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军雷
(西北民族大学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兰州 730030)
提要:贫困问题长期制约着西部地区社会的全面发展。纵观西部地区贫困状况和社会工作在西部地区贫困治理中的不同实践,首先从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服务提供者和外部环境三方面提出了社会工作参与西部地区贫困治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而分析指出相对贫困治理中社会工作参与西部地区贫困治理应从服务区域、功能定位、服务方法、贫困内涵、贫困致因、反贫困理论、分析维度等方面进行视角转换,发挥社会工作在西部贫困治理中的优势和作用。最后,从行动理念、目标策略、服务领域、自身能力建设、制度建设5个方面对社会工作参与西部地区贫困治理的实践框架进行了构建。
贫困问题作为中国社会发展过程中主要而又常见的社会问题,已成为制约西部地区发展的重要因素。西部地区贫困既是我国东部、中部和西部差异的主要表现,又成为影响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平衡发展的主要阻力。按现行国家农村贫困标准测算,2019年末,中国农村贫困人口551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 109万人,下降66.8%;贫困发生率0.6%,比上年下降1.1个百分点。从三大区域看,2019年末西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323万人,中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181万人,东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47万人,西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规模大、贫困发生率远远高于东部和中部地区(如表1所示)。西部地区贫困人口数量差异较大,2010—2018年,西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占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的一半以上(见表2)。
社会工作作为一门以实践为本的学科,是一种承载着关怀价值的道德实践,解决社会问题、预防社会问题的发生,促进服务对象主体发展是其永恒不变的专业使命。社会工作的发展从其缘起到壮大成长,都与贫困有着密切的关系。社会工作专业在诞生之初就将视野投向工业革命过程中引起的贫困问题和失业问题,为贫困群体提供救助服务。随着社会工作专业的发展壮大,反贫困社会工作也成为社会工作体系中的重要领域和学科方向。“推动扶贫救济,增进民生福祉”也成为我国社会工作专业的核心使命。2016年,民政部将“发展社会工作,助力扶贫济困”定为国际社工日宣传活动主题,同时明确指出“推动扶贫济困、增进民生福祉,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扶贫工作会议部署的战略任务,是发展社会工作的重要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广大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的核心专业使命”[1]。
表1 2010—2018年东、中、西地区农村贫困人口情况
表2 2010—2018年西部各省区农村贫困人口规模 万人
我国在扶贫开发过程中也明确认识到社会工作在反贫困中的优势和作用,大力支持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于2017年联合发布的《关于支持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是为贫困群众提供心理疏导、精神关爱、关系调适、能力提升等社会服务的新兴力量,在帮助贫困群众转变思想观念、树立自我脱贫信心、拓宽致富路径、提升自我脱贫能力等方面可以发挥积极作用……坚持群众主体、助人自助,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组织协调、资源链接、宣传倡导的优势,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帮助贫困群众建立健全社会支持系统,支持贫困群众提升自我脱贫、自我发展能力[2]。
近年来,社会工作参与西部地区贫困治理的实践越来越多,尤其在精准扶贫的过程中社会工作开展了大量的反贫困实践,如“三区”计划,为我国的减贫事业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各种原因使社会工作在反贫困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我们只有及时发现并认识社会工作在西部地区贫困治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而适时调整和转换社会工作参与西部地区贫困治理的视角,不断审视并构建社会工作参与西部地区贫困治理的实践框架方可取得长远进步和更大减贫效果。
社会工作在西部地区开展了较为广泛的反贫实践,也初步形成了不同的实践路径。有学者将我国社会工作参与脱贫攻坚实践路径总结为3种类型:委托-代理型、协作-互助型、外展-介入型。同时也认为,实践路径的形成并不代表社会工作在反贫困方面已经具备成熟的各项机制和条件[3]。在肯定社会工作参与贫困治理作用的同时,学者们也认识到了社会工作参与贫困治理实践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王思斌从社会工作参与精准扶贫的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出发,认为社会工作参与反贫困存在制度基础缺乏和自身能力建设不足问题,自身能力建设不足问题主要表现为农村社会工作知识准备不足、应对农村贫困问题的方法缺乏综合性、对已有反贫困经验了解不够、对扶贫开发相关知识了解不够[4]。也有学者认为,社会工作在参与贫困治理中存在服务广度和深度有限性的问题,在广度上社会工作扶贫的对象、内容、形式有限;在深度上,社会工作者的专业水平、扶贫能力有限[3]。向德平认为我国减贫社会工作面临专业水平有待提高、社会认同亟须加强、角色定位尚待明确和工作模式仍需优化的四大挑战[5]。纵观社会工作在西部地区贫困治理中的不同实践,社会工作参与西部地区贫困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三。
在服务对象上,基本以留守群体为主要服务对象,在服务对象的选择上还未走出弱势人群和绝对贫困人口的有限选择。在服务内容上,以社会救助、日常照料和教育培训等为主要服务,促进服务对象意识觉醒、能力提升的服务内容较为欠缺。从服务形式来看,主要以个案和群体帮扶为主,个案的深入性不够,群体帮扶中真正的小组动力和内部推动作用式微,以社区为本的整合性社会工作方法的使用不够[3]。在服务模式上,社会工作尽管在长期的扶贫实践中形成了“造血式”的能力建设模式和“参与式”的互动工作模式等,但存在工作模式与社会政治和文化背景实际不相符、工作模式较为生硬刻板等问题,容易导致工作模式失灵[5]。
事实上,参与西部贫困治理的一线社会工作者要么是只接受过短期教育培训而未受过社会工作专业系统教育的“实际社会工作者”,他们缺乏系统的专业知识训练,要么是仅接受过系统的社会工作专业教育但缺乏社会工作扶贫经验的“专业社会工作者”[3]。我国西部地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本身极其缺乏,投入到广大农村扶贫工作中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更是少之又少,因而在整体上表现出明显的专业水平较低、服务能力不强、扶贫经验缺乏等问题。另外,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作为非政府或非营利性组织,在服务项目和资金选择上,整体仍以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为主,缺乏其他项目和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能力不足。同时政府在社会工作制度化建设上较为缺失,尤其是西部地区地方政府在社会工作参与脱贫攻坚层面的基础制度建设极为薄弱,因而社会工作服务组织为了寻求自身的生存空间和反贫困社会工作服务空间,对政府充满了较强的依赖性,在项目的运作过程和机构的管理过程中极易产生行政化倾向,进而影响社会工作专业的自主性,出现专业服务角色定位模糊甚至背离专业使命的问题[5]。长此以往,社会工作在参与贫困治理过程中其专业性和服务持续性难以保持、提升。
尽管2015年11月2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第一次将社会工作写入反贫困政策,并明确指出“实施扶贫志愿者行动计划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贫困地区计划”,为社会工作参与脱贫攻坚提供了制度基础,但在社会工作如何参与扶贫开发等细节性方面依然缺乏制度指引和规范,社会工作也未能制度性地进入反贫困领域[4]。政府应建立健全社会工作参与贫困治理的国家制度和地方规范,真正引导、支持社会工作参与贫困治理。另外,除制度基础薄弱之外,社会工作参与贫困治理还存在社会认同度较低的现实困境。社会工作参与贫困治理的社会认同度较低,不仅表现在政府对社会工作参与贫困治理的低认同上,也表现在民众对社会工作参与贫困治理的低认同上。长期的行政主导扶贫模式使民众不同程度上已经形成了“有贫困找政府”的求助惯性,并对长期以“输血式”为主的政府扶贫产生了物质惯性,因而民众在接受以“造血式”为主的反贫困社会工作服务时,对反贫困社会工作产生一些抵触心理和低度的认可。而较低的社会认同度又会使反贫困社会工作出现“悬浮式发展”,即社会工作机构和社会工作者无法扎根贫困农村推动反贫事业发展,社会工作机构的生存和社会工作专业的发展又面临问题[5]。
面对社会工作在西部贫困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未来社会相对贫困的治理要求,对社会工作参与西部贫困治理视角进行审视并适时转换,才能不断发挥社会工作在西部贫困治理中的优势和作用,提升社会工作在贫困治理中的服务应对能力。
近年来,我国进行的精准扶贫主要是针对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的脱贫攻坚,而对城市贫困问题和贫困人口缺少关注。在国家号召和推动下,社会工作参与西部地区贫困治理的扶贫实践也集中在广大农村贫困地区,尤其是以“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为主,同时因其项目制的运作方式,即使是在贫困农村开展的服务项目,也呈现出明显的集中化特征,这种集中化表现为:同一地区多家社会工作服务组织集中开展反贫困社会工作服务、同一地区同一社会工作服务组织不同服务项目的集中、同一地区同类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集中。因此,西部地区社会工作参与贫困治理实践在服务区域选择上具有明显的单一性和集中性,不仅呈现出集中在农村地区的特征,同时具有多家社会工作服务组织或同一社会工作服务组织的多种项目集中在同一贫困农村的典型特征。
我们应该看到除农村贫困人口之外,还存在不小规模的城市贫困人口,如长期失业的贫困群体、残疾类贫困群体、失独类贫困群体等,他们往往是城市的边缘贫困人口。除此之外,我们应改变当前从单一收入维度对贫困的定义和对贫困人口的识别,不能因城市贫困人口的收入高于农村贫困人口或因城市贫困群体有更多的救助制度或福利选择的机会而忽略或轻视城市贫困问题,还应将贫困置于人类社会流动的时空视野,关注流动人口的贫困问题。这里的流动人口不仅指从农村流入城市的贫困人口,也指从某一城市流入其他城市的贫困人口。
因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绝对贫困向相对贫困的转变,社会工作在参与西部地区社会治理过程中,在服务区域的选择和确定上,应该改变和走出单一的农村区域贫困的服务视角,不断从农村贫困人口向城市贫困人口和流动贫困人口进行服务区域的拓展,适时调整服务区域的视角转换。
在国家部门的倡导下,社会工作参与西部地区贫困治理的实践或多或少带有帮助政府解决贫困问题、或补救政府在解决贫困问题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或帮助贫困人口解决贫困问题的意味,因而社会工作服务组织和扶贫社会工作者对其扶贫服务的功能定位主要以补救和解困功能为主,不够重视社会工作服务对预防和发展功能的追求。社会工作的核心在于通过专业服务行动,同服务对象一起解决服务对象所遇到的问题,提升服务对象解决问题的能力,预防同类问题的出现,促进服务对象发展的能力。社会工作在功能定位上,不仅追求最基础的补救功能,更以预防功能和发展功能凸显其专业本色。
面对现代风险社会,基于贫困的不确定性和可变性,社会工作在参与西部地区贫困治理过程中,不仅要重视服务对象贫困问题的有效解决,同时要提高服务对象有效预防二次贫困发生的应对能力,激发服务对象潜能,推动服务对象主体的发展。也就是说,社会工作在参与西部地区贫困治理实践过程中,应坚守社会工作专业本色,在其专业服务的功能定位上,应走出以补救功能(治疗功能)为主的单一视角,向预防功能和发展功能的多元定位进行视角转换。
社会工作作为一门艺术性的专业和职业,其艺术性主要表现在方法的艺术性。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包括以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和社区工作为代表的三大直接服务方法和以社会工作行政、社会工作督导、社会工作研究为主的间接方法。受国家对现有贫困村、贫困户识别的影响和贫困户在不同乡镇、村庄分布的分散性和趋少化,加之西部地区村、镇分布的分散性,社会工作在参与西部地区贫困治理过程中,在服务方法使用上表现出两大缺陷性特征:一是具体方法使用上以个案工作和小组工作为主,个案工作实践主要表现为对贫困户的个案救济、资源链接,小组工作实践主要表现在对“三留守”群体的支持性服务上,对社区工作方法的使用较少;二是在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和社区工作三大方法的使用上,主要是对某一方法进行单一使用,缺乏对不同服务方法在同一服务过程中的整合运用,即对社会工作服务方法的整合运用不够。
近年来,我国社会工作在发展中表现出对个案工作和小组工作方法的日益热衷和对社区工作方法的忽略与轻视,迈向“治疗化”和“去社会化”的趋势,西方也有学者批评主流社会工作背弃了自己的使命,成为“不忠心的天使”[6]163。贫困具有复杂性,尤其是在致贫原因上,贫困也具有深刻的社会性。社会工作特别强调“人在情境中”的专业理念,要求社会工作者将服务对象放置在特有的社会情境之中,调适服务对象与不同情境之间的关系,促进服务对象的改变和发展。社会工作在参与贫困治理中也应将贫困对象放置于其所处的社会环境尤其是社区环境中,不仅看到其个体意义(个案工作)和群体意义(小组工作),也应看到服务对象所处社会(社区)对服务对象产生的整体意义(社区工作),更应看到个体意义、群体意义和社会(社区)意义之间的联系性和相互性。
因此,社会工作在参与西部地区贫困治理服务过程中,应转变以个案工作或小组工作为主的单一方法视角,改变对不同服务方法的割裂,关注贫困对象所处的社区和社会环境,运用宏观视野对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和社区工作服务方法进行整合运用,推动贫困个体改变、群体互助、社区发展。方法视角的转换即将以个案工作或小组工作为主的单一方法视角转换为对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和社区工作服务方法进行综合运用的整合视角。
人类对贫困的认识经历了一个从狭义到广义、从绝对贫困到相对贫困的不断认识过程。人类在反贫困过程中,也多从短板原则和底层视角出发对绝对贫困人口进行反贫实践。从贫困的基本内涵来看,人类对贫困内涵的理解经历了一个从绝对贫困到相对贫困的认识过程,绝对贫困也一度作为不同国家和地区反贫的起点和重点。受国家扶贫过程中以绝对贫困人口为主的扶贫理念、政策、实践影响(尤其是精准扶贫以“两不愁、三保障”为基础目标的贫困人口识别极其侧重绝对贫困)和我国西部地区社会工作发展中资源、人力、专业水平等多重因素影响,社会工作在参与西部地区贫困治理实践服务中也以农村地区绝对贫困人口为最主要的服务对象,对相对贫困人口的反贫服务寥寥无几。诚然,这反映了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选择上的底层视角,以最底层、最迫切需要社会工作服务的人群为第一面向,但我们同时需要注意,在社会整体经济水平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在社会工作专业日益成熟和发展壮大的条件下,服务对象的扩大是社会工作的必然选择,也更能凸显社会工作专业的社会性。
不断扩大服务对象的广度、提升服务内容的深度是社会工作发展性的重要体现。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整体提高,2020年政府消除绝对贫困目标的实现,面对西部地区贫困的复杂性和长期性,社会工作在西部地区贫困治理中应改变仅以绝对贫困人口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单一视角,实现从重视绝对贫困到关注相对贫困的视角转变。社会工作既要关注低于贫困线的极端贫困群体,也要顾及高于贫困线但徘徊在贫困线附近的边缘贫困群体。
如同贫困的复杂性一般,人类对贫困原因的分析也经历了一个复杂的认识过程,从起初人类对贫困原因的单一归因到现在对贫困原因的综合分析。关于致贫原因的分析呈现两种不同的对立观点。一种是贫困的个体主义解释,认为贫困是个体造成的结果,如个体对贫困没有改变的意识、动力、努力和行动力。另一种是贫困的结构主义解释,认为贫困是因为社会结构的不合理、社会政策制度的不友好而产生的。两种对立观点都在致贫原因上有合理解释,但贫困致因具有复杂性,很多时候贫困是多种致因交织或综合作用的结果,并非某种单一归因能够对其清楚解释。西部地区贫困致因多种多样、错综复杂,整体上包括内在致贫因素和外在致贫因素。我们不仅应当看到个体改变贫困的意识、动力、能力和行动为主要维度的内在致贫因素,同时要侧重超越个体之上的结构因素、环境因素、文化价值观因素等外在致贫因素的综合分析。
无论是社会工作专业还是反贫困社会工作都极其关注对服务对象问题产生原因的分析,在“人在情境中”理念和生态系统理论的引导下,对服务对象个体及所处不同系统进行综合分析并调适服务对象和不同系统之间的关系,深度解决服务对象遇到的问题,推动服务对象的根本改变。社会工作在参与西部地区贫困治理中,要从贫困对象个体内在致贫因素和以结构因素、环境因素、文化价值因素为主的外在致贫因素两方面对致贫原因进行综合理性的分析,避免单一因素的错误归因。
人类将贫困一直视为社会问题,无论是在对贫困致因的不同分析上还是对贫困问题的处理上,都将贫困和贫困人群视为一种问题,在贫困的处理上,主要以病态视角或问题视角看待贫困。这种传统的问题视角或病态视角把注意力集中在贫困对象的问题上,却忽略了贫困群体和贫困地区的优势,容易将贫困人群标签化,如把贫困看作是懒惰的结果,一提起贫困就会想到“老弱病残”等。与问题视角不同,优势视角强调,我们在看到贫困对象问题的同时,更应注意对贫困对象内在优势的挖掘和对贫困对象所处周边环境优势资源的开发运用。
社会工作相信每个人都有或多或少的优势和潜能,只是没有被发现、挖掘和利用。当人们长期处于困境和弱势地位时,很容易强化自己的问题和弱点,忽视自己的优势和潜能,充满无力感,抗逆力较弱,贫困个体亦是如此。因此,社会工作在参与西部地区贫困治理过程中,不仅要准确评估、发现贫困对象存在的问题,更要秉持优势视角,在与贫困对象的平等交流互动中帮助贫困对象发现、认识自己的优势和周边环境所拥有的优势资源,并利用自己的优势和所处环境的优势改变贫困。改变传统的问题视角,秉持优势视角要求反贫困社会工作者要充分开发、挖掘贫困对象的优势和潜能,让贫困对象看到自身优势,拥有改变的希望,减轻无力感,提升抗逆力,给予贫困对象相应的成员资格,促进贫困对象的脱贫能力建设。
西部地区集中了我国最多的贫困人口,加之民族地区主要集中在西部地区,因此其贫困问题具有复杂性,表现出致贫原因多样、多维贫困交织、贫困分布范围广、贫困程度深的明显特征。但我们应当看到,西部地区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人群上,其贫困根源、贫困表现也有较大的差异性。社会工作者不能在反贫困过程中过多地对贫困对象带入其他反贫困服务中的经验认识,避免长期扶贫过程中的一般分析和程式化,坚守社会工作的个别化原则,全面认识不同贫困地区、不同贫困对象的差异。
因此,社会工作在参与西部地区贫困治理时,不能单纯依靠某一理论或某一地区的扶贫模式和经验对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体做出简单的一般性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开展服务,而是要敏感地觉察到不同贫困地区、不同贫困人群的个体差异、地域差异、群体差异和文化差异,注重差异化和个别化的扶贫方法,有针对性地开展反贫困社会工作服务。唯有如此,才能满足贫困群体真正需要,保证反贫困社会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持续性,形成本土化和在地化的反贫困社会工作。
贫困治理是一个复杂的长期的过程,只有各类反贫困主体提升自己的参与水平和能力,协同参与,形成合力,才能有效提升贫困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推动贫困问题有效解决。基于西部地区贫困问题的复杂性和地域差异性,我们在此仅对社会工作参与西部地区贫困治理的实践框架提出初步思考和构建。
社会工作作为一门实践性很强的专业和职业,行动理念对于社会工作服务行动起着先导的作用,引领着社会工作专业的服务方向和服务过程,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社会工作专业的服务有效性和持续性,更是社会工作专业的魅力所在。社会工作在参与贫困治理实践中,以何种行动理念为指导,直接影响着社会工作参与贫困治理的逻辑进程和服务成效。在此,我们认为社会工作在参与贫困治理实践中,除应坚守社会工作专业的基本服务理念之外,在实践中也应坚持从扶贫到防贫的行动理念、从直接服务贫困群体到间接服务贫困群体有关系统的行动理念。
1.从扶贫社会工作到防贫社会工作的行动理念
社会工作专业从起源时就关注因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贫困问题,对贫困群体开展救济服务,在不断发展中才形成了不同的专业服务方法。我国社会工作在参与反贫困过程中,其实践带有明显的扶贫特征,而在防贫上做得不够。
扶贫社会工作带有明显的一些隐义。一是隐含着专业的被动性。“扶贫”更多是政府层面所使用的反贫术语,具有一定的行政性和阶段性,即政府在特定阶段所使用的反贫术语。“扶贫社会工作”的使用具有在政府反贫主导下社会工作的补救参与意蕴,缺乏专业服务的主动性。二是隐含着服务对象的被动性。“扶贫社会工作”之“扶”带有明显的助人性,同时也隐含着服务对象的弱势性和被动性,反映社会工作专业本质的“自助性”和服务对象的“主体性”不够明显。三是隐含着社会工作过程的单向性。“扶贫社会工作”更具有“我来帮你解决贫困”的服务单向性,缺少了“我来帮你一起解决贫困”的服务双向互动性。另外,从现有社会工作参与贫困治理的西部实践来看,需求评估中缺少服务对象对自身贫困问题的认同,拟定解决方案时缺少服务对象的探讨,服务实施过程中缺少服务对象的主体参与,服务成效评估中缺少服务对象的主体维度考虑,明显呈现出“扶贫社会工作”的特征。
现代社会是一个风险社会,社会工作不仅应该致力于社会问题的解决,更应致力于如何预防社会问题的努力上。贫困问题就像肿瘤一般,社会工作除了需要去割除它,更应去预防它的再生,阻止它再生的基础。发展性社会工作更是要求社会工作者应该具备前瞻性,去通过各种努力预防新的社会问题和经常性社会问题的不断往复。社会工作作为应对、解决和预防社会问题的重要力量,应在贫困治理过程中坚持“防贫社会工作”的行动理念,提升贫困群体、脱贫群体乃至广大民众对贫困风险的应对能力,增强服务对象的可持续生计能力,推动贫困群体之间、贫困群体和非贫困群体之间互助意识和互助能力的提升,真正减少和预防贫困的发生,实现从精准扶贫到精准防贫。
2.从直接服务贫困群体到间接服务贫困群体有关系统的行动理念
社会工作专业的服务魅力在于对服务对象的服务提供上能够触及和调适与服务对象有关的推动服务对象问题解决和能力发展的周围系统,这是社会工作服务的宏观视野和系统思维。社会工作所触及的贫困议题,面向为对贫困群体提供直接服务,但不应局限于贫困群体这一直接面向,更应拓展并触及与直接服务贫困群体有关的间接服务贫困群体的有关系统。一般的间接服务贫困群体的有关系统包括扶贫政策系统、其他扶贫力量系统(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用生命影响生命”是社会工作专业魅力的生动写照,但其也有自身的专业局限,有些时候没有用“社会工作生命”直接影响“服务人群生命”的能力,但可以通过用“社会工作生命”影响“中间人(服务人群的有关系统)的生命”,再去影响“服务人群生命”,以实现专业目标。
因此,社会工作在参与西部贫困治理过程中,除应聚焦以贫困人群为主的服务对象之外,更应强化对贫困群体有关系统的间接服务的行动理念。如在贫困治理过程中,社会工作还可以对各类反贫困行政系统、各类民间反贫困组织等反贫困力量提供相关反贫困主题教育培训,也可以对实践过程中所发现的政策偏差、政策漏洞进行政策性建议,同时还可利用其专业需求评估优势,设计反贫困服务项目。这就要求反贫社会工作者要有宏观视野和系统思维,善于总结和发现反贫困中存在的政策、实践、人力优化等问题,及时拓展反贫困社会工作的空间领域,有效进入政府和其他反贫组织在反贫困中“腾留”出的让渡空间,积极扩展政府和其他反贫组织在反贫困中未触及的领域。
1.社会工作参与西部地区贫困治理的整体目标
社会工作作为参与贫困治理的主体之一,有着同其他主体一致的目标导向,但又同其他治理主体存在差异,有着反映自身专业特性的目标导向。从整体上来看,社会工作参与贫困治理在目标上有异于政府的地方,基层政府在实施扶贫过程中因受政绩主义的影响,其扶贫目标主要以任务目标为导向,而社会工作始终应坚持以任务目标和发展目标为导向的双目标,既以贫困群体真正脱贫为任务目标,又以贫困群体脱贫能力、返贫风险应对能力的真正提升和发展为目标,真正实现社会工作专业“助人自助”的专业品性。
2.社会工作参与西部地区贫困治理的整体策略
社会工作参与西部地区贫困治理中,应该清楚其专业优势和专业定位,策略选择上应凸显社会工作的专业服务优势。整体上应坚持以唤醒贫困群体改变意识、链接贫困群体可用资源、增强贫困群体主体权能为主的服务策略。
一是唤醒贫困群体的改变意识。贫困是个体、社会和环境等不同作用的结果,贫困的改变应以贫困群体改变意识的形成和提升为前提。社会工作在参与西部地区贫困治理过程中,既要以贫困群体为服务主体,更要以贫困群体为改变主体,改变行政扶贫模式下贫困群体形成的被动心理和依赖心理,转变贫困群体“要我改变”的被动思维,唤醒贫困群体对自身贫困的认识和改变意识,消除贫困群体“贫困是命中注定的”非理性认识,树立并强化贫困群体“我要改变,我能改变”的理性信念和主动反贫意识,增强贫困群体的改变能力。只有唤醒贫困群体对贫困的理性认识和改变意识才能确保贫困群体的反贫动力,实现社会工作服务过程的双向互动。
二是链接贫困群体的可用资源。社会工作专业的优势不在于专业自身掌握资源的多少,而在于社会工作资源链接的能力。贫困意味着“缺乏”或“匮乏”,改变贫困的难点也在于“缺乏”资源去推动贫困的改变。这种“缺乏”不仅包括资源本身的缺乏,也包括获取资源机会的缺乏。“在当代社会,贫困群体缺乏的有可能是生活资源、经济资源,也有可能是教育资源、医疗资源、文化资源以及社会资源,更有可能是获取资源的机会,比如就业机会、教育机会以及表达机会等。所有这些要素,都可以通称为资源增强贫困群体主体权能。”[7]西部地区缺乏资源又隐藏着资源,社会工作在参与西部地区贫困治理过程中,要能够准确评估服务对象的需求、拥有资源和缺失资源,带动服务对象去挖掘和开发身边资源并链接,整合其他所需资源,解决服务对象资源缺失问题,提高服务对象资源挖掘、开发、整合、利用水平和能力。贫困不仅会限制想象,更会在长期贫困中忽视身边优势资源的存在。笔者2016年同一家社会工作服务组织的工作人员前去一个贫困村开展需求评估,当问及村民除了贫困有没有别的优势资源的时候,基本上所有村民说就这么一个穷地方哪有优势和资源。但在我们走访调研过程中发现,这个村庄周边生态环境很好,树木茂盛,花草遍地,发展蜜蜂养殖有着独特的自然优势,最后我们链接了中蜂蜂苗发放给村民,并组织专家对村民进行中蜂养殖技术培训,后来中蜂养殖户每户就养蜂收入平均增加了6 000元。
三是增强贫困群体的主体权能。贫困的发生除个体原因之外也有着深刻的社会原因,单纯依靠贫困个体的改变和努力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社会工作者在反贫困过程中,紧靠单一的临床社会工作实践远远无法应对复杂的贫困问题,必须将贫困个人层面的改变和社会层面的改善进行结合,用整合的模式开展反贫困服务。这就要求社会工作在参与西部地区贫困治理中运用增能视角,开展贫困群体的增能社会工作服务。贫困群体的增能社会工作服务核心在于帮助服务对象学会掌控自己的生活环境,实现自己的生活目标,最大化地挖掘自己的生活潜能。贫困群体的增能社会工作服务要求社会工作者以协同者的角色在反贫困过程中从3个层面对服务对象进行增能:首先应从个人层面减轻或消除因贫困带给贫困对象的负面影响,如贫困污名化,提升贫困个体的环境应对能力,增强贫困个体改变贫困的方向感和自信心。其次是从人际层面帮助贫困个体之间建立相互支持的关系,通过彼此的互动、分享和互助,培养集体的社会身份,拓展贫困群体问题解决的视野。最后是从政治层面让贫困群体在集体实践中培养和加强集体的社会身份[8]459-476。
针对当前西部贫困地区的贫困现实,我们认为社会工作在参与西部地区贫困治理过程中,应在以下领域(人群)开展主要的反贫实践。
1.贫困地区教育
贫困文化和文化贫困都将阻碍贫困的改变,而文化的贫困主要体现在贫困个体的教育水平上。人类长期的反贫困实践也再次证明,教育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最有效途径。西部地区尤其是西部偏远民族地区,尽管近年来在教育基础设施上有了明显改善,但贫困地区教育也面临着一些现实问题。一是很多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轻视教育,对子女的教育重视度远远不够,义务教育阶段(尤其是初中)的实际辍学率较高。这种现象在西部民族地区尤为明显。尽管教育部门为此也付出了很多努力,劝返了很多辍学学生,但个别贫困地区实际辍学率仍居高不下。二是受撤点并校的影响,出现了贫困地区教育分化和教育成本上升的趋势。西部农村地区撤点并校的结果是农村小学数量急剧减少,并且农村小学在校学生人数少之又少,并以贫困家庭和特殊家庭学生为主,有些学校学生人数不及老师人数,维持个位数多年,大多数学生已转至县城求学,引发了大量的陪读现象,也增加了求学的成本,同时农村学校和县城学校教师水平差距显著,教育分化和成本上升趋势愈加明显。
因此,社会工作在参与西部地区贫困治理实践中,应从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的教育入手,重视对贫困家庭的教育服务。社会工作在贫困地区教育服务中应以贫困家庭和学校为服务载体,积极发挥学校社会工作优势,利用反贫困社会工作和学校社会工作的合力作用,助力贫困家庭教育理念转变,提高贫困家庭对子女教育的重视度,加强贫困家庭在农就读学生、转城学生、陪读群体的心理建设和教育资源引入,助推贫困家庭子女教育发展,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
2.贫困地区特殊人群
社会工作专业从一开始就以弱势人群为主要服务对象。西部贫困地区大多受地形、气候和环境的影响,外出务工人员较多,很多贫困农村为留守村、空心村,“三留守”群体极为普遍。从2017年年底全国农村留守儿童数据来看,全国留守儿童高达697万人,在排名前7位的省区中,西部地区就有四川和贵州两省,其中四川留守儿童数量是我国最多的,多达76.5万,贵州多达56.3万。贫困家庭留守儿童在贫困和亲情缺失的双重影响下,呈现出更多的心理问题和服务需求。在贫困地区留守儿童服务上,社会工作应尤其注意将家庭为主的隔代教育和以学校为场域的学校社会工作进行结合开展留守儿童、候鸟儿童的关怀服务。西部地区不仅留守儿童数量多,留守老人和留守妇女也有很大的群体规模。社会工作在参与西部地区贫困治理过程中,应该以“三留守”群体为重点服务人群,运用优势视角和增能视角,推动贫困地区“三留守”群体的心理建设、精神慰藉、互助支持和生活质量,真正推动底层人群需要的实现。同时,社会工作在反贫困服务中要聚焦因病致贫、因残致贫等特殊长期贫困的家庭,发挥社会工作者的资源链接优势,为其提供持续的资源对接和康复社会工作服务。
3.易地扶贫搬迁服务
因为西部地区的特殊环境,近年来,国家在精准扶贫过程中实施了大量的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易地扶贫搬迁也成为西部偏远贫困地区扶贫的有效手段和主要选择。易地扶贫搬迁让贫困村、贫困户远离了曾“偏远的角落”,搬迁后村容村貌、居住形态、公共基础建设等方面发生了巨大变化,但我们也应当看到易地扶贫搬迁户也面临着整体性搬迁和向城郊搬迁带来的生产、生活、环境等方面的适应性问题,尤其是有些贫困县一次性将贫困户从深山老林等“偏远角落”直接搬迁到县城附近的“现代化”闲置楼盘里,这种城郊化搬迁当没有带来村民收入的增加时可能使他们成为城市底层人口或城郊底层人口,给贫困户带来易地搬迁后的二次伤害或更深层次的贫困以及对比之后更为严重的贫困感。因此,社会工作在参与西部地区贫困治理过程中,要根据易地扶贫搬迁的不同情况,对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包括易地搬迁前的发展性评估、搬迁过程中的动员服务、搬迁后的适应性服务以及相关就业服务等。政府应通过加大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设立社会工作服务站,开展驻地社会工作服务。
因为社会工作专业和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组织在我国发展时间较短、反贫困经验不足,使得社会工作在参与西部地区贫困治理时表现出专业性不强、反贫成效不高的问题。为此,社会工作服务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应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高社会工作参与贫困治理的专业服务能力。就社会工作服务组织而言,应在加强组织管理水平、组织运营水平和组织规范化上下功夫,提升机构的可持续发展水平和能力。就社会工作者而言,应在以下方面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对贫困群体经济社会生活情况和需求的了解能力;知晓扶贫政策,系统了解已有扶贫实践和经验并同现行扶贫系统的合作能力;不断学习扶贫开发知识,重视社会工作本土化、本地化的能力;对贫困地区文化的了解能力;加强与反贫困相关的专业实习,增强参与农村反贫困的适应能力[4]。
基于西部农村贫困问题的制度性、结构性、文化性特征,社会工作者在参与西部地区贫困治理过程中尤其要强化3个方面的能力:一是综合理解农村贫困问题的能力。要综合理解西部农村的贫困问题,社会工作者需要同政府系统相关部门、其他社会力量进行合作,在合作基础上采用综合的方法持续地介入贫困群体。二是跨文化的能力。一方面要了解贫困农村地区贫困群体的生存方式和生活方式,理解他们的文化;另一方面要理解已有反贫困系统的工作方式。三是坚持和妥协的能力。社会工作参与反贫困特别是在面对深度贫困时,需要价值观上的坚守和工作上的坚持。要对本土性的非专业的反贫困实践做法进行适当妥协,才能使社会工作力量真正进入或嵌入反贫困系统和不同领域[9]。
笔者认为,社会工作参与反贫困能力的提升,要求社会工作者具备多元社会工作学科知识,特别是通过发展性社会工作、金融社会工作、农村社会工作、绿色社会工作的综合运用和整合能力,形成反贫困社会工作的合力,大力开展以社区为本的反贫困社会工作。正如古学斌所说:“社会工作参与农村减贫,不只是为贫困者提供物质救助,也不是简单地帮助贫困者增加收入,提高消费水平,因为贫穷不仅表现为物质层面收入—消费水平的不足,也表现为社区层面社会文化的贫乏和生态致贫等,因此,社工更应该致力于探寻贫困的社会文化根源并大力推动社区减贫。”[6]177
社会工作作为社会福利制度的传递体系,不仅是一种道德性实践,更是一种政治性实践。社会工作参与西部地区贫困治理的广度和深度不仅受专业服务水平和能力的影响,也与其所处的外在环境有关,尤其是外在制度环境。在我国,社会工作参与贫困治理的制度建设较为缺失,使得社会工作在参与贫困治理过程中平台较少、渠道狭窄。因此,在坚守反贫困社会工作实践的同时,社会工作教育界、实务界需要发声呼吁顶层制定强有力的系列制度,让社会工作参与贫困治理拥有实质的制度基础。在制度建设上,尤其应建立健全社会工作参与贫困治理的引入制度、激励制度、保障制度等,不仅为社会工作提供合法合理的反贫困空间,更应为其提供持续的服务保障。同时,要继续推进并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制度建设,规避项目制运作中出现的漏洞及风险,真正形成社会工作参与贫困治理的长效机制,让社会工作能够在西部贫困治理中持续发力、长效高效服务。