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高校对其附属单位的财务监督

2023-04-01 09:10方妮
中国管理信息化 2023年24期
关键词:审计监督会计监督高校

方妮

[摘 要]近年来,国家对高等教育的重视程度在不断提高,对高等院校的支持力度在不断加大,经费投入也在不断增加,这促使高等教育规模不断壮大。这样一来,吸引了不少中小学、医院、企业等纷纷以不同形式与高校进行不同程度的合作,有的甚至在当地政府的引导与支持下直接与高校合并,成为其附属单位。高校对这些附属单位采取何种管理形式、监督形式,成为当下社会关心的热门话题。基于此,文章以Y大学为例,深入探讨高校附属单位的构成、高校对其附属单位的财务监督方式,以及Y大学附属单位的构成,Y大学对其附属单位的财务监督现状和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财务监督建议,以供参考。

[关键词]高校;附属单位;会计监督;审计监督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23.24.003

[中图分类号]F274;G6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194(2023)24-0010-03

1     高校附属单位的构成

一是附属学校。高校乃教书育人之地,故其附属单位的主要构成便是学校。高校附属学校包括附属幼儿园、附属小学以及附属中学,有的高校附属中小学各只有一所,而有的高校却有很多所附属小学、中学。附属学校数量的多少,取决于其所属地居民的接受程度,以及各自的师资力量。

二是附属医院。高校附属医院无论是在教学、科研、临床研究,还是在急救、康复或预防保健方面,都在我国医疗行业拥有非常显著的优势。复旦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发布的中国医院排行榜2021年度全国综合排行榜显示,全国前100名医院中,高校附属医院达到88家,占88%[1]。由此可见,附属医院在医疗行业已成为一个庞大的群体。

三是附属企业。高校是我国核心技术研发的前沿阵地。附属企业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依托高校研发的最新、最尖端的科学技术,将其转化为可以为社会谋福利的成果,以此达到为本校、为国家创造利益的目的。这是高校附属企业存在的价值,所以许多在相关行业领先的高校都成立了不少附属企业。

2     高校对其附属单位的财务监督方式

2016年,教育部印发了有关高校經济活动的文件——《教育部直属高校经济活动内部控制指南(试行)》。文件指出高校应该加强对附属单位的监管。高校对不同类型的附属单位可以实行不同的财务监管方式,这些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委派、会计报表审核、内部审计、委托社会审计等。另外,对于独立的事业法人、企业法人、社团法人等,高校还应通过合法有效的形式履行出资人职责,维护出资人权益,规范附属单位经济行为等。国家通过一系列条款,明确规定了高校对其附属单位的财务监督职能。之后,各高校以文件规定为指引,对各自的附属单位采取不同的方式来加强对其经济行为的财务监督。例如,会计监督以会计委派制和会计报表审核为主,审计监督根据审计主体的不同实施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根据审计内容的不同实施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

3     Y大学附属单位的构成

Y大学和多数高校一样,其附属单位主要包括附属中小学、附属医院、附属企业等[2]。

Y大学附属小学与附属中学各有1所。附属小学自成立以来与Y大学经过多次分分合合,目前为Y大学二级部门,由Y大学直管,会计核算由Y大学统一进行。附属中学在2022年之前与社会力量合作办学,属于民办公助形式。2021年,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理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体制机制,规范学校管理。《通知》出台后,Y大学积极响应政策,推动附属中学改制工作,于2022年夏季正式改制结束,使附属中学成为Y大学的直属二级部门。

Y大学附属医院总计12所,包括直属附属医院2所,教学医院10所(含有8所非直属附属医院)。教学医院为Y大学医学生教学实践、研究生联合培养、临床教学基地,Y大学对其并无行政或财务监管权。Y大学附属企业目前主要有物业公司、资产经营公

司等。

4     Y大学对其附属单位的财务监督现状

Y大学对其附属单位的财务监督主要包括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两种形式。会计监督以财务统一核算、总会计师委派、会计报表审核为主要方式,审计监督以Y大学审计处为主进行内部审计或委托社会审计。

Y大学附属中小学现为Y大学二级部门,由Y大学财务处统一进行会计核算,这是对其经济业务是否合理、合规的主要监督形式。Y大学对其直属附属医院的监督以会计监督为主(总会计师委派),以审计监督为辅;因附属企业体量过小,对其附属企业的监督则以审计监督为主。

Y大学审计处成立于1996年,现有专职内审人员5名,其中包括高级职称1名,中级职称2名,初级职称2名。审计处开展的常态化审计工作包括对学校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预决算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大型基建工程跟踪审计、普通基建项目及修缮工程的拦标价编制及结算审核、物资及设备采购跟踪审计、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经济合同与科研经费审签等。因人员稀缺,审计工作类型繁多,审计工作的开展以自审和委托社会审计相结合的方式为主[3]。

Y大学审计处自成立以来对附属小学共审计3次,其中1次是经济责任审计,1次是财务收支审计,1次对中小学的合并审计;对附属中学审计共计6次,其中1次是经济责任审计,4次是财务收支审计,1次是对中小学的合并审计。对附属中小学的审计工作均为Y大学审计处自行进行的内部审计。

Y大学对附属医院实施审计共计3次,其中2次为财务收支和经济责任审计同时进行,1次为纯财务收支审计。这几次审计均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实施。

物业公司成立于2005年,自成立以来一直独立核算。截至目前,Y大学对物业公司的审计共计2次,皆为财务收支审计。Y大学对资产经营公司尚未进行过任何形式的审计。

5     Y大学对其附属单位财务监督中存在的问题

在Y大学对其附属单位的财务监督中,会计监督以会计委派和会计报表审核制为主,审计监督以Y大学审计处为主进行内部审计或委托社会审计。但这两种监督形式仍然存在很大的不足,具体如下。

5.1   监督力度不够

一是会计委派存在监督范围不大的问题。会计是高校派去附属单位代替高校行使监督职能的总负责人,被委派之人通常有两种身份:其一,被委派之人是总会计师,和附属单位一把手处于同等地位,负责整个附属单位所有与经济有关的行为监督,经常会因琐事缠身而抓大放小,从而造成一定层面的混乱。例如,笔者在Y大学对其附属单位(总会计师委派)的审计中发现,其会计核算非常混乱,物资管理等存在严重账实不符行为。其二,被委派之人是一般会计人员,未被赋予任何行政职权,并且除基本工资在原单位发放之外,绩效奖金等皆由现单位发放,其实施监督职能的独立性受到很大的制约[4]。在此种情况下,被委派之人在附属单位无任何话语权。例如,在Y大学附属中小学尚未与Y大学合并之前,其曾派一般会计人员参与附属中小学的财务管理,但因其行政级别低等原因,并未真正参与到附属中小学经济活动的决策中。

二是会计报表审核制存在监督能力较弱的问题。会计报表审核属于事后审核,代表所有的经济行为已经结束。在此情况下,高校在审核会计报表时虽然发现报表内容有不妥,但任何的建议或者意见都难以发挥实际作用,只能要求附属单位在以后的行为中加以注意。例如,Y大学某次在对其附属企业会计报表进行审核时,经过询问发现其反映的经济事项有所遗漏,只能叮嘱其在下次列报中加以反映,错过了对该经济事项的监督。

5.2   监督形式单一

Y大学对其附属单位的财务监督有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两种形式,笔者认为其监督形式仍然有些单一,原因如下:①当附属单位启动重大项目时,缺乏Y大学对其项目实施的可行性论证,亦无项目实施中合法合规性监督,或者监督流于形式,不能使其真正按照国家相应制度规定执行。②当附属单位启动重点项目时,缺乏Y大学对该重点项目的专项监督与其经济效益性监督,无法保证其给本单位带来经济效益,亦无法保证项目资金是否该花、是否花在刀刃上。③在附属单位的常规项目上,缺乏Y大学对其的经常性与不定期监督。

5.3   长效监督机制欠缺

Y大学对其附属单位的审计监督往往是因某件事情才得以开展,并未形成长效监督机制。这通常会导致管理人员思想上懈怠,使其在判断某项经济事项是否合规时衡量尺度会不断放宽,最终致使其经济行为越来越随意,会计核算越来越混乱。

6     Y大學对其附属单位加强财务监督的建议

6.1   加大监督力度

想要加大监督力度,Y大学必须引入不同类型的监督形式,让更多的人承担监督角色,使其附属单位所有的经济行为在相对公开的环境下进行,这样才能达到有效监督的目的。为此,Y大学可以从以下两方面着手。

一是定期指导与培训。Y大学应制订明确的计划,组织财务、国资、审计等部门在每年规定的时间与其附属单位的相应部门人员进行座谈,就其在日常工作中发生的难以解决的问题进行沟通,各自陈述想法、解决方式,并就解决方式的优缺点进行讨论,最终达成具有可操作性的解决方案。Y大学也可定期邀请专家对附属单位相关部门进行业务培训,使其学习新的制度,掌握新的方法,弥补自身在工作中的不足。二是定期岗位轮换。这里的岗位轮岗范围不仅包括附属单位内部,还包括附属单位之间、高校与附属单位之间。轮换对象不仅包括总会计师,还应包括财务、资产、审计等部门负责人,以及普通会计人员、审计人员等。Y大学还可以制定相应措施对积极进行轮换的人员进行奖励,只有这样,才可以间接对附属单位进行有效监督,还能使先进的管理方法、管理理念在不同的单位得以贯彻落实。

6.2   增加监督形式

Y大学对其附属单位的财务监督不应只有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还应针对附属单位成立专项监督检查小组,小组成员由高校财务、审计、国资、纪检等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对高校负责,专职履行对学校附属单位的财务监督职责,并体现在具体事务上。

①重大项目增加事前监督与事中监督。在重大项目启动之前,专项监督检查小组可以组织专业人员对其可行性进行论证分析,对于不可行的项目或无法保证经济效益的项目,有权上报相关领导,经批准后暂停或终止。对于正在实施的重大项目,有权对其资金的使用状况进行分析评价,发现有损失、浪费行为的可随时叫停。②对重点项目进行专项监督与经济效益监督。专项监督检查小组对于附属单位的重点项目,可派人进行专项监督或者充当顾问角色,对其不合规行为随时进行纠正,保证其项目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还可对其重点项目经济效益进行事前预测、事中分析,并提出可行性建议来促进其经济效益的提升。③对常规项目进行经常性监督与不定期监督。专项监督检查小组要对附属单位的常规项目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样监督,也可进行打包检查,以保证其常规项目的合法性[5]。

6.3   完善监督机制

制度建设是一切行动的开始,合理有效的制度能促使一个单位健康发展。尤其是对拥有较多附属单位的高校而言,建立一套健全、有效的监督制度更加重要。Y大学可以用制度的形式明确规定各个附属单位相应的监督主体,并赋予各个监督主体相应的手段及权限,只有这样,才能将监督制度化、明确化[6]。

一是建立关于加强对附属单位财务监督管理的实施办法。二是建立关于加强附属单位审计监督管理的实施办法。例如,对直属附属医院审计监督管理的实施办法可以明确规定,学校需要通过以下两个方面加强对直属附属医院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①制定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性文件;②组织开展医院内部审计理论研讨、经验交流推广和专业培训等工作,提高医院工作业务水平[7]。

主要参考文献

[1]搜狐网.学医认准!全国医院100强公布,88家都是高校附属,广东中山医系最强!来看各大学入选数量排行[EB/OL].(2021-11-23)[2023-05-23].https://www.sohu.com/a/503009329_121123818.

[2]刘悦恒.浅议高校对附属单位的财经监管[J].财会学习,2019(7):25-26.

[3]李玉芳,李淑娟,贺韵明.高校直属附属医院审计监督体系构建研究:以某省属N高校为例[J].商讯,2022(23):

9-12.

[4]陈燕妮.会计委派制度下高校附属单位财务管理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财经界,2021(21):82-83,85.

[5]吴彦勇.新时代高校附属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如何做好监督工作[J].经济师,2020(2):237-238.

[6]李振佳,王红蕾.高校内部监督体系构建探究[J].鞍山师范学院学报,2021(5):109-112.

[7]贺韵明,李玉芳.浅析高校对附属医院审计监督中的沟通问题[J].现代经济信息,2020(14):7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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