350117;2.福建师范大学 地理科学学院,福建 福州 350117;3.福建师范大学 旅游学院,福建 福州 350117)
公共服务问题历来受到各国政府和广大民众的高度关注,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和重点工作内容之一[1,2]。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公共服务体系日益健全,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全面提升,为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奠定了重要基础[1]。而伴随着公共服务需求的日益增长和多元化,社会组织在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1,2]。
社会组织存在于政府和市场之外,是以自愿性、自治性为基础的公益性、非营利性群体[3]。作为公共服务供给的主要载体,不同类型、规模的社会组织在资源配置能力和服务能级方面存在明显差异,而数量众多的社会组织共同决定了所在城市的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强弱及其对外辐射范围[4]。故城市社会组织服务能力不仅是城市社会组织发展状况的综合体现,也是城市公共服务供给水平的重要支撑。城市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城市能否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社会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对城市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具有显著影响[5,6]。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组织发展成效显著,但不同地区间社会组织发展水平仍存在较大差异[7,8],城市社会组织服务能力空间非均衡现象突出,公共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存在[9]。因此,探讨城市社会组织服务能力的时空分异和影响因素,不仅能够为促进我国社会组织均衡和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参考,而且对各地区借助社会组织的重要力量,健全和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地区公共服务供给质量也具有重要意义。
国内外有关公共服务研究更多从公共服务的内涵[10]与服务政策[11]、公共服务供给均等化[12]、公共服务与经济社会关系[13]等视角展开。近年来,公共服务供给水平的时空格局受到了更多地理学者的关注。现有研究多通过构建公共服务指标体系,运用主成分分析法[14]、层次分析法和熵值法结合[15]等进行公共服务供给水平评估,并得出了基本相似的结论,即我国地区间存在明显的公共服务不均等现象。另外,也有研究关注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公共服务供给水平的影响因素等问题[16,17]。
而公共服务体系中的社会力量自然也受到了学界的重视,特别是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的相关研究成为了近年来的热点。苏明和姜晓萍等的研究发现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能够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服务优势,改善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在推动政府自身职能转变的同时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和公共服务均等化[18,19]。还有学者研究了社会组织在不同领域的服务能力,发现社会组织能够串联相关部门和社区群众,共同推动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20-22]。此外,社会组织在整合养老服务资源、弥补养老服务供给不足[23]、承载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提供农民培训和教育渠道[24]、向地方政府环保部门提供环境治理服务[25]等方面也具有不同的功能作用。另外,社会组织的发展一直以来倍受学者们的关注,并取得了较多研究成果。Toepler 和Hsu 等分别研究了中东欧和中国的社会组织发展,发现这些地区社会组织发展受到经济、社会、政府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26,27];马庆钰等从环境、时机、需求、条件四个方面分析了中国社会组织的发展机遇,提出了中国社会组织发展的基本方向[28];黄晓春等探讨了中国社会组织发展受到的制度条件制约,认为必须要超越技术治理以推动社会组织高水平发展[29]。近年来,对社会组织发展的空间差异研究愈发受到重视。唐文敏等运用空间计量方法及面板数据回归分析了中国社会组织的省际分布,发现中国社会组织发展呈现“东多西少”的空间格局[8];王玉珍、赖先进等基于省级面板数据分析我国社会组织省际发展差异的影响因素,发现市场化程度、经济发展水平、人口规模、对外开放程度、公益文化因素、政府管理因素和社会自治组织对社会组织发展具有积极促进作用[30,31];陈天祥等研究发现东部、西部、中部和东北地区社会组织发展的影响因素存在异质性,其中社会保障水平的异质性较强[32]。
综上所述,现有关于社会组织的研究多集中在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社会组织功能和社会组织发展理论等方面。缺少对不同规模等级的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强弱差异的关注,从城市层面考察社会组织综合服务能力空间分异特征及其驱动因素的研究鲜有涉及。难以充分揭示城市社会组织服务能力空间分布的客观规律和城市社会组织发展的内在机理,无法为城市社会组织发展提供现实参考,进而制约了城市社会组织在提高城市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完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等方面的发挥。鉴于此,本文基于中国社会组织登记数据,通过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构划分社会组织服务能级,定量化测度城市的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剖析中国城市社会组织服务能力的时空分异特征及其影响因素。从城市社会组织服务能力视角出发开展研究,为制定更加精准、高效的社会组织发展对策提供现实参考,也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公共服务供给高质量发展提供经验证据。
密度分布变化指数。密度分布变化指数能够计算研究区域内单位土地面积所具有的社会组织数量,以反映区域社会组织密度的变化[33],计算公式为:
式中:PLn,t为第n 个行政单元在第t 个时间节点的社会组织数量;An为第n 个行政单元的土地面积;DLn,t为第n个行政单元在第t 个时间节点的社会组织密度。
探索性空间数据分析。通常采用莫兰指数反映研究对象在研究区内的整体空间自相关情况。本文采用全局莫兰指数(Moran′s I)测度城市社会组织服务能力的空间集聚特征[34],计算公式如下:
局部莫兰指数(Local Moran′s I)能够检验研究对象在局部区域的空间集聚特征,本文采用局部莫兰指数以更细致反映中国城市社会组织服务能力的空间聚集程度与分布状况,其计算公式如下[35]:
式中:Xi为研究单元i 的社会组织服务能力;X为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均值;Wij为二进制邻近空间权重矩阵;S为研究单元总数。Local Moran′s I指数能够生成4 种聚类/异常值类型,分别为高值聚类(HH)、低值聚类(LL)、低值被高值包围(LH)、高值被低值包围(HL)。
地理加权回归(Geographically Weighted Regression,GWR)模型。运用地理加权回归模型测度不同影响因素对城市社会组织服务能力的作用。相比传统的线性回归,GWR模型能够反映各影响因素在不同空间的空间非平稳性,对城市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影响因素的空间异质性探索更符合客观实际[36,37],其数学表达式为:
式中:Yi为因变量;xij为第j 个自变量;εi为随机误差项;(ui,vi)为第i 个研究单元的投影坐标。βj(ui,vi)为第j 个自变量在研究单元i 的回归参数估计值,是地理位置的函数。如果在不同地区相同,则表明该自变量对因变量在不同的地理空间为同质性影响;反之则表明影响具有空间异质性。
研究单元以2020 年全国行政区划为准(共367个城市),研究区域未包含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社会组织数据来源于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s:/ /datasearch.chinanpo.gov.cn),该平台能够查询全国社会组织的名称、业务主管单位、社会组织类型、登记管理机关、成立登记日期等信息。采用网络爬虫方法获取相关数据后,进行数据清洗,剔除无效登记数据,最终得到2000—2020 年社会组织登记数据共85.47 万条。影响因素方面,考虑因素影响的滞后效应及数据可获取性,采用2019 年的经济社会统计数据进行2020 年中国城市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影响因素分析,数据来源于2020 年《中国城市统计年鉴》[38],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级统计年鉴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其中缺失数据采用时间序列数据线性插值进行弥补。
对于社会组织服务能级的划分,已有研究认为社会组织的年收入、活动范围以及组织人数等体现了社会组织的规模大小,而社会组织规模大小与其功能大小成正比[39]。同时,《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设立全国性的社会团体,应具备10 个以上的发起人和10 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由国务院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而设立地方性或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应当有5 个以上的发起人、3 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也就是说,不同规模的社会组织须在不同的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登记注册[40]。即社会组织存在分级管理制度,在不同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规模大小不同,其辐射范围和功能作用存在显著差异,也使得社会组织间产生了服务能级差异。例如,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中国地理学会,服务范围面向全国和全世界,主办或联合主办了《地理学报》《地理研究》《地理科学》等19 种科技刊物,在国际具有较强影响力,每年举办的“中国地理学大会”“中日韩地理学国际学术研讨会”“全国中学生地理奥林匹克竞赛”等学术、科普和培训活动对国家建设和学科发展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相比之下,在福建省民政厅登记注册的福建省地理学会,以促进福建地理学科发展、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为主要业务,与中国地理学会相比存在相当程度的服务能级差异。
因此,利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的差异划分社会组织服务能级并进行赋值,并进一步对城市所有社会组织的服务能级分值进行加权求和,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估算城市的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基于此,为综合测定中国各城市的社会组织服务能力,本研究依据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机关级别,划分了4个社会组织服务能级,并赋予相应分值(表1)。
表1 社会组织服务能级赋值标准Table 1 Value assignment standard for service level of socialorganization
从全国层面来看,近20 年来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总量持续增长(图1),但增长速率呈现先波动下降后快速上升,然后又持续下降的变化过程。
图1 2000—2020 年中国社会组织总量变化Figure 1 Changes in the number of China′s social organizations,2000-2020
按照增长速率的变化情况,将近20 年来社会组织发展态势分为3 个阶段:①第一阶段(2000—2010年),该阶段社会组织总量维持低幅度增长,增长率波动下降。这一时期的经济高速发展带来了贫困、失业、环境污染等问题,社会结构也发生了变化,社会组织越来越受到关注[5]。同时,国家也开始有意识引导社会组织发展,出台了各项法规政策,如1998年重新修订《社会团体管理条例》和发布《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都对社会组织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但总体仍处于探索时期,故社会组织增长率较高但存在波动下降趋势。后期随着法规政策的修订和完善,如2004 年修订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和2007 年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等,让社会组织的发展环境逐渐稳定,增长率也趋于稳定。②第二阶段(2011—2013 年),该阶段社会组织增长率快速回升,至2013 年达到了21.57%,为第三阶段的稳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2011 年我国出台了《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这是我国第一个关于创新社会管理的正式文件[6],作为社会管理主体的社会组织深受影响,增速开始回升。2013 年,国家出台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放宽了社会组织的登记制度,极大促进了社会组织发展。③第三阶段(2014—2020 年),该阶段社会组织总量增长迅速,每年的增量稳定在6—7 万个,但增长率逐年下降,这一时期的社会组织发展进入规范有序发展新阶段。党的十八大后,党和政府对社会组织的重视达到新高度,2016 年发布的《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等文件,极大地保障了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也使得社会组织增速放缓,增长率逐年下降。
利用ArcGIS 和自然断点法,绘制2000 年与2020年中国城市社会组织数量分布图(图2)。整体上看,社会组织更多集中于东部沿海城市,尤其以长三角城市群的“集群化”特征最为典型,由东部沿海向西部内陆递减的变化趋势明显。2000 年中国城市社会组织数量普遍较少(图2a),东部的浙江和江苏大部分城市的社会组织数量在259 个以上,杭州、温州更是达到了1 000 个以上,而辽宁、河北、陕西、新疆、云南、西藏等广大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的城市大部分在84 个以下,差距显著。2020 年中国城市社会组织数量有较大幅度增长(图2b),东部地区集聚分布范围扩大,形成了以山东半岛、长三角城市群为核心的社会组织集群分布带,并辐射到中部的洛阳、南阳、周口、襄阳等城市。
图2 2000 年和2020 年中国社会组织的空间分布Figure 2 Spatial distributions of China′s social organizations in 2000 and 2020
根据公式(1)计算2000 年和2020 年中国城市社会组织分布密度,进行空间趋势面模拟(图3)。可以看出,2000 年社会组织高密度城市主要分布在东部沿海地区(图3a),中西部内陆城市社会组织密度较低。2020 年东部沿海城市仍为社会组织高密度集中分布区域,中西部地区城市的社会组织密度有一定程度增长,整体密度分布状况相对2000 年较为均衡(图3b)。整体来看,研究期间全国社会组织数量快速增加,东部地区城市社会组织数量增长最为迅速,聚集分布现象不断加强,集聚分布区包括广东、福建、浙江、江苏、山东等省份的大部分城市。中部地区部分城市在东部沿海城市的带动下,社会组织数量也有一定幅度增加。相比之下,东北地区与西部地区城市的社会组织数量也有增加,但大部分社会组织仍集聚于省会城市,且数量显著低于中东部地区城市,尤其西藏、新疆、内蒙古等经济发展略有落后的省份表现更为显著。总体来看,中国城市社会组织密度虽具有均衡化趋势,但东部地区城市仍是主要集中分布地区,形成了“东多西少”的空间分布格局。
图3 2000 年和2020 年中国社会组织密度的分布趋势Figure 3 Distribution trend of density in China′s social organizations in 2000 and 2020
中国城市社会组织服务能力的格局演化特征。前文对社会组织数量空间分布的分析,虽然能够揭示中国城市社会组织数量的时空分异特征,但是由于社会组织服务能级存在差异性,社会组织数量多少难以反映城市综合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强弱。因此,为进一步测度和比较中国城市的社会组织服务能力,根据表1 中的社会组织服务能级赋值标准,加权求和计算城市社会组织服务能力指数。在此基础上,利用ArcGIS软件和自然断点法,将中国城市的综合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划分为5 个等级:低水平、较低水平、中等水平、较高水平和高水平(图4)。
图4 2000 年、2020 年中国城市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和2020 年中国城市等级的空间分布Figure 4 The service capacity of Chinese urban social organizations in 2000 and 2020,and spatial distributions of the grade of Chinese cities in 2020
整体来看,2000 年中国城市社会组织服务能力总体较低(图4a),有325 个城市的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在较低水平以下,约占总数的89%,较高水平以上的城市仅23 个;2020 年中国城市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快速提升(图4b),新增11 个高水平城市,较高水平以上的城市增加到34 个,中等水平城市增加30 个。从空间分布来看,2000 年社会组织服务能力中、高水平城市较分散,而低水平和较低水平城市集中在中、西部和东部部分地区。其中仅北京市为高水平城市,而较高水平以上的城市以省会城市和直辖市为主;中等水平城市集中在长三角城市群,包括苏州、无锡、常州、南通、扬州、宁波、绍兴等;较低水平城市以福建、江西、湖南、浙江、江苏、四川、广东等省份为主;而低水平城市在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更加集中。2020 年东部沿海城市出现了显著的中、高水平集聚现象,尤其以长三角和山东半岛城市群及其周边城市形成的中高水平城市集群带最为明显,而西部仍然以低水平城市集聚为主。全国城市社会组织服务能力自东部向西部表现出了“中、高水平—较低水平—低水平”逐级递减的变化趋势。其中,新增济南、西安、郑州等11 个以省会城市为主的高水平城市,部分较高水平城市提升为高水平城市,其余较2000 年无太大变化。中等水平城市集聚区域不断扩张,从长三角城市群扩张至山东半岛城市群,形成了中高水平城市集群带。较低水平城市扩张到大部分中、东部城市,低水平城市缩减为以西部城市为主。总体来看,研究期间中国城市社会组织服务能力稳步提升,低水平城市持续减少,中、高水平城市稳步增加,但区域差异更加显著,大多数东部沿海城市的社会组织服务能力达到中等水平以上,能力指数增幅大,但西藏、云南、新疆等西部地区及海南的社会组织服务能力整体仍处于低水平,能力指数增幅较小。值得一提的是,直辖市与省会城市的社会组织服务能力普遍达到较高水平以上,可见社会组织服务能力的高低与城市行政等级及经济发展水平存在一定联系。
城市等级与城市社会组织服务能力水平空间分异特征。为进一步分析不同等级城市的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差异,根据第一财经新一线城市研究所2020年评选标准,将中国城市划分为一线城市、二线城市、三线城市、四线城市、五线城市共5 个不同等级(图4c)。该评选标准依托商业资源集聚度、城市枢纽性、城市人活跃度、生活方式多样性和未来可塑性5 大评选指标,在相关研究中得到了较多应用[41,42]。观察城市等级与城市社会组织服务能力水平的空间分布,可以发现两者高度匹配。东部沿海的社会组织服务能力中、高水平的城市集聚区域同时也是三线以上城市的集中区域,而西部和北部的社会组织服务能力低水平的城市集聚区域与五线城市的集聚分布区域有极高的相似性。另外,一、二线城市的社会组织服务能力普遍处于较高水平或高水平,而数量众多的四、五线城市集中区域对应的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则多处于较低水平和低水平。通过分析不同城市等级的平均社会组织服务能力指数变化情况(图5)可以发现,城市等级越高,社会组织服务能力指数均值越高,且不同等级城市之间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差异较大。2000 年和2020 年一线城市社会组织服务能力指数均值分别为4 704 和38 665,均远高于其他等级城市;也就是说,不同等级城市的社会组织发展并不均衡。值得一提的是,2020 年五线城市的社会组织服务能力指数均值为3 087,较2000年一线城市的4 704 仍有较大差距,说明中国低等级城市的社会组织服务能力仍旧具有巨大潜力与提升空间。
图5 2000 年和2020 年中国不同等级城市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变化Figure 5 Changing of social organizations′ service capacity in different levels of cities in China between 2000 and 2020
2000 年与2020 年中国城市社会组织服务能力空间分布莫兰指数测算结果为0.03 和0.24,分别通过了5%和1%水平的显著性检验,表明中国城市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在空间分布上具有显著的正空间自相关关系,即社会组织服务能力相近的城市呈现集聚分布态势,且随着时间的推移,集聚程度不断增强。
进一步测算局部莫兰指数,对比2000年与2020 年中国城市社会组织服务能力的集聚分布情况(图6)可以发现:①高—高集聚区主要在东部沿海城市,研究期间已经从长三角城市群扩张至山东半岛城市群及河北邢台、保定、廊坊、唐山等周边城市。此外,2020 年珠三角部分城市也表现出显著的高—高集聚现象。值得一提的是,与高值集聚城市相邻的部分城市表现出低—高集聚情况,说明区域内城市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存在着较大的差异。②低—低集聚区中在西部的新疆、甘肃、青海及海南等省份的城市,2020 年扩张到了云南省部分城市,东西部城市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差异持续增大。此外,高—低集聚区零星分布在中、西部及东北地区个别省会城市,说明省会城市高等级登记管理机关的存在,对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具有较大的影响。总体来看,中国城市社会组织服务能力的高值集聚显著区域集中分布在东部,同时伴有扩张趋势,尤其是珠三角、长三角等经济发达的沿海城市。低值集聚区域始终以西藏、新疆、青海、海南等省份的欠发达城市为主。2020 年与2000 年相比集聚分布现象增强,集聚区域也在持续扩张,中国城市社会组织服务能力不平衡现象加剧。
图6 2000 年和2020 年中国城市社会组织服务能力空间集聚情况Figure 6 Spatial agglomeration of service capacity of urban social organizations in China in 2000 and 2020
已有研究发现公益文化因素包括慈善捐赠、志愿服务等行为是推动社会组织发展的重要力量[31]。随着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对外开放水平和人口规模的提高,民众对社会组织的公共治理需求也更加突出[30]。此外,市场化过程中产生的市场失灵和过度竞争现象,会随着市场化程度的提高而不断加剧,也更加考验社会组织的治理能力,政府政策对社会组织不管是加强管控还是扶持发展,都会为社会组织注入发展条件[32]。
借鉴已有研究成果,以全国城市的社会组织服务能力指数为因变量,选取12 个影响因子进行分析。为消除原始因子之间可能存在的多重共线性问题,对12 个原始因子进行了多重共线性检测,最终从经济发展、社会发展、政府治理3 个维度选取了7个因子为解释变量,构建了城市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影响因素指标体系,包括市场开放程度、人口规模、信息化水平、交通通达性、高等教育水平、社会保障程度、政府干预强度(表2)。同时采用地理加权回归模型(GWR)探索各影响因素对城市社会组织服务能力时空分异的作用。
表2 影响因素指标及说明Table 2 Indicators and definitions of influencing factors
利用ArcGIS的GWR工具实现影响因素局部回归系数的计算,采用赤池信息量准则(AICc)计算模型带宽值[29]。从计算结果来看,GWR 模型调整后的R2达到了0.90,大于运用传统OLS 模型估计得到的0.86,其AICc值也低于OLS模型且差值大于4,说明GWR模型的拟合优度明显高于传统的线性回归模型。此外,GWR 模型的标准化残差值范围为[-5.31,8.47],约96.18%的 残 差 值 在[-2.58,2.58]内,说明标准化残差值在0.05 显著水平下表现为随机分布。残差的莫兰指数为0.05,z 得分为1.61,表明残差在空间上表现为随机分布,说明模型整体拟合效果较好。
从GWR 模型回归系数的描述性统计上看(表3),各项因子对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均表现出了正负两种效应,且回归系数的正、负值比例存在较大差距。其中,交通通达性、信息化水平、高等教育水平和社会保障程度在全国大部分城市具有正向影响,市场开放程度和人口规模对更多的城市有正向影响,但在少数城市存在负向影响,而政府干预强度和在全国大部分城市具有负向影响。表明不同因子对不同城市的影响具有明显的空间异质性。计算各项指标回归系数绝对值的平均值,可以发现政府干预强度对城市社会组织服务能力的影响最大,其次是市场开放程度、高等教育水平、交通通达性和社会保障水平,信息化水平和人口规模对城市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影响较小。
表3 GWR模型回归系数描述性统计Table 3 Descriptive statistics of regression coefficient of GWR model
为进一步分析不同城市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影响因素的空间异质性,综合各因素的显著性特征及影响作用强度,选取高等教育水平、社会保障程度以及政府干预强度3 个因素,采用自然断点法在ArcGIS中制作回归系数空间分布图(图7)。从图7 可见:高等教育水平对全国多数城市的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具有正向影响。表明接受过系统教育的广大高校学生,能够为城市社会组织发展建设提供基础人才保障,对提升城市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具有重要作用。高等教育水平在西部地区及东北部城市的回归系数大,对城市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影响较强,而对东、中部城市的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影响较弱(图7a)。可能的原因是:中、东部城市社会组织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具有较丰富的社会组织专业人才储备,对高素质专业人才的需求没有西部和东北部城市强烈。值得一提的是,在新疆的部分城市,高等教育水平对城市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存在负向影向,与赖先进等研究得到的判断[23]较为一致。这些城市的社会组织发展起步较晚,不论是内部治理还是外部环境都存在发展不够充分的问题,高校学生对社会组织的认知和认可程度不高,对社会组织发展也没有起到有效作用。
图7 GWR模型影响因素回归系数空间分布Figure 7 Spatial distribution of regression coefficients of influencing factors in GWR model
政府干预强度对多数城市的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具有负向影响,也就是说在大部分城市,政府过多的干预对社会组织的成长空间产生了一定限制。但另一方面,政府的职能转移和科学管理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少数城市的社会组织发展。政府干预强度对全国大部分城市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均存在负向影响,特别在山东、河北、广东、广西等中部、东部省份的城市,政府干预强度的负向作用更加强烈。相反,在东北地区、新疆北部以及浙江省的部分城市,政府干预强度则存在正向影响(图7b)。可能的原因是:中、东部地区作为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下经济迅速腾飞的地区,政府对社会组织的限制更加突出。但是近年来的政府职能转移的逐步推进,也使得政府力量对东部沿海部分城市的社会组织发展起到了正向促进作用。反观东北地区和新疆等地,部分城市的社会组织正处于初步发展阶段,成长空间不容易受到政府限制,同时政府的科学管理还会促进这些城市社会组织服务能力的健康发展。
社会保障程度对全国大部分城市的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具有正向影响,社会保障程度反映了当地民众的公共服务需求以及对自身权益保障的重视程度,这一需求与社会组织的功能作用相匹配,即当地社会保障程度越高,民众对社会组织的需求也越强烈。观察社会保障程度回归系数空间异质性,可以发现,社会保障程度在中部、东北地区以及新疆部分城市的正向作用强烈,在西藏、青海、甘肃的部分城市,则表现负向影响(图7c)。中部、东部和东北地区城市社会更为开放,民众对自身权益保护意识强烈,因而对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的需求更大,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城市社会组织服务能力的发展。但东南沿海部分城市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已具有一定规模,能够基本满足民众需求,因此需求的促进作用也就不明显。而新疆的部分城市因当地政府重视与干预,社会保障程度对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具有显著的正向促进作用。相反,在经济相对落后的西藏、青海等地的城市,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已经能够满足民众的基本需求,因此社会保障程度越高,社会组织的发展空间就受到了越多的挤压。
本文利用2000—2020 年中国社会组织注册登记数据,测度中国各城市社会组织服务能力,探讨各城市社会组织发展的时空演变特征,并采用地理加权回归对城市社会组织服务能力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定量分析。主要结论如下:①2000—2020 年中国社会组织总量持续增长,增长速率呈现“下降—上升—下降”的波动变化特征,各城市的社会组织密度虽具有均衡化趋势,但东部城市仍是主要集中分布地区,整体表现出东多西少的分布格局。②2000—2020 年间中国城市社会组织服务能力稳步提高,但城市间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其中东部城市社会组织服务能力指数增幅最大,且中、高水平城市集中分布,而西部城市社会组织服务能力指数增幅较小,低水平城市更加集中。③中国城市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分布具有显著的正空间自相关关系,2020年相比2000 年集聚区域有所扩张,不平衡现象加剧。④城市等级与社会组织服务能力有较高的匹配度,即城市等级越高,社会组织服务能力越强,且不同等级的城市间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存在较大差距。⑤城市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受人口规模、市场开放程度、交通通达性、信息化水平、政府干预强度、社会保障程度和高等教育水平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且各因子均存在正负影响效应和空间分异。其中高等教育水平影响强烈的城市更加集中在西藏、青海和黑龙江等西部和东部省份。社会保障程度对新疆、吉林和辽宁等地的城市社会组织服务能力有限制促进作用。而政府干预程度在山东、广西、广东等地对社会组织发展的限制更强。
社会组织助力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为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提供了重要保障。但其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也不容忽视:首先,我国地区间和地区内的城市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差异显著,不同等级城市的社会组织发展也存在较大差距,对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具有较大影响;其次,各地的社会组织发展存在着“重数量,轻质量”现象,也就是说城市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数量不断增加,但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却没有明显提高。鉴于此,政府部门需重视城市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发展不均衡现象,加大弱势地区资源投入并结合相应的扶持政策,全面统筹城市社会组织发展。也应加强重点社会组织的培养,扩大重点社会组织服务范围,以弥补低等级城市社会组织服务能力的不足。而针对社会组织发展质量问题。地方政府部门可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政策、深化社会组织人力资源培养,提升社会组织公共服务能力。同时,规范社会组织登记制度、健全社会组织监管体系,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和均衡发展。社会组织自身也应该加强内部治理和品牌建设,提升服务水平以更好地助力解决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面临的现实问题,服务大局,增强民众认知,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
本文初步探讨了全国城市的社会组织服务能力时空演变特征,但不同类型社会组织具有不同属性特征,服务能力也存在差异性,在之后的研究中可以有针对性的进行分类和深化讨论研究。此外,对于城市社会组织服务能力的影响因素,文章仅采用了静态的截面数据进行分析,且受限于数据可得性,仅对个别影响因素进行了探讨,未来可利用长时间序列的面板数据对社会组织发展的影响因子进行进一步探讨,以期更全面的揭示中国城市社会组织服务能力的发展、演变规律及空间分布状况和影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