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卫东,程 程
[云南大学,昆明 650091]
《鲁迅日记》1924年2月6日载:“雨雪。休假。下午许钦文来。夜失眠,尽酒一瓶。”(1)鲁迅:《日记十三》,《鲁迅全集》第15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第500页。4日为旧历除夕,休假中晚睡饮酒本不足怪。但考虑鲁迅一贯情景,此条记录便颇值得玩味。失眠问题虽一直困扰鲁迅,但直接写下“失眠”二字,却是不多见的。饮酒吸烟虽为鲁迅习惯,但比起吸烟,饮酒似并不为独独钟爱者。就在经过“夜失眠”,不仅饮酒,还尽一瓶后,第二天(7日)他便写完了《祝福》。《祝福》的主人公农妇祥林嫂在经过丧偶、改嫁、丧子后终于发了疯,死在了“鲁镇”新年夜晚的“祝福”中。这是“鲁镇”在其文学创作中最后一次出现。就在八天后的16日,他又写毕《在酒楼上》,“我”与百无聊赖的知识分子吕纬甫在“S城”的酒楼上不期而遇。让人困惑的是,鲁迅何以在一年后旧事重提,再写“鲁镇”?毕竟上一次“鲁镇”的出现,还是在1922年10月的《社戏》中。何以将此作为新小说集《彷徨》的首篇,并在这之后对“鲁镇”绝口不提?此后这座小城镇便退出其文学舞台,在任何作品中均未有出现,又何以在八天后便火速写一新城“S城”?
考察“鲁镇”与“S城”研究,发现多集中于二者与鲁迅故乡之关联,并敷衍出有关乡愁的问询。近来的研究成果有:孙海军《鲁迅与“S城”意义的建构》、谢晓霞《回不去的故乡——〈祝福〉与1920年的乡愁》,前者认为鲁迅以“S城”指代“故乡绍兴”,“展现出现代自我与传统故乡的情感疏离,同时表现出鲁迅对自我启蒙知识分子身份的认同”,“在以启蒙主义立场审视故乡的同时,实际上已经展开了精神返乡之旅”(2)孙海军:《鲁迅与“S城”意义的建构》,《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21年第3期。,后者将“鲁镇”当作“故乡”,认为“我”的无家可归“终结了传统的乡愁”,“是重归故里的知识分子对现实不满的心理投射”,是“启蒙现实的再确认”。(3)谢晓霞:《回不去的故乡——〈祝福〉与1920年代的乡愁》,《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6期。
“故乡”“知识分子”“启蒙”作为解读的某一面向,确颇具机锋,但似仍有疑团未解。若“鲁镇”与“S城”均是作者的“故乡”,且都作为启蒙视角下的他者而存在,为何不统一名之?一个人又缘何能够有两个故乡?尤其在1924年2月之独特情状下。对此,李欧梵先生认为:“在他二十五篇小说的十四篇中,我们仿佛进入了一个以S城(显然就是绍兴)和鲁镇(他母亲的故乡)为中心的城镇世界。”(4)李欧梵:《铁屋中的呐喊》,尹慧珉译,长沙:岳麓书社,1999年,第66页。但若将此种说法放入鲁迅整个创作谱系当中,似仍有问题须要理清。鲁迅自谓“可以勉强称为创作的”五种(《呐喊》《彷徨》《野草》《朝花夕拾》《故事新编》)中,有关“故乡”的名目出现了四种,分别为:鲁镇、S城、名为“故乡”的故乡、未提名称但却知晓是故乡的地方。其中,鲁镇共四篇:《孔乙己》(1918)、《明天》(1919)、《社戏》(1922)、《祝福》(1924);S城共四篇:《在酒楼上》(1924)、《孤独者》(1925)、《父亲的病》(1926)、《锁记》(1926);名为“故乡”的共三篇:《故乡》(1921)、《风筝》(1925)、《范爱农》(1926);未有名称但却知晓是故乡的共七篇:《好的故事》(1925)、《狗·猫·鼠》(1926)、《阿长与〈山海经〉》(1926)、《二十四孝图》(1926)、《五猖会》(1926)、《无常》(1926)、《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1926)。
可疑之处在于,若S城代表鲁迅故乡绍兴、鲁镇代表母亲故乡,但为何鲁迅又直接开辟一个名为“故乡”的地方,还语焉不详地写出一个读者一看即知是故乡的,但他就是不肯以任何名称命名的故乡。明明这四个地方有许多可以重叠合并处,但鲁迅就是不肯统一名之,甚至任由种种矛盾形成。比如:记叙发生在绍兴典屋事件的篇章以《故乡》命名,并且全文自始至终都说这是“故乡”,却不说在S城。《好的故事》直接写道,“我仿佛记得曾坐小船经过山阴道”,(5)鲁迅:《野草》,《鲁迅全集》第2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第190页。山阴道明明位于绍兴县城西南部,但他就是不肯写发生在S城。《五猖会》的情况类似。看五猖会的地方在绍兴下属大集镇,鲁迅直接写下地点名称关东,绝口不提S城。有些故事,明明知道发生在鲁镇或S城指代的地方,但鲁迅不仅不愿意写出“故乡”二字,反以无名之故乡处理。
而反复变换名目并非鲁迅随意为之,有材料可以佐证。《寡妇主义》(1925)一文中有段鲁迅关于“专名”“别名”“隐语”的论述,他写道:
譬如中国有许多坏事,各有专名,在书籍上又偏多关于它的别名和隐语。当我编辑周刊时,所收的文稿中每有直犯这些别名和隐语的;在我,是向来避而不用。但细一查考,作者实茫然无知,因此也坦然写出;其咎却在中国的坏事的别名隐语太多,而我亦太有所知道,疑虑及避忌。(6)鲁迅:《坟》,《鲁迅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第280页。
从这则材料可以知道两点。其一,关于坏事的“专名”“别名”“隐语”向来有许多,对这里面的“疑虑及避忌”,“我”是十分了解的,所以“我”是“向来避而不用”的;其二,若作者真的对这其中的隐晦曲折并不了解,而坦然写下,对此已洞若观火的“我”是并不予以怪罪的。可见鲁迅对种种变换名目、巧立别名、使用隐语的事情是极为敏感,甚至是十分厌恶的。这从后来在给钱玄同的信中,大骂沈从文“他现在用了各种名字,玩各种玩意儿”,(7)鲁迅:《250712致钱玄同》,《鲁迅全集》第11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第504页。亦可证实。但除此之外,似乎有一种情况是可以被酌情“原谅”的,那就是使用之时确实是“茫然无知”,并非存着害人之心而故意为之。
那么鲁迅便不可能不注意到自己作品中上述四种名目的变化,毕竟这是他极度敏感的。而他这么做一定是有自己不便宣之于口的原因的,毕竟这是他不齿的。鲁迅曾不止一次地强调,自己并未将心中所想毫无保留地言明。他在给许广平的信中曾写“而我偏爱有说半截话的毛病”。(8)鲁迅:《250518致许广平》,《鲁迅全集》第11卷,第490页。在《写在〈坟〉后面》中更是直言不讳,自己不过是“取巧的掩饰”“自以为放达”,虽然“不想太欺骗人,但也未尝将心里的话照样说尽”,有很多的“顾忌和回忆”。(9)鲁迅:《坟》,《鲁迅全集》第1卷,第299、301页。而解读在短短八天内,鲁迅由“鲁镇”而“S城”中折射出的幽微晦暗的心理、欲说还休的隐情,似乎有助于理解在“启蒙”“知识分子”“批判”“乡愁”话语外的,鲁迅的又一面向,而这一面向可能是极为丰富的。
有关鲁迅小说的“启蒙”与“批评”已不需赘言。但值得注意的是,当鲁迅发现“吃人”的真相后,他的呐喊也许不如想象得那么坚决,而是隐隐充满了游移与彷徨。考察他的第一部小说集《呐喊》,便会发现这一现象。《呐喊》收录鲁迅1918—1923年小说共14篇,而这14篇小说中蕴含着一套“城市—城镇—乡村”等级分明的空间结构,即:“京城”(或北京)、“鲁镇”(或县城、故乡)、“村庄”(或未庄)。其中,以“京城”为活动空间的篇章为:《一件小事》(1919)、《头发的故事》(1920)、《端午节》(1922)、《鸭的喜剧》(1922);以“鲁镇”为活动空间的篇章为:《孔乙己》(1918)、《明天》(1919)、《社戏》(1922),一篇发生在“故乡”的《故乡》(1921),一篇发生在县城的《白光》(1922);以“村庄”为活动空间的篇章为:《风波》(1920)、《阿Q正传》(1921)。未明确地点的《狂人日记》(1919)、《药》(1919)、《猫和兔》(1922)。而以创作时间将此三个各具功能且交替出现的空间串联,则会发现其中深意。
1918—1919年间,“吃人”并不发生在“鲁镇”。此间鲁迅共创作5篇小说,写于1918年冬发生于鲁镇的《孔乙己》,1919年4月的《狂人日记》与《药》,1919年6至7月发生在鲁镇的《明天》,1919年12月发生在京城的《一件小事》。不知发生在何处的“吃人”与名为“鲁镇”的空间并列出现。《狂人日记》中的狂人在“横竖睡不着”的失眠之夜,“仔细看了半夜”,终于发现了旧书中的真相,而《药》则发生在某地的茶馆,父亲华老栓用重金购买人血馒头作为治疗身患痨病的儿子的灵丹妙药。两篇均写传统文化的“吃人”,它不仅使众人吞噬着弱者的生命,更让众人将启蒙者也一口吞下。
结合鲁迅的杂文创作及书信内容,可知“吃人”是他此时研究并思考传统文化得出的结论,更是他此时期着力书写的主题。一方面,通过对“节烈”“父亲”“国粹”“打拳”“自大”“好古”“暴君”等内容的考察,鲁迅实在认为,“中国的社会里,吃人,劫掠,残杀,人身买卖,生殖器崇拜,灵学,一夫多妻,凡有所谓国粹,没一件不与蛮人的文化恰合”,(10)鲁迅:《热风》,《鲁迅全集》第1卷,第343页。“中国的旧学说旧手段,实在从古以来,并无良效,无非使坏人增长些虚伪,好人无端的多受些人我都无利益的苦痛罢了”。(11)鲁迅:《坟》,《鲁迅全集》第1卷,第142页。另一方面,面对此种旧的皆有害无益的情况,他也给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案,即以思想上的药“医治思想上的病”,并且从孩子摒弃一切古书做起,“完全解放了我们的孩子”,培养出“一个完全的人”(12)鲁迅:《热风》,《鲁迅全集》第1卷,第329、339、312页。,到时便俟可待矣。并且面对此种新方向所面临的阻力与挑战,鲁迅也有所设想,并给出了为数不多但却斩钉截铁地回答,如“要想进步,要想太平,总得连根的拔去了‘二重思想’”,不仅要连根拔去,还要知道路“就是从没路的地方践踏出来的,从只有荆棘的地方开辟出来的”,“以前早有了,以后也该永远有路”。(13)鲁迅:《热风》,《鲁迅全集》第1卷,第361、386页。
从旧的必须连根拔除,到孩子必须完全解放,到坚信以后定然有路,鲁迅有关传统文化“吃人”的解读不可谓不完备。但就在他条分缕析地诉说着传统文化“吃人”的森然可怖的时候,同一时间段内,他笔下的“鲁镇”却是另一番光景,“吃人”似乎并不发生在这里。《孔乙己》《狂人日记》《药》《明天》中都写了“死亡”,但和狂人的妹妹与启蒙者明确的“被吃”而死不同的是,《孔乙己》和《明天》中的死亡处理得很模糊。孔乙己一直是咸亨酒店众人嘲笑的对象,他死亡的直接原因是偷书被打断了腿,有关“偷书”很多关键的信息都被鲁迅隐去了。首先是偷窃行为是否确实发生没有明确交代,只有从孔乙己“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14)鲁迅:《呐喊》,《鲁迅全集》第1卷,第458页。地争辩,展开推测。其次是偷窃的到底是不是书,偷窃的原因又是什么,是想继续应试科举,还是盗取古籍赚钱,还是喜爱却无书可读,还是几者兼而有之,都没有提到。甚至,连他最后的死亡都没有明确提及,而是写下了“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15)鲁迅:《呐喊》,《鲁迅全集》第1卷,第461页。的句子,以暗示做结。类似的情况同样出现在《明天》中,小宝毋庸置疑地死于疾病,中医何小仙看起来确是庸医,但小宝到底是不是因庸医而死,是否还有别的活命的可能,读者均不得而知。孔乙己和小宝确乎死了,但他们的“被吃”是隐喻性的,鲁迅在故意含糊其辞,尽管同一时期他一直在写有关“吃人”的小说与杂文,甚至书信。
1920—1921年间,所谓有路可走,是和“故乡”有关的,不在“乡村”与“北京”。这段时间的小说有:写于1920年8月发生在乡村的《风波》,1920年10月发生在北京的《头发的故事》,1921年1月写故乡的《故乡》,以及1921年12月未庄的《阿Q正传》。《风波》与《头发的故事》均讲述了“头发”与个体生命之关联:前者是农夫七斤为减去辫子而发愁,在九斤老太“一代不如一代”的感慨中,一家人担忧着七斤不知何时因没有辫子而被抓去砍头;后者则稍显“文明”,在北京双十节这天,N先生追述了嘉定屠城与留发不留头的历史,并在学生留辫子到底好不好的追问中,决定忘却。“头发”作为身体的一部分,和政治身份息息相关,甚至影响着个体的生死存亡,可看作前一段“吃人”主题下对“肉体”的关注。《阿Q正传》对国民性的批判已不需多言。乡村、未庄、北京,发生在此处的故事不过是对“吃人”的旧文化批判的延续,这三个地方均没有出路。鲁迅此时的态度,大抵可以用他1920年5月4日写给学生宋崇义的一段话概括:“要而言之,旧状无以维持,殆无可疑;而其转变也,既非官吏所希望之现状,亦非新学家所鼓吹之新式:但有一塌糊涂而已。”(16)鲁迅:《19200504致宋崇义》,《鲁迅全集》第11卷,第383页。
而就在认定中国一切旧物定然崩溃但新式无用且和绍兴日益交恶的情况下,鲁迅写下了《故乡》。《故乡》中的“我”回到故乡典卖祖屋,举家搬迁到谋食的地方,当是鲁迅1920年回绍兴卖屋的写照。经此一事,鲁迅与绍兴之情感日恶。他在1919年1月16日给许寿裳的信中直言不讳写道:“明年,在绍之屋为族人所迫,必须卖去,便拟挈眷居于北京,不复有越人安越之想。而近来与绍兴之感情亦日恶。”(17)鲁迅:《19190116致许寿裳》,《鲁迅全集》第11卷,第369页。“日恶”似所言不虚,据鲁迅同年7月4日给钱玄同的信中可知,周作人携眷回国定居,竟决定“不到‘少兴府’了”。(18)鲁迅:《19190704致钱玄同》,《鲁迅全集》第11卷,第377页。久居日本,携眷回国,竟不肯到故乡绍兴稍事停留,可见恶已到一定程度。但就在此等厌恶中,“我”笔下的“故乡”,有少年英雄般的闰土,即使他现在已经不复往日模样,“我”也固执地相信后辈们尚有可为,并满怀希望地认为“我”的侄儿宏儿与闰土的儿子水生应当有全新的生活,有不一样的结局,甚至在结尾写道:“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19)鲁迅:《呐喊》,《鲁迅全集》第11卷,第510页。。于无路中开辟新路,尚可作为上一段“以后也该永远有路”的回应。但就在他认定旧的必定崩溃,新的一塌糊涂,离开绍兴后不再有“越人安越之想”时,将未来的出路关联在故乡,不在乡村,更不在北京,甚至因着这出路,后辈们竟能过上全新的生活,不得不说,鲁迅之于故乡的情有独钟。
1922年,“鲁镇”的“好戏”。1992年他共做小说5篇:1922年6月发生在北京的《端午节》和发生在某县城的《白光》,10月的《兔和猫》地点不明,《鸭的喜剧》地点在北京,《社戏》是在“鲁镇”看的。在经过前几年的思考得出“吃人”的结论,并认为旧物必定崩溃后,此时段内的批评看似和缓,但仍有余音。《白光》中某县城中屡试不第的陈士成终于无法忍受,在又一次落榜后,想起祖母讲过的有关黄金的故事,一路奔向山里,最终落水而死。就在写完某县城中又一个因科举发了疯的读书人后,鲁迅再次追忆起来“鲁镇”的往事。《社戏》中提到了三次看戏,一次在民国元年初到北京时,一次是为湖北水灾募捐,一次是十一二岁时在鲁镇看的社戏,前两次都差强人意,唯有最后一次好得至今难以忘怀。“真的,以直到现在,我实在再也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20)鲁迅:《呐喊》,《鲁迅全集》第1卷,第597页。就在1918—1919年时,“鲁镇”虽未有“吃人”之事发生,但终究有被百般嘲弄并被打折了腿死去的孔乙己,还有接连失去丈夫与儿子的单四嫂子,而到了1922年,这里的一切都很美好,甚至连当夜煮的豆子都如此美味。
可以说,从鲁迅开始做小说起,虽然有关“吃人”的呐喊振聋发聩,但在喊出他发现的真相时,却自始至终隐藏着另一游移着的彷徨的声音。这种声音固然有惊觉“我未必无意之中,不吃了我妹子的几片肉”的惊惶与可怖,(21)鲁迅:《呐喊》,《鲁迅全集》第1卷,第454页。但却不止于此。鲁迅那么直接宣之于口的,“取巧的掩饰”着的,更为黑暗森然的真相似乎是:当“我”发现自己也许无意之中吃了妹子的几片肉后,“我”竟然还是无法全然地摆脱旧有的一切,甚至还不自觉地有所憧憬与怀恋。从1918—1919年在“吃人”发现时仍然三缄其口的“鲁镇”,到1921年虽与绍兴交恶却仍然在抛却乡村与北京后独独可以有出路的“故乡”,再到1922年有怀念至今的好豆好戏的“鲁镇”,“鲁镇”与“故乡”中暗藏着的是鲁迅那未尝照样说尽的心里话,他终究有很多的回忆与不舍。虽然,他在发表于1919年3月15日的《新青年》的短文中坚决地写道,“要想进步,要想太平,总得连根拔去了‘二重思想’。因为世界虽然不小,但彷徨的人种,是终究寻不出位置的”,(22)鲁迅:《热风》,《鲁迅全集》第1卷,第361页。但他终究是彷徨的。也正因为这种彷徨,他要再一次好好看看旧物与新途。
“被看”与“看”是鲁迅小说一大特色。钱理群曾写道:“‘启蒙者’与‘被启蒙者’、‘医生’与‘病人’、‘牺牲者’与‘受益者’的关系在中国的现实中,变成了‘被看’与‘看’的关系:应该说,这是鲁迅充满苦涩的一大发现。”(23)钱理群:《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58页。有关这一苦涩的大发现,已有研究者展开讨论,但似仍可以展开追问,即:鲁迅何以要以“看”为小说结构方式,“看”又何以成为可能,“看”过之后又当如何。
鲁迅关于“看”的看法,在他1925年7月19日写就的杂文《论睁了眼看》中可见端倪。他认为“必须敢于正视,这才可望敢想,敢说,敢作,敢当。倘使并正视而不敢,此外还能成什么气候。然而,不幸这一种勇气,是我们中国人最缺乏的”,而缺乏造成的恶果便是:“先既不敢,后便不能,再后,就自然不视,不见了。”(24)鲁迅:《坟》,《鲁迅全集》第1卷,第251页。由此可知两个层面的含义。从宏观上看,中国人缺乏正视社会问题的能力,不愿看清真相,是民族卑怯懦弱性格的体现。这是鲁迅一以贯之的批判。从微观上看,一个人只有正视问题才能发现问题,只有看清问题才能解决问题。这正视,在鲁迅未尝没有逼迫自己看清自己那些不便宣之于口的不舍与眷恋,到底应不应该、值不值得。鲁迅之看,既是提醒读者看清那古已有之的问题,发现吃人的真相;更是提醒自己,好好看清那些深入骨髓的顽疾,与眷恋的过去做一彻底的了断。
但“看”在“鲁镇”中也并非一蹴而就,一次便看清了的。本就暗含鲁迅不舍与眷恋的“鲁镇”,根据被创造的时间的不同,被观看的程度也有所差别,可以说,是在迂回往复以及被逼迫中终于看清楚了的。在《孔乙己》(1918)与《明天》(1919)中,“鲁镇”以空间结构的“裸露”为特征,使观看成为可能,而这也成为鲁迅小城镇的主要特征。
首先,主要人物均没有完整家庭,以个体方式出现。读者并不知晓孔乙己家中到底还有何人,他每每都独自出现于咸亨酒店;单四嫂子虽已成家,但先是丧偶,再是丧子,随着家庭成员的相继去世,最终成为孤家寡人。“家庭是一个激起人们感情的社会单位”,“是一个为更大的社会结构服务的一种功能性机构”。(25)[美]威廉·J.古德著:《家庭》,魏章铃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86年,第8页。而没有或失去家庭以为个体将失去亲人的遮挡与保护,裸露地出现在众人眼前。
其次,建筑的作用本是为人类提供遮蔽与保护,但有时恰恰相反。公共空间便于人际交往,孔乙己出现于咸亨酒店,而“鲁镇的酒店的格局,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26)鲁迅:《呐喊》,《鲁迅全集》第1卷,第457页。孔乙己是站在柜台外当街喝酒的一员。于是被置于一个极易被观看的位置:一方面,柜台内部酒店里的人可以肆无忌惮地展开调笑,毕竟有柜台的阻隔;另一方面,靠柜台站在门口,不仅可以被一同喝酒的人观看,更可以被当街来往的行人观看。单四嫂子则处于另外一种情况,其个人住宅布置得极为简单,并没明显的装饰,只有基本生活用具和一架养活自己与儿子宝儿的纺车,在宝儿去世后,单四嫂子“更觉得坐立不得,屋子不但太静,而且也太大了,东西也太空了”。(27)鲁迅:《呐喊》,《鲁迅全集》第1卷,第478页。与咸亨酒店这一公共空间不同,个人住宅具有更强的私密性,单四嫂子的屋子显得“太大”与“太空”,既方便读者观看,更是其作为极度裸露的个体的内心彷徨难安的写照。
再次,鲁迅设计安排孔乙己与单四嫂子以步行的方式出行,增加人物被观看的可能。步行与乘坐交通工具不同,它无须如人力车、汽车、火车、乌篷船、轮船等交通工具四壁的遮挡,个体直接呈现在众人眼前,又不需要像其他交通工具一样,需支付一定金钱才能乘坐,由此限制观看人数,因为在陆地上人人可走,那便意味着人人可看。更因为人力终究有限,步行速度比较缓慢,即使是在逃离被观看的过程中,也仍不免被观看。加之孔乙己出门为吃喝,单四嫂子出门为求医送葬,均是避无可避的情况,尤其在《孔乙己》结尾,被打折腿的孔乙己在众人的调笑声中,用手撑着身体慢慢移开,双腿残疾行动受限,更增加了被观看的时间。
这一有意设计的裸露空间,“看”确实出现了,暗含着鲁迅对旧物的否定与批判,但这“看”似乎在中途转了向,使否定与批判终究留有余地。结果便是,他虽“看到”却并未“看清”。在1918年7月的《我之节烈观》与1919年10月的《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鲁迅谈到了女子的节烈与父亲的做法问题。对女子的节烈,鲁迅认为节烈的结果横竖要女子去死,无非是“于人生毫无意义的苦痛”“制造并赏玩别人苦痛的昏迷和强暴”,(28)鲁迅:《坟》,《鲁迅全集》第1卷,第130页。而守寡的单四嫂子的节烈似乎并不如文中所写的森然,她并没有去死,众人也还没有逼迫赏玩她的节与烈。对父亲的做法,在鲁迅看来要爱己进而爱人,万不可携恩自持,而这些旧学说旧手段“无非使坏人增长了些虚伪,好人无端的多受些人我都无利益的苦痛罢了”。(29)鲁迅:《坟》,《鲁迅全集》第1卷,第142页。而作为男性的孔乙己仿佛凭空而来,没有提到他的父亲也没有提到他的儿子,他的死固然有众人的冷漠与调笑,但也有他并没有被明确提到的偷窃。在女子节烈与父亲做法的反思中,若按照新的标准,鲁迅认为“中国家庭,实际久已崩溃。”(30)鲁迅:《坟》,《鲁迅全集》第1卷,第144页。在《孔乙己》与《明天》中,旧家庭确已崩溃,而裸露着被观看的本应为父亲的孔乙己与丧夫丧子的单四嫂子,被观看的却并非父亲的身份与寡妇的节烈,而是众人的调笑与中医的无能。鲁迅确实批判了,但却由父与母开始,走向了所谓的“庸众”与“中医”。
如此的“看到”却未“看清”极易出现后撤,于是在《社戏》(1922)中的“鲁镇”不再是“裸露”的,鲁迅也终于“看”不到什么了。《社戏》中旧家庭不仅没有崩溃,还人数众多,还至少出现了三代人。甚至,“我”之去往鲁镇也全在于此处的旧习俗。“我”活动的地点也并非逼仄的咸亨酒店和空荡的私人住宅,而是广阔的田间地头,出行也终于不再是单一的步行,而是乘坐有遮挡的、速度较快的白篷航船,并且我们的偷豆行为还得到了主人家儿子阿发的首肯,似乎也算不得偷。作为全文的关键,要“看”的社戏,“我”却并没有怎么观看了。这里的鲁镇并不裸露,以至于鲁迅看不到一切旧学说和旧手段以及它们带来的无意义的痛苦与昏迷。
若1923年并未与二弟决裂,也许“鲁镇”的故事就在“看到”与“看不到”间来回拉扯,就像鲁迅自己所说,“大约看得可以交卷就算完”。(31)鲁迅:《坟》,《鲁迅全集》第1卷,第299-300页。但此事影响甚大,似逼迫他“看清”。鲁迅1923年12月26日在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文艺会上,发表题为《娜拉走后怎样》的演讲,此篇虽以女学生为受众,但似有旁逸斜出者。他言:“人生最苦痛的是梦醒了无路可以走。做梦的人是幸福的;倘没有看出来可以走的路,最要紧的是不要去惊醒他。”“所以我想,假使寻不出路,我们所要的就是做梦;但不要将来的梦,只要目前的梦。”(32)鲁迅:《坟》,《鲁迅全集》第1卷,第166-167页。关于梦醒之后无路可走,多被解读为鲁迅发现“启蒙”之后依旧无处可去,仅仅只是徒增痛苦。但联系他一贯遮掩的不舍与眷恋,这个“梦醒”不仅是启蒙之梦的梦醒,更是怀旧之梦的梦醒,曾经举债在八道湾购置房屋,发下的一家人再不分开的宏愿,最终还是破裂了。既然怀旧之梦梦醒,按照鲁迅的说法,为缓解苦痛,只能继续做有关目前的梦,但1923年的他已然贫病交加,那这有关目前的梦如何做下去便成了问题。于是,在身体好转稍适下来的1924年旧历除夕的假期中,鲁迅便再次回到“鲁镇”,将之前那些不想看清也不愿看清的,看看清楚。
《祝福》(1924)中的鲁镇便成为“看”之集大成者。和《孔乙己》与《明天》中关于父与母、男与女的中途转向不同,《祝福》写尽了寡妇祥林嫂要节与烈而不得,最终被玩弄至死的一生。与前文类似,为方便观看,这里的鲁镇依旧是裸露的,但不同的是,这里更加注重观看的结果,集中体现为对祥林嫂面部的观看,“在人体中,脸是这个内部统一体的最表面的尺度。其第一印象和证据就是:每一种变化,不管是真实的还是虚假的,只要关系到脸的一个部分”,“就会立即改变整个面部特征或表情”。(33)[德]齐美尔著:《桥与门——齐美尔随笔集》,周涯鸿、陆莎、沈宇青等译,上海:上海三联出版社,1991年,第176-177页。脸与身体的不同在于,它是“最表面的尺度”。身体尚可通过衣物的遮挡,将并不愿意为他人知晓的隐私遮蔽,获得暂时的隐蔽和安全,但一般情况下,脸部不允许有遮挡,并且头部转动的幅度有限,不论是左转还是右转,抬头还是低头,都不能将脸部完全隐藏,脸部只能时刻裸露在外,被他人观看,避无可避。鲁迅对祥林嫂脸部的关注,使鲁镇的裸露达到了空前的程度。以此,他要看清在这张脸上的每一种细微的变化,看清他有所不舍的旧物是如何一步一步将一个鲜活的生命坑害致死的。
祥林嫂脸色的变暗意味着生命的流逝。祥林嫂一出现在鲁镇,虽然“脸色青黄,但两颊却还是红的”。(34)鲁迅:《彷徨》,《鲁迅全集》第2卷,第10页。随着被卖入山里再嫁、寻死不成、丧夫丧子,她的脸色不仅青黄,连原本的血色也消失殆尽。到捐门槛后仍不被允许参加祭祀,她的脸色变成“灰黑”。最后在河边相遇,她的脸色已经由“青黄”变成了“黄中带黑”。从脸上颜色的步步变暗,最终出现了黑色的死气,鲁迅看着祥林嫂是如何一步一步沦为鲁镇的玩物,走向死亡的。更为可怖的是,鲁迅不仅看到她必死的命运,还从她脸上唯一能活动的“眼睛”和“口”中看到了她想活下去的躲避与挣扎。面对众人的调笑,祥林嫂的脸虽无法躲开,但她试图以静止与沉默的方式拒绝被观看,她的眼睛先是“直着”,口是“张着”,脸上能够活动部分的静止意味观看的暂时停滞,毕竟一成不变地观看却看不到新鲜变化是无趣的。正如鲁迅自己得到的结论,中国的群众往往都是看客,应付他们的方法只有让他们无戏可看,然而祥林嫂的努力却是失败的,即使她“瞪着”眼睛,“整日紧闭了”嘴唇,不发一语,众人依旧不肯放过她,不节烈的她,早已在鲁镇失去了活下去的资格。至此,鲁迅终于在1924年的鲁镇“看到”继而“看清”了他1918年在《我之节烈观》中就已经知晓的真相。
从1918年的《孔乙己》、1919年的《明天》,到1922年的《社戏》,再到1924年的《祝福》,鲁镇的空间结构经历了由裸露到包被再到彻底裸露的变化过程。在此过程中,鲁迅也终于在“看到”与“看不到”的徘徊中,不得不将那些自己一开始便眷恋与不舍的旧物都“看清”了。既然一切都“看清”了,过去已经没有什么值得留恋了,便到了该离开的时候。于是,《祝福》中的“我”决计要走了,而鲁迅则决计不再写鲁镇的故事了。鲁镇因此便退出了他的文学创作,但问题还未解决。关于“看清”之后的寒凉,鲁迅早有所料,他将第一部杂文集取名为《热风》,即为“觉得周围的空气太寒冽了”。(35)鲁迅:《热风》,《鲁迅全集》第1卷,第308页。只是他一直不愿将鲁镇代表的过去看清,想做一些关于目前的梦。如今这个“取巧的掩饰”的梦是做不下去了,那就赶紧梦醒了结,去做下一个梦。下一个梦便藏在“我”走后会怎样,也即鲁迅之后会写什么中。
在《祝福》中,鲁迅明确写下了要离开鲁镇的想法,“无论如何,我明天决计要走了”。(36)鲁迅:《彷徨》,《鲁迅全集》第2卷,第10页。“走”意味着和他曾有不舍的旧物彻底告别。但“走”的含义不止于此,还有逃离的意味。小说中的“我”一直疑心,是自己无意中与祥林嫂有关魂灵与地狱的对话,间接害死了她,并因此惴惴不安。到了故事的结尾,“我”却和鲁镇众人共享祝福。“我在这繁响的拥抱中,也懒散而且舒适,从白天以至初夜的疑虑,全给祝福的空气一扫而空。”(37)鲁迅:《彷徨》,《鲁迅全集》第2卷,第21页。从1918—1924年,鲁迅呐喊着旧物吃人的真相,发觉也许无意中自己也成了吃人的人,并且还对旧物有所怀念。当鲁迅终于在《祝福》中看清了过去,和旧物一刀两断,新的问题也出现。作为启蒙者,他的启蒙是否有效,他是否也在无意中和他批判的旧物一道,害死了无辜之人,并还因此沾沾自喜。旧物不值得留恋,已然是不需论证了;但启蒙之路否有万无一失,仍需考虑。
“我”出“走”之后去往何处便成了问题。关于“走”涉及的问题是,走哪条路最终到达何处。鲁迅对此也有论述。他在《写在〈坟〉后面》写道:
倘说为了别人引路,那就更不容易了,因为连我自己还不明白应该怎么走。中国大概很有些青年的“前辈”和“导师”罢,但那不是我,我也不相信他们。我只很确切地知道一个终点,就是:坟。然而这是大家都知道的,无须谁指引。问题是在从此到那的道路。那当然不止一条,我可正不知那一条好,虽然至今有时也还在寻求。在寻求中,我就怕我未熟的果实偏偏毒死了偏爱我的果实的人,而憎恨我的东西如所谓正人君子也者偏偏都矍铄,所以我说话常不免含胡,中止……(38)鲁迅:《坟》,《鲁迅全集》第1卷,第300页。
对于走哪条路,鲁迅坦言自己并不知晓,也并不相信他人正在走的,业已存在的道路。但他又确切地知道,不论走哪条路,最终都将走向“坟”。也就是,人最终都是要死的,不同的是如何去死。当“我”决计离开鲁镇但又不知到底应当走哪条路通向死亡时,“我”马上来到了S城,写下了《在酒楼上》(1924)。于是,S城便成为鲁迅设想走某种道路的设想之地,每每有所疑虑,便拿出来推演一番。
与鲁镇裸露着便于被观看不同,S城的空间结构是便于“出走”的。S城首次出现便是出现在《在酒楼上》。一开篇,鲁迅便极力撇清S城与故乡的关系,并告诉读者,S城并不是“我”的故乡,只不过因为此处离故乡较近,自己曾在那里做过一年教员。这段自白是有意为之。S城第二次出现是在1924年11月11日写下的《论照相之类》。在这篇中,鲁迅却含糊其辞地修改口径,称“我幼小时候,在S城”,“所谓S城者,我不说他的真名字,何以不说之故,也不说”。(39)鲁迅:《坟》,《鲁迅全集》第1卷,第190页。幼小时生活的地方大抵就是故乡,即使知道读者已经猜出,但鲁迅拒绝直接说出。虽然鲁迅宣称不说原因,但后文的阴谋论还是泄露了不说的缘由,因为“S城人极重体面,有许多事不许说;否则,就要用阴谋来惩治的”。(40)鲁迅:《坟》,《鲁迅全集》第1卷,第191页。由此可知,鲁迅《在酒楼上》中明确S城不是故乡,有以下含义:其一,“我”与S城关联不深,可以随时出走,不会留恋不舍;其二,“我”既不是S城人,便也无须遵循这里的规矩。“我”后文所言的那些S城的“不体面”,也不当用阴谋论责罚之。
在随时可以出走的前提下,S城中的一切都是以“走”关联起来的。具体体现为:首先,不同于在鲁镇中尚有鲁四老爷这个本家,可以借宿,“我”只能旅居在S城的洛思旅馆中,甚至这个旅馆也是以前并没有的,就是暂时旅居随时可走的情况下,“我”遍访过去痕迹不再,旧友一个不再,连供职过的学校都改换了样子,似乎一切都让“我”快点离开S城;其次,就连“我”暂时栖身的旅店都在逼迫“我”走开,它不提供饭食,但人又不能不吃饭,“我”只能离开旅店,去寻先前熟识的、不远的一家酒楼,却未料到“我”现下却是个生客了;最后,故事的核心“我”在一石居的酒楼上遇到了故交吕纬甫,故交也异常陌生了,酒楼本就是公共场所,早晚要走的。加之,我们的相遇也是计划外的不期而遇,增加了离开的时间。
在满是催逼着出“走”的S城,唯一详细提及的路便是吕纬甫走过的路,但这条路终归是百无聊赖的个人之路。吕纬甫之回到S城在于两点原因:一为满足母亲心愿,为族中最小的兄弟迁坟;一为给旧识阿顺送一朵剪绒花。可以说,这两点原因全是关于“过去”的“私事”。但就是如此细微的私事也终究是虚无的,小兄弟尸骨不翼而飞,无坟可迁,阿顺也早已害病香消玉殒,无人可送。吕纬甫关于过去的私事是虚无的,他自己也清楚地知道,不过是当作百无聊赖中的消遣。关于“未来”,吕纬甫也放弃了曾经的理想,虽然还在教书,已经不教新书了,教的不过是《诗经》《孟子》《女儿经》之类,原因也很自暴自弃:“他们的老子要他们读这些;我是别人,无乎不可的。”(41)鲁迅:《彷徨》,《鲁迅全集》第1卷,第33页。
吕纬甫之路不妨看作鲁迅对自己要走之路的一种设想,他不曾避讳自己“公”与“私”之间选择的矛盾。1925年10月30日的《从胡须说到牙齿》写道:“先前总算是为‘公’,现在却像憎恨中医一样,仿佛挟带了一点‘私怨’了”。(42)鲁迅:《坟》,《鲁迅全集》第1卷,第265页。虽然是一时调侃,但鲁迅对那些有切肤之痛的“私怨”是难以忘记的。在1926年11月18日给许广平的信中写道:“你大概早知道我有两种矛盾思想,一是要给社会上做点事,一是要自己玩玩。”(43)鲁迅:《19261118致许广平》,《鲁迅全集》第11卷,第617页。可知鲁迅虽一直在“公”,但对“自己玩玩”的私总是有设想的。鲁迅借吕纬甫之口说出的“过去”的“私事”和“未来”的路似包含以下内容:一方面,在看清了对过去的眷恋是不值得的后,过去那点儿私事毫无疑问是虚无的,即使想用它对付百无聊赖的生活,也是毫无用处的;另一方面,若启蒙无意中和旧人一样害死了无辜者,并且启蒙者自己还要穷困潦倒遭到攻讦与戕害,那启蒙的意义岂非和旧物一样,只是徒增双方的痛苦。既然如此,不如自己玩玩,毕竟别人的老子都不管自己孩子的死活。
但鲁迅终究没有走上吕纬甫之路。如此短暂停歇对“公”与“私”的游移,当是他对自己人生道路的一次思考与反观。这样的思考在1925年时有出现,集中体现在3月11日与许广平通信中对“歧路”与“穷途”的论述。鲁迅认为人生的“长途”面临“歧路”与“穷途”两大难关。因自己并未遇到确实无法可想的“穷途”,故论述不多。而关于“歧路”的讲述则完备极矣,若已然发现走上歧路,“我不哭也不返,先在歧路头坐下,歇一会,或者睡一觉,于是选一条似乎可以走的路再走,倘若遇见老实人,也许夺他食物充饥,但是不问路,因为我知道他并不知道的”。(44)鲁迅:《19250311致许广平》,《鲁迅全集》第11卷,第461页。
这样的言说本就十分矛盾。若已经知道走上歧路,第一反应当是重新走过,找回正路,他却“不哭”即不为走歧路悔恨,也“不返”即继续走歧路,明明知道走上歧路,却还要在歧路中找路再走下去。原因可能是:第一,这“歧路”并不那样“歧”,还有几分可为;第二,已经无法返回,没有重新开始的可能;第三,并不知道除了这条“歧路”外,真正的正路在哪里。联系鲁迅弃医从文道路的选择,也许可做如下猜测:学医救不了中国人,学文似乎同样也救不了中国人,毕竟真正厉害的只是杀人。故而,弃医从文不免还是走上了“歧路”,但若不继续舞文弄墨,又似乎没有更好的出路。不仅“我”不知道,“我”觉得没有人知道,故而不去问路,自己摸索。摸索的结果就是保存己身,继续走下去。所以,他写道:“我明知道笔是无用的,可是现在只有这个,只有这个而且还要为鬼魅所妨害。然而只要有地方发表,我还是不放下。”(45)鲁迅:《19250530致许广平》,《鲁迅全集》第11卷,第492页。
既然决心以下,道路已选,便有所作为。在1925年间,鲁迅写了大量谈及“奴隶”“奴才”的杂文,如《论雷峰塔的倒掉》《春末闲谈》《灯下漫笔》等。但游移还是在所难免,这次的“私”还包含着对母亲的感激。他在1925年4月给赵其文写过两封信,反复申明自己的感激于人是有害的观点,并且举自己与母亲的例子:“我有时候很想冒险,破坏,几乎忍不住,而我又一个母亲,还有些爱我,愿我平安,我因为感激他的爱,只能不照自己所愿意的做。”(46)鲁迅:《19250411致赵其文》,《鲁迅全集》第11卷,第477页。夹杂在此处未尝没有一种对自我的苛责:本该不顾一切投身,但考虑到爱自己的母亲,又有所保留。但每每面对保留又难免苛责自己的保留。于是,在1925年10月17日做毕的《孤独者》的S城中,他要再做一次有关道路的彻底清算。
如果说《在酒楼上》中的“我”在S城关注的是要“走”这一问题,那么《孤独者》中的“我”在S城所关注的则是“走”哪条路。在小说的开篇,鲁迅便提出了不论走哪条路都终将到达的终点“坟”:“我”和魏连殳的相识是“以送敛始,以送敛终”。(47)鲁迅:《彷徨》,《鲁迅全集》第2卷,第88页。两次“送敛”意味着两次走入坟墓,也就是有两条路可走。鲁迅借这两条路完成了两次极端的设想。第一次参加魏连殳祖母的葬礼所走的是“旧路”。他进行的设想是,若以旧礼送走最后一个信奉旧物的、自己心存感激人,是否就会完成良心的欠债,摆脱所谓的束缚,完全放手一搏。被目为新党的魏连殳在以旧礼供奉世上唯一的亲人祖母后,终于以旧礼将祖母送入坟墓,但他却没有获得宁静:一方面,对他的议论与攻讦并未停止;另一方面,他的生计面临问题。第二次“我”参加魏连殳的葬礼走的是另一种更为彻底的“旧路”。面对难以解决的生计问题,以及众人的责难,魏连殳终于走上了自己曾经最为厌恶的道路,并终于将自己杀死。与《在酒楼上》中的吕纬甫关于过去的私事是百无聊赖的小事、关于未来的差事是百无聊赖地教旧书不同,《孤独者》中的魏连殳的“旧路”更为惨烈决然。第一次尚可以送走至亲安慰欺骗自己走旧路,第二次则是避无可避的自主选择。在这两次设想中,鲁迅看到的都是最为极端的死法,躬行自己最为厌恶的。设想最坏的可能后,知道自己决计不会再走这条路了。于是,故事的结尾和《在酒楼上》类似,送魏连殳进入坟墓后,“我的心底就轻松起来”,并且可以“坦然地在潮湿的石上走”。(48)鲁迅:《彷徨》,《鲁迅全集》第2卷,第110页。
从1924年的《在酒楼上》到1925年的《孤独者》,S城的空间结构以便于“出走”始,走向“坟墓”终。不同于鲁镇是为“看”清“过去”的旧物,S城是设想“走”向“未来”的道路,在这样一次设想中,鲁迅完成了对自己弃医从文道路选择下“公”与“私”的矛盾的反思。而这一过程中折射出的是,鲁迅虽然一直从事所谓的批判与启蒙,但终究有过游移与彷徨。若所谓的启蒙与批判,对被启蒙者只是将他们引向更为痛苦的死亡;对启蒙者来说不仅面临经济的困顿、人身的威胁,最终还被启蒙者分食,这样的事业的意义到底何在。
鲁迅曾说:“同我有关的活着,我就不放心了,死了,我就安心了”。(49)鲁迅:《19250530致许广平》,《鲁迅全集》第11卷,第493页。于是,由“鲁镇”到“S城”看到的是不断的死亡,借着这些死亡,不能否认鲁迅的“鲁镇”“S城”与“故乡”“启蒙”“批判”的某种关联,但似乎还应该注意在此种话语下被遮蔽的另一面向,即那些鲁迅自谓的偏爱说的“半截话”,以及巧立名目下“取巧的掩饰”着的障眼法下更为黑暗森然的真相。如“我”一般认清旧物残酷吃人真相的人尚且有所眷恋,即使“我”以“鲁镇”的名目完成了对那些难以宣之于口的眷恋的过去的清算,但“我”依旧看不到未来的路究竟应该如何去走,甚至还对“我”从事的事业有过游移与怀疑。只能以“S城”的名目做最糟糕的设想与推测,以明确不能走之路来确定应该向何处走。这些呐喊与彷徨、看清与出走、出走与死亡的真相,写在了“鲁镇”与“S城”中。而至于那些有关故乡的幽微的心曲,则是写在《朝花夕拾》中的另一个故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