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珍高
【摘要】本文立足于小学数学日常教学的真情实况,从“积极创建多媒体情境,增加课堂丰富程度”“合理创建问题情境,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结合创建生活情境,促进学生运用知识”三个基本点出发,较为充分地探究了情境教学法在小学数学教学中的合理应用策略,旨在有效提升学生们在课堂上的学习效率和质量。
【关键词】小学数学;情境教学;多媒体情境;问题情境;生活情境
伴随着新课标理念的逐步落实,现阶段的小学数学教育的形式和内容也越来越多种多样,这其中就包括了情境教学法的应用,对此教师们也要及时提高自身的专业教学素养,进而更好地利用情境教学法来促进学生们对知识的深入吸收。除此之外,教师在应用情境教学法的过程中也要始终坚持学生们的主体地位,要能够充分激发学生们在情境中主动、自觉探究的意识状态,以便充分加强学生们的体验认知,进而学生们也更加容易把握知识间的内在规律,最终有效构建起小学数学知识网络体系。再有便是教师要确保学生在爱学、乐学的基础上会学,更要能够在一些生活场景中会用数学知识,进而也真正实现数学教育的实际价值。
一、积极创建多媒体情境,增加课堂丰富程度
数学知识有着一定的抽象性和枯燥性,所以小学数学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就要积极创建多媒体情境,从而有效增强知识的形象程度和趣味程度。除此之外,多媒體技术在数学课堂上的应用,一方面活跃了课堂学习环境,而另一方面也大大拓充了学生们的课堂学习资源,进而学生们在有限的时间内就可以学到更多感兴趣的知识内容,最终逐渐建立起对数学学科的长期学习兴趣。
例如,任课教师在教学“位置”这一单元的内容时,就可以利用多媒体向学生展示出一组漫画图片,并询问学生:“你们看,小动物们一大早就排好队在做操,其中有一个动物是老师喜欢的动物,它在第三排第二个,你知道老师喜欢的是什么动物吗?”从而利用多媒体创建出了趣味的教学情境,有效的激发了学生对本节内容的学习兴趣。此时教师便可以利用多媒体向学生展示出学校的平面地图图片,并让学生根据地图更加生动形象的观察不同地方在地图上的位置,有效的增加了课堂的丰富程度。
二、合理创建问题情境,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小学数学教育的核心目标之一便是培养学生们的创造性思维,对此教师就要善于合理创建问题情境,从而有效刺激学生们的思考学习兴趣。与此同时,教师在设计问题的时候要充分考虑学生的实际情况,要能够结合学生们的认知能力、兴趣爱好等一系列的因素来科学合理地设置问题的难度和数量,以及发问的时机等等,要确保学生们在问题情境中有着充足的探究兴趣,这样一来学生们对知识核心本质的理解和吸收也才会更加深刻。
例如,任课教师在教学“组合图形的面积”这一单元的内容时,就可以询问学生:“同学们都玩过七巧板吗?”“在七巧板里都有哪些图形呢?”学生回答:“有长方形、三角形、平行四边形等等,”从而利用不同问题导入本课知识点。当学生在计算组合图形的面积时,教师可以首先引导学生将组合图形用分割线分开,然后询问学生:“现在你观察一下看看这个图形被分为哪些图形了?”从而引导学生去观察组合图形,并有效的计算组合图形的面积,有效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升课堂教学效率。
三、结合创建生活情境,促进学生运用知识
人类在生活的过程中创造了数学,而数学也更好地改善和促进了人们的生活水平的提高,也因此教师就可以从生活的角度出发建立教学情境,从而更好地促进学生们掌握应用知识的能力。除此之外,教师也要引导学生们在生活中做一个心思细腻的人,要懂得观察和发现生活中的数学问题,从而能够结合自身所学知识去分析和解决这些实际问题,最终促使学生们在活学灵用知识的过程中有效加深对知识的掌握程度。
例如,任课教师在教学“可能性”这一单元的内容时,就可以利用一些生活中学生常见的例子为学生创建生活化的教学情境。比如“在下周的班会上,老师想组织学生给大家表演节目,老师拿出了三张卡片,上边分别写着唱歌、跳舞、说相声,”教师让三位学生分别来抽签决定表演的节目,那么第一位学生抽到说相声的可能性为多少呢?从而引起学生之间的思考和讨论,此时教师便可以引入“一定”、“不可能”、“可能”等表示事情发生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的概念,学生在教师生活化情境的引导下便会逐渐掌握对数学知识的应用。
总而言之,在新时代的教育背景下,小学生一来较以往有着更广泛的学习需求,二来则是传统的教学方式较为枯燥乏味,所以教师也有必要不断设计诸如情境教学等类的新颖教学模式,从而有效吸引学生们的课堂注意力。除此之外,教师不仅要重视学生们对于基础知识的掌握,更要能够着重于锻炼学生们的学习能力和思维,要保证能逐渐具备举一反三的学习意识和习惯,这样一来才能够在后期的教学过程中达到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1]冶飞雪. 探究情景教学法在小学数学教学中的应用[J]. 幸福生活指南, 2019, 000(023):P.1-1.
[2]王玉平. 情景教学法在小学数学教学中的应用策略探析[J]. 科技资讯, 2019, 1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