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全礼 王 颖
(1.北京联合大学特殊教育学院 北京 100075;2.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学校 广东深圳 518112)
尽管我国家庭教育的实践丰富多彩,但家长的教育观念、知识和能力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1]。这些问题可能和多种因素相关联,但是否有强有力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系统[2]是原因之一。而如何建成这样的系统,不仅仅需要宏观的法律支持,还需要在法律中解决支持什么的问题[3]。也就是说,完善相关法律意义极为重大[4]。
然而,包括聋儿(还可称为听力障碍儿童、听力残疾儿童)的家庭教育在内的特殊儿童的家庭教育的研究却极为薄弱,甚至缺少针对听力障碍儿童父母的特殊教育素养的研究。在这种情况下,开展有效的聋儿家庭教育的支持就是一句空话。或者说,要开展有效的听障儿童的家庭教育的支持工作,需要先行系统研究父母的教育素养和教育需求。本文即是关于听障儿童父母的教育素养中对聋儿身心特点、发展预期和是否掌握手语的研究。
本研究的内容是由最能体现聋儿父母关于聋童家庭教育的态度、知识和能力素养的几个问题组成的,本文仅报告聋儿父母关于听障儿童身心特点(主要是听力和言语特点)、发展预期(主要是对听障儿童交往能力、言语能力和工作能力的预期)和自身手语能力的素养。
(一)研究的方法与过程。本研究的方法是问卷调查法。问卷的内容是根据研究目的经过多次讨论编定;问卷之前对教师和家长进行过指导,保障了问卷信息的可靠;问卷对象包括16个省市的30个特殊教育学校的所有听障儿童的家长,具有相当的代表性,能保障研究的信度和效度。
(二)样本的基本情况。最后进入统计的1832份问卷中,含父母问卷1690份,爷爷奶奶33份,外公外婆5份,其他亲戚104份。
在1690份父母问卷中,父亲593人,母亲1097人;他们的年龄从20余岁到60余岁,主体在30—49岁之间;父母的学历从小学以下到研究生,以高中以下为主;父母的年收入从0到负数(做生意亏本),主体在1.5—6万以内。
1690名父母对应的儿童1683名,年龄主要在7—18岁;对应的1635个家庭中,有残疾证的1588个,无残疾证的47个,其中,一级残疾证1163个,二级残疾270个,三级残疾88个,四级残疾27个,不知道的74个,不能确定残疾级别的13个。
(一)父母对听力障碍儿童的身心特点的认知。
1.父母对听障儿童听力特点的了解情况。听力障碍儿童的父母在回答“我觉得听力障碍的孩子一点声音也听不见”时,回答“对”的598人,占35.4%;回答“不对”的1008人,占59.6%;回答“不知道”的84人,占5.0%.
根据我国听力障碍(残疾)的界定标准,两耳的听力损失大于40分贝就属于听力障碍的范畴,听力损失大于90分贝就属于一级听力残疾。但是,按照国家的规定,是否听力损失,只要看三个语言频率,即500、1000、2000Hz的听力损失的平均值是否达到标准即可。但是,人耳的听力范围是16—20000Hz,远远不是三个语言频率能覆盖的。这就是说,即使是一级听力残疾也照样可以听到声音——尽管这声音不一定是言语声。因此,从可能性而言,听力障碍的孩子一点声音也听不到这个说法是错的。但问题在于,确实存在部分听力损失严重的儿童,一点声音也听不到。所以,这时候说他们听不到声音又是对的。因此,只有回答“不知道”的父母才可能真正了解听力障碍儿童的残存听力的特点,回答“不对”的父母比回答“对”的父母更了解孩子的听力特点。但总体是,大多数父母并不能真正了解听力障碍儿童的听力特点。
检验发现,儿童的听力残疾程度是影响父母选择的显著因素。残疾程度越轻的儿童的父母选择“不对”的比例越小;同时,也显示出残疾程度越重的儿童的父母选择“对”的比例越大。但从一级残疾儿童的父母仅有37.2%选择“对”来看,一级残疾的儿童中也并非都听不到声音。但从二级残疾、三级四级残疾儿童的父母中仍旧有27%以上选择“对”来看,父母们是真的不了解听力障碍儿童的听的特点(见表1)。
表1 儿童残疾程度对父母回答听障儿童一点也听不到的影响(人数、百分数)
听力残疾儿童的父母之间差异显著。选择“对”的父亲显著高于母亲,选择“不对”的父亲,显著低于母亲(见表2),说明父亲比母亲不了解孩子,进一步可以推论,母亲比父亲带孩子用心,同时说明,母亲比父亲更了解孩子。
表2 父母回答听障儿童一点也听不到的区别(人数、百分数)
不同学历的听障儿童的父母之间差异显著,学历越高,选择“不对”的比例越高,选择的“对”比例越低(见表3),反映出学历越高的父母越能了解听力障碍儿童的听力特点。学历和知识具有了相应的价值。
表3 父母学历对父母回答听障儿童一点也听不到的影响(人数、百分数)
不同收入层次的听障儿童的父母之间差异显著,其差异特点主要体现在收入0—1.5万的父母即在“对”的选项上(41.3%)显著高于1.5—6万(32.4%)、6万以上(25.6%),又在“不对”的选项上显著低于(53.5%)收入0或负数(65.0%)、1.5—6万(62.4%)、6万以上(72.1%)的父母(见4)。除去收入0或负数的父母,大致上是收入越高,选择“对”的比例越低,选择“不对”的比例越高,显示出除去收入0或负数的父母,收入越高的父母,越可能正确认识孩子的听力特点。
表4 父母收入对父母回答听障儿童一点也听不到的影响(人数、百分数)
2.对听障儿童言语特点的认识。听力障碍儿童的父母在回答“我觉得听力障碍的孩子说话有问题是正常的”时,“是”者1053人,占62.3%;“不是”者487,占28.8%;“不知道”者150人,占8.9%.
传统上把听力障碍叫做聋哑,还有十聋九哑的说法,似乎哑是聋的必然。实际上,听力系统和言语系统是两个独立的系统。听力损伤或听力障碍是听觉系统的问题,哑是言语系统的问题。从原理看,聋和哑,没有必然的联系。或者说,即使是语前聋,也可以通过特殊教育使聋儿获得标准的口语,更不用说他们即使不能获得漂亮的口语也能咿咿呀呀的发声了。
因此,说听力障碍儿童言语有问题是错误的。正是从这个角度看,1690名父母中,只有28.8%的父母对聋儿的言语能力或言语特点能够正确把握,即回答“不是”是正确的,其他大多数父母的认识不正确。
检验发现,不同残疾程度的儿童父母之间差异不显著,也没有明显的趋势(为节省篇幅,数据表格不再呈现,下同),说明听力障碍儿童的父母对听障儿童的言语特点或言语能力的认知与孩子的残疾程度关系不大,或者说,无论是哪种程度的听力障碍儿童的父母,对孩子的言语特点的认知没有差异。
父母之间差异显著,父亲正确认知的比例(30.4%)高于母亲(28.0%),不正确认知的比例(58.0%)显著低于母亲(64.6%),说明父亲比母亲对孩子的言语特点更能正确认知(见表5)。
表5 父母之间对听力障碍的孩子说话有问题的不同认识(人数、百分数)
不同学历层次之间的父母差异显著,除了高中学历,大致上是学历越高,正确认知的比例越高,不正确认知的比例越低,而且小学及以下学历者正确认知的比例(24.3%)显著低于高中学历(36.2%),基本上呈现出学历越高对言语特点的正确认知越高的特点(见表6)。
表6 父母学历对听力障碍的孩子说话有问题认识的影响(人数、百分数)
不同收入层次的听障儿童的父母间差异显著,大致上呈现收入层次越高,正确的比例越高(见表7)。
表7 父母收入对听力障碍的孩子说话有问题认识的影响(人数、百分数)
(二)父母对听力障碍儿童能力和未来发展的预期。对听力障碍儿童能力和未来发展的预期实际上也是对听力障碍儿童的身心特点尤其是能力特点的认知。当然,听力障碍儿童的能力形成、未来发展和社会文化的发展及教育的关系也极为密切。
1.父母对听障儿童和普通儿童一起玩耍的预期。在问及听障儿童的父母“我觉得听力障碍的孩子完全能和普通孩子一起玩耍”时,回答“对”的1173人,占69.4%;“不对”的22.3人,占22.3%;“不知道”的141人,占8.3%.
通常采用一体化管(渠)清淤设施配合人工清淤的方式,在处理之前,可将上清液排入污水管(渠),然后将罐车内的固体沉积物、浆状物输送至湿机械法处理系统进料接收仓(见图2)。
听障儿童没有行动的障碍,所以从可能性看,他是完全可以和普通儿童一起玩耍的,不管是普通的游戏,还是运动。实际上,已有的经验也证明了这种玩耍的现实性。就是说,回答“对”的父母是正确的。但是,回答正确的父母却不到70%,或者说,有30%的父母觉得不能或者没有信心。当然,包括听障儿童在内的残障儿童最后是否能够实现与普通儿童玩耍的完全融合还要看社会氛围、家庭教育的效果,但从可能性看,这些父母的观点需要矫正。
检验发现,不同残疾程度的儿童的父母之间差异不显著,但残疾程度越重的父母,回答正确(回答“对”)的比例越小,反映出残疾程度对父母的回答有影响。但从回答不正确(选择“不对”)的比例看,二级残疾儿童的父母比例最大,而且三级、四级听力残疾儿童的父母以为不对的比例到达了21.8%(如表8),这就说明是因为父母不懂孩子的特点而非孩子残疾程度的原因导致父母选择不对。
表8 儿童残疾程度对父母回答听障儿童完全能与普通儿童玩耍的影响(人数、百分数)
男女之间,即父母之间差异显著,父亲正确回答的比例(64.9%)显著低于母亲(71.8%),不正确的比例(25.5%)显著高于母亲(20.6%),说明父亲比母亲对孩子与普通儿童玩耍的信心更低或更不了解听障儿童的特点(见表9)。
表9 父母之间回答听力障碍的孩子完全能与普通儿童玩耍的异同(人数、百分数)
不同学历的父母之间差异显著,高中以上学历者回答正确的比例高于初中及以下者,而且本科以及以上者(79.2%)比小学及以下者(62.8%)高出16.4个百分点,小学及以下学历者显著低于高中或中专学历者(76.6%);回答“不对”即不正确回答的比例则是小学及以下学历者(28.7%)显著高于初中(20.7%)、高中(15.9%)学历者(如表10)。学历对于正确回答与否有一定的影响。
表10 父母学历对父母回答听障儿童完全能与普通儿童玩耍的影响(人数、百分数)
不同收入层次的父母之间差异显著,大致呈现出收入层次越高的父母,正确回答的比例越高,错误回答的比例越低(如表11)。
表11 父母收入对父母回答听障儿童完全能与普通儿童玩耍的影响(人数、百分数)
2.父母对听障儿童说话能力的预期和认知。听力障碍儿童的父母在回答“我觉得听力障碍孩子完全可以学会说话”时,回答“是”的1085人,占64.2%;“不是”的362人,占21.4%;“不知道”的243人,占14.4%.
前述已经谈到听力系统和言语系统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系统,即使完全失去听力也可以说好母语。让听力障碍儿童获得口语是特殊教育的重要任务之一。因此,回答“是”的父母才是正确的,也就是能够对听障儿童的言语能力或说话能力正确认知。这样,样本中有超过30%的人需要进行正确的指导或提高信心。
检验发现,不同听力残疾程度的儿童的父母之间差异显著,残疾程度越重,回答正确即“是”的比例越低,而且一级残疾(63.0%)显著低于三级四级残疾儿童的父母(75.7%);残疾程度越重,回答“不是”的比例越高,而且一级残疾(23.0%)显著高于二级残疾(14.7%),显示出父母正确回答的比例受孩子残疾程度的影响。但从三级四级残疾中依然有16.5%的人认为不能学会说话看,父母们缺少相应的知识,因为缺少了知识,期望才降低了(如表12)。
表12 儿童残疾程度对父母回答孩子完全可以学会说话的影响(人数、百分数)
表13 父母之间回答孩子完全可以学会说话的差异(人数、百分数)
不同学历层次的父母之间差异显著,学历最高的父母正确认知的比例最高;反之,不正确认知的比例最低(见表14)。反映出学历最高的父母群体期望高。
表14 父母学历对父母回答孩子完全可以学会说话的影响(人数、百分数)
不同收入层次的父母之间差异显著,收入6万以上的父母(73.3%)正确回答的比例最高,不正确回答的比例最低,反映出这些父母对听障儿童的期望比其他收入段高(如表15)。
表15 父母收入对父母回答孩子完全可以学会说话的影响(人数、百分数)
3.父母对孩子工作类别的期望。传统上,中国接受过学校教育的聋人的工作主要集中在缝纫、绘画、木工和农业等少数传统领域或工种,后来随着聋人高等教育的开展,计算机等新兴行业也是从业的方向。为考察基础教育阶段的父母们对听障儿童工作的预期,本研究设置了“我觉得听力障碍的孩子将来可以从事多种工作”这样的问题,结果发现,回答“同意”的有1126人,占总人数的66.6%;“不同意”的有198人,占总人数的11.7%;“不知道”的366人,占总人数的21.7%.
听力障碍者和视力障碍者、肢体障碍者不同,他们没有任何行动的不便;也和智力障碍者不同,他们智力是常态的。他们理论上唯一的限制是,可能因为听力或听觉表象的不完整从而影响到和听有关的工作,除此之外,绝大多数工作他们都可以做。因此,听力障碍的孩子将来是可以从事多种工作的,回答“同意”的即是正确的。但调查发现,回答正确的父母仅仅是66.6%,显然低于应有的比例。反过来说,相当一部分听力障碍儿童的父母对孩子将来的工作期望过低。
检验表明,不同听力残疾的儿童的父母之间差异不显著,父母之间(男女之间)差异不显著(具体数据不再报告)。
不同学历层次的父母之间差异显著(见表16),主要表现在小学或以下学历者选择“同意”的比例(61.0%)低于其他学历,而且显著低于高中(73.2%)和大学本科及以上者(86.8%),选择“不知道”的比例(26.7%)高于其他学历层次而且显著高于高中(16.3%)和本科及以上者(7.5%),说明学历最低的父母不仅期望低,而且更不知道孩子未来的可能工作。
表16 不同学历的父母对听障儿童未来工作的认知(人数、百分数)
不同收入层次的父母之间差异显著(见表17),差异性主要体现在收入层次在0—1.5万以内的父母选择“不知道”的比例(25.1%)显著高于1.5—6万以内的父母(18.6%),收入6万及以上的父母选择“不同意”的比例最高(18.6%),这可能和收入越低的家庭越需要孩子工作,收入越高的家庭越不用孩子工作有关,但为什么会如此需要进一步研究。
表17 不同收入的父母父母对听障儿童未来工作的认知(人数、百分数)
(三)父母对听力障碍儿童教育工具的知识。对于全聋的儿童而言,手语是必要的甚至是最重要的交流手段。家长在儿童的言语训练时期,掌握一定的手语还能有助于孩子获得口语和书面语。但是,父母在回答“我懂手语”时,回答“是”的259(占15.3%),回答“不是”的1160名(占68.7%),回答“说不好”的271名(占16.0%),说明会手语的父母并不多。
实际上,样本家庭中,超过70%的听障儿童是一级听力残疾,因研究目的原因,本研究并未调查这些孩子的听力补偿情况,也未调查他们是否都掌握了口语。但仅仅从现实来看,70%的孩子中需要手语的比例不应该低于15.3%,如果这些父母不掌握手语,那么就难以与孩子进行充分的交流。
检验发现,不同残疾程度的儿童的父母之间差异显著,但残疾程度越重的儿童的父母并非掌握手语的比例就越高,相反,倒是三级、四级残疾的儿童的父母掌握手语的比例(23.4%)显著高于二级残疾(12.9%)、一级残疾(14.6%)儿童的父母,一级残疾儿童的父母仅仅比二级残疾儿童的父母高1.7个百分点,并没有统计学上的显著差异意义(见表18)。这就说明,父母们是否掌握手语并没有以孩子的残疾程度为依据,至于以什么为依据,需要进一步研究。
表18 儿童残疾程度对父母懂不懂手语的影响(人数、百分数)
父母之间和不同学历层次的父母之间差异不显著,也没有明显的趋势。
不同收入层次之间的父母差异显著,但趋势不明显。
(一)听力障碍儿童的父母对孩子的身心特点不能全面把握。因为没有受过专业训练,听障儿童的父母很难准确、全面把握听障儿童的身心特点。主要表现在大多数父母对孩子的听力特点不能正确认知,母亲比父亲更可能更了解自己孩子的听力特点;大多数父母对听力障碍儿童的说话有问题的认知不正确,这种不正确和孩子的残疾程度差异不显著,父亲正确认知的比例高于母亲。
(二)多数父母对孩子的预期较为正确。多数听障儿童的父母对孩子的交往能力、学说话的能力(言语能力)和工作类别有正确的预期,表现为69.4%的父母认为,听力障碍儿童能与普通儿童玩耍,残疾程度越重的父母,正确期望的比例越低,父亲比母亲的期望低,最高学历层次和收入层次的父母,正确期望的比例高于其他;64.2%父母认为,听力障碍儿童完全可以学会说话,孩子残疾程度越重,回答正确的比例越低,母亲比父亲对孩子说话的预期高,最高学历和最高收入群体的父母,对孩子说话的期望高;66.6%的父母同意听力障碍儿童的工作类别是多样的。
但是超过30%的父母,对孩子的期望不高,他们需要指导并转变对孩子的预期。
(三)绝大多数父母不懂手语。听力障碍儿童的父母懂手语的比例较低,仅有15.3%,对比一级听力残疾占样本的70%以上的现实,大量父母需要掌握手语才能更好地开展家庭教育或沟通。
(四)父母需要教育支持。从听障儿童的父母们不能正确、全面把握聋儿的身心特点,超过30%的父母对孩子的期望过低,绝大多数父母不懂手语来看,父母们需要给予基本的全面的教育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