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云 成燕
DOI:10.3969/j.issn.1674-9391.2023.09.007
[摘要]
近年来,数字经济在文化和旅游产业的供给、传播、展示、管理等重要环节赋能作用突出,被公认为是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为探究四川民族地区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的理论机制与实践路径,本文遵循“理论研究-现状测度-赋能效应-发展路径”的研究思路,对文旅产业融合进行系统化论述。首先,以数字经济为时代背景,以四川民族地区为研究对象,从单一化政策建议研究转变为多元化实证研究;其次,引入耦合协调度模型,通过明确测度对象、构建测度模型、建立评价体系、现状水平测度“四步走”,测度了四川民族地区文旅产业融合程度;再次,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的基础上,测度数字经济对四川民族地区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的直接赋能与间接赋能效应,进而探究数字经济下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的主要方向;最后,从宏观、中观、微观视角提出数字经济赋能四川民族地区文旅产业融合的发展建议。
[关键词]数字经济;民族地区;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四川省
中图分类号:F127.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391(2023)09-0059-08
基金项目:
四川省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贯彻新发展理念四川深化改革创新的实践研究”(2021SCA042)、四川省科技厅项目“数字经济赋能川西民族地区文旅融合发展模式与路径研究”(2023JDR0169)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赵云(1981-),
男,汉,四川阆中人,成都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农业经济和创新创业;
成燕(1974-),男,汉,重庆忠县人,成都师范学院教授,研究方向:教育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
2021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强调要“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完善旅游业体系,提高文化和旅游发展的科技支撑水平”。[1]2022年1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将“大力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作为重点任务之一。[2]202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强调“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培育壮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推动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数字技术创新应用”。[3]以数字经济为赋能导向,大数据、区块链、元宇宙、人工智能、AR/VR等数字科技正在重构文旅产业新格局,文旅产业发展已从传统模式转型升级至数字化模式,其融合方向主要体现在产业资源数字化、观光体验数字化、治理管理数字化等多个方面。然而,在数字经济赋能下,区域文化旅游发展亟需思考两个核心问题:一是如何借力数字技术破解产业增长困境,激发产业发展活力与潜力,寻求新的产业增长点;二是如何通過数字化转型升级,解决现阶段文旅收入来源单一、文旅融合深度和广度不足、文旅产业供给侧结构不完善、文旅产品同质化等痛点问题。由此可见,在新一代数字科技的带动下,区域文旅产业数字化升级“任重道远”,也是顺应文旅融合发展大趋势、适应新发展格局、推动文化强国建设的必由之路。在数字产业化与产业数字化趋势下,四川民族地区如何借力数字经济为文旅产业赋能增效,是未来区域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问题。基于此,本文以数字经济为背景,选择四川民族地区为对象,从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的视角切入,着力分析数字经济赋能文旅产业的理论机制与实践路径,以期重构四川民族地区文旅产业发展新格局。
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一直以来都是国内外学术界研究的焦点问题,但侧重点各有不同。随着数字经济新概念的提出,为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提供新的研究视角,同时也成为未来研究的主要方向。
国外学者更关注文化与旅游产业融合路径的选择,如Tasie(2014)探讨了非洲如何通过具有强烈宗教色彩的丰富文化遗产来提升其在全球旅游产业中的地位。[4]
Richards(2014)研究了不同细分的文化旅游需求,如文化与宗教旅游、文化与美食旅游和文化创意旅游等。[5]
国内学者对文化旅游融合研究主要在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之间的关系、融合机制、融合困境、融合路径等方面。张朝枝和朱敏敏(2020)指出文旅融合有三个层次的路径,分别是“建构文化的身份认同与集体记忆增强其吸引物属性并使之成为旅游资源,通过文化的可参观性生产提升文化的展示水平和旅游者文化旅游体验,以及文化旅游产品的进一步商业化与产业链延伸”。
[6]
翁钢民和李凌雁(2016)研究发现旅游与文化产业的融合发展“需要同时从软实力和硬实力来实现”,其中软实力包括旅游地的形象定位和历史文化资源,而硬实力主要包括资源整合、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产品创新设计等。[7]宋瑞(2019)认为“作为活动的旅游”与文化有内在的一致性。[8]张朝枝(2018)则指出,“文化与旅游的融合需要通过调整角色、培育文化自信增进相互理解和合作”。[9]宋慧娟和曹兴华(2017)在研究四川文化与旅游产业融合的过程中发现,可以通过“产品体系、融合程度、差异化策略、规划引领”四个方面探究旅游文化深度融合发展的路径。[10]
新冠疫情对全球文旅产业发展产生了较大冲击,但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元宇宙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逐步为文旅产业增长提供了新方向与新途径。国外学术界针对数字经济与文旅产业融合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影响机理、消费升级、路径选择等视角,
如Cuomo等(2021)指出随着文化旅游业的数字化转型,“社交大数据”和用户生成的内容已经成为游客决策的重要依据。[11]
国内学术界对于数字经济与文旅产业融合的研究,则倾向于从融合现状、融合方向、融合模式、融合路径等方面展开讨论。夏杰长等(2020)指出,“产业的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和政策体系的完善”将会带来文旅产业发展模式的变革。[12]周锦和王廷信(2021)提出文旅融合发展包括“基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驱动下产业链重组模式、文化需求导向下产业链价值共创模式和数字技术推动下产业链延伸模式”三种类型。[13]蔡尚伟和丁锦箫(2021)从“技术融合、产品融合和业务融合”三个方面评估了成都市文旅产业与数字经济融合现状并提出解决方案。[14]胡优玄(2022)认为通过数字经济驱动文旅融合,需要从“供给侧、需求侧、规制侧”三个层面进行改革创新。[15]
基于以往对数字经济和文化旅游产业融合的研究,国内外学者们一般侧重于理论研究和政策建议,很少进行实证研究来探讨两者之间的联系,以及前者对后者的赋能效应。因此,研究以四川民族地区为研究对象,以数字经济为时代背景,测度四川民族地区文旅产业发展现状数据及主要困境,探究数字经济对四川民族地区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的赋能效应。
一、四川民族地区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水平测度
(一)明确测度对象
四川素以民族众多著称,世居民族包括彝族、藏族、苗族、回族等14个,全省民族自治地方面积30.5万平方千米,占全省总面积的62.8%。区域内自然生态独特,多元化民族聚居形成众多民族特色文旅资源,与周边地区形成差异化竞合优势,对全国其他地区产生持久吸引力,成为区域发展文旅产业的重要基础。据相关部门统计,目前四川有三州三县的16个民族地区待遇县(区)与83个民族乡,即选定这些地区为本文现状测度的主要对象,具体见表1。
(二)构建测度模型
目前,学术界对产业融合的测度方法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论。有学者采用赫芬达尔指数(HHI)来衡量,如Kvlseth(2022)[16]认为HHI指数是一种概括性的度量,表明一个市场或一个行业内的竞争程度、市场力量和效率。但是,HHI指数中对技术专利的引用比例较高,而文旅产业相关专利数据较工业产业方面较低,容易导致测度结果偏颇。因此,本文引入耦合协调度模型来测度文旅产业融合程度,同时由于不同测度指标对文旅产业的贡献度不同,因此采用线性加权法对文旅产业进行综合评价。公式如下:
(1)
当uij为正指标时:
(2)
当uij为负指标时:
(3)
式中:Xij表示评价指标,ui表示产业综合评价值,uij表示该行业中指标j对行业i的贡献,wij代表权重,权重通过排序法确定。
经过线性加权后,运用耦合协调度模型来计算两个产业的协调得分,用以衡量某地区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的融合程度,并提供一个推进某地区文旅融合发展的理论基础。在计算两个产业的相互作用时,其耦合度为:
(4)
式中:C表示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耦合度,u1,u1表示两个产业的综合评价得分。两个产业的系统耦合公式为:
(5)
(6)
式中:D表示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耦合协调度,P表示两个产业的评价指数。为了直观地反映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之间的耦合协调度级别,参考相关文献成果对P值进行了分类,并在此基础上分析四川各民族地区的耦合协调水平,具体划分级别见表2。
(三)建立评价体系
一般而言,在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过程中,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不能完全割裂,否则就无法很好地解释文旅产业融合。因此,研究充分考虑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的融合特点,参考文旅融合相关文献成果,[17]在确保数据可获得性的基础上,考虑产业规模、产业效益、产业要素三个维度,建立测度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水平的评价指标体系。
(四)现状水平测度
1.回归模型设定
(1)因变量。选择四川民族地区三州16个民族待遇县(区)与83个民族乡为对象,计算各区域文旅产业与旅游产业的耦合协调度,视为因变量。
(2)自变量。学术界对数字经济的定义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从形式上来看,数字经济是引导和实现产业快速迭代升级的经济形式;第二,从技术层面来看,数字经济是包括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5G通信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集合;第三,从应用层面来看,数字经济的典型代表为“新经济”“新零售”“新制造”“新业态”等一系列新兴产业或行业。上述定义无疑加大了数字经济指标量化的难度,因此本文选择运用数字金融普惠指数来替代数字经济指标。数字金融普惠指数(DFII)是基于数字经济的内涵和特征的综合定义,所包含的每个指数和维度都应反映整体数字经济的某个视角。[18]
(3)控制变量。研究选择城市化水平、工业化水平、外商直接投资和产业结构高级化水平作为控制变量。其中:城市化水平用当前各地区常住人口占总面积的比例来衡量;工业化水平用各地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来衡量;外商直接投资用各地区外资水平来衡量;产业结构高级化水平用第二、三产业总产值的比值来衡量。所有数据来源于各地区统计年鉴。
基于以上对因变量、自变量及控制变量的选择,建立多元线性回归模型,探讨数字经济对四川民族地区文旅产业融合的直接影响与间接影响。为了避免伪回归和消除模型中的异方差,对每个变量进行对数处理,以获得稳定的数据,而不改變时间序列的性质和相关性。该模型的对数处理如下:
(7)
式中:CT表示文旅产业融合水平,DE代表数字经济,SIZE代表工业化水平、CITY代表城市化水平,FDI代表外商直接投资规模,ADV代表产业结构高级化水平。
2.数据分析结果
基于耦合协调度模型、文旅产业发展水平与数字金融普惠指数的评价体系,对各变量数据统计结果进行测度:在文旅产业融合水平方面,四川民族地区文旅产业的平均耦合度为0.564,处于勉强协调[0.50-0.59]区间,最小值为0.232(金口河),最大值为0.762(屏山),标准差为0.189。由此可以说明,四川民族地区文旅产业融合水平勉强均衡,各地区之间文旅产业融合水平存在一定差异,但不显著。在数字经济方面,四川民族地区数字经济平均值为6.567,最大值和最小值分别为7.530和5.639,说明各地区数字经济投入差异较小。
二、数字经济对四川民族地区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的赋能效应
在推动文旅深度融合中,“数字引擎”被悄然嫁接引入,赋能产业升级,培育和扩大新消费市场,助力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数字经济为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提供新路径,随着文旅产业数字化转型及政策体系的完善,文旅产业将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实现深度融合,这也将带来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和新业态的发展。但是,数字经济对文旅产业融合发展不仅意味着先进产能的升级,而且预示着落后产能的淘汰,这也是文旅产业未来发展的主要趋势。因此,本研究在等式(7)多元线性回归模型的基础上,测度数字经济对四川民族地区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的直接赋能与间接赋能效应,进而探究数字经济下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的主要方向。
(一)数字经济对四川民族地区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的直接赋能
由表5可知,2019-2021年数字经济的β系数显著为正,并呈现逐年上升趋势,说明数字经济发展对文旅产业融合具有显著正向赋能效应。2021年数字经济的β系数为0.547(P<0.05),显著大于2019年的0.384(P<0.05)。可见数字经济在四川民族地区文旅产业融合发展中的正向赋能作用逐年增强,长期来看将促进文旅产业融合。在其他控制变量方面:第一,工业化水平的β系数显著为正,并呈现逐年上升趋势,对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具有显著正向赋能效应。说明工业化发展与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呈现同质增效特征,前者的水平提升可以带动后者融合水平提升。第二,城市化水平的β系数显著为正,但在2021年从0.898(P<0.1)下降至0.613(P<0.05)。说明城市化水平直接反映基础设施、道路交通、通信设施、服务设施等与文旅产业密切相关的因素,这些因素的水平提升将带动文旅产业融合水平的提升,为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第三,外商直接投资规模的β系数显著为负,这可能是由于外资挤压内资水平,内资整体水平下降,创新能力不足,进而阻碍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第四,产业结构高级化水平的β系数显著为正,且呈现逐年递增趋势。这说明文旅产业融合离不开产业供给侧结构性调整,近年来新冠肺炎疫情使文旅产业受到重创,迫切需要发展数字经济,使文旅产业向智能化转型,促进文旅产业融合水平的提升。如何在数字经济时代转换赛道、树立品牌、提质升级,应当成为文旅行业放眼长远的发展考题。
(二)数字经济对四川民族地区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的间接赋能
由表6可知,数字经济对四川民族地区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同时具有间接赋能效应。在这一分析结果中,重点研究了数字经济与其他控制变量的交叉项,可以发现数字经济的β系数显著为正,呈现逐年增长趋势。除此之外,数字经济与城市化水平、工业化水平、产业结构高级化水平的交叉项的β系数显著为正,但并未呈现逐年增长趋势。一方面,说明数字经济发展不仅促进文旅产业融合水平的提升,而且也对四川民族地区的城市化水平、工业化水平、产业结构高级化水平具有正向赋能效应;另一方面,数字经济对文旅产业融合的积极作用逐年增强,在融合过程中起到了较好的中介作用。通过观察控制变量的系数可以看出,在显著性不变的前提下,系数都有不同程度的降低。这说明数字经济对文旅产业融合的影响降低了其他变量对文旅产业融合的影响,这进一步验证了数字经济对四川民族地区文旅产业融合的重要性。
三、数字经济赋能四川民族地区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建议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19]27-41文旅产业发展有较强的“逆周期”特点,在经济增速放缓、下行压力较大的时期仍然有逆势上扬的潜力。通过实证研究测度四川民族地区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水平,以及数字经济对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的直接赋能与间接赋能效应,发现数字经济的发展确实促进了四川民族地区文旅产业的融合,且具有长期效应,满足产业发展的“微笑曲線”趋势,未来会进一步提升文旅产业融合水平。据此,从宏观、中观、微观视角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一)宏观视角:完善数字经济赋能文旅产业的相关政策设计
1.制定民族地区文旅产业宏观调控政策
省级文旅厅及各级文旅局应当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民族工作重要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大对民族地区政策支持倾斜,深入实施数字文旅项目,助力民族地区文旅产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具体而言,结合全国文旅产业发展趋势,稳步推进四川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密切关注文旅产业新动态、新业态与新常态,积极谋划应对措施;各地政府应制定符合地方特色文旅资源优势的产业发展政策,充分考虑数字经济对文旅产业融合的直接或间接、长期或短期影响,同时发挥财政政策的主导作用,提出稳定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的支持性政策;各级财政部门需发挥政府资金渠道优势,对民族地区待遇区(县)、重点文旅行业、重点文旅企业提供专项贴息贷款,扶持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拉近各地区融合水平。
2.制定数字经济支撑文旅产业发展的专项政策
制定数字文旅融合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针对数字文旅产业发展出台专项政策和具体措施,鼓励相关企业积极参与和推动文旅融合数字化进程。将有效的短期数字经济试点政策转化为长期政策,以“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为发展主线,加快升级省级层面促进发展数字经济的指导意见,推动实施有利于数字经济发展的试点政策;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智慧供应链等技术,助力文旅产业转型升级,提高数字技术在文旅产业的覆盖率与利用率,有效促进数字文旅业态增生;建立和完善适应数字经济产业与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法规,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改革,完善监管和服务,促进文旅商业环境持续改善,加强对数字交易的监管,完善数据安全体系。
3.打造文旅数据多主体共建共享体系的专项政策
数字经济时代,文化和旅游数据已经成为文旅产业发展的重要资源和生产要素,遂由文旅厅牵头、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出台文旅数据共建共享相关条例与政策,构建一体化的文旅数据共享服务体系、标准规范体系、供需对接体系和应用服务体系,以新思路推动文旅数据共享利用,打开文旅产业发展新局面。一方面,完善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的文旅数据协同治理,探索不同主体、不同平台间文旅数据分享动力机制,将文旅数据共享开放工作纳入相关政府部门及国有文旅企事业单位目标绩效考核;另一方面,明确文旅数据的所有权、运营权、使用权和收益权归属,制定基于文旅数据权属内容和程度的分级授权制度,构建符合文旅数据市场化配置要求的交易体系,明晰文旅数据市场化过程中各环节、各主体的权责边界。
(二)中观视角:壮大数字经济市场主体与支撑文旅产业的投融资渠道
1.壮大数字经济市场主体
产业经济学理论认为,产业融合水平与市场集中度密切联系,而市场集中度主要取决于市场主体和产业集中度。因此,从市场主体与产业集中度两个层面来促进文旅产业融合,是未来谋求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通过积极构建多元化产权结构,引入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不同类别的文旅企业来规避单一结构导致的融合风险,减轻融合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系列运营问题;发挥市场主体在文旅产业融合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广泛运用数字理念与技术赋能企业经营发展模式,对数字化转型高度认可,预设科学合理地投资回报模型;政府要与文旅行业、企业等社会团体形成一种价值共创、协同发展的共同体格局,促进市场主体成为文旅融合的先行者、示范者和践行者。除此之外,通过建立产业平台提升产业集中度,设立文旅产业园、产业基地集聚产业、行业与企业,形成产业融合集聚式发展的分工格局,为技术融合、产品融合和业务融合创造便利化条件。在积极引导互联网及其他领域龙头企业布局数字文旅产业、扶持中小微数字文旅企业成长的同时,开展数字文旅企业认定和梯度培育,为高成长性的数字文旅企业提供融资和技术等支持。并且,多渠道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文旅新基建和数字文旅融合发展,聚集多方力量发展数字文旅产业。
2.全力拓展支撑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的投融资渠道
《“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中,“融合”成为一个关键词。不仅要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动文旅市场数字化转型,要推动文化和旅游相互赋能,更要多种业态融合发展,培育新型文旅市场主体。而这三大“融合”的背后,都离不开资本市场和金融服务的“助推”。四川民族地区文旅产业融合发展要构建具备多元投资生态的文旅金融供应链,囊括社会资本破局、智库平台支撑、投融资服务平台洽谈、市场活力反推等层面。引入社会资本,设立文旅产业数字化发展专项资金,在解决文旅市场主体投融资困难的现实难题的前提下,进一步扶持民族地区文旅业态改造升级,鼓励发展文旅新业态,全力支持文旅产业品牌化发展;重点建设數字文旅智库与行业协会,集聚科研机构、金融机构与高校平台,成立文旅产业联盟以形成产业融合的底层逻辑;将金融机构、投资机构、金融产品、招商项目、在建项目、重点企业、政策法规等汇集于一体,形成四川文化和旅游产业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通过“线上+线下”互动洽谈模式,争取“1+1>2”的丰硕成果;以市场主体活力反向推动产业融合深度,借由数字文旅产业峰会、数字文旅活动等形式拉动数字文旅消费,并通过产融平台拉近市场主体合作半径,营造文旅产业融合优质氛围。除此之外,四川应当对重点文旅企业提供“金融顾问”服务,通过“融资+融智+融制”方式,畅通银企对接渠道,减少和消除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并发挥好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补位作用,努力为企业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
(三)微观视角: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数字经济人才队伍
1.强化“数字+文旅”人才支撑
人才是推动文旅产业数字化进程的重要支撑要素,对民族地区文旅产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培养“数字+文旅”人才,可着重从内外两方面发力。一方面,重视顶层设计,在突出优秀人才引育的同时着力夯实人才培育基础。将数字化人才引育纳入省级发展战略和行动计划,在重视吸引优秀人才的同时注重从业人员的培育,着力夯实数字人才基础。另一方面,加强数字化学习,系统推进“数字+文旅”人才培育各阶段的数字化教育工作。在基础教育层面,加强数字化通识教育是人才培育的主要着力点。在高等教育层面,以数据科学学科建设为重要抓手,培育青年人才。譬如,在有基础的高校开展学分互认的交叉复合辅修,增设数字文旅专业方向或相关课程,构建数字文旅数据库、案例库,提高数字文旅复合型人才培养数量和质量。再如,加大前沿技术攻关和前沿人才培养力度,加快提升数字经济和文旅融合领域的战略科技力量和战略储备能力,并加快数字经济人才发展平台支撑体系建设;在职业教育层面,产教融合成为数字专业技能人才培育的重要途径。强化目标导向,采取校企合作、校地合作等形式推动优质企业参与数字文旅领域人才培养,加强政产学研深度融合,订单式培养专项技能人才,优化数字文旅应用型人才供给,用人才的“金钥匙”开启数字文旅高质量发展之门,绘就“诗和远方”新画卷。此外,从供给侧和需求侧两方面,加快数字文旅产业化平台的建设和推广,加快数字经济在中小文旅企业的应用普及,形成多层次、系统化的平台开发体系,促进数字要素的对接和资源的优化配置。
2.优化数字文旅人才队伍结构
第一,建立数字文旅人才职称认定体系。完善数字人才标准体系,持续采用标准化方法识别与评价人才,为数字人才发展提供绿色通道。一方面引进与培养数字文旅产业化领军人才、高端人才与稀缺人才,另一方面提升现有文旅人才的数字化素养,形成一支兼具数字经济与文旅产业化思维的高端人才队伍。值得关注的是,可采用国家网络安全教育计划(NICE)框架来识别、发展和留住数字化人才,即确定人才招引、培训和资格认定需求,为承担不同工作角色的人才制定个性化的职业路径,为教育机构、文旅部门开发培训课程、学位课程。第二,建立四川民族地区数字文旅人才体系。重视与四川民族地区有密切联系的数字文旅人才,通过“桥接效应”吸引人才来民族地区创业,同时为他们提供住房、教育、医疗、税收优惠保障;针对文旅产业中的非遗传承人与工艺美术大师,联合高校进行继续教育培训,充分提升数字文旅人力资本的积累和素质提升,培养具有数字经济理念与技术能力的文旅专业人才;支持边区数字文旅人才培养,设立专项扶持基金,支撑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文旅单位招募数字人才,举办“三州”县乡村文旅振兴文艺骨干、文旅网络媒体宣传推广骨干等专题研修班,为“三州”民族地区培训数字文旅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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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23-05-17 责任编辑:王美英
Integrated Development of Culture and Tourism Industries Empowered by the Digital Economy in Sichuan Ethnic Minority Areas
Zhao Yun1, Cheng Yan2
(1.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Chengdu Normal University, Chengdu, 611130, Sichuan;
2.Chengdu Normal University, Chengdu, 611130, Sichuan, China)
JOURNAL OF ETHNOLOGY, VOL. 14, NO.9, 59-66, 2023 (CN51-1731/C, in Chinese)
DOI:10.3969/j.issn.1674-9391.2023.09.007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the digital economy has played a prominent role in empowering the supply, dissemination,display, management, and other important links of the culture and tourism industry in China , and therefore is currently recognized as an important engine driving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of the culture and tourism industry. The acceleration of industrial integration via the digital economy and structural adjustment of the industrial supply-side has posed new requirements for the integrated development of the culture and tourism industry. So, how to leverage this digital economy to empower and increase efficiency in the culture and tourism industry also has become a core issue for future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of the culture and tourism industry in ethnic minority areas.
In order to explore the theoretical mechanism and practical path of integrated development of culture and tourism industries in ethnic minority areas of Sichuan, a systematic discussion on the integration of culture and tourism industries is conducted in this article. Firstly, based on a review of previous research on the integration of culture and tourism industries as well as the integration of digital economy and cultural tourism industries, the focus of this study shifted from a single policy suggestion to a diversified empirical study; secondly , the coupling coordination degree model (CCD model) was introduced to measure the degree of culture and tourism industry integration in ethnic minority areas in Sichuan; thirdly , based on the multiple linear regression model, this paper tries to measure the direct and indirect empowerment effects of the digital economy on the integrated development of culture and tourism industries in ethnic minority areas of Sichuan, and then explore potential main directions for integrated development of cultural tourism industries in the digital economy; finally, this piece proposes suggestions for enabling integrated development of culture and tourism industries in Sichuans ethnic minority areas through the digital economy from macro, meso, and micro perspectives.
Specifically, this publication proposes the following suggestions: One should 1) improve the relevant policy design for empowering the cultural and tourism industry through the digital economy, by means of formulating macroeconomic regulation policies for the culture and tourism industry, special policies for supporting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ulture and tourism industry through the digital economy, and particular policies for a co-construction and sharing of culture and tourism data among multiple entities; 2) fully expand investment and financing channels that support integrated development of culture and tourism industry by enhancing the market entities of the digital economy; 3) build a high-quality digital economy talent team by strengthening the support of “digital + culture and tourism” talents, and optimizing the structure of a digital cultural tourism talent team. Based on research, this article moreover strives to grasp new opportunities in digital culture and tourism, build a “digital + culture and tourism” government collaboration platform, promote a deep integration of key elements such as digital technology and online resources with the traditional culture and tourism industry, create new advantages for Sichuans digital culture and tourism development, and strengthen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of the culture and tourism industry in general.
Key Words:
digital economy; ethnic minority areas; cultural and tourism industry; integrated development; Sichuan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