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一田”耕地细碎化治理对农户收入的影响机制

2023-02-02 22:40张蚌蚌刘芳苹侯学博朱华东牛文浩靳亚亚王伟王志彬
中国土地科学 2023年4期
关键词:影响机制

张蚌蚌 刘芳苹 侯学博 朱华东 牛文浩 靳亚亚 王伟 王志彬

摘要:研究目的:基于陕西榆阳区的农户调研数据,探讨“一户一田”耕地细碎化治理对农户收入的影响机制。研究方法:双重差分倾向得分匹配法。研究结果:(1) “一户一田”耕地细碎化治理通过产权重组和土地整治工程融合实现耕地集中连片和设施完善,进而促进农业新技术的应用、农业劳动力转移和农户生计的专业化分工,从而通过农业节本增效增收和非农就业增收实现农户收入提高;(2)实证发现“一户一田”耕地细碎化治理能够显著使农户的总收入提升2.103万元,其中农业收入提升0.483万元,非农收入提升1.620万元,亩均流转收入提升0.089万元;(3)“一户一田”耕地细碎化治理对收入水平高、劳动力数量多、耕地总面积大、地块数量多的农户收入增长更明显。研究结论:依托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政策实践,统筹推进农地产权制度改革、土地流转和农田建设工程,协同改造“地”的空间形态,以加快耕地细碎化治理,促进新技术应用及人地关系协调,促进农户增收。

关键词:一户一田;耕地细碎化治理;农户收入;影响机制;陕西榆阳区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8158(2023)04-0073-11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42171267);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重点产业创新链(群)——农业领域(2022ZDLNY02-01);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省政府研究室2022年度重点课题(2022HZ155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22XJY027)。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显著提高了农民种地积极性,但由于“肥瘦搭配、远近结合”的平均分配,以及自然地理条件的限制,造成我国普遍存在耕地细碎化问题,并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及土地确权中进一步延续,耕地细碎化对我国农业现代化的负面影响日益凸显[1]。改革开放40多年来城镇化、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导致人地关系的进一步松动,为治理耕地细碎化提供了条件[2]。中国先后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工程实践成为耕地细碎化治理的重要措施。耕地细碎化治理旨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提高农民收入水平[3-4]。然而,在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地关系的持续松动与农业生产劳动力老龄化的背景下,耕地细碎化带来农业生产效率降低[5]、成本增加[6]、劳动力浪费等负面影响越来越突出[7],耕地细碎化导致的要素配置不合理成为农民收入增速放缓的重要因素[8]。因此,有必要讨论耕地细碎化治理对农户收入的影响机制,为破解耕地细碎化和促进农民增收提供理论借鉴。

当前耕地细碎化治理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基于耕地细碎化治理对农户增收效应的讨论,刘彦随等学者提出,耕地细碎化治理优化“人—地—业”系统,推进农村可持续发展并促进农民增收[9-10]。二是不同耕地治理模式对农户增收的影响研究,CHENG通过典型案例发现耕地细碎化治理对农户收入具有双重影响[11],一方面有助于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农业产出和降低生产成本,另一方面能够进一步释放劳动力使其非农收入增加。同时,张超正和杨钢桥发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的耕地细碎化治理对于收入的促进效应高于政府主体,且平原地区高于山区[12]。然而,依赖政府实施的耕地整治主要聚焦于土地平整、田间道路、农田水利、防护林网四大工程建设[13-16],并不能有效解决区域内耕地“小、散、碎”的特征,未能与土地流转和农地产权改革协同推进,未能从根本上解决耕地细碎化的问题[17]。可见,耕地细碎化治理是推进中国式农业现代化和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工具,探讨耕地细碎化治理对农户收入的影响具有重要理论和现实意义。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以农地产权制度改革为契机,在“三权分置”政策指导下,尊重农民首创精神并充分发挥村集体的统筹作用,探索并实践产权重组、土地流转、农田建设和土壤改良融合的“一户一田”耕地细碎化治理,通过投入、产出和非农就业等方面影响农民收入。因此,本文将榆阳区“一户一田”耕地细碎化治理作为一项准自然实验,基于农户调研数据,从农户总收入、农业收入、非农收入三个角度出发,重点考察其影响农户收入的理论解释是什么,并实证检验其对农户收入是否有影响,以期为落实耕地保护战略提供参考借鉴。

1 “一户一田”耕地细碎化治理对农户收入影响的理论分析

1.1 基于人地系统科学理论的耕地细碎化治理理论解析

人地系统科学理论认为,人与地两个子系统的要素交互作用形成特定的物质循环和能量转换动态结构并表现为相应的功能,人对地具有主观能动性[18-19]。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地系统中原有的土地、资本、技术、劳动(耕地综合体)和外部环境等要素结构失衡,家庭承包经营下形成的“细碎化耕地”与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生产方式严重失调[20]。反过来,人地关系的失调,推动人类能动地改造“地”的可变部分,优化“人”的组织关系,从而达到人地系统协调。随着土地整治、灌溉技术、土壤改良等工程技术的发展,进一步强化了人的主观能动性,并带来显著的系统性影响。而耕地利用显性形态的变化导致耕地利用系统发生变化,继而促使耕地利用系统新功能的出现[21-23]。因此,基于人地系统理论,耕地细碎化治理是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通过产权重组、土地流转、农田建设和土壤改良等综合手段,改造“人—人”的权属形态和“地—地”的空间形态,进而促进机械、灌溉等新技术的应用,以耕地细碎化物理空间和产权空间重构为起点,产生“权属空间连片—经营规模扩大—农田设施完善—先进技术应用—经营方式转型”等一系列联动效应,从而促进人地关系重新匹配与协调,实现耕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1.2 “一户一田”耕地细碎化治理案例内涵

“一户一田”耕地细碎化治理是陕西省榆阳区协调人地关系的实践。榆阳区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契机,创造性地提出产权重组、土地流转、农田建设工程与土壤改良相结合的“一户一田”耕地细碎化治理模式,实现了村域内耕地在人地关系要素中“并地—分配—流转—重组”的系统转化。其中,产权重组是通过土地测量、登记造册、清查核资、土地回收等工作将分散的土地产权从农户集中到村集体,对全村耕地进行统一规划安排,并将回收整合的耕地重新划定分配,打破二轮承包时期不同地块间的权属界限与物理界限。土地流转是村集体引导不种地的农户将耕地流转给种植大户、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形成“一户一田”“多户一田”的连片耕地,进一步实现耕地规模化和集约化利用。农田建设工程与土壤改良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改造人地系统要素的重要举措,主要聚焦于耕地平整、田间道路、农田水利设施等建设工程和泥地垫沙、沙地垫土等土壤改良工程。總体而言,该模式是以“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为准则,在不改变耕地所有权和承包权的基础上,通过耕地回收、互换并地、土壤改良、农田建设工程等手段,改善耕地的空间形态和耕地质量,进而“放活土地经营权”,以促进土地、资本、技术、劳动等人地系统要素重新耦合与协调。

1.3 “一户一田”耕地细碎化治理对农户收入的影响机制

基于经济学中“分工”与“规模经济”的概念[24],“一户一田”耕地细碎化治理实现了耕地的集中连片和规模扩大,同时诱致农业分工的出现和农业规模报酬递增。其影响路径主要是,通过“一户一田”对细碎分散的耕地进行产权改革和空间重构,并在农民自愿下将耕地流转到种植大户、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手中,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来适应农业对技术进步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25]。一方面,细碎化治理后形成地块平整、规模连片、农田灌排等基础设施完善的耕地,增加了农户生计资本中的物质资本[26],降低了生产资料在田间地头运输过程的损耗[27],减少了包含机械化投入、劳动投入、服务外包等在內的经营成本[28-29],同时耕地细碎化治理后促进农地流转价格提升,增加农户财产性收入;另一方面,流转后集中连片的耕地便于大型机械的使用[30],通过大规模机械化生产有效替代人力投入,促进农业劳动力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从而提高农户的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农户因家庭收入、劳动力数量、耕地面积和地块数量等差异,其“一户一田”耕地细碎化治理对农户收入造成的影响也因人而异。一般来说,对于低收入的家庭,依赖于土地的生产和社会保障双重功能,耕地细碎化治理后对其经营性收入影响较显著[31]。而对于劳动力、耕地等农业生产资源禀赋丰富的家庭,在耕地细碎化治理后可以获得更多因专业化分工带来的规模经济。

综上,“一户一田”耕地细碎化治理对农户收入影响的理论分析如图1所示。

2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2.1 研究方法

本文采用双重差分倾向得分匹配法分析“一户一田”耕地细碎化治理对农户收入的影响,该方法是在双重差分方法基础上引入倾向得分匹配方法,可以有效解决样本选择性偏误问题,借助倾向得分匹配,为处理组(实施“一户一田”耕地细碎化治理)样本匹配到合适的反事实(未实施“一户一田”耕地细碎化治理)样本,借助双重差分方法,消除不随时间变化遗漏变量的干扰。

2.2 数据来源与变量选择

本文采用的数据来源于2019年课题组在榆阳区“一户一田”耕地细碎化治理成效的实地调研数据。调查问卷涉及2015年和2018年家庭信息、参与耕地细碎化治理情况、参与前后耕地利用情况、养殖情况、劳动力就业、家庭收入等信息。首先随机抽取6个乡镇,每个乡镇选取1个开展“一户一田”耕地细碎化治理的村庄作为样本村庄、选取1个未开展的村庄作为对照组样本村。在选取样本村庄后,每个村庄随机抽取30个左右的农户进行入户调查,共计抽取382户农户,在剔除因数据缺失等原因造成的无效问卷,收集有效问卷为340份,有效率89.0%,获得实施“一户一田”耕地细碎化治理(处理组)的农户问卷163份,未实施(控制组)的农户问卷177份。

变量设置如下:(1)被解释变量。本文主要探讨耕地细碎化治理对农户收入的影响,因此,被解释变量主要选择农户的收入情况,包括农户家庭总收入(y1)、家庭农业收入(y2)、家庭非农收入(y3)、亩均流转收入(y4)。本文的农业收入界定为农作物种植收入和养殖业收入,非农收入为除农业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亩均流转收入为亩均耕地流转价格。(2)核心解释变量。本文关注的是实施“一户一田”耕地细碎化治理对农户收入的影响,因此选取是否实施“一户一田”耕地细碎化治理为核心解释变量,若农户实施了“一户一田”耕地细碎化治理,则赋值为1,反之,赋值为0。(3)控制变量。已有研究多选用农户的禀赋特征变量[33],同时考虑到农户参与细碎化治理与农户认知、农户的社会关系等也有关系,参考已有文献[33-37],选择以下5类控制变量:①户主特征,包括户主年龄、受教育程度、健康状况及是否是中共党员;②家庭特征,包括家庭总人口、劳动力数量、老人数量及耕地总面积;③社会关系,选用可以借钱的亲友数量进行度量;④耕地细碎化特征,包括耕地地块数量、平均地块面积及平均地块距离;⑤农户认知,选用农户对“一户一田”耕地细碎化治理政策的认同程度。变量含义及赋值规则见表1。

样本中,户主年龄平均值为4.062,属于50~59岁区间范围,户主受教育水平大多数为小学到初中之间,且户主健康状况总体较为良好;从农户家庭特征看,家庭人口数平均为4.124人、劳动力数量基本为2~3人、老人数量为1人左右、耕地面积平均为1.039 hm2;从农户社会关系看,可以借钱的亲友数量平均值为11.124,家庭社会关系相对较好;从耕地细碎化特征看,平均地块数量为8.447块,平均地块面积为0.170 hm2,平均地块距离为750.588 m;从农户认知看,农户对细碎化治理的认同程度平均值为4.221,为非常认同。

3 实证结果分析

3.1 模型适用性分析

双重差分倾向得分匹配法估计需要满足的假设条件包含PSM假设条件(包括平行假定和共同支撑假定)和DID假设条件(包括平行趋势假定和随机分组假定)[38]。首先,由于研究使用两期面板数据无法满足平行趋势检验的条件,但2015—2018年研究区域并未发生改变,各乡镇的距离、位置、经济发展水平基本不变。因此,尽管不能完全排除干扰的可能性,也可以认为政策干预前的两组农户具有相同的发展趋势。同时,双重差分倾向得分匹配法的运用可以一定程度上解决随机分组的问题。故本文主要对PSM模型运用的假设条件进行检验。

首先,使用PSM模型前对处理组和控制组根据控制变量进行匹配。倾向匹配得分后R2为0.276,表明各匹配变量对处理变量的解释力较强。其中,控制变量中年龄、受教育水平、家庭人口数、老人数量、可以借钱的亲友数量、平均地块距离、地块数量和平均地块面积均呈现显著正向影响。健康状况、是否是中共党员、劳动力数量、耕地总面积和农户对细碎化治理的认同程度均呈现负向影响(表2)。

其次,研究继续进行平衡性检验。表3汇报了平衡性检验的结果,从分析结果可以发现,匹配后,绝大多数控制变量的标准化偏差绝对值降到了10%以下,且t检验结果显示,匹配后除是否是中共党员这一变量外,其余控制变量在控制组与处理组之间均不存在显著差异,表明匹配结果通过了平衡性检验,满足控制变量不具有系统差别的要求。

表4汇报了模型总体拟合优度,结果显示,匹配后R2显著降低,LR统计量值明显降低,匹配前P值为0.000,在1%的水平上显著,匹配后,P值是0.877>0.1,表明匹配后处理组与控制组之间已经不存在系统性差异。平行假设得到验证。

虽然上述匹配降低了处理组与控制组在特征方面的偏差,但是在正式估计平均处理效应前,还需要检验共同支撑假设。图2为共同支撑范围条形图,显示了处理组和控制组农户的倾向得分分布情况以及共同支撑的区域。由图2可知,大部分观测值均在共同取值范围之内,表明样本通过了共同支撑检验。

3.2 计量结果分析

参考HECKMAN等[39]研究,本文使用“核匹配”进行双重差分倾向得分匹配法估计,通过协变量对处理组和控制组样本进行匹配。匹配完成之后,首先计算细碎化治理前处理组与控制组农户收入的差值,作为治理前Diff,再计算细碎化治理之后处理组与控制组收入的差值,表示治理后Diff。本文主要关注的是治理前Diff与治理后Diff的差值,即细碎化治理的平均处理效应(ATT)。分析结果表明(表5),“一户一田”耕地细碎化治理对农户家庭总收入的平均处理效应ATT值为2.103,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实施农户相对于未实施农户家庭年总收入显著增加了2.103万元,表明“一户一田”耕地细碎化治理能够有效提升家庭总收入。“一户一田”耕地细碎化治理对农户家庭农业收入平均处理效应ATT值为0.483,且在1%水平上显著,“一户一田”耕地细碎化治理使实施农户相对于未实施农户的家庭农业收入显著增加了0.483万元,表明“一户一田”耕地细碎化治理能够有效提升家庭农业收入。“一户一田”耕地细碎化治理对农户家庭耕地流转净收入的平均处理效应ATT值为0.089,且在1%的水平上的显著,实施农户相对于未实施农户家庭亩均流转价格增加了0.089万元,表明“一户一田”耕地细碎化治理有效提升了家庭耕地亩均流转价格。“一户一田”耕地细碎化治理对农户家庭非农收入的平均处理效应ATT值为1.620,且在5%水平上的显著,“一户一田”耕地细碎化治理使实施农户相对于未实施农户家庭非农收入显著增加了1.620万元,表明“一户一田”耕地细碎化治理能够有效提升家庭非农收入。

3.3 异质性分析

上述结果表明,“一户一田”耕地细碎化治理可以有效提高农户的收入水平,但这种增收效应是否在不同农户群体之间存在差异?厘清该问题,有助于深化对“一户一田”耕地细碎化治理模式增收效应的认知。具体而言,首先,不同收入水平农户在细碎化治理后投入生产的资金和劳动力跨部门就业成本承受能力存在差异,可能导致“一户一田”耕地细碎化治理对农户增收的促进作用存在差异。其次,劳动力数量可能导致细碎化治理的增收效应存在差异,原因在于劳动力禀赋较高的家庭,其经营耕地的有效面积与劳动力转移数量可能越多,从而获得更高的家庭农业收入与非农收入[40]。最后,不同的土地资源禀赋也可能使得“一户一田”耕地细碎化治理对农户增收的促进作用存在差异,承包耕地面积越大,“一户一田”耕地细碎化治理后形成的耕地规模越大,从而获得更高的规模效益,而耕地块数较多、耕地较细碎的农户整治后,耕地规模化效果更显著,其增收效应可能更高。鉴于此,本文按照农户家庭总收入、劳动力数量、耕地总面积和地块数量4个指标对农户进行分组,检验“一户一田”耕地细碎化治理对农户收入影响的异质性。

本文将收入水平按照农户收入、劳动力数量、耕地总面积、地块数量二等分,并将各分组数据分别纳入式(3)进行分析。分析结果表明(表6),基于对不同收入水平的农户的分析可以发现,实施“一户一田”耕地细碎化治理对各收入水平的农户的各类收入提升均显著。但“一户一田”耕地細碎化治理对各收入水平的农户的提升效果存在差异,高收入水平的农户三种收入的提升程度均高于低收入水平的农户,可能的原因是高收入水平的农户对土地依赖程度没有低收入农户高,细碎化治理后,高收入水平农户更有机会获得第二、三产业的收入。基于不同劳动力数量的农户分析可以发现,实施“一户一田”耕地细碎化治理对不同劳动力数量的家庭总收入和家庭农业收入的提升均显著,对家庭非农收入不显著。但对不同劳动力数量农户相比较而言,劳动力数量多的农户三种收入的提升程度均高于劳动力数量少的农户,可能的原因是劳动力数量高的农户可以有更多时间从事养殖业获得收入。对于耕地总面积小的农户,实施“一户一田”耕地细碎化治理对家庭总收入和家庭农业收入的提升均显著,对家庭非农收入的提升不显著,但是对于耕地总面积大的农户,细碎化治理对三种收入的提升均显著。相比较而言,耕地总面积多的农户三种收入的提升程度均高于耕地总面积小的农户,可能原因是耕地总面积多的农户在细碎化治理后,可以获得更多的规模效益。对于地块数量少的农户,实施“一户一田”耕地细碎化治理对家庭农业收入的提升显著,对家庭总收入和家庭非农收入的提升不显著,但是对地块数量多的农户,细碎化治理对三种收入的提升均显著。相比较而言,地块数量多的农户三种收入的提升程度均大于地块数量少的农户。可能原因是,细碎化治理使地块数量多的农户节约了更多的时间和人力。由此可见,“一户一田”耕地细碎化治理实施后获得收益较大的人群收入水平高、劳动力数量多、耕地总面积大,地块数量多的农户。

4 结论与启示

本文以陕西榆阳区“一户一田”耕地细碎化治理为案例,基于人地系统科学理论揭示了其对农户收入影响的理论解释,并实证了其对农户收入及结构的影响程度。结论如下:(1)耕地细碎化治理本质上是人地关系的优化调整,榆阳区“一户一田”耕地细碎化治理通过产权重组、土地流转、农田建设工程与土壤改良相融合,改造耕地的空间形态和人的组织关系,产生“权属空间连片—经营规模扩大—农田设施完善—先进技术应用—经营方式转型”等一系列联动效应,促进农业新技术的应用和农业劳动力转移,从农业节本增效、提高农地流转价格、促进非农就业等方面提高农户收入。(2)“一户一田”耕地细碎化治理能够显著促进农户收入水平的提高,相较于未实施农户,实施农户的总收入、农业收入、非农收入以及亩均流转收入均显著提升,其中非农收入的提高幅度明显高于农业收入。(3)“一户一田”耕地细碎化治理的增收效应在不同农户群体中存在异质性,其增收效应在收入水平高、劳动力数量多、耕地总面积大、地块数量多的农户群体中更加显著。

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总结地方‘小田并大田等经验,探索在农民自愿前提下,结合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逐步解决细碎化问题”。该研究“一户一田”耕地细碎化治理和“小田并大田”具有异曲同工之妙。本文的政策启示如下:第一,“一户一田”耕地细碎化治理是落实“三权分置”制度的实践探索,有效解决了以往政府主导治理下权属调整少、农户参与低及农户自主治理下缺乏政策和资金支持的难题[17],未来农地制度改革中应进一步加强对细碎化承包权的空间重组,引导经营权流转,从而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和耕地利用效益提升。第二,中共二十大报告提出“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各地应抓住政策实施窗口期,发挥农田建设工程与产权制度改革的叠加效应,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权属调整、土地流转、经营组织创新等协同推进,以“一户一田”耕地细碎化治理等方式促进人地系统的协调,增加农户收入。第三,重视“一户一田”耕地细碎化治理过程中产生的农户生计分工效应、农业劳动力挤出效应和土地流转增值效应,特别是针对低收入家庭,开展耕地细碎化治理过程中应加强种养政策支持和非农就业支持以保障其生计可持续性,以实现家庭收入的进一步提升。

参考文献(References):

[1] 罗必良,万燕兰,洪炜杰,等.土地细碎化、服务外包与农地撂荒——基于9省区2704份农户问卷的实证分析[J] .经济纵横,2019(7):63 - 73.

[2] 龙花楼,张英男,屠爽爽.论土地整治与乡村振兴[J] .地理学报,2018,73(10):1837 - 1849.

[3] 赵勇智,罗尔呷,李建平.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对农民收入的影响分析——基于中国省级面板数据[J] .中国农村经济,2019(5):22 - 37.

[4] 王亚辉,李秀彬,辛良杰.耕地地块细碎程度及其对山区农业生产成本的影响[J] .自然资源学报, 2019, 34(12):2658 - 2672.

[5] 孙瑞,金晓斌,项晓敏,等.土地整治对耕地细碎化影响评价指标适用性分析[J] .农业工程学报,2018,34(13):279 - 287.

[6] 吴诗嫚,李祎琛,卢新海,等.利益均衡下农地整治权属关系调整的研究进展[J] .中国土地科学,2016,30(7):88 - 96.

[7] 苏旭霞,王秀清.农用地细碎化与农户粮食生产——以山东省莱西市为例的分析[J] .中国农村观察,2002(3):22 - 28,80.

[8] SCHLTZ T W. The Economic Organization of Agriculture[M] . New York: McGraw Hill, 1953: 41 - 43.

[9] LIU Y S, WANG Y S. Rural land engineering and poverty alleviation: lessons from typical regions in China[J] . Journal of Geographical Sciences, 2019, 29(5): 643 - 657.

[10] GUO Y Z, ZHOU Y, LIU Y S. Targeted poverty alleviation and its practices in rural China: a case study of Fuping County, Hebei Province[J] . Journal of Rural Studies, 2022, 93: 430 - 440.

[11] CHENG M Y, LIU Y S, ZHOU Y. Measuring the symbiotic development of rural housing and industry: a case study of Fuping County in the Taihang Mountains in China[J] . Land Use Policy, 2019, 82: 307 - 316.

[12] 張超正,杨钢桥.农地整治何以促进农户收入增加——基于整治模式和地貌类型的异质分析[J] .自然资源学报,2021,36(12):3114 - 3130.

[13] 项晓敏,金晓斌,王温鑫,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视角下的土地整治制度创新初探[J] . 中国土地科学, 2017, 31(4):12 - 21.

[14] 张蚌蚌,牛文浩,左旭阳,等. 广西农民自主型细碎化耕地归并整治模式及效果评价[J] . 农业工程学报,2019,35(9):265 - 274.

[15] 王万茂,张颖.土地整理与可持续发展[J]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4,14(1):13 - 18.

[16] 汪文雄,朱欣,余利红,等.不同模式下农地整治前后土地利用效率的比较研究[J] .自然资源学报,2015, 30(7):1104 - 1117.

[17] 张蚌蚌,郭芬,黄丹,等.陕北“一户一田”和“一组一田”耕地细碎化整治模式与绩效评价[J] .农业工程学报,2020,36(15):28 - 36.

[18] 刘彦随.现代人地关系与人地系统科学[J] .地理科学,2020, 40(8):1221 - 1234.

[19] 龙花楼.土地利用转型的解释[J] .中国土地科学,2022,36(4):1 - 7.

[20] 张蚌蚌. 细碎化视角下耕地利用系统空间重组优化理论、模式与路径[D] .北京:中国农业大学,2017:34 - 36.

[21] 刘彦随.区域土地利用系统优化调控的机理与模式[J] .资源科学,1999,21(4):60 - 65.

[22] 刘彦随,夏军,王永生,等.黄河流域人地系统协调与高质量发展[J] .西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22,52(3):357 - 370.

[23] 宋小青.论土地利用转型的研究框架[J] .地理学报,2017,72(3):471 - 487.

[24] 刘安国,杨开忠,谢燮.新经济地理学与传统经济地理学之比较研究[J] .地球科学进展,2005,20(10):1059 -1066.

[25] 习近平.论“三农”工作[M] .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2:70 - 106.

[26] 汪文雄,冯彦飞,张东丽,等.不同模式农地整治的减贫增收效应研究——基于匹配倍差法估计[J] .中国土地科学,2019,33(12):80 - 88.

[27] 张成鹏,康宽,张雅欣,等.“一户一田”会影响小麦生产成本吗 ——基于山东省506个农户的实证分析[J] .江苏农业学报,2021,37(6):1592 - 1600.

[28] 许庆,田士超,徐志刚,等.农地制度、土地细碎化与农民收入不平等[J] .经济研究,2008(2):83 - 92,105.

[29] 楊慧莲,李艳,韩旭东,等.土地细碎化增加“规模农户”农业生产成本了吗 ——基于全国776个家庭农场和1166个专业大户的微观调查[J] .中国土地科学,2019,33(4):76 - 83.

[30] 吕挺,纪月清,易中懿.水稻生产中的地块规模经济——基于江苏常州金坛的调研分析[J] .农业技术经济,2014(2):68 - 75.

[31] 冷智花,付畅俭,许先普.家庭收入结构、收入差距与土地流转——基于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数据的微观分析[J] .经济评论,2015 (5):111 - 128.

[32] 万海远,李实.户籍歧视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J] .经济研究,2013,48(9):43 - 55.

[33] 华春林,陆迁,姜雅莉,等.农业教育培训项目对减少农业面源污染的影响效果研究——基于倾向评分匹配方法[J] .农业技术经济,2013(4):83 - 92.

[34] 汪文雄,冯彦飞,张东丽,等.不同模式农地整治的减贫增收效应研究——基于匹配倍差法估计[J] .中国土地科学,2019,33(12):80 - 88.

[35] 高清,靳乐山.新一轮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影响的机理研究——基于赣南、鄂北农户调查的实证分析[J] .中国土地科学,2021,35(5):57 - 66.

[36] 牛文浩,申淑虹,罗岚,等.农户兼业扩大了农村内部收入差距吗 ——来自黄河流域中上游1879份农户调研的证据[J] .干旱区资源与环境,2022,36(9):80 - 87.

[37] 吴诗嫚,叶艳妹,张超正,等.不同模式农地整治对耕地细碎化的影响效应及其区域差异——来自湖北省江汉平原与武陵山区的经验证据[J] .中国土地科学,2021,35(7):98 - 106.

[38] 胡新艳,许金海,陈文晖.农地确权方式与农户农业服务外包行为——来自PSM-DID准实验的证据[J] .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22(1):128 - 138.

[39] HECKMAN J J, ICHIMURA H, TODD P E. Matching as an econometric estimator: evidence from evaluating a job training program[J] . Review of Economic Studies, 1997, 64(4): 605 - 654.

[40] 檀竹平,耿鹏鹏,罗必良.转移距离、服务外包与农地流转——基于农业劳动力转移的农户证据[J] .经济经纬,2022,39(3):35 - 44.

The Impact Mechanism of “One Household One Plot” Cultivated Land Fragmentation Governance on Farmers Income: An Empirical Analysis Based on Data of Yuyang District in Shaanxi Province

ZHANG Bangbang1, LIU Fangping1, HOU Xuebo1, ZHU Huadong1, NIU Wenhao1,JIN Yaya1,WANG Wei2,

WHANG Zhibin1

(1. College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Northwest A & F University, Yangling 712100, China; 2. Yulin Cooperative Economy and Reform Guidance Center, Yulin 719000, China)

Abstract: The purpose of this study is to investigate the impact mechanism of “One Household One Plot” cultivated land fragmentation governance (OHOP-CLFG) on farmers income based on survey data in Yuyang District in Shaanxi Province. Propensity score matching with difference-in-differences method was used in this study. The results show that: 1) this study revealed the impact mechanism of OHOP-CLFG on farmers income. OHOP-CLFG achieved the centralized and contiguous cultivated land with sufficient facilities through property right readjustment and land consolidation project, promoted the application of new agricultural technology, the transfer of agricultural labor force and the specialization of farmers livelihood, and then improved farmers income by agricultural cost saving, efficiency increase and off-farm employment. 2) After OHOP-CLFG, the total income of the engaged farmers increased by 21 030 Yuan, among which the agricultural income, off-farm income and land transfer income increased by 4 380 Yuan, 16 200 Yuan and 890 Yuan, respectively. 3) It has more obvious income growth due to OHOP-CLFG for farmers with high income level, large number of laborers, large total cultivated land area, and large number of plots. In conclusion, relying on the policy practices in institutional reform on rural collective property rights, comprehensive land consolidation, and high-standard farmland construction, it is necessary to promote the reform of farmland property rights system, land transfer and highstandard farmland construction projects in a coordinated way, and to cooperatively reform the spatial form of cultivated land, so as to accelerate cultivated land fragmentation governance, promote the application of new technology and the coordination of human-land relationship, and promote the increase of farmer household s income.

Key words: One Household One Plot; cultivated land fragmentation governance; farmers income; impact mechanism; Yuyang District in Shaanxi Province

(本文責编:张冰松)

猜你喜欢
影响机制
开发第二次人口红利及对经济增长影响机制
房地产投资对城市经济增长影响的分析
商贸流通业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机制及效率评估
城镇化进程影响居民福利的内在机制探究
区域经济差异的方向及影响机制
警务监督对警民关系的影响研究
高校科研经费审计背景分析和影响机制、主要关注点研究
天津市物流业发展与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机制研究
政府资助对高校科技产出的影响分析
企业经营绩效与创新投入的影响机制与治理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