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辉,王昕昱
(辽宁师范大学 文学院,辽宁 大连 116081)
脱胎于认知语法的构式语法,自20世纪80年代于美国诞生后,对世界各地语法学家产生了积极影响。与结构主义语法不同的是,构式语法在解释那些无法通过各组分来预测整体语义的表达式时格外有效。
就以“是不是”式是非问句为例,常见的这类是非问句往往是“A是不是B?”的结构,如:
(1)你是不是学生?
(2)他是不是没懂?
朱德熙认为,对这类问句,听话人的回答应当是“是”“不是”[1]。也即是说,说话人希望听话人从“A是B”“A不是B”中做出一个选择。这类问句的语义是可以通过其各组分“A”“是”“不是”“B”的语义推测出来的。
而戚晓杰指出,山东威海方言中的是非(正反)问句可以用来对一种现象加以肯定或否定的判断[2]。就以上文中例句(1)为例,威海方言的这种用法中,句子的语义就应当是“说话人认为听话人‘你’是学生”;同理,例句(2)则是“说话人认为‘他’没懂”。这种情况下的“是不是”甚至可以缩减为“是不”。
在同属于胶辽官话的大连方言中,“A是不是B”的形式还可以用来表示程度上的加重,我们把它记作构式“是不(是)X”。
我们充分观察了构式“是不(是)X”中可以出现在X位置上的语言材料,认为可以有三类:性质形容词;中心语为形容词的状中、述补短语;某些描述性的习语构式。
第一类是性质形容词,结合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在《方言调查词汇表》中所列举的形容词条目[3],以及大连方言常用的形容词,我们整理出当出现在X位置时,可以表示程度加重的形容词。如下所示:
坏、皮、抠吝啬、彪傻、虎傻、二傻、缺德、傻、贱、糊涂、潮(1)在老派使用者中,“潮”(过于赶时髦)往往是不好的品质。……
这里的形容词往往是[+描述人物品质]的,且基本上都为[+贬义]的。而[-描述人物品质]的,如“红”“香”“开心”等,以及[-贬义]的,如“帅”“行”“聪明”等,是不能出现在这里的X位置上的。
构式整体在句中作谓语时,其主语常为第二人称或第三人称代词,如:
(4)他是不(是)傻!这么个题都做不出来。
(5)你是不(是)抠!一分钱也不想出。
或者旁指的名词性成分,如团体名称、指称人的的字短语等,如:
(6)XX商场是不(是)彪!鸡蛋三块一斤不得赔死啊?
(7)卖菜的是不(是)坏!老太太的钱他也骗!
这种情况下的“是不(是)”,是在表示X的程度加重。说话人往往用这类构式,表达对话题人(团体)品质上的强烈否定与批评。
而当其主语为第一人称代词时,则往往表示一种自嘲式的戏谑。如:
(8)我是不(是)二!出门不带钥匙。
(9)咱是不(是)潮!大冬天穿短袖出门。
这类构式中的“是不(是)”可以用相应的程度副词来替代,如:
(11)咱可真潮!大冬天穿短袖出门。
但使用程度副词时的程度不及使用“是不(是)X”构式时重。
这类句子的整体语调是降调,且在句末可以加语气词“啊”,只表示一种程度上的加重,而不带有任何的疑问色彩。
第二类是中心语为形容词的状中、述补短语。
形容词受程度副词修饰或补充,构成相应的状中、述补短语。从中心语位置上性质形容词的褒贬色彩义来看,可以分成[+贬义] [-贬义]两类。其中[+贬义]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讨论过,以上的例句都可以做出适当的调整,符合这种形式,如:
(12)a.我是不(是)邪=二!出门不带钥匙。
b.我是不(是)二毁了!出门不带钥匙。
(13)a.咱是不(是)极好儿个潮了!大冬天穿短袖出门。
b.咱是不(是)潮得不行了!大冬天穿短袖出门。
与上文中的情况一样,此处也是表示一种程度上的加重,不再赘述。
但当中心语的形容词符合[-贬义]时,这里的状语和补语是不可省略的,如:
(14)大家看他的字是不(是)邪=好看!好好跟他学习啊。
*大家看他的字是不(是)好看。好好跟他学习啊。
(15)穿上这一身是不(是)极好儿个喜庆了!
*穿上这一身是不(是)喜庆。
(16)这孩子一个人玩了一下午,是不(是)邪=懂事!
*这孩子一个人玩了一下午,是不(是)懂事。
当状语和补语省略时,这些句子失去了承担程度加重的功能,只是单纯表示肯定。这里也可以看出大连方言的一类不对称现象,这里的状语和补语只能在[+描述人物品质]∩[-贬义]的前提下省略,此时句子语义仍带有强调意味,见表1。
表1 大连方言“是不(是)X”构式中X状补语的可省略性
第三类是某些描述类的习语构式。这类习语往往也可以被认为是构式,且往往都具有[+描述人物品质]∩[-贬义]的特点,如:
(17)这孩子是不(是)缺心眼啊!给他压岁钱都不要。
(18)你是不(是)有点问题!走路不看道的吗?
诸如“缺心眼”“有点问题”这类的习语并不都是确指,而是带有对话题人(团体)品质的隐喻。从结构来看,这类习语包括以下三类:
述宾结构,如“找事”“找死”“发贱”等;
主谓结构,如“智商低”“脑子进水”等;
述补结构,如“吃饱了撑的”“睡毛了”等。
我们之所以把它们称作“习语”或“构式”,不认为它们与上文第二类中的两种短语系属一类,主要是基于两点考量:首先,这些短语的语义真值往往为假,尽管说话人意图表达一定的贬义,但实际上其字面义并不是真实存在或发生的;其次,这些作为詈骂语的习语已经具有很高的通行度,结构凝固度较高,开放性远不如上文第二类中的两种短语。
基于以上两点,我们认为这类习语由形式是难以推测整体意义的,因此在这里我们将它们视为构式,单独讨论。
依据构式的开放性,Fillmore将构式分为实体构式和图式构式[4]。上文中我们所说的习语构式“吃饱了撑的”“睡毛了”都属于开放性很低的实体构式,而我们所讨论的构式“是不(是)X”是一类图式构式。上文中关于其中的X我们已经讨论过,主要是一些具有[+描述人物品质] [-贬义]特点的语言材料。
大连方言中的这类构式往往表达某种倾向否定的强烈感情。一般而言,当我们想要去表达这种强烈感情的时候,往往会期待对方能够赞同我们的观点,此时自然会加重表意的程度。与普通话中运用程度副词、后缀、重叠等手段表示程度加重的方法不同,构式“是不(是)X”不具有明显的程度标记,但构式整体表达了说话人对话题人(团体)某种品质的某种强烈感情。因此其构式义可以总结为:对人(团体)某种品质倾向否定的强烈感情。
格式塔(完形)是人类重要的认知模式。因此我们在认知构式“是不(是)X”时,会首先把它视为一个整体。我们的注意力总是有限的,因此不可能在所有的语言材料上都保持一致的注意力。最能吸引我们注意力的部分,即传递了最多信息的部分,我们把它叫作焦点(focus);相对于焦点,其他隐藏起来的部分,就是背景(background)。背景并非不参与信息的传递,它会让我们更为关注焦点传递的信息。
在构式“是不(是)X”中,描述人(团体)品质的X无疑是焦点所在,是说话人想要对听话人传达的信息所在,也是说话人希望听话人关注的信息所在。
那么谁是背景呢?从认知语言学的角度来看,无疑是构式中的其他部分,即“是不(是)”。但我们认为真正充当背景的,除了“是不(是)”的语言形式,还包括具体的语境、语气等非语言因素。正是在各种背景的联合作用下,焦点中的信息得以进一步凸显,同时在程度上也大大加重了。
在考察某一语法现象时,我们往往只考虑其表面的语音形式,甚至文字形式,而缺乏从语言交际的各环节整体考量。因此对有的语法现象,我们难以解释。但无论是形式语言学,还是功能语言学,在解释汉语(尤其是汉语方言)的某些现象时,都不能做到尽善尽美,都不能做到完整、准确地揭示汉语的特点。要做到观察充分、描写充分、解释充分,还需要一代又一代中国语法学人赓续探索,寻找真正适合汉语研究的学术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