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芮
摘要:分析了马克思人性哲学理论,认为任何与人有关的理论或实践都离不开对人类本质的认识,“人性论”作为人类了解自身的哲学思想,对应急管理有指导意义。结合当下中国实际,基于马克思人性哲学角度思考其对我国应急管理的启示作用,从新时代“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应急管理法治等方面提出重大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管理建议。
关键词:马克思;人性;需求;应急管理
中图分类号:D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4496(2021)02-009-05
马克思的人性观是具有丰富内涵的科学理论,运用马克思的人性观指导我国应急管理工作,对于维持国家的长治久安、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呵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本文结合当下新冠疫情席卷全球之际,中国应对突发事件所施行的人性之策,从马克思人性哲学的角度,窥见隐藏在应对重大安全事故、突发安全事故背后“以人为本”的人性观,从而探析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人性”视域下的执政理念。
一、马克思人性论辨析
在马克思之前,东西方哲学家对人性问题都在进行各种各样的思考和探索。中国古代有孟子的“性善论”、荀子的“性恶论”、韩非子的人性“趋利避害论”,西方古代希腊的人本主义哲学、文艺复兴及启蒙运动的鼓励人性解放哲学、黑格尔的绝对精神哲学、费尔巴哈的“现实”自然哲学,等等。这些思想所存在的一个基本共同点是,都把人性归结成可以永恒且普遍地支配人类进行任何社会活动的某种“自我意识”或某种感性或理性的精神。而马克思的人性哲学论则在借鉴吸收了这些哲学思想后,站在对无产阶级命运深切关怀的层面,反对固化地构造人的本性,他在对人的“一般本性”和“在每个时代历史地发生了变化的人的本性”[1]704进行深入探索后主张,人性必须从现实的、自由的、社会的人的角度出发进行分析。
首先,马克思认为,人的本性是现实的,为人的自身需要所决定,人的生产力属性和生产关系属性构成了人的本性。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文中点明,人类生存的前提是能够生存、生活和创造历史,而能够生存、生活和创作历史的前提又是首先得满足吃穿住行等客观的物质需求,这些物质需求是人类的普遍的生物特性,因而,人的需要即是人的本性。[2]514与此同时,马克思又指出,人的物质需求是按人的对象性活动的方式、人与外部对象性世界的关系的方式来展开的,由于人的需求将其联系起来(两性关系、交换、分工),在生产需求的驱使下人们必然会发生各种各样的相互联系与关系。[3]514因而,衡量人性的尺度应是人的物质需要和人类所处的社会关系。马克思强调:“已经得到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已经获得的为满足需要而用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而这种新的需要的产生是第一个历史活动。”[3]519人的需求与人的能力是历史具体所形成的,不同的社会关系则创造出不同的需要,不同的社会实践需求也产生不同的人性内容,因而,人的需要的全面发展和丰富就是人在不断克服现实制约的、从低级到高级的人性不断实现的过程,也即从原始自在到道德自为的发展过程。这一过程就是如何实现高级的道德自为问题。恩格斯从实践唯物主义观点出发,指出“感性的特性和自尊、享乐和正确理解的个人利益,是全部道德的基础”,[4]333这一论断阐明了人类道德意识产生的客观社会条件,将人性从理论认识层面转向实践层面,并为指导如何实现每一个人的道德解放提供依据。
其次,马克思认为,人的本性是具体的,为人的发展阶段所决定,每一发展阶段中,人的本性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在资本主义社会,人的本质为资本逻辑所绑架,导致在私有制制度下,每个人呈现出“经济人”的典型形式,而在未来步入到共产主义社会当中,整个社会关系被革新为人的自由联合体,那么,“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人”则构成这一阶段的表现。马克思指出,既然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所在、人性即是人的需求,那么,人作为社会活动的主体便必须将自身的需求作为一切活动的出发点,必须首先解决人性本身的矛盾即解决人的需求的矛盾。也就是说,社会活动理应“以人为本”,从人的需要出发,为人的需要而存在,解决人的需求即可获得人性的解放。他说,共产主义者不向人提出道德要求,不需要要求人不要做利己主义者,因为需求才是人性的根源所在,道德则是次要的问题,因为,无论是利己主义还是自我牺牲,都是一定条件下个人自我实现的一种必要形式,随着需求根源的消失,道德与不道德的对立也将自然消灭。[3]275当人性问题(人的需求)得以解决,人将“成为自己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从而也就成为自然界的主人,成为自身的主人———自由的人”。[5]817也即真正可以实现道德自为的人。
最后,马克思认为,人的本性是发展的,为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所决定,人的本性也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马克思反对资产阶级宣传的抽象不变的人性观,他认为,社会生产方式不同,人的本性就呈现出不同的差异。其中包括,不同的社会形态以及同一社会形态内部的不同阶级之間,人的本性是不一样的,但是总体上看,人的本质经历了一个不断丰富发展的过程。马克思曾经指出,不同时代的经济生产以及必然由此产生的社会结构导致人性的异化,[4]380但这种异化会为人性更高程度的发展创造条件,虽然这一发展在起初要靠牺牲多数的个人甚至整个阶级,但最终会克服这种对抗,实现每个个人的人性的更高发展。[6]127人性包括整体性和个性两方面,而个人的发展总是从自己本身出发,任何个人都必然首先追求和实现一定的个人利益才能生存和发展。[3]274自由是最高的人性。自由不仅包括人靠什么生存(物质需求),也包括人怎样生存(社会关系);不仅包括人实现自由,也包括人如何自由地实现自由(所有需求的自由)。由于自由的实现(即人的本性是实现)总受内在和外在的限制,而法是人民自由的圣经。[7]77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事情,而维护自由也正是法律本身的特性,因而真正的法律是以自由(人的本性的实现)为基础并且保护和扩大自由的。人要发展更高级的人性,需要有与之契合的法律作为保障。总之,随着人改造自然能力的增强、改革社会关系的加快,对自身思想认识的提升以及对自身行为的规范,人的本性在追求自由中呈现发展性的特点。
二、马克思人性观对我国应急管理的启示
(一)马克思人性观与应急管理中的“以人为本”
马克思人性观中的满足人的需求即马克思“以人为本”思想的前提,其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而人的需求是一切历史得以可能的前提和基础,生产方式又决定生活方式和人的意识,作为第一个历史构成事实的人的需要(即人性),恰恰是对民生的现实性关切,是马克思“以人为本”思想的基础所在。马克思认为真正的爱的道德情感在于转向现实的民生,在于转向现实人民的幸福,“废除作为人民的虚幻幸福的宗教,就是要求人民的现实幸福。要求抛弃关于人民处境的幻觉,就是要求抛弃那需要幻觉的处境。”[4]2马克思这一思想与“以人民为中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一定的相似性,对我国应急管理有重要的启示作用。当重大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发生时,“以人民为中心”就首先应以满足人民的需求、着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以人为本,“以人民为中心”,切实为最广大的人民考虑。一方面,必须提高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增强应急储备能力:一要正视危机,做好灾难预防措施、加强预案机制建设,国家及地方要重视对数据库的建设,利用好大数据,对易发、潜在的“灰犀牛”“黑天鹅”事件进行情景建模,并建立相应的应急方案储备数据库,变被动为主动;二要“先天下之忧而忧”,急民之所急,增强应急食品、医疗等必需品的物资储备能力,同时要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实际,抓住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8]11大力发展经济,使人民在突发事件中能够有更好的物质基础满足紧急状态下的生存所需,切实在重大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发生时能有效保障人民的生存生活。
另外,马克思“以人为本”思想的科学之处在于重视人的全面发展和人的价值的实现,他认为人的发展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历史的,人类的全面发展需要个人的全面发展以及他们共同的、社会的生产能力的发展。因此,“以人民为中心”不仅是为了保障人民的生存、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同时也要肯定人民推动历史前进的力量,积极将人民纳入社会发展的进程中。当重大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发生时,人民参与救援的行动实际上是完善和实现自我道德升华的过程,是人民获得人生意义的表达,是对其历史推动力量的肯定,因此在应急管理中,不仅要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好保障,也要肯定和鼓励人民积极响应救援的行为。
(二)马克思人性观与应急管理法治
马克思认为,人只有保障了其自主活动,才能实现人的自由个性。但同时他也指出,人的自由并非不受任何约束的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它不能存在于混乱无序的社会中,而是通过人的主体性和社会动力的有机统一实现的。前文提到,马克思指出人的本性即人的需求,但人除了理性,本性中还天生存在着一种被动物性所支配的原始“野蛮”,有为了获得某种生理需求所产生的竞争冲动,有为了满足某种欲望所产生的感性驱动,如果不加以人为规范,用某种强制力抑制人的动物性、野蛮性,在未到达更高层次的人的解放时,人性的自由也只能是没有现实根基的空中楼阁,可望而不可即。因而,马克思也理性地指出法律是“事物的法理本质的普遍和真正的表达者”。[8]139他强调,法律的形式化表现为对所有的人都有效的普遍性,从而在维护人们利益的同时,能够约束所有人的行为。因此,在应急管理中要特别注意法治的施行。具体到我国应急管理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要注重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的制定。马克思认为,人的本性是趋利避害的,人的所有社会活动都与其利益息息相关。随着人口的扩张、资源的减少,现代社会中驱动人们获利的因素更是大大增多,道德的柔性力量不能有效阻止有些人为获取利益而不择手段的做法,也不足以规范人的不良行为。尤其在重大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发生的危急时刻,人趋利避害的本性更是暴露无遗:有些民众为了私利不配合应急管理工作,一些商人为了私利制造假货的事件频频发生;而某些官员在应对灾情时,为了自己的政绩而瞒报谎报救援情况也时有发生,致使救援工作迟迟不能有效展开,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危害无穷。因此,制定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势在必行。要制定应急监测及管理的法治体系和机制:应急救援中,如果缺乏专门的应急监测体系,各个行政单位、大小企业依照其自身经验,管理效率低下。另外,如果没有相关的应急管理监测法律法规的限制,管理人员由于身兼多职、一职多责,往往在利益支配下,容易孳生贪念,导致权力的寻租。因而,明确机构职责分工,加强专门的应急管理监测机构的建设和监管法律法规的制定,能有效解决上述问题。要完善应急管理奖惩的法律机制。前文指出,马克思认为人的本性是趋利避害的。如果这种特性被用在不正当的途径,将隐患无穷;但如果能利用好人的这一特性,因势利导,制定和实施奖惩的法律法规,将对当今应急管理有所裨益。要制定明确的奖惩法律法规,根据个人、企业及团体在重大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中对应急工作所做的贡献与危害,对其实施相应的奖惩。人性中的趋利避害性是客观存在的,如果能根据非官方个人、团体等在应急工作中的贡献,通过授予荣誉、委任职位、奖励物资等方式進行正向激励的话,趋利性将最大限度地调动民众的积极性,同时,通过各种处罚方式进行负向激励,使民众为了“避害”而减少甚至避免影响应急工作的行为。
其次,要注重树立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的权威性。欲使权威,必先明法,即法必须明确、明了和公开透明。一方面,制定法律不能朝令夕改,要给予民众适应和遵守的时间,随意改动法律将使民众无所适从,更有甚者,朝令夕改的法律法规容易给奸邪之人留下钻新旧法漏洞的机会,贻害无穷;另一方面,法律内容必须清楚明了,而不应该成为民众猜测揣度的谜题,否则不利于法律的推行;另外,法律必须布之于众、公开透明,要加强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培养全民守法意识,树立应急管理法治权威。
最后,必须确保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的公平公正。在应急管理中,要对抗灾救援有功的人员、机构及时进行嘉奖,对有过者严厉处罚,循名责实,确保法不阿贵,严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红线。同时,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是否公正公平也是其可信度的前提,务必对应急管理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行为进行无所遗漏的奖惩,并对失误及时作出回应,否则一旦失去信誉,民众将失去对法律的认同感,抵触甚至违反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将是必然。
因此,制定明确、易懂的法律,加强应急管理法律的宣传推广,并确保其公正可信,应急管理法治的权威性才能维护,才能更好地推进应急管理,那种一抓就死、一放就乱的应急管理现象才能从根本上得以解决。
三、新时代“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
马克思通过对前人哲学的吸收借鉴和理性批判,通过对资本主义私有制生产关系的多重批判和社会现实的深入考察,指出人作为社会关系的载体,具有自主性与客观现实性。同时他又指出,人实现其自主性与社会性的过程,即人实现个人价值与个人任何事物的运动是需要动力的,这种动力是由人的“需要”来说明和规定的,从而揭示出人的本性即人的需求,并根据这一论断肯定了人民群众在历史进程中的重要地位,提出了“以人為本”的社会指导思想,并在对人性中“没有需要,就没有生产”[9]691和趋利避害性的考察后揭示了法律的重要性,二者对当前我国应急管理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及意义。“以人为本”思想重视人的生存生活需求、重视人的全面发展和人的价值的实现,在应急管理中,“以人为本”就是要在公共安全事件发生前后切实保障人民的生存生活所需、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同时也要肯定人民推动历史前进的力量,使之积极参与到应急管理的环节中来。而马克思指出的人的趋利避害性也在应急管理中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矛盾已经发生明显的转变,在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应急管理中,人民生存生活需求的不平衡不充分性更加明显地突出,在趋利避害的人性驱使下,各种不利于应急管理的行为层出不穷,具有强制作用的应急管理法治成为必然。制定合理、权威、公正的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完善应急管理法治体系机制,不仅能使应急管理更加科学、有序、有效,而且更能及时阻止灾情影响和危害的扩大、保障民众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当然,马克思认为事物并不是孤立存在的,由马克思人性观发散而来的“以人为本”思想与法治思想也并不在两个独立的、互不相干的维度,如果使二者能更好地融合互动,法律法规体现“以人为本”的人文关怀,“以人为本”的思想理念转化为法律规范,则能更好地适应当前复杂而又充满不确定性的应急管理要求,推而广之,二者的结合能更好地适应社会治理要求,更好地推动社会的发展和人类的自由。
中国有句老话:“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在新冠肺炎席卷全球之际,自扫门前雪无异于“唇亡齿寒”,尤其是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我们均是人类命运共同体中的一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将继续推进疫情防控国际合作,支持世界卫生组织发挥全球抗疫领导作用,同各国分享防控和救治经验,继续向应对疫情能力薄弱的国家和地区提供帮助,发挥全球抗疫物资最大供应国作用,推动建构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10]由马克思人性观推开,我们不难发现,马克思人性观渗透在新时代治国理念的方方面面,就像一条红线,贯穿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之中。因而仅仅由应急管理窥见“人性观”之端倪是不够的,因为个体均是“类”的一员,我们应当由马克思人性观对应急管理的启示这一思想层面跃迁至“以人为本”“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思想层面上来,才能更好地理解马克思人性的思想,从而凸显马克思主义作为历史真理的地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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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福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