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亦婷
教育惩戒是教育者在教学管理过程中的一种职务行为,其优化路径的探究尤为重要。教育惩戒对于中小学生具有独特的道德发展价值、意志培养价值以及个体社会化价值,然而,当前在教师教育惩戒权的运用过程中存在一些亟需得到解决的问题,如教育懲戒的价值得不到全面认识、教师实施教育惩戒的方式得不到正确把握、教师教育惩戒权的运用得不到法律保障等。本文通过审视以上问题,尝试探索优化当前教育惩戒现状的策略。
一、教育惩戒的问题审视
教育惩戒是指教师和学校在教育教学和管理过程中基于教育目的与需要,对违规违纪、言行失范的学生进行制止、管束或者以特定方式予以纠正,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职务行为。中小学教育惩戒现状的优化,需要综合考虑保障机制、学校管理和社会导向等方面的因素。保障机制主要推进惩戒权力的正当性、增加惩戒方式的多样性、明确惩戒条件的清晰性、促进惩戒监督全面性,在优化教育惩戒现状的过程中,应该从个体到学校再到社会层面,由点及面地审视法律保障的问题(见表1)。
二、教育惩戒的合理化要求
教育惩戒合理化是教育教学的必然要求。教育惩戒的运用旨在保障教师合理使用职权,引导学生纠正失范行为。教师应避免惩戒的随意性,从根本上引导学生认识并改正错误,而不是对制度本身恐惧,因而,教育惩戒的运用应该符合教育性、目的性、公正性、针对性的合理化要求,推动教育惩戒的运行走向正常的轨道。
(一)增强教育惩戒的教育性
教育惩戒不是“为罚而罚”,而是给学生带去具有教育性的“惩戒体验”,这种体验能够引导学生产生躲避羞愧的动机,进而达到发展学生道德品质、提升学生自制能力的目的。教师在行使这种刚性的教育方式时需要准确拿捏学生的情感体验,使之成为严格而又不失温度的教育。教育惩戒所遵循的教育性原则将惩戒独特的艺术与立德树人的教育使命相融合。
(二)凸显教育惩戒的目的性
合理惩戒的最终目的是转变学生的失范行为,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教师可以经常与学生、家长交流,表明惩戒的缘由、效果;当学生表现出错误行为时,先调查清楚事情的经过,确定事情性质再做出惩戒行为,并时刻关注学生的心路历程;制定行为记录表,记录惩戒作用的过程。惩戒行为以关爱与尊重为基础,借助刚性的手段纠正学生的错误行为,促进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的发展。
(三)确保教育惩戒的公正性
教育惩戒的公正性关乎纪律的权威性,惩戒一旦遭到质疑,其效果也将严重削弱,更不能保障有效性的发挥。因而,教师要综合班级建设以及学生的意见,科学民主地制定班级教育惩戒规则,使惩戒的实施得到学生的支持。规则面前人人平等,教师不能因为成绩、平时表现等因素而区别对待。惩戒事项、方式等内容的协商与规定,使师生在秩序维持中形成一致的步伐,民主平等的新型师生关系,使学生发自内心地接受“惩戒行为”,促进教师与学生之间和谐融洽。另外,惩戒的公正性还要求教师在实施惩戒时应全面客观了解违规事件、根据违规后果的严重程度决定惩戒的轻重,结合法律规定、社会公正的准则以及学生的身心发展水平,体现正当的价值要求。
(四)提高教育惩戒的针对性
教育惩戒是教学管理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提高教育惩戒的针对性和落实以人为本的教育思想,在教学管理过程中是相辅相成的。教育惩戒针对的是有失范行为的学生,对其涉及思想道德品质的问题行为进行矫正,教育惩戒运用的过程因人、因时、因事灵活对待,是教育教学管理的必然要求。基于此,提高教育惩戒的针对性要求教师就事论事, 惩戒学生的错误行为, 把人和事区分开来,对学生进行惩戒但不能因此给惩戒对象贴上标签。
三、 教育惩戒的优化路径
总体而言,教育惩戒的合理化、合法化的进程还处在探索阶段。教育惩戒的优化仍需从理论知识强化、保障机制构建、家校合作三个方面开展。
(一)强化教育者的理论知识
教育惩戒的有效落实,有赖于教育者的管理理念与能力。这就要求学校管理者和教师必须加强理论知识学习,包括对教育惩戒的正确内涵、依据、功能等理论知识进行更深层次的学习与理解,通过了解与惩戒相关的教育法规、认识惩戒价值、关注实践进展等,与中小学教育管理活动有机统一、相互促进。
理论知识学习的目的是发挥惩戒的教育性功能。教育者学习众多法律条文,既可以将教师惩戒职权的使用变得有理有据,又可以在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过程中进一步升华知识的运用,通过积累有效经验,为教育教学管理的反思提供材料。
值得强调的是,此处所指理论知识学习,须以了解教育法规为重要前提,突出理论支撑与教育法规的实质统一。教育的实践性特点要求教师在强化惩戒相关理论知识学习时,应与中小学职权有机结合,构建基于教育法规的惩戒理论知识体系,在现实案例和情境中透彻理解教育法规的条文规定,借鉴其他教育工作者的优秀案例和管理经验,使惩戒效果得到进一步的优化。
(二)保障机制构建
保障机制包括教育惩戒权的根本原则、惩戒规则、主体范围、具体形式的规定等内容的设定,以及惩戒的申诉、救济与修复程序等环节。合理使用教育惩戒有利于塑造学生的人格,培养学生良好的品质,亦是对学生的一种尊重。在对“体罚”零容忍的大背景下,需要法律法规的出台为教师行使教育惩戒权保驾护航。
1. 推动权力的正当性
教育惩戒是维护正常班级教学秩序必备的手段之一。权力的行使需要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作为师生的行为准则,为惩戒行为的运用提供依据,进而提高教师惩戒行为的说服力。因此,推动教育惩戒权的正当运用可以使班级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对学生端正品行、健全人格大有裨益。
2. 增加惩戒方式的多样性
从行为心理学层面来讲,惩戒的方式须根据学生的心理特征选择适用的教育方法,实现教学管理方面的“因人施惩”。小学阶段运用教育惩戒的过程中,增加惩戒方式的多样性可以使师生更全面客观地看待“失范行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惩戒的可接受程度。另外,灵活多变的惩戒方式也充分发挥了惩戒的威慑作用。教师在考虑时机和场所之后选择惩戒的方式,充分尊重学生的人权,遵循育人为本的原则。多样化的惩戒方式可以结合学生的个性发展特点以及年龄特征进行行为的转化,惩戒方式可以根据预期效果判断进行调整和变化,这个思路方向应该纳入教育惩戒优化过程的思考中。
3. 明确条件的清晰性
清晰的惩戒条件是改善惩戒缺失和过度滥用两极问题的重要途径,能够为教师行使惩戒权提供依据,减少方式和程度把握不当的现象。当前小学教育惩戒的许多阻碍来源于家长的排斥与抵触等压力。很多家长与教师在惩戒原因的看法上存在差异。基于此类现象,教育惩戒保障制度的构建,需要明确地说明教师教育学生的方式,比如教师制定班规时,将家长和学生对于惩戒方式的认可程度作为参照,邀请家长对班规的具体内容进行表决与改进,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对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并做好失范行为与惩戒方式的记录。
4. 促进监督的全面性
全面监督职权的运用,加强法律法规与社会对教育惩戒行为的有效监管,是构建制度保障的重要内容。不同的机构就“教育惩戒法律法规制定”的问题建言献策,为教育惩戒在保障机制构建方面的完善提供参考。例如,常州市局前街小学以学校层面为立足点,对教育惩戒进行监督与管理,提出通过学生自主管理监督、成立惩戒委员会、惩戒监督委员会等途径对教师的教育惩戒权进行保护与监督,让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共同分参与到教育惩戒的管理与监督之中,实现实施与监管紧密结合。监督的全面性有助于培養学生的自主管理能力,还能赢得家长理解与支持,对教学管理的有序、和谐推进具有重要意义。
(三)深化家校合作
家校沟通是教育惩戒良性运转的关键。家校沟通的强化需要父母的深度参与,也需要提升家校合作的层次。家长的教育观念不仅能够影响教师惩戒职权的行使,还能左右教育管理制度的构建,是影响家校合作效果的重要因素。因此学校教育惩戒的实施须力图做到公开透明,主动邀请家长全程参与、监督,通过家长会展示成功的教育惩戒案例,打消家长的疑虑,厘清对惩戒和体罚的混淆,赢得广大家长的积极支持;形成家校共商、共谋、共治的运筹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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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教育生活史视野下中国学名师‘二次成长问题研究”(1978—2018)(项目编号:2018WZDXM022)、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项目“转型期乡村教师学术成长的路径、特征及影响因素——基于粤西的调查”(项目编号:GD17XJY27)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岭南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本栏责任编辑 黄佳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