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宇正 汤霓
摘 要 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是提升职业教育办学与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抓手,但当前我国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却面临着评估机构独立性缺失、评估水准专业性欠佳、评估结果权威性不高等现实困境。通过利益相关者理论可以确定政府、职业院校、教师、学生和社会在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中“统筹者”“深度参与者”“协同配合者”“直接受益者”“监督者”的角色定位,这五大主体共同推动了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的开展。因此,需立足利益相关者现实需求设计他们在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中的行动机制,通过明确政府边界、加强院校合作、满足师生需求、规范社会参与,促使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向高质量发展目标迈进。
关键词 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利益相关者;教育评价;角色定位;行动机制
中图分类号 G71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22)01-0012-06
教育评价对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发挥着研判、检验及预测的重要作用,而第三方评估作为传统教育评价的衍生,能让评价结果更具独立性、专业性与权威性[1]。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價改革总体方案》,对“党务和政府”“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学生”“用人单位”等主体提出了评价改革的重点任务,这为各主体参与教育质量评价、支持第三方评估的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2]。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要“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将其作为批复学校设置、核定招生计划、安排重大项目的重要参考”[3],这为职业教育深化评价改革树立了“风向标”,给第三方评估在职业教育领域的推广提供了政策遵循。然而,目前我国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的开展不容乐观,与美国、英国、德国等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本研究借鉴利益相关者理论,分析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中利益相关者的角色定位,并对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的优化提出对策建议,为深入推进职业教育管办评分离、完善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机制提供参考。
一、我国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面临的现实困境
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因秉承中立性原则,能有效实现职业教育领域“裁判员”身份与“运动员”身份的分离,对提升职业院校办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具有显著优势,是促进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抓手。然而,当前我国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在顶层设计与落地实践之间仍存在巨大鸿沟,严重影响了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进程。
(一)责权不清:政府立法供给不足,评估机构独立性缺失
近年来,我国出台的多部指导性政策文件都涉及职业教育评价,但针对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的专门性政策却相对陈旧。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缺乏具体的、可操作的制度与规则,导致第三方评估权责不清晰[4]。一方面,责权边界不明,多数评估机构无法获取真正意义上的评估“解锁权”。由于政府对职业教育评价的控制权较为集中,市面上的评估机构多以官方或半官方的组织形式出现,具有企业性质的非官方评估机构数量极少,因此评估机构独立开展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的自由度不大[5]。同时,从现实情况看,目前专门面向职业教育办学质量检测而设立的评估机构数量较少,部分评估机构或单位虽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如软科、艾瑞深中国校友会网、武书连课题组、武汉大学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等),但这些机构长年服务于高等教育的办学质量评价和学科评价,对职业教育评价的参与度不高。另一方面,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虽得到地方政府的关注,但在国家层面上仍处于“法律空白区”。目前,一些地方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已明确提出对第三方评估机构提出开展职业教育质量评估的要求,并特别突出了行业企业在第三方评估中的重要作用,如2021年浙江省杭州市印发《杭州市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了“鼓励企业和第三方培训评价组织积极参与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开发”的要求[6]。这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区域内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体系的完善,但从全国范围看,依旧存在强制性不足、涉及面狭窄、法律效力较低的问题,无法深化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的推广与改革[7]。因此,从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的权责角度来看,由于我国未将第三方评估机制的行动规范纳入国家法律层面,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开展的独立性逐渐消解,导致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的合法地位难以保证。
(二)能力受限:评估人才严重匮乏,评估水准专业性欠佳
第三方评估的社会公信力不仅依赖于政府对于评估规范性的引导,而且很大程度上源于评估机构的专业化程度,专业化程度的高低会对评估机构的运行产生重要影响。当前我国评估机构在开展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时,往往会邀请省市级职教发展促进会或行业协会带头人、高校职业教育学者、职业教育技能大师等人员作为评估顾问或评估专家[8],使得当前第三方评估在评价指标制定上呈现一种“唯专家”“唯权威”的态势,这很容易由于个人主观性倾向造成评价指标的不客观,最终造成第三方评估结果失真的问题。职业教育领域的评价应是多途径、多元化、多方位的,只有纳入具有一定市场规模的企业进入第三方评估体系,才能让评估手段更加合理,从而真正推动职业教育办学质量提升,形成“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教”的良性循环。同时,目前挂靠在高校的评估机构总体来看积极性不高。这类评估机构中的专业评估人员多为高校学者或行政人员,他们能较好地完成第三方评估的管理工作,但对技术性要求高的评估指标制定、评估数据采集与分析、评估结论总结等工作缺乏理论性指导。加之这类评估机构的人才梯队呈现扁平化状态,企业专家、程序员、数据分析师、精算师等技术人才在其中的占比较少,这便造成评估机构面临人员结构单一、评估能力不足、数据分析能力较差等现实问题。导致上述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独立经营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缺乏稳定的编制岗位,薪资待遇不高,所提供的岗位无法吸引更多评估人才的加入,也正是由于专业评估人才在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中的严重缺位,使得目前市面上大部分评估机构所使用的评价方法和技术相对陈旧,无法根据职业院校的实际办学情况定制个性化地评估方案,严重影响了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获得社会认可的机会[9]。
(三)主体倦怠:参与主体活跃度低,评估结果权威性不高
职业院校是评估机构开展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的主要服务对象,然而当前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更多关注院校资源配置、教学改革、课程开发等内容,忽视了教师和学生对院校办学质量监控的重要作用,使真正需要加入到第三方评估的参与主体反而成为蛰伏型利益相关者。一方面,许多职业院校对第三方评估价值与意义的认识还不到位,导致消极应对、数据隐瞒的状况时有发生。从职业院校的角度看,第三方评估存在着“评价内容缺乏体系性”“评价技术及方法缺乏专业性”“自我评价容易遭到师生抵制”“评价过程易受人际关系干扰”“评价结果公信力不足”等方面的问题[10],所表现出的评价局限性非常明显,使得学校师生、行政人员对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心存芥蒂”,并不愿意评估机构打破既定的教学生活。另一方面,当前评估工具理性色彩过于浓厚,对教师、学生等主体的关注程度有所弱化。例如,武汉大学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和中国科教评价网研发了“中国高职高专院校竞争力排行榜”(俗称“金苹果高职排行榜”),这一排行榜的数据来源为“政府部门统计数据资料(年鉴、报表等)”“国内外有关数据库”“有关政府部门、高校的门户网站”“有关刊物、书籍、报纸、内部资料等”“课题组多年累计的‘基础数据库’”“高等职业院校的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六个部分,对微观层面的学生职业素养培育、职教师资队伍建设等要素关注度不高。由此可见,多数评估机构依旧沿用高等教育领域的评价手段与方式,缺乏激励机制来调动其他主体的参与积极性,使得评价范围相对较窄,导致第三方评估结果权威地位的丧失。
二、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中利益相关者的角色定位
与职业教育有利益关联的任何组织与个体都可视为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中的利益相关者,其在第三方评估开展中具有不同的定位、取向、追求,将会影响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的成效。因此,通过利益相关者理论客观、科学地分析各利益相关者,有利于厘清它们在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中的类型与具体职能,并把握利益相关者参与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时的角色关系,见表1、图1,这有助于从根本上破解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所面临的现实问题。
(一)以政府为代表的统筹者:通过政策手段提高第三方评估地位
在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体系中,政府以“统筹者”的身份履行着对第三方评估的推广义务,因此政府的角色行为会对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的开展产生重大影响。政府往往通过颁布政策文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供保障资金等方式参与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为第三方评估提供有效的制度统筹,这种“有效”是指为第三方评估的开展建立良好的制度环境。政府作为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体系中的政治主体,通过完善教育经费体系、利用政策杠杆、加强教育立法等方式融入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加强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的合法性地位。具体而言,政府能够建立全面且具有常规性的职业教育督导制度,加强职业教育办学质量督导机构的建设,强化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的督导、问责和激励功能,推动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职业院校切实落实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的深度开展[11]。
(二)以院校为代表的深度参与者:通过贯彻落实推动第三方评估开展
职业院校必须明确职业教育的类型地位,建立贯彻类型化、体现特色化、着力全面化的教育评价体系,从而协调与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保证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的开展。一般而言,此处提到的职业院校是指以党委书记、校长为代表的党务或高级行政人员,在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开展过程中,他们是院校内部治理的核心成员,是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制度的主要执行人员,同样也是第三方评估开展的“联系员”与“协调员”,是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体系中的深度参与者。深度参与包括“接受—执行”和“传达—控制”两方面。一方面,相较于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职业院校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已经形成完善的政策支持网络,根据国家对教育评价的最新要求,能高效地将以往积累的外部资源转化为深化评价、聚合评价、完善评价的资源优势;另一方面,职业院校的行政或管理人员对院校的教职工和学生具有一定控制权和支配权,职业院校可以开拓多元化、便捷化、全员化的院校办学质量监控渠道,有效增强院校服务地方行业产业的能力,提升职业院校办学资源的保障条件,从而激发师生参与第三方评估的热情和主动性。职业院校作为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的主体对象,往往会通过校务委员会协调各方资源,引导其他利益相关者深度参与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
(三)以教师为代表的协同配合者:通过权益维护调动第三方评估活力
教师队伍作为职业院校的重要人才资源,是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中的关键利益相关者。2019年10月,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对职教教师的考核评价提出了“引进第三方职教师资质量评价机构,不断完善职业教育教师评价标准体系,提高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的具体要求[12],职业院校教师参与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既是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也是提升个体综合素质、维护个人权益的基本权利。在教师的参与下,第三方评估将更加关注职业院校教师资质的认定、教师的聘用以及教师岗位考核等方面的指标制定,这对畅通行业企业专业人才的从教渠道、打通职业院校教师和企业人员之间的合理流动、增强第三方评估活力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而从学校发展的角度考虑,职业院校教师深度参与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有助于职业院校形成稳定的内部评价反馈闭环,有助于提高职业院校的育人能力与人才培养质量。作为协同配合者,以教师为代表的教学主体可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教师发展中心、院校工会等渠道参与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以表达教师群体的利益诉求。
(四)以学生为代表的直接受益者:通过主体身份强化第三方评估功能
学生的发展水平是评价职业院校办学质量的重要指标,职业院校在育人、行政、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行为都必须以学生的发展为出发点与落脚点,学生是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中不可或缺、但又容易被忽略的利益相关者。学生推动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开展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功能的强化上,即健全第三方评估评价体系、深化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两个方面[13]。第一,学生全面发展的现实要求倒逼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体系的健全。当前职业院校将理想信念、职业精神、工匠精神等内涵贯穿人才培养的全过程,考量职业院校学生的标准也不再仅仅局限于知识与技能水平,这就要求评估机构健全评价体系,通过更具专业性的评估手段全面掌握学生学习情况。第二,学生成长成才的需求促使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创新考试招生制度。为使学生的学习成果得到社会的认可与关注,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需要探索更具权威性的评估机制,在评估机构的介入下,建立“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招生考试办法,健全职教高考评价体系。总体而言,学生参与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的权利长期受到忽视,职业院校学生缺乏参与教育评价的制度渠道,第三方评估可以有效提高学生参与评价的意识,让学生通过学代会、师生听证会、学生会权益保障中心等途径切实表明自身的利益訴求。
(五)以社会为代表的监督者:通过质量问责加强第三方评估反馈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是职业教育的重要使命,当前职业教育的发展离不开社会其他成员的参与和支持,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可以加强与社会其他主体间的深度合作,完善第三方评估的反馈机制,强化第三方评估结果的应用价值。用人单位、行业、校友、家长等群体是社会的主要代表,他们为职业院校办学提供了重要的外部资源支持,是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重要的外部利益相关者。社会是职业教育的办学合作者,更是職业教育办学质量的“检验者”与“监督人”。因此,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与社会的交流合作是一次提升职业教育适应性的极佳机会,只有建立有效的、社会深度参与的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反馈机制,才能使职业教育朝着产学研融合的良性方向迈进[14]。作为监督者,社会成员主要通过校友会、家长代表大会、产学研合作平台、产业学院等方式和途径参与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
三、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中利益相关者的行动机制
通过对我国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现实情况与利益相关者角色定位进行分析可知,利益相关者与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之间存在着错综复杂的联系,互惠性发展成为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开展的基础。为此,要站在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利益相关者的需求角度设计各主体的行动机制,促使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朝着更高目标不断迈进。
(一)明确政府边界,重塑第三方评估价值导向
政府作为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的统筹者,需转变传统教育评价的观念与思维,明确自身的引导作用,通过立法和建立制度,推动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制度的完善。一方面,政府要本着“立法先行”原则,赋予评估机构更高的法律地位。只有上升到法律层面的评价制度才能更具强制性与推广性,因此政府要以立法的形式厘清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中利益相关者的责任与权利,将原本由政府主导的职业教育评估工作科学化、合理化地转移到评估机构,并引导其他利益相关者配合执行。同时,政府要运用好政策杠杆来明确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责权边界,规避各利益相关者因角色异位而造成的越权管理和过度干预情况[15]。另一方面,政府要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来规范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的开展。例如,政府可以加快建立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认定和准入制度,出台相应的评估人员上岗制度,提高评估机构的标准和门槛,优化第三方评估机构的服务质量[16]。同时,政府还要建立监督、审查以及问责制度,通过制度增补实现国家顶层设计的落地生根,进一步巩固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的合法性地位。
(二)加强院校合作,推动第三方评估智能变革
针对我国职业教育评价中存在的“创新性不足”问题,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可加强院校间的合作,建立职业院校办学质量大数据平台,通过云计算、AI技术等技术手段处理数据、分析数据、发布数据,从而弥补这一不足。首先,通过多种技术做到“量体裁衣”。第三方评估可根据评估院校的特色,开发种类各异的测评工具,实现个性化、定制化的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服务。例如,评估机构可以通过现场考察、问卷调查、接受投诉等方式提高第三方评估的公平性与客观性,同时在开展评估活动时,时刻关注评估对象的个性化特征,正确、合理地使用不同评估工具,坚持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提高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的专业性与针对性。其次,通过智能联网做到“深度挖掘”。评估机构要借助“互联网+”模式,通过分析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情况,实现职业院校办学数据的网络化,推动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朝着智能化方向发展,深度挖掘大数据赋能后“互联网+职业教育”的独特潜能[17]。最后,通过实时发布做到“公正透明”。要形成职业院校之间的办学合力,建设职业院校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加持下的办学质量大数据平台,做到第三方评估结果的及时发布,通过技术手段减少甚至杜绝不专业、不公正的行为。
(三)满足师生需求,丰富第三方评估参与主体
师生是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中的重要利益相关者,然而当前他们参与职业教育办学改革的能力和途径相对有限,导致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开展过程中教师和学生主体地位不高、评估范围模糊、评估规则异位等问题。因此,需从多角度重构师生参与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的保障机制,满足师生参与院校办学改革需求,推进职业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方面,要强化师生参与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的主体地位。职业院校要促进师生与学校领导、企业人员、评估专家等其他主体之间的互动,弥补师生在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中的主体缺位。具体而言,可以加强第三方评估参与成员的结构分化,在相关法律中明确教师和学生的独特地位。另一方面,要保障师生参与职业教育办学改革的权利。在确立师生参与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的合法地位后,要确保师生享有参加学校教学改革、课程开发的权利。职业院校要充分利用师生组织,让学校全体成员了解参加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的目的、意义及流程,确保师生能够正确、便捷、有效地行使自己的参评权[18],使更多的教师和学生参与到职业院校办学改革中去。
(四)规范社会参与,激活第三方评估治理机制
建立健全与职业教育类型特征相适应的第三方评价机制,完善和规范社会参与下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体系,是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评价改革的重要命题。首先,需完善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使更多主体关注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职业教育的最主要特征之一是跨界融合,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要注重社会与职业院校的合作,关注多元育人评价体系的构建,将产教融合、家校联合、多元共治等元素纳入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中,提升职业教育多元办学质量。其次,要加强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结果的应用性,使更多主体参与到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中。如何引导行业企业、家长、校友等主体有效利用第三方评估结果,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在职业教育办学中的引导、诊断、激励作用是职业教育改革的重点。因此,可以通过建立“内外耦合”的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治理制度,通过职业院校和社会的合作,完善职业教育内外部质量保障体系,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能更加便捷、迅速地了解合作办学的效果质量[19]。最后,要突出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的利益分享性,使更多主体产生强烈意愿投身到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中。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的开展要从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链条出发,让社会各界能够灵活地通过多种渠道参与人才培养和第三方评估的全过程,鼓励有条件的社会主体以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并能从中获得相应的权益,激发社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改革的热情。
综上所述,随着国家对职业教育的不断重视,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所暴露出的问题却愈加明显,这使得原本极具制度优势的第三方评估很难发挥其重要作用。只有厘清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中利益相关者的角色定位,才能有效加强“政校师生社”之间的沟通协作力度,最大程度发挥这些利益相关者在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中的独特优势,保障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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