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建波 吴致君
摘要: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着力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当前,“三农”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主要瓶颈和关键问题,加快建设新型职业农民队伍,适应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已成为当下亟待解决的问题。本研究基于乡村振兴战略视域下,对我国新型职业农村培育路径进行了研究,并针对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促进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与发展。
关键词:乡村振兴战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路径
1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意义
1.1新型职业农民的内涵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我国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城镇化水平也逐
年提高,农村和土地对传统意义农民的吸引力逐步减弱,农村劳动力开始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数量急剧减少,并呈现出劳动力人口素质下降、老龄化、年轻人不愿进行农业生产等突出问题。我国农业生产面临着后继乏人的窘境,如何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如何种地”、“怎样种好地”的问题也随之出现。在这样鲜明的时代背景和明确的人才需求下,新型职业农民概念由此产生。
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新型职业农民”的概念,新型职业农民概念的提出,意味着“农民”是一种自由选择的职业,而不再是一种被赋予的身份。习近平总书记用九个字精炼概括了其基本特征,即“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作为未来现代农业的主体,新型职业农民在身份、素质能力等方面都区别于传统农民,并赋予其极高的新型标准。可以概括为:热爱农业、在农村或者乡镇居住、长期将农业生产作为主业、并通过农业生产、经营活动获得经济收入、并且自身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质、专业的生产技能、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较高的职业道德规范、掌握农业经营服务管理以及融合发展等现代农业必备素质的群体。随着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信息化的发展,对新型职业农民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因此对其内涵的定义也处在不断发展之中。
1.2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对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意义
乡村振兴战略是党和国家因时制宜提出解决“三农”问题、推动农村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实现全面完成脱贫攻坚、实现全面小康社会、持续深化改革开放的关键所在。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转型期,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大量高质量人口和适龄劳动力流入城市,导致农村生产发展活力不足,亟需培养大量高质量人才为农业现代化建设服务,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既是当务之急,又是长远大计。
重农固本,既是安民之基、也是治国之要。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不仅能解决“谁来种地”的问题,还能解决“怎样种地”的问题,从根本上解决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问题,也是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主要动力。
作为振兴乡村、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主体,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既是丰富农村现代化的内涵,也是农村社会有机化发展的重要表現。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对于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乡村振兴战略视域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存在的问题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历届党和政府均高度重视,自2004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已经连续18年聚焦三农问题[1-5],伴随着各种强农惠农政策的出台,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基础不断夯实。
各省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稳步推进,全国新型职业农民技能培育规模逐步扩大。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总体上呈现出稳中向好的趋势,但也存在文化程度较低、后备人才不足、培育机制和保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究其原因,城乡融合发展的不足导致农村人口流失严重,传统的小农经济淡化教育培训的倾向依然存在,乡村财力不足致使培训基础设施不健全,多部门交叉管理致使培育流程存在弊端等等。应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问题产生的原因,精准施策。
2.1 培育机制不健全,针对性不强,培训效果不明显。
当前,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尚处于摸索阶段、在培育机制、培育对象、培育内容等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短板,培训效果不明显,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策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
在培育机制方面,我国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机构庞杂,培训项目名目繁多,农业农村局、国务院扶贫办公室、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均有相关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培育资源分散,无法形成政策合力,无法形成系统性、稳定性的培育机制体系。
在培育对象的选择上,缺乏相关筛选机制,未在培训之前做好充足的调研,未确定好农民的培训需求及意愿,存在较大的随意性,部分培育工作搞形式,走过场,培训效果不佳。
在培育内容的选择上,当前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主要着重于传统农业生产技术的培训,内容主要以理论讲解为主、实践操作较少、教学采用“满堂灌”模式、与学员缺乏互动,由于与生产实际的结合度不高,对实际生产指导作用较小,学员普遍不感兴趣,难以有效满足农民多元化的学习需求。
2.2培育资金投入不足,培育条件有待改善
作为一项惠农工程,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离不开国家资金支持。
当前,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资金来源渠道相对单一,资金数量有限。由于没有足够的财政投入支撑,导致优秀的师资不能正常引进,办学组织不能有效的运转,很多基层培训机构设施陈旧、落后,无法适应新型产业发展的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培训效果。因此财政投入不足是形成农民职业教育问题连锁反应的根本原因。
就目前来说,现阶段,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财政投入是不足以完全支撑整个农民职业教育大厦的,无法满足农民多元的教育诉求,因此政府有必要进一步加大教育资金的投入。
2.3 农民成为新型职业农民意识薄弱
新型职业农民是振兴乡村、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主体。受农村环境和农民自身思想的影响,大部分农民没有充分认识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重要性和对自身劳动技能的提升作用,对成为新型职业农民的主体意愿不强,同时对自己缺乏明确职业定位和职业规划,因此存在对培训的抵触情绪,对主动参与农业技能培训缺乏主观能动性,积极性不高,在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推广方面缺乏主动性。
2.4 农村职业教育的部门协调机制不健全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必须紧紧围绕现代农业发展对新型职业农民的需求,加强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组织领导,在重点对象分类施策、构建政策支持体系、创新机制与模式等方面努力探索实践,才能不断提升培训质量。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能否有效、有序地开展,以政府为主导的培训主体能否较好地协调合作是重要影响因素。当前,我国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政府部门较多,但是各部门之间尚没有形成统一的协同管理模式,在协调沟通机制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各部门依托自有资源分别在自己职責范围内组织培育项目、导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多而杂、培训内容在不同部门之间重复开设,使得有限的培训资源被闲置或浪费,甚至还出现重复培训的情况,由于难以统筹调配培训经费,让每笔培训经费落到实处,使得各部门之间难以形成整体合力,阻碍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顺利开展,造成培育整体效果不够理想等问题。
3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路径选择
3.1加强顶层设计,健全培育机制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一项基础的社会事业,具备社会公共用品的属性,各级地方政府在制定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计划时,应坚持人才培养与当地产业发展相结合,紧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做好培训前的各项调研工作,确定好农民的培训需求及意愿,针对农民所需、产业所需来进行教学计划和内容的制订,逐步形成一套具有系统性和稳定性的培育机制。
针对当前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师资不足问题,通过与当地的农业科研院所、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涉农高校等开展深入合作,共建培训实训基地,加强实践学习,着力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师资的理论知识水平和实践经验,促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进程的发展,提高农业经济效益。
3.2 统一思想,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宣传力度
信息化时代,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应紧跟时代潮流,充分运用网络、微博、QQ、微信、抖音、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国家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相关惠民政策以及所取得的成效,在全社会营造一种全民积极参并持续关心新型职业农民发展的良好氛围,在舆论环境中形成“争做新农人”的积极氛围,通过舆论宣传,提高新型职业农民的社会影响力,同时树立起职业农民的职业自豪感和社会使命感,激发他们积极加入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的强烈愿望,吸引更多的农业人才加入其中,使我国现代农业发展后继有人。
3.3精准遴选培育对象、开展分类培训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的遴选是做好培育工作的基础,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大背景下,各级地方政府应结合乡村振兴对农业人才的实际需求,对培训对象进行充分调研,了解农民的学习需求和学习规律,并严格按照《“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要求进行人员的遴选,甄别和遴选一批具有一定文化基础和科学知识,具有较大培养潜力的农民实施培育,同时对培育对象进行分类,不同的培育对象分产业、分阶段有计划的进行“因材施教”,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有的放矢,培育效果才能得到根本保证。
3.4 加大投入,全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离不开政府资金的大力支持,当前,我国新型职业农民的教育培训经费面临着经费来源单一、投入不足、培训经费的使用缺乏监督和保障的窘境,存在严重不足现象,有必要建立起政府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逐步加大从中央到地方的资金投入力度,同时拓宽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资金投入渠道、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补贴制度,保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资金充足。
围绕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这一总体目标,精准制订培训方案,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农民培训。同时结合本地区优势主导产业以及农民实际需求,开展农业生产技术、经营管理等相关农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壮大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3.5 创新培育模式,统筹培育资源,提高培育质量
现阶段,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存在一定程度短板,尽管坚持了政府的主导作用,但是没有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有必要建立一种“专门机构+多方资源+市场主体”教育培训体系,鼓励引导符合标准的市场主体参与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积极作用。
一是为满足不同人群的培训需求,针对农民群众白天忙于务农,空余时间少的问题,充分利用农闲时间组织人员采取小班制培训;二是统筹培训资源,采用联合办班形式,提高培训方式的多样性;三是支持农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主体结合自身要求,开展农民培训;四是采取理论学习与实践操作相结合,本地学习与外出考察相结合的培训方式,为新型职业农民的就近学习、实践操作、创新创业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服务;五是为检验培训效果,选聘一批农业院校的知名教授或农业科研院所的专家开展入户指导;六是各级政府充分发挥服务监管职能,对本地区职业农民培育师资进行整合、优化,建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相学习的培训师资体系。
4 结语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是关键。新型职业农民是推进我国农业现代化的中坚力量,加大新型职业农民技能培育,壮大农村技能型、知识型人才队伍,是解决“三农”问题中将来谁种田、种好田的迫切要求,也是加快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的需要。
随着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的推进,一些短板也将逐渐凸显出来,特别是培育对象不够全面、培育体系不能满足发展需要、培育水平存在区域差距、效果缺乏跟踪评价等,这些问题亟待我们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我国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将更加科学化、具体化、制度化,实现从试点到全面、从培训到培育的质的转变。
参考文献:
[1]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
[2]《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 [M].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
[3]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4]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
[5]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M].北京: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6.
作者简介:黄建波(1986-),湖北红安人,硕士,主要研究方向:农村职业教育,三农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