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广记会校》校勘商补

2022-03-18 10:09温杨超
哈尔滨学院学报 2022年8期
关键词:东宫文意

温杨超

(温州大学 人文学院,浙江 温州 325035)

《太平广记》是宋代四部大书之一,收入了许多五代以前的小说和杂史笔记,有很高的文献价值。1961年中华书局出版的汪绍楹先生的校点本《太平广记》,是当时海内外学界常用的版本,但限于彼时的条件,该书于校勘方面用力并不多。此后张国风先生广参异本,用十年磨一剑的功夫,为《太平广记》校订出了一个全新的善本——《太平广记会校》(以下简称《会校》)。但由于原书各家传抄不一、时代久远,所依底本与其他版本之间相差较大;加之原书煌煌五百卷,卷帙浩繁,笔者认真研读发现中间仍有不少校点值得商榷。故不揣固陋,选取30条略加考辨,敷衍成文,以就正于方家。

1.法具已陈列而天阴晦,弟子请先生祈晴。田亦无言,岸帻垂发而坐。(《田良逸蒋含弘》三/76/929)①

校八:先生,原无此二字,现据孙本补。

按:原文亦可通,《会校》误补。“请”可作敬词,用于希望对方做某事。《左传·隐公元年》:“若弗与,则请除之。无生民心。”元关汉卿《谢天香》第三折:“[正旦云]二位姐姐请坐。”《红楼梦》第一回:“正是无聊的很,贾兄来得正好。请入小斋,彼此俱可消此永昼。”且下文“田亦无言”句,亦表明祈雨之事为田良逸所做,故底本文意可通,无需补字。

2.使还曰:“报汝阿郎不久即归,勿忧也。”(《田良逸蒋含弘》三/76/929)

校一五:勿,原作“勿深”。现据孙本、沈本改。

按:原作“勿深”亦可,《会校》误改。“深”可作副词,意为“很;十分。”“深忧”意即“十分担忧”,于文献中习用。如晋干宝《搜神记》卷六:“蜀景耀五年,宫中大树无故自折,谯周深忧之。”清曾国藩《复彭丽生书》:“窃尝以为无兵不足深忧,无饷不足痛哭。”“深忧”于文意可通,故依底本即可,无需改字。

3.至此必拗项南望南宫也。(《省桥》七/187/2781)

校三:南望,《因话录》作“而望”。

按:应改“南望”为“而望”。“而”作连词时可表承接,指动作因循相继。《古今韵会举要·支韵》:“而,因辞。”《论语·学而》:“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黄侃疏:“而者,因循也。”《孟子·万章上》:“予既烹而食之。”又《离娄下》:“不足,又顾而之他。”句中“拗项”和“望”是两个相承接的动作,用“而”连接,文义通顺。且由上文“尚书省东南隅通衢有小桥”可知“南宫(即尚书省)”在小桥的西北方向,若向南望则不会看到南宫;又“南”与“而”形近,故易讹误。综上,此处当改为“而望”。

4.玄宗尝幸其殿,启而观焉。时肃宗在中宮,代宗尚稚,俱侍上。(《叱金像》五/136/1905)

校二:中,《宣室志·补遗》作“东”。

按:应改“中”为“东”。“东宫”即太子所居之宮,也可指太子。“中宮”一词无此义。《诗·卫风·硕人》:“东宫之妹,刑侯之姨。”毛传:“东宫,齐太子也。”孔颖达疏:“太子居东宫,因以东宫表太子。”晋李密《陈情表》:“寻蒙国恩,除臣洗马,猥以微贱,当侍东宫。”唐贾岛《送董正字常州觐省》:“春来懽侍阻,正字在东宫。”《太平广记·唐肃宗》:“肃宗在东宫,为李林甫所构,势几危者数矣。”肃宗是当时的太子,其所居之地即为东宫,故此处当依《宣室志·补遗》作“东”。

5.唐丞相王涯大和九年掌邦赋,又主簿盐铁。(《王涯》五/144/2042)

校一:主簿,沈本作“县”。《宣室志》卷一作“主”。

按:应改“主簿”为“主”。“主”作动词有“掌管,主持”之义。《玉篇·丶部》:“主,典也。”《广韵·麌韵》:“主,掌也。”《孟子·万章上》:“使之主事而事治,百姓安之。”《文心雕龙·史传》:“轩辕之世,史有仓颉,主文之职,其来久矣。”《文献通考》:“初,大农斡盐铁官布多,置水衡,欲以主盐铁。”此处写作“主盐铁”,当与上句“掌邦赋”相对,同为动宾形式的短语。故当据《宣室志》改作“主”。

6.以近属宰相子,而雅爱玄机,萧萧冲远。(《李约》七/201/3006)

校一:爱,《因话录》卷二作“度”。

按:应改“爱”为“度”。“雅度”可指“高雅的风度”。南朝梁沈约《怀旧诗》之九:“豫州怀风范,绰然标雅度。”旧题宋尤袤《全唐诗话·李约》:“约雅度简远,有山林之致。”此处“雅度”和“玄机”乃一对并列词语作主语,均指李约所具备的品质,下文“萧萧冲远”作谓语进一步说明主语的性质。误作“爱”大概是“度”“爱”形似之故,当依《因话录》改。

7.在润州尝得古铁一片,击之精越。(《李约》七/201/3006)

校六:精,沈本及《因话录》作“清”。

按:应改“精”为“清”。“清越”指“清脆悠扬”。《礼记·聘义》:“叩之,其声清越以长。”宋苏轼《石钟山记》:“得双石于潭上,扣而聆之,南声函胡,北音清越。”茅盾《子夜》十九:“在梦中,他也听得清越的钟声。”误作“精”,大概是“清”“精”形似之故。当据《因话录》改。

8.其殿中彩绘,俨若四偶,唯西北墉未尽其饰焉。(《圣画》八/213/3279)

校一二:偶,原作“隅”。现据孙本改。

按:原作“隅”是,《会校》误改。“隅”有“角,角落”义。《玉篇·阜部》:“隅,角也。”《诗·邶风·静女》:“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论语·述而》:“不愤不启,不悱不发,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邢昺疏:“凡物有四隅者,举一则三隅从可知。”《天工开物·乃粒·稻灾》:“凡稻撒种时,或水浮数寸,其穀未即沉下,骤发狂风,堆积一隅。此二灾也。”“偶”“隅”二字或形近而误,且《宣室志》原文也作“隅”,可依。

9.公览之而笑,各改着他职。(《刘玄佐》九/250/3999)

校一二:着,《因话录》作“署”。

按:应改“着”为“署”。“署”有“代理、暂任或试充官职”之义。《后汉书·党锢传·范滂》:“太守宗资先闻其名,请署功曹,委任政事。”《三国志·蜀志·诸葛亮传》:“成都平,以亮为军师将军,署左将军府事。”《清史稿·周天爵传》:“星沅既疏请特简总统督师,寻病殁,命天爵暂署钦差大臣。”而“着”字后一般不带官职类词语。故当据《因话录》改。

10.公入其院,吏卒辟易四退。(《娄师德》十一/277/4566)

校六:四,《宣室志》作“而”。

按:应改“四”为“而”。“而”作连词时可以连接修饰语与动词。《书·皐陶谟》:“启呱呱而泣。”《论语·先进》:“子路率尔而对。”唐柳宗元《捕蛇者说》:“吾恂恂而起。”宋王明清《挥尘后录余话》卷一:“瓘指剑以示曰:‘瓘虽识大王,但此物不识耳!’皆皇恐辟易而退。”“而”“四”二字或形近而误,故当依《宣室志》作“而”。

11.自是神色惨沮,若有疾者。(《侯生》十一/281/4656)

校三:惨,原作“摧”。现据沈本改。

按:原作“摧”是,《会校》误改。“摧沮”有“沮丧”义。唐康骈《剧谈录·袁相雪换金县令》:“宰邑者为众所挤,摧沮莫能自白。”宋王谠《唐语林·贤媛》:“炀帝目上(李渊),呼为阿婆面。上不怿,归家色犹摧沮。”《歧路灯》第七一回:“门外索讨,也难作摧沮败兴之诗。”原作“摧”于文意可通,故不烦校改。

12.及禄山破潼关,玄宗西幸剑门。(《僧契虚》二/28/340)

校一:剑,原作“蜀”。现据孙本改。

按:原作“蜀”是,《会校》误改。蜀门,山名,即剑门,在四川省剑阁县北。山势险峻,古为戍守之处,亦代称蜀地。唐杜甫《木皮岭》诗:“季冬携童稚,辛苦赴蜀门。”唐张读《宣室志·韦皋》:“今降生于世,将为蜀门帅,且受蜀人之福。”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群山西来,波积云屯。地险所会,斯为蜀门。层岑峻壁,森若戈戟。”故原作“蜀”于文意可通,不烦校改。

13.闾丘氏子,非吾类也,而我偕学于师氏。(《闾丘子》二/52/602)

校一:子,原无此字。现据孙本、沈本补。

按:原文文意通畅,《会校》误补。“子”是闾丘子的名,“闾丘”是姓,前文“自小与邻舍闾丘氏子”一句已指明其身份,此处只点明姓氏亦无不可,不需补字。

14.子不能锢其心,徒为居山林,终无补矣。(《闾丘子》二/52/602)

校四:锢,原作“固”。现据孙本、沈本改。

校五:徒为居山林终无补矣,原作“徒为居山林中无补矣”。现据孙本、沈本改。

按:原作“固”亦可,《会校》误改。“固”有“专一;坚定”之义。《广韵·暮韵》:“固,一也。”《国语·周语上》:“吾闻夫犬戎树惇,帅旧德而守终纯固,其有以御我矣!”韦昭注:“固,一也。言犬戎循先王之旧德,奉其常职,天性专一,终身不移。”“固其心”意即“坚定心志”,于文意可通。“徒为居山林中无补矣”一句断在“中”处即可,且“山林”与“中”搭配也更常见,断在后面且改“中”为“终”后意思与原句并无不同,因此两处均不烦校改。

15.又玄与之语,其辨慧千变万化。(《闾丘子》二/52/602)

校六:变,原作“转”。现据孙本改。

按:原作“转”亦可,《会校》误改。“转”有“变化;改变”义。《商君书·立本》:“兵生于治而异,俗生于法而万转。”高亨注译:“万转,万变。指风俗多变化,有好有坏。”《韩非子·心度》:“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故“千转万化”应与“千变万化”同义,无须校改。《汉语大词典》失收此词,当补。

16.又玄惊叹之。因再拜谢曰:“诚吾之罪也。然子非圣人,安得知三生事乎?”(《闾丘子》二/52/602)

校七:叹之,原无此二字。现据孙本、沈本补。

按:原句文意顺畅,《会校》误补。“惊”单用时可表示“惊异”。《列子·杨朱》:“其所行也,其所为也,众意所惊,而诚理所取。”宋沈括《梦溪笔谈·书画》:“(吴道子)当大会中,对万众举手一挥,圆中运规,观者莫不惊呼。”文中郑又玄对于童子知道以前的许多事而感到惊异,单用“惊”于文意可通,故无烦补字。

17.至惠照室,惠照见广,且悲且喜曰:“陈君何来之晚耶?”(《惠照》四/92/1191)

校二:惠照,原无此二字。现据孙本、沈本、陈本补。

按:原句文意通畅,《会校》误补。由“见广”二字可知,主语是“惠照”,因此根据上下文,此处省掉主语“惠照”亦无不可,不烦补字。

18.是岁冬,袁生果补新明令。及至,令讯之,果有赤水神庙在县南数里。(《袁生》十二/306/5084)

校二二:令,沈本、陈本及《宣室志》作“任”。属上句。

按:当依《宣室志》原文。“任”可指“职位”。如:上任;就任。唐韩愈《圬者王承福传》:“任有大小。惟其所能。”唐张读《宣室志》:“天宝中,有陇西李生自白衣调选桂州参军,既至任,以热病旬余,觉左乳痛不可忍。”清高其倬《蓟州新城》:“蓟门大帅任,郑重属老成。”上句“至”为动词,当以“任”作为宾语。“至任”即“上任/就任”之义,故此字应属上句,当改作:及至任,讯之。

19.又闻后主及陈氏诸王,皆入长安。(《惠照》四/92/1191)

校七:闻,原作“问”。现据沈本、陈本改。

按:原作“问”亦可,《会校》误改。“问”有“打听;寻访”之义。《礼记·曲礼上》:“入竟而问禁,入国而问俗,入门而问讳。”晋陶潜《桃花源诗并记》:“后遂无问津者。”宋王安石《郊行》:“聊向村家问风俗,如何勤苦尚凶饥。”整句意为“又打听后主和陈氏诸王的消息,(得知他们)都进了长安”。语义连贯,故不烦改字。

20.旱亢则雩之以泽,潦淫则荣之以霁。(《袁生》十二/306/5084)

校八七:荣,原作“禜”。《宣室志》作“祈”。现据沈本改。

按:原作“禜”甚确,《会校》误改。“禜”是祭名。古代以绳束茅圈地,作为临时祭祀之所,对日月星辰山川致祭,以禳除灾害。《尔雅·释天》:“禜,祭也。”《左传·昭公元年》:“山川之神,则水旱疠疫之灾,于是乎禜之;日月星辰之神,则雪霜风雨之不时,于是乎禜之。”《晋书·束皙传》:“禜山川而霖雨息。”此处的“禜”字当与上句的“雩”字相对,“荣(榮)”“禜”二字或因形近而误。故当依原作。

21.后旬日,其僧又至,谓休璟曰:“事在今夕,愿相君严为之备。”休璟即留僧宿其第。(《唐休璟门僧》四/94/1216)

校一二:其第,原无此二字。现据孙本补。

按:原文句意通畅,《会校》误补。“宿”可指“过夜,夜晚睡觉”。《诗·卫风·考槃》:“独寐寤宿。”《楚辞·东方朔〈七谏·初放〉》:“块兮鞠,当道宿。”去掉“其第”于文意亦通,故不烦补字。

22.今闻降于韦氏,吾故不远而来。(《韦皋》四/96/1246)

校三:故,原作“固”。现据孙本、沈本改。

按:原作“固”是,《会校》误改。“固”作连词可表因果关系,相当于“因此”“所以”。《楚辞·离骚》:“不量凿而正枘兮,固前修以葅醢。”唐柳宗元《封建论》:“吾固曰:非圣人之意也,势也。”此处用“固”于文意可通,不烦改字。

23.后韦氏自少金吾节制剑南军,累迁太尉兼中书令,在蜀十八年,果契胡僧之语也。(《韦皋》四/96/1246)

校四:少,《宣室志》作“左”。

按:应改“少”为“左”。“左金吾卫”是禁卫军指挥机构。唐朝十六卫之一,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左候卫置。设大将军一员、将军二员,与右金吾卫同掌宫中、京城巡警,烽候道路,以执御非违,领翊府及诸折冲府府兵。官职中没有“少金吾”一说。故当据《宣室志》改。

24.公曰:“吾不食之,亦可免耶?”曰:“羊至此,已为相国所有。”公戚然不悦。(《李德裕》四/98/1270)

校三:不悦,原无此二字。现据孙本、沈本补。

按:原句文意通畅,《会校》误补。“戚然”二字可表示“忧伤貌”。《列子·说符》:“杨子戚然变容,不言者移时,不笑者竟日。”《后汉书·钟离意传》:“比上天降旱,密云数会,朕戚然惭惧,思获嘉应。”明王守仁《答顾东桥书》:“恻然而悲,戚然而痛。”不加“不悦”二字,文意亦通,故无须补字。

25.吾利其资,雇左右皆岩崖万仞。而日渐曛黑,遂力排之,堕于崖下。(《李生》五/125/1735)

校五:雇,《宣室志》作“顾”。似是。

按:应改“雇”为“顾”。原文指李生见到一个少年,赶着一头担着两个巨囊的骡子,顿生歹念,然后看着左右皆是万丈高的岩崖,于是将那个少年推了下去,得到了一笔钱财。故应据《宣室志》改作“顾”。

26.唐樊宗谅为密州刺史。时属邑有群盗提兵。入邑甿殷氏家,掠夺金帛,杀其父子,死者三人。(《樊宗谅》五/128/1782)

校一:提兵,《宣室志》卷五作“纵横”。

按:应改“提兵”为“纵横”。“提兵”指“率领军队”,此处与“群盗”搭配,似有不妥。“纵横”有“肆意横行,无所顾忌”之义。《后汉书·耿弇传》:“诸将擅命于畿内,贵戚纵横于都内。”宋孔平仲《续世说·奸佞》:“陛下宜及少壮,恣意作乐,纵横行之,即是一日快活敌千年。”且“盗贼”与“纵横”连用的例子在古文献中也比比皆是,如《旧唐书》:“时关中大饥,人相食,盗贼纵横。”清昭连《啸亭杂录》:“故贪吏充斥,盗贼纵横,魁将军伦劾之。”故此处应依《宣室志》作“纵横”。

27.唐邠景云观道士王洞微者,家于孝义里。(《王洞微》五/133/1852)

校一:邠,原作“汾”。现据孙本及《宣室志》卷八改。

校二:里,原作“县”。现据孙本、沈本及《宣室志》改。

按:两处均当依原作,《会校》误改。“孝义县”是古旧县名,唐贞观元年(627)改永安县置,属汾州。治所在今山西孝义市东南。《元和志》卷13孝义县:“因县人郭兴有孝义,故以名焉。”故此处均当依原文,不烦校改。

28.遍问旧别墅及家童有技者,图书有名者,悉云卖却。(《周愿》十/251/4008)

校十:卖,原作“货”。现据《因话录》改。

按:原作“货”是,《会校》误改。“货”本有“卖”义,文献中习见。《玉篇·貝部》:“货,卖也。”《南史·高爽传》:“守羊无食,何不货羊糴米?”《新唐书·韦贯之传》:“使民货田中穗以供赋,可乎?”《西游记》第九回:“鱼多又货长安市,换得香醪吃个醉。”故原作“货”,于文意可通,无烦改字。该篇中“产业从卖”(校一二:卖,原作“货”。现据《因话录》改。)“何至卖及书籍古画”(校一三:至卖及,原作“□”。现据《因话录》改。)“不敢言卖”(校一五:卖,原作‘货’。现据《因话录》改。)三处均无需改字。

29.公主谏曰:“禁中侍女不少,何必须得此人?”(《肃宗朝公主》十/271/4403)

校六:侍,原作“妓”。现据《因话录》《唐语林》改。

按:原作“妓”是,《会校》误改。“妓”可指“从事歌舞杂技表演的女艺人”。《广韵·纸韵》:“妓,女乐。”晋张华《轻薄篇》:“新声踰激楚,妙妓绝阳阿。”唐封演《封氏闻见记·绳妓》:“玄宗开元二十四年八月五日,御楼设绳妓。”《资治通鉴·梁武帝太清二年》:“(侯)景取东宫妓数百,分给军士。”胡三省注:“妓,女乐也。”由此可知,“妓女”意为“从事歌舞杂技表演的女艺人”。而“侍女”则指“古代宫中侍奉君王后妃的女子”或“婢女,女仆”。由上文可知,肃宗想要蕃将阿布恩的妻子配掖庭表演“参军之戏”,因其“善为优”。由此可知,原作“妓女”于上下文可通,故无需改“妓”为“侍”。

30.夫生则柳树,仆则柳木。(《柳宗元》十一/279/4620)

校一:仆,原作“死”。现据《因话录》卷六改。

按:原作“死”是,《会校》误改。“死”字可与上句“夫生则柳树”之“生”字相照应。且“仆”字并无“死”义,再据下文所讲,柳宗元“后卒于柳州焉”。故此处用“死”契合文意,无需改字。

注释:

①篇目后的三组数字,分别表示该篇目在《太平广记会校》中的册数、卷数、页数。此处即表示《田良逸蒋含弘》一篇在书中的第三册第76卷第929页。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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