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共产党成立后,经过战争年代的艰苦斗争和在革命根据地的探索实践,逐步形成了“党管干部”的基本原则,确立了“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中央探索制定了多项干部管理制度,确立了“统分结合”的干部管理体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央以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探索实行公务员制度,持续推进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干部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继续完善干部管理制度体系,优化党对干部管理工作的领导体制,干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展望未来,中国共产党将一如既往地坚持正确的指导原则和干部路线,不断完善干部管理体制和制度体系,持续改进干部管理机制和工作方法,推进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干部管理制度日益完善、优势将日益凸显。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干部管理制度干部管理体制党管干部干部路线
[基金项目]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2019年研究课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制度(1949-2019年)”
[作者简介]苗月霞,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政治学博士 (北京100101 )
[DOI编号]10.13761/j.cnki.cn23-1073/c.2022.01.009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始终把干部管理制度建设作为各个历史时期的重要任务,以为实现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战略目标提供坚实的组织制度保障和干部队伍支撑。本文将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来干部管理制度的发展历程划分为五个阶段,回顾了各阶段干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和建设经验,最后对干部管理制度的未来发展进行了初步展望。
一、干部管理制度的艰苦探索和革命实践(1921—1949年)
在革命战争时期艰苦卓绝的历史条件下,中国共产党努力克服种种艰难困苦,根据当时的斗争形势组织、培养、训练革命干部,逐步形成了党管干部的基本原则,确立了“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为取得中国民主革命的最终胜利提供了干部队伍支撑。中国共产党革命战争时期在干部管理制度建设和干部管理工作方面的探索实践,为取得中国革命的胜利提供了坚强保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奠定了组织制度和干部队伍基础,也为新中国成立后干部管理制度的正式确立和发展改革积累了有益经验。
(一)大革命时期:开展“适应于革命的组织与训练”
中国共产党建党伊始,就对党的干部管理工作进行了制度建设和实践探索。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规定,在党处于秘密状态时,党的重要主张和党员身份应保守秘密;凡有党员5人以上的地方,应成立委员会,党员不超过10人的地方委员会,应设书记一人,超过10人的应设财务委员、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各一人,超过30人的应从委员会的委员中选出一个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的章程另订;还规定党员非迫于法律,不经党的特许,不得担任政府官员或国会议员[1]2。
1922年,中共二大发布的全国宣言提出,党内“必须有适应于革命的组织与训练”[2]29;会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了干部的产生方式,要求“每一个机关或两个机关联合有二组织以上,即由地方执行委员会指定若干人为该机关各组之干部,人员由地方执行委员会随时任免之”[3]57。
随着党的干部队伍的发展,党的组织建设逐步加强,干部培养工作着力推进。但是由于当时严峻的革命形势,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发展都遇到了重重困难。1926年7月,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中央扩大执行委员会议制定了《组织问题议决案》,总结了“党的发展经验和缺点”,指出“党在组织上仍是非常幼稚”,“党的机关不健全”,干部队伍“人力与实际需要相差之远,应竭力养成工作人才以为救济”;为此明确要“力求改正过去在工作上的缺点,并应增设中央秘书处,以总揽中央各种技术工作”;“自中央以至各支部,各级机关间,必须建立互相密切的关系,各上级机关对于下级机关,各下级机关对于上级机关,都须有定期报告” [4]278-279,284。
(二)土地革命时期:苏维埃“更需要特别去做提拔与训练干部的工作”
大革命失败后,面对党组织遭到严重破坏、大批党员和干部被杀害的现实,1927年南昌起义后,中共中央紧急召开了八七会议,確定了土地革命的总方针。毛泽东、朱德领导的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斗争在建立革命武装、深入土地革命、加强政权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随后,中国共产党陆续创立形成了多个农村革命根据地,一些根据地建立了苏维埃政府;中共中央加强了对农村革命根据地工作的领导,使工作获得巨大的发展[2]70,81,89。
1931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了《关于干部问题的决议》,规定“苏维埃区域最近更需要特别去做提拔与训练干部的工作”[5]536,以提高干部的素质,保证对干部的需要。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后,苏维埃区域的干部制度建设得以迅速加强。1933年3月,中央苏区创办了马克思共产主义学校;8月,川陕根据地创办了省委党校。同年8月,苏维埃人民委员会决定开办苏维埃大学,毛泽东为校长;一些地方苏维埃开办学校培训政府工作人员。
对于这一时期党内“左”倾错误及其对干部政策的影响,党和苏维埃政府在干部制度上也出现了许多失误,给革命事业造成了重大损失。1935年,遵义会议总结了党在干部工作中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确立了毛泽东在全党的领导地位。遵义会议是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政策的重大转折,为之后中国共产党迎接抗日战争在组织上做好了准备[6]413。
(三)抗日战争时期:确立并实行“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
确立正确的干部路线,实行正确的干部政策,是党为争取抗战胜利所采取的重要措施。1938年10月,毛泽东在中共六届六中全会上指出:“在使用干部的问题上,我们民族历史中从来就有两个对立的路线:一个是‘任人唯贤’的路线,一个是任人唯亲的路线。前者是正派的路线,后者是不正派的路线。”“共产党的干部政策,应是以能否坚决地执行党的路线,服从党的纪律,和群众有密切的联系,有独立的工作能力,积极肯干,不谋私利为标准,这就是‘任人唯贤'的路线。”[7]527由此确立了“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
党和抗日民主政府还纠正了土地革命时期发生的排挤和打击知识分子干部的错误倾向,制定了正确对待知识分子干部的政策。1939年6月,总政治部发布了《关于大量吸收知识分子和培养新干部问题的训令》,要求教育老干部抛弃对知识分子的歧视和偏见,大胆地吸收和耐心地带领知识分子干部[8]403;同年12月,毛泽东为中央起草了关于《大量吸收知识分子》的决定,向全党阐明了大量吸收知识分子的重要性[7]619。
抗日战争时期,根据地政府还以法规法令的形式对干部的管理、选拔、任用、考核、奖惩、待遇等作了较为详细、较为全面的规定,但是由于各抗日根据地处在艰苦的战争环境中,根据地政府的分散性特征明显,当时还没条件制定出一套统一的完整的人事管理法规[6]417。
(四)解放战争时期:大批吸收选拔、集中调配使用干部
随着解放战争的节节胜利,党的工作重心开始从农村转入城市,急需一大批善于管理城市、领导经济工作的干部。为此,中央高度重视并加强了接管城市和新解放区的干部配备工作。
1948年4月,毛泽东在《再克洛阳后给洛阳前线指挥部的电报》中明确要求,“市委书记和市长必须委派懂政策有能力的担任”[9]1324。中央还下发了《关于大量提拔培养产业工人干部的指示》[10]741,促进了干部队伍数量的增长,缓解了解放区干部队伍的不足,基本满足了新占领城市对经济工作干部的需求,保证了城市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城市功能的正常发挥。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21次集体学习时所指出的,解放战争时期,党中央提出要为夺取全国政权做好干部准备工作,各组织部门不到3个月时间就征调了5.3万名干部到新解放区工作[11],为取得解放战争胜利提供了干部队伍支撑。
二、干部管理制度的初步确立和曲折发展(1949—1978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根据新中国建立初期的政治经济形势需要,中共中央加强了干部的吸收、培养和监督工作;陆续建立干部管理制度,逐步确立分部分级管理干部的体制,制定实施各级各类国家机关的组织法,奠定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干部管理制度的基础。但是由于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开始的多次政治运动的影响,党的干部管理制度经历了曲折发展,在“文化大革命”期间遭受了严重破坏。
(一)制定实施干部吸收、培养和监督等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对党的干部管理工作提出了正规化等新的更高要求,中共中央针对新中国初期的国家建设需要和干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陆续制定实施了干部吸收、培养等政策和审查惩处等法令,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新中国建立初期,各级各地各领域都急需大量干部推进落实国家建设任务,干部的吸收、培养工作迫切需要加强。为此,中共中央制定实施了吸收留用旧政府职员的政策。1949年11月,针对少数民族聚集省区反映的问题,毛泽东主席发出了《关于大量吸收和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指示》,要求青海、甘肃等地开办少数民族干部训练班,以培养大批少数民族出身的共产主义干部[12]32。
由于国家任务繁重,经验不足,国家政权建设在上层方面产生了机关庞大、层次太多、头绪纷繁、人浮于事的现象;而在下层,特别是经济建设和文教建设这些方面,却缺乏必需的人员。为此,中共中央于1951年12月发布《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警告全党:一切从事国家工作、党务工作和人民团体工作的党员,利用职权实行贪污和实行浪费,都是严重的犯罪行为[13]416,425。
1952年3月,政务院公布了《中央节约检查委员会关于处理贪污、浪费及克服官僚主义错误的若干规定》;同年4月,中央人民政府公布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明确条例适用一切国家机关、企业、学校及其附属机构的工作人员[14]135,为加强各方面干部的监督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為满足国家建设对技术干部的迫切需要,1953年11月,中共中央发布《关于统一调配干部,团结、改造原有技术人员及大量培养、训练干部的决定》,要求除了积极团结和改造原有技术人员外,更重要的是要向原有技术人员学习,以培养大批新的技术干部[15]490。
同时,中共中央还作出了《关于加强干部文化教育工作的指示》,并进行高等院校院系调整、加强党校建设,以便更有效地培养国家建设干部,提升干部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为国家建设提供干部队伍保证。
(二)确立分部分级管理干部的体制
为推进新中国成立后干部管理制度的正规化,1951年3月,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召开,刘少奇在会议报告中谈到了干部的管理问题,指出“需要建立正规的、固定的管理干部的一套机构和制度” [13]150。根据会议精神,中央组织部仿照苏联共产党的办法,拟定了中央管理干部的职务名单及各级党委管理干部的职务范围和办法,确立了在中央及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中央及各级党委的组织部集中管理,中央和各级党委“下管三级”干部的集中统一的干部管理体制[16]4。
1953年,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实施开启了大规模的工业化建设,随之而来的经济发展任务和政府管理工作的变化,使得高度集中统一的干部管理体制不能适应新的形势需要。
为此,中共中央于1953年11月作出《关于加强干部管理工作的决定》,要求按照工作需要将全体干部划分为九类,在中央及各级党委组织部的统一管理下,由中央及各级党委的各部分别进行管理;同时还要求在中央及各级党委之间建立分工管理各级干部的制度,即分级管理干部的制度[15]496。根据这个决定精神,各级各地逐步落实相关工作,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分部分级管理干部的制度在全国各级党委基本建立起来了[16]34-35。
为总结新中国成立后政权建设取得的经验,将国家的重要制度法制化,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对国家机构设置、工作人员及其职权等作出了规定,各项组织法明确了相应国家机构及其人员的职责权利、任免程序等,奠定了干部管理制度的法律基础。
(三)干部管理制度的曲折发展
1956年12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召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长会议,根据党的八大精神讨论了今后干部工作的方针。1957年2月《中共中央关于今后干部工作方法的通知》发布,提出干部工作方法必须从过去大批地迅速地提升干部职务的方法,改变为稳定干部职务、提高干部能力的方法[17]40。
但是1957年以后,由于政治运动频繁开展,《中共中央关于今后干部工作方法的通知》的要求没有得到贯彻落实。在之后开展的多次政治运动中,大批干部受到了不应有的打击。直至“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央及地方各级干部人事部门陆续被撤销,各项干部管理制度遭受重大冲击,干部管理工作陷入瘫痪或混乱局面,“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才得以逐步恢复。
三、干部管理制度的恢复建设和改革探索(1978—1993年)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党的干部管理制度得以恢复和重建,中央推动科技干部管理制度先行改革;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指明了党的干部管理制度改革的方向,此后,以党和国家领导体制改革为突破口,中央推动研究探索国家公务员制度,开启了干部管理制度改革的新时期。
(一)恢复和改革科学技术干部管理制度
1978年3月,全國科学大会在北京召开,大会审议通过的《1978—1985年全国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对全国的科学研究机构实行分级管理,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所长分工负责制;建立科学技术人员的职称、岗位责任制和进修、考核等制度。1978年10月,中共中央正式转发了《1978—1985年全国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1979年1月,中共中央批准恢复了国务院科学技术干部局,由国家科委代管,协助中央组织部统一管理科学技术干部[18]62-63。1981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颁发了《科学技术干部管理试行条例》,科学技术干部管理体制在改革开放初期得以较早恢复并启动改革。
中共中央组织部1983年10月下发的《关于改革干部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规定》指出,专业技术干部的管理体制也必须进行改革,要改变用管理党政干部的办法管理专业技术干部,要对专业技术干部的分配、流动、培训、使用、报酬、奖励和职称评定等制度加以改革和完善。
1985年上半年,中共中央先后发布《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专业技术干部集中的教育、科研事业单位开始了改革探索;1986年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在全国全面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逐步走上正轨,干部队伍的知识化、专业化水平得以大大提升。
(二)重建和改革干部管理体制
1978年底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干部管理体制改革的历史新时期。在中共中央改革精神指导下,1979年,中共中央组织部着手对干部管理体制问题进行调查研究;1980年5月,中共中央组织部经中共中央批准后重新颁发了《中共中央管理的干部职务名称表》,要求在中央一级恢复分部管理干部的体制,明确规定了各级党委实行“下管两级”的原则。职务名称表的颁发与实行,对恢复和加强干部管理体制起了极为重要的作用[16]83-84。
1980年8月,邓小平同志发表了《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重要讲话,明确提出要勇于改革不合时宜的组织制度,干部制度改革“关键是要健全干部的选举、招考、任免、考核、弹劾、轮换制度,对各级各类领导干部职务的任期以及离休制度,要按照不同情况,作出适当的明确的规定”[19]332。
1983年7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召开了全国组织工作座谈会,着重讨论了干部管理体制改革等议题;同年10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关于改革干部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规定》指出,要改革干部管理体制,本着管少、管活、管好的精神,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实行组织部门统一管理和分部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各级党委要适当缩小管理干部的范围,下放管理干部的权限。
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中共中央组织部于1984年7月修订了中共中央管理的干部职务名称表[16]85-86。实行下管一级的干部管理体制,既能保证党对干部管理工作的领导,又能发挥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积极性,保障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用人自主权。
(三)探索试行国家公务员制度
1979年9月,中央组织部召开全国组织工作座谈会,会议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几点意见》《关于干部教育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干部制度改革的意见》等重要文件。1980年10月,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党和国家领导制度和干部制度的重要改革举措。
随着干部制度改革的推进,加强干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建设提上了议事日程。1984年,中央组织部和劳动人事部组织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及一部分专家、学者着手起草《国家工作人员法》;1985年12月,根据中央政治体制改革研讨小组的统一部署,成立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专题研讨小组,研讨小组在多次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思路,并形成了《国家公务员条例》的第一稿[20]38-41。经过一个阶段的研究论证,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思路得到了中央认可。
1987年,中共十三大明确提出了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改革任务。为此,198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专门设立了人事部,其主要职能之一就是负责建立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之后几年,人事部在一些地方开展试点试行公务员制度,为正式建立公务员制度积累经验、奠定基础。
四、干部管理制度的分类改革和规范提升(1993—2012年)
1993年8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发布实施,标志着公务员制度的正式确立。公务员制度的实行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的日益完备,有力带动了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干部管理制度改革,干部分类管理制度改革不断推进,各项干部管理制度也逐步规范和完备。
(一)公务员制度的确立推行和规范完备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布实施后,人事部随后陆续出台了多项配套规定和实施办法,为《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实施提供了具体的操作基础。1997年,中共十五大提出了“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的要求,进一步推动了公务员制度的发展。
200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要求抓紧研究制定公务员法。2005年4月,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于2006年1月开始实施。《公务员法》是我国干部人事管理第一部具有总章程性质的法律,在我国干部人事制度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20]185。
为保障《公务员法》的顺利实施,中央组织部和人事部加快了公务员管理的相关配套制度建设。2007—2008年,中央组织部和人事部陆续印发了关于公务员考核、处分、录用、奖励、职务任免与升降、申诉等管理规定,公务员管理的相关制度逐步形成较完备的体系。
(二)分类推进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随着《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颁布实施,干部管理制度开始进行分類改革。在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首先推进的是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制度改革。1993年1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决定在科学分类的基础上,建立体现事业单位不同类型、不同行业特点的工资制度,与机关的工资制度脱钩;根据事业单位特点和经费来源的不同,对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三种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
2000年6月,国务院下发《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提出以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同年7月,中央组织部和人事部联合发出《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随后,人事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先后发布了关于高等学校、卫生、广播影视、中小学、新闻出版等不同行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具体实施意见,在各领域全面推动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2011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规定按照社会功能将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并明确了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改革方向。同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根据事业单位分类实行不同的人事管理制度,对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实行分类管理,积极探索完善不同类型公益类事业单位在聘用合同、岗位设置、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等方面的不同管理办法,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分类改革加快推进并深化发展。
(三)改革和完善国有企业领导管理制度
1993年11月,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和完善企业领导体制和组织管理制度,坚持和完善厂长(经理)负责制,保证厂长(经理)依法行使职权,企业中的党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1996年,中央企业工委成立,负责中央企业党政领导人员的管理工作。1999年9月召开的中共十五届四中全会明确,中央和地方党委对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骨干企业领导班子要加强管理,要按照企业的特点建立对经营管理者培养、选拔、管理、考核、监督的办法,并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进入新世纪,中央明确要求以加强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为重点,深化国有企业干部管理制度改革,把党管干部原则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结合起来,完善体制,健全制度,改进方法,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制度。
2009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这是第一次以中央文件的形式对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予以系统规范,有力提升了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五、干部管理制度的深化改革和优化完善(2012—2021年)
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央持续完善干部管理制度体系,努力加强适应新时代需要的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和改进党对干部管理工作的领导,推进干部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深化,有中国特色的干部管理制度日益发展完善。
(一)完善干部管理制度体系
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央更加重视干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制定和修改完善了关于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干部管理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公务员制度、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干部管理制度体系更加完善。
一是完善公务员制度。中共十八大报告提出了“完善公务员制度”的总体任务,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要求,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加快建立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和聘任人员管理制度。相关部门根据中央要求陆续出台了多项公务员管理的相关制度,涵盖公务员管理的诸多方面和环节,公务员管理制度日益完善。
二是完善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管理制度。2014年4月,国务院发布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对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聘用合同、考核和培训、奖励和处分、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人事争议处理等作出了规定,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法规依据。2015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随后,关于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公立医院、科研事业单位和宣传思想文化系统等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的暂行办法集中发布,推进了不同类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工作。
三是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制度。2018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明确了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覆盖了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的职位设置、任职条件、选拔任用、考核评价、薪酬与激励、管理监督、培养锻炼、退出等管理的全过程和各环节,从进一步激励中央企业领导人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出发,完善了有别于党政领导干部、充分体现中央企业特点的领导人员管理制度。
(二)加强和改进干部管理工作
2009年12月,中共中央制定《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对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作出规划。
201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关键在党,就要确保党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关键在人,就要建设一支宏大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此,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期“好干部”标准,要求“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努力做到选贤任能、用当其时,知人善任、人尽其才,把好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21]411。
落实好干部标准,选人用人是关键。为此,2014年1月和2019年3月,中共中央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了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对进一步探索建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有效管用、简便易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提供政策支持。
为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干部管理工作,习近平总书记还提出要“严把德才标准”“拓宽用人视野”“激励干部积极性”,要用科学办法进行管理,切实管到位、管到点子上;要在强化责任约束的同时鼓励创新、宽容失误,切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努力做到选贤任能、用当其时,知人善任、人尽其才,把好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21]418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对新时代坚持和完善党对干部管理工作的领导提出了具体要求,是進一步改革完善干部管理制度体系、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努力方向。
(三)优化党对干部管理工作的领导体制
为适应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任务的新要求,2018年2月召开的中共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随后,中共中央发布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作出了全面系统的具体安排。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指出,为更好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党对公务员队伍的集中统一领导,更好统筹干部管理,建立健全统一规范高效的公务员管理体制,将国家公务员局并入中央组织部。调整后,中央组织部在公务员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统一管理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和工资福利等事务,研究拟定公务员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草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国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绩效管理,负责国家公务员管理国际交流合作等。
同时,《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将中央党校和国家行政学院的职责整合,组建新的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作为党中央直属事业单位,承担全国高中级领导干部和中青年后备干部培训,全面加强党对干部培训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谋划干部培训工作。
党和国家的干部管理机构调整和职能优化的改革措施,对于解决干部管理领域党的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还不够健全有力,党和国家干部管理方面存在的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权责脱节等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为进一步完善保障党对干部管理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提供了制度保障。
六、干部管理制度的未来改革和发展展望
回顾百年来中国共产党的干部管理制度,既经历了曲折的发展历程,也取得了辉煌的历史成就。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构建的干部管理制度不断发展完善,为培养选拔一批批优秀党政干部和专业人才提供了制度保障,为取得中国革命胜利和开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
展望未来,中国共产党的干部管理制度仍将持续深化改革与发展完善。总体而言,可以从以下三个主要方面进行讨论:首先,始终坚持正确的指导原则和干部路线,以保证干部制度发展的正确方向;其次,不断完善基本的管理体制和制度体系,以为干部管理工作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再次,持续改进具体的运行机制和工作方法,以大力提升干部管理工作的效益和水平。
(一)始终坚持正确的指导原则和干部路线
一是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理论指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完成近代以来各种政治力量不可能完成的艰巨任务,就在于始终把马克思主义这一科学理论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并坚持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22]33中共十九大提出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23],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干部管理制度建设提供了行动指南。只有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科学为理论指导,才能保证中国共产党干部管理制度的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秉持“群众路线”的价值标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不论过去、现在和将来,我们都要把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24]。让群众满意是我们党做好一切工作的价值取向和根本标准,群众意见是一把最好的尺子;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表现都要交给群众评判[25]。新时代干部管理制度的改革发展,也必须始终贯彻群众路线,体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三是坚持和改进“党管干部”的基本原则。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这一本质特征和制度优势在干部管理制度建设方面的集中体现,就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并根据不同历史时期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斷加强和改进党对干部工作的全面领导。中共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加强和改进干部管理工作发表重要论述,为新时代更好地落实党管干部原则提供了基本遵循。
四是真正贯彻落实“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回顾中国共产党的干部管理制度的发展历史可以发现,只有“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能够真正得到贯彻落实,党的干部队伍建设才能取得更好的实效,才能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随着历史的发展以及党和国家战略任务的变化,任人唯贤也不断被赋予新的内涵。201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提出了“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等具体要求”[21]412。在2018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又明确强调,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坚强组织保证[24]517。
(二)不断完善基本的管理体制和制度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中央实行了“大一统”的干部管理体制,对干部进行集中管理和统一调配,保障了国民经济的迅速恢复和各项建设事业的顺利开展。之后,因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行政管理的实际需要,中央逐步确立了党委统一领导下的分部分级干部管理体制,奠定了统分结合的干部管理体制基础,并根据社会发展形势变化多次调整干部管理权限。
改革开放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任务日益迫切,中央相应开展了党政领导体制改革,加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管理,向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放权,赋予其用人自主权,同时加强对其领导人员的管理,持续推进干部分类管理制度改革不断深化。
中共十八大以来,在中央的统筹推进下,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分类管理改革进一步深化,完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制度,细化公务员分类管理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分类改革,调整优化党和国家干部管理的机构职能,统分结合的干部管理体制更加完善。
实行“统分结合”的干部管理体制,既有利于发挥中央、地方和部门的积极性,也有利于提升干部管理的科学化水平。未来一个时期,“统分结合”的干部管理体制仍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改革完善,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为主要管理对象的干部分类管理制度体系,也将在改革中进一步完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干部管理制度优势将日益凸显。
(三)持续改进具体的运行机制和工作方法
一是落实“严管厚爱”的激励机制。对干部严格管理和关心爱护,是中国共产党干部队伍建设的优良传统。中共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以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在“严管”方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制度先后实施,实现了对干部的党内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中共十八大以来,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中央严格执行干部管理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强了对党员干部的约束机制;2020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出台,全面加强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
在“厚爱”方面,中央先后制定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升级奖励、公务员奖励规定等制度,激励党员干部忠于职守,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中共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切实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2018年5月,中央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对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作出了明确规定,为更好落实严管厚爱的激励机制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采取“实践检验”的工作方法。实践的观点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取得革命胜利和建设成就的指导方针之一。在建构和改进党的干部管理制度的过程中,中央也始终采取实践检验的工作标准,制定的各项政策都要在实施过程中经由实践检验,并根据实践检验结果不断改革和完善。
当前,实践检验的工作方法始终贯穿在干部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和方面,已经深刻融入到了干部的培养、选拔、考核、监督等管理工作的全过程。一名干部要成长起来,必须经历改革发展的主战场、服务群众第一线的实践锻炼,必须通过在实际工作中的现实表现才能脱颖而出,在重大突发事件中还必须要经受住急难险重任务的严峻考验。可以说,实践标准为党的干部管理制度建设和干部管理工作实践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发展动力,未来仍是党的干部管理的重要工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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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4-10-09(2).
The CCP’s Cadre Management System: Review and Outlook
MIAO Yue-xia
Abstract: After the founding of the CCP, through the arduous struggle during the wartime and the exploration and practice in the revolutionary base areas, the basic principle of “Party Managing Cadres” was gradually formed, and the cadre line of “appointing people on their merits” was established. In the early year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the CCP formulated multiple cadre management institutions, established the cadre management system that combines centralization and decentralization. After the 3rd Plenary Session of the 11th Central Committee, the CCP made a breakthrough in the cadre management system reformation, implemented the civil service institution, consistently promoted the cadre management reformation of the state-owned enterprises and public institutions. After the 18th National Congress of the CCP, the CCP continue to refine the cadre management system and enhance the Party’s leadership of cadre management system, and the cadre management system was further improved. Looking forward to the future, the CCP will maintain the righteous leadership and cadre line, continue to perfect the cadre management system and institution, and consistently improve cadre management principle and methodology. The socialism cadre system with China’s characteristic will generally become more sophisticated and prevailing.
Key words:the CCPCadre Management InstitutionCadre Management Systemthe Principle of Party Managing CadresMeritocracy Cadre 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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