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高校美术教育的发展历程、主要模式与优化路径

2023-02-10 15:11李孟蝶
中国美术 2023年5期
关键词:中俄两国俄罗斯

李孟蝶

[摘要] 在两国国际教育合作的相关政策影响下,中俄高校美术教育的交流与合作可分为初步探索、机制化发展和内涵式发展三个阶段,同时有着联合办学、设置教学基地和开展艺术交流三种模式。随着中俄两国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确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的续签,中俄高校的美术交流与合作应继续拓宽区域范围,增进合作互信,打造美术教育区域合作新高地,同时扩大规模,提升合作层次,一方面致力于构建两国高校美术人才培养新格局,另一方面推进机制创新,丰富合作模式,构建两国高校美术交流合作新平台,为两国关系的发展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贡献力量。

[关键词] 美术教育 苏联美术 俄罗斯 中俄关系 合作办学

18世纪,中俄两国的使团代表和十月革命期间的“全联盟对外文化交流协会”“中苏文化关系研究会”对中俄(苏)之间可持续的文化交流起过重要的推动作用。鲁迅、徐悲鸿等诸位先生把俄罗斯美术陆续引介到中国,推动了中国现实主义版画、油画和雕塑的发展。在现代意义上,中俄高校美术教育的交流合作最具代表性的是聘请苏联美术家马克西莫夫来华,到中央美术学院(以下简称“央美”)从事教学与指导工作,并举办了为期两年半的油画训练班,促成了央美和俄罗斯苏里科夫美术学院经常性的校际交流,同时将中国的水墨画融入了马克西莫夫回国后的创作和教学之中,促进了中国画在苏联的传播和推广。另外,契斯恰柯夫素描体系的引入对中国的美术教育也产生了较为深远的影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加快了高等教育国际化的步伐。邓小平同志曾指出“我赞成留学生的数量增大”“要成千成万地派,不是只派十个八个”,国家也随后相继发布了《关于增选出国留学生的通知》等一系列的政策文件。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致力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并且“中国人民愿同世界人民携手开创人类更加美好的未来”。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的续签便是构建新型國际关系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生动实践,为中俄两国开展更为广泛、深入的国际教育与交流提供了有利环境。基于此,本文尝试对中俄两国高校美术教育交流与合作的相关政策文本进行解读,通过对其发展历程的系统梳理和主要合作模式的深入分析,为两国高校美术教育交流与合作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一、中俄高校美术教育交流与合作的发展历程

中俄高校美术教育的交流与合作受两国相关政策的影响较为显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文化与旅游部等发布的相关文件,我们可将两国在美术教育交流与合作领域的发展状况分为三个阶段,即初步探索阶段(1992—2000)、机制化发展阶段(2000—2012)与内涵式发展阶段(2012年至今)。

(一)初步探索阶段(1992—2000)

中俄两国政府于1992年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文化合作协定》,提出两国通过互派学者、教师和专家,提供奖学金,承认对方学历、学位,举办文化艺术展览等方式,积极开展高校艺术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这一时期,两国的高校美术交流与合作主要即围绕着几个方面展开,例如,“一九九二年:俄方派遣‘列宾及其同期画家作品展,随展二人,三十天。中方派出《中国工艺美术艺术展》,随展二人,三十天。双方促进两国艺术院校的直接合作;院校教师进行短期或长期的讲学、开研讨会和咨询,以及教科书、教学法、学术资料、大学生成果展”[1],“两国互相承认对方的高中生、中专毕业证书和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证书,并可到本国从事职业活动、进修、继续学习和攻读学位”[2],“俄方派出,中方接待:50年代现实主义艺术展(二至三人,十五天);中方派出,俄方接待:中国国画精品展(二至三人,十五天);双方将促进创作协会、艺术院校、博物馆、图书馆和其他文化学术机构之间建立和发展直接联系,并支持他们的合作”[3],“双方将协助中国和俄罗斯文化院校(戏剧、音乐、艺术院校)直接合作;为更加广泛地相互了解文化与艺术,双方将鼓励两国作家协会、作曲家协会、美术家协会和建筑家协会之间的合作和直接联系”[4],“双方将鼓励在各艺术领域(音乐、舞蹈、戏剧、造型艺术、民间艺术等)交换专家,双方将协助中国和俄罗斯文化院校开展直接合作”[5]。

纵观这一时期签订的相关文件,可以总结出以下两个方面的特点: 一方面,政策文本不独立。这一时期并未形成相对独立的高等教育政策文本,相关内容散见于文旅领域或者科学与教育领域交流合作的整体安排之中,美术教育的交流与合作只是以具体活动的方式体现其中,未得到足够的重视。另一方面,政策覆盖面相对单一。这一时期的政策除了既定的展览安排之外,只是提出协助两国开展文化教育机构的直接交流与联系,而对交流合作的具体内容(按:包括实施经费、基本任务、保障措施、质量评估等方面)则未具体阐明。可见,这一时期的相关政策处于初步探索阶段。

(二)机制化发展阶段(2000—2012)

以2000年设立的中俄教文卫体合作委员会为标志,两国的交流与合作进入了机制化发展阶段。中俄教文卫体合作委员会的设立旨在促进两国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的合作机制化和法制化,有效地协调和指导两国的人文合作。这一时期的交流合作主要围绕机制化、法制化等方面展开,例如,“成立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领域合作分委会,使两国教、文、卫、体领域的合作法制化”[6],“‘俄罗斯—中国教育、文化、卫生和体育合作委员会下属小组委员会条例已获得批准”[7],“规定2003年在中国举办俄罗斯文化节和2004年在俄罗斯举办中国文化节”[8],“双方将继续加强两国高层互访和定期会晤机制;扩大双方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媒体领域的友好交流与合作;规范和完善有关法律制度”[9],“双方互换留学人员,支持教育机构间开展直接合作”[10],“根据对等原则,中方在莫斯科设立‘莫斯科中国文化中心,俄方在北京设立‘北京俄罗斯文化中心”[11],“2007年在俄罗斯‘中国年框架下,在俄罗斯开设7所孔子学院”。

纵观机制化发展阶段的相关政策,可以发现: 第一,政策文本趋于独立。这一时期伴随着各级各类文化中心、委员会及分委会、定期会晤机制等专门化、制度化进程的推进,教育政策文本趋于独立。第二,政策条款更为精细。这一时期的政策除了机构设置和制度制定之外,对双方教育交流与合作的人数、方式、财务和语言等方面有着具体的要求与安排,相比初步探索阶段更为精细和全面。

(三)内涵式发展阶段(2012年至今)

以2012年中俄艺术高校联盟的建立为标志,两国的交流与合作进入了内涵式发展阶段。中俄艺术高校联盟包括中国的七所艺术类高校和俄罗斯的三所艺术类高校。[12]同年,中俄签署《中俄人文合作行动计划》,其中提出“利用‘中俄人文交流专项奖学金加强人才联合培养;支持‘中俄联合研究生院‘中俄学院等合作平台开展教育和科研活动,不断扩大双边留学人员规模;支持两国高校建立直接联系,使校际交流成为两国教育领域合作的主渠道之一;推动两国高校建立一批联合实验室,开展人员交流和科研合作;支持两国高水平院校开展‘2+2‘1+1合作办学项目;鼓励同类学校建立学校联盟,开展共同感兴趣的项目和活动”。此外,这一阶段开设了多个艺术专项项目,例如“艺术类人才培养项目”“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艺术项目”“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等,中国国家留学基金委专设了“中俄艺术类人才联合培养项目”。至此,中俄两国有计划、有目标、成规模地开展了多项艺术教育领域的交流活动。据2021年俄罗斯联邦国家科学中心数据统计,中俄两国的大学仅在2020年便签署了约300份合作文件,其中包括实施联合教育项目、学生语言培训以及联合研究项目的协议。

内涵式发展阶段的相关政策呈现出如下特点:第一,注重内部系统的构建。高等教育的合作交流是一项系统工程,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皆需要整体协调、统筹安排,故而这一时期的相关政策注重合作交流的项目化与制度化发展。第二,艺术交流单列化。这一时期的高校艺术交流与合作包括联盟机构和合作项目的单独设置。第三,合作交流多样化。这一时期的相关政策在形式上更加多樣,合作开展的项目数量显著增长,同时教育培养模式从之前的单一、定向培养发展到现在的联合培养,还纳入了委培、自筹等多元化培养模式。此外,还重点加强了实验室、研究院的合作建设。第四,合作交流规模化。截至2020年,中国设立了35个俄罗斯文化中心,俄罗斯开设了21所孔子学院,约600所中国高校与约150所俄罗斯高校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签署了950项合作协议。彼时,在俄罗斯留学的中国学生约有3万人,在中国留学的俄罗斯学生约有2万人。

二、中俄高校美术教育交流与合作的主要模式

当前,中俄高校之间的美术交流与合作主要分为三种模式,即联合办学模式、教学基地模式和以学术研讨、联合画展等方式开展的艺术交流模式,其中联合办学模式是最为常见和主要的合作模式,主要是通过引进合作院校教师来华教学或者推荐学生赴俄罗斯合作院校学习这两种方式来开展。教学基地模式主要是利用中俄两国优质的美术教学资源创建实践教学基地,使学生能够深入感受两国文化,详细了解两国绘画艺术的内涵。艺术交流模式是两国高校为深化美术教育交流与合作而开展的形式更加灵活、内容更加多样的艺术活动,是两国教育、科技、文化领域深度交流合作的典范。

(一)联合办学模式

联合办学模式通常采用部委项目主导、高校自主联合的方式,同时细分为本科联合培养、本硕联合培养、硕士联合培养等模式,学制多为“2+2”“2+1+1”“4+2”“1+1”等。该模式的优势在于依托教育部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能够在国家的监管和认定下为高校合作提供依据和保护,同时也会赋予高校一定的自主权,使双方可根据专业的发展态势与学科特性来决定合作范畴、合作方案以及合作宗旨与目标。

哈尔滨师范大学和苏里科夫美术学院即采取了本科联合培养、硕士联合培养的合作办学模式。在这两所高校的合作框架下,学生在本科联合培养模式下须完成双学籍注册,学制为四年,执行“2+1+1”的培养模式,即第一学年、第二学年、第四学年在哈尔滨师范大学学习,第三学年分批次赴苏里科夫美术学院学习,学分修满、成绩合格后颁发哈尔滨师范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者可享受学院一定比例的研究生推免名额。学生在硕士联合培养模式下须完成双学籍注册,学制为两年,执行“1+1”的培养模式,学分修满、成绩合格后,同时授予哈尔滨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和相当于国内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苏里科夫美术学院“专家证书”。

长春师范大学和俄罗斯克麦洛沃国立文化学院合作办学时也采取了本科联合培养模式,即以“2+2”的形式培养,也就是第一阶段(第一学年和第二学年)在长春师范大学艺术学院进行基础学习,第二阶段(第三学年和第四学年)在俄罗斯克麦洛沃国立文化学院进行提升式学习。学生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符合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同时获颁学历学位证书。

(二)教学基地模式

教学基地模式是充分利用中俄两国高校优质的美术教学资源,创建教学基地,强化实践教学,通过多种形式的实践项目来使学生深刻感受两国文化、了解两国绘画艺术的深层内涵,进而为学生提升创作能力、教师收获艺术成就以及两国高校美术合作与交流领域的拓宽助力。

黑河学院建设的俄罗斯切林姆霍瓦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便为中俄高校在美术教育领域的合作与交流架起了桥梁,同时为中俄师生在美术领域开展研讨创造了条件。广州美术学院、温州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等十余所高校的美术专业师生多次赴基地采风,有力地促进了中俄合作办学的发展和中国文化的传播。俄罗斯列宾美术学院和圣彼得堡国立大学则在青岛崂山区建立了写生基地。两国高校的师生在上述基地联合开展艺术创作,于作品中呈现出了不同的审美风范,在开阔学生的艺术视野、拓展两国美术工作者的艺术理念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艺术交流模式

艺术交流模式是两国高校为深化美术教育交流与合作,采用研讨会、学术论坛、联合画展等方式开展的形式灵活、内容多样的艺术活动。如今,两国间的此类活动已得到常态化推进,并成为中俄地方和区域间边境文化合作与交流的一个标志。

举例来说,江西师范大学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工业艺术大学联合举办了“远近·中国——江西师范大学留俄博(硕)士生画展”,与俄罗斯列宾美术学院联合举办了“榴月·新篇——中俄青年美术作品提名展”及学术论坛,与俄罗斯国立师范大学造型艺术系联合举办了“俄罗斯绘画与雕塑高研班”。同样地,长春师范大学也与俄罗斯克麦洛沃国立文化学院联合举办了东北三省一区高校中俄学术交流暨第二届“中国—俄罗斯:全球化背景下的对话”国际研讨会。此类交流活动更好地宣传了两国的艺术文化,促进了两国高校师生的文化交流,增进了两国人民的文化共识。

三、中俄高校美术教育交流与合作的优化路径

新时代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确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的续签,为中俄两国间更为广泛、深入的高校美术教育与交流提供了有利环境。反过来,中俄高校的美术交流与合作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中俄两国的关系建构,加深了两国人民的情谊。

(一)拓宽范围、增进互信,打造区域美术教育新高地

当前,中国有200多所高校与俄罗斯莫斯科的高校是合作伙伴,有300多所高校与俄罗斯西伯利亚和远东地区的高校建立了伙伴关系。从中国国内来看,两国签署合作协议的高校主要集中在“东三省”和北京、山东等地。从留学生的分布情况来看,50%的中国留俄生集中于俄罗斯的莫斯科和圣彼得堡,俄罗斯留华生则多数集中于哈尔滨、北京、上海、广州、南京等城市。由此可见,两国合作高校的地理分布相对集中,覆盖面尚未延展开来,远远无法满足两国未来在文化艺术领域深入交流、协同发展的需求。

中俄双边合作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两国应持续拓宽区域内高校的合作范围,通过法律、行政和经济等手段,对高等美术教育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进行总体引导与宏观调控。不同区域和省份的高校要借助自身在艺术方面的历史传统和区域特色,依托自身的优势学科、办学特色等开展合作,打好“区域牌”,扩大“高校圈”,打破合作高校主要分布在中国东北地区和俄罗斯远东地区的范围限制。

中俄两国地域面积辽阔、文化资源丰富、少数民族众多,各地域或省份在长期历史发展中形成了特色鲜明、种类多样、风格迥异的绘画艺术,从而为各自的艺术院校或高校中的艺术院系提供了自成体系、独具特色的研究范本。两国高校应通过不断巩固自身在美术教育方面的优势,树立品牌,积极推广,吸纳和汇聚更多本地区的艺术智慧、艺术力量、艺术方案,并在国家政策的鼓励和支持下积极地开展交流,既能吸纳、消化对方教育的合理因子和先进成分,又要传播、输出各自有特色、有亮点的教育成果和教育经验,在两地或两校间形成“民心相通”“地域相识”“艺术相吸”的影响力,从而提升对方在本国高等教育国际化战略中的地位与分量,共同打造两国高校美术教育区域新高地。

(二)扩大规模、提升层次,共建美术人才培养新格局

当前两国高校交流的人员规模相对较小,合作层次多限于本科教育。从留学人数看,中国赴俄留学生的数目增长缓慢,占比较低。同样地,在我国留学的俄罗斯学生人数排名也相对靠后(按:前五名是韩国、泰国、巴基斯坦、美国、印度)。从项目层次来看,2018年开设于我国境内的127个中俄合作办学项目中,本科项目有106个,硕士研究生项目仅有4个,而且这些项目大多是在双方高校院系层面开展的,而不是在校级层面开展的。同时,这些合作也多是出于对政府宏观政策的响应和学校对外宣传的需要,只停留于互派教师与学生、参加会议与访学等层面,并不是建立于学科发展、优势互补、联合培养基础上的实质性合作。

因此,两国应继续扩大高校合作的人员规模,提升合作层次,带动学生流动、教师互派、合作办学、学校伙伴关系等多个领域的发展,推动形成两国高校美术人才培养的新格局。从留学生方面来看,应该注重提升留学生双向交流的规模,加大对俄罗斯留学市场的开发。从学历层次来看,要注重双方留学生在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阶段的交流、合作与学习。两国可以通过合作办学、共建线上云课堂、硕博联合培养、高校师生互派、高层次人才互访等方式加强在研究生教育领域的交流合作。

从合作保障方面来看,两国要借助融媒体、大数据和互联网的优势,普及远程语言教育,多路径丰富语言教育手段,加大语言培养力度,疏通语言障碍,为双方在研究生教育领域的合作奠定沟通基础。同时,要加大资金保障力度,促进奖学金的额度分配向硕博研究生教育层次倾斜,要破除程序限制,缩短程序审批流程,降低交流合作的审批成本。从政策支持方面来看,要扫除政策和制度盲区,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推进两国高校合作交流的常态化。各区域与各高校要针对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细则,形成以共同利益为导向的政策动力机制、以提质培优为关键的政策目标取向、以改革创新为方向的政策实施过程和以多元化趋势为核心的政策文本话语。

(三)机制创新、多元合作,创立美术交流新平台

中俄两国应推进机制创新,丰富合作模式,主动服务双边发展新需求,构建高校美术交流合作新平台。一方面,两国应着力推进人才合作组织的成立,加强双方人才的信息沟通,同时提供两国学者长期或短期访学进修的机会,建立常态性工作联系,为以后共同进行科学研究创设条件。此外,也可以定期组织学术交流会和专家研讨会,开展学术对话,确立共同的研究课题,实现两国在科研规范领域的融通和学术标准的兼容。总之,应积极推进高校教育质量标准统一化、教育资质一致化的进程,努力构建一个双方互通共认、標准一致的高等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完善双方在师资力量、教学水平、科研能力等方面的评价机制。

另一方面,两国应不断创新和优化合作模式,通过学习、借鉴或双向提升等方式,借助海外办学、科研中心、联合培养、学科建设、学术论坛等多方平台,建立多元化、差异化的合作模式,推进两国不同群体的深度互动,形成全覆盖、多层次、多维度的美术交流立体格局,以此满足中俄双边关系纵深发展的新需求,实现两国高校交流合作从外延式向内涵式转型。两国高校在美术教育领域的合作应由点及面,覆盖更多領域,推进不同领域间的优质资源共享,在优势互补、学科对接的基础上培育两国高校合作的新意愿和新动能,从而催生出前瞻性的艺术课题和高品质的艺术成果。

四、 结语

志合者,不以山海为远。总体而言,中俄两国高校的美术交流经历了初步探索、机制化发展、内涵式发展三个阶段。在每一个阶段,两国的美术交流都取得了历史性进步。今后,两国高校在美术教育领域的合作交流需要进一步打破区域限制,拓宽沟通渠道,在师生交流、政策支撑、平台共建等方面展开深入合作,共同树立起高等美术教育的国际标杆。

(本文系2021年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俄高校美术教育交流与合作的研究与启示”成果,项目编号:2021W039。)

注释

[1]参见1992年6月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与俄罗斯联邦文化和旅游部一九九二年文化合作议定书》。

[2]参见1995年6月签订的《俄罗斯联邦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相互承认学历、学位证书的协议》。

[3]参见1995年12月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和俄罗斯联邦文化部一九九六年文化合作议定书》。

[4]参见1997年6月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1997—1998年文化合作计划》。

[5]参见1999年4月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一九九九至二〇〇〇年文化合作计划》。

[6]参见 2000年12月签订的《中俄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合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纪要》。

[7]参见2001年9月签订的《中俄政府首脑第六次定期会晤联合公报》。

[8]参见2002年5月签订的《中俄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合作委员会文化领域合作小组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纪要》。

[9]参见2003年5月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俄罗斯联邦联合声明》。

[10]参见2003年9月签订的《俄罗斯联邦教育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03—2005年教育合作协议》。

[11]参见2009年10月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互设文化中心的协定》。

[12]中俄艺术高校联盟的成员单位包括吉林艺术学院、南京艺术学院、山东艺术学院、广西艺术学院、云南艺术学院、内蒙古艺术学院、新疆艺术学院、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里姆斯基-科萨科夫音乐学院、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施季里茨工艺美术学院、俄罗斯莫斯科国立苏里科夫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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