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春鹤
(安庆师范大学 法学院,安徽 安庆 246133)
城镇化是现代化建设中的必经之路,城镇化的水平是经济发展速度的直观表现。为了促进我国城镇化的发展,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早在2000年,在“十五”规划中就提出了要稳步推进城镇化,各级政府积极响应中央号召,出台了相关的政策。在“十一五”规划中提出城镇化要将城市群作为主要建设目标,“十二五”规划中提出要实现城市和小城镇的协调发展;2014年,《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发布,对人口、城市布局、城市发展提出了明确的要求;2018年,在中央农村工作会中提出,要实现城镇化和现代化农业的协调发展,实现城市和乡村的融合发展;2020年,国家发改委进一步提出,要实现以县城为中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2021年,在“十四五”纲要中明确城镇化建设要坚持以人为中心。
但是,随着城镇化规划的扩大也产生了农民失地的问题,专家预测到2030年,我国失地农民规模会达到1.1亿人。因此,在城镇化进程中对失地农民这一特殊群体需要给予足够的重视。失地农民普遍年龄偏大、文化程度较低、技术能力有限,导致其日常生活受到一定的影响,甚至在短期内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中央政府对失地农民群体也非常重视,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支持保障政策,并且结合社会发展的实际进行了及时的调整。由于原本习惯的生计模式被破坏,使失地农民的生计方式被迫进行调整。农民的生计问题是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妥善的处理,容易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影响社会的长治久安。
1.关于失地农民的研究
目前学术界对于失地农民的研究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同时,国外对于失地农民的研究较少,也缺乏对这一概念的理解。国内学者对于失地农民的研究取得了大量的研究成果,但是在不同的研究中,对失地农民的认知有着显著的差异,这种差异主要集中在失地原因、失地面积、空间位置等方面。劳动保障部提出,失地农民指的是土地被政府征用后,失去全部或部分土地,难以维持个人生计的农民。江易华和黄桀烽(2020)对农民按照失地原因进行了划分,分为主动失地和被动失地,所谓主动失地指的是农民主动放弃了自己所能使用的土地,这些主动失地的对象主要包括外出务工人员;被动失地指的是随着城市化的深入发展,政府因开发建设需要征用了农民的土地,导致农民失去土地[5]。李燕(2020)则认为失地农民指的是完全丧失土地的农民,这部分农民无法进行农业种植,其生存方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6]。孙崇明和叶继红(2021)从更加量化的角度定义了失地农民的概念,认为人均耕地面积小于0.3亩则能认定为失地农民。因学术界目前对失地农民的定义尚未形成统一的认识,本文定义的研究对象主要是土地被政府征用,失去土地的城市边缘、非农村腹地的农民[7]。
2.关于生计问题的研究
魏小文和陈朴(2021)认为生计问题的本质属于生存问题,除了包括生活、就业的情况,还应包括未来生活的情况,稳定的生计预测对农民来讲至关重要,对于消除贫困,增加农民经济收入具有重要的意义[8]。张海娜等(2021)则指出,对于失地农民而言,生计问题包含多个方面的内容,土地征收补偿款能够解决农民短期的生计问题,社会保障是影响长远的问题,就业既能够实现农民的短期生计问题,又能够达到积累资源的目的[9]。熊文等(2021)认为解决失地农民生计问题的关键在于实现农民的再就业,但是大部分失地农民文化程度较低、年龄较大,在再就业过程中面临着诸多的问题,需要政府主导,提升失地农民的再就业能力[10]。杨琨等(2021)分析了失地农民再就业的主要途径:一是进城务工,大多从事的建筑行业,入门门槛较低;二是转变为原有土地上的就业工人,这与政府的征地用途密切相关,受到较多因素的影响;三是自主创业,少部分农民会选择自主创业,但是占比较低[11]。
生计包含的内容丰富,既有人们生活需要的物质资料,又有谋生所需要具备的能力。对于在城市建设中失去土地的农民来说,他们失去的不仅是土地,还有他们的生存途径以及身份认同感。在失地、失业、失身份、未拥有社会保险的多重影响下,失地农民的生存能力受到了严重的冲击,对于失地农民生计策略的调整主要受到社会适应、环境保障和风险抵抗的影响。
从层次分析来看,社会适应、环境保障和风险抵抗共同构成了失地农民生计的结构图。在最外层是坚硬的外壳,是抵御风险的第一道屏障,在危机情况下能够维持基本的生存需求。中间层指的是在人们的基础生活环境没有受到破坏的前提下,人们会产生高层次的需求,从侧面也表现出了自然资源的可持续性。在最内层,主要表现为失地农民在城市生活中的适应性,也是我国城镇化建设的最终目标——实现人的城镇化和实现个体对自我身份的认同感,是满足自我实现的需求。
为了深入分析失地农民社会适应、环境保障、风险抵抗的状况,并以科学性量化、可比性和可操作性原则为指导,对失地农民生计策略调整的影响因素进行细化,主要围绕社会适应、环境保障、风险抵抗三个方面展开,
如表1所示,风险抵抗主要包含收入、存款、社会保险、就业等基础性指标,反映失地农民在遇到生存危机时化解危机的能力;社会适应主要包括就业培训、受教育水平、生存技能和社会融合度等,主要考察农民的再就业能力;环境保障主要从生态环境、交通情况、住房面积、社会治安等角度反映,体现了失地农民在生计调整时所获得社会支持。
表1 失地农民生计策略调整影响因素
1.构建判断矩阵
在建立失地农民生计策略调整影响因素的指标体系后,需要对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以明确不同的因素对失地农民的影响程度,为后续的政策实施提供参考依据。在失地调查之前,构建判断矩阵,对影响因素进行打分。采用Satty评分标准对任意两个指标进行对比打分,通过对12个指标进行两两对比,得到最终的各指标评分,如表2所示。
表2 评分标准
2.研究区域与数据来源
本文以武汉市为主要研究区域,武汉市作为新一线城市,城市建设发展快速,在近年来更是提出了“8+1”城市圈发展战略,具有重要意义。此外,武汉市城市面积大,涉及到的失地农民问题在我国具有代表性。研究数据主要来源于在国家统计局和地方统计局收集到的公开数据以及通过实地调研获得的调查数据。在武汉经开区、蔡甸区、汉阳区、洪山区城乡结合部的社区,城镇化发展迅速,征地规模大,涉及到的人群较为广泛。此外,在武昌区、黄陂区进行了补充调查,使得调查的区域更加广泛,调查数据更加具有代表性,能够综合反映出武汉市失地农民的整体情况。经过汇总21个调查点的调查问卷468份,得到有效问卷443份,问卷有效率为84.7%。在实地调查中涉及到农民家庭312户,涉及失地家庭人数1039人。
3.数据质量检验
在回收调查问卷后,针对问卷结果进行数据质量检验,检验结果如表3所示。
表3 数据质量检验
由表3可知,检验结果大于0.7即可认为该指标具有较好的效度,能够反映被调查对象的真实情况。在3个一级指标和12个二级指标中,Cronbach值也均在0.7以上,说明一级指标也通过了效度检验。
4.权重值确定
指标权重的计算,使用最为普遍的是德尔菲法、层次分析法、熵值法等,结合实证分析要求和实地调查结果,采用熵值法进行指标权重计算,其计算步骤主要为:
第一,数据标准化处理。将所有数据统一量纲,主要计算方法如式(1)所示。
(1)
在式(1)中,m=12,指本文构建的12个二级指标,X是指标体系的平均值,为了避免负数对结果的影响,对分析结果进行加权平移。
第二,计算指标体系的变异系数,如式(2)所示。
(2)
在式(2)中,Bij表示指标体系中各指标的变异系数。
第三,计算出指标体系中各指标的权重值,如式(3)所示。
(3)
Wj表示第j个指标的权重值。
根据本文的计算公式,将数据处理后输入统计分析软件Matlab,笔者将权重值进行整理后得到图1和图2的分析结果。
图1 一级指标权重值
如图1所示,在一级指标权重态势中,社会适应的权重值最大,为0.416,说明社会适应对失地农民生计策略调整的影响最大,对社会适应能力强的农民而言,他们具有较多的生存技能,土地可能只是其中的一种生存方式,当失去土地后他们会选择其他的生存技能作为谋生的手段;对于社会适应能力较差的农民来说,失去土地就意味着他们失去了唯一的生存方式,在谋生策略调整上也面临着挑战。权重值位于第二位的是环境保障,值为0.297,对于失地农民来讲,失去土地后意味着其生存环境会发生改变,部分农民会离开原有的土地,进入城市谋生,城市环境保障水平也会对他们的生存产生一定的影响。风险抵抗的权重值为0.287,在农民失地后其风险抵抗能力会对其生计策略调整产生一定的影响,抗风险能力强的农民在失地之后会谨慎选择再就业方式,也不会因为失去土地后变得慌乱。
如图2所示,在二级指标权重中外出务工技能的权重值最大,达到了0.126,说明在失去土地后,外出务工是失地农民实现再就业的主要途径,因而产生的影响最大。就业培训占比的权重值位于第二位,为0.113,如果失地农民所掌握的生存技能比较单一,在进行再就业时培训就必不可少。受教育程度的权重值位于第三位,为0.107,这也说明了受教育程度越高,失地农民的再就业能力就越强。社区管理满意度、家庭存款和社保覆盖率的权重值位于最后三位,这并不是说明这些因素在失地农民生计策略调整时不重要,只是其在现阶段不是影响农民生计策略调整的关键因素,但在政策制定时也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和考虑。
图2 二级指标权重值
1.加强失地农民的技能培训
对于地方政府而言,需要为失地农民制定合理完善的技能培训体系。在培训失地农民时,需要对失地农民的就业状况和文化程度进行必要的调查,使得培训方案更加合理。就具体的培训内容而言,失地农民本身的文化程度有限,且思想观念较为传统,在提升技能的同时也要注重他们自身思想观念的转变。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对企业来说,在招聘过程中对应聘者的能力要求越来越高,因此需要重视失地农民就业能力的提升。此外,在培训方式上还应该丰富多样,提升失地农民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对培训组织而言,在培训设备上也要积极更新,保证失地农民接受最为先进的培训。
2.鼓励多样化就业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发展,创业型农民开始出现并在乡村振兴中发挥出了重要的作用。在失地农民生计策略调整时可以鼓励多样化的就业方式,对于有条件的农民群体可以鼓励他们积极创业,实现自主就业。从政府层面来看,应该给再就业农民群体一定的政策优惠,对于创业群体可以在创业初期给予一定税收上的优惠,为农民的创业之旅提供保障。在政府层面也可以设立专项资金,专人管理,专人使用,为有创业意愿的农民提供支持。在农村地区往往不具备完善的创业环境,对于失地农民来讲,良好的创业环境是非常重要的,切实帮助失地农民解决实际问题,帮助创业群体创办企业,拓展销路,为失地农民再就业保驾护航。
3.重视就业服务平台建设
在土地征收之前政府就应建立就业服务平台,为失地农民生计调整奠定基础。一方面需要政府掌握失地农民的基本信息并据此掌握失地农民的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制定合理的就业方案。在劳动力市场上,普遍存在着招工难的问题,但是又有部分群体找不到工作,主要问题就在于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政府要充分利用各种途径为失地农民传递就业信息,如抖音、快手等成为了农民接受信息的主要渠道。政府可以引导建立专门的政府账号,定期公布重要的就业信息。同时,在技能培训中,也要加强农民获取信息能力的培训,让失地农民学会利用招聘网站、微博等搜集就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