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红叶
摘要:随着新课标的颁布使用,越来越多的教师意识到传统的教学方法已经逐渐被现代社会淘汰,学生需要学习更加高阶的英语知识,也需要迎来新的教学模式。长期的教育教学工作开展过程中,教师们探索出了基于核心素养的小学英语大单元主题教学的策略,本文结合这实际案例展开探究,希望给更多教育工作者提供帮助。
关键词:小学英语;主题;大单元整体;教学策略
前言:
所谓的主题引领下的小学大单元整体教学,其实就是结合着人教版的小学英语教材,组织更加完整的课堂教学活动。过去将单元内容拆分成若干个琐碎的知识点,帮助学生逐个分析,现在教师将单元內容整合起来,基于教材单元设计主题情境。不仅有利于培养小学生的系统思维,还能够让学生形成更加完整的核心素养。
一、引入微课视频,构建单元情境
小学阶段开展英语大单元教学,本身是一件比较有难度的事情,这是因为小学生的想象能力有限,引导学生将不同的知识整合到一起,进行综合学习必然会面临着很多障碍。比如,笔者开展大单元整体教学就很难转变个人的思维,有些学生困在某一单元的情境之中难以自拔,而有些学生在背诵基础知识的过程中,就遇到了问题。为了更好地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教师应该组织更加高效的英语课堂教学活动。
例如:在课堂上构建大单元整体情境,利用多媒体设备,引入微课视频往往可以取得出色的教学效果。比如讲解人教版五年级上册第三单元,教师实际上可以将二三单元联合起来,组成大单元整体教学。第二单元和“假期生活”有关,而第三单元主要讲解“个人喜好”,教师可以利用多媒体给学生播放一小段度假去吃大餐的视频。视频前半段主要展现主人公外出旅行,度过自己的周末,经历了游泳骑自行车这些假期活动之后,主人公肚子饿了去餐厅里吃饭,服务员上前来询问主人公的喜好。利用一个教学情境,就将两个单元的知识全部串联起来,总的来说,这样的教学方式更符合小学生的思维特点,不会给学生造成太过沉重的学习负担,反而有利于活跃课堂气氛。让学生一边看视频,一边学习英语知识,提升英语课堂的教学效果。
二、组织课堂活动,鼓励自主学习
对于小学阶段的学生来说,学习英语始终是一件比较有难度的事情。一方面,英语知识对学生的背诵能力、语言理解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小学生在学习英语知识的过程中,习惯了教师填鸭式的授课方式,很难产生独立的英语思考。在这样的背景下,教师应当更加积极的引导学生主动思考。
例如:教师可以通过组织课堂活动,引导学生独立学习。比如开展大单元整体教学时,教师可以在备课阶段准备好一系列的问题,引导学生课堂上自主探究。有些学生英语基础水平比较出色,而有些学生对英语学科不感兴趣,将不同层次的学生组合在一起形成学习小组,课堂上共同探讨英语问题,有助于让优等生带动后进生共同进步。大单元整合教学本身会提出更高的学习要求,但教师给学生设计问题时要注意,不要将问题难度设置得太高,用轻松的问题培养学生的英语学习兴趣。同时,课堂检查环节,教师重点提问后进生,这部分学生知道自己更有可能被教师提问,自然会更加认真地参与讨论,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三、关注课题教学,突破独立课时
人教版的小学英语教材将每一块英语内容都拆分成了不同的单元,而每个单元又包含着特定的主题。通常围绕着特定主题开展英语教学,也有利于提升学生的系统思维,培育核心素养。但是实际教学工作开展过程中,教师发现仅仅依靠课堂上短暂的知识教学,时间并不足以完成高质量的单元课时教学。小学阶段教学时间紧张,英语学科需要学生全方位掌握的知识太多,必须加强整体教学,才能够满足学生多样化的学习需求。因此,教师一定要打破单元之间的壁垒,重新整合英语课时,突破桎梏形成一个个系统的英语课题。
例如:教学人教版四年级下册第五和第六单元,教师就可以关注两个单元之间的区别与联系,My clothes这一单元主要关注服装,要求学生用英语形容一件衣服,并且进行简单的英语对话;而下一单元重点讲解Shopping,引导学生围绕着购物展开对话练习,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可以将两个单元整合起来综合学习。两个单元合并成一个课题“Let's go shopping”,让学生用英语表达“逛街买衣服”的相关内容。本质上,教师还是在原有的单元知识基础之上展开讲解,但实际上,教师却打破了单元之间的壁垒,真正把内容相近的知识组合成了一个课题。不仅有利于提升学生的系统思维,还可以培育核心素养,让学生形成更加优质的英语应用能力。
总结:
小学英语的学习是在单元和主题的架构中进行,在单元结构中系统地进行英语学习能够完善知识体系,形成更清晰的思维模式,培养小学生语感,使其了解英语内核。教师在进行单元主题指导下的英语教学时,应该更新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能力,以应对教学中可能遇到的问题。
参考文献:
[1]陈玮.小学英语主题单元整体教学设计探究[J].教学与管理,2021(08):59-61.
[2]李珍.小学英语大单元教学法的困境与出路[J].教学与管理,2020(33):108-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