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静+冀振中
[摘 要]1932年12月12日,南京国民政府与苏联政府正式宣布两国无条件复交。此事件是中国政府在国联会议上反对日本侵略屡遭挫折之际获得的外交上的一次重大胜利,该外交胜利不仅使中国在国际上突破了外交方面的困境,而且对于中国当时整个政局的发展都具有较重大的影响。本文拟从这一事件的中方主持者——颜惠庆对此事件的具体操作入手,来对这一事件作一初步的梳理,以此来展现当时中国内政与外交的某些特点以及这一历史事件具体的影响和意义。
[关键词]颜惠庆;中苏;邦交;恢复
1932年12月12日,南京国民政府外交代表颜惠庆与苏联外交代表李维诺夫在日内瓦互换照会,在中苏两国断交近五年之后,正式宣布两国无条件复交。这一事件使得中国在近一年里的国联会议上反对日本侵略屡遭挫折之后,获得的外交上的一重大胜利,使中国在国际上突破了四面楚歌、严重孤立的外交危机,对于中国整个政局的发展影响重大、意义深远。但是对于这一中苏复交的事件有关的史学论著都仅仅停留在一般性的记叙上,未进行深入的探讨,而本文拟从这一事件的中方主持者——颜惠庆对这事件的具体操作入手,来对这一事件作一初步的梳理,以此来展现当时中国内政与外交的某些特点以及这一事件的影响和意义。
一、中苏复交的时代背景
中国方面,1931年日本关东军发动“九·一八”事变后,东北迅速沦陷,在此危急关头,南京国民政府寄以厚望的“国联外交”持续受挫,而国内随着民众要求抵抗日本侵略的呼声逐渐高涨,南京国民政府承受的压力也不断加大。为了舒缓国内外的压力,也为了国家利益和国民党的自身政权利益,南京国民政府不得不暂时撇下对意识形态的顾虑,把目光转向苏俄,希望能联苏抗日。
苏联方面,从历史因素和地缘政治上来讲,日本一直是其强大的战略敌人,两国曾在朝鲜和中国东北地区进行过激烈的争夺,苏联苏维埃政权刚成立时日本曾经出兵西伯利亚对其进行军事干涉。从现实因素来看,1932年日本对满洲的占领使苏联在远东国防上感受到很大的战略威胁,加以西方英、法、美等国对苏联的包围和封锁,使得苏联政府为自身安全考虑计,迫切想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以共同对抗日本的侵略。所以时任苏联外交人民委员的李维诺夫公开声明:“在道义上、精神上、感情上完全同情中国,并愿作必要的帮助。”[1]
日本方面,出于在远东稳住苏联,以免腹背受敌,且待消化侵略中国东北地区的果实后实施进一步的扩张等因素的考虑,表示尊重苏联在“满洲”的利益,声言决不干涉中东铁路事务。苏联趁此提出两国立即缔结互不侵犯条约,但日本却对苏联的此种要求含糊敷衍,不愿作出答复。日本的这种暧昧态度最终使苏联放弃对日本的幻想,外交的天平倒向中国。
二、中苏复交的经过
在此国内国际形势下,作为中国驻日内瓦代表团首席代表和国际裁军会议代表团团长的颜惠庆在与日本代表斗争的同时,又担当起了中苏复交谈判代表的重任。
苏联与中国当时没有外交关系,也未被西方国家所广泛接受,所以中苏两国代表在外交上的接触机会并不是很多,在日内瓦召开的国际裁军大会为两国的复交工作提供了一次绝好的机会。借此机会,颜惠庆与苏联裁军会议代表外交委员李维诺夫频繁接触,交换意见,以实现两国之复交。
颜氏与李氏的接触从1932年2月20日开始,颜氏在其日记中记载“拜访李维诺夫,一起用了茶点。他对国联或缩军会议均无信心。午餐时他讲了表面现象与现实问题”。[2]颜氏对李氏的此次最初接触是非正式的、试探性的,颜氏非常小心地试探着对方对复交的看法,1932年4月20日,颜惠庆在其日记中谈到“与李维诺夫谈局势:他说如果日本越过过境就准备打。”颜惠庆以此推测苏方也有复交的需求[3]。
通过以上与李维诺夫的接触及对苏联内外形势反复思索,颜惠庆判断苏俄有对中国复交的强烈愿望,如能趁此机会,在复交之前与之签订互不侵犯条约,则对中国抵抗日本的侵略将会有莫大的帮助,因此颜在1932年5月17日向南京国民政府建议“签订互不侵犯条约,以此用为恢复外交关系的第一步。”[4]南京国民政府在收到颜的意见后,经过与颜惠庆多次电报磋商,确立了与苏复交谈判的两条原则:“一是联苏并非容共;二是先订立《中苏互不侵犯条约》,然后讨论复交问题”。[5]以后,颜便以这两条原则开展工作,并向苏方提出这两个条件,1932年6月20日,“致部电:报告李维诺夫已回任和收到中苏互不侵犯条件。”[6]“与李维诺夫长时间会谈了以下问题:军缩、各国驻西伯利亚领事、互不侵犯条约及莫的回国。”[7]
苏联收到颜惠庆提出的复交条件后,经过一段时间的研究于1932年7月6日作出了回应,颜惠庆对此答复在其日记中有过相应记述,即“接到李维诺夫答复:他要求在订约前先恢复两国外交关系。我已将此事电告南京。”[8]李氏在答复中具体表示:“一旦中华民国同苏联之间的外交关系得以恢复,我国政府就将准备着手讨论同中华民国缔结互不侵犯条约的问题,我个人认为,为了共同的和平事业,我政府愿无条件地恢复这种关系。”[9]由此可看出苏联的态度相当明确:欢迎建交,但不能附加任何条件。
围绕有条件或是无条件复交这一问题,颜惠庆与苏方有关人员的外交谈判陷入拉锯状态。颜惠庆在其日记中保留了此一阶级与苏方外交人士谈判的较详细记录,1932年7月19日,“没有同苏俄进行直接谈判,因此与苏俄的关系没有进展。”[10]1932年8月5日,“仔细批阅韦关于与苏俄关系及互不侵犯条件的报告。何士反对签订互不侵犯条约,因为他对蒙古有所担心。”[11]8月6日,“致电罗:询问与苏谈判(复交问题)的程序。[12]中苏复交工作经过一段的拉锯谈判后,南京国民政府因需要摆脱当时的外交困境,因此也就不再坚持有条件复交这一要求,此后,颜便紧锣密鼓地开始与苏联进行实质性的复交谈判工作,1932年9月22日,“就照会事与李维诺夫进行会谈。”[13]1932年9月27日,“李维诺夫送来了复文草案,并另附说明书。”9月29日,“与胡、汪讨论了对苏照会的方案(关于司法原状)。”[14]10月1日,“再提几个对苏方案。”[15]10月7日,“为补充照会字句事给李维诺夫写了信,是通过秘书长斯坦先生送去的。”[16]1932年10月28日,“部来电询问我会见李维诺夫的经过。这是担心日本人策划阴谋。”[17]1932年11月4日,“与苏俄驻巴黎大使多夫格莱夫斯基谈了很长时间。他似乎很友好,对情况也很了解,他准备把电报转往莫斯科。致函斯蒂恩,提出同样的要求。罗提出要我去莫斯科,但我担心全体会议将于12月份召开。”1932年11月10日,“致电南京:报告莫斯科的答复,估计该项答复即到。”[18]1932年11月11日,“日本在莫斯科没有取得多大成功。”[19]1932年11月16日,“宴请几位苏俄人、拉西曼、维吉埃与齐利。多夫格莱夫斯基说,复文已备就,将于明日送出。”[20]11月17日,“接到苏俄人的答复:不能令人满意。他们在我的建议上增添了字句,这样一来把整个文件都搞糟了。整个上午我都忙于此事,以及会议程序与决议草案。仔细阅读苏俄新增添的字句。”[21]11月18日,“接南京给苏俄的答复:增添的字句将予删除。我草拟了一份照会。苏俄人打来电话,探问有什么事要找他。我同意在下午6时会见他……会见了即将赴巴黎的多夫格莱夫斯基。他得到了我的答复似乎很宽慰。他向我祝贺说,回来后再签署。”11月19日,“仔细审阅了寄往南京的决议案以及与苏俄的会谈记录。”[22]这样经过近一年的谈判,中苏复交方案已近趋于一致,复交工作也臻于成熟。
三、结果、影响和意义
1932年12月初,因国内局势日益紧张,中国政府“断然训令”颜惠庆“从速办妥复交手续”[23]。因复交工作已基本准备就绪,颜得以在24小时内办妥复交的一切手续。12月12日,颜和李在日内瓦互换照会,正式宣布两国无条件复交,消息一经传出,在国内外都引起震惊(因颜、李的谈判一直都在秘密进行),“我国许多侨民来访,他们都欢欣鼓舞,……各报整版篇幅刊载中苏问题。”[24]
中国外交上取得的这一胜利,影响重大、意义深远。首先它使中国突破了严重孤立的危局,“此举使日本慌了神,使中国在国联的朋友得到鼓舞”[25],使中国能较进一步依靠国际力量和大国制衡来延缓和抵止日本的侵略。其次使日本在考虑对中国的侵略行动时,不得不时刻提防背后的苏联,牵制了日本的手脚。第三,在外交上清除了苏联援华的障碍,为日后中苏签订互不侵犯条约奠定了基础,使得苏联援助中国的抗日事业有了条约依据和法律保障。
综观中苏这一复交事件,颜惠庆虽然只是“媒介”,但他竭尽全力,在其中也起了不小的作用。首先他认识到中苏复交对当时中国的巨大意义,从而能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这一复交工作,在行动上积极推动其进行;其次他在这一复交工作中不忘为中国谋取最大的利益(具体表现为颜建议和坚持签订互不侵犯条约为建交的先决条件)。第三,在苏联坚持复交不得附加任何条件时,颜又能灵活处理,避免了工作陷入僵局,使复交最终得以实现。
因此我们得以看出,颜惠庆自始至终都在推动中苏复交工作,以实现中苏关系的正常化,由于他的出色工作,中苏复交得以顺利实现,中国外交环境也得以一定程度的改善。
参考文献:
[1]胡礼忠、金光耀、沈济时等著《从尼布楚条约到叶利钦访华——中俄中苏关系300年》,福建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97-198页。
[2]、[3]、[4]、[6]、[7]、[8]、[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4]颜惠庆著,上海市档案馆译《颜惠庆日记》(第二卷),档案出版社1996年版,第635页、第650页、第656页、第666页、第666页、第670页、第673页、第677页、第677页、第686页、第687页、第689页、第690页、第695页、第698页、第698页、第700页、第700页、第700页、第700页、第706页。
[5]石源华著《中华民国外交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424页。
[9]《苏联对外政策文件集》第15卷,此处转引自〈近代史资料〉,总第79页,第198-199页。
[23]颜惠庆著,吴建雍等译《颜惠庆自传》,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181页。
[25]顾维君著,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译《顾维君回忆录》(第二分册),中华书局,1994年版,第9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