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洁
[摘 要] 数学教学应当将单元作为一个整体,对单元内容进行前后关联性解读。作为教师,要通过数学教学彰显单元的育人价值,培育学生的数学核心素养。文章以“认识方程”(北师大版四年级下册)为例,来探寻教材编排知识的内容、方式、策略中所蕴含的育人价值,探寻基于教材内容的数学核心素养培育。重本质、轻形式,重感悟、轻结论,应当是培育学生数学核心素养的基本策略。
[关键词] 单元教学;育人价值;核心素养
《義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明确指出,“数学学科核心素养是数学学科育人价值的集中体现,也是数学课程目标的集中体现”。在小学数学教学中,深入研究单元教材内容,是每一位教师必须认识和实践的。教学中,教师要将单元作为一个整体,对单元内容作前后关联性的解读。通过单元解读,彰显单元的育人价值,从而将数学学科核心素养目标与数学具体内容结合到一起,落实数学学科核心素养的培养目标。只有当数学教学内容能体现其独特的育人价值,发挥其独特的育人功能,数学教学才是富有魅力的教学。下面,笔者结合“认识方程”(北师大版四年级下册),来谈一谈单元育人价值与学生数学核心素养的培育。
[?]一、解读:“认识方程”单元的育人价值
北师大版数学教材不同于人教版、苏教版等国内其他的数学教材,它将与方程有关的内容分小节进行编排,有如下小节:“用字母表示数”“等量关系”“方程”“解方程”。“认识方程”这一单元的育人价值,可以从学科价值、教育价值两个方面来进行发掘。从学科价值来看,方程是刻画现实世界的有效模型,其中蕴含着化归思想、建模思想、变化中的守恒思想等;从教育价值来看,这一单元要引导学生从研究“数”转向研究“用字母表示数”,要引导学生从“算术思维”过渡到“代数思维”。
1. “认识方程”单元的学科价值
北师大版教材在“等量关系”这一节的内容中,用“跷跷板”作为载体;而在“方程”“解方程”这两节中,以“天平”作为载体。在教学中,当学生有了这两个物体的表象支撑后,就能清晰地建立“相等”的观念。这种相等不是“算术”中的指示相等,而是一种关系相等。通过天平的静态平衡状态,可以帮助学生建立“方程”的概念,通过生活原型,有助于建立方程的数学模型;通过天平的动态平衡,可以帮助学生建立“等式的性质”。这种动态平衡的表象的建立,能有效地渗透、融入“守恒”思想。教学中,教师始终围绕天平两边相等,让学生能够感悟到“解方程”就是对原本的等式进行恒等变形。因此,在解方程的过程中,学生自然每一步都让等式两边相等,而不会出现用算式的形式来表征方程的尴尬格局。
2. “认识方程”单元的教育价值
“认识方程”单元的教育价值首先表现在:学生能深入地感受到数学模型的普遍性意义和价值,能体悟到方程所蕴含的抽象、建模思想,帮助学生建立“关系思维”模式。通过这一部分“简易性的方程”教学,渗透代数思想,为学生进入中学进一步学习方程奠定坚实基础。在“方程”这一节,主要让学生经历两次抽象,即从现实的生活情境到等量关系的抽象;从相同情境的抽象到不同的、多种情境的抽象,从而帮助学生建立方程的模型。经历了两次抽象,能够让学生感悟到方程就是在“未知数”和“已知数”之间建立等量关系的普遍模型,从而体悟到方程模型的普适性意义。
[?]二、实践:“认识方程”单元数学学科核心素养的培育
当下,无论哪一种版本教材,在呈现方程的知识上,基本都遵循“从‘用字母表示数到‘方程,从‘解方程到‘列方程解应用题”。但在不同版本的教材中,这些内容的安排是不同的。如苏教版是分散编排的,安排在不同的年级;人教版尽管也是集中在一起编排,但没有北师大版本教材的分节清晰。人教版教材中没有安排专门的小节研讨“等量关系”,而北师大版本教材的编排循序渐进,将等量关系凸显了出来,从而为学生掌握方程的本质,掌握方程与等式的关系提供了有效的载体。在方程这一单元,培养学生的数学核心素养,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
1. 理解方程的关系本质
核心素养首先是要理解知识的本质。方程的本质是什么?无论是人教版、苏教版还是北师大版本的教材,对于“方程”的定义都是“含有未知数的等式”。如何看待这一定义?这一定义对于数学意味着什么?对于学生又意味着什么?过去,我们在解读方程的本质时,总是紧扣方程的“形式化定义”,即“含有未知数的等式叫作方程”。有教师甚至咬文嚼字,将方程的形式化定义中的“未知数”“等式”提炼出来,形成了理解所谓方程本质的二要素。著名数学教育专家陈重穆、宋乃庆教授深刻地指出,“方程的教学要‘淡化形式、注重实质”,而已故著名数学教育家、华东师范大学教授张奠宙则认为,用“含有未知数的等式”来定义方程是错误的。因为对于方程的定义和方程的解的定义,有教师提出这样的疑问——“x=1”是方程还是方程的解?张奠宙认为,纠结于形式,结果是玩弄数学的文字游戏,会将方程这部分知识“教死”。让学生判别“是不是等式”“有没有未知数”这样的教学,对于理解方程的本质没有任何裨益。那么,教材为什么还用这样的“方程定义”呢?那是因为这样的定义比较形象。事实上,“含有未知数的等式”不应特指方程,没有特异性,因为像“a+b=b+a”等这样的加法交换律、像“y=kx”等这样的函数,都是含有未知数的等式,但它们却不是方程。换言之,认为“方程是含有未知数的等式”是可以的,但认为“含有未知数的等式是方程”则是片面的,更不能作为方程的严格定义。如果我们从“关系视角”来审视方程,就会知道方程就是“在已知数和未知数之间建立一种关系”。这种对方程本质的理解,有助于学生的问题解决。比如学生在学习中,需要从实际问题中抽象、提炼出数量之间的相等关系,进而用方程模型来刻画、表征。
2. 理解方程的求解过程
小学数学教材中的“解方程”的依据都是“等式的性质”。从本质上说,解方程就是不断对方程进行变形的过程。这种变形也始终保持等式左右两边相等,因此,这种变形就是恒等变形。过去,我们对于“解方程”,依据的是“等式各部分之间的关系”,这样的一种解方程的模式仍然是代数思维。当下,仍然有部分教师在引导学生运用“等式的性质”解方程的同时,还运用等式各部分之间的关系解方程,这又回到老路上去了。着眼于学生数学素养的可持续性发展,教师应当引导学生运用等式的性质来解方程。实践证明,用等式的性质来解方程,有助于凸显等量关系,有助于渗透初步的方程思想、初步的数学建模思想等。但是,对于形如“a-x=b”与“a÷x=b”的方程,作为教师怎么办?在教学中,笔者发现许多教师碰到这一类问题时,要么是让学生进行烦琐的变形,要么是让学生运用等式各部分之间的关系。其实,当学生在初中学习了有理数的四则混合运算之后,这两类方程与其他的方程类型就没有什么差异,并且“a÷x=b”本身还属于分式方程,在去分母的过程中还可能产生增根,为此还需要验根,而这个过程远远超出了小学数学演算的范畴。由此,小学数学重点解决的还应该是“x+a=b”“x-a=b”“ax=b”“x÷a=b”等形式的方程,因此,等式的性质之于解方程还是具有普适性的意义和价值的。
3. 理解方程的表达应用
过去,在引导学生用算术的方法解决实际问题时,教师往往鼓励学生多向思维。而有了列方程解决实际问题,则要求教师要引导学生转变思维方式。当学生能找出实际问题中蕴含的等量关系时,列方程解决实际问题就变得简单了。从这个视角来看,北师大版数学教材,将等量关系列为单独的一节内容,有利于学生后续的学习。许多看似比较复杂的问题,如果我们运用算术的方法,就显得比较麻烦,而找出数量之间的相等关系,列方程解题就显得比较简单。教学中,教师要着力于改变学生用算术解决实际问题的惯性思维,转而采用列方程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作为教师,要致力于引导学生学会设未知数;要引导学生将未知量看成和已知量具有相等地位的量,从而让未知量和已知量一起参与运算;要引导学生发现等量关系,提升学生发现等量关系的能力,等等。教学中,教师要引导学生将用算术解决问题和用列方程解决问题进行对比,从而让学生感受、体验到列方程解决实际问题的优势。通过列方程解决实际问题,可以进一步巩固学生关系思维模式。
基于对北师大版本“认识方程”单元的育人价值的发掘,教师要立足于学生数学素养可持续发展的视角,改变传统教学习惯,树立起教学新观念,探索教学新方法。要设计、选择与数学学科内容特征、学生数学核心素养相对应的学习方式,引导、助推学生的数学学习。重本质、轻形式,重感悟、轻结论,应当是培育学生数学核心素养的基本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