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注韩文公文集》音注勘正

2021-11-04 00:41尧,
关键词:广韵注音字形

刘 尧, 钱 毅

(1. 浙江传媒学院 国际文化传播学院, 浙江 杭州 310018; 2. 邵阳学院 文学院, 湖南 邵阳 422000)

南宋祝充(今浙江江山人)所注的《音注韩文公文集》是我国现存韩愈集宋代刻本中价值最高的版本之一[1]69。近代文献学名家傅增湘先生曾说过,研读韩集,“若求一家之言,则舍祝氏莫求矣”[2]605。祝氏以“音注”二字名书,以音切注释为主,包含了三千多条音注,文献价值突出。经笔者研究,祝氏《音注韩文公文集》是一个非常典型的宋代吴音样本,是研究汉语语音史及宋代吴音的重要材料,值得汉语史学者关注。

笔者近日在研读该注本时,发现部分音注材料在流传过程中已经产生了诸多文献问题,可归纳为倒文、夺文和讹文三类。为了给学界提供一份可靠信实的音注材料,笔者不揣简陋,将各种问题分类列举如下,以就正于方家。

《音注韩文公文集》(以下简称祝本)现仅一个版本存世,即国家图书馆藏宋刻本。后《中华再造善本》和《衢州文献集成》据此本影印。本文以《中华再造善本》影印国家图书馆藏宋刻本为研究底本[3],适当参考台北“故宫博物院”藏宋刊本《昌黎先生集》[4](以下简称台本)、南京图书馆藏宋刻本魏仲举《新刊五百家注音辩昌黎先生文集》[5](以下简称魏本或《五百家注》)、山西省祁县图书馆藏宋绍定二年(1229)张洽刻本朱熹《昌黎先生集考异》[6](以下简称朱本)及国家图书馆藏宋刻本文谠注、王俦补注《新刊经进详注昌黎先生文》[7](以下简称文本)。

一、倒文

倒文主要指的是该书中音注顺序颠倒的文字,共1处。

卷四《郑群赠箪》:“青蝇侧翅蚤虱避,肃肃疑有清飚吹。”注:“飚,遥卑切。”(4-2右1(2)“4-2右1”是指该被注字出现的位置在第四卷第2页右栏第1行。后同。)

案:“遥卑切”,当作“卑遥切”。

“飚”,祝氏注“遥卑切”,支韵以母。“飚”,《广韵》《集韵》未见。“飚”“飙”二字互为异体。祝氏共注该字八次,除此处作“遥卑切”外,其余七次皆作“卑遥切”。又《集韵》“飚”“飙”二字互为异体。“飙”,《广韵》甫遥切,《集韵》卑遥切,读宵韵帮母,音同祝氏所注“卑遥切”,与此处“遥卑切”声韵皆不同。而将“遥卑切”的反切上、下字的顺序颠倒过来,即作“卑遥切”,同于该字他处七次的读音。因此,此处当是误将反切上下字顺序颠倒了,当正。

二、夺文

夺文主要指祝充所注反切中所遗漏的文字,仅1例。

卷三十八《进撰平淮西碑文表》:“儒宗文师,磊落相望。”注:“磊,上鲁切。”(38-6左2)

案:“上鲁切”,当作“上鲁猥切”。

“上鲁切”,姥韵禅母;“磊”,《广韵》落猥切、《集韵》鲁猥切,读贿韵来母。音注与《广韵》《集韵》声韵皆不同。祝氏常以“上某某切,下某某切”的方式为双音节词加音注,“上”指的是双音节词的第一个字,而“下”指双音节词的第二个字。此条“上”字应当不是反切上字。“鲁”为来母,“上鲁切”可能有脱字。此处,“磊”字当从《集韵》作“鲁猥切”,“上鲁”下当漏“猥”字。

三、讹文

讹文主要指被注字或注音字有错误的文字。该注本共42例,其中被注字讹6例,注音字讹35例,被注字、注音字皆讹1例。

(一)被注字讹

1.卷三十《平淮西碑奉敕撰》:“大慝适去,良莠不媷。”祝充注:“媷,奴豆切,器也,以刺地除草;又音蒿,除田草,《诗》以媷荼蓼。”(30-8左3)

案:“媷,奴豆切,又音蒿”,当作“耨,奴豆切;薅,音蒿”。

《广韵》“媷”,烛韵日母而蜀切,“懈堕也”,音义与祝氏注皆不符,此被注字“媷”恐有误。

《广韵》:“槈,《说文》曰:‘薅器也’,《纂文》曰:‘耨如铲,柄长三尺,刃广二寸,以刺地除草也’。奴豆切。耨,上同,《五经文字》云:‘经典相承从耒久,故不可改’。”《说文解字系传》通释卷十一:“槈,薅器也,从木辱声,臣锴曰:‘薅音蒿,即耘田也。槈,其器也,以意作。’奴垢反。”

那么,“耨”是薅器,“耨”“薅”二字在意义上有所关联,加之形近,导致二字相混用。注者可能就以为除草的动作和工具可以用同一个字表示,读“奴豆切”指工具,读“音蒿”指动作。

“媷”“耨”二字当是形近误刻,故此处当作“耨,奴豆切;薅,音蒿”。

2.卷二《县斋有怀》:“雷威固已加,飚势仍相借。”注:“飚,其遇切”(2-8左5)

案:“飚”,当作“飓”。

“其遇切”,遇韵群母。《集韵》“飙”,宵韵帮母卑遥切。音注与《集韵》相差甚远,似不符。“飚”,台本、魏本、文本皆作“飓”,且魏本、文本皆为之注“其遇切”。音注“其遇切”应是注“飓”字。可能是“飓”“飚”二字形义皆近,而致误刻。

3.卷五《射训狐》:“聚鬼征妖自朋扇,罢掉栱角颓既涂。”注:“既涂,上许气切又其冀切,仰涂也,《书》‘惟其涂塈茨’。”(5-17左6)

案:“既”,当作“塈”。

《广韵》:“既,已也。”《广韵》所注“既”字之字义与祝氏所注“仰涂也”不符。且注中引《书》作“塈”,被注字恐有误。台本、魏本此字皆作“塈”。“塈”,《广韵》收二音,至韵群母具冀切,仰涂也;未韵晓母许既切,仰涂。“塈”之音义与该本皆同,但反切用字不同,此条可能是祝氏自创音切。故“既”宜作“塈”。

4.卷九《和崔舍人咏月二十韵》:“属思摛霞锦,追欢罄缥瓶。”注:“罄,普沼切。”(9-6左3)

案:“罄”,当作“缥”。

“罄”,普沼切,小韵滂母;该字《广韵》读径韵溪母苦定切。音注“普沼切”与《广韵》“苦定切”之音迥异。今核原文,作:“追欢罄缥瓶。”原文之中“罄”“缥”二字连属。《广韵》“缥”字作“敷沼切”,读小韵滂母,正与祝本“普沼切”音同,则此处音注“普沼切”应是给“缥”字注音。

5.卷九《酬振武胡十二丈大夫》:“横飞玉盏家山晓,远蹀金呵塞草春。”注:“呵,苦何切。”(9-8右10)

案:“呵”,当作“珂”。

“苦何切”,歌韵溪母;《广韵》“呵”,歌韵晓母虎何切。音注与《广韵》韵同声不同。“呵”,台本、魏本、文本皆作“珂”。《广韵》“珂”,苦何切。音注与“珂”同音。此处被注字可能本是“珂”字,后因“呵”“珂”二字形近而误刻,当正。

6.卷十一《原道》:“鳏寡孤独廢(3)“廢”为“废”繁体字,因说明需要,文中使用繁体。下文“務(务)”“應(应)”“聖(圣)”“堅(坚)”“點(点)”“號(号)”“牀(床)”“亂(乱)”等字皆如此,不另进行说明。疾者有养也。”注:“廢,音廢。”(11-3左10)

案:“廢”,当作“癈”。

“廢”,祝氏注“音廢”。该字刘真伦曾有分析,认为被注字“廢”,原刻祝本当作“癈”。今刻本作“廢”,应为绍熙重刻时据注文改动。详见其《韩愈集宋元传本研究》第80页,此不赘述。

(二)注音字讹

1.卷九《郴州祈雨》注:“郴,音罙,桂阳郡。”(9-2右8)

案:“音罙”,当作“音琛”。

《广韵》“郴”,侵韵彻母丑林切;“罙”,支韵明母武移切。依《广韵》来看,“郴”“罙”二字音不同。魏仲举此条注“音琛”。“琛”“郴”二字在《广韵》中音同。又该本卷二十二《祭郴州李使君文》注“郴,音琛”。故可知“罙”字当是“琛”字形讹。此条宜作“音琛”。

2.卷一《感二鸟赋》:“出国门而东鹜,触白日之隆景。”注:“鹜,音鹜。”(1-1左10)

案:“音鹜”,当作“音務”。

“鹜”,音注用本字注音,似不当。《五百家注》魏仲举引祝充之说,注“音務”。“鹜”“務”二字在《广韵》音同。此处宜从魏本作“音務”。

案:“徒监切”,当作“徒滥切”。

4.卷一《元和圣德诗》:“无召水旱,耗于雀鼠,亿载万年,有富无窭。”注:“窭,都羽切,贫也。”(1-8右1)

案:“都羽切”,当作“郡羽切”。

“都羽切”,麌韵端母;“窭”,《广韵》麌韵群母其矩切:“贫无礼也”;《集韵》麌韵群母郡羽切,《说文》:“无礼居也,一曰贫。”音注与《广韵》《集韵》韵同声不同。“都”“郡”二字形似,此处可能是形讹。“都羽切”,当作“郡羽切”。

5.卷一《南山诗》:“新曦照危峨,亿丈恒高袤。”注:“袤,莫侯切,长也。东西曰广,南北曰袤。”(1-11右3)

案:“莫侯切”,当作“莫候切”。

“莫侯切”,侯韵明母;“袤”,《广韵》候韵明母莫候切,“广袤,东西曰广,南北曰袤”;《集韵》同。魏仲举此处引祝充之说,为“袤”字注音“莫候切”,与韵书同。“侯”“候”二字形近,此处可能是形近误刻。此处宜作“莫候切”。

6.卷一《南山诗》:“参参削剑戟,焕焕衔莹琇。”注:“琇,音琇。”(1-13右5)

案:“音琇”,当作“音秀”。

魏本此处注“音秀”。《广韵》“琇”“秀”同音,且二字形近。故可知“秀”当是“琇”字形讹,此处宜从魏本作“音秀”。

7.卷一《秋怀诗》:“空圿一片下,琤若摧琅玕。”注:“琤,楚耕切,又土耕切,玉声。”(1-15左4)

案:“土耕切”,当作“士耕切”。

“土耕切”,耕韵透母。“琤”,《广韵》楚耕切、《集韵》锄耕切,“玉声”,读耕韵崇母。音注与韵书音不同。魏仲举引祝充注作“楚耕切,又士耕切”。“土”“士”二字形近,此处可能是因形近误刻。“土耕切”,当作“士耕切”。

8.卷二《此日足可惜》:“切喜复窃叹,谅知有所成。”注:“切喜,一作慷慨。慨,口慨切。”(2-2右2)

案:“口慨切”,当作“口溉切”。

“慨,口慨切”。反切下字与被注字同,似不当,反切下字当有误。《集韵》“慨”,口溉切。“溉”“慨”二字形近,此处可能本从《集韵》作“口溉切”,后因形近而误刻。当从《集韵》作“口溉切”。

9.卷二《县斋有怀》:“指擿两憎嫌,睢盱互猜讶。”(2-8左7)

卷三《谒衡岳庙遂宿岳寺题门楼》:“庙内老人识神意,睢盱侦伺能鞠躬。”(3-6右12)

卷五《射训狐》:“咨余往射岂得已,候汝两眼张睢盱。”(5-17左10)

三处皆注:“睢,许佳切”。

案:“许佳切”,当作“许隹切”。

“许佳切”,佳韵晓母。“睢”,《广韵》许维切,“视貌”;《玉篇》“睢”,许隹切;读脂韵晓母。故可知“佳”字应是“隹”字形讹。当从《玉篇》作“许隹切”。

案:“立纪切”,当作“丘纪切”。

11.卷四《游青龙寺赠崔群补阙》:“前年岭隅乡思发,踯躅成山开不筭。”注:“踯躅,上音炙切,下厨玉切。”(4-3右2)

案:“音炙切”,当作“直炙切”。

“音炙切”,昔韵影母。从此条的注音形式可以判定“音”字处在反切上字的位置,并非是缺反切上字。《广韵》《集韵》“踯”字皆昔韵澄母直炙切。可知此处是“音”“直”二字形讹。当从韵书作“直炙切”。

12.卷四《齿落》:“忆初落一时,但念豁可耻。及至落二三,始忧衰即死。”注:“豁,呼扷切。”(4-9右8)

案:“呼扷切”,当作“呼括切”。

“呼扷切”,号韵晓母;“豁”,《广韵》《集韵》皆作末韵晓母呼括切。故可知“扷”字应是“括”字形讹。当从韵书作“呼括切”。

14.卷四《送侯参谋赴河中幕》:“策马谁可适,晤言谁为應。”注:“應,音應。”(4-13右3)

案:“音應”,当作“音膺”。

该字魏仲举引祝充之说,注“音膺”。“應”“膺”二字《广韵》同音,且字形相近。此处应是形讹,故宜作“音膺”。

15.卷五《寄崔二十六立之》:“还归非无指,灞渭扬春澌。”注:“澌,音澌。”(5-14左11)

案:“音澌”,当作“音斯”。

音注用本字作注,似不妥。魏本此处注“音斯”,“澌”“斯”二字《集韵》同音,又形近。故可知“澌”是“斯”字形讹,此处宜作“音斯”。

16.卷五《寄崔二十六立之》:“我有双饮盏,其银得朱提。”注:“朱,音朱。”(5-15右2)

案:“音朱”,当作“音殊”。

此处魏仲举引祝充之音切,注“音殊”。“殊”“朱”二字《集韵》同音,又形近。此处宜从魏仲举之说,作“音殊”。

17.卷五《射训狐》:“枭惊堕梁蛇走窦,一夫斩颈群雏枯。”注:“枭,聖尧切。”(5-17左11)

案:“聖尧切”,当作“堅尧切”。

“聖尧切”,萧韵书母;“枭”,《广韵》古尧切;《集韵》堅尧切;读萧韵见母。故可知“聖”字当是“堅”字形讹。音注当从《集韵》,作“堅尧切”。

18.卷六《宿曾江口示侄孙湘》:“林间无所有,奔流但潺潺。”注:“潺,土山切。”(6-7右9)

案:“土山切”,当作“士山切”。

“土山切”, 山韵透母;《广韵》“潺”,山韵崇母士山切。“土”字应是“士”字形讹。当从《广韵》作“士山切”。

19.卷七《南内朝贺归呈同官》:“余惟戆书生,孤身无所斋。”注:“戆,渉降切,愚也。”(7-5右6)

案:“渉降切”,当作“陟降切”。

“渉降切”, 绛韵禅母;《广韵》“戆”, 绛韵知母陟降切,“愚也”;《集韵》同。“渉”恐是“陟”之形误。“渉降切”,宜作“陟降切”。

20.卷八《城南联句》:“猛毙牛马乐,妖残枭鵅惸。”注:“鵅,柯鵅切。”(8-4左10)

案:“柯鵅切”,当作“柯额切”。

“鵅,柯鵅切”,反切下字与本字同,似不妥。“鵅”,《广韵》古伯切,《集韵》各额切,《玉篇》柯额切。《集韵》《玉篇》反切下字皆用“额”,且音注与《玉篇》反切相同。“额”“鵅”二字形近,此处当从《玉篇》,作“柯额切”。

21.卷八《城南联句》:“寺砌上明镜,僧盂敲晓钲。”注:“钲,音钲。”(8-5左3)

案:“音钲”,当作“音征”。

魏本注“音征”,“钲”“征”二字韵书音同又形近。此处应是形讹,宜作“音征”。

22.卷八《会合联句》:“朝绅郁青绿,马饰曜珪珙。”注:“珙,音珙。”(8-7右6)

案:“音珙”,当作“音拱”。

音注以本字注音,不妥。魏本注此“音拱”,“珙”“拱”二字《广韵》音同,又形近。此处应是二字形讹,宜作“音拱”。

案:“丑禁切”,当作“巨禁切”。

“丑禁切”,沁韵彻母;《广韵》“噤”, 沁韵群母巨禁切。此处恐是“丑”“巨”二字形讹。故宜从《广韵》作“巨禁切”。

24.卷九《荷池》:“风雨秋池上,高荷盖水繁。未谙鸣摵摵,那似卷翻翻。”注:“摵,山青切,陨落声。”(9-11右7)

案:“山青切”,当作“山责切”。

“山青切”, 青韵生母;《广韵》摵,生母麦韵山责切,陨落声。“青”“责”形近,此处当是形讹。此处宜从《广韵》作“山责切”。

25.卷十二《进学解》:“椳闑扂楔,各得其宜。”注:“扂,徒默切。”(12-3左12)

案:“徒默切”,当作“徒點切”。

“徒默切”,德韵定母;《集韵》“扂”,忝韵定母徒點切。故可知“默”字当是“點”字之形讹,此处宜从《集韵》作“徒點切”。

案:“音號”,当作“音虢”。

27.卷二十二《祭郴州李使君文》:“辍行谋于俄顷,见秋月之三彀;逮天书之下降,犹低迴以宿留。”注:“留,音留。”(22-5右7)

案:“音留”,当作“音溜”。

魏本为该字注“音溜”,“溜”“留”二字韵书同音,且形近。此处应是二字形讹,宜作“音溜”。

28.卷二十三《祭郑夫人文》:“未齓一年,兄宦王官,提携负任。”注:“齓,初斩切,又初谨切,毁齿也。”(23-6左8)

案:“初斩切”,当作“初靳切”。

“齓”字为“龀”字俗体。《广韵》“龀”,初谨切,又初靳切:“毁齿”,俗作“齓”。音注“初斩切”与《广韵》不符。“斩”为豏韵,“靳”为焮韵,二字韵不同,但字形相近。“斩”可能是“靳”之形误,此处宜作“初靳切”。

29.卷二十七《刘统军墓碑铭》:“公虽家居,为国喑噫;来告旁师,可破之计。”注:“喑,於合切。”(27-1左5)

案:“於合切”,当作“於含切”。

“於合切”,合韵影母;《广韵》“喑”,覃韵影母乌含切。“合”“含”二字形近,可能是形讹,此处宜作“於含切”。

案:“普未切”,当作“普末切”。

31.卷三十《唐故少府监胡公墓神道碑》:“以刚直龃龉不阿忤权贵。”注:“龃龉,上杯吕切又壮所切。”(祝30-5左4)

案:“杯吕切”,当作“牀吕切”。

“杯吕切”,语韵帮母;《广韵》“龃”,语韵崇母牀吕切。音注与《广韵》音声母不同。“杯”“牀”二字形近,此处恐是形讹,宜从《广韵》作“牀吕切”。

32.卷三十一《南海神庙碑》:“神具醉饱,海之百灵秘怪,恍惚毕出,蜿蜿蜒蜒,来享饮食。”注:“蜿蜿蜒蜒,上竒莺,下音延。”(31-2右10)

案:“上竒莺”,当作“上音莺”。

“蜿蜒,上竒莺,下音延”。从祝充的注音形式看,“竒”应该是“音”字形讹,“上音莺”,与“下音延”相对应。又“竒”是见母字,“蜿”是影母,用“竒”字作反切上字来注“蜿”似不当。因此,此处宜作“上音莺”。

案:“侯滥切”,当作“徒滥切”。

34.卷三十二《柳子厚墓志铭》:“虽少年已自成人,能取进士第,崭然见头角。”注:“崭,土咸切。”(32-4左4)

案:“土咸切”,当作“士咸切”。

《广韵》“崭”,士减切,“高峻”,又士咸切。“土”“士”二字常混,“土”恐是“士”字形讹。此处宜作“士咸切”。

35.卷三十六《送穷文》:“屏息潜听,如闻音声,若啸若啼,砉欻嚘嘤,毛发尽竖,竦肩缩颈。”注:“欻,详勿切。”(36-4左7)

案:“详勿切”,当作“许勿切”。

“详勿切”,物韵邪母;“欻”,《广韵》《集韵》皆为物韵晓母许勿切。故可知“许”字应是“详”字形讹,此处宜作“许勿切”。

(三)被注字、注音字皆讹

祝本卷四《崔十六少府摄伊阳以诗及书见投因酬三十韵》:“为官不事职,厥罪在欺慢。行当自劾去,渔钓老葭亂。”注:“亂,上患切。”(4-12右3)

案:“亂,上患切”,当作“薍,五患切”。

“上患切”, 谏韵禅母;《广韵》“亂”, 换韵来母郎段切。“上患切”与被注字“亂”之音义不符,此被注字恐有误。“亂”,台本、魏本、文本皆作“薍”。《广韵》《集韵》“薍”,皆读谏韵疑母五患切,“菼薍”。从上下文文意看,被注字作“薍”似更恰当。“薍”,魏本、文本皆注“五患切”,与《广韵》同。“上”字恐为“五”字形讹。“亂,上患切”,宜当作“薍,五患切”。

除了上述三类问题,在研读中发现祝氏还存有1例破读的现象。

祝本卷五《赠刘师服》:“匙抄烂饭稳送

之,合口软嚼如牛呴。”注:“呴,音许,《说文》‘吐而噍’,又音痴。”(5-7左5)

案:“呴,又音痴”,当作“呞,又音痴”。

“呴”,《广韵》收两音,一为遇韵晓母香句切,“吐沫”;一为厚韵晓母呼后切,“牛鸣也”。《广韵》“许”,语韵晓母虚吕切,与“呴”字香句切,声同韵近。音注“呴,音许”将语遇二韵混注,可能是作者根据自己的实际口音来作注的。

祝充又注“呴,又音痴,《说文》吐而噍”。“痴”,《广韵》丑之切;《集韵》超之切;都读之韵彻母。“呴”“痴”二字并不同音,且“呴”字无注文“吐而噍”之义。此条音注恐有误。台本、文本、魏本该字皆作“呞”。《集韵》“呞”, 之韵彻母超之切,《说文》“吐而噍”。音注与“呞”字音义相合。故此处宜作“呞,音痴”。

按理,“音许”“音痴”两条音注,他们的被注字当是同一个字,即“呴”。但事实是,“音许”是注“呴”字,而“音痴”则是注“呞”字。之所以出现如此情况,笔者以为,大概是祝充作注时,其所据韩文底本该字作“呴”,故而为之注“音许”。但是祝充又认为此处“呴”字并不符韩愈原文之义,所据底本“呴”有误,正文本当作“呞”字(该字台本、文本、魏本原文皆作“呞”),故其又注“音痴”,以音来明本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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