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熊徵《安南志》版本之审定

2022-11-21 22:30刘汉忠
广西地方志 2022年2期
关键词:思明刻本安南

刘汉忠

(柳州市地方志办公室,广西 柳州 545001)

一、问题的提出

广西前贤高熊徵(1636—1706)纂辑的《安南志》是专记越南的方志类著述,仅存一部康熙刻本于南京大学图书馆。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中国学者极少注意此书的存在,而在越南却有与刻本《安南志》相关的题为《安南志原》《安南纪要》《安南志》等多个书名的版本(《越南汉喃文献目录提要》著录六种抄本)。嘉斯巴东(Gaspardone Emile)对越南抄本进行标点和翻译,1931年出版了《安南志原》(法国远东学院订刊)。20世纪80年代,张秀民注意到南京大学所藏的刻本《安南志》并与越南标点本《安南志原》对比,在《永乐〈交阯总志〉的发现》(以下简称《发现》)[1]一文中提出:“书前《总要》部分,确为清广西思明府儒学教授高熊徵所撰之《安南志纪要》”“河内本所谓《安南志原》,实由两书拼接而成。《总要》部分一万三千余字全为高氏《安南志纪要》原书。其余三卷五万余字,完全为《交阯总志》。高书为私家著述,与《交阯总志》之为官书,性质不同,内容又异,竟被移花接木,将两书硬接,合二而一,殊为鱼目混珠。可能原书为抄本,抄写者将两书抄钉在一起,遂混为一编。故应一分为二,再分开为两书,以各还庐山真面目。”这一论证是学术界对该文献进行专门研究的重要发现。著名历史地理学家谭其骧先生致信称:“指出河内本《安南志原》书名之误,发现后三卷保存了明初永乐年许多原始史料,这是一大功绩,值得撰文宣扬一下,最好能引起学术界出版界的重视。”越史专家戴可来在越南《东南亚研究》杂志发表文章介绍此文,“引起越南史学界极大的兴趣”[2]。

近年《高熊徵与〈安南志〉新论》(以下简称《新论》)[3]提出与《发现》不同的观点:“据南京大学藏清刻本《安南志》,结合其他中越古代文献,《安南志》可能为明代佚名的《交阯志》,后为清人高熊徵增补刊刻。高氏增补是书后,其逐渐在中越两国流传开来。现存的中越《安南志》诸本可能均为高氏增补《安南志》残本,应综合清刻本《安南志》和标点本《安南志原》来还原《安南志》的原貌。”然而最关键的问题在于高熊徵提及的《交阯志》是否真正存在,是否就是《新论》推测的明代佚名的《交阯志》,是否有相关古籍文献的印证?如果前提有误,则以此为立足点的一系列推论不仅是对刻本《安南志》内容的错误推定,而且还错误否定了张秀民《发现》一文提出的越南本《安南志原》是高熊徵《安南纪要》与《交阯总志》两书拼接而成的重要结论。

二、《〈思明府志〉序》中的《交阯志》实际是《安南志》

《新论》提出《安南志》最初可能也并非高熊徵所著,而是一部明代旧志。与此相印证,高熊徵在刊刻《安南志》前,曾主持编纂《思明府志》。他在《思明府志》的自序中说,其在桂林为官时,曾受广西巡抚郝浴邀请,“协理志局”,参与《广西通志》的编纂,得以遍览省城所存旧志,其中便有《交阯志》一书。由此推测,《安南志》可能原名《交阯志》,为高熊徵编修《广西通志》时所见,至其在思明府为官时,又对此旧志进行了重编,将原书更名为《安南志》,所存佚名旧序则改为《安南志原序》,又增补了自己所作的《舆地图》《纪要》《附刻拟代道府与安南国王书》等内容,并将其一并刻印出版。而标点本《安南志原》中“总要”之后所保留的称明朝为“国朝”的数万字内容,可能就是《交阯志》的正文,为高氏所直接保留,最终形成了康熙三十年(1691)刻本《安南志》。

本人质疑高熊徵是否真正见到一部所谓“明代佚名的《交阯志》”,有以下三点考量:一是记载史事至明万历年间的这部所谓《交阯志》,有关书目何以从未著录。明代中晚期至清代,涉及广西边疆史地的嘉靖《广西通志》、万历《广西通志》、康熙《广西通志》、雍正《广西通志》、嘉庆《广西通志》,均未记载此书,也未见载于辑录大量诗文的《粤西文载》《粤西丛载》。《〈思明府志〉序》中所称《交阯志》,在明末清初的大量文献中仅此一见,就证据而言是孤证。因此要确认此《交阯志》的真正存在,就必须先确定高熊徵的记载准确无误。

二是《交阯志》的名称不符合地志的命名通例。明代志书的命名已经形成通例,即以当时的省、府、州、县等政区名称进行命名,通常不使用古称或雅称。如果确定有这样一部志书,其名称应该是《安南志》,而不应是《交阯志》。

三是《〈思明府志〉序》的行文有着特定的语境,不是指一部独立刊行的志书,而是指志书的某一部分。序云:“奉檄协理志局,凡郡邑乘悉得综览,其左右两江土司皆附见各郡属,即《交阯志》亦备载南宁。唯《思明府志》屡行催取,竟无一字到局。幸天启二年省志旧本犹有存者,得按编葺。”古人行文用词简略,“左右两江土司皆附见各郡属”,是指有关土司的内容皆附记于各郡志书,比如万历《太平府志》卷三即为《四流州县》《各土州县》二目。“《交阯志》亦备载南宁”显然是说《交阯志》的内容记载于《南宁府志》中。

事实上,《〈思明府志〉序》所称《交阯志》的书名有误,实际上应为嘉靖《南宁府志》(万历、崇祯增修本)卷十一所载《安南志》。因此“《交阯志》亦备载南宁”意为《安南志》亦备载于《南宁府志》。所幸高熊徵当年见到的这部《南宁府志》尚存世间,否则《〈思明府志〉序》所说“《交阯志》亦备载南宁”,被《新论》推定为“明代佚名的《交阯志》”,将永远成为不可解的疑案。

嘉靖《南宁府志》十一卷,明方瑜纂修,嘉靖四十三年刊,万历、崇祯增修。目录依次为:图考;地理志第一:区域、沿革、分野、山川、风俗、气候;地理志第二:城池、公署、市圩;田赋志第三:户口、土产、税粮、贡赋、徭役;学校志第四;祀典志第五;秩官志第六:分职、名宦、寓贤;兵防志第七;人物志第八:选举、岁贡、封赠、乡贤、烈女;经略志第九;艺文志第十;杂志第十一:祥异、仙释、蛮夷、寇变、拾遗、安南志。卷十一最后一目的《安南志》,于万历年间增补刻入,辑入者见于文末题识“知府梁炫增补”一语。梁炫,广东南海人,进士,万历三十六年(1608)任南宁府知府,万历四十年(1612)离任。刻本目录最后补刻有“安南志”三字。

然而刻本《安南志》引录的《安南志原序》,却未见于嘉靖初修、万历与崇祯增修的《南宁府志》,而且《〈安南志纪要〉序》记述引用文献时,也未提及《南宁府志》。显然高熊徵纂辑《安南志纪要》时还有所据。

三、《安南志纪要》来源于万历《广西通志》

刻本《安南志》收录的《安南志原序》未题作者姓名。《发现》一文认为:“《安南志》原序者,即高氏原来之旧序,非《安南志原》之序也。”《新论》一文提出质疑:清刻本《安南志》和《安南志原》中均存在的所谓《原序》从何而来呢?关于此原序,张秀民认为是高熊徵所作,因更名增补新序而改为“原序”。但从清刻本《安南志》来看,此序与明确题为高熊徵所作《安南志纪要序》(即张秀民所谓“新序”)大相径庭,其中既没有题写作文的时间和作者姓名,也没有高熊徵本人的印章。再者,高氏诸子在编辑高熊徵所纂《安南志》时,将清刻本中高氏的《安南志纪要序》和《拟代道府与安南国王书》两文均收入其中,唯一不见者又是《原序》。由此看来,高熊徵及子孙都不将《原序》视为高氏作品。再结合原序的内容来看,其中虽有“明正嘉间”“明则列为三司”的记载,看起来好像是清人的笔法,但原序叙事却止于明万历年间,因当时安南后黎灭莫而向明廷求封,引发明廷征抚安南之议而作。至于后来万历册封黎氏以及更晚的清越关系,原序只字未提,不大可能是身为清人的高熊徵所作。由此看来,原序很可能是明人的作品,其中“明正嘉间”等提法则可能是高氏改写的结果。

事实上,《安南志原序》的作者是万历《广西通志》的编纂者,收录于万历《广西通志》卷三十四《外夷志四·安南》之首,题为《安南志序》。刻本《安南志》全文移入此序,改题《安南志原序》。文中将个别词语如“正嘉以来”改为“明正嘉中”,“我朝则列为三司”改为“明则列为三司”,以符合清人口吻。高熊徵在桂林协修康熙《广西通志》时,得以见到这部万历《广西通志》的天启增补本,即《〈思明府志〉序》提到的“幸天启二年省志旧本犹有存者”。两文比较,一目可鉴。因此,高熊徵《安南志》(又称《安南志纪要》)将万历《广西通志》卷三十四《安南志》采录,又摘入李仙根《安南使事纪要》卷四末《杂记》、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末一段作结。高熊徵《安南志纪要》引用《安南志》时,于内容略有校补。万历《广西通志》卷三十四所载《安南志》记嘉靖年间“黎宠宠死后,立其宗人维邦”,高熊徵改为“黎宠宠死后,立黎晖四世孙维邦”,于史实稍为详明。增入隆庆年间朝廷经略安南内容一则,又征录入清之后有关史实至康熙三十年,遂成完篇。

张秀民曾见《安南志》抄录本:“高氏《安南志》(《安南志纪要》),1963年蒙老友南京大学图书馆馆长施延镇同志托王树桢同志抄来。所据疑为清康熙原刻本,计一万三千一百五十四字,首附地图。”并且提出越南本《安南志原》(又题《安南志》《安南纪要》诸名,实指同一书)“按书前《总要》部分,确为清广西思明府儒学教授高熊徵所撰之《安南志纪要》。高氏自序称因综《省志》及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李仙根《使事纪要》二书纂成帙,题曰《安南志纪要》。故书末仍附李氏、谷氏原文各一段。其书叙述中越史事,至清康熙三十年(1691)调解黎莫之争止。”《安南志纪要》结语即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二十二《安南叛服》末段:“兵未出于国门,莫已父子自缚,泥首军门,削其王号,世守吏职,不闻其倔强自大,劳弊中国也。所可异者,太祖使沐英取云南,即留英世镇滇中;成祖使张辅取交趾,不以辅留镇彼国,二十年后,并召还黄福。祸发于中官,乱成于庸帅,勃貂多鱼,特儆漏师,短辕牜屯犊,必败乃公。三百年来,终沦王化。夫亦庙算有遗策,而《春秋》多责备也。”

嘉靖《南宁府志》(万历、崇祯增修本)卷十一所载《安南志》在《安南图说》一则之后,将万历《广西通志》卷三十四《安南志》全文移用,只是未收录《〈安南志〉序》。康熙《广西通志》卷三十四《土司》下题《安南》,直接将万历《广西通志》卷三十四所载《安南志序》《安南志》全文录入。高熊徵参与纂修康熙《广西通志》时,在《〈安南志纪要〉序》中提及康熙《广西通志》所载《安南》与《安南志》的内容基本一致,不同之处在于康熙《广西通志》将万历原序中的“正嘉以来”改为“明正嘉中”,“我朝则列为三司”改为“明则列为三司”。

四、《安南志纪要》与雍正《广西通志》《太平府志》之关系

雍正二年(1724)广西巡抚李绂莅桂,即着手纂修《广西通志》。雍正四年秋,志书刻成。雍正六年,朝廷下令焚书毁版。金鉷修雍正《广西通志》时,即据李志为基本文献编纂而成,从李绂《广西通志》以及金志引用高熊徵《安南志纪要》一事可证。金志《凡例》云:“旧志先‘安南’而后‘诸蛮’。《春秋》之义,列服不先于王人,重内轻外也。若以属国冠诸中土蛮民之上,轻重倒置矣。今为更正。改《象胥志》为《诸蛮》”。又“历代驭蛮而附以安南”。此“旧志”即李志,其内容顺序先“安南”而后“诸蛮”,原设有《象胥志》。曾应李绂之聘参与编纂《广西通志》的蓝千秋,在其所撰《蓝户部集》(乾隆十二年刻本,辑入《四库全书存目丛书补编》)卷七中有《广西通志·象胥志序》,可以为证。同时编纂的雍正《太平府志》也设有《象胥志》六卷,显然是继承李绂编修《广西通志》时的体例。

金鉷《广西通志》卷九十六《诸蛮》《安南附记》,内容多从李绂《广西通志》摘编。纪事至“康熙五十八年三月钦差内阁中书邓廷喆、编修成文吊祭维正,并册封维祹为安南国王”。后有注:“节旧志,参唐宋元明诸史”。下为“旧志论曰”,即康熙《广西通志》卷三十四《〈安南志〉序》。下引“李仙根曰”(李仙根《安南使事纪要》卷四末《杂记》)。之后《朝贡方物》(标注“康熙十四年例”)《朝贡官从》二则,文字与康熙《广西通志》卷三十四所载略异。又为《朝贡事宜》一则。之下引《明典汇》《峤南琐记》《纪要》(即高熊徵《安南志纪要》)各一则,记载进入安南的道路及里程。虽然金志对李志的内容和文字有节录或改编,但可以肯定李绂《广西通志·象胥志·安南》直接引用了高熊徵《安南志纪要》,并增入康熙三十年之后的内容。

雍正《太平府志》五十卷,设《象胥志》六卷(卷四十五至卷五十),纂辑有关安南文献入志。卷四十五《安南一》(载于《后汉书》),卷四十六《安南二》(载于《唐书》),卷四十七《安南三》(载于《宋史》),卷四十八《安南四》(载于《元史》),卷四十九《安南五》(载于《明纪》),卷五十《安南六》(载于《纪要》),是直接引用李绂《广西通志·象胥志》中的《安南》内容。比较《太平府志》中高熊徵《安南志纪要》的文字,两者偶有小异和文句参差,显然是出于编辑之故。之下《朝贡方物》《朝贡官从》《朝贡事宜》三则,收录事例极详。之下《明典汇》《峤南琐记》《纪要》(即高熊徵《安南志纪要》)各一则,记进入安南的道路及里程。下引“李仙根曰”(即李仙根《安南使事纪要》卷四末《杂记》)。文末植入“《省志》论曰”一则,即康熙《广西通志》卷三十四《安南志》末“论曰”一段,之下复以“又曰”收录《〈安南志〉序》。雍正《太平府志·艺文志》录入高熊徵《安南志纪要》的《自序》《拟代道府与安南国王书》,可证当时参阅或引用《安南志纪要》无疑。另有多篇文章见于高熊徵《郢雪斋纂稿·后集》。

甘汝来于雍正元年出任太平府知府,后升任广西按察使,协助李绂编纂《广西通志》。雍正三年(1725)李绂升任直隶总督,甘汝来于编纂之事“为之益力”。雍正四年甘汝来升任广西巡抚,秋间志书刻成。同年,雍正《太平府志》经“七阅月”编纂完成并付刊。因此,不论是从编纂者、篇目设置、记载内容还是从引用文献等方面看,都可以确定李绂《广西通志·象胥志》与雍正《太平府志·象胥志》基本相同,只是稍后编纂的《太平府志》记录的史事相较《广西通志》(记至康熙五十八年)下延至雍正三年。甘汝来对于中国与安南的关系,因为其曾任太平府知府而有着深切感受,在《太平府志》卷端的序言中,甘汝来写道:“而以《安南志》附其末,则史家载记之例也。”《凡例》最后一则云:“太平与安南接壤,镇南大关在凭祥州之西南,凡开关纳贡,悉由思明、龙州等处而入,是太郡虽僻在边隅,实为中国门户。兹附《安南志》于末,所以示王者之无外也。”此《安南志》名实与高熊徵《安南志纪要》虽不能等同,而直接取资于《安南志纪要》则毋庸置疑。雍正《广西通志》、雍正《太平府志》之所以未采取《安南志纪要》文末引用的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中的一段话,是因为该段话是从明人的角度评述安南史实。

五、《安南志纪要》《安南志》等为一书之异称

《安南志》一书,据高熊徵自述,先后有《安南志纪要》《安南志》《安南志纂要》等名称,加上古籍文献著录的多种书名,均为刻本《安南志》的异称。

《发现》一文因《安南志》《安南志纪要》的名称不同,称“盖此书高氏原名《安南志》,后改名为《安南志纪要》。”《新论》一文认为可能并不存在张秀民所言“盖此书高氏原名《安南志》,后改名为《安南志纪要》”的推测,这样讲主要有以下原因:其一,按张先生所说,南京大学清刻本实为高氏将《安南志》更名为《安南志纪要》的新本。若确有更名再版之事,且南京大学清刻本确为此新本,其何以仍保留《安南志》原书名的封面呢?其二,在黄良骥、高熊徵两序中均未提及此更名再版事宜。其三,在高熊徵序中还提到他为是书“绘舆图以备考”,而此图应为南京大学清刻本中的《舆地图》。但该图版心所书则为“安南志图”,若高氏确将《安南志》更名为《纪要》,则此图版心应为“安南志纪要图”才是。

现在可以肯定,《安南志》只此一刻本,并无原刻、再版之事。高熊徵序已表明:《安南志纪要》纂辑在先,“并绘图以备考”。“纂辑成帙”是成稿而尚未付刻或刻成的状态,作序时如即付之出版,则通常称为“付刊”或“付梓”(序作于康熙三十年四月)。之后付刊时题为《安南志》,具体刻于何时,没有明确记录。高熊徵自述之作《高渭南纪年录》(广州十七甫澄天阁铅印本,牌记“光绪三十四年戊申冬月锓印”)记载康熙三十四年乙亥二月,“朱宗师按邕,予与同僚共见。即问予著作,送《思明府志》《文庙木主考正》《安南志》各书,甚称羡”。此为今存刻本《安南志》提供了佐证,也解释了《安南志》即《安南志纪要》的异名问题。

高熊徵在自述中又将《安南志》称为《安南志纂要》。他于两浙盐运使任上致旧日上司黄性震(曾任广西按察使、浙江布政使)的信函(《郢雪斋纂稿后集》卷二《复黄藩台讳性震》)末尾说:“前朝老爷在河工见徵送抚君各书,问徵讨取。其《五孝纂事》已经送完,尚有《文庙木主考正》一本,《安南志纂要》一本,具有职名一单。特附宪函乞为转致,摭君不敢具禀,乞为道谢忱。”

此外,《安南志》还有《安南志略》等名称。据乾隆《梧州府志》卷十八《高熊徵传》记载,高熊徵著有“《安南志略》一卷”。

《安南志纪要》抄本。乾隆四十年二月二十六日《广西巡抚熊学鹏奏查出高熊徵、陆显仁所著书籍缴毁折》载:“据署布政司事按察使朱椿、署按察司事驿盐道周升桓详称,遵旨饬属明白传谕粤西各绅士藏书之家,如书内有忌讳诞妄字句、不应留惑后世者,令其即行交出。兹据梧州府知府温葆初查送岑溪县已故两浙盐运使高熊徵所著抄本《郢雪斋文集》一部、《安南志纪要》一部。”“至高熊徵所著《安南志纪要》一部,臣等查系剿袭《明史》及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并《粤西省志》陈言。伏思安南在宋、元、明建置原流,臣服本末,已详载历朝正史。我朝定鼎以来,该国奉贡抒忱,恪守臣节,史臣据实纂录备载,正无庸草野书生私行存纪。又所称‘四库堂梓’字样,非高熊徵所应用。现在查无刻本,似属高熊徵欲梓而尚未刊刻者。”(《纂修四库全书档案·宫中朱批奏折》)呈缴者或未知文中抄本《郢雪斋文集》《安南志纪要》两书在康熙年间已有刊本,故称“高熊徵欲梓而尚未刊刻者”。此《安南志纪要》经呈缴之臣细为查勘,逐页查阅违禁之语,在奏折中报告“查系剿袭《明史》及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并《粤西省志》陈言”,既与高熊徵自序所述征引文献相同,也与刻本《安南志》的内容相同。

《安南志纪略》。嘉庆《广西通志·艺文略》载:“《安南志纪略》,国朝高熊徵。”

《安南志纪略》一卷。道光《庆远府志》卷十八《艺文志·著作》载:“《安南志纪略》一卷,高熊徵撰。”下引高熊徵序。高熊徵原籍广西庆远府宜山县。

根据康熙年间高熊徵的自述,《安南志》先后有《安南志纪要》《安南志》《安南志纂要》等称谓,而其他文献则记录有《安南志》《安南志略》(一卷)、《安南志纪要》(抄本,一部)、《安南志纪略》(一卷)等名称。但是不论何种称谓,无一例外都是刻本《安南志》。

六、刻本《安南志》一册为足本,所谓“残本”之说错误

现藏于南京大学图书馆的高熊徵纂辑《安南志》一册,康熙刻本。刻本状况及全书内容:封面题《安南志》,卷内依次为《交阯安南国舆地图》、清黄良骥序、清高熊徵序、《安南志原序》、高熊徵《安南志纪要》、《附刻拟代道府与安南国王书》(高熊徵撰)。符合《〈安南志纪要〉序》的记载:“因综《省志》以及浙江督学谷公应泰《明史纪事本末》与侍读学士李公仙根《使事纪要》二书纂辑成帙,题曰《安南志纪要》”,并“并绘图以备考”。

《新论》一文推测刻本《安南志》(一册)除了上述内容,还有所谓的“旧志正文”:至于南京大学清刻本《安南志》为何没有保留《安南志原》“总要”后称明朝为“国朝”的旧志正文,可能与乾隆年间一宗文字审查案有关。笔者所见《纂稿》实为道光重刻本,在重刻序文后附有一篇札文,编录了乾隆时期的数篇上谕,其主要内容是:乾隆四十年(1775),广西巡抚熊学鹏上书,言高熊徵文集“字句违碍”,认为不应留存,请行销毁。乾隆帝查阅后认为,高氏诸篇“并非谬妄,不在应毁之列”,驳回了熊氏的建议。但熊学鹏在上书乾隆帝之前,便擅自对高氏诸书进行了收缴和销毁,后来遭到乾隆帝的申斥。由此看来,本次文字审查虽然最终未将高氏作品定为禁书,但是可能亦对藏有高氏作品的人士产生了影响,他们出于避祸的考量,可能主动或被动地销毁了《安南志》中称明朝为“国朝”的正文内容,最终形成了南京大学清刻本《安南志》的面貌。而从康熙三十年到乾隆四十年已历80多年的时间,高熊徵增补的《安南志》可能早已流传到越南,从而逃过了这次文字审查,最终在越南形成了保留有旧志正文部分的《安南志》诸本。

其实根本不存在《新论》一文所称的问题。如上所述,康熙年间高熊徵自述“《安南志》”“《安南志纂要》一本”,乾隆《梧州府志》著录“《安南志略》一卷”,此时《四库全书》的编纂尚未开始。这个一卷本或“一本”,否定了《新论》一文所谓在编纂《四库全书》呈缴书籍时,藏书者可能出于避祸的考量,而主动或被动地销毁了《安南志》中称明朝为“国朝”的正文内容。更何况所谓的“旧志正文”有“几万字篇幅”,更是不可能的事情。

七、结 论

首先,高熊徵《〈思明府志〉序》提及的记述史实至万历年间的《交阯志》,就书名而言并不存在。《安南志纪要》(《安南志》的异名)以万历《广西通志》卷三十四或康熙《广西通志》卷三十四的《安南志》为主要内容纂辑而成。

其次,南京大学藏康熙刻本《安南志》一册,不分卷,或著录为一卷,内容完全,并无缺失。《新论》一文所谓“残本”之说错误。

再者,越南《安南志原》(又名《安南志》《安南纪要》)诸本与刻本《安南志》相同的内容只有《安南志原序》和《总要》(即高熊徵《安南志纪要》)。《总要》之后三卷数万字的内容与刻本《安南志》无关,实际情况参见张秀民的考证。虽然学界有关于《安南志原》后三卷内容是否为明代《交阯总志》尚值得研究的意见,但是刻本《安南志》与此部分内容无关,已可作为定论。

最后,《新论》一文指出张秀民研究的“不足”,一是对高熊徵其人的研究较为薄弱,且未注意到高氏其他作品与《安南志》的联系,显然是指张秀民没有见到高熊徵《〈思明府志〉序》提到的所谓《交阯志》;二是仅将《安南志原》的产生归结为两部书籍错订的结果,从而将高熊徵与《安南志原》“总要”后的内容截然分开,不利于对是书史料的解读和利用。上述观点显然为误说。正因如此,《新论》一文中“《安南志》的体例和内容”“《安南志》的史料来源及价值”将高熊徵《安南志纪要》与永乐年间的《交阯总志》牵合为一书进行的分析考证,自然亦是误说。

(本文承蒙南京大学图书馆刘松建、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韦韩韫、南宁市人民政府地方志编纂办公室陈洪毅提供有关文献,特致谢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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