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 魏
[云南大学,昆明 650091]
洪武二年(1369年),明太祖借鉴元代对邻国穷兵黩武而导致邦交不睦的历史经验,以“方与远迩相安无事,以共享太平之福”诏谕四方,安南、占城成为首批与明朝建立藩属体系的国家。但洪武至正统年间,安南与占城不仅相互间侵扰不断,而且经常遣使入明控诉对方的行径,希望得到明廷的支持。明廷以宗主国的身份对两者展开长达几十年的冲突调停,其中既牵扯到安、占之间的领土、政权及利益纠葛,又涉及两国对明王朝的藩属体系的认同及边疆安定。在这个过程中,明太祖奉行“事大字小”的理念和仁治怀柔策略,以安抚调停为主。明成祖采取征战并最终郡县安南的大规模军事行动,以“宣誓天威”。明宣宗以,明廷则以“各止其所”的理念保持冷静中立的态度,对安南和占城实行务实与收缩的邦交关系。
目前,学术界关于明朝早期与安南、占城之间的邦交关系研究,主要围绕三个方面展开。一是探讨该阶段明廷基于是否奉正朔、儒家文化、边境贸易以及保境固边而实施的邦交理念及方略。万明从明初划定的“十五个不征之国”为切入点,探讨明初构建和平国际秩序的渊源及过程,并阐释明初“致力于建立一种以‘不征’为和平基调的国际互动关系与秩序”具有现实价值。(1)万明:《明太祖“共享太平之福”的外交理念与实践》,《人民论坛》2017年第4期。朱亚非通过分析明朝早期对安南与占城、暹罗与苏门答腊、缅甸与百夷等国家之间冲突的调解,探讨明朝作为宗主国对于周边国家所采取的以德睦邻的理念。(2)朱亚非:《明初的以德睦邻与劝和息争》,《东岳论丛》2007年第2期。二是关于明朝与安南的关系研究,其中涉及安、占争端的过程及对明朝态度的影响。陈文源从《明太祖实录》相关史料入手,考察朱元璋对明、安藩属关系的理想化心态,以及对于明、安边界纠纷以及安、占争端包容忍让的态度。刘铭恕以安南独特的贡品“代身金人”为分析视角,探讨宗主国和藩属国在博弈过程中,“代身金人”所表达的顺从、臣服的政治意义。(3)刘铭恕:《元代安南进贡之代身金人》,《中国文化研究汇刊》1948年第8卷,第96页。越南史学家陈重金等对此持不同意见,认为“代身金人”只是代偿被杀明将之命,并无安南统治者的臣服之意。(4)[越]陈重金、戴可来:《越南通史》,上海:商务印书馆,1992年,第167页。三是关于安、占冲突的研究。东南亚历史学家尼古拉斯·塔林在《剑桥东南亚史》中指出,占城对于周边国家的侵扰是基于社会发展和统治者维护自己地位的需要,具有经常性。(5)[新西兰]尼古拉斯·塔林:《剑桥东南亚史》第1卷,贺圣达等译,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24页。这与占城研究专家马斯培罗的观点一致,但并未深入论述。综上,目前国内外学者的关注焦点在于研究明朝早期的邦交策略、安南与明朝的互动关系以及安、占冲突在东南亚历史进程中的影响等,对藩属体系下明廷如何处理双方争端以及背后的原因动机缺乏深入的挖掘研究。鉴于此,本文以明朝早期安南与占城的冲突作为出发点,分析明廷对于双方争端调停的理念转变与方略调适过程,并揭示背后的原因动机,探讨明代早期的藩属体系在理想构建和现实碰撞中不断调整的动态过程。
洪武四年(1371年),占城君主遣使者入明控诉安南“侵扰疆域,杀掠吏民。伏愿皇帝垂慈”(6)〔清〕张廷玉:《明史》卷三百二十四《外国五》,上海:中华书局,1974年,第8384页。。明太祖朱元璋以“天下主”的担当负起扶持危局的任务,成为调停安南与占城纷争的肇始。当时,两国由于忌惮明廷的国力而及时听命罢兵,但在短暂的安宁后仍旧举戈不止。
(一)洪武年间,占城统治者阿者阿答凭借侵掠真腊等国积累起的财富及军事力量,屡次进攻洗劫安南都城,安南则因政权更迭频繁在对抗中处于劣势,这种局面直至阿者阿答战死才得以扭转。洪武四年(1371年),阿者阿答一方面庇护在安南政变中出逃的王室眷属,一方面大举进攻安南的京城升龙,“焚毁宫殿,虏掠女子玉帛以归”(7)[越]吴士连、陈荆和:《大越史记全书》,日本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1984年,第562页。。此举被安南引以为耻并开始扩军备粮。洪武六年(1373年),阿者阿答接到明廷让两者息战的敕谕后,仍旧以抗击海寇、献捷明廷的假象为掩盖,再次劫掠安南。(8)〔清〕张廷玉:《明史》卷三百二十四《外国五》,第8384页。洪武十年(1377年),安南睿宗亲自挥师征讨占城,结果兵败战死,安南都城再次遭到占城肆掠。在此后的洪武十一年至二十四年的13年间,安南与占城又出现七次相互侵扰的情况。(见表1)
表1 洪武十一年至二十四年(1378—1391)安、占争端情形
可以看出,该阶段的占城君主阿者阿答在扩张野心的驱使下充当了战争发动者的角色,主动挑起争端多达五次,但其中只有两次获得胜利,其余都以“战败遁归”或“无功而返”收场。尤其是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阿者阿答被安南军队的火铳击中而去世,占城不仅失去领导中心,而且损失惨重。同时,该阶段的安南由于政权更替频繁及君主年幼,在双方冲突中多处于被动迎击的状态。虽然在对抗中出现“安南军溃败”“战船损毁严重”“败归”等结果,但是仍旧能够组织军民全力抵御和“死守京城”,在双方矛盾冲突中数次占得先机。值得注意的是,此时安南历史人物黎季犛开始登上政治舞台。他不仅在与占城对抗中被委以重任,数次指挥击败占城军队,而且由于其政治理念与安南君主陈叔明颇为一致,逐渐受到陈叔明的信任并开始左右安南的局势发展,并影响了此后明廷与安南邦交关系的发展。
(二)建文至永乐年间,安南在政权稳定的基础上大力推行政治、经济及军事改革,安、占之间的国力对比出现倾斜,冲突结果朝着有利于安南的方向发展。建文二年(1400年),黎季犛弑杀陈少帝并拥兵自重,建立安南胡朝。随后通过整饬军备、改修田赋、完善科举及修订法律等措施,使得安南的国力日渐强盛。建文四年(1402年),安南派出重兵讨伐占城。占城国王惧怕黎季犛的强势手腕,主动割让北方占洞、古垒两处丰腴适合耕种的州府,仅留存广义以南贫瘠的山丘地带以立国。(9)[法]马斯培罗:《占婆史》,冯承均译,上海:商务印书馆,1933年,第102、103页。此一战使占城的国力每况愈下,双方的实力对比开始失衡。永乐二年(1404年),安南再次发兵劫掠占城,不但掠夺明王朝赏赐给占城使团的财物,而且强逼占城国王“畀臣冠服、印章,俾为臣属”,(10)〔清〕张廷玉:《明史》卷三百二十四《外国五》,第8386页。向自己称臣纳贡,占城处于被动的位置。这个时期,明成祖朱棣因黎季犛不仅不奉明廷正朔,僭越篡改国名,而且屡次侵扰明廷边境,扩张意图明显,遂下定决心征讨安南。在这个阶段,占城君主趁明军征讨安南、双方都无暇顾及占城的有利时机,先后夺回被安南侵占的义安、清化及占洞等四州,安、占争端暂时处于缓和阶段。对于这个阶段双方的争端,法国学者马司培罗(Maspero)在《占婆史》中指出:“阿者阿答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占城国力及军事实力的鼎盛时代。”(11)[法]马斯培罗:《占婆史》,第125页。随着阿者阿答的战死,“夕阳西下时的最后一束余晖”也随着消失。与此同时,安南黎季犛政权在国力强盛的基础上,在国内推行“去汉化”政策,奉行领土扩张与强势邦交政策,不仅主动挑起安、占争端,而且不顾明廷的敕谕逼迫占城向安南称臣纳贡,意图建立自己的“亚藩属”体系。此后,明成祖出兵讨伐安南并推翻黎氏政权,占城再次获得休养生息的时机,也为安、占继续交战不止埋下伏笔。
(三)宣德至正统年间,安南脱离明朝的管辖取得自立,国家实力显著增强,占城在双方争端中更加处于劣势,并于正统十年(1445年)正式向安南朝贡。宣德九年(1434年),安南后黎朝君主黎元龙继位初期,因权臣倾轧,朝政不睦,致使占城有机可乘,出兵侵扰安南的化州。(12)[越]吴士连编纂、陈荆和整理:《大越史记全书》,日本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1984年,第573页。次年,占城遣使者入安南,向安南王室提出两国联姻的诉求。安南不仅答应其诉求,而且在使者返程时,“赐之以绢匹”,以示怀柔。这是安南第一次以宗主国的身份回赐占城使者,其中隐含着向占城彰显国力和意图同占城建立藩属体系的意思。同年,安南派遣黎汝率领使团回访占城。黎汝诘问占城为何趁安南内政不稳之际,侵吞他国土地且无归还的意图。同时,还指责占城“岁贡不供,无大小之礼”。(13)[越]吴士连编纂、陈荆和整理:《大越史记全书》,第591页。由此可见,此时的安南已经以宗主国自居,并根据“睦境和边”的藩属国义务诘问占城,但占城并未正面回应安南的指责。正统九年(1444年),占城国王摩诃贲该率兵侵扰劫掠安南的化州地区。面对占城的屡屡进犯,安南君主决议不再姑息,遂派出本国大将进行征讨。次年,安南军队攻下占城的阇盘城,俘擒国王摩诃贲该及其女眷、部下,并掳走大量的马象及兵器等。是年,占城前国王的侄子摩诃贵来遣使入安南,表达向安南投降并称臣纳贡的意愿。安南欣然接受,并册封摩诃贵来为占城君主。自此,安南与占城正式建立具有官方意愿的藩属关系。正统十三年(1448年),占城贵族摩诃贵由杀害兄长,自立为王。摩诃贵由为了使自己政权的合法性能够得到安南承认,并避免安南的指责,立即向安南表达了“入贡”的请求。安南君主召集群臣商讨后,认为“臣弑君,弟弑兄,古今大恶”(14)[越]吴士连编纂、陈荆和整理:《大越史记全书》,第621-625页。,遂拒绝摩诃贵由的朝贡请求。正统十四年(1449年),安南君主派遣尚书、翰林学士等重臣出使占城,直接向摩诃贵由提出归还所掠的安南人口和侵占土地的要求,并诘问摩诃贵由“不尽敬事大国之礼”,不经安南授意弑兄自立,未尽到藩属国的应有义务。是年十一月,为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和取得安南的谅解,摩诃贵由谕令“归还安南被擒俘的将士等七十人”。(15)[越]吴士连编纂、陈荆和整理:《大越史记全书》,第621-625页。从这个阶段的安、占冲突的过程及结果来看,占城在夺回曾经被安南侵占的州府之后,仍旧扮演争端挑起者的角色,然而在战争中并无取得实质性的利益,反而屡次被安南反掠以至于最后称臣纳贡。相比之下,安南凭借国力强盛与军事力量的强大,对待占城的态度具有明显的转变。从回赐到占城使者,到以宗主国的身份诘问占城“无大小之礼”,再到以“奉正朔”的态度拒绝贵由的纳贡,充分说明在明朝的藩属体系之外,安南已经建立起以礼制、仁义道德及等为内容的亚藩属体系。
从洪武至正统年间,明廷作为安南与占城的宗主国,主张从睦邻及固边的角度出发,在双方交战中扮演矛盾调停者的角色。但由于双方争端过于常态化,明廷颁布的息战敕谕多处于短期威慑,或者无效状态。更为严重的是,双方争端逐渐危及明朝的边疆安全,因此明廷的调停理念和冲突解决措施,在不同阶段呈现出转变和调适的特点。
(一)明太祖时期,安南与占城虽时有冲突,但两者能同奉明朝正朔,且能遵守藩属体系下的礼仪制度和邦交往来,明王朝秉持“一视同仁”的理念,以劝谕和怀柔的德治手段对双方进行调停。洪武四年(1371年),占城劫掠安南都城后惶然不安,派遣使者向明朝入贡,诬告安南时常侵犯自己,请求明廷赐予兵器、礼教乐器及乐人,来证实自己是“乃声教所被,输贡之地”,从而达到震慑安南的企图。对此朱元璋认为,双方同奉明廷正朔,“两国互构而赐占城,是助尔相攻,甚非安抚之义”(16)〔清〕张廷玉:《明史》卷三百二十四《外国五》,第8384页。。因此拒绝占城的要求,并以“勿征其税”的怀柔手段进行安抚。洪武六年(1373年),明太祖在与臣下谈及安、占争端时以为,“去年,安南言占城犯境;今年,占城谓安南扰边,未审曲直。可遣人往谕,毋相侵扰”。洪武十三年(1380年),朱元璋听闻安南出兵占城失利,后占城又乘机侵掠安南。时逢占城使者入贡,特赐敕谕阿者阿答:“王能保境安民,则副可长享;如必驱兵苦战,胜负不可知,而鹬蚌相持,渔人得利,他日之诲,不亦晚乎?”(17)〔清〕夏燮著、沈仲九注:《明通鉴》卷十一,上海:中华书局,1959年,第523、524页。
由上看出,明太祖在安、占两国“并事朝廷,同奉正朔”,且能保障明廷边疆安定的前提下,秉持“一视同仁”的理念,并不愿对两国争端多加干涉,总体呈现出“事大以诚,字小以仁”的邦交格局。具体来讲,此时期安南与占城皆能奉行“事大字小”的藩属原则而不逾距,对于明朝保持对待宗主国该有的恭敬态度。而明朝对待安南和占城等藩属国家,精神上主要施以仁义和怀柔,物质上满足两国在原则范围内的合理要求。在“事大以诚,字小以仁”的藩属理念下,朱元璋对于“得其地不足以供给,得其民不足以使令”的安、占两国,具有清醒的认知且态度一致,并无偏袒一方迹象,亦无调查到底从而认定孰是孰非的意愿,而是秉承春秋大义、汉唐经典中的德治思想,对安南及占城使者的相互指责进行劝谕,并且通过赐予《大统历》、衣币以及免货物税等怀柔手段,但求两国君主息战睦和。
(二)明成祖时期,安南黎季犛政权不仅挑衅明朝的宗主国权威,屡次扰乱明朝边境,而且强逼占城向其称臣纳贡。明成祖朱棣决议出兵征讨,并随后郡县安南,而对占城则继续施以安抚怀柔策略。永乐二年(1404年),广西思明府上奏朝廷,控诉安南地方不遵两国边界之约,以武力侵占禄州、永平寨及西平州之地。(18)《明太宗实录》卷三十,永乐二年夏四月辛未,第569页。这是安南继洪武十四年(1381年)后,再次以武力扰乱广西思明府永平寨等地。明成祖闻讯感到气愤,即刻遣使斥责黎季犛不遵藩属国应有之责,“肆无忌惮”,并戒谕其“速改前过,不然非安南之利也”(19)《明太宗实录》卷三十,永乐二年夏四月辛未,第583页。。是年,占城君主遣使入贡明廷,对安南进行三个方面的控诉:一是不遵守明王朝息兵的敕谕,继续发兵侵占别国土地;二是公然掠夺明王朝赏赐给占城使团的财物;三是强逼占城接受安南的冠服、印章并称臣纳贡。明成祖对此勃然大怒,“敕责胡氏,而赐占城王钞币”(20)〔清〕张廷玉:《明史》卷三百二十四《外国五》,第8386页。。此次,安南逼贡占城事件成为明成祖征讨安南的导火索之一。永乐四年(1406年),黎季犛假意嗣位,向明廷表态愿意迎回避居南京的前安南王陈日烜之孙陈天平。然而在明军护送陈天平行至边境时,黎季犛不仅设伏劫杀陈天平,而且公然杀害明朝使臣及官兵千余人,公开挑衅明朝的宗主国权威。明成祖朱棣闻讯愤怒异常,怒斥黎季犛“蕞尔小丑,罪恶滔天。朕推诚容纳,乃为所欺,此而不诛,兵则何用?”(21)《明太宗实录》卷五十三,永乐四年夏四月辛酉,第695页。是年十月,明成祖力排众议征讨安南,从攻破安南都城到擒俘黎氏父子,明军仅用短短的八个月时间。随后,明廷对安南展开长达二十余年的直接管辖。永乐十三年(1415年),陈朝定王之子陈季扩募集军队反抗明朝的统治,明军向占城要求给予支援。占城国王却阳奉阴违,趁明军无暇分身之际,伺机侵占交阯承宣布政使司下辖的四州十一县,并私下向陈季扩支援战象。此时,明廷忙于镇压安南反抗军队,并无时间及精力追究占城背信弃义的行径。
由此可见,此阶段的安南不仅逐渐脱离奉明廷正朔的原则,而且屡次扰乱明朝边境,最后演变为直接劫杀明朝使臣及官兵,向明朝的宗主国权威发出直接挑衅。此时,明朝统治者已无法依据“一视同仁”“字小以诚”的德治理念处理双方的邦交关系,开始秉持“事大字小”的原则决定出兵征讨安南。“事大以诚,字小以仁”,宗主国的国力和“仁义”是获得周边国家“心存恭敬”的前提,藩属国的“诚”和保证边疆安定是宗主国持续“行仁义”的基础,两者可以说是一体两面。在这个原则之下,明成祖对于“奉正朔”的占城继续施以“仁义”,赐以绒、锦、织金文绮、纱罗和钞币以示怀柔之仁。对于“不奉正朔”的安南,则从戒谕到怒敕,再到“诏大发兵讨安南”进行威慑,最后出兵征讨并推翻胡牴政权。
(三)在明宣宗至英宗时期,明朝统治者对于安南与占城“无事废朝贡自立,有事则请朝贡而请封”的行径和颠倒是非的态度,日渐认识深刻。加之国力逐渐消耗,明廷遂以“各止其所”的谨慎、务实态度处理安、占之间的冲突纠纷。宣德六年(1431年),明宣宗遣使再次恢复与安南的藩属关系,并授予黎利“权署安南国事”之权,安南后黎王朝随之建立。正统十一年(1446年),安南向明朝禀报占城侵扰边境之事。明英宗闻讯对占城国王进行敕谕,指责其“乖睦邻保境之义,……毋肆意侵轶,贻祸生灵”,自取祸殃(22)〔清〕张廷玉:《明史》卷三百二十四《外国五》,第8386页。。明朝统治者在经历占城屡次颠倒黑白的诬控以及伺机渔利的行径后,对占城的政治信任程度已大为降低。明英宗明显不再偏袒占城。是年九月,安南在举兵回攻占城并取得胜利后,对明廷的态度颇为忌惮。为避免重蹈黎季犛政权的覆辙和明朝的指责,黎利主动派遣海西道参知等重臣入贡明朝,阐明安南征讨占城的原委。正统十二年(1447年)七月,占城国王摩诃贵来在对安南称臣纳贡之后,为了进一步获得明廷的承认而遣使求册封。(23)〔清〕张廷玉:《明史》卷三百二十四《外国五》,第8386页。明英宗允其所请,派遣使节册封摩诃贵来为占城君主。正统十三年(1448年),占城摩诃贵由杀害兄长自立为王。一方面遣使安南希望其合法地位能够得到承认,并表达入贡安南的意愿。另一方面假借兄长摩诃贵来的名号遣使入明,诬告安南侵夺占城土地,劫掠人口,且“诱导占城不奉明朝正朔”。明廷一方面嘉奖占城“坚守臣节,不为所诱,仍来朝贡如旧”(24)《明英宗实录》卷一百九十,景泰元年三月乙巳,第3920页。的忠顺之意,一方面对占城所奏之事表明“不可信其单词,劳师不征之国”(25)《明英宗实录》卷一百九十,景泰元年三月乙巳,第3920页。。在这个阶段,安占双方在争端中都比较忌惮明廷的态度,定期称臣纳贡,希望获得明王朝的庇护和支持。值得一提的是,安南在奉明廷正朔,在入贡、求册封及“事大”方面比占城更加尽心竭力。在经历征讨与设郡、镇压与撤兵的经验教训后,明安双方皆在维护来之不易的稳定关系。进一步讲,自明宣宗以后,明廷逐渐摒弃明太祖所描绘的传统天下秩序的理想,对于安、占之间仅维持一种形式上的调停,只要双方不违背“止其所而不为疆埸之害,内地华民得其安”(26)〔明〕丘浚著、林冠群、周济夫校点:《大学衍义补》卷一百五十三《驭夷狄》,北京:京华出版社,1999年,第1328页。的原则,明廷并不愿妄加干涉。这个阶段,明廷传统的天下观思想中的理想主义色彩逐渐削弱,一种更加务实的理念占据主导地位,在对待安、占争端的问题上,边疆稳定成为明朝官员和士大夫阶层考虑的主要因素,不再拘泥于儒家礼仪制度及传统道德准则。
洪武至正统年间,明廷对于安、占矛盾的调停过程,既反映出不同国家在不同历史阶段的力量对比和冲突调适,又反映出不同邦交理念所隐含社会文化形态的碰撞与融合。在此过程中,安南因国力逐渐强盛,在“奉”与“不奉”、如何“奉正朔”的政策间不断调整;占城则因社会文化背景的差异,导致与明廷之间的互信鸿沟越来越深。以上皆为明廷调停态度和策略的转变提供了历史依据。
(一)从明朝的角度来看,对北方的防御是周边邦交的重点,而且征战及弃守安南消耗过多的国力。同时,随着社会思潮的转变,导致上层统治者和士大夫阶层主张采取务实的手段处理安、占矛盾。从洪武元年(1368年)开始,明廷北部就面临着元朝残余势力伺机复辟的危机。据《明史纪事本末》记载,当时“元亡而实未始亡耳”。在北部的云州、金山及西凉一带均有元朝大将驻守,“引弓之士,不下百万众也”,(27)〔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十一《故元遗兵》,上海:中华书局,1977年,第149页。直接威胁明朝的北部边境安定。相形之下,南部诸国在明太祖昭谕四方、主动招徕时,安南、占城及真腊等国很快与明廷建立朝贡关系。正统年间,北部瓦剌部首领也先通过不断扩张征战,形成元朝以后最大的蒙古汗国,导致明廷对北方的防御成为重中之重。随后,明廷通过在北方建立九个军事重镇和修缮长城等手段,最终形成“北防南和”的战略布局和邦交关系。“南和”邦交基调的确定,使明廷愈发以务实的态度调解安、占争端,非必要则不妄加干涉。甚至在两国明显有“事大之心”不诚,但仍能遵守“各止其所”、保境安民的原则下,明廷往往以宽容的心态处理与南方诸国的邦交关系。
同时,从洪武、永乐再到宣德年间,明朝在历任统治者的主导下,构建了一整套强力而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在经济、文化、军事及邦交关系方面励精图治,国力强盛之下成为与安占关系的主导者。但自正统以后,由于政令失当及官员腐败,加之南征北战致使国力消耗严重,明朝的整体实力日渐式微。以明太祖征战、统治安南至明宣宗弃守安南的过程为例,据史料记载,“明廷从决议出征到攻克安南都城,先后出兵人数多达四十七万”(28)王桃:《明成祖出兵安南人数考述》,《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5期,第154页。,军需辎重开支巨繁。此后,明成祖在交阯设置郡县,但派往交阯的官员多不谙民情,甚至横行一方。如中官镇守马骥“恃寇虐民,骤构法度,加以繁役”(29)《明太祖实录》卷五十,洪武三年三月庚寅,第756页。,激起民变,各地先有陈简定、后有陈季扩等64种军事力量反抗明朝在安南的统治。(30)郑永常:《征战与弃守——明代中越关系研究》,台南:成大出版社,1979年,第84页。永乐十六年(1418年),以黎利为主要领导人的“蓝山起义”在安南爆发,将驻守安南的十几万明军拖入泥沼。宣德二年(1427年),明廷打算撤军安南,黎利同意归还“交趾三司文武官员、旗军、吏典、承差人等及家属还者八万六千六百四十人,然亦有为黎利闭留而不遣者”(31)《明宣宗实录》卷三十四,宣德二年十二月甲寅,第856页。。征讨与镇压过程中的辎重供给及人员伤亡,对于明朝国力无疑是慢性消耗。在当时明廷实力由强盛转向式微的情况下,“兴灭国,继绝世,举逸民”从而获得天下归附的德治理想,已不再是明廷统治者追求的主要目标,一种更务实的态度逐渐占据上风。
此外,明朝知识阶层思潮的转变也是其中不容忽视的原因。明朝初期,程朱理学在士大夫的学术思想中占据统治地位,这种思想反映在周边交往关系中,即主张应该以明朝为中心,建立等级秩序明显、以“朝贡和册封”为核心、以“德”“仁”“诚”等传统理念为基础的藩属体系。明正统以后,国内主流学术思潮逐渐转向实学。如薛暄认为世界万物皆可用实理来阐释,邱浚在《大学衍义补》中强调“帝王之治,修其教而不易其俗,齐其政而不易其宜”(32)〔明〕丘浚著、林冠群、周济夫校点:《大学衍义补》卷一百五十三《驭夷狄》,第982页。,方能使四夷在履行藩国义的基础上保境安民。此阶段的明朝知识阶层开始对传统的天下观进行发展补充,务实及因地制宜的邦交关系逐渐成为知识阶层的思想倾向。社会思潮和士大夫立场的转变,成为影响明朝的周边邦交理念转变的潜在因素。
(二)从安南的角度来看,建立不受干涉的封建王朝一直是历代统治者的理想。但是在经历黎季犛政权公然挑衅明朝的宗主国权威而遭到讨伐后,随后的安南君主开始以避免冲突和冷静的态度处理双方关系。洪武三年(1370年),安南陈叔明下令“先朝立国,自有法度,不尊宋制”(33)[越]吴士连、陈荆和:《大越史记全书》,第447页。,恢复安南开泰年间的旧有政体,以此削弱对中国政治制度的依附。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安南黎季犛积极推行本土文字字喃,敕令宫妃、官吏及士子一律使用字喃,并强调安南“不从朱子集传”(34)[越]吴士连、陈荆和:《大越史记全书》,第471页。,进一步消减汉字的主导地位。永乐四年(1406年),黎季犛在陈天平事件中劫杀明朝使者及官兵,从邦交关系上公然挑衅明朝的权威,导致明太祖朱棣勃然大怒,直接派兵征讨安南并将黎氏父子俘虏。宣德三年(1428年),黎利建立安南后黎王朝。经历被征讨和郡县后,黎利采取较为理性的平衡态度处理安南与明朝的邦交关系。一方面,摒弃陈、胡两朝去汉化的政策,建立儒家学说在安南思想文化领域的统治地位。另一方面,在政治体制中推行改革,削弱对中原王朝的臣服形象和藩属地位。首先,不再奉明廷正朔。依据藩属体制的规定,藩属国如受封于明朝,在与明及周边国家交往中的文书均需使用宗主国纪年,是为“奉正朔”。黎利除与明廷来往的章表文函采用宗主国纪年外,对周边国家的往来表文一律以黎利的“洪德”年号署之。(35)陈文源:《明代中越邦交关系研究》,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9年,第561页。其次,安南在与明朝往来的章表文函中惯常采用假名。依据中国儒家传统,地位低下者需对尊贵者使用真名,以示诚意。安南反其道行之,“伪名以事中国,以示不臣”(36)〔明〕李文凤:《越峤书·序》,济南:齐鲁书社,1996年,第2页。。再次,安南历史书籍中以“交邻”等字眼来描述向明廷朝贡的事件,着力强化与明廷的平等地位,以此可见安南对平等邦交、皇权独立的坚持。
由上可以看出,此阶段的安南与明朝的邦交关系也有一个从理想到现实的转变过程。洪武至建文年间,安南陈叔明、黎季犛政权通过恢复旧制、剥离汉文化、逼贡占城甚至扩军备战的手段,对明廷展开较为直接强硬的对抗。在两国邦交关系正常且明廷以怀柔安抚为主的前提下,此种行径反映出陈、胡政权的匹夫之勇及夜郎自大的理想化心态。经历被明廷出兵征讨及管制后,黎利在新政权中推行与明朝一致的文化认同政策,但是在政体中仍旧谋求平等,呈现出表面上恭敬、骨子里强硬的对待明廷态度。反映出黎利在处理与明朝邦交关系中,以务实、谨慎以及冷静的态度为主,这为两国保持长达一百余年的和平时期奠定基础,也为安南发展成为“小天朝”带来空间和契机。
(三)占城以掠夺为基础的政治经济体系,与明朝讲究伦理秩序的政治形态存在较大的认同鸿沟,导致两国邦交关系缺乏必要的互信基础。占城坐落于中南半岛东南部,其地势三面为海,岛屿众多。这些岛屿东南直迎大海,“西南则因连亘的山岭阻隔而同大陆相对分离”,缺乏农耕文明所必要的辽阔平原。据《林邑传》(按:林邑是占城在汉代的称谓)记载,其民众“止于居所,或东西无定。人性凶悍,惯于战斗,便于习水,不闲平地”(37)〔唐〕房玄龄:《晋书》卷九十七《四夷》,北京:中华书局,2012年,1537页。。由于缺乏稳定、足够的经济来源,“占人的君王必须依靠军事远征获得可用于再分配的战利品,以便直接或间接保持占婆各河流流域民众的忠诚。”(38)[新西兰]尼古拉斯·塔林:《剑桥东南亚史》第1卷,第126页。自公元10世纪起,高棉的碑文中开始记载被占城突袭的记录。永乐十二年(1414年),真腊君主派遣使者向明廷入贡,着力控诉“其国数被占城侵扰,久留不去”(39)〔清〕张廷玉:《明史》卷三百二十四《外国五》,第8395页。。正统元年(1436年),暹罗君主遣使入明,“诉占城劫掠状”。(40)〔清〕张廷玉:《明史》卷三百二十四《外国五》,第8399页。占城基于掠夺性质的社会经济形式,与中国以道德伦理为中心而产生的德治、礼仪、等级秩序等政治形式产生较大的差异。
进一步讲,占城主张通过武力征战而获得他国财富及臣服理念,与明廷所主张的“睦邻”理念相悖,这在明廷与安占的博弈中表现得尤为明显。首先,占城主动挑起纷争,且无论结果是否有利,都会向明廷诬告安南为罪魁祸首,扮演弱小被劫掠的角色获取明廷的同情与支持。其次,明廷屡屡敕谕甚至戒谕占城安分守己,而占城置明廷的戒谕于不顾,继续劫掠其他国家。永乐十二年(1414年),明成祖为平息真腊的控诉,睦邻和边,“敕占城王罢兵修好”。(41)〔清〕张廷玉:《明史》卷三百二十四《外国五》,第8395页。正统元年(1436年),暹罗君主再次控诉占城劫掠,明英宗直接“命召占城使者与相质,使者无以对,乃敕占城王,令尽还所掠人物”(42)〔清〕张廷玉:《明史》卷三百二十四《外国五》,第8399页。。再次,占城趁明廷镇压安南叛军之际,侵占其州府并支持叛军,等同于扰乱明廷的边疆安全,违背藩属体制中睦边的义务。因此,政治经济形态不同所造就的文化差异、邦交理念分歧以及边疆安全的危及,使明廷逐渐失去对占城的信任及支持。至16世纪末期,安南阮氏政权将占城整体吞并,占城王国遂在历史的长河中归于消逝。
综而言之,明太祖朱元璋在军事实力空前强盛的基础上,并未采取对外扩张政策,而是以“国威方震而不勤远略”的理念下招徕安南与占城,并与之建立以朝贡和册封为核心内容的藩属制度。在整个洪武及建文时期,安南与占城围绕领土纠纷、政权更替及属国冲突等原因纷争不断,明廷在藩属体系的原则下,坚持以交涉以劝解为原则处理各方矛盾。至永乐年间,先有安南“大小不分”“不奉正朔”乃至危机边境的举动,后有占城狡诈诬控、趁机渔利和帮助叛军的行径,导致朱棣兴师讨伐安南,失去对占城信任。此阶段是明廷开始改变太祖时期平等德治的调停理念,转向务实手段的契机。明宣宗至明英宗时期,在藩属体系框架下考察“治”与“奉”“抚驭”与“事大”的关系,明廷已经逐步弱化对安、占两国“治”和“抚驭”等实质性的干涉,仅维持在形式上的“奉”以及“事大”之不能扰乱明朝边境的原则,对于两国之间的争端由敕谕、戒谕转向婉劝,语气也改为“前事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调停理念完全转变到冷静、谨慎乃至务实的策略上来。明朝前期,明廷对于安、占矛盾协调的理念及策略转变,归根结底是明朝在与安占两国博弈中,由于国力较量、战略重心调整以及意识形态差异而导致的逐步调适过程。同时,这个过程还体现出不同政治形态在交往程中的不断借鉴与升华,在冲突过程中的不断融合甚至消亡。
其中能够看出,藩属体系虽然是中原王朝构建“天下观”秩序的至高理想和追求,但由于藩属国对其理解和认知程度不一,在实践过程中必然产生一定的摩擦,迫使三方之间不断进行调适。具体来讲,明成祖至明宣宗在位的15世纪,正是世界史中随着新航路开辟逐步进入全球化的时代。明成祖鉴于政治稳定和周边交往需要,派遣郑和率领船队出使西洋。其中,占城北部新洲港是船队每次出海或返航都要到的补给休整站。此时的安南在黎氏政权的主导下,缺乏奉明廷正朔的诚意且屡次扰乱中国的海上贸易线路,郑和数次率兵制服并向安南宣威,使明廷与其他国家的贸易往来更加通畅,成为中国乃至南东亚诸国参与全球化的无意识推动者。值得一提的是,占城同时作为明朝和安南的属国,其举止能够找出东南亚国家“大国平衡”策略的历史依据。以史为鉴,可知古今。明朝早期对安、占冲突调停的理念转变过程和调适原因,对于当今我国的周边外交、文明互鉴乃至“一带一路”在东南亚如何推进等,均有历史借鉴及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