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勰的乐府观及其乐府学意义

2023-06-06 01:24吴大顺吴卓聪
语文学刊 2023年5期
关键词:乐府诗雅乐乐府

○ 吴大顺 吴卓聪

(1.广西师范大学 文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4;2.广西大学,广西 南宁 530004)

刘勰《文心雕龙》是我国集大成的诗文创作理论著作,体大思精。全书由“文之枢纽”“论文叙笔”“剖情析采”三大部分构成。《原道》《征圣》《宗经》《正纬》《辨骚》五篇乃“文之枢纽”;《明诗》至《书记》20篇乃“论文叙笔”;《神思》至《总术》及《物色》20篇,乃“剖情析采”;其他几篇则涉及文学与时代的关系、历代文学的发展演变、总结各代作家创作的成就与不足(《时序》《才略》)等。《知音》乃鉴赏批评论,《程器》乃文德论,《序志》乃总序写作宗旨与全书结构。前五篇之《原道》强调一切“文”皆“道之文”;《征圣》中“情欲信,辞欲巧”,从“修身贵文”角度提出为文的准则;《宗经》从“五经”中寻找各种文体的分类依据:“赋、颂、歌、赞,则《诗》立其本。”[1]这一理论体系的构建,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强调文之“道”;二是注重文之“体”。《汉书·艺文志》中的“六艺略”到刘勰《文心雕龙》变成了“五经”,去掉了“乐”。“乐本心术”,无文本意义。而“诗为乐心,声为乐体;乐体在声,瞽师务调其器;乐心在诗,君子宜正其文”[2]102。也就是说,乐的要旨要通过诗歌来传达,声音不过是音乐的外在形式而已,音乐的灵魂在于诗歌,所以作诗者应该使其歌辞符合雅正传统。因此,从文体意义说,《诗》的意义胜于“乐”。其后各篇都是在此总纲指导下展开论述的。从刘勰所列总纲中可见其重“道”、重“义”的论文旨归。本文拟从《文心雕龙·乐府》篇的文本细读出发,探讨刘勰的乐府观念及其对乐府学的意义。

一、《文心雕龙·乐府》篇的文本结构

在结构上,《文心雕龙·乐府》篇大体由五部分构成。首先,对乐府诗给出了明确定义:“乐府者,声依永,律和声也。”①即明确乐府诗是配乐歌唱的歌辞。接着叙述上古之乐及四方之音的兴起;匹夫、庶妇讴吟土风,诗官采言,乐盲被律,志感丝篁,气变金石,进一步说明乐府诗与音乐的渊源。

其次,从“乐本心术”的音乐发生学角度提出先王作乐之慎,而“务塞淫滥”。接着历述两汉魏晋时期雅乐之弊:汉初《武德》《四时》之乐“颇袭秦旧”;汉武帝立乐府,总赵代之音、撮齐楚之气,李延年以曼声协律、朱马以骚体制歌,《桂华》《赤雁》等“丽而不经”“靡而非典”;元成时期“稍广淫乐”;后汉郊庙之乐“辞虽典文,而律非夔旷”;魏之三祖“宰割辞调、音靡节平”;晋代荀勖改悬,“声节哀急”。并对于两汉魏晋雅乐建构中不合于周代雅乐“中和之响”的“淫滥”之音,均一一提出批评。

第三,从合乐“表里而相资”角度指出乐府诗“诗”“乐”一体两面的形态特征。曰:“故知诗为乐心,声为乐体:乐体在声,瞽师务调其器;乐心在诗,君子宜正其文。”一方面强调乐府以诗为本,另一方面也强调音乐形式对于乐府诗的重要性。并进一步论述乐府诗“表里相资”的声辞配合要求。“凡乐辞曰诗,诗声曰歌,声来被辞,辞繁难节”,要根据乐曲“增损”歌辞。进而对曹植、陆机“咸有佳篇,并无诏伶人,故事谢丝管,俗称乖调”的现象做出评价。认为世人将曹、陆乐府佳篇“事谢丝管”称为“乖调”“大概是没有经过仔细考虑的话”[3]。言外之意,曹、陆乐府佳篇也是可以配合乐调歌唱的。

第四,补充说明乐府诗的界限及创作缘起。曰:“轩岐鼓吹,汉世铙挽;虽戎丧殊事,而并总入乐府,缪袭所致,亦有可算焉。”指出鼓吹、铙歌、挽歌并可入乐府诗。接着交代本篇的撰作缘起曰:“昔子政品文,诗与歌别,故略具乐篇,以标区界。”

第五,以“赞曰”总结全篇之旨。赞曰:“八音摛文,树辞为体。讴吟坰野,金石云陛。韶响难追,郑声易启。岂惟观乐,于焉识礼。”

二、刘勰的乐府观

《文心雕龙·乐府》篇比较鲜明地体现了刘勰的乐府观念,具体而言,有三方面内容。

第一,在乐府诗功能上,推尊雅乐而贬抑俗曲。《文心雕龙·乐府》全篇从“乐本心术,故响浃肌髓,先王慎焉,务塞淫滥”立论,指出先王之乐“必歌九德,故能情感七始,化动八风”的教化功能。然后历述两汉魏晋雅乐之弊:汉初《武德》《四时》之乐“中和之响,阒其不还”;武帝时期,李延年以曼声协律、朱马以骚体制歌,所以“《桂华》杂曲,丽而不经,《赤雁》群篇,靡而非典”;后汉郊庙“辞虽典文,而律非夔旷”。魏之三祖宰割辞调,音靡节平,其《北上》《秋风》诸歌辞“志不出于淫荡,辞不离于哀思,虽三调之正声,实韶夏之郑曲”;晋代荀勖改悬,声节哀急。从中可见刘勰对周代雅乐“中和之响”的赞美、对淫滥之声的贬抑态度。刘勰对雅乐的推尊、对俗曲的贬抑态度是基于其对乐府诗所从属的礼乐教化功能的高度认可,也是刘勰“征圣”“宗经”思想的具体表现。

第二,在乐府诗特质上,强调“诗”“乐”一体而以“诗”为本。《乐府》篇曰:“和乐之精妙,固表里而相资矣。故知诗为乐心,声为乐体;乐体在声,瞽师务调其器;乐心在诗,君子宜正其文。”在这里,刘勰从和乐“表里而相资”的高度,提出“诗为乐心,声为乐体”观点,既强调了乐府以诗为本,也强调了音乐形式对于乐府诗的重要性。并进一步指出,作为乐府诗之体的“声”,瞽师要“务调其器”,声尽其文;作为乐府诗之心的“诗”,则君子文人要“正其文”,以达到“表里相资”的境界。紧接着论述乐府诗“表里相资”的声辞配合要求,曰:“凡乐辞曰诗,诗声曰歌,声来被辞,辞繁难节。”要根据乐曲对歌辞进行“增损”。并对世人将曹、陆乐府佳篇“事谢丝管”称为“乖调”的情况提出质疑,认为曹植、陆机的乐府佳篇也是可以配乐歌唱的。充分认可曹植、陆机等魏晋文人拟乐府的乐府诗属性。

班固《汉书·礼乐志》有一段关于“诗”“乐”关系的论述:

畏敬之意难见,则著之于享献辞受,登降跪拜;和亲之说难形,则发之于诗歌咏言,钟石管弦。盖嘉其敬意而不及其财贿,美其欢心而不流其声音[4]。

在班固看来,抽象的礼之“敬畏之意”要用“享献辞受,登降跪拜”等仪式呈现;音乐的“和亲之悦”则用“诗歌咏言”方式呈现。在服务国家治理的层面上,“礼”与“乐”是一体的,“乐”与“诗”也是一体的。与班固《汉书·礼乐志》不同的是,刘勰此处将“诗”作为乐之“心”,强调其在音乐中的决定性作用,将“声”作为乐之“体”,突出其在音乐中的形式特征。刘勰对乐府的“诗”“乐”关系,用“表”与“里”、“心”与“体”的表述,突出地体现了其以诗为本的乐府观念。这种观念也从刘勰对曹植、陆机“无诏伶人”“事谢丝管”的乐府诗的褒奖及其属性的认定中反映出来。《文心雕龙·乐府》赞曰:“八音摛文,树辞为体。”在文章结尾又进一步强调“八音摛文”的乐府,以“树辞”为其根本。

第三,在乐府诗体制上,主张“诗”与“歌”别。刘勰《文心雕龙·乐府》篇曰:“昔子政品文,诗与歌别,故略具乐篇,以标区界。”对这句话的理解向来有分歧,其关键分歧是对“诗”的理解。黄侃《文心雕龙札记》曰:

此据《艺文志》为言,然《七略》既以诗赋与六艺分略,故以歌诗与诗异类。如令二略不分,则歌诗之附诗,当如《战国策》《太史公书》之附入《春秋》家矣。此乃为部类所拘,非子政果欲别歌于诗也[5]。

范文澜《文心雕龙注》曰:

谨案:诗为乐心,声为乐体,诗与歌本不可分,故三百篇皆歌诗也。自汉代有《在邹》《讽谏》等不歌之诗,诗歌遂画然两途。凡后世可歌之辞,不论其形式如何变化,不得不谓为三百篇之嫡属,而摹拟形貌之作,既与声乐离绝,仅存空名,徒供目赏,久之亦遂陈熟可厌。《别录》诗歌有别,《班志》独录歌诗,具有精义,似非止为部居所拘也[2]121。

黄侃理解的“诗”为“诗经”,在他看来,“诗赋略”从“六艺略”中分离出来,才使“歌诗”与“六艺略”中的“诗”不在同一部类中,这是为分类所需,非刘向想把歌诗从诗中分别出来。其言外之意是刘向时代,“歌”与“诗”是不分的。范文澜理解的“诗”,乃非专指“诗经”的一切诗。范说可供商榷之处有二:其一,《诗》三百虽皆歌,但在刘向时代,已经经学化、徒诗化,非《在邹》《讽谏》出现后,才“诗”“歌”两途;其二,“《别录》‘诗’‘歌’有别,《班志》独录歌诗”的断语缺乏根据。班固《汉志》虽来于《别录》《七略》,但对《七略》的删改,均用“出”“入”“省”等体例标示。通检《汉志》“六艺略”,“诗”类未有“出”“入”“省”字样,“诗赋略”的“赋”类有“入扬雄八篇”,“歌诗”类无。因此,从班固《汉志》看不出“《别录》‘诗’‘歌’有别,而《班志》独录歌诗”的痕迹来。

那么,刘勰“诗与歌别”之“诗”究竟何指?从《乐府》篇上下文语境看,他所说的“诗”,当是包括《诗经》在内的一切诗。即:“从前刘向整理文章,把‘诗’与‘歌’分开,所以我现在另写这篇《乐府》,以表示其间的区别。”[6]其实,目前所见班固《汉志》的“诗与歌别”是刘向(子政)将“歌诗”与“六艺”中的“诗”分别为略的情形。此“诗”为《诗》三百,其中有三家已入学馆,成为经典。看来,刘勰是“误读”了《汉书·艺文志》而导致其对刘向《七略》的误解。刘勰对《汉书·艺文志》的“误读”所蕴含的历史意味是很深刻的,说明刘勰生活的齐、梁时代,诗歌已经从对音乐的依附中独立出来,“诗与歌别”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乐府”已经作为一种与“诗”有别的文体,实实在在地存在于文人的文学鉴赏和品评实践中。如上文所及,与《文心雕龙》大致同时的《文选》《玉台新咏》等文集,均已将“乐府”作为诗歌的一类选录其中。

三、刘勰《文心雕龙·乐府》的乐府学贡献

刘勰《文心雕龙·乐府》是一篇全面论述乐府诗的专论,其对乐府学的贡献是多方面的,尤其突出者有二。

第一,首次为“乐府”正名。“乐府”在秦汉魏晋的文献中,主要指“音乐机关”及“乐府职员”,直到沈约《宋书》才开始称“乐府”为诗之一体。《文选》《玉台新咏》选录诗歌时正式将“乐府”作为一类与“诗”相分别,但并未对“乐府”作任何解释。刘勰《文心雕龙·乐府》则首次将乐府列为专篇进行集中论述。文章开篇即给乐府诗以明确定义:“乐府者,声依永,律和声也。”按照刘勰给定的乐府定义,乐府诗是和乐歌唱的歌辞。从其历述乐府发展历史可知,刘勰论及的乐府诗包括民间土风歌谣、金石之奏的雅乐歌辞。既有《桂华》《赤雁》等郊庙之歌,也有高祖《大风》、孝武《来迟》等楚歌;有魏之三祖《北上》《秋风》等三调正声,也有婉转缠绵的《艳歌》淫辞;还有曹植、陆机等魏晋文人“事谢丝管”的拟乐府歌辞和历代鼓吹、铙歌和挽歌。刘勰将这些“并总入乐府”,较《文选》选录的乐府诗,类别更多,范围更广。如果说沈约《宋书》、萧统《文选》完成了乐府诗的“立类”,那么刘勰《文心雕龙·乐府》则完成了乐府诗的“正名”。

第二,首次全面分析和评价乐府诗,开乐府诗综合研究之先河。此前的乐府学研究,多记录乐府活动、著录乐府歌诗、考释乐府曲调源流等内容,少有对乐府诗的全面深入论述。刘勰《文心雕龙·乐府》既给乐府诗下定义,又交代乐府的起源及教化作用,尤其是重点阐述了两汉魏晋时期乐府的发展历史、乐府的“诗”“乐”关系、乐府诗的界限和范围,以及乐府与诗的区别等诸多问题,是一篇系统全面论述乐府诗的论著,首开乐府诗综合研究之先河,具有很高的学术品质和理论价值,对后代乐府学研究产生了重要影响。

【注 释】

①本文所征引《文心雕龙》文本均据范文澜《文心雕龙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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