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易灵
(云南大学,云南·昆明 650000)
网络技术为现代社会发展带来日新月异的机遇与挑战。在技术革新的同时亦滋生了犯罪的温床,行为人利用网络平台进行犯罪活动的成本和风险较低却收益颇丰。(1)靳高风、郭一霖、李昂霖.疫情防控背景下中国犯罪形势变化与趋势——2019-2020年中国犯罪形势分析与预测[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3).网络毒品犯罪行为是通过利用网络平台实施违背毒品管制秩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法律法规(2)例如:《关于禁毒的决定》,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商务部令2006年第7号。及我国缔结或参与的国际条约(3)麻醉毒品单一公约》(1961年);《精神药物公约》(1971年);《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1988年)。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注释本[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7.,并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公安机关亟需针对网络毒品犯罪活动的新特点采取新策略,以应对传统毒品犯罪防治体系难以涵盖的新型毒品犯罪模式。(4)莫洪宪、王肃之.毒品滥用行为网络防控体系的多维建构[J].政法论丛,2020,(1).
网络已成为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大幅度改变了传统的生活方式,并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正面性的影响。(5)苗翠英、杨丽萍.谈互联网上毒品犯罪及对策[J].政法学刊,2005,(1).但毒品犯罪行为隐藏于虚拟平台中,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和趋势。
统计各类网络毒品犯罪数量可知,贩卖毒品罪增涨最快,其发生数量自2012年起增涨幅度持续上升。(6)徐才淇.网络贩毒犯罪发展及对策探讨[J].东岳论丛,2016,(5).总体上看,各类网络毒品犯罪数量涨幅明显,其中以网络贩毒类案件居多。
根据国家禁毒部门2021年7月16日发布于中国禁毒网的《2020年中国毒情形势报告》(以下简称《2020年报告》)可知,网络涉毒犯罪活动频发,涉网毒品犯罪行为呈多样化态势,不同于“面对面”的线下交易,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虚拟身份联络,在犯罪过程中随时变更交货地点,让侦查防控工作难度加大。(7)国家禁毒部门:《2020年中国毒情形势报告》,载中国禁毒网2021年7月16日,http://www.nncc626.com/2021-07/16/c_1211244064.htm。《2020年中国毒情形势报告》:全国共破获涉网毒品犯罪案件4709起,占全国同类案件的7.4%,抓获犯罪嫌疑人8506名,缴获毒品856.9公斤。对比国家禁毒部门发布的《2019年中国毒情形势报告》(以下简称《2019年报告》), 2020年全国网络毒品犯罪案件数量有所下降,(8)国家禁毒部门:《2019年中国毒情形势报告》,载中国禁毒网2020年6月14日,http://www.nncc626.com/2020-06/24/c_1210675813.htm。《2019年中国毒情形势报告》:“全年共破获网络涉毒案件695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万名,缴获毒品2.9吨,分别占全国总数的8.3%、10.6%和4.5%。”但网络毒品犯罪情势仍不容乐观。
比较而言,传统毒品的制造多以植物为原料,而新型毒品利用化学原料所制,具有低成本、高收益的特性。(9)夏国美、杨秀石、李骏、缪佳.新型毒品滥用的成因与后果[J].社会科学,2009,(3).因此,新型毒品制造投入的经济成本更低廉,制造手段更加便利,导致新型毒品的种类发展变化较之传统毒品更迅速。传统毒品制造工艺以及传统毒品本身已不能满足毒品犯罪需求,因此利用网络平台实施新型毒品犯罪活动的情况日益增多。
不同于传统毒品犯罪,网络毒品犯罪利用隐蔽、虚拟的空间,可以跨越时空和国(边)境实施毒品犯罪。以地域分布为定量要素来分析网络毒品犯罪的态势可知,在经济社会发展程度较高的地区,由于网络技术的覆盖面更广而为网络毒品犯罪提供了更快捷的平台。(10)胡江.毒品犯罪网络化的刑事治理[J].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20,(5).研究发现,即使经济社会发展落后的地区同样对毒品具有较高的需求,不同点在于犯罪嫌疑人往往囿于网络技术限制,更倾向于选择通过传统的线下交易方式实施毒品犯罪活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罪名中,网络涉毒行为可能构成的罪名较多,且构成贩卖毒品罪的数量居于首位。网络毒品犯罪日渐猖獗,也是因其利用了互联网的隐蔽性,使得毒品犯罪行为的风险更小。与其他网络涉毒犯罪对比,网络贩毒行为不需要较高的工艺或技术,可以通过简单的线上联络完成犯罪。(11)冯晓瑾、 张黎.“互联网+”背景下的涉毒隐语发展趋势与识别路径[J].政法学刊,2021,(3).而且,利用网络贩卖毒品对行为人的文化程度、知识技能等方面要求不高,这也是网络贩卖毒品案件数量居多的重要原因。
较之传统线下毒品犯罪而言,网络毒品犯罪更具隐蔽性及便利性,有必要对其行为类型及特征进行深入分析。行为人通过网络空间实施涉毒犯罪活动可以划分为以下八种主要类型。
第一,通过网络空间传授毒品犯罪方法。即行为人通过网络平台传播制造毒品的步骤、流程、生产设备等讯息,造成其他行为人可以轻易通过互联网获知毒品制造的工艺并制毒的行为。(1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5条:“传授犯罪方法罪,是指用语言、文字、动作、图像或者其他方法,故意向他人传授实施犯罪的具体经验和技能的行为。”这种犯罪行为具有潜在的危险性,导致社会不安。(13)阴建峰、梁田.互联网涉毒犯罪司法适用问题探析[J].刑法论丛,2020,(1).
第二,通过网络空间聚众吸毒。即行为人在网络空间开设吸毒平台,供吸毒者共同吸毒并交流的行为。(14)项艳、吴雨亭. 新司法解释下利用网络平台组织他人吸毒行为的刑法评价[J].北京警察学院学报,2020,(4).根据我国《刑法修正案(九)》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15)最高人民法院于2016年发布的《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第1款:“利用信息网络,设立用于实施传授制造毒品、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的方法,贩卖毒品,非法买卖制毒物品或者组织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或者发布实施前述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287条之一的规定,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定罪处罚。第2款:“实施刑法第287条之一、第287条之二规定的行为,同时构成贩卖毒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传授犯罪方法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行为人利用网络提供交流吸毒经验的社交平台,应当成立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利用网络社交平台实施走私、贩卖毒品或传授毒品犯罪方法等行为的,应当以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处罚的原则定罪量刑。
第三,通过网络空间走私毒品。即行为人使用网络平台进行毒品交易,并通过物流或其他方式实现毒品从国内到域外或从域外到国内的运输并获利的行为,(1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7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实施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行为。”或者通过网络平台协商一致后利用人体携带的方式逃避侦查,使得利用网络平台的走私毒品犯罪难以侦测。(17)路长明.利用网络及定位系统走私毒品案件侦防对策[J].辽宁警察学院学报,2021,(6).
第四,通过网络空间贩卖毒品。即行为人通过网络平台进行联络或传播毒品犯罪相关信息,采用电子支付方式进行线上交易,再利用物流运输交付毒品的行为。利用网络贩卖毒品犯罪的数量,已然跃居网络毒品犯罪之首。行为人为确保其交易的安全性,一般会采用视频等方式确认真伪。由于其与其他网络涉毒犯罪活动相比具有较低的风险与成本,成为互联网毒品犯罪最主要的情形。(18)胡江.毒品犯罪网络化的刑事治理[J].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20,(5).
第五,通过网络空间运输毒品。即行为人首先利用网络平台联络并确认有关运输毒品的信息,然后与传统毒品运输犯罪相似,采用物流运输或其他方式运输毒品并获利的行为。(19)鞠秦仪.快递解"毒"刻不容缓[J].检察风云,2018,(17).不同于传统走私毒品犯罪,网络走私毒品犯罪要求通过国内到域外或从域外到国内的跨域运输。
第六,通过网络空间制造毒品。即行为人利用线上交易平台购入制毒原料及生产设备并于线下进行毒品生产的行为。(20)贾宗平、沙万中.网络毒品犯罪的特点及预防对策[J].中国公共安全(学术版),2013,(4).利用互联网制造毒品的行为和利用互联网运输毒品的行为首先通过线上达成合意,然后在线下完成犯罪活动主体部分;但由于通过网络空间制造毒品犯罪活动较其他网络涉毒犯罪活动成本和技术要求更高,故在网络毒品犯罪中占比不大。
第七,通过互联网交流后非法持有毒品。即行为人通过网络平台联络后非法持有毒品的行为,通常有两种表现形式:其一,行为人利用网络与交易方联络且通过电子支付的方式购入毒品,然后利用线下运输取得毒品并构成非法持有的行为。其二,与制造毒品罪数罪并罚的行为,并不单独出现。(21)元明、肖先华.涉网络毒品犯罪法律适用的几个疑难问题[J].人民检察,2020.具体指行为人利用网络平台购入制毒原料及生产设备并于线下进行毒品生产,在毒品生产完成后、贩卖毒品之前非法持有毒品的行为。(2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8条:“非法持有毒品罪的犯罪,是指明知是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其他毒品,而非法持有且数量巨大的行为。”此类犯罪中以第一种行为模式占比较多。
第八,通过网络空间引诱他人吸毒。即行为人在域内外通过网络平台非法设立网站,传播吸毒、贩毒等信息引诱他人吸毒并获利的行为。(2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3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是指违反国家禁毒法规,以引诱为手段,促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由于网络空间的特性,此类犯罪活动危害面巨大。即便利用互联网引诱他人吸毒的犯罪活动不常见,也容易造成严重的法益侵害后果。
从网络毒品犯罪的特征看,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犯罪手段相对灵活。网络毒品犯罪行为均与网络空间及物流运输的特性不可分割,通过物流运输寄送毒品同样成为不法分子的新型犯罪手段。全国破获的通过物流寄递、物流货运、邮寄快递三种物流运输方式实施的贩卖毒品案件数量从2019年的2528起升至2020年的5728起,(24)《2020年中国毒情形势报告》(2021年7月16日);《2019年中国毒情形势报告》(2020年6月14日)。呈现出“两头不见人”的特点,这也为打击此类犯罪带来极大困难。行为人利用互联网转移国内外不法资产,并可使不法所得资金跨域转移,灵活的犯罪手段让网络毒品犯罪问题日趋严重。(25)刘建宏.新禁毒全书一全球化视角下的毒品问题[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二是犯罪隐蔽程度高。行为人利用网络虚拟空间重重伪装,得以便利实施犯罪行为,也依托于网络空间本身的虚拟性,进而使网络毒品犯罪更加隐蔽。(26)贾宗平、沙万中.网络毒品犯罪的特点及预防对策[J].中国公共安全(学术版),2013,(4).首先,虽然我国正在致力于推进并健全网络实名制度,但在实务中仍然存在监管不够全面到位的情况,导致通过行为人使用的虚假信息确定其真实身份存在困难。其次,行为人受到时间、空间、场所的束缚较小,且能够通过改变其用以实施犯罪行为的网络域名误导司法机关。(27)徐才淇.网络贩毒犯罪发展及对策探讨[J].东岳论丛,2016,(5).
利用网络空间实施的各类毒品犯罪都具备不同于现实属性的特点,防治模式的革新同样需要对网络空间特性进行深入分析,并合理结合融会于自身模式的构建。(28)胡青、刘杨.网络涉毒犯罪的侦查难点及对策[J].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18,(6).其一,实施网络毒品犯罪的行为人具有不特定性。例如,网络平台直播吸毒的行为所面向的不特定多数人,即便需要以会员身份进入平台观看直播,也因犯罪活动发生于网络空间而难以确定参与者。其二,网络毒品犯罪相关联的信息传播迅速。因网络空间的特性而使相关毒品犯罪信息能够快速传播,交流和获取信息的方式更为简单。(29)任克勤.新型毒品犯罪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其三,网络毒品犯罪对现实社会的危害风险加大。网络作为行为人利用的工具,目的性在于在现实中获取实际利益,网络毒品犯罪日趋增加,将导致现实社会不可避免的风险和严重法益侵害后果。
就毒品犯罪侦查而言,传统模式下的毒品犯罪具有复杂性和隐蔽性,侦查工作过程中难以形成完备的证据链,使侦查工作常常陷入困难境地,而今发展到网络空间中的毒品犯罪活动更是给侦查工作增添不易逾越的鸿沟。(30)王锐园.网络涉毒案件的治理困境与应对思路[J].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学报,2014,(4).纵观刑事诉讼的全过程,始于侦查机关确定犯罪嫌疑人并固定证据,是刑事诉讼不可割舍的重要环节。网络毒品犯罪的独特属性关乎侦查工作能否顺利开展,因而网络毒品犯罪侦查工作也成为正确定罪量刑的关键。(31)彭伟.论“互联网+”时代毒品犯罪防控策略[J].江西警察学院学报,2017,(6).
网络毒品犯罪显出非接触性,侦查机关专业人才短缺,信息化侦查手段滞后于案件侦查需要。同时,现代化物流业的快速发展和管控漏洞,也给网络毒品运输案件查处带来挑战。
第一,高水平网络技术人才不足。网络毒品犯罪行为人通常会使用信号追踪器、远程控制装置、监听监控等对抗侦查工作的设备实施犯罪,然而在网络毒品犯罪高发时期,追踪网络毒品犯罪轨迹的侦查专业人才仍有所欠缺。同时,网络毒品犯罪行为人通常采取“人货分离”的方式,通过先进技术手段追踪毒品流向,实现反侦查的目的,导致侦查机关难以追踪。
第二,信息化侦查手段尚不完备。毒品犯罪行为转移到网络平台后,传统的信息采集手段难以完全应对新型犯罪模式。行为人在前期利用网络平台进行联络时,通常会使用具有隐藏含义的暗语,使侦查机关在网络虚拟空间不易发觉犯罪行为的端倪。究其关键原因是侦查机关缺乏完备的网络犯罪信息响应系统,而且公安机关整合海量信息并提取有效侦查信息的能力仍有不足,因此犯罪模式的改变需要侦查手段和网络监控监管系统不断升级。
第三,物流运输行业监管存在疏漏。网络毒品犯罪在虚拟网络空间中虽然可以实现无痕联络或难以追查的目的,但在涉及毒品走私、买卖、制造等犯罪时,毒品交易仍然需要通过线下物流运输才能完成。随着现代物流运输业的高速发展,传统的侦查手段面临挑战。(32)《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25条:“邮政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并执行邮件收寄验视制度。”第59条:“本法第六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关于邮政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规定,适用于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通过海运、航运或在配送平台上购买“跑腿”业务实施毒品犯罪行为,可以躲避侦查机关的查缉,因此加强对物流运输业的有效监控也能在较大程度上及时追查犯罪行为。
电子支付手段的飞速发展,已经逐渐取代传统货币支付形式,网络毒品犯罪活动可以灵活转移不法所得资金。同时,由于网络毒品犯罪可以跨省甚至跨域完成,导致其能机动性地完成犯罪而不受时空束缚。(33)张雷、胡江.网络贩毒犯罪电子证据的收集和审查[J].中国刑警学院学报,2020,(1).由于网络毒品犯罪具有运输工具不特定、运输方式灵活、交付地点未知等特点,给侦查工作带来极大挑战。此外,由于网络的交互性也使行为人可以轻易利用不特定的社交软件进行沟通,虽然在网络技术领域具备可以恢复被删除痕迹的专业技术,但信息复杂的网络空间使得侦查机关难以精准定位到行为人所使用的确切平台或工具。再次,电子支付方式为毒品交易提供了极大便利,行为人完成电子支付后隐匿真实信息利用物流系统运输毒品;由于物流运输管控难度较大,导致侦查机关难以侦控。
首先,犯罪工具和设备的购置过程具有较强隐蔽性。行为人可通过隐匿身份购入定位信号追踪器等设备,而这些设备往往缺失生产厂家标志或型号等信息,也没有设备唯一标识(如国际移动设备识别码IMEI等),导致无法追根溯源。(34)李建利、李宇尘.大数据在刑事侦查中的应用研究[M].吉林:吉林大学出版社,2017.且即便通过电商渠道购买的定位仪器也不会留存设备唯一标识,仅可查询到购买时的收货信息,导致准确定位具体使用者非常困难。
其次,网络毒品犯罪嫌疑人身份隐蔽。此种隐匿行为人真实身份的行为模式可以极大程度上降低其风险性,实现犯罪目的,并增加了侦查难度。(35)李文君、姜康康、张黎.虚拟空间涉毒犯罪研究[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行为人利用虚拟身份,不通过线下接触即可完成犯罪,也因网络的隐蔽性使得行为人可以轻易抹去犯罪痕迹而降低被抓获的风险。(36)姜康康.网络贩毒案件的侦查难点及侦查对策研究[J].北京警察学院学报,2013,(4).网络空间繁杂的信息和密集的数据足以支撑行为人隐瞒真实身份,且由于网络毒品犯罪不受空间和场所的限制,使得行为人可对其所处地址进行掩饰,进而难以追踪。(37)张洪成.毒品犯罪刑事政策之反思与修正[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7.同时,网络毒品犯罪行为发生时往往仅持续短暂时间,即便在犯罪发生后确定并定位到行为人所处位置,从网络侦测转移到线下侦查的时间间隔也使行为人容易逃脱追踪。
网络毒品犯罪证据多为电子数据,取证存在重重困难,且网络空间的隐蔽性也使侦查机关固定证据的难度加大,进而影响案件性质认定、定罪量刑等环节。其一,不同于其他刑事犯罪,网络毒品犯罪发生于虚拟网络空间,没有现实、固定的犯罪现场,侦查机关无法按照传统模式进行犯罪现场勘察。且在犯罪前期,行为人通过网络进行隐秘联络,具有较强私密性,容易造成部分证据无法获取。以言词证据为例,由于犯罪嫌疑人达成合意的过程隐秘,大多数情况下仅可获得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导致缺失证人证言等证据;而且在行为人具备一定反侦查能力的情况下,通常会销毁有关证据或清除网络犯罪痕迹,逃避刑事责任追究。其二,就毒品犯罪侦破工作而言,要求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并缴获毒品,且犯罪嫌疑人与查获毒品之间具有关联关系。因此,“人货分离”模式下的网络毒品犯罪嫌疑人认定更加困难,也难以确认毒品归属。如果犯罪嫌疑人具备一定反侦查能力,即便被侦查机关当场抓获,其也会事先准备逃脱罪责的说辞予以应付。这种情况下,若缺乏证人证言或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其实施了该行为,则侦查机关更加容易陷入困境。
针对在网络空间发生的毒品犯罪,侦查机关首先应坚持预先布网、即时预警、准确追踪的原则,运用科技手段对网络平台中与毒品犯罪有关的信息传播、犯罪合意等进行有效布控,掌握侦查工作主动权。其次,不完全同于线下毒品犯罪案件侦查,网络毒品犯罪侦查具有其特殊性,要求侦查人员具备线索发现、证据收集、分析研判、证据固定等能力,因此,公安机关需要在培养熟练掌握互联网技术的侦查人员方面下功夫,提高侦查人员互联网应用能力和水平,以便于提高侦查人员在防治网络毒品犯罪过程中更具效率和精准度,以便于侦查机关在虚拟网络空间中及时获取能够被合法认定的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
网络毒品犯罪频发,亟待高效、有序的监管制度进行管控。一方面要健全完善实名登记制度。“互联网+”背景下的现代社会,行为人可以轻易编造虚拟身份,导致其在网络平台上的行为难以监管,需要加强对行为人的身份管控和即时追踪。当前,互联网与智能设备(如定位设备等)连接已经被广泛应用于各领域,物联网卡实名制管理还有漏洞,行为人可以利用监管漏洞逃避实名登记,因此,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物联网卡实名制的管理。另一方面,行为人使用定位设备进行监听、跟踪和实时轨迹监测等实施网络毒品犯罪,有关部门应当完善定位设备登记管理制度,还要落实智能设备市场准入和备案登记制度。
从侦查实践看,网络毒品犯罪因其较强的隐蔽性、流动性、灵活性、复杂性而难以被追究刑事责任。(38)王锐园.网络涉毒案件的治理困境与应对思路[J].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学报,2014,(4).因此,侦查机关不能完全按照传统的毒品犯罪防治模式对网络毒品犯罪进行惩治,而要结合网络毒品犯罪的特征,增加网络毒品犯罪的成本。一是要通过提高网络侦查技术能力,最大限度查实行为人为逃脱刑事追责而隐匿的犯罪线索和有关证据,提高网络毒品犯罪的惩罚概率,消减网络毒品犯罪的“低风险”特性,增加行为人的犯罪成本。二是侦查机关还可借助互联网的虚拟性隐蔽地开展侦查工作,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高效侦查,让行为人无法轻易借助网络逃避刑事责任,增强惩处网络毒品犯罪的可能性。
毒品犯罪刑法规制层面,我国已经建立了比较全面的法律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防治网络毒品犯罪的执行问题。(39)王方圆.新时期我国毒品犯罪的治理路径[J].池州学院学报,2019,(5).因此,应加强不同地区侦查部门的相互协作,针对网络毒品犯罪采取更加广泛的防治措施。不同地区侦查机关应当健全完善网络毒品犯罪信息交流情报系统,推动形成针对网络毒品犯罪全面高效的监管体系和协作侦查体系,共享信息线索,开展联合查缉行动。建议设立应对网络毒品犯罪的专门机关,实现对网络毒品犯罪的高效打击。
现代网络技术的发展极大程度地改变了现代社会生活方式,并渗透进社会生活方方面面,越来越多的毒品犯罪已然延伸至网络虚拟空间。网络毒品犯罪不同于传统毒品犯罪模式,给毒品犯罪防治工作带来了新的困难与挑战。完善网络毒品犯罪防治体系,可以有效针对网络毒品犯罪做到事前防布、智能预警、精准追踪、证据合法。学界和实务届应持续深入研究互联网与毒品犯罪相结合的特殊性,以期在打击网络毒品犯罪工作中占据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