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风险投资对企业创新的影响是一个颇具争议的问题,尽管学术界从机会主义和效率主义两个不同视角对此做了研究,但是风险投资影响企业创新的机制并未得到圆满的回答。文章在系统回顾学术界关于风险投资与企业创新相互关系的一系列研究文献的基础上,借鉴物理学的“耦合”理论,从“信任”这一非正式制度的视角出发,全面分析了信任嵌入性特征影响风险投资与企业创新的匹配、协同和动力三个互动耦合机制,以及三个机制之间的相互关系,从一个特殊的视角揭示了风险投资影响企业创新的机理与路径。研究表明,当信任以“嵌入”的形式存在于风险投资主体与企业创新行为时,信任嵌入性对激发创业企业的创新动机和加大风险投资机构的风险资本投入,实现微观企业成长、风险投资行业发展以及国家创新战略落地至关重要。最后从资本市场发展变化的角度,进一步展望了未来对这一问题深入研究的空间。
【关键词】 风险投資; 企业创新; 信任嵌入; 互动耦合机制
【中图分类号】 F27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23)09-0002-07
一、问题提出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的深度融合。风险投资作为推动创业企业持续成长与创新的最主要资金来源,享有“智慧资本”与“企业成长发动机”的美誉,对于优化配置创新资源、营造创新氛围、激发创新活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形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具有重要的作用。根据《中国研发经费报告(2022)》,2022年我国研发经费投入达30 870亿元,首次突破3万亿大关。虽然基础创新和原始创新不断加强,一些关键核心技术也已实现突破,但是,推进高质量发展还存在一些卡点瓶颈。因此,如何更有效地发挥风险投资的积极作用,服务企业创新,进而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在理论上和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风险投资如何影响企业创新,已有研究主要从风险投资失败容忍度、分阶段投资策略、风险投资联合投资模式等角度进行阐释。首先,从风险投资失败容忍度视角看,风险投资家对失败的容忍使得创业企业有机会克服初创阶段的成长困境,充分发挥企业自身的创新潜能。Tian
et al.[1]研究发现,风险投资对失败的容忍度越大,在其支持下上市的创业企业的创新精神越强,也越能促进被投资企业创新。风险投资的参与不仅提升了企业创新投入的可持续性,还有助于提高企业管理者的风险偏好,进而对企业创新有积极影响[2]。其次,从风险投资联合投资模式视角看,当风险投资选择联合投资模式时,各风险投资机构掌握的信息增多,缓解了信息不对称,增加了项目成功的可能性,还有助于实现风险分担降低投资失败带来的损失。与单独风险投资机构相比,风险投资的联合投资模式对企业创新能力的影响具有以下三方面优势:第一,资金优势。Megginson et al.[3]认为,风险投资机构是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超强的专业能力的成熟投资者,当两个及以上的风险投资机构同时对创业企业进行投资时,会向外部投资者传达企业发展潜力较好的信号,起到了良好的认证作用。因此,联合风险投资模式有利于减少外部投资者与创业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降低融资成本,从而为创业企业创新活动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4]。第二,风险分担优势。联合风险投资模式可以实现投资伙伴间分散、共担投资风险,提高投资人对创新失败的承受能力[5]。因此,与单独风险投资机构相比,联合风险投资模式更能容忍企业创新活动的失败,有利于创业企业获得突破性的创新成果。第三,增值服务优势。Brander et al.[6]认为,不同的风险投资机构可能在人力资源、社会资本、网络关系和管理经验等不同方面具备优势,对创业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支持与指导。根据资源基础理论,联合风险投资模式融合了不同风险投资机构成员之间的优势资源,其成员各自所拥有的行业经验、社会网络关系、知识等都可以为创业企业提供更好的监督、管理和指导,从而提高创业企业的创新产出能力和创新效率。最后,从风险投资分阶段投资策略视角看,作为资金的供给方,无论是在投资前的筛选阶段还是投资后的管理阶段,由于信息不对称和未来收益不确定性风险的存在,风险投资机构为了减少委托代理问题会主动采取各种各样的投资策略。分阶段投资就是风险投资机构为了缓解委托代理问题的一种投资策略选择[7]。根据所投资项目的进度,风险投资机构会分阶段、多次向被投资企业注入投资资金[8],可以有效激励企业管理者加大创新力度,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分阶段投资策略在有效缓解被投资企业创新活动面临的融资约束问题的同时,还大大降低了风险投资机构本身的投资风险[9],打造了风险投资机构与创业企业双赢的局面,有利于创业企业的持续创新。
从现有文献可以看出,一方面,风险投资机构可以为创业企业创新活动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额外的增值服务以及风险分散的途径;另一方面,企业创新带来的成果又为风险投资提供项目源、创造投资回报。然而,要实现风险投资与创业企业双赢合作,需要解决的最突出问题就是缓解双方在投资过程中面临的高风险、不确定性和信息不对称。尽管有投资合同作为保障,但是由于契约的不完备性,以及契约本身就是一种不信任的信号,过度使用契约这类正式制度安排可能会诱发一方或双方的机会主义行为[10]。作为正式制度的替代机制,非正式制度是在长期社会互动中逐渐形成的行为准则,该行为准则是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和遵守的,且非正式制度通过影响个体的意识形态、价值观念、行为方式等来促进正式制度的有效实施。因此,建立信任机制缓解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和代理问题,是风险投资过程中必不可少的替代性非正式制度安排。信任是对另一方意图和行为抱有正面期待而愿意处于一种容易遭受损失位置的意图所构成的心理状态[11]。作为一种重要的非正式制度安排,信任是经济发展与金融市场重要的基础性因素[12],是经济建设和运行的“润滑剂”,更是商业活动中不可或缺的公共道德。Fukuyama[13]、Putnam et al.[14]认为信任是社会资本的重要表现形式,是企业为了产生有利效果并避免囚徒困境而进行社会合作的一种倾向。通过信任嵌入,实现了风险投资与企业创新活动的耦合,两者相互作用、彼此影响,形成一种动态、复杂的互动关系。
耦合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系统通过交互作用而相互影响,从而联合起来,实现相互协调、相互依赖和相互促进的良性动态关联,其概念来源于物理现象[15]。企业创新的根本目的在于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但是,创新活动具有高風险、高投入和长周期等特点,充足的资金是企业进行创新活动和可持续发展不可或缺的支持和保障,有限的企业内源融资很难为企业创新活动提供长期且持续的资金支持[16]。作为资本逐利型的投资机构,风险投资拥有庞大的资金池和精准的投资眼光,为实现资本增值,必须不断找寻投资机会[17]。风险投资进入企业,其最终的目的是助力企业成长、提升企业价值后,通过IPO或收购兼并等其他方式退出,赚取超额的投资收益[9]。由此可见,高风险、高收益的风险投资模式与企业创新活动的资金需求特征相匹配[18],且“资本增值”动因是风险投资与企业创新实现耦合的基础。可见,信任会以“嵌入”的形式普遍存在于社会网络结构中并影响着经济主体的各种行为,深入挖掘信任嵌入性特征是如何促进风险投资与企业创新互动耦合,对激发创业企业的创新动机和加大风险投资机构的风险资本投入,实现微观企业成长、风险投资行业发展以及国家创新战略落地至关重要。
二、信任嵌入视角下风险投资与企业创新互动耦合的机制分析
(一)信任嵌入性解析
作为一种重要的正式制度安排,契约在风险投资机构与创业企业的交流互动中具有重要作用。一份恰当的契约不仅能够促进风险投资机构与创业企业双方交易的达成,还能够有效防止潜在的机会主义行为且有利于交易双方合作关系的深入持续。然而,由于契约存在不完备性、对未来事件缺乏预见性等固有缺陷,导致仅简单地依靠契约对交易双方的机会主义行为加以约束并不完全有效;相反,过度使用契约甚至可能会阻碍交易双方合作关系的进一步协调,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枷锁”。在关系型社会中,风险投资机构与创业企业彼此间的信任在双方合作关系中就显得尤为重要。已有研究表明,信任的交易成本要远低于缔结契约的交易成本[12],信任可以部分地替代正式契约[19]。尤其是当正式契约过于复杂时,作为非正式制度的信任能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随着知识、技术等专用性投资的增加,越来越多的谈判细节不可能全部体现在合同中,导致契约的不完备,而交易双方的信任可以减少时间谈判成本及交易成本,促进双方交易的实现。因此,信任又可以作为契约的必要补充。由此可见,信任能够降低交易过程中的信息搜寻成本、契约签订和履行成本,是风险投资机构与创业企业之间良好合作关系形成的重要推动力量。
信任具有路径依赖的特征,其原因在于信任的产生和形成具有嵌入性[20]。“嵌入性理论”认为,任何人或事物都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嵌入于社会关系网络当中[21]。作为“嵌入性理论”的提出者,格拉诺维特将嵌入分为“结构性嵌入”和“关系性嵌入”①。信任产生于社会关系网络,因此信任不仅可以成为关系和网络的嵌入机制影响着各种经济行为,同时信任也可以作用于经济行为并“嵌入”其中。在风险投资与企业创新的互动耦合中,信任嵌入性特征既影响作为投资者的风险投资机构行为,也影响被投资对象的创业企业行为。当风险投资机构与创业企业之间形成相互信任即“嵌入式信任机制”时,双方对于正式契约制度的监督实施依赖度下降,转而通过基于信任的双方私下沟通交流机制,降低信息不对称和交易成本,既帮助风险投资机构降低投资风险、促进资金供给,又拓展创业企业融资渠道、提高资金获取能力,从而促成交易双方稳定预期的风险投资交易。以往针对风险投资行为的研究,虽然已关注到信息不对称对风险投资机构投资策略等差异产生影响,但是并没有深入挖掘产生这些差异的深层次原因及可能的应对策略。如吴翠凤等[22]的研究发现,风险投资机构更倾向于采取联合投资和分阶段投资的投资策略;黄福广等[23]的研究认为,风险投资机构与创业企业之间的地理距离会对投资交易行为产生重要的影响,与创业企业的地理距离越远,风险投资机构与创业企业之间交易达成的可能性越低。由此所引发的问题是,因信息不对称而引发的投资策略差异甚至交易实现的可能性,作为促进交易的替代性信任机制,是否可以有效解决上述影响风险投资市场效率的问题?具体的影响路径有哪些?
(二)信任嵌入性促进风险投资与企业创新互动耦合的内在机制
相互信任是搭建经济交易双方和谐关系的基石,可以增强交易双方获取和共享信息的意愿,增加彼此间合作的可能性,实现“自我增强”的良性循环;随着信任的逐步加强,通过交易双方的良性互动,形成信任的“自我增强”机制及“锁定”效应。下文将主要从匹配机制、协同机制与动力机制等角度,探析信任嵌入性特征促进风险投资与企业创新互动耦合的内在机制(见图1)。首先,运用博弈论方法,尝试将信任子博弈引入创业投资双边道德风险模型,探析创业企业和风险投资之间如何实现交易对象“彼此选定”的市场均衡状态及稳定匹配机制。其次,从风险资本和创新资源“资本供求”的趋同性角度,揭示二者的目标与利益协同;运用协同效用原理和自组织原理,探究信任嵌入特征下风险投资与企业创新实现时空与功能“有序性”耦合的过程协同机制。最后,基于科学技术的变革趋势、企业竞争态势以及风险投资机构和创新主体的利益目标最大化驱动等,是风险资本与创业企业创新的主要动力,其核心是追求资本投资的增值回报及合理分配。从技术进步、需求拉动和政府规制等视角,揭示促进信任嵌入特征下风险资本与企业创新互动耦合的动力源。
1.信任嵌入性促进风险投资与企业创新互动耦合的匹配机制
假定在由风险中性的风险投资机构与风险中性的创业企业构成的资本市场中②,创业企业拥有技术、人力和创意等,但缺乏创新所需的初始资金来源;风险投资机构拥有风险资本,需要搜寻有价值的投资目标;创业企业希望获得风险投资的资金支持,风险投资希望通过对创业企业的投资实现资本的增值;风险投资机构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而处于初创期的创业企业缺乏经营管理经验。投资前,风险投资机构通过尽职调查等手段对投资项目进行筛选,就投资项目未来的控制权和现金流分配等与创业企业进行谈判,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契约;投资后,基于通过企业成长实现投资回报的共同目标诉求,创业企业努力提升自身经营能力、风险投资机构则借助自身专业能力加强投资后的监督与增值服务,但由于信息不对称,可能会引发双边道德风险问题,如投资方的资金投入不足、投资方基于窃取创业企业的商业机密或技术的目的而进行风险投资、创业企业获取资金后的努力不足、创业企业为获取资金而进行的“业绩粉饰”等。因此,在双方反复的博弈过程中,风险投资机构与创业企业之间通过不断沟通交流、信息资源共享、目标趋同,在沟通成本增加的同时,信任也随之加深,逐步实现双方“彼此选定”的市场均衡状态。
根据以上分析建立如下假设:(1)假定博弈双方(即风险投资机构和创业企业)均是理性的决策者,均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2)博弈双方可实施的策略有两种:信任或者不信任,且信任的成本分别为C1、C2;(3)当风险投资机构和创业企业两者中的一个选择“信任”策略或者“不信任”策略时,不管另一个选择何种策略,博弈双方都仍会获得基本合作收益,分别为R1和R2。而当博弈双方都选择“信任”策略时,此时双方将会获得协同收益,也即额外收益ΔΠ,用λ表示博弈双方协同收益的分配系数(0≤λ≤1)。当风险投资机构或者创业企业采用“不信任”策略时,不信任方将会由于信任方的知识溢出而获取投机收益,分别为E1和E2。
依据以上各项假设可以得到风险投资机构与创业企业之间的博弈支付矩阵,如表1所示。
假设风险投资选择信任的概率为x(0 Uvc1=y(R1+λΔΠ-C1)+(1-y)(R1-C1)=yλΔΠ+R1-C1 (1) 当风险投资机构选择不信任策略时,其期望收益为: Uvc2=y(R1+E1)+(1-y)R1=yE1+R1(2) 风险投资机构的平均期望收益为: Uvc=xUvc1+(1-x)Uvc2=x(yλΔΠ+R1-C1)+(1-x)(yE1+R1)(3) 同理,当创业企业选择信任策略时,其期望收益为: UVE1=x[R2+(1-λ)ΔΠ-C2]+(1-x)(R2-C2)=x(1-λ)ΔΠ+R2-C2(4) 当创业企业选择不信任策略时,其期望收益为: UVE2=x(R2+E2)+(1-x)R2=xE2+R2 (5) 创业企业的平均期望收益为: UVE=yUVE1+(1-y)UVE2=y[x(1-λ)ΔΠ+R2-C2]+(1-y)(xE2+R2)(6) 為了促使博弈双方能够选择相互信任策略以达到整体最优,令dUvc/dx=0,dUVE/dy=0;求得均衡点{C1/(λΔΠ-E1),C2 /(ΔΠ-λΔΠ-E2)},即只有当C1 /(λΔΠ-E1)=C2 /(ΔΠ-λΔΠ-E2)时,风险投机构和创业企业双方才有可能选择相互信任。 风险投资与企业创新的有效匹配既激发了风险投资的活力,又能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提升创业企业创新能力[24]。信息不对称可能会导致风险投资机构缺乏品质优良的投资资源,企业创新缺乏资金来源,资源得不到有效配置,难以形成风险投资与企业创新的稳定匹配机制。信任作为一种重要的非正式制度,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风险投资机构与创业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从而有利于形成风险投资与企业创新的稳定匹配机制[25-26]。 2.信任嵌入性促进风险投资与企业创新互动耦合的协同机制 从风险资本和企业创新“资本供求”的角度来看,作为资金的需求方,持续、有效的资金供给是企业创新取得成功的重要保障;作为资金的供给方,风险投资机构则通过支持创业企业创新活动实现资本增值。不确定性高、周期性长以及投入大是企业创新所固有的特点,这些特点使得创业企业难以从银行等传统的金融机构获取资金,风险资本的供给则弥补了企业创新投入不足。风险资本供给越充分,则越有利于创业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因此,风险投资市场的快速发展有利于促进创业企业创新。创业企业积极的创新活动,将推动产生更多的风险资本需求,也进一步促进了风险投资产业的发展。因此,基于目标与利益的趋同,风险资本与企业创新之间将形成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协同发展机制。基于协同效用原理和自组织原理[27],风险投资与企业创新通过系统内各要素之间的协同作用,形成系统有序结构的内在作用力[28]。根据协同效用原理,在产业与空间等发展条件下,依靠内部非线性动力机制的作用,促使风险投资与企业创新的耦合从混沌、无序向有序状态转变。根据自组织原理,当风险投资与企业创新受到较小的外部环境影响时,二者能够延续已形成的组织规律演化发展,自发地形成内生性结构和功能;当受外部环境影响较大时,在系统自身动力和协同作用的推动下,风险投资与企业创新形成新的时空作用结构,并发展成一种新的耦合效应。风险投资与企业创新的耦合是时空因素的特定组合形态,当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它们的耦合发展是两个系统在市场机制作用下的自组织活动。 信任可以有效促进风险投资机构和创业企业之间合作关系的建立[19]。一方面,相互信任能够减少企业决策中的矛盾与冲突,改善和增进彼此间的关系;另一方面,相互信任能够减少信息不对称和不必要的干预,降低监管成本。在信任嵌入性特征下,风险投资与企业创新的协同机制体现在:一是风险投资与企业创新在长期的耦合发展中形成了一个有效的自我循环系统;二是其耦合过程中各层次个体之间的相互作用是促进风险投资与企业创新互动耦合的根本动力。 3.信任嵌入性促进风险投资与企业创新互动耦合的动力机制 风险资本与企业创新的耦合是复杂、不断演进发展的,在耦合演化过程中需要有持续的动力,如技术进步、需求拉动和政府规制等,推动耦合系统的形成、运行与完善。首先,科学技术的进步是促进风险资本与企业创新互动耦合的一个主要推动力。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为企业创新活动提供了新思路、新知识以及新技术,而企业创新活动的持续开展,需要风险资本的注入,从而将风险资本与企业创新紧密联系在一起,形成动态交互的耦合过程。风险投资与企业创新的发展离不开对先进技术的吸收与运用,技术进步作为外在推动力,加速了风险投资与企业创新耦合的步伐,也拓宽了风险投资与企业创新耦合的渠道[29]。其次,市场需求的拉动是风险投资与企业创新互动耦合的又一动力。基于“需求引致创新”理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导致市场需求也在不断变化发展,进而推动并激励创业企业进行创新活动以适应市场[30]。因而,企业创新活动源于市场的需求,最终又满足市场需求。基于市场需求的风险投资与企业创新联结,形成两者在资金、技术、产品等方面的耦合。最后,政府的支持能够有效弥补市场的不足,是保证风险投资与企业创新耦合的基石,也是优化整个耦合体系的重要推动力[31]。一方面,政府可以通过出台一系列政策引导加强风险投资机构与创业企业的合作,促进创新资源和要素的重新整合。由于创业企业创新活动的高风险性和高不确定性,使得其面临的融资约束较为严重,政府可以通过税收优惠、政府补助和财政补贴,加大对创业企业创新的金融支持力度;已有研究已经证实政府政策支持(如政府补助、财政补贴、税收减免和知识产权保护等)对企业创新的促进作用[32-33]。另一方面,政府通过相应的配套服务措施,为风险投资与企业创新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间接推动两者的耦合[29]。为了防止交易双方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而错失合作机会,政府需要建立一个全面、公开和高效的信息交流和分享平台。因此,政府通过对风险投资机构和创业企业的引导和激励,为风险投资与企业创新的耦合营造理想的市场环境,弥补耦合过程中的市场失灵问题。在信任嵌入性特征下,技术进步、需求拉动以及政府规制是风险资本与企业创新互动耦合的主要动力。 三、信任嵌入视角下风险投资与企业创新互动耦合的研究展望 风险投资影响企业创新的研究方兴未艾,国内外学者都在积极关注这一领域的发展,但是围绕如何实现风险投资与企业创新的良性互动关系以及信任的嵌入性特征如何促进两者互动耦合等问题的研究仍然很不充分,本文认为可以从以下三方面进行进一步的拓展与深化: (一)如何实现风险投资与企业创新的良性耦合机制 风险投资与企业创新的互动耦合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证,是实现创新能力跨越提升、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关键。尽管学术界对风险投资与企业创新的关系做了很多研究,但是已有文献对两者之间关系的理解主要停留在风险投资对企业创新的单向作用,忽略了风险投资与企业创新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实质上,风险投资推动企业创新,而企业创新又为风险投资创造投资机会,两者之间互为促进。因此,未来研究可从风险投资与企业创新良性耦合的实现路径出发,重点关注风险投资与企业创新是如何在相互作用下不断循环,形成共生、匹配和协同的良性互动?风险投资与企业创新实现互动耦合的路径又是什么?如何从风险投资的“融投管退”四个阶段的决策偏好与行为特征,以及创业企业自身特征等维度,深入挖掘双方的匹配、协同机制形成过程? (二)信任嵌入特征下如何促进风险投资与企业创新的互动耦合 信任是风险投资与创业企业达成交易、实现合作的基础。以往的研究虽然关注到了信任在促进风险投资对创业企业投资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但是将信任、风险投资与企业创新纳入同一框架进行研究尚未有文献涉及。与传统的融资方式不同,风险投资不仅可以满足创业企业的资金需求,还可以发挥密友、校友、专家、顾问等多重角色,支持创业企业创新。因此,未来研究可以重点关注风险投资机构与创业企业之间如何建立信任关系?信任关系的建立会受到哪些因素的影响?信任嵌入性特征又将如何影响风险投资与企业创新的互动耦合?这些都是当前研究尚未涉及或探讨不够深入的问题,可进一步采用定性加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其进行深入研究。对信任如何促成风险投资与企业创新互动耦合的深度解析,有利于实现风险投资机构与创业企业的匹配,进而有利于提高风险投资的资本配置效率和提升创业企业的创新效率。 (三)信任嵌入视角下公司风险投资(CVC)与创业企业之间双边关系及企业创新策略选择 随着越来越多大公司基于自生长性组织架构扩张以及行业生态圈演进需要而向创业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公司风险投资兼具经济目标与战略目标的投资行为与创业企业创新之间“与鲨共舞”的微妙关系③,引发了实业界与学术界的广泛关注。与传统风险投资(IVC)相比,CVC在目标、组织结构、激励机制、管理模式等方面均具有显著的差异,已达成的共识是:一方面CVC利用其母公司雄厚的资源基础支持新创企业的“游动”与“成长”,是创业企业创新最有力的推动者;另一方面为了实现母公司自身利益,CVC通过合法手段汲取新创企业的知识、技术及研发成果,成为新创企业最危险的竞争对手[34]。但是对CVC促进企业创新与掠夺创业企业创新成果的具体情境缺乏深入解析。未来研究可重点关注:哪些因素会导致CVC促进企业创新抑或掠夺企业创新成果?信任的嵌入性特征如何影响公司风险投资与新创企业之间的双边关系?CVC母公司与创业企业之间的信任是否会改变双方的预期进而改变企业创新策略的选择? 四、结语 本文对风险投资与企业创新关系的文献进行梳理并发现,现有研究主要集中在风险投资对企业创新的支持作用以及如何促进创业企业成长等方面,但是对风险投资与企业创新之间的互动耦合机制的研究并不多见,尤其缺乏中国情境下作为非正式制度安排的信任机制对风险投资与创业企业双边交易行为影响的研究。非正式制度具有社会嵌入性特征,并往往被视为事前(ex ante)因素,而正式制度往往是事后(ex post)因素。因此,在不存在正式制度或者正式制度执行成本过高的领域,非正式制度起着重要的补充或替代性作用。由此本文提出中国情境下引入信任这一重要非正式制度安排的必要性,从匹配机制、协同机制以及动力机制三个维度,对信任嵌入性特征下风险投资与企业创新实现互动耦合的机理與路径进行深度解析,并提出了未来值得进一步关注的研究领域及思路。 【参考文献】 [1] TIAN X,WANG T Y.Tolerance for failure and corporate innovation[J].The Review of Financial Studies,2014,27(1):21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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